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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工作总结篇一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供销合作社是为农牧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牧区商品流通的重要渠道,是推动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自治区联社’)是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全区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自治区联社实行合作办社、开放办社,根据申请,可接纳承认本章程、志愿加入的盟市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其他相关的社会经济组织,作为成员社。
第三条全区供销合作社行业和系统是由基层合作经济组织、社有企业实体经济、旗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类主体构成,是自下而上联合、自上而下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实行系统行业指导和地方政府直接领导的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基层合作经济组织是以农牧民为基础的群众性的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由供销合作社系统领办、创办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乡村综合服务社、基层农畜产品专业协会等四种合作经济组织形式。该类组织是直接与农牧民通过入社、入股、经营业务合作、利益分配等方式建立起的紧密型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其主要经济制度为集体所有制前提下的股份合作制、合作制、业主制等组织形式,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成员80%为农牧民社员,其发展方向和目的是真正办成农牧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第五条社有企业实体经济是各级供销合作社出资兴办的企业法人实体,其组织形式是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包括自治区级、盟市级和旗县级供销合作社通过联合与合作设立的各类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行业的经济支柱。各级社有企业是全区供销合作社完成地方党委政府委托的重要商品经营任务、组织开展农村牧区商品流通、参与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
第六条旗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供销合作社系统的行业组织领导机关和主管部门。包括自治区级、盟市级和旗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各级联合社受地方党委政府的委托,承担着组织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农村牧区现代流通、组织推进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和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管理职能;承担着本级社有企业出资人代表职能。联合社机关是地方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直接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
第七条自治区联社的宗旨是:组织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各类主体积极开展为农牧业、农村牧区、农牧民服务,推动其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承担起党和政府与农牧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重任,参与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努力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牧区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牧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第八条自治区联社实行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
第九条自治区联社实行团体社员制,对成员社负有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教育培训的职责。
第十条自治区联社资产属于集体所有。自治区联社理事会是自治区联社集体财产的所有权代表,自治区联社依法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自治区联社加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为成员社。
第二章职能与任务。
第十二条自治区联社的职能与任务:
一、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牧业生产资料、农畜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二、研究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与发展;。
四、组织发展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构建区域合作经济组织的公共服务平台;。
五、参与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农牧业综合开发及扶贫开发等工作;。
七、行使本级联合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代表本区域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社和国内外合作经济组织的交流活动;。
十、承办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成员社。
第十三条凡承认自治区联社章程、自愿履行各项义务的盟市供销合作社、自治区计划单列市供销合作社、为农牧服务的全区性行业协会、农牧业产业化骨干龙头企业等,可申请加入自治区联社,经自治区联社理事会批准,成为成员社或者成员单位(以下统称成员社)。
第十四条成员社的权利:
一、选举或推荐出席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的代表;。
二、参加自治区联社组织的国内、国际活动;。
三、参与自治区联社企事业单位的`联合经营;。
四、请求自治区联社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五、享受自治区联社提供的各项服务;。
六、申请使用上级社的合作发展基金;。
七、监督自治区联社成员社股金的使用;。
八、参与自治区联社管理,对自治区联社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成员社的义务:
一、遵守自治区联社章程,执行自治区联社决议;。
二、向自治区联社缴纳成员社股金;。
三、按照规定向自治区联社交纳合作发展基金;。
五、向自治区联社报告工作,反映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成员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自治区联社理事会决议,取消其成员社资格。
一、丧失法人资格的;。
二、自动放弃成员社资格的;。
三、违反本章程,拒不履行规定的义务,情节严重的。
第十七条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是自治区联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理事会、监事会,依据本章程行使职权。
第十八条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修改和通过自治区联社章程;。
二、审议和批准自治区联社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的决议;。
四、选举自治区联社理事会理事、副主任、主任及监事会监事、副主任、主任;。
五、讨论并决定自治区联社的其它重大问题。
第十九条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成员社选举或者推荐产生。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自治区联社理事会决定。
第二十条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自治区联社理事会召集。
第二十一条自治区联社理事会应当在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举行一个月之前,将开会日期和会议议程通知成员社。各成员社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案须在会前提交自治区联社理事会。
第二十二条召开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各项决议案须由出席会议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三条召开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时,由出席代表选举产生主席团主持会议。
第五章理事会。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是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力执行机构,对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的职责:
一、组织召开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执行其决议;。
二、组织实施本章程第十二条规定的各项职能和任务;。
四、代表自治区联社履行出资人职责;。
五、批准接纳成员社或取消成员社资格;。
六、推选或免除出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行使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理事若干人,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设农牧民理事和专家理事。成员社理事实行单位替补制。
在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理事、副主任、主任变动的,由理事会履行相关手续。
自治区联社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理事会主任为自治区联社的法定代表人,主持自治区联社日常工作。
第二十七条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理事会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监事会提议,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出申请,可以临时召集理事会全体会议。召开理事会议须有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理事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八条理事会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立办事机构。
第六章监事会。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是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监督机构,对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十条监事会的职责:
一、监督理事会对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理事会对国家和自治区委托的各项经济工作及社会任务的完成情况;。
三、监督理事会对本章程和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监督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及社有企业财务管理和重要经济活动的运行情况;。
五、参与理事会重大决策,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临时举行理事会全体会议;。
七、指导各成员社和社有企业监事会开展工作。
第三十一条监事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和监事若干人组成,每届任期五年。
监事会设农民监事和专家监事。成员社监事实行单位替补制。
自治区联社理事以及理事会办事机构、出资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在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监事会监事、副主任、主任变动的,由监事会履行相关手续。
监事会组成人员列席理事会全体会议。
第三十二条监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监事会主任或受监事会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监事会会议。
召开监事会会议须有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各项决议案须由出席会议监事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
第七章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
第三十三条自治区联社根据履行职能和任务的需要,设立企事业单位,对为农牧服务的骨干龙头企业保持控股地位。自治区联社理事会是出资企事业单位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
自治区联社设立全资的投融资和资产管理公司,经营本级社有资产。
理事会代表自治区联社按照出资额依法对出资企事业单位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是独立的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自治区联社出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合理分配。同时对企业出资人投入的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不得损害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五条自治区联社出资企业要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纵向整合和横向联合,推进主业突出、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集团化建设,积极参与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拓展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为农牧服务实力。
第三十六条自治区联社可设立教育文化事业单位,加快培育供销合作社各级各类经营管理人员,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加强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畜产品经纪人、农牧民社员技能培训,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第三十七条自治区联社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对归口管理的行业协会及其他社团组织的活动依法进行组织、指导与监督。
第三十八条各行业协会及其他社团组织应当坚持为会员服务的宗旨,在法律和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广泛吸收会员,强化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承接政府委托职能,增强服务功能,积极加入相关的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努力推动所在行业的发展。
第八章财务和审计。
