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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雨的记忆散文摘抄篇一
我的故乡是一个偏僻的小村庄,它位于渭北高原上,三面环沟,北边依山。在那里,我度过了人生最初的十九年光阴,故乡的山水草木,风土人情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它没有别致的风景,也没有沃野良田,尽管黝黑瘦弱的村民最不吝啬苦力,却总无法感动上苍,靠天吃饭,十年九旱,主要农作物小麦,若遇风调雨顺,亩产三四百斤就是不错的收成,若遇旱年,收成锐减,村民们望着毒辣辣的太阳,饱受饥荒的老年人,就会大发又是一个民国十八年的感慨,几乎在每年的二三月间,总会有挨饿的人家。道路又不畅通,通往县城的直线距离不过十里,却得走下东沟,沿沟底崎岖小道向南而行,再爬上一段长长的陡坡。晴好日子,人行尚且艰难,若遇雨雪天,道路泥泞,坡滑沟深,人们便几乎无法通行了。
改革初期,商海如潮,村中也仅有几户人家进城做了生意人,而对于绝大多数人家,终归故土难离,打发日常花销的,无外乎在农闲时节,出门给人下苦力,钻煤窟,再大的开支,便要粜粮食,拉饥荒。喂养的生猪,出产不多的农副产品柿饼,绿豆等,也因交通不便卖不了好价钱,我看惯了村民那荡除不尽愁云的脸,听够了村民那悲哀无奈的叹息,当我在北方那段艰苦的求学岁月里,身处繁华都市,常为自己的穷和家乡的穷而伤心落泪呢!
故乡难道没有解决灌溉的条件,没有求得道路畅通的办法吗?答案是否定的。
在东边的沟底,有条河流,在大兴水利的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村民受多方支持,终于将河水引到了源上,在距沟缘约一千米处,挖了一个大池子,抽上的水注入到池子里,便宣告一级站的峻工。二级站便以池子为源头开始筹建了,当二级站在紧锣密筹建时,农村发生了深刻变革,两任村长下来,二级站不仅没影,连一级站也没了踪影:变压器卖掉了,泵卖掉了,电源线卖掉了,电杆卖掉了,最后水管也被掘出卖掉了,这是怎样的短视和败家子行为!
也许领导有难处,但与家乡一沟之隔的沟东人,却在拦河筑坝,先后峻工了二座抽水站,几年下来,起点并不比我们高的沟东人,菜园遍布,果园林立,庭院宽敞,门楼林立,农业机械比比皆是,每逢天旱,抽水站日夜轰呜;而我们呢?菜园难觅,果园无踪,庄稼凄凉,徜徉村中,陈庄旧院,栅栏门户,残垣断壁满目皆是,少有的几户门楼,也因年久失修,早已破烂不堪,绿苔纵横了,这就是我的故乡啊!我的心又怎能不变得愤懑和悲哀呢!
然而,故乡的人们是勤劳的,始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一项大型水利工程,也流下了这块土地上人们十三年的血汗,而今,当旱象愈演愈烈。村民们望水若渴时,水早为上游所截流而没了踪迹,而当淫雨霏霏,村民们直咒老天爷有眼无珠时,水却从渠中汹涌而来,土地道路被冲的千疮百孔,甚或墙倒屋塌,我的故乡成了名副其实的泄洪场。
也就是在这块土地上,昔没有名门望族,今没有达人显贵,却遗有古朴善良的民风。每遇红白喜事,建庄修院,村民便会前来帮忙,否则会倍觉内疚而深感失礼。那家要有个三灾二难,婆媳妯娌们或拿几个白馍,几张白饼,几颗糖果,几斤水果,或高级些,买瓶罐头,买袋奶粉去探望,尽了人情送了温暖。八十年代初,我高考名落孙山,在悲苦的日子里,得到了村民极大的安慰。我该是多么的`感激啊!特别是张大伯,我家的邻居,一个没有文化的老头,陪我至半夜时辰,叭嗒叭嗒的抽着旱烟,将体贴安慰送到了我的心坎上,他没有华丽的言辞,却给我带来了春天般的温暖,使我能一扫沮丧,精神抖擞地力求一博。我深深地爱着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们,当我远离故乡,身感孤独和寂寞时,总会想到他们,进而增添奋斗的勇气。
然而,我终归无法忘记那种凄凉,当我有了稳定的工作,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时,回乡的日子拉的越来越远,在乡的日子缩的越来越短了,特别是近几年,我几乎陌生了故乡,仅仅在忆及时才觉得揪心。故乡啊,您是我心中永远的痛。
但我又怎能了结我的故乡情结呢?近几年,借村村通工程通了路,借引水工程打了机井,解决了村民的饮水问题,灌溉在局部也有解决,但城市化的进程不可遏止,随着时间的推移,故乡迟早会成为记忆,但愿生活在当世的人们能有一个开心的日子。写到这里,看着外面天际间的一轮圆月,我搁下笔,望着明白,深深地为故乡祝福......
