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一个自我成长的机会,我们可以从中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总结要尽量简明扼要,不要过分啰嗦,言之有物即可。以下是一些值得尝试的阅读方法,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工程质量保证金协议篇一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精神,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2月27日
工程质量保证金协议篇二
工程质量保证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质量保证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一项:承包方式:包工。
第二项: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目标为:所有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要求为:优良。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如因乙方失误造成的工程返工和工程质量不达标造成的工程返工,材料费和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并处于罚款。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则由甲方承担。
3、施工中各道工序要严格进行报验,未经甲方人员检查,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未经业主验收,不得覆盖。
4、乙方应组织施工人员严格执行三检制,按规定对现场机械、物资、工程进行标识。
5、乙方对于工程缺陷不能或不愿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委托
第三方进行修整,费用由乙方承担。
6、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的10%,质保期为________年。
第三项:工程结算及付款方法。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每月按实际已完成的各单体分项工程结算,并扣除预付款项和工程罚款,结算单上报审批一周内支付工程款项的60%,剩余款项待工程实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支付到90%,10%的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________年)满后付清。凡因工程施工图变更或图纸和预算外签证追加的工程量另行结算。
第四项: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说明:双方签字盖章即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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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金协议篇三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建筑工程鉴定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鉴定内容及要求:
(详见委托书 )
第二条 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的鉴定费为人民币:
具体支付方式:1)签定本委托书时支付全部费用的50%。
2)领取鉴定书时支付剩余全部费用。
鉴定过程中,如发生必要的技术检测、图纸审查等费用,由委托方另行支付。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2)负责指派专人协助乙方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3)按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鉴定费用;
2、乙方权利义务
(1)按约定时间出具鉴定报告,并保证鉴定报告的真实、合法、有效;
(2)负责保管好甲方提交的各种文件、资料,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3)负责鉴定报告的解释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本合同未到期甲方单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关系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负损害赔偿责任。
2、在委托事项未完成或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乙方单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协议关系并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未按时提供合格鉴定报告或鉴定报告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由于本合同有关事宜引起争议,双方应首先力求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后此争议仍未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工程质量保证金协议篇四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曰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曰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星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质量保证金协议篇五
工程量保证协议质书
发包方 : 甲方 承方包:___________(乙方)_经 甲双乙方协商确:定
第一:承包方项式包工:
第二:项质量求要
1 工本质程量标为:所目有分项工合程格1率00 % 工程 严按格国照家一验统标准收进验行收,程工工验竣标准收求要为:良优 。
2 方乙在施工中须严格必照施工图纸和按技术底交进行施工如因乙,失误造方成的程工工返工和质量程不标造成的达程返工,材工料费和工人费乙方由担承,处并于罚。因款甲方原造因成程返工工则,甲方由承担。
4 乙方应织施组人员严格执工行三制,检规按对定现场机械、资、物工进行程标识。
6 程质保工为工程总价的金0%,1质期为保年一。第三:项程工算结付及方法款
未尽事宜,甲双乙方商协决。定
说明双方:签字盖章日起即生效
甲方(章盖): 乙方( 盖章):
时间____ _年___ _____月 ________日
工程质量保证金协议篇六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书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委托方:_________(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__(乙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丙方)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xx]7号和建设厅、财政厅建管[xx]4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_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责任。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证金约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设项目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能用于工程维修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原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向维修单位支付维修金。
4.工程达到缺陷期满,并确定该工程有关保修项目确实不存在质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上签署同意意见,提交甲方一份。乙方必须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书面通知,才可将“质量保证金”拨付工程承包单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或支付工程维修金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的,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本协议未竟事宜,按_________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开户通知书(回执)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xx]7号和建设厅、财政厅建管[xx]46号文件精神,_________建设的_________项目在你行设立“保证金”专户,“保证金”的使用必须经我站出具书面通知方可使用。应交存_________元“保证金”。
开户行:_________(盖章)
专户帐号: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质量保证金协议篇七
委托方: (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住址:
联系方式:
受托方: (乙方)
开户银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址: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 号和 号文件精神,为加强 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时间的维修保养责任。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证金约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设项目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能用于工程维修及工程缺陷责任时间满后返还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原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向维修单位支付维修金。