第三十九条自治区联社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本章程的规定,设立会计机构和审计机构,建立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制度。
第四十条自治区联社资金来源包括社有资产收益、接受捐赠和资助、成员社股金、合作发展基金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财政预算拨款和专项资金等。
合作发展基金是由成员社根据有关规定认缴的资金、国家和自治区扶持资金及自治区联社决定增加的资金构成,用于发展供销合作事业。
成员社股金和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由自治区联社理事会制定。
第四十一条自治区拨入自治区联社的财政预算拨款及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公积金作为积累性资金,属于自治区联社自有资金,由自治区联社管理使用。
自治区联社自有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预决算制度,具体办法由自治区联社理事会制定。
第四十二条成员社退社,其股金应于年终决算后6个月内退还。
第四十三条自治区联社审计机构对自治区联社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资产及经济效益等进行审计监督,对有关人员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全区各级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事业单位、主管社团组织应当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经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并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备案。
各成员社可参照本章程制定本级社章程,报自治区联社备案。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自治区联社理事会。
供销合作社工作总结篇二
基层社、各公司:
20**年县供销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以服务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港口xx县、企业xx县、旅游活县”主题战略为中心,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执政能力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坚持“三大文明建设”同步发展的思想,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和谐合江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狠抓机关作风建设。
按照合委发[]7号文件要求,我社从20**年3月10日到5月下旬,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开展“最缺什么、最差什么、整改什么”为主题的软环境大讨论活动,并将范围扩大到全社机关职工,重点是认真开展“最缺什么”、“最大的差距什么”、“应该整改的是什么”的大讨论,深入查找、查到伤处,认真剖析,剖到痛处,扎实整改,改出实效。针对机关办事效率低、履职不到位、执行不力、推诿扯皮等问题开展讨论。通过作风整顿,努力实现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做到为民开拓、务实、清廉。在机关内部营造解放思想,顾全大局,敢闯敢试,热情服务,立说立行的.浓厚氛围,为实现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港口xx县、企业xx县、旅游活县”主题战略,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2、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
认真贯彻省、市、县文明委关于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和实践动,营造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良好社会风气和道德规范。认真抓好爱国主义教育,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开展了“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月”、“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等活动。抓好职工的时事政治学习、形势教育、“四五”普法和职业道德教育。
二、以创建“五型”机关为载体,建立行政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一)创建学习型机关。把“创建学习型机关”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制度,规范学习,建立考学制度和探索学习长效机制,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的要求,认真落实学习资料、辅导人员、学习内容、学习经费、学习时间和检查监督。以职工理论学习会、中心组学习会、党课学习、观看党建电教片、开展学习讨论、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供销社的法律法规。平时加强检查监督,年终纳入目标考核内容。
(二)在县委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动员会后,县供销社就行政效能建设有关问题及时进行了研究,成立了以供销社党委书记为主要负责人的领导组,并相继下发了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机关职工和退休职工会议,主要领导就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相关精神进行了动员和传达,并结合供销社自身实际进行了安排部署。随后便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了查找问题、剖析整改和建立相关制度的工作。供销社在集中开展的这次行政效能建设中,始终注重狠抓三个环节:一是明确了责任。在领导组中,明确了党组织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各施其职,各负其责;二是建立和完善了制度。供销社在建立行政效能首问责任制等“三项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机关管理、以及软环境治理等十一项制度。为了便于群众监督和办事便利,进一步规范了胸牌、门牌、座牌和政务公开栏等“三牌一栏”的机关管理问责机制,尤其是规范的政务公开栏,明示了机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服务承诺,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以及责任追究提供了最直接有效的依据,为行政效能建设提供了可靠的制度性保证;三是明确了效能考核。县供销社明确将行政效能建设中,机关职工的工作态度、履职能力和服务质量等考核的结果,纳入年终对机关党员干部和职工创先争优、晋级和目标管理奖惩的依据。如对机关工作人员被评为优秀党员或优秀工作人员进行奖励,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三项制度”和机关管理“十一项”相关制度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创建文明型机关。结合巩固和加强我社县级文明单位建设工作,以文明单位建设为载体,加强文明型机关建设。进一步加强文明股室、文明岗位、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等文明细胞建设。
供销合作社工作总结篇三
xxxx年,区供销联社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认真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经营工作。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责任落实,制定、修定和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鹃城行”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活动,大力开展安全、消防宣传培训,坚持安全专项大检查和日常检查等一系列工作。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年实现了供销系统安全生产良好平稳的局面。现就xx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区联社党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实施区安委、区消安委等单位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切实抓好以下安全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x区供销联社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同志任组长,副主任、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基层供销社、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安全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并认真按照x区委、区政府安全、消防目标责任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安全工作。
我社把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列入重要工作之一,制定和完善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值班制度》、《消防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防火检查制度》、《落实隐患整改制度》、《消防、综治安全责任书》、《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等安全制度和措施。按工作阶段及时下发了《x市x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xxxx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郫供〔xxxx〕xx号)、x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郫供〔xxxx〕xx号)、《x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xx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鹃城行”活动实施方案》(郫供〔xxxx〕xx号)、x市x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xxxx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郫供〔xxxx〕xx号)、x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xxxx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xxxx〕-xx和《x市x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节日安全检查分组方案》等安全文件,加强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年初我社与下属x个公司、xx个基层社签定了《消防、综治、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各单位分别与所管辖的.商场、商店经营户签定了《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书”》,切实把安全要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经营人员,形成人人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安全的工作局面。
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和培训,区联社和下属基层社、公司采用不同形式广泛掀起“安全生产经营,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确保人民生命和集体财产安全”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和培训,极大地增强了全系统职工的安全意识,增长了安全知识,增进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区供销联社机关、公司和基层社共印发安全信息和简报xx期。在晨光、犀浦、先锋、安德供销社、综贸公司、农资公司、土产公司、商业公司等单位举办安全生产经营培训xx期,培训人员达xxxx余人次。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做好夏季防火工作,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区供销联社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消防演习和安全培训活动。下属土产公司、农资公司、商业公司、综贸公司、晨光、犀浦、先锋供销社等单位分别开展了夏季、冬季安全培训会和消防演练,并邀请x市消防安全专职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授课,其它基层社通过不同形式相继举办了安全知识培训。xxxx年全系统共印发安全宣传资料xxxx余份、张贴安全宣传画xxx余张、悬挂安全标语xxx余幅,黑板报xx期,安全、消防培训人数达xxxx余人次。
在结合各级关于做好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宊出开展安全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各公司、基层社的“安全生产每月例行检查”、“商城每日防火巡查”、“农资放心店安全检查”等检查整改和上报制度。
(二)加强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坚持重大节日生产、经营安全大检查制度和日常督查、巡查制度。截至目前,全系统共组织安全检查xxx余次,出动车辆xxxx余台/次(含各公司、基层社),参检人员xxxx余人次,检查公共聚集场所xxx余家次,烟花爆竹经营网点xxx余家次,农资经营网点xxx余家次。重点对系统各基层社、公司安全制度建设、应急预案、安全设备设施状态、安全消防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值班制度、无证无照经营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对非法违法的生产经营行为,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对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企业和经营商家,区联社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土产公司、晨光供销社、犀浦供销社、永兴供销社、唐元供销社、先锋供销社、安德供销社、综贸公司、商业公司等单位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投入了xx余万元的整改资金。通过检查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我区供销社系统安全工作良好平稳的局面。
xxxx年,通过狠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促进了全系统安全意识的提高,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治,全系统安全形势平稳良好。区供销联社被x省供销合作社评为xxxx年度“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川供发〔xxxx〕xx号),被x区人民政府评为xxxx年“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郫府发〔xxxx〕x号),下属土产日用杂品公司被x区人民政府评为xxxx年“安全生产先进企业”。