对雨的记忆散文摘抄篇二
当街道的水果摊上五彩缤纷,果香飘逸的时候,就意味着又一个妖娆艳丽的秋天来到了。
看着时髦的水果们争先恐后地挤上了水果摊,招摇它们的美丽和芳香时,我却很神往的回到我的秋天里去了。
我的秋天在关山林海之中。
秋天的关山林海,景色如画只是个蹩脚的比拟,因为色彩斑斓却无堆积重复之嫌,气势雄浑又无咄咄逼人之态,给人一种兴奋而愉悦的印象,套用两个现成的词语就是爽心悦目和心旷神怡,再加上三五声悠扬的鸟鸣和淙淙如天籁的溪流,使这幅美丽的画有了动感,有了立体感,不由人要产生和她亲密接触的欲望。
秋天对我们最大的诱惑不仅仅是奇丽的景色,更难抵御的是种类繁多的野果子的美味。
一进入农历八月,林子里的野果子就进入了成熟的年龄:红如珍珠的面梨子,山丁子甜中带酸,甜不腻酸不涩,很是可口。爽脆的毛榛子更是一吃就上瘾。毛榛子穿一件长满细刺的外套,不采取一定的办法是很难吃到香脆的果仁的。我们把摘下的毛榛子倒在地上,用脚使劲蹂,待它的外套被蹂裂了,再用手剥掉外皮,取出里面的坚果,放到嘴里用劲咬破果壳,就可以吃到馋人的毛榛子的果仁了。后来,我们发明了用火烧的办法,不仅除壳快,而且烧熟的果仁味道更馋人;再后来又发现将摘下的毛榛子堆积一段时间后,那毛外套就自行裂开了,用小木棍敲打几下,榛子就脱离了毛壳,比用火烧更省事。儿时吃过毛榛子的味道似乎还残留在齿间,我很怀疑山珍海味中的“珍”指的就是毛榛子呢!
吃松子就比吃毛榛子困难多了。关山林子里的松树多为华山松,不仅挺拔笔直,而且大多生长在悬崖峭壁之上。山里生山里长的我们,自然不怕悬崖的高耸。下午放学之后或是星期天,我们把牛赶到山坡上吃草,留下一两个瘦弱的伙伴看牛,其余的便跟着胆子大力气大的老丁爬上悬崖。老丁手里举着一根木棍,顶端绑着一把锋利的镰刀,他猿猴一般的攀上松树,伸长木棍,用镰刀割下一嘟噜一嘟噜的松果,我们便在树下忙着往蛇皮袋子里装。等到拿来的袋子都装满了,老丁还要割一大堆才下来。到老丁从树上下来,我们早已在选好的一块空地上生着了火,待火势凶猛,就把松果投进火堆,在松油的滋润下,那火焰刹那间就精神了许多。等松果的壳爆裂了,再用拨火棍将烧好的松果拨出来,用脚蹂几下,饱满的松子就带着一身热气一身香气散落在地上,没吃到松仁之前,那浓郁的松脂香味就已经把人熏得晕晕乎乎的了。
松子仁吃得口渴了,就差遣几个伙伴去捡山梨。成熟了的山梨散落在树下的枯草败叶中,早已捂得绵软爽口,用衣襟兜上几兜,倒在大黄叶子上,一阵“吧唧吧唧”的咀嚼,干渴和燥热就消失了,胃里热乎乎的烧,如饮了黄酒一般。
有一年的中秋,我们打足了松果,吃饱了肚子之后,准备回家时,大我们两岁的毛子突然兴奋地呼叫起来,说是发现了一只猪獾。我们一下子也兴奋,按照毛子的吩咐,纷纷忙活起来:搬石块的,砍木棒的,吆喝鼓劲的,最终终于在一个不大的山洞里堵住了那只猪獾。折腾了约两个小时,毛子终于用镰刀敲碎了猪獾的头颅,将那肥成了一个球状的猪獾从洞里拖了出来。最后,只好把两袋子松果寄放在山洞里,我们轮流替换,又花了一个多小时才把那胖大的东西抬回了村里。心急如焚的大人们,看着凯旋的我们,哭笑不得。
那头肥肥的猪獾,使全村的十多个娃娃都美美地吃了三四顿油汪汪的肉菜,每天去学校,老师们都感到很奇怪:这几个娃娃怎么天天都是油嘴圈,怎么顿顿有肉吃?那清汤寡水的年月,油嘴圈就是幸福的象征啊!