4.工程达到缺陷期满,并确定该工程有关保修项目确实不存在质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上签署同意意见,提交甲方一份。乙方必须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书面通知,才可将“质量保证金”拨付工程承包单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或支付工程维修金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的,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按 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附件: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开户通知书(回执)
根据 号和 号文件精神, 建设的 项目在你行设立“保证金”专户,“保证金”的使用必须经我站出具书面通知方可使用。应交存 元“保证金”。
开户行: (盖章)
专户账号:
经办人: (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金协议篇八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合同书。
第一条、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露;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第二条、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年;
5、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________年。
质量保修期自如下规定日期起计算: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起算(以包括甲方在内的有关方签署的验收合格书面文件为依据);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本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
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
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合格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
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第四条、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________%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的________%返还乙方;本保修书约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满时,甲方应将预留的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偿付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在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第五条、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工程项目经理
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变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
当发生质量投诉时,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该保修负责人应于接到电话通知时起,24小时内到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该电话通知以甲方处留存的电话通知记录为准。
逾期未来领取,或电话通知时该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为了避免各方损失扩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代办费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
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按照返修内容估算返修费用及代办费,并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
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保修时限(自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起算)
1、楼地面、屋面、墙体渗漏水为________天;
2、楼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________天;
4、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为________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积水的为________天;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以上时限均以住(用)户配合为前提。
如住(用)户不予配合,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到场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均视为住户已配合。
第七条、其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质量保证金协议篇九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合同书。
第一条、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露;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第二条、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年;
5、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________年。
质量保修期自如下规定日期起计算: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起算(以包括甲方在内的有关方签署的验收合格书面文件为依据);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本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
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
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合格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
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第四条、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________%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的________%返还乙方;本保修书约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满时,甲方应将预留的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偿付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在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第五条、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工程项目经理
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变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
当发生质量投诉时,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该保修负责人应于接到电话通知时起,24小时内到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该电话通知以甲方处留存的电话通知记录为准。
逾期未来领取,或电话通知时该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为了避免各方损失扩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代办费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
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按照返修内容估算返修费用及代办费,并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
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保修时限(自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起算)
1、楼地面、屋面、墙体渗漏水为________天;
2、楼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________天;
4、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为________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积水的为________天;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以上时限均以住(用)户配合为前提。
如住(用)户不予配合,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到场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均视为住户已配合。
第七条、其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保证金协议篇十
建设单位:_________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 号和建设厅、财政厅建管 号文件精神,为加强_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责任。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证金约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设项目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能用于工程维修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原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向维修单位支付维修金。