xxxx年,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长期保持警醒认识,坚决杜绝丝毫的松懈情绪,不断制定完善安全工作的制度及预案,加强领导、严格督查,按照“坚决杜绝特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实现安全无事故年”的目标,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抓好安全责任落实,按照区委、区政府安全责任书要求,签订与下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工作。
(二)大力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结合供销系统工作实际,抓重点、难点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
(三)持续抓好今冬明春防火及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知识演练和培训,营造人人重视安全工作,积极参与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始终牢记“安全”二字,继续巩固“安全生产月”、“清剿火患”、“打非治违”的活动成果。
(四)加强领导、强化监管措施,总结经验,确保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为安全生产经营、杜绝安全事故提供保障。
供销合作社工作总结篇四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参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钟山县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集体所有制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钟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钟山县供销联社)是钟山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的钟山县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钟山县供销联社实行开放办社,根据申请,可接纳承认本章程、志愿加入的社会经济组织作为成员社。
第三条钟山县供销联社实行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
第四条钟山县供销联社的宗旨是: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推动成员社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努力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优质安全商品供应的保障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
第五条钟山县供销联社加入贺州市供销合作联社,为其成员社。钟山县供销联社实行团体社员制,对成员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的职责。
第六条钟山县供销联社财产属于集体所有。钟山县供销联社理事会是钟山县供销联社集体财产的所有权代表。
钟山县供销联社依法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七条钟山县供销联社社址设在钟山县城东路号。
第二章职能和任务。
第八条钟山县供销联社的职能和任务是:。
(五)推动和参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的制定;。
(九)对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的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
(十一)承担政府委托的业务,行使政府授予的职权,执行上级社的决议、决定。承办钟山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钟山县供销联社根据职能与任务的要求,依法设立企事业单位,并实施对其领导和管理。
第三章成员社。
第十条凡承认钟山县供销联社章程、自愿履行各项义务的乡镇供销合作社,以及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跨区域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服务的各类行业协会,大中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可申请加入钟山县供销联社,经钟山县供销联社理事会批准,成为成员社或成员单位(以下统称成员社)。
乡镇供销社作为钟山县供销联社成员,其理事会、监事会主要领导的选举、调动要征求钟山县供销联社的意见,并保持其领导班子相对稳定。
设立钟山县供销联社合作发展基金,合作发展基金的构成为:争取本级财政支持的资金和成员社交纳的基金。
成员社的资产归各成员社所有,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十一条成员社的权利:。
(一)选举或推荐钟山县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代表;。
(二)参加钟山县供销联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请求钟山县供销联社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享受钟山县供销联社提供服务;。
(五)以钟山县供销联社成员社名义开展活动;。
(六)监督钟山县供销联社成员社股金的使用;。
(七)申请使用钟山县供销联社合作发展基金;。
(八)对钟山县供销联社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成员社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本章程;。
(二)执行钟山县供销联社决议;。
(三)向钟山县供销联社交纳成员社股金;。
(四)按规定向钟山县供销联社交纳合作发展基金;。
(五)维护钟山县供销联社及成员社的合法权益;。
(六)完成钟山县供销联社交办和委托的任务;。
(七)向钟山县供销联社报告工作,反映有关情况;。
(八)接受钟山县供销联社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成员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钟山县供销联社理事会决议,取消其成员社资格:。
(一)丧失法人资格的;。
(二)自动放弃成员社资格的;。
(三)违反本章程,拒不履行规定义务,且情节严重的;。
(四)故意侵害钟山县供销联社或其他成员社合法权益的`。
供销合作社工作总结篇五
20xx年,全县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武警官兵、保卫干部在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省公安局长会议、全市公安分县局长会议和年初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北京奥运安保和维护稳定为中心,以扎实推进决战决胜之年“三基”工程建设各项工作为契机,认真落实维护稳定各项措施,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刑事犯罪活动,全面加强各项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强力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各项考核验收工作,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措施的落实,切实推动了全县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一、以维稳工作为重点,认真落实维护社会稳定措施,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持续稳定。
一年来,全县公安机关始终以奥运安保和维稳工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强化政权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围绕各种会议召开、大型活动和各个节庆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任务,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确保了全县社会政治的持续稳定。一是积极推进公安综合情报信息机制建设,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全县公安机关始终抓住获取高质量、深层次、内幕性的情报信息为主,牢固树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的理念,积极建立发展情报信息联络员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制定情报信息工作奖惩规定,强化情报信息人员培训,健全情报信息工作机制,密切注意敌情动态和社情反映,以县内移民搬迁安置、企业改制、土地权属及奥运安保维稳工作期间的政治稳定为重点,及时获取了一批预警性、内幕性、深层的情报信息,为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掌握动态、消除社会不稳定隐患、防止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和工作决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赢得了工作的主动。1—11月,全县公安机关共获取上报各类情报信息426条,上级采用99条。上报专题综合研判材料100余份。二是严厉打击“”、“门徒会”等邪教活动,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控。年内对列管的各类重点人员管理措施到位,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层层落实”的原则,通过逐一将包保责任落实到单位、社区民警、治保主任、家属和国保民警身上,逐人盯死看牢,严防其上访滋事或在当地制造事端,较好地挫败了此类人员的串联上访等图谋。同时,按照“露头就打、防止危害”的工作方针,坚决打击了各种邪教活动的嚣张气焰。1—11月,共查处“门徒会”邪教活动1起,教育处理3人,收缴了一批活动用品。三是广泛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热点问题排查调处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案)件。对排查出的各种矛盾纠纷和热点问题,公安机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与相关部门共同进行了认真调处。1—11月,全县共发生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1起,参与人员400人,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与上年同比,群体性事件起数下降3倍,参与人数下降3.1%。年内上报各类预警信息37起,并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了妥善处置。四是以奥运安保为中心,加强出入境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三严创优”活动,维护了良好的出入境管理秩序,局办证窗口为“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达标文明窗口”。1—11月,共受理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690人次,较上年同期上升63.1%。依法管理临时入境人员60人次,与上年同比上升13.2%。五是加强重大节庆、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圆满完成了“两会”、各种重大活动、节庆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和警卫任务,工作成绩得到了县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二、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保持了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
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社会治安实际,全县公安机关坚持严打方针,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在全县组织开展了打击“打盗抢抓逃犯”专项行动和“命案侦破”工作,加强对社会面的防范控制力度,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确保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201—11月,共接处各种报警案件3833起,处警3833起,处警率100%,与上年同期上升2.1%。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27572人次,车辆6776车次进行初步处置。处警中共救助伤员90人,救助群众31人。接处警中死亡37人,受伤743人。通过侦查破案和治安行政管理,摧毁各类犯罪集团13个50人,涉案24起,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63.214万元。
(一)打击刑事犯罪成效明显。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结合全县社会治安实际和突出治安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了打击“打盗抢抓逃犯”、“命案侦破”等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各种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维护了良好的治安秩序。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了打击“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全县公安机关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开展“打盗抢抓逃犯”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多种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打盗抢抓逃犯”专项行动,全县打击“两抢一盗”案件和抓捕网上在逃人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年1—11月,全县共发生“两抢一盗”犯罪案件235起,破145起,综合破案率为61.7%。破案后抓获“两抢一盗”作案人员99人,及时缴获一批被盗汽车、摩托车等物品总价值23.08万元。年内共抓获上网在逃人员49名。二是加大命案侦破工作,努力实现为期三年命案侦破工作“两降一升”目标。为实现命案侦破工作目标,局党委历来高度重视命案侦破工作,发生命案局领导亲临一线指挥决策,全局民警牢固树立“命案必破”意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机关命案侦破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发扬不畏艰险、顽强拼搏、连续作战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全力投入命案侦破工作和力争实现“两降一升”目标。1—11月,全县共发生八类命案5起,破5起(故意杀人发3起,破3起;故意伤害致死发2起,破2起),破案率为100%。与去年同比,命案发破数均上升40%。三是积极参与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按照省、市公安机关的总体部署,刑侦部门积极参与到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中,刑侦打击毒品犯罪工作取得显著实效。1—11月,刑侦部门查破毒品案件12起,缴获毒品4.0554千克,其中冰毒1.2604千克,海洛因2.795千克,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1人。与上年同比,查破毒品案件数增加11起,缴获毒品数上升34.3%,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增加10人。
2009年1—11月,全县共立各类刑事案件380起(含补立年前案件6起),破案282起(含破获年前案件7起,破获外省区市案件2起),综合破案率为74.2%。与上年同比,立案减少35起,下降8.4%,破案减少14起,下降4.7%,综合破案率提高2.9个百分点。通过侦破案件,共抓获刑事作案成员230人(女6人),比去年同期减少33人,下降12.5%。共摧毁犯罪集团13个50人,涉案24起(盗窃集团6个22人,涉案13起;抢劫集团6个22人,涉案13起;拐卖妇女儿童集团1个3人,涉案1起;其他集团4个16人,涉案4起)。
