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一种思维工具,可以帮助我们认清问题的本质和内在联系。使用明确而简练的语言,让读者能够易于理解;我们可以从这些总结范文中汲取灵感和启示,以便更好地进行自己的总结写作。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一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怎样的?包括了哪些内容?那么,下面就随本站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2、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协调;
3、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5、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6、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二
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人须提交选址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所属市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3、向所在市规划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
4、勘测定界图三份(电子光盘一份);
5、土地意见函;
6、所属区立项批复;
7、环保主管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初审意见;
8、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单;
9、规划设计条件图四份;
10、土地合同复印件;
11、关于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出示原件)。
其他选址材料:
重要建设工程或大、中型项目应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锅炉房、加气站、加油站项目应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文。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三
基本情况
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选址主要依据
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2、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协调;
3、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5、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6、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范文
xx县规划和建设局:
我单位因原因,拟建设(项目名称)
一、建设意向和要求如下
1、建设地点:
2、建设项目性质、用途:
3、需用地面积:
4、需用地范围(附示意图)
5、需建设建筑面积:
6、建设内容(子项目清单)
7、其它要求:
二、可能对外部产生的不利影响(如环境、安全影响,对相邻土地业主权益影响等),及愿意对此承担的义务。
三、我单位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1、机构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报建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项目批准文件。
4、非新征地须提供土地权属证件及地籍图复印件各1份。
5、有效地形图。
6、其它材料。
特此申请
单位
年月日(盖章)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四
一、非行政许可内容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设定非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三、非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核发。
四、非行政许可条件
申请人需取得产业主管部门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文件。
五、申请材料
业务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选址申请。
所需资料名称: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文件;
2、建设单位向省建设厅提出建设项目选址申请报告;
5、大型建设项目应附送由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选址规划;
6、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选址意见;
8、项目选址相关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图纸,项目所在地县(市)、市(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地区行署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盖章。
六、申请表格(格式文本)
《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无电子文档)
七、非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八、非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贵州省建设厅
九、非行政许可程序
第一步:备齐申报材料报省建设厅规划处;
第二步:规划处处长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办理;
第三步:工作人员到现场踏勘;
第四步:工作人员提出选址意见,经处领导初审同意后,报总规划师及分管厅长审定;
第五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十、非行政许可时限
申报材料收齐后30个工作日。
十一、非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该项目最终未经审批或核准,即自行失效。
十二、非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作为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支撑性文件。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五
基本情况
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选址主要依据
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2、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协调;
3、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5、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6、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六
参考描述
二、覆土高度评估测算
1、目前覆土情况公示
2、最大可承受的覆土高度评估