远眺关山,又是层林尽染,野果飘香的时候,心中存放的秋天便清晰的出现了,心中的秋天依旧鲜活依旧美丽如昨。只是我身受工作的羁绊,已经很少有机会零距离的亲近秋天的关山了,只能站成一个远眺的姿势,放飞对故土的思念,恍惚中又回到了摘松果打猪獾的时日,淡泊的心境就如秋阳一般温暖而美丽了。
对雨的记忆散文摘抄篇三
记忆是美妙的,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在记忆和忘却中生活。失去记忆,人就难以正常生活下去,就像植物人一样,什么也不知道,脑子一片空白。记忆和忘却是一对难解难舍的矛盾,互相对立又互相依赖。没有记忆,就无所谓忘却;没有忘却,也就不可能有更多的记忆。人们总是对感兴趣的东西记得住,记得牢,对不感兴趣的东西往往记不住,容易忘却。有人说,一个人是否聪明,记忆力是重要因素。据说著名作家王蒙记忆力持别强,少年时代就能背诵许多古诗,年轻时候甚至能背诵自己刚刚完成的长篇小说。曾经看到过一篇文章,说有位女学生能一字不漏地背诵《红楼梦》全书。真是望尘莫及,难以置信。
相比之下,我自愧不如,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笨人,记忆力比较差。青少年时代上学读书时因为记忆力差,对靠死记硬背的外语历史地理等功课特别头疼,不感兴趣。而对语文理化等功课比较有兴趣,爱学爱钻,成绩也相对好些。
工作后无论当新闻干事还是当记者,跑了不少地方,采写了大量人物和事件,能留下深刻印象的并不多,大多数巳经淡忘了。偶尔在路上遇见多少年以前的采访对象,人家热情地主动跟我打招呼:“王记者,你好。”见我一副茫然的样子,他自我介绍说,我是某某某,当年你曾经采访过我,怎么记不得了?弄得我十分尴尬。
有时翻阅四十年来自已采写的新闻作品剪报资料,许多文章竟然忘得一干二净,一点也记不得了。感谢记者这个职业,给我留下了大量文字资料,忠实地记录了我几十年来走过的足迹。经常翻阅这些旧剪报,也许能帮我打开记忆的大门,重温旧人往事。
不知为什么,我对数字毫无兴趣,除了自己手机和家里的电话号码,所有亲友同事的电话号都记不住,就连两个女儿家的电话也记不清,一打电话就得翻电话本。大慨出于会计的职业习惯,老伴对于数字记得特别清楚,不管谁的电话,只要打过几次,就能牢牢记住。打起电话,随手拨号,方便快捷,真令人羡慕。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记忆力也越来越差。一些书报杂志上的文章,往往看过就忘,怎么也记不住。写作一篇千字短文,有些过去常用的熟悉的字,一下子记不起来了,必须翻词典才行。放在一个地方的东西,过几天就忘了,想用时怎么也找不到。有时老伴让我去买什么菜,必须写在纸条上。否则,一到菜市场就忘了。看来,老年人对新近发生的事容易忘记,而几十年前的人生经历反而记忆犹新,久久难忘。难怪我和一些老年人一样,爱怀旧,常常沉浸在往事的回忆中。
对雨的记忆散文摘抄篇四
晴朗的天空,涌来团团黑云,一如六月的天,说变就变,瞬间地上撒满一些白色的“米粒”。我思想,这白色“米粒”是雪绒花的蓓蕾。就像家中阳台上的海棠花,前些日子还咕嘟着嘴,今天却张开了娇艳。果不然,一会功夫天空盛开了朵朵洁白的雪绒花。我伸出手,想摘一朵数数她到底有几个花瓣。依然如小时候一样,不等数完,她就融化在我的掌心,一丝凉凉的感觉,带我回到童年的冬。
小时候,家乡的冬比现在冷得多,妈妈怕我们冻着,一针一线做的花棉衣花棉裤,还有好看的虎头棉鞋,都比人家妈妈做的厚实,穿在身上暖和着呢,感觉比现在的羽绒服还暖和。披着雪花,行进在上学的路上,身后的雪地里留下一串串足迹,从嘴里哈出的气,凝结在妈妈织的围脖上,脸感到了冬的严肃。
“小慧过来,烤烤火。”我的第一任老师张叔,拍打着我身上的雪花,牵我到了他刚刚升起的火炉旁。
炉子里噼里啪啦的声响,让我纳闷:“老师,炉子里烧的什么这么响?”
那时学校没有煤,冬天的取暖都是老师自己想法子。记得那天是劳动课,老师说要去山里采松果。全校的师生一起出动,浩浩荡荡奔向了山里。我和几个要好的女同学跑到了山的阳面,那里有足够的阳光,我们想松果一定也会长的大。看着树上的松果,我们嘻嘻哈哈用手里的竹竿敲打着,然后从地上捡起,放在手心一磕,呵呵,那笑涡里滚出了许多小小的松子。迫不及待地塞进嘴里,啊,那个香劲现在想想都流口水。如今各大商场超市都有松子卖,可都不是本地的,大多来自东北,少了家乡的泥土味,香气也就淡了许多。
“松果果,松果果,采个果果,暖被窝……”在我们的欢歌笑语中,手中的篮子堆满了花朵一样的松果。
“啊!”突然天空飞来一块小石子,不偏不倚正击中我的眉,一摸一手的血。
“维英,快告诉老师去。”维英蹬蹬跑向山后,那里老师带着男生在用锄头敲树干上干枯的枝杈。闻讯赶来的老师,顺手从松树下拔起几棵七七菜,放在掌心用力揉搓,拿下我沾满鲜血的小手,将揉搓出汁的七七菜按到了伤口上。
“一会就止住血了,记住以后在野地里遇到紧急情况,就这么做。”我们似懂非懂地点着头,记住了七七菜的妙用。
看着炉中火烧得更旺,小朋友们也陆续到来,屋子里更暖了。
放学后,我急急向家里奔。我记挂着早晨开在玻璃上的冰凌花,一窗子的冰凌花,让我看了又看,我要好好数数这冰凌花开的花瓣有多少。感觉里她就是窗外的雪绒花,看我好多次在手心数她没数完,心痛我,所以开到了家里呢。依稀记得,美丽的冰凌花花瓣好像是有二十多瓣的样子。说她是雪绒花,现在看来倒更像节日里满天的礼花啊!