(二)进一步加大经济犯罪打击力度,维护了全县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全县公安机关以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与烟草、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以严厉打击涉税、商贸、金融等经济犯罪为重点,开展了相关专项整治行动,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2009年1—11月,全县共立经济犯罪案件5起,破5起,涉案金额14.11万元,破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挽回经济损失11.11万元。协助烟草部门查获了一批违法卷烟案件,案值10万余元。
(三)以禁毒战争为重点,巩固禁毒成果。按照省、市开展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部署,全县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掀起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高潮,巩固“无毒县”验收成果,全县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取得了可喜佳绩。一是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组织开展跨区域开展公开查缉专项行动,进一步严密水、陆、空、邮立体防控体系,强化专案侦查和公开查缉工作,连续破获了以“5·01”特大武装贩毒案为主的多起大要案。2009年1—11月,全县共查破各类毒品刑事案件28起,缴获各类毒品23.197千克,其中海洛因11.382千克,冰毒11.815千克;缴获军用枪支1支、子弹6发,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41人,缴获易制毒特殊化学品19186千克。与上年同比,毒品案件数上升2.3倍,缴获毒品数下降25.4%,缴获海洛因数下降43.6%,缴获冰毒数上升60.2%,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数上升82%。二是“无毒县”创建成果全面巩固。结合开展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县、乡镇、村委会层层落实责任,禁毒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整体联动,加强督促指导,全社会共同行动,狠抓“无毒县”巩固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无毒县”创建得到全面巩固。三是广泛开展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群众防毒反毒和参与禁毒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一年来,全县公安机关以“6·26”、“10·26”禁毒日宣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月活动为主题,与团县委、宣传、禁毒志愿者大队等各禁毒成员单位组织人员深入乡镇、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地,以举办毒品知识、法律法规和案例讲释咨询,开展挂图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共举办禁毒知识培训5期,集中开展宣传17场,播放禁毒宣传片30个小时,展出图片560幅,发放宣传材料8万份,接受咨询40人次,受教育人数达15万余人。在禁毒预防教育宣传战场,目前共建立“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5所、“毒品预防教育示范点”10个。四是加强易制毒特殊化学品管理,严防流入非法渠道。通过加强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管理教育和检查监督,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严密“双向查缉”力度,使易制毒特殊化学品管理和查缉有了明显实效。年内共缴获易制毒特殊化学品19186千克。
(四)及时整治突出社会治安问题,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一是“平安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围绕“平安**”、“平安乡镇”的创建工作部署,全县公安机关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落实全县政治稳定、社会安定、治安良好、毒品危害减少和群众满意等重点方面工作措施,“安全文明社区(村寨)”、“平安乡镇”创建得到巩固,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正在稳步推进,城市报警和监控系统建设加紧实施,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管理得到加强,预防、发现、控制和打击犯罪能力进一步提高,治保会、保安、内保三支队伍建设在辅警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县现有内部单位94个,其中重点单位40个,配备专兼职保卫干部203人;共有治保会264个1009人;在我县成立保安服务分公司1个,派驻保安人员15人。今年以来,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安全防范检查180次,排除整改隐患12处,协助查处治安案件40起,调解民间纠纷185起。二是通过进一步加强“三台合一”快速反应机制建设,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领导先期指挥处置权机制,强化110专业巡防队伍和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增强内部单位的自防能力,有效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三是积极开展区域专项整治。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用什么方法更为有效就采取什么方法”的原则,围绕各种大型活动、重要会议召开、节庆等安全保卫工作实际,特别是以奥运安保攻坚战治安整治为重点,适时组织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社会面上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维护了良好的治安秩序。四是围绕吸毒人员收戒,流动人口特别是暂住人口出租房管理,轻微违法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和其他治安危险分子管理等工作,探索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认真解决违法犯罪的源头性问题,有效预防和控制了违法犯罪。开展吸毒人员大收戒行动中共收戒劳教8人,逮捕2人,行政拘留11人。
全县公安机关围绕“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增强观念,增进公安行政管理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进一步改革和加强与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全力服从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积极落实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事项。全县公安机关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认真落实《云南省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事项》、《普洱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事项》,从行政复议、信访工作、出入境管理、报警求助、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向社会及时推出了一批公开服务承诺事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我县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服务人民群众的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增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及平安、和谐**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二是认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为契机,健全机构,明确责任,进行了学习宣传培训考试,全面清理政府信息,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网络设施建设,制订了《**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及时有序开展。目前,已健全完善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全面负责、各有关部门共同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经县政府办11月5日至10日抽样监测,我局已及时公开机构职能、法规文件、决策、行政执法、便民服务、工作动态及其它七类政府信息99篇,列全县第十名。三是以贯彻施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为契机,集中开展全员学习培训,加强公安行政管理,惩戒违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2009年1—11月,全县共发现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642起,查处3619起,查处率为99.4%,查处违法人员3917人次。其中,发现受理违反治安管理案件499起,查处476起,查处率为95.4%,查处违法人员773人(罚款508人,拘留159人,警告6人,其他处理100人)。与上年同比,案件发现受理数减少78起,下降13.5%,查处数减少89起,下降15.8%,查处率下降2.5个百分点,查处违法人员数减少76人,下降8.95%,拘留人数增加67人,上升72.8%。四是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风气,有力遏制了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反弹和蔓延。1—11月,全县共查处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案件74起265人,收缴赌资4.773万元;查处卖淫嫖娼案件11起22人;结合开展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有效开展打零收戒专项行动,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高危从业人员管理,主动搜集发现涉毒线索。五是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认真贯彻落实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与教育、工商、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全县中小学校的校园及周边治安进行了适时整治,有效维护了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六是积极开展“二代证”换发工作。按市下达我县年内完成17万人换证任务要求,县局及时筹资更新了办证设备,积极开展了“二代证”换发工作。截至11月30日,全县共上传合格二代证信息7.47万条,完成年度换证任务的43.96%。七是全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迎奥运、保平安、促和谐”的工作目标,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为载体,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的各项工作措施,以交警中队、车管分所、事故处理岗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高道路交通执法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动静态交通管理工作,结合各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了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超速、超载、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校车超载及清理排查、危化物品运输、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和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多形式、多渠道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和客运管理,严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加强源头管理,遏制事故隐患,构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努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创建“平安**”营造了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1—11月,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4起,死亡9人,受伤91人,直接经济损失22.54万元。与上年同比,事故数增加16起,上升16.3%,死亡人数减少7人,下降43.75%,受伤人数增加17人,上升22.97%,直接经济损失减少9.98万元,下降30.7%,全县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县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八是强化消防监督管理,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以加强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坚决遏制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加强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大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大力巩固和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深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1—11月,全县共发生火灾13起,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79.7万元。与上年同比,火灾起数下降45.5%,死亡人数下降100%,受伤人数持平,直接财产损失上升57%。开展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消防宣传和六月安全月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培训人员1486人。与各乡(镇)签订了《消防工作责任书》,与37家重点单位、13个行业部门签订了《消防工作行业目标管理工作责任书》,并督促乡(镇)、村、组及各行业部门、单位逐级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安全责任立体网络。
围绕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局全面夺取全县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决胜之年的总体工作目标任务部署,完善措施,落实责任,明确任务,以“三基”工程建设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和队伍正规化建设,全县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实效,经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组织考核,已通过了考核验收。