3、增加覆土高度,以便种植大树
三、具体细节建议
1、大门
现状:目前的大门设计太直白,有明显的压迫感,没有考虑风水业主要求:增加私密性,减小压迫感,提高用料档次,考虑风水因素实施建议:
1)拉长大门楼梯(一直拉伸到和商业街外延持平),减小坡度
2)左右两边修建无障碍通道
3)中间的水池改建(建议取消中间的水池,在两边修建水池)
4)大门石料选择要高档,有优美感和时代感
5)增加大门的绿化面积
6)建议参考兰溪谷和熙园的大门设计
7)建议在大门口修建水幕墙,水幕墙前设计上时尚的,水幕墙后面修建楼梯,楼梯方向可以是平行于水幕墙。也就是说,楼梯修建在侧面。
8)大门的铁门要用优雅,高档的铁艺
2、商业街
实施建议:
1)提高地面和铺面的装修材料的档次
2)增加绿地和大树
3)增加休闲椅和其他休闲设施
3、游泳池,会所
实施建议:
3)取消八棵蜡烛,改种芒果和灌木(树种选择可以请专家建议,但是必须是枝繁叶茂,能够遮阴的数目)
4)取消会所大门的水池,改建程平地喷泉。喷泉上面覆盖钢化玻璃,()玻璃下面安装彩灯,平时可以行人。
5)会所楼顶进行绿化
6)会所外墙涂料已经脱色,要求重新刷上高档的防水涂料
7)会所的空调隔音问题要解决
4、小区园林
1)商业街背后的梯形水泥花池,建议修改成全部覆土的土坡,然后种植上草坪,载上灌木和乔木,进行立体绿化。
2)小区原理要求增加遮阴的树木,树种选择搭配请园林专家指导。
3)种植白兰花,月桂可以香气宜人。
4)在园林里面增加空中立体绿化,如防潮防热木架种一些爬行植物。
5)建意将架空层统一纳入整个园林来考虑绿化休闲问题,这样又统一风格又使园林面积增大。另建意参考金域蓝湾。
6)小区内的通道上增加休闲椅和木架,木架上种上攀藤植物可遮阳又可绿化。
7)7座楼体除入口外,其他空地要求全部进行绿化。
8)要求公示目前架空层的规划和设计。
5、小区四周围栏样式陈旧,配合园林重新设计。
6、解决fg栋业主回家需要绕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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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划意见书篇七
公司园区用地总面积780亩。目前已绿化亩,绿化覆盖率为20.57%。公司园绿化的主要特征为基本形成了乔灌草、果竹花结合的立体生态系统,工业园区和区绿化已具一定规模,建成区绿化初具规模。
公司园区整体绿化设计本着经济、美观、适用的原则,要求林相整齐,绿化色彩配置合理,体现现代化工厂的特色,形成花园式工业园区。同时通过环境建设充分发挥工厂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公司成为整个经济开发园区的一颗明珠。
3.0、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建设状况、人文景观、经济能力等各个条件,将自然、人文景观组织成一个有机体,科学地规划、合理布局,改善植物的空间分布状况,形成多层次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完整的绿地系统。
3.1优化绿地结构,丰富植物材料、种类与配置
3.2景观与功能的结合
在景观塑造的同时考虑到环境建设的适用功能,一方面在树种上选择一些能够改善工厂环境净化空气的树种,使厂区内的空气质量提高;另一方面,在适当的位置布置园路、小广场和花架,为工作人员提供休憩的场所和设施。
3.3普遍绿化重点突出
整体设计的重点体现在办公楼周围的行政区、厂区内各大块绿地形成的景点,在这些重点部位更加强调景观的效果,运用不同的植物搭配形成多变的`景观。
4.1植物种类规划
骨干树种:广玉兰、柿子树、湿地松。
重点观赏植物
1、木本:广玉兰、柿子树、湿地松、桂竹、红叶李、白玉兰、红玉兰、紫玉兰
2、草本:金叶玉贞、红叶石楠、瓜米黄洋、红桎木球、以及地被草坪、草种。
4.2绿化区域规划
1、食堂南侧:靠近园区主干道的土地种植金叶玉贞、红叶石楠、瓜米黄洋等植物,通过按一定规律的种植和修剪形成指定的图案或造型。后排种植一排数量为3棵的香樟树,每棵树间距5米,香樟树离墙间距1~2米,其余部分以草皮为主。
2、xx厂房南侧:在靠近厂房一侧按规律种植白玉兰、红玉兰、紫玉兰等植物,每棵树间距4米;靠近食堂的一侧移栽棵桂花树,每棵树间距2—3米,两行植物错落种植,其余部分以草皮为主。
3、xx厂房北侧:在靠近厂房一侧种植白玉兰、红玉兰、紫玉兰等植物,每棵树间距4米,其余部分以草皮为主。
4、xx厂房东、西两侧:在靠近厂房一侧种植一排香樟树或湿地松(湿地松较适合该处的土质),香樟树离墙间距1~2米,在香樟树前再种植杜鹃、茶花等植物,其余部分以草皮为主。
5、xx厂房北侧的剩余空地可以栽种一批中等的树苗,如广玉兰、香樟、乐昌含笑、柿子树等,数量约300棵。
6、园区主干道两侧:以金叶玉贞、红叶石楠、瓜米黄洋及茶花为主的植物要定期修剪及造型.杜鹃要喷洒硫酸亚铁。(1年最少3次)
7、2#厂房车棚前的绿化区域:以樱花、桂花为主的植物,以2列树为1单元,在每个单元之间挖积水沟,并要施肥。
目前,xx厂房南侧的土地的平整工作已基本完成,但土地上还有一些水泥块需要清理,在水泥块清除完毕,就可以移植草皮,但要预留移栽树木的土地。xx厂房除南侧外的土地的绿化工作要等到道路施工完毕才能进行。预计道路施工还要10左右才能完成。
植物介绍:
香樟树为樟科常绿乔木,树势高大,树冠广圆形,枝叶茂密,叶薄革质,卵形或椭圆状卵形。花期为5月,花黄绿色,圆锥花序腋出,又小又多。9~11月果熟,果球形,熟时紫黑色。全株具樟脑香气,能吸烟滞尘、净化有毒空气,生长速度中等,树形巨大如伞,能遮阴避凉,是城市绿化的优良树种,喜温暖湿润气候,耐寒性不强,对土壤要求不严,较耐水湿,但不耐干旱、瘠薄和盐碱土,主根发达,深根性,能抗风。萌芽力强,耐修剪。
乐昌含笑为常绿乔木,高15~30米。树皮灰色至深褐色。叶薄革质,倒卵形或长圆状倒卵形,长6.5~16厘米,宽3.5~7厘米,有光泽。3~4月开花,花淡黄色,具芳香。聚合果长圆形或卵圆形,8~9月果熟。种子卵形或长圆状卵形。树干挺拔,树荫浓郁,花香醉人,可孤植或丛植于园林中,亦可作行道树。喜温暖湿润的气候,亦能耐寒,喜土壤深厚、疏松、肥沃、排水良好的酸性至微碱性土壤。能耐地下水位较高的环境,在过于干燥的土壤中生长不良。
本设计立足于通过环境绿化美化,以植物造景为主,把武汉xx新xx电子有限公司建设成为花园式现代化工业园区,使之在为社会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发挥更强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八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核发,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需要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项目选址应当依据城乡规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和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审批、核准建设项目的依据。
第四条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二)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重点监管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向自治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州(市)、地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重点监管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向州(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所称重点监管区域,是指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为保护生态资源需要严格控制建设的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等区域。