打开院门,我又发现了新奇。灰色瓦片下挂着的冰葫芦,早上还冷冷地透着寒气,现在每一串冰葫芦下都挂着晶莹的水珠,正嘀嗒嘀嗒落到地面,那里有它打开泥土的一个个蜂眼。我喜爱这冰糖葫芦,因为它的身体里埋着一帘梦境,照亮了现在,辉映着未来。
找来竹竿敲下几串冰葫芦,分给在那里央求我的弟弟妹妹,我也拿了一串放在嘴里啃了起来。它来自瓦上融化的雪而凝成,按说它身子里会有许多不洁净的杂物,可为何我们都没吃坏肚子呢?现在想,许是那时空气中没有灰尘,没有林立密集污染的工厂吧。
口里啃着冰葫芦,回头看窗上的玻璃,哈哈,牛搭着雪花不知奔那去了啊!
“姐,我们堆个雪人吧?”看着妈妈堆在墙根的雪,我心生欢喜,于是和妹妹弟弟堆起了雪人。你一锨我一锨,一会功夫一个大雪人在我们手下显出了雏形。
“姐,你修理一下,给雪人按上眼睛吧?”接过弟弟拿来的小铁锨,用心修理了一会,又把妹妹找来的黑色石头按了上去,再用弟弟寻来的黑布条弯成了雪人上翘的嘴。呵呵,雪人活了,我们围着雪人跳啊唱啊,雪人则弯着月牙的嘴看着我们快乐地欢笑。
这个大雪人在院子的南墙根,陪了我们一个多星期才慢慢融化。一起融化的还有屋檐下的冰葫芦,融化在冬里,融化在流失的光阴里。
村子里的小学几年前就没了踪影,空空的教室改做了工厂。由于国家计划生育的成果,村里的孩子少了许多,几个村子凑到一起,方能组建一个有点样子的学校。令人高兴的是,现在的学校都有了暖气,似乎学校的课程表上也不见了劳动课,因为不用生炉子,所以再也不用到山上采松果,敲树杈了,自然也就没了山中的欢乐。
现在回到家乡,去那充满欢笑的南山,不见了满山的松树,那挂满松果的翠绿,被村民连根挖起,卖到了城里的花园小区,卖到了扩大的公园。朴实的农民不知,他们卖掉的还有让子孙后代引以为豪的青山绿水。开垦出的土地种上了庄稼,他们的意识里那一点点粮食比环境更实惠。
“老婆,看,那里还有几棵松树!”顺着老公的手指方向,我看到山脚边,矗立着两三棵松树,欣喜的我扑向了那初冬里的一抹绿。
“怎么会没有松果了呢?”我很是失望,原本想敲下几个松果,回味一下儿时的味道,在味道中再次品味那时的冬,可是树上很干净,没有一个松果遗留在树梢。
有多少年没见过冰葫芦了?又有多少年没见过冰凌花了?已经记不清了。老家的房子里也安装了土暖气,屋内的温暖让冰凌花没了生长的空间。儿时身上的花棉衣花棉裤虎头鞋,连同这一帘幽梦中的冰凌花,成为了过去。如今的孩子有谁知道曾经的冰葫芦?有谁看到美丽的冰凌花?有谁稀罕那样子土气的棉衣裤?就是白给他们也不会穿,因为有新生事物羽绒时装呢。
对雨的记忆散文摘抄篇五
“婶儿,明儿你们掰哪块玉米呀,商量好了一起去,咱可以趁趁车......”
“坡上的熟了,明儿去坡上吧......”
“中,明儿早点吃饭早点去地......”
小时候在家,只要听到这样的对话。毋容置疑,老家的秋收天到了。在我的记忆深处,只要到了秋天,就是忙。忙秋收、忙麦种。
几亩地的玉米、花生、芝麻什么的全部要在这几天收完。坡上的、滩里的,总归只要是庄稼地里的,颗颗要归仓,地地要翻场。
孩儿童时的我,不能体会大人的忙,只是觉得,秋收到了,好热闹。白天大人在地里忙活,晚上就有整车整车的收获堆在院子里。小孩子们一会儿剥几个玉米,一会儿拽几颗花生,开心得很。为了能把玉米很好的晒干,同时为了晾晒时避免雨淋,母亲用灵巧的双手把每根玉米的外衣编结在一起,长长一串挂于屋檐下。
收获的速度很快,没几天功夫,玉米地里就只剩下光杆司令戳在那里。接下来大人要把玉米杆子一根根刨出,再一捆捆运到地头。孩子们面对根根玉米杆时,又兴奋起来。为啥?因为如果运气好的话,玉米杆中也能挑出像甘蔗一样甜的杆子来。为了能挑到好吃的杆子,个个跟找宝贝一样,来回的挑选颜色、看粗细、比长短,还比赛,看谁挑的又多又甜。大人们也顾不上上蹿下跳的孩子,只顾埋头收拾那一亩三分地。
等到全部的玉米杆子都运到地头时,大人们又开始另外一种劳动方式了。一把很大的铡刀摆放在那里,父亲拉起铡刀,母亲把一捆捆玉米杆放到下面,然后父亲再用力放下铡刀。把杆子全部截成十公分长短,这样来来回回估计要上千次,一块玉米地的杆子终于完工。当时不懂为啥这样做?还问父亲,父亲介绍了两个目的:第一,腾出土地为了能更好的播种小麦;第二,截好的玉米杆子堆放在地头,经过发酵可以变成很好的肥料。
等每一块土地的粮食都收完,杆子也移清之后,开始进行更大的工程,要为小麦的播种收拾地了。收拾地可是一门大学问,得先犁再坝然后拉平。且说这犁地,三十多年前还没有现代化,得用牛。每回到这时候,村里一个养牛的狗蛋儿叔就成红人了。家家户户掌柜的都得到狗蛋儿叔家排队。不光要说好话,还得看面情,谁家沾点亲,谁家带点故的就能早早排上。