4.工程达到缺陷期满,并确定该工程有关保修项目确实不存在质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上签署同意意见,提交甲方一份。乙方必须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书面通知,才可将“质量保证金”拨付工程承包单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或支付工程维修金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的,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本协议未竟事宜,按_________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保证金协议篇十一
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就位于?的甲方住房的.大理石装簧(外墙面及屋檐)事宜,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1、质量保证期限:经甲乙双方约定,大理石的质量保证期限为20年。
2、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外墙和屋檐的大理石墙面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1.?保证大理石墙面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2.?保证大理石墙面接缝平整,整体墙面纹理通顺;
3.?保证大理石墙面不开裂、空鼓、脱落;
4.?保证安装大理石墙面牢固、无倾歪,杜绝缺楞掉角和裂缝等现象。
5.?其他项目保证条约: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2.发生紧急抢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3.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大理石墙面脱落、裂缝、空鼓、倾斜等情况,乙方负全部责任。(不可抗力:指因战争、_____、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灾害以及自然灾害。)
第四条?保修费用
因建筑安装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附件:乙方身份证)
工程质量保证金协议篇十二
致:汉源县梨园乡人民政府:
由我公司施工的汉源县梨园乡社会事业中心项目,现已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并已进行了验收,特申请退还我公司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退还比例为50%,合计人民币:3749447*5%*50%=93736.93元,望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重庆万州建筑总公司
2013年10月21日
工程质量保证金协议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建立了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共谋展的伙伴关系,为达到长期合作的目的,保障双方的共同利益,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作为产品供应的合作伙伴。
二、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进口产品提供加盖甲方质检部门原印章的进口产品注册证以及进口产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如属于甲方质量出现问题,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三、甲方向乙方所供产品在包装上必须适合产品质量要求,包装牢固,符合储存运输要求,而乙方储存条件应符合gsp所要求的条件,如因储存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在签定协议书前,甲、乙双方相互提供合法的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双方备案。
五、甲方业务委托人必须持有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未经甲方授权,甲方业务员不得从乙方借货或换货。
六、鉴于甲、乙双方每月业务发生次数频繁,需凭甲方销售出库单或发票作为收货单位的依据。
七、甲方所供产品均以送货方式供货,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应当场验收,如发现所收货物短少、破损时,有权拒收。按照甲方销售出库单所列内容对产品品名、规格、数量、生产企业以及外观形状等内容验收合格后,请在甲方销售出库单上签字。
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在此期间,甲、乙双方所有的购销行为均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有关部门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或有新的情况出现,由双方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连同本协议一并执行。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工程质量保证金协议篇十四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城镇建设带来了良好的发展共建,其极大的推动了我国工程建设的发展。作为现代工程建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土木工程施工质量制约与管理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工程整体质量制约与管理的关键。土木工程建设项目的成败在于质量,离开质量,其他一切都无从谈起。因此,要把土木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纳入整个建设项目的实施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之中。实际上,没有比使用方更关心工程质量的了。但要保证施工质量,使用方有必要组织有经验的专业的质量管理队伍,对整个设计施工过程,包括对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建设用材、施工工艺以及监理工作等多方面的管理,还要包括指导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适时培训和有效地激励。
一、现代土木工程施工质量制约分析
针对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理由与质量事故等进行的研究表明,土木工程施工质量制约与管理体系的不健全是导致这一情况发生的主要理由。由于施工企业没有完善的质量制约体系、不能针对工程施工及情况进行质量制约点的设置导致工程施工过程中许多因素不处于受控状态,最终导致各项质量理由的出现。针对这样的情况,现代工程施工企业在进行土木工程施工质量制约与管理时,必须针对自身管理工作特点以及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的分析,以此保障施工质量制约体系在施工过程中的适应性,提高施工质量制约与管理实施的效果,保障土木工程施工质量。
建立比较完善的施工管理成本管理机制,加强工程项目成本制约是施工企业积蓄财力、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必由之路。工程项目成本制约,就是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适当的技术和管理手段,对施工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生产资料转移价值和劳动消耗创造的价值以及其他费用开支和其他管理工作等,进行计划、实施、监督、调节和制约,按照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通过对工程实施中已发生或将发生的费用支出进行检查、复核、纠偏。
二、土木工程施工质量的制约工作
1.现代工程施工质量制约研究的深入为土木工程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使得现代工程施工企业能够以质量制约研究理论为基础推动自身质量制约体系的完善。现代土木工程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根据自身施工管理架构与工作流程构建基础质量制约管理体系,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质量制约的完善,以这样的管理体系建立、完善方式使企业在进行每一项工程施工时都能够保障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应性,满足工程实际需求。避开传统施工质量制约体系不能满足工程实际情况造成的质量制约不适应性。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推动土木工程施工质量制约的科学开展,为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
2.施工规划管理对工程施工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是现代土木工程施工质量制约与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由于施工规划工作不当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理由发生屡见不鲜,其已经成为影响现代土木工程施工质量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土木工程施工前的技术交底过程中,施工企业即应组织相应的人员进行施工规划工作,对施工场地进行科学的规划、对施工用材料存放、设备存放、设备养护时间等进行合理安排,以此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为保障土木工程施工质量奠定基础。
3.现代土木工程施工质量制约与管理要求施工企业以严格的制约与管理保障施工质量。因此,现代土木工程施工企业应加强现场施工技术人员与质量管理人员的巡检与旁站,保障施工过程各项制约要点处于受控状态,同时通过现场技术人员与质量管理人员的巡检旁站监督施工人员的施工过程,保障土木工程施工质量。通过严格的`现场管理为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奠定基础,为工程技术参数、施工工艺管理奠定基础,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工程质量保证金协议篇十五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第四条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第五条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第六条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第八条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