(一)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较大改善,警务装备全面加强。一是基本解决无(危)房基层所队建设。全县13个派出所和县看守所已基本解决固定办公用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漫湾派出所无(危)房建设任务已完成一楼封顶和墙体工程,确保按期建设完成,大朝山派出所的新建正在协调。二是派出所、县看守所装备配备全面完成。所有派出所均已配备1辆以上的警务用车和5台以上电脑,共配备警车21辆,电脑89台,值班座机电话13部,防弹背心17件,防刺背心104件,防暴头盔72个。县看守所配备囚车2辆,公务生活用车2辆,安装监控系统1套,配备报警装置、在押人员报告装置和电教设备等,监管民警有相应的检查、巡查防护装备。三是单警装备及指纹活体采集仪配备基本完成。根据《云南省公安单警装备管理规定》,目前,我局共配备单警装备227套(含交警36套),基层一线民警按人均一套全部配发至民警个人,以适应实战需要。为规范单警装备管理使用,结合实际制定了《单警装备管理规定》、《佩带规定》和《使用规定》,对配备单警装备的民警进行使用培训。刑侦、锦屏派出所已建成标准信息采集室,配备指纹活体采集仪,正常开展各项工作。年内已上报2套指纹活体采集仪采购计划,到位后将建成4个标准信息采集室,使10个执法执勤大队和公路沿线派出所共共享比例达71.4%。
(二)公用经费保障到位,基层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一是公用经费达标,制定完善公安派出所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县财政下达我局年内公用经费支出预算483.51万元。1—11月,县财政共拨款480万元,直接投入“三基”工程建设260万元,到位率99.3%。制定了《**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派出所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明确了派出所公用经费按县局保障的85%全额保障,年人均为19295元,并根据工作任务的增加和财政保障能力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保持公安派出所公用经费的合理增长。二是在押人员伙食费高于标准并单独核算。县财政按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每人每月258.5元的标准保障伙食经费,并按月进行单独核算,年内预计拔入37.224万元。1—11月,共拔入35.5万元,达全年预算拔入的95.4%。
(三)基层警力进一步下沉并合理配置。一是强力推进派出所和一线警力配备达标。在近年来持续招录新警的基础上,今年又新招民警25名,全部充实到派出所。11月初,在调整配齐领导干部的同时,对47名民警进行了岗位调整,使全部派出所达到5人以上的要求。目前,全县实有警力244名(含交警36人)。其中,一线警力215人,所占比例为88.1%。派出所警力114人,占县局总警力的46.7%,继续保持了警力下沉并合理配置的达标要求。目前全局实有警力244人(含交警36人),其中派出所警力114人,占全局总警力比例46.7%;一线警力达215人,占全局总警力比例达88.1%,两项比例均已超过省厅要求的配备标准。二是制定向一线倾斜的十项激励措施。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警队伍建设十项措施》,从政策、机制、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大对基层一线民警的倾斜,确保警力下沉,工作重心下移,促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迈上新台阶。明确基层民警在派出所工作一段时间后,按工作表现、实绩进行提拔任用,解决职级待遇,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工作年限调整到机关或县城及附近派出所工作。
(四)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内设机构规范设置后,配合组织部门于去年底配齐了二名副局长和一名纪委书记。今年10月底,完成了内设机构领导干部配备,共提拔调整正副科级领导干部47名,其中正科级11人,副科级36人,改任转任科级干部14人,配齐了全部基层所队领导班子。目前正在抓紧解决派出所长进乡(镇)党委班子事宜。
(五)警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成立领导机构,确保警务信息系统的推广和应用。5月16日,县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的综合性警务应用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和项目组,积极准备推进警务信息系统应用。二是百名民警拥有计算机率基本达标。县局积极筹集资金31万元,购置计算机47台、打印机7台,全部配发到各派出所和一线实战部门,目前全局拥有计算机235台,使全局百名民警拥有计算机达96.3台,为达到人均拥有1台计算机奠定坚实基础。完成“三所三队”等基层所队公安网络接入工作,接入公安网计算机182台。三是强力推进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出租房屋纳入系统管理。全县99家旅馆业(其中50个床位以上14家)全部安装旅店业信息系统,共安装信息系统52套。全县有出租房屋594家1528间,已全部纳入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四是政府投资170万元建成城市报警和监控系统,切实提高技防水平和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六)落实教育培训经费,苦练基本功取得明显实效。一是建立完善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县局制定了《大练兵教育培训经费保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落实按县局公用经费5%的保障标准,并实行教育培训经费单列,全面保障了各项教育培训活动的顺利进行。二是建立“战训合一、轮训轮值”等练兵训练模式,保障了“三个必训”深入开展。按照“三基”工程建设考核验收和省厅“三个必训”的要求,年初制定了《**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战训合一、轮训轮值”练兵培训模式实施方案》、《2009年苦练基本功实施方案》和《2009年机关大练兵培训计划》等苦练基本功方案,按公共科目和岗位专业科目,局大练兵办集中组织或部门、警种组织实施练兵活动,按上级要求组织了相关警种的学习培训,并按练兵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了计算机技能培训、新警法律法规培训及政治练兵、体能练兵等。
(七)认真组织开展“三考”和法律法规“一口清”竞赛活动。局党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从局班子成员到各警种民警认真备考,先后组织各岗位警种的80名民警参加了省厅、市局统一组织的“三考”活动,取得了全省第八名的优异成绩。按照县局《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一口清”训练实施方案》,于6月20日组织一线执法部门的8支代表队24名选手参加了法律法规“一口清”竞赛活动,7月1日,组织参加了市局的竞赛活动。
(八)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稳步推进。按照《云南省公安厅派出所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工作规范》,县局结合实际按三种模式全面推进城乡警务战略,共建成社区和农村警务室26个,配备民警31名。落实警务室办公用房26间,办公桌椅26套,电脑5台,电话5部,统一制作了26套警务室牌匾、工作职责、工作纪律、警务公示栏、宣传栏,统一了五个固定警务室的灯箱和警民联系箱。其他工作正有序推进,将按市局要求于7月底前全面完成“7+1”和“三个有”。
(九)领导干部“三同”活动和“民警进万家”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局党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方案,深入扎实开展“民警进万家”和“三同”活动。局党委成员和各部门领导真正扑下身子,放下架子,以普通民警的身份,深入各自联系点,自觉接受领导和管理,虚心向基层民警学习,刻苦钻研基层业务知识,全身心投入基层基础工作。民警深入群众采集信息,开展便民服务、法律宣传、调处纠纷等工作。“民警进万家”活动中,累计上门入户走访群众2160户4432人,上门送“二代证”380份,发放各类法律宣传单5000份,收集意见建议6条,调处民事纠纷14起,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490件,为贫困户捐款捐物合计3000元。
一是加强案件审核,规范执法活动。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重点对案件的程序、案件定性、法律条文的适用和证据事实等内容进行审核,对规范全局民警的执法活动起到了明显促进作用。1—11月,法制部门共审核各类案件649件,其中,刑事案件156件,行政案件195件,提请逮捕案件133件173人,移送起诉案件165件260人。二是严把强制措施审核报批关。对适用强制措施的案件,始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核办理,做到准确、及时、便利。年内共审核并开具各种法律文书1040套(份)。三是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年内共举办执法办案业务培训班3期,培训民警237人次,组织法律法规“一口清”竞赛、“三考”活动4次,“三考”成绩列全省第八名。四是全面履行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控告申诉工作职责。年内法制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件,办结10件。其中办结部级督办信访案件1件、省级督办信访案件1件、市级督办信访案件2件,并做到信访人停访息诉、案结事了。认真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坚持局长接待日12次,6名局领导分别参与接待,接访4人次、阅批来信8件次。五是加大对一线执法办案部门的检查考核。年内法制部门对一线所队开展执法质量检查考核4次,配合市局进行执法办案检查三次。
六、以增强队伍战斗力为目标,队伍建设取得新成就。
全县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队伍建设各项措施,以弘扬“四个忠于”优良传统为灵魂,以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主线,以贯彻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为重点,以深化机制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建立“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为支撑,以落实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措施为保证,全面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大力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有了新提高,为全面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提供可靠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认真开展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于去年12月至今年3月,在全局集中开展“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加以落实,确保了教育整顿活动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密切了警民关系。教育活动中,先后集中学习3次,累计参加学习民警546人次,学习率达100%。民警撰写心得体会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各244篇,部门上报对照检查材料25篇。
(二)以行政问责为抓手,狠抓“四项制度”落实。按照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从4月份以来,全县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优化政务环境,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意见和问责办法,全体民警层层签订“四项制度”责任书,围绕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关心的民生问题,向社会推出了涉及行政复议、信访工作、出入境管理、报警求助、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承诺事项,并狠抓落实,树立公安机关诚信服务的良好形象,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全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得到县委、政府的充分定。
(三)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按照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从4月底开始在全局集中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制定活动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教育活动日程计划,有计划、分步骤地认真加以落实,于8月底按时按质完成了各个阶段工作,做到大讨论活动与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紧密结合,结合实际,向社会承诺公开并推出了一批便民服务措施。
(四)加强民警的教育培训,深入开展练兵活动。按照“三懂五会”要求和县局《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以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为重点,以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和“三个必训”制度为载体,坚持全警练兵、岗位练兵、科学练兵,以部门组织练兵、个人自学自练为主,继续抓好法律业务和警务技能培训练兵。年内举办了基层民警集中培训班二期,参训人员180人次。落实省厅“按民警总数的3‰选聘教官”的要求,做好县局专职和兼职教官聘任工作。开辟网上训练平台,对民警进行政治理论、法律、科技知识培训练兵,增强了民警岗位练兵的质量和效果。
(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内部监督,纯洁民警队伍。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党纪警示教育,组织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教材和上级公安机关通报等,民警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坚持公安机关纪委谈话制度,防止违反廉洁自律问题的发生。年内,局纪委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50份,全局民警对个人有关事项和重大事项进行了报告,进行任职前廉政谈话47人次,诫免谈话4人次。二是持之以恒地抓好“五条禁令”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继续抓好防止“三乱”工作,深入开展“三项治理”,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1—11月,纪检、督察部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件,对反映出的服务和执法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逐一答复来信来访人,未出现因处置不当,造成越级上访或群体上访的问题。三是加强警务督察和民警维权工作。通过强化重大警务活动、日常工作纪律的警务督察,发现和及时纠正各类问题,推进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及时查处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和公安机关执法权威。1—11月,依法查处暴力袭警、阻碍执行公务案件4起,依法处理违法人员4人;看望慰问困难、伤残民警15人,看望慰问住院民警14人,支出慰问金6000余元;制定民警休假计划,切实做到应休尽休;继续为全局民警、职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组织全局民警每年底进行一次常规项目体检,并将心理咨询及心理疾病干预纳入其中,确保民警患病能及早发现、及时治疗。