每次轮到狗蛋儿叔给我家耕地时,母亲总是上街割点肉回来。早起熬好小米粥,烙起葱花饼再加上碗炒肉菜,用饭盒装好。收拾停当之后,叫我把这些美味送到地里。临走前,母亲还交代,路上可不能偷吃啊,到了地里,先让你父亲和狗蛋儿叔吃,等他们吃完剩下了你再吃。一路小心翼翼,生怕汤洒了、饼掉了。终于到地了,看着狗蛋儿叔吃的那个香啊,不停地咽着口水。亏得这狗蛋儿叔饭量小,每次都能留下很多(后来才知道,狗蛋儿叔是故意少吃的,为的就是给俺留下点)。哈哈,可美坏了我这小馋猫,不用说,肯定是风驰电掣般把剩下的一扫而光。
犁完坝好,开始平地了。父亲在后面掌舵,我和母亲在前面推着,幼小的弟弟和妹妹在最前面用力拉着。只要有人经过,就会吆喝:“老魏啊,你家孩子可真管用,这么点大都会出力喽......”每每听到这话,父亲没有出现骄傲的话语,相反会说:“哎,当爹的没用,叫孩子受这苦!”此时,我们都会安慰父亲。年幼的弟弟更是拍着胸脯说:“爸,我是男子汉,不怕出力!”相亲相爱的一家人,不论再苦都会团结在一起。
随着日子的好转,慢慢实现了现代化。我们也渐渐长大离乡,虽然艰苦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但那记忆深处的秋天却越来越清晰。
对雨的记忆散文摘抄篇六
我很小的时候,石头碾子在农村是很普通的。那些殷实人家,外院或跨院总要盖个棚子,里边放着石磨或者碾子。石磨,就是把粮食粒儿磨成面粉,赶上荒年寒月,没有多少粮食,石碾子,可就要大显身手了。稻草、棒子骨,树皮树叶,酱渣子,棉籽饼・・・・・都要靠碾子轧碎了才能蒸成窝头。合作化以后,碾子大多是全村公用了,用的人多,碾子少。乡亲们商量好,依次使用,也很和谐。
再细想,碾子更非等闲之物了。一盘碾子,用用两块大石头。这选石料,旧的有眼力,还要把石头凿出眼,凿出均匀的沟沟,全凭手工,手艺也好生了得。者眼力,这手艺,大概从原始社会就流传至今吧!想到我们的古代先人,真的是很不简单呀。
我的故乡都是盐碱土地,只能适合种糜子和黍子。这两种小粒儿粮食,不高产。农田改造以后,如今已经很少见到了。诗人贺敬之《回延安》中,有一句诗道:“东山的糜子,西山的谷;肩膀上的红旗,手中的书。”说的糜子,就是这种当时家乡最常见到粮食。糜子和黍子这两种小粒儿粮食,犹如“姊妹花”,大体相似。也有不同,一是颜色,黍子金黄,糜子,淡红,二是口味,黍子是粘的,可蒸年糕。糜子,不粘,有点甜。蒸出的窝头,暄腾,很可口。这两种粮食粒儿,都要用碾子,碾去皮儿以后,就变成了亮晶晶的米粒儿,才可上磨,磨成面粉。可见,当时的石碾子关系到乡民们的生计,谁个也小视不得的`。
记得我还不到10岁时,就和妈妈一块儿进碾坊了。我见爸爸在前面推,妈妈在后面一边推,一边手里拿着笤帚扫碾盘上的谷粒儿。碾完了,妈妈还要用簸箕簸一簸,用萝筛一筛。我见他们推碾子时吃力,就对妈妈说,等我长大了。就帮您推碾子。妈妈说:“你会干活了我就享福了。“碾子吱吱呀呀地转了一圈又一圈。金黄的黍子米碾出来了,妈妈说:”再磨成面,就能让你吃上年糕了。”至今,我还记住妈妈的这句话,因为不久,我在小学课堂里,学到一篇《万人糕》的课文,课文里说,吃上一块年糕,要经过好多人的努力呀。从碾子的吱吱呀呀的转动声中,仿佛在诉说着艰难时的满腹心事,我也分明感到了生活的艰难。
,要让碾子转动起来,就靠人来推,农家都叫推碾子。上了初中,我就有了推碾子的搭档。他叫王庆友,是家里的独生子,我们俩就结成了密友。我帮他,他帮我。虽然碾砣子很沉,我们两个人一齐使劲,也就不觉得累了。我们一边推碾子,一边还能背诵古诗。一心二用,就更不觉得累了。。
去年,我回了一趟故乡,在村里我问村民:“村里还有碾子吗?”一位老人人说:“现在全用电了,石头碾子,早就见不到了。回来的路上,心里仿佛有一种失落感。“海不会枯,石不会烂,”那么多石头碾子能到哪里去了呢?在乡亲们的指点下,我终于在一个水塘边发现半截碾盘,一大半还被淤泥掩盖了。果真是世道沧桑。这半块碾盘,也许正是难得的历史遗存吧。
在粮食比金子还要珍贵的年月里,碾子,就成了乡亲们的“大救星”了。有了碾子,才能让干巴巴的稻草,硬邦邦的棒子骨、红薯梗子,变成面,变成窝头,人民可以充饥果腹。我对碾子的记忆,也记载着一个乡村农家生活发展变化的历史,如今,碾子已经功成身退了,但我心里永远忘不了昔时难忘的岁月。忘不了碾子的功劳。写下此文,就是想让今天的年轻人,珍惜来之不易的今天吧!