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第十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第十二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有关保证金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参照本办法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相应权利与义务的约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7号)同时废止。
工程质量保证金协议篇十六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建委、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精神,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月27日
工程质量保证金协议篇十七
(1)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是损害事实发生的直接根本原因。
(2)经营者对侵权的发生未尽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是侵权成立的条件,但非原因。
(3)第三人侵权与经营者的不作为行为发生竞合。符合上述条件,经营者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经营者在承担了补充责任之后,获得对加害人或者其他赔偿义务人的追偿权,这是一种单向的追偿权,即实际承担责任的经营者可以向终局责任人、直接侵权的第三人追偿。这一责任设计完全符合侵权的原因力理论分析。所谓“原因力”是指在构成损害结果的共同原因中,每一个原因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所发挥的作用力,对于损害事实之出现起主要作用的原因为主要原因,对于损害事实之出现起次要作用的原因为次要原因,其中主要原因对于损害事实之出现具有较大的原因力,而次要原因对于损害事实之出现具有较小的原因力。分析原因力的作用主要是用以确定加害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和承担多大的民事责任。由于这种类型是第三人的侵权行为介入导致损害的发生,从原因力分析,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才是损害事实发生的直接根本原因,而经营者的不作为并非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只是加大了损害发生的可能性,或者说如果经营者勤勉积极地履行其安全保障义务,则极有可能避免损害的发生。因此,经营者违背此义务只是侵权成立的条件,而非原因。
以上就是本次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经营者保证安全义务的责任类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证安全义务的内容
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应尽的在合理范围内的使他人免受人身、财产损害的义务。那么保证安全义务的内容有哪些呢?其概念及法律依据有哪些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保证安全义务的内容。
工程质量保证金协议篇十八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49号)精神,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制定了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按本办法规定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二章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
第四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使用、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使用、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八)其他需约定的事项。
第五条工程质量保证金由发包人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比例在竣工验收前以承包人名头存入工程质量保证金账户。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六条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承包人提供银行保函或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七条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工程质量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应当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第八条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住宅工程单位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000万元以下的按3%预留;3000万元及以上的.按1.5%预留,并不得少于90万元。工业、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单位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000万元以下按1.5%预留;30oo万元及以上的按1%预留,并不得少于45万元。其他工程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各市可以根据信用体系中信用评价情况适当调整企业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对信用好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应按以上规定执行。
第九条监督机构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审核金融机构或财政部门出具的保证金预留凭证或其他保证条件。
第三章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使用
第十条建设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工程质量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仅用于支付在缺陷责任期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缺陷,且原承包人解体、撤销、无能力维修或承包人不维修等情况而由发包人另行组织进行维修的费用。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第十二条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第十三条使用工程质量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时,由产权人(或使用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选择维修施工单位。维修施工单位应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需要时确定的维修价款应经造价咨询机构审核。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由财政部门或发包方从工程质量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支付维修资金。
对于社会投资项目,由托管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从工程质量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支付维修资金。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保证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滞留、挪用、封存等。
第四章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
第十五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未出现质量缺陷的或出现质量缺陷但承包人已进行维修的,到期后,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利息全部返还。因承包人原因出现质量缺陷但承包人未进行保修的,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到期后,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余额和利息。合同有特殊约定的,在不违反本条规定的原则下可按合同执行。
第十六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返还申请需经财政部门同意。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有关单位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发包人等单位提出异议承包人不认可的,由监督机构仲裁并执行。
第十七条托管的金融机构应即时向承包人支付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逾期返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经确认原承包人解体或撤销的,按有关债权债务等规定处分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使用、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相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第二十条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有关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参照本办法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相应权利与义务的约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1月11日起施行的《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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