第五条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选址申请报告;
(三)建设项目选址拟选方案;
(五)由自治区或州、市(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需提交建设项目所在地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第七条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建设项目选址拟选方案和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应当明确下列事项:
(一)与城乡规划布局以及土地使用性质的合法性、协调性依据;
(二)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对一定范围内社会、经济和环境的直接影响;
(三)与交通、通信、能源、市政、防灾规划和用地条件现状的衔接;
(四)与配套生活设施、居住区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衔接和协调;
(五)与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的协调;
(六)建设项目区域位置图(在城镇体系规划或者城市、镇总体规划图上的选址位置图,所在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上的选址位置图)和建设项目选址蓝线图(准确反映拟建位置与周围相互关系的`现状地形图)。
第八条选址意见书核发机关收到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四)依据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以及近期建设规划的要求,在受理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或者确定建设项目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书面决定,其中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实地勘察或者组织专家论证、委托城乡规划技术审查机构进行技术审查所需时间,另行计算。
第九条建设项目选址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第十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当明确选址地址、规划要求、选址审查意见等,并以附图和附件表明区域位置、用地范围、有关控制线的地形图等内容。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照国家规定的样式,由自治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加印维文,统一印制。
第十一条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进行选址的,应当由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选址论证报告应当包括工程项目建设的依据和必要性、与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镇规划的关系、选址方案场地条件与外部条件分析、对城镇发展和环境影响度分析、选址方案的比较及结论等主要内容。
选址意见书核发机关应当组织专家或者委托城乡规划技术审查机构对选址论证报告进行评审,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将审查意见和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报送规划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后,方可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手续。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准的条件组织项目建设,需要变更选址意见书核准条件的,应当选址意见书核发机关提出变更申请,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或者依职权,选址意见书核发机关可以撤回已经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建设项目批准、核准部门明确不予审批、核准建设项目的;
(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明确不予划拨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撤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其他情形。
选址意见书核发机关适用前款第(三)项规定作出撤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第十四条核发、变更或者撤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必须作出书面决定并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出具受理凭证,填发补正、特别程序告知等格式文书的,可以使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管理专用章。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选址意见书,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核发选址意见书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予以批准、核准的,批准、核准文件无效,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七条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实行审批、核准、备案的,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在审批、核准、备案前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意见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出具规划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年6月1日起实施。《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办法的批复》(新政函[**]83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办法》(新建规字[**]25号)同时废止。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九
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的主要依据。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权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
县人民政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国家审批的大中型核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拟收购的土地进行规划审查,出具拟收购土地的选址意见书,不符合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用途的土地,不予核发选址意见书。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十