对雨的记忆散文摘抄篇七
渐行渐远......
曾经校园门前那条长长的河堤,曾经教室西边那方碧草芳萋的百草园,还有在河堤漫步、在百草园读书的你、我......
只是二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们相聚在熙熙攘攘的饭店里,推杯换盏之间我们感慨岁月的转瞬即逝,我们扼腕叹息曾经青葱岁月里太多已做过的笨拙的傻事和未来得及做的太多的遗憾,我们回忆着曾经那份略带青涩的美丽......我们笑着,眼角皱纹弯弯,我们说着,言辞之间豪放尽显,岁月褪尽了曾经的稚气,年华给予了我们一种别样的'美丽。
记得那时的你,上课铃声已响,你怕迟到挨批,一跃翻窗而过的轻盈,还记得那时的你,学习很好,是很多老师眼里的宠儿,我不服气,一年之后与你成绩不相上下,出人意料的考上了师范.....我在努力的回忆着,在记忆里搜索着与你有关的东西,记忆像一道七彩的虹,绚烂的美丽着,只是你在虹的一端里隐隐地飞舞着,模糊而又模糊,任我怎么想,却已记不起你曾经的摸样来......
今天我坐在电脑旁,敲打的是键盘,敲打不出的是记忆,曾经那样刻骨铭心的记忆痛彻心扉,现在在记忆里却已渐行渐远,尽管隐隐的我知道,曾经我有一段青葱时代的记忆,它很美,很美,很美......只是很美,有色彩却没有轮廓......所以我已经无法再用语言喋喋不休的、不知疲倦的讲给你或者是我的朋友听了,所以回忆也就没有了倾诉,没有了委屈,没有了怨恨......尽管我知道它是存在着:存在于我低头的叹息间;存在于我独立寒秋的沉思间;存在于我默然的微笑间;存在于音乐缓缓流进心海的波光旖旎间......
四十岁的女人,生活的磨砺让心结出了茧,不在细腻,不再敏感,不再于风花雪月里品读生活的浪漫,人生多了几分从容与淡定,而在从容与淡定中回首与思索往事,让自己多几分智慧与豁达。所以我满怀感激岁月给予我的这份失忆,让我忘掉了很多,忘掉了你曾经也许很俊逸的样子,忘掉了我也许曾经面对你时,扭着枯黄的辫子稍,或搓着衣角不知所措的青涩样子......
亲爱的同学,如果你还记得,请不要嘲笑我曾经的模样,因为我曾经用一颗洋槐花般圣洁而甜蜜的心爱过你,用河堤上那一片浓郁的绿茵期待过你......最后看着你的时候,却用百草园里凌乱而葱茏的荒草遮藏了我的心......
亲爱的同学们,如果你们还记得我,请不要嘲笑我曾经不谙世事、苦读圣贤书的模样,也不要遗弃那个在角落里一直默默地看着你们欢笑打闹的不起眼的、枯瘦的小姑娘,因为我曾经和你们一样,也有过一颗火热不羁的心,我们的心曾一起在那一所校园的天空下以不同的姿态飞扬过,轻盈与笨拙、美丽与青涩,聪慧与纯朴......都是你我留给记忆最绚丽的色彩。
也许生活让我们渐行渐远,记忆与我们渐行渐远,我们无法回忆了......但如果你有闲的时候,请读一读自己的心,让自己的心在还有迹可循的记忆中变得澄澈而干净,让自己在尘世的喧哗中独守宁静,在世事变迁、沧海泛滥、物欲横流中守住我们曾经的憨朴与纯正。岁月的变迁会给我们曾经有过的纯洁与真诚赋以深度,让今天长大后的我们更加成熟完美!
渐行渐远......
我们在彼此的记忆里融入人海......
人流如潮,潮来潮往,也许你就在我身边的潮里......