(六)积极开展公安宣传和立功创模活动。全县公安机关积极与各新闻媒介沟通,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抑恶扬善,激励斗志。1—11月,全县公安机关共向各级新闻媒体投稿发表宣传稿件130篇(条),其中中央级1篇(条)、省级39篇(条)、市级29篇(条)、县级61篇(条)。刑事技术室荣立集体三等功,我县荣获xx年—xx年年普洱市禁毒人民战争一等奖,县局荣获全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先进集体”,锦屏派出所被评为“xx年年度全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优秀科所队”,县看守所被评为“xx年年度全市监管场所先进集体”。1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多个集体和多名民警受到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和县委、政府及县局表彰奖励。
此外,看守监管工作以确保监所安全为重点,以严格执法、文明管理为核心,以等级化管理为主导,以勤务模式改革和科技强警为支撑,强化对在押人员教育管理,落实管理措施,强化安全检查,认真开展深挖犯罪工作,通过突出抓机遇、抓队伍、抓制度、抓监督、抓保障,确保了无脱逃、无事故、无民警违纪任务的完成,确保了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1—11月,县看守所共收押各类人员347人(其中上年末在押93人)。各类人员处理出所226人。现在押各类人员121人。县拘留所共收拘留人员171人,拘留期满168人,年末实有3人。
秘书调研、后勤保障、公安科技建设、公安理论研究、森林保卫等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面保障和促进了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发展。武警部队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在看守执勤、警卫防范和参与安全保卫、处突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七、存在的不足。
2009年全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的可喜佳绩是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有力监督和关怀的结果,是局党委团结一心、加强领导的结果,是广大民警奋力拼搏、挥汗流血、无私奉献的结果,是扎实推进决战决胜之年“三基”工程建设,得到党政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一年来,全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也清醒地看到,全县公安工作与队伍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相比,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服务工作的理念、思路、机制、方式上还存在着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
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对社会稳定工作的认识不适应。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同时,县内因移民安置、城镇建设、土地征用、企业改制等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不安定因素和热点、难点问题明显增多,少数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对当前发展阶段性特征,在社会稳定领域中的表现形式和趋势认识不深、把握不准,未能真正把公安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
二是体制机制不适应。公安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保障机制还不完全适应日益复杂多变的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
三是队伍素质还不完全适应。面对维稳反恐、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繁重工作任务,民警工作压力大,因受条件限制和繁重的工作任务,民警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难以有效保证,并形成机制,岗位练兵效果不明显,队伍素质与实战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少数民警政治、法律、业务等基本执法素质还难以满足胜任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需要,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基层基础建设不适应。通过三年来的“三基”工程建设,我县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改观较大、进步明显,但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仍需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为载体,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支撑,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
八、2009年工作要点。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不足,全县公安机关在2009年工作中要牢牢抓住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这三个事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适应当前公安工作面临形势的新变化,全面加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
(一)始终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放在首要任务。全县公安机关要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工作,严格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和相关规定,依法认真履行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工作职责,果断采取相应工作措施,有效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的持续稳定。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情报信息预警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发现、控制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隐蔽战线斗争,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和各种邪教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三是做好“帮派”人员、“三方面”人员、重点上访人员和治安危险分子的掌控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案)件的发生,努力提高处置能力和处置水平。五是强化维稳反恐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打防控机制建设有序推进。
(二)严打严防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好打击“打盗抢抓逃犯”专项行动和“命案侦破”工作,保持“严打”锋芒,全力开展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努力提高全县公安机关的侦查破案水平。结合本地突出犯罪问题和治安问题,适时组织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积极预防、依法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全县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供销合作社工作总结篇六
xxxx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上级党政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县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定不移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顺利完成了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呈现速度加快、质量提升、投资扩大、民生改善、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县域经济快速增长。
xxxx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0.2亿元,比增11.1%。实现农业总产值14.5亿元,比增6%。实现工业总产值17.55亿元,比增21.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总产值8.8亿元,比增33.2%。外贸出口3369万美元,比增87%。实际利用外资2515万美元,比增317.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11亿元,比增28.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6亿元,比增12.2%。全县金融机构年末各项存款余额37.5亿元,比年初增长26.7%。农民人均年纯收入8176元,比增15.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4亿元,比增29.2%。外贸出口、实际利用外资和财政综合增长率三项指标在全市排名第一,其中,财政综合增长率在全省排名第五,是全省67个山区县中唯一一个连续三年排名前十的县。
二、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工业实力不断增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2.1亿元,比增32.6%,规上工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例不断提高。企业增资扩产初见成效,恒锋、南方、铨镒、祥盛、泰润、伟能、麦卡等企业通过技术升级和扩大产能,单位能耗逐步降低,全县工业经济质量明显提升。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进展,新引进的科顺木业、嘉冠木业、大地之元木薯淀粉厂已正式投产。
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市重点项目教育园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xxxx中学附属工程、外国语学校配套建设工程已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潮惠高速xxxx段和管养中心相继开工建设,岳溪生态博览园、螺河两岸和改河市政工程建设、粮所三旧改造等项目顺利推进。争取中央和省财政预算内投资项目14批次38宗,补助到位资金1.19亿元。
“三农”工作成效明显。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工作分别获得省财政奖励,在全市率先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发证工作,受到市政府通报表扬。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52%。青梅、木瓜、灵芝、油茶、木薯、花卉、木材、药材等八大特色基地农业优势凸显,被列为“全国油茶产业发展重点县”;水唇灵芝种植基地被授予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称号;生宝木瓜、乌盾山茶等4个产品获“省农业类名牌农产品”称号,伟能青梅等2个产品获“汕尾市金牌农产品”、南万蜂蜜等3个产品获“汕尾市名优产品”称号;“xxxx木瓜”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正在公告期中。新引进鸿海中药材基地化种植项目,已投资2000多万元,种植珍贵中药材3000多亩。新农村建设取得新成效,南万镇万全村被认定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上护镇樟河村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村。
第三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以梅花观赏、温泉、生态景观等为特色的生态旅游业加快发展,住宿、餐饮、商业、休闲等服务业均保持较好发展态势。全年共接待游客31万多人次,比增26.8%,实现旅游收入增长28%。吉康华苑二期、中心城商住小区项目开盘销售,新景花园、润达花园项目加快推进。新引进投资2亿元的岁宝百货公司注册落户,新发展内资企业53户,新发展个体工商户802户。
三、城乡环境日益优化。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加强。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巩固林业生态县的创建成果,走林业生态发展道路,在全省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中pk胜出。全县共完成造林绿化面积3.6万亩,首列国家级生态公益林6.2万亩。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源保护,完成水东河综合治理工程和5宗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强非煤矿山和无证粘土砖厂整治,切实保护了林地和矿业资源。
宜居城乡建设加快。启动了《xxxx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编制了县城《三旧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了北环路、环东路、教育园区、螺河两岸、xxxx大道延伸段等重点区位详规详测。岳溪生态博览园、县城污水收集管网、螺河防洪堤围、改河带状公园、xxxx大道延伸段建设工程稳步推进,县城南通道、朝阳路东段扩宽改造、县城led路灯更换等十大项目进展顺利,县城配套功能进一步完善。全年建成新农村公路50公里,桥梁10座,城乡交通网络日趋完善。积极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和农村公益项目建设,农村环保设施和农民文体设施等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稳步改善。城乡垃圾处理设施逐步完善,“大清洁,乡村美”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城乡人居环境稳步改善。
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社会保障不断增强。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合率达99.5%,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率全市排名第一,成功创建全省城乡养老保险示范县区。新增城镇就业246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67%。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社会福利院投入使用。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扶贫开发成效明显。全年共投入帮扶资金4305万元,落实帮扶项目3825个,完成80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任务。32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部达到3万元以上,贫困村99.8%的贫困户如期实现脱贫。