广州市正阳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委托编号:0809-0643gzg33312/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
内容:“广州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对“亚运会”和广州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新挑战,起草编制新一轮“广州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全面总结1995年广州城市交通战略规划十年实施情况,审视交通系统对城市发展的先导作用和承载能力,评估20“亚运会”近期交通改善实施计划的合理性,提出和完善广州未来交通发展战略的工作方向和行动框架,以促进广州交通与社会经济的可持发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境外在国内注册的交通咨询公司具备相应规划咨询能力和经营范围亦可。
3、投标人须具备特大城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经验和成功案例,对当地交通有较深刻认识。
4、具有完善的技术保证体系。
5、本项目内容涉及面广、多学科交叉、专业化程度高,投标人可根据优势互补的原则,采取与规划、研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正阳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0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
收款人:广州市正阳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广仁路支行
开户帐号:037901040000198
财务联系人:魏小姐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4月5日上午9:00-9: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4月5日上午9:30
3、开标地点:广州市正阳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所
招标单位联系人:曹小姐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正阳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小姐、邱小姐
e-mail:gzzyzb@
网址:
广州市正阳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xx年三月十五日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十一
1.招标条件:
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委托,就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
2.2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05-1
2.3项目地点:中牟县
2.4招标范围: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部分
2.5规划周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投标单位需提供地市级城市旅游规划设计业绩一份(合同、中标通知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5月10日至20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须携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人员职称证书、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法定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前往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13室进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6月7日上午9:00分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21室
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
联系人:王女士
20xx年5月10日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十二
一、项目名称:洛浦县校园规划项目。
二、项目概况:对全县120所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测绘及规划。
三、建设单位:洛浦县教育局
四、建设地点:洛浦县
五、资金来源:历年教育项目结余资金
六、招标范围:总平面规划图,功能分析图(教学区、生活区、活动区),交通分析图,景观图,消防布置图,供暖管网、给水、排水、供电、弱电线路布置规划图。
七、投标人资格:投标企业应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报名投标的测绘单位如非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单位,则必须与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乙级以上企业组成联合体报名投标,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投标主体及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建设项目不接受其它方式的联合体报名投标。投标企业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八、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投标单位持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近二年来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测绘、设计规划人员情况。疆外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进疆备案手续(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九、报名截止时间:12月18日12:00(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日期:1月5日16:00(北京时间)
十一、报名、投标地点:洛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十二、招标代理:和田正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和田正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12月12日
项目规划意见书篇十三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踏查,符合选址要求的项目,报送市规划局报审办理。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经办人填写退件说明转窗口发件。
注:自《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发放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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