对雨的记忆散文摘抄篇八
风渐渐的冷了,清晨的声音在轻柔了,我站在庭院里,一片树叶儿从眼前飘落,半黄的叶儿,第二片叶儿,第三片叶儿,,,黄了,落下,随着清晨的风,凉凉的,挨着我的脸颊,飞舞着,如蝴蝶,不肯离开那哺乳它一年的母亲。我终于意识到,秋天真的来了,不以人意志转移的,坚决的,迈着铿锵有力的步伐,来了,来了。
中国自古文人悲秋,我喜欢秋天,也厌倦着秋天。
因为秋天,意味着成熟,万物成熟是美丽的,你看看。万里稻花金黄金黄,枫叶红了,果实熟了,沉甸甸的,张开了热情的臂膀,迎接着辛苦了一年的人们,又是一年好光景,老人笑裂着缺牙的嘴巴,孩子们欢笑着在地里跳跃,多美,多好的秋天,连牛羊也笑了。
但秋天,也意味着凋零,万物成熟后就要回归到大地母亲的怀抱。一点点的,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归去是世界永恒的主题,在繁华过后归于寂寥,在生命的灿烂过后归于平静,这是世界,也是人生的规律,当你看着,那一片片叶儿凋落的时候,当你看着脸上的皱纹如菊花的时候,你就该知道,是秋天到了,要迎接冬那万物静谧的美。
繁华过后是沧桑。这是秋天的规律,人生何尝不是如此呢,当你从人生的巅峰数着你得白发的时候,当你细细的皱纹开始一点点给你画上年轮的时候。你应该已经了解了,生命的意义。
繁华到落幕也是种美,秋天的之所以自古被文人不断的翻写着。因为它有着繁华壮丽,你可以看到成长到成熟,也可以看到成熟到凋零。不同的人眼里,秋天有不同的美,人生也是如此。
我喜欢秋天,也讨厌秋天,人过了40,心里就时常带着悲喜,又到了白露秋风紧的时候,站在庭院里,看着秋一点点的把自己的印迹挤上了树,草,印进了河水,池塘,连清晨的鸟儿也在收声,秋蝉也失去了踪迹,我知道秋天到了,看着秋天,我复杂而欣喜。
对雨的记忆散文摘抄篇九
公共汽车
那年我才12岁,和当地的小孩子一样,在这个少有外地人来的地方生活,长这麽大,却还从没乘坐过汽车,也从没到过奎依巴格以外的地方。真是亏欠。可我还算是见过它的呀,这辆长途汽车在巴扎的路边一停,就引来好多露出白牙的孩子的围观,其中就有我。每一天,也都如往昔,仿佛我不曾离去,他们也不曾长大。
那时候的奎依巴格人,很少看见有外地人来这里。再说了,奎依巴格的人好象无一例外,对外地人有一种天生的攀结和好奇。外地人要是走在街上,会有人肃然起敬地远远跟着,流连在他们的身后。
可是,就在我12岁那年,我看见一些外地人真的来到了奎依巴格这个地方。
那些外地人,是由长途汽车喇叭声带来的。
就在这一天,就在这个尘土飞扬的边镇上,我觉得,有一部分的我正开始不知疲倦尾随着这些外地来的人。
那辆长途汽车是奎依巴格镇唯一的一辆。
车身是旧旧的红色。在夏季不刮风的时候,每一扇车窗都开着,每一扇的车窗后面上都有人,那暗哑的目光也像是在悬浮,朝向来时的路。
只是这辆客车发出的声音只比我后来见过的挖掘机要小些。不,要小很多。
就是它,每个星期天的中午从乌鲁木齐的方向来——那是个在当地少有人去过的地方,我妈说了,车子在路上要走7天7夜呢。
当它远远地穿过蒙尘的大路,喇叭声长一下,短一下地在巴扎的另一头响起。时值中午三点,正是巴扎日,赶集的人最多的时候。驴车在人群中挤来挤去的,大人都各自盯着眼前半米的的事情,没人听见这来自外地的汽车喇叭声在一点一点地逼近这个破落的沙漠边镇。
我当时在干什麽呢?
好象不大想得起来了。那天我好象是在奎依巴格的河滩上玩,离那辆车还远远的,就清楚地听见客车的轮胎扎过大桥上的石子路发出的嘎吱声。透过低垂的柳枝,我看见岸边的同一侧有两个巴郎(维吾尔语:小男孩)在玩耍。也许是我把体温传给了河水,它变得越来越柔和,越来越亲切。
接着,桥上出现了一道巨大的红色光束,断断续续,还迟疑着,一下子把大桥上的路一分为二,把桥上的人群一分为二。
“红色的车,是外地来的长途汽车”。
我的心喜悦地跳了一下。
通常,这辆唯一的车就停在巴扎的路边上——它的前方连着巴扎。买买提江的烤肉摊旁的那几根柱子之间有不少人。老人和孩子。堆在地上的尘土吸狁着着他们的脚。人一多,买买提江的烤肉摊显得很热闹,好象这热闹不是通过这烟雾撩绕的烤肉摊,而是通过这辆长途汽车,有它在,嗅着它身上的铁锈味,他们似乎都觉得自己同外部世界联系起来了。
即使这微不足道。
可仍让人感觉得到,它能把自己径直带出这一小片沁透干热的日照,灰尘,没完没了的风,这埋着盐碱的绿洲周围,是一大片不毛之地的沙漠戈壁。
那是1986年的春季的一天,宽阔的马路上带有一点坡度,从灰蒙蒙的远处中,一辆长途汽车浮现出浅红色的车体,沉重而缓慢地挤压着路面。在某一个瞬间,它仿佛停在那里。
道路两旁的店铺门窗紧闭,隔窗望去,似乎蒙着些灰尘,有如老人一样的暮气沉沉的生活。
在河坝子上玩累了,我和阿曼准备回家。路过巴扎的时候,我看见有好些人围着它。今天是星期天,才刚到下午,它运送完一车的乘客后,正喘息呢。
我走近它,小心翼翼地把手放在了红色车身发烫的漆皮上,一点一点地往上移。有好几年了,好象是第一次,我这麽近地看着它。
它太老了,作为一辆车,它可比我爹老多了。
我心里滋生出对它的一丝轻蔑来。这麽多年来,它一直干着人们要求它的活儿,以至于这活儿超出了它的体力,不少漆皮都脱掉了,有些斑驳。像不服老的女子褪下的残妆,好在,颜色还是乍眼的红,走多远都能一眼认出。
“嗳,你在这儿干什麽?”