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教育创强工作稳步推进,普通高考再创佳绩,总入围率75.37%;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全县普高毛入学率达87%,河田中学通过了“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初期督导验收;县职业技术学校已投入1500多万元,完成了征地、推土等各项前期工作;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通过省考核验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切实加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三配套建设,不断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新(改)建了3个镇卫生院。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河田镇、螺溪镇在全市率先完成镇级文化站电子阅览室建设;水唇镇墩仔寨入选“广东省十大特色古村落”,莲心湖被认定为“广东省古村落”,河口昂塘时雍楼被评为“省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xxxx擂茶”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人口计生工作顺利通过省考核评估,获得“广东省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和省宣教创新奖。殡葬改革走上正轨,实现死亡遗体火化率100%目标,县、镇公墓山建设稳步推进,殡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体育、统计、侨务、畜牧、档案、地方志、国防、人事、人防、科技、防震、残联、民族宗教、移民、工青妇等工作均取得新成绩。
平安建设深入推进。“三打两建”工作成效显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推进,全年受理群众来访同比减少5%,妥善处置水唇石马群体性事件,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强化应急管理,应急处突能力明显增强。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及公共卫生等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五、民主法制和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增强。
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人大议案和建议、政协提案办复率100%。“六五”普法全面推进。审计、监察、法制工作不断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85条。在全市率先启动oa系统,政府效能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政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xxxx年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上级党政和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人民齐心协力、拼搏实干的结果,是海内外各界人士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各条战线上的广大干部群众,向关心支持xxxx发展的海内外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深深意识到xxxx加快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总量小,人均gdp为全市人均水平的69%,仅为全省的26.3%;财政总量小,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全市的6.4%,仅为全省的0.42%;在岗职工及农村基层干部工资偏低,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全市年均水平的79.6%,仅为全省的49.5%。相比之下,差距仍然很大,扩大经济总量迫在眉睫。二是产业层次较低,产业规模小,缺乏可持续性税源。具体表现为:农业产业化程度低,“有基地没加工、有加工没营销”等弊病凸显;工业基础薄弱,尚未形成集聚效应,缺乏支柱产业。三是发展瓶颈亟待破解。交通路网特别是高速公路和国道建设滞后,是阻碍xxxx加快发展的瓶颈因素。融资、用地、征迁困难比较突出,发展压力较大,财政保障能力较弱,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四是发展环境和营商环境尚待优化。一些部门、干部仍存在惠商政策措施落实不力,行政效能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3年工作安排。
201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xxxx建县25周年,我县将步入崭新的发展期。做好今年的工作,对xxxx今后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县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市确定的战略部署和目标要求,突出“加快绿色发展,建设美丽xxxx”这一主题主线,紧紧抓住“一县两园四特色”这一工作重点,按照“生态立县、产业强县、特色旺县、人才兴县”的总体思路和“园区工业、基地农业、生态旅游、美丽城乡、活力xxxx”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凝聚共识、激发潜能,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为建设“绿色xxxx、和谐xxxx、幸福xxxx、美丽xxxx”,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2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增长10%,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3‰以内;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市下达的年度计划。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八方面的工作:
加快园区工业的发展。
按照“园区工业”的发展战略,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着力发展建筑装饰构件产业,全面促进工业扩量提质。
加快新河工业园区的建设。成立新河工业园区管理机构,配备专门队伍。修订园区规划,完善增加用地报批等相关手续。加大资金投入的力度,推进园区配套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提高园区承载项目、承接产业的能力,使园区成为县域经济重要增长极。力促高新企业向园区集中、特色产业向园区集聚,形成以建筑构件、人造板、铸(制)造、纺织、电子元件、食品加工等产业为主导的工业发展新格局,着力抓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翻一番目标,做大做强工业经济。
集聚建筑装饰构件产业。充分利用“中国建筑装饰之乡”品牌效应,依托xxxx在建筑装饰方面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启动建设建筑装饰产业园,打造xxxx建筑装饰产业城。大力引进建筑装饰产业进驻园区,充分发挥xxxx外出人士创办的22家全国百强建筑装饰企业作用,推动以建筑装饰构件为主导的新型产业集聚发展、做大做强,形成集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培训、展览为一体的建筑装饰产业链条,力求将其打造成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建筑装饰产业集聚基地。充分挖掘我县人脉资源优势,激活众多外出乡贤的巨大潜力,大力实施“反哺工程”,引导并鼓励外出乡贤在xxxx注册劳务和物流公司,以企业和产业基地回迁、技术回乡、智力回援等形式回乡发展事业,带动家乡商贸物流、休闲度假等产业大发展。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各项惠商政策措施,建立行政审批大厅,推进办事流程再造,为各类企业提供完善的“一站式”、“保姆式”贴身服务,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着力建设“信用xxxx”、“法治xxxx”,大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创业环境。积极实施人才战略,加大建筑装饰人才培训力度。县职业技术学校增加开设建筑装饰相应专业,与大专院校合作等形式培训建筑专业人才,为大兴建筑装饰产业夯实人才基础。充分发挥好活跃在全国建筑装饰产业、零售业和民办教育等一大批xxxx籍企业家的庞大资源,带动引进市场、项目、资金、信息等要素,形成“内外共识、相互给力、建设家乡”的正能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加快基地农业的发展。
按照“基地农业”的发展战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全力打造八大特色农业基地,力促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着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充分发挥中国青梅之乡、全国油茶产业发展重点县、xxxx木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等产业基地的影响力,带动农业产业化进程。按照“公司+基地+协会+农户”发展模式,着力打造青梅、油茶、木瓜、灵芝、木薯、花卉、木材、药材等八大农业基地,形成具有xxxx特色的生态农业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发展农业生态旅游,形成一、二、三产业相融合的产业体系。扩宽特色农产品营销渠道,着力提升产品辐射力,做强特色农业经济。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马建设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121个,建设项目涉及小型农田水利、安全饮水、环境整治、农民文体设施等方面。加快新田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千亩灌区加固改造工程等48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做好水库移民和老区整村搬迁工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科学制定各镇农业产业规划,着力发展家庭农场(庄)式的集约化新型农业,做优做特农产品品牌。重点引进科技型农业企业,开发和推广园林绿化苗木、茶花、樱花等花卉品种,着力打造茶花、樱花主题公园。大力发展木薯、木瓜产业基地,申报国家级木薯种植示范基地,力争获得“中国木薯之乡”称号。提升青梅、灵芝等特色农产品深加工能力,擦亮“中国青梅之乡”品牌,打造xxxx灵芝新品牌。
加快生态旅游的发展。
供销合作社工作总结篇七
各位领导: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及全州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迪发(20xx)18号)文件精神,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建设,推进供销合作社的“二次创业”。我供销合作社已于20xx年5月8日及20xx年2月18日两次组织全县供销系统管理人员召开供销社推进“二次创业”的动员大会,全面贯彻了省、州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今天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会议是对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的高度重视。现我就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落实“乡村流通工程”建设的工作进展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供销合作社下设三个县级公司、三个生产厂(已相继停产)、六个基层供销社。全系统在册职工159人。其中:县供销社机关职工8人(事业编制:5人),在岗职工96人,病休职工9人,退养职工3人,待岗职工43人。全系统有离退休职工150人,遗属供养20人。
截止20xx年12月末,供销社全系统资产总额为3506.9万元(固定资产土地尚未进行评估),负债总额为3235.7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437万元,长期借款589万元,两棉赊销挂帐停息借款131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71.2万元。历年累计待弥补亏损1566.2万元。20xx年末实现汇总销售8723万元,实现利润22.9万元。
二、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狠抓落实。
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始终把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工作,贯穿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紧紧围绕建立健全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改革创新组织体制、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供销社传统经营网络,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竞争要求,符合合作经济原则,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新型供销合作社。牢固树立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村流通的主渠道作用,发挥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组织、网络、经营、人才等传统优势,加大基层供销社的改革力度,以发展“两社一会”为切入点,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积极拓展农村市场,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走市场化道路,真正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现代流通中的主导作用,在农民经济合作中的带动作用,在农村经济社会服务中的骨干作用,推动我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促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进程。
三、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建设,构建农村经营网络。
以化肥、农药、食盐、烟花爆竹及边销茶经营为切入点,大力发展“两社一会”,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努力构建新型供销合作社的新主体、新网络、新体制、新机制,依托“供销合作社”品牌,按照自愿、互利、有偿和平等的原则,积极吸纳原供销社改革中分流安置的职工创办的各类门店及其他个体工商户和农村合作组织等,采取加盟、连锁配送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在各乡(镇)的行政村和规模较大的自然村,积极发展创办乡(村)“综合服务社”、“便民超市”、“农家店”和“农资连锁配送经营店”。引导农村种植养殖户围绕当地的特色产品、骨干产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专业协会”。把实施“乡村流通工程”与巩固传统经营业务,恢复重建乡村经营服务网点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市场经营主体和流通服务体系,从而为服务“三农”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目前,供销社在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已累计创办农村综合服务社83户,创建各类专业合作社8户,。创办乡村农家店78户,其中:乡级农家店15户,村级农家店63户。建有农资连锁配送经营网络88户,边销茶、烟花爆竹经营网络74户,食盐连锁配送经营网络184户。20xx年供销社销售各类化肥8388吨、农药7200公斤、食盐870吨、烟花爆竹3700件、边销茶件。建有县级配送中心2个。县级公司下设有供销酒店、维合酒店、永乐江购物超市等对外联合经营服务网络,建有化肥、食盐、烟花爆竹等专用仓库。
四、深化改革,内引外联拓宽经营领域。
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理念、发展的办法、树立深化改革、开拓进取的新观念、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实力。
1、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大力发展生物产业思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合作社健康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农民组织化水平。目前,由康普供销社组织创办的康洛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结合山区地理气候特点,积极引导农民种植中药材。截止目前,共推广种植纹党参1780亩,带动了永春乡的3个村,攀天阁乡的1个村,康普乡的6个村农户种植。其中种植最多永春乡罗马村有318户种植了面积不等的纹党参360亩。合作社和村委会已签订鲜货收购合同。
由白济汛供销社组织创办的沧汛落吉古蔬莱种植专业合作社,长年平均种植蔬莱150亩左右。合作社与白济汛乡各学校签订了蔬莱供货合同,与种植农户签订了收购合同。全年种植供应蔬菜达125吨以上,学生吃上了放心菜,种植农户收入得到提高。
2、社属企业和基层社改革改制顺利推进、在改革改制中坚持不改资产,职工只转身份不下岗的原则。
(1)永春供销社由于部分地产在城镇建设中被征用,永春供销社需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通过积极组织实施,于20xx年8月已完成永春供销社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工作,全面结束了前一轮企业改革实行的“抽资承包”经营办法。永春供销社分流安置职工2人,一次性支付分流安置启动金及补偿金11.2万元,实行内部退养职工6人。目前,永春供销社改革各项工作正在健康有序的推进。
(2)“麦中珍”酒业有限公司(位于打枪坝),由于经济包袱沉重,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及其管理不善等因素,已被迫停产多年,一直无力恢复生产。为使该企业的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低效闲置资产得到有效利用,20xx年9月将“麦中珍”公司兼并到药材土产公司。药材土产公司采取“联营合作”方式,已与联营单位达成协议,共同出资建设“供销社打枪坝停车场”。现已投入使用。通过公司兼并,既取得了经济效益,又取得了社会效益。
3、积极盘活社有资产,去年在维登乡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维登乡供销社农贸市场建设顺利实施,由乡政府投资的一期工程已完工,二期工程由供销社负责投资建设,我供销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建设已于5月份动工,预计8月份完工,农贸市场建设完工后,对维登乡农民农产品买卖问题将得到改善。目前,与攀天阁乡共同建设的攀天阁乡农贸市场已完成建设工程的30%。
4、为了使“乡村流通工程”扎实有效、顺利实施。现已完成了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的《农资配送中心及经营网点改造项目》、药材土产公司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日用工业品公司的《工业品配送中心及购销网络建设项目》、维登供销社的《维登综合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永春供销社的《拖枝中药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和《攀天阁综合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的编写、立项、审批工作,今后以上项目的实施很大程度上将提高我县农民组织化程度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0xx年,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实现供销社“二次创业”、建立现代流通体系的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供销社属五十年代初组建的集体企业,曾与国营商业几分几合,造成机制不活,体制不顺,制约了改革发展;二是职工老龄化,平均年龄在40岁以上,从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后,思想解放滞后,观念更新落后,缺泛改革创新意识;三是历史遗留债务数额较大,尤其是银行借款2142.7万元需上级有关部门协调给于化解;四是在发展“两社一会”实施“二次创业”改革和改制工作中资金短缺,要求给于项目资金扶持;。五是由于我供销社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欠债数额较大,要在短期内解决供销社“二次创业”的困难和问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因此,恳请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资金方面的支持及政策方面的倾斜。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的供销工作,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立足于服务“三农”,再创供销社的新辉煌,攻坚克难,努力推进供销社的“二次创业”,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强活力,提高实力,充分整合供销社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动供销社“二次创业”工作的开展。
(二)千方百计做好化肥、农药、食盐、烟花爆竹和边销茶的供应工作,大力发展“两社一会”,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的综合指标。研究部署供销社实现“二次创业”推进“乡村流通工程”建设的工作。
(三)创新组织管理体系,加强供销社企业法人和管理班子建设工作。
(四)争取资金,抓好组织编写“乡村流通工程”建设规划工作,全面实施我县“乡村流通工程”建设。
总之,供销工作困难和挑战总是存在的,但供销社全体职工一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调动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开拓,负重奋进,在改革发展中激发活力,在“乡村流通工程”建设中拓展业务。在服务“三农”中增强实力,为开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新局面而努力工作,为庆祝建国60周年献礼。
供销合作社工作总结篇八
县政府: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把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条主线,把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以法治大足建设为载体,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奋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持续实现“渝西领先、全市一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以推进“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为重点,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建设“法治大足”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
(一)注重法治实践,推进“法治区县”创建活动。
扎实开展“法治大足”建设工作。与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平安重庆”会议精神建设“法治大足”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法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顺利开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即:培育1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106个大院(小区)为普法示范单位。投入近3万元在棠香、宝项镇开展示范工作。制作法制宣传专栏3个,固定普法宣传标语58条,为3户普法示范户购置dvd、法律书籍、书架等普法设备。达到了普法工作有“新亮点、新模式”,示范引领全县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目的。
认真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开展了第五批2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使我县80%的村达到了“民主法治村”、7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评选表彰“十佳学法单位”和“百佳学法个人”活动。
(二)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月底,组织全县13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制理论知识考试。与教育局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5月中旬,龙岗街道办事处西禅小学开展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高于一切”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辅导课。6月到中敖中学播放了《为了明天》等法制宣传教育片,深受师生好评。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还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净化了青少年学生的成长空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开展了“执法为民、平安共建”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援助咨询、普法知识宣传。6月,我局联合县安监局、计生委等十余家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刊物和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在法律“六进”的基层上,依托民政、司法、工商等部门,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中介”和“法律进监所”活动。
利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土地日”、“禁毒日”、“世界水日”、“环境日”、“消防日”等节日,大力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食品卫生安全法》、《消防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上半年,深入到街头、社区、农家小院开展法制宣传44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5万余份;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30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放映法制电影4场次。
二、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县委、县府“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切实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水平”的要求,县编委批复了《关于设置街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请示》,同意在棠香街道、龙岗街道、龙水镇等24个街镇乡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工作站成为常设机构。建设以农民工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着力加大对我县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
(一)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三农活动。以“法治大足”建设为抓手,编印法律援助惠三农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法律援助手册》、《法律援助联系卡》、《援助案例选编》等多种资料分发到基层农村,发放公开信10000余份,分发宣传资料150000册份。
在万古、龙水等公路沿线制作路边宣传广告牌。在街镇乡继续完善一村一标宣传,深入每个村(社区)、农民工聚居地,有效覆盖宣传面。
利用新闻媒介把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件和事例向社会各界传递,在大足报等媒体专栏针对群众关心的法律援助作了大量节目,县领导发表讲话等向全社会营造关心法律援助、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利用“一村一顾问”讲课等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以建设绿色通道为抓手,推行法律援助全程代理。一是大力建设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站。在全县292村(居)全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做到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全覆盖,使得基层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不出村、居就能获得相应法律援助服务。二是推行便民窗口服务。在临街、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立便民接待场所;进一步整合12348法律咨询热线接线能力和解答质量,最大限度便利困难群众来电、来访咨询;采取法律援助站全程代理的方式有效解决群众来回奔波的麻烦,同时采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当事人申请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次告知申请相关事宜;发扬“盘龙”精神,为残疾人设置无障碍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受援人,实行上门办理法律援助等服务,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法律咨询设置了专门接待室。三是开辟农民工和困难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免予经济审查,采取先受理、后补交材料的做法,保证此类案件的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对群体性农民工矛盾纠纷,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接待、优先办理,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四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农民工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主张社会保险待遇等事关农民工生存、健康等权益事项上纳入援助范围,降低申请门槛。
(三)以法律援助效果为先,创新服务模式。一是采取提前介入,对于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前介入,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受援人积极收集证据,代理受援人参与协商、调解,尽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助人权益。二是积极开拓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鼓励采用非诉讼手段来先行寻求解决矛盾纠纷的可能性,尽量为受援人提供解决问题的多种办法和措施,为当事人节约成本,节约时间。
(四)以法律援助质量为核心,规范制度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全程跟踪监督制、联系人回访制、重点案件旁听制等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从指派到案件归档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要求,保证各项监督程序到位,对案件质量进行有效监控和动态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上半年,我县共受理法律援助申请373件,办结援助案件305件,其中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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