是一个高个子的汉人,他手里拿着一小块不黄不绿的石头,大概是从河滩那儿淘来的。在这里遇见他真是意外。
“天热。”我有些害羞,不知还能对他说些什麽,手指伸了出去,胡乱指了指河坝子。
他笑了:“你坐过吗?车。”他用手敲了敲车身。我摇摇头。
这是真的,我的确没坐过。
他径直朝买买提的烤肉摊走去。很快,一个高个子的汉族男人随他从围坐在一起的人堆中走了出来:我当然认得他,他是司机。
“喂,你来。”
我听见他在叫我。
“你——多大了?”他的声音像是从远处吹过来的。
路上见过他好多次,他倒是第一次这麽问我。
“十二”。
“十二”。他重复了一遍。
“这车——”他突然像是想起了什麽:“你从小在这里长大?”他像是在问我话,但是在问话中随意陈述着一个确凿的事实。
我颇为筹躇,原地转过身来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麽一下子说这麽多的话。他歪着头,好象是在思考他还能做什麽。
当他又一次地转过身看这辆红色的车,发现我和阿曼这几个小孩子靠着买买提江家的墙跟坐了下来。
“你们——你想坐车吗?”
那真是一次奇怪的经历。
这个汉人不知用了什麽样的方法,说服了那个高个子的司机,邀请我们,还有他们,那些从没坐过汽车的人,沿着奎依巴格镇的唯一一条公路,巴扎,去兜一圈儿。
他们枯黑的皮肤上,也许是饱经日晒的缘故,都洒着一层淡淡的灰黑色。
我靠在车窗旁看着窗外一片耀眼的暴亮,以前熟悉的街景,全然变得陌生了,像是在悬浮。一排排掠过的树在石子路的颠簸中,像是溶解了,树叶也融化成一片,在路的两旁升起曲折的热气。
一会儿,车子路过了我家的门口。没有人。唯有沙枣树,每一棵都是那麽地孤单。我看见了探出墙头的枝叶,在烈日下也都营养不良地萎黄着,短小,上面挂着一些永远长不大的沙枣,远远一看,就像是没有来得及打开的玩具伞。这一刻的所见似乎是途中最陌生的,仿佛不曾到过——我在那一刻产生了离家的感觉。即使归来,我的体内滴滴嗒嗒响着的也是异时的时钟。
一下子,腹中的饥饿令我浮起一种难以言喻的焦躁,也许真正令我不耐烦的是这辆汽车的速度和我内心的速度之间的不合谐的缘故吧。在我的心里,一辆车子正在脱轨。深深感觉到两种时间的差异。这种想法使我身心惧疲。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后,汽车突然在巴扎的路边停了下来。由于停得猝然,车上的人嘴里发出了尖叫,我的身体也给带得往前冲,几乎要撞上前排的椅背,幸亏我及时举起右手,一撑,一顿,便又坐稳。
站立在车子走道上的一个老年妇女没站好,身子猛然往前一倾,倒在前面的人的身上,脸上蒙着的黑色头巾的滑了下来。“噢依——”车上的人一下子乱成了一团。
停车了。
伴随着好长一阵磕磕踏踏的脚步声,和小孩子梦游似的眼神,待车里的人下去后的好长时间里,一股尿臊味却伴随着汗臭,那是当地人特有的体味,直往我的鼻子里钻。
车厢里空了,只剩我一个人张大了嘴,看着他,傻笑了起来。
然后,我头也不回地下了车,走好远了,我禁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车身是肥长的一列,洒着一层旧旧的红,只有轮子是阴郁的黑,头部略微肿大。我突然觉得失望:这长途汽车长得是有些古怪滑稽。
溺水
每年春夏季开始,奎依巴格的白水河的河道就开始动荡不安。洪水横冲直撞,在并不宽阔的河道上泛滥。
石头相互撞击发出各种轻轻重重的声响;黄色的浊浪中翻腾着从贫困人家屋子里冲出来的床板,毛毡,红柳栅栏;有时浊水中还一上一下浮现出羔羊惊恐的身影。
发洪水的时侯我喜欢到白水河边看水——也不是我一个,河边还有好多人。还有孩子。强烈的泥腥气味从黄亮的水中散发出来,凝固在空气中。
雨已经停了。
而河里的水又黄又浊,好像厚了许多,打开平日里不打的漩,像一些肥硕的大花,浩浩荡荡地漂下来,一个接一个的,都亮汪汪的,把被厚云堵着的铅色天空映得有些亮了,但看上去和平时的亮有些不一样,亮得有些怪异,亮得有些不明白,好像在这亮的后面还隐藏了些什么。
那时,在被重重道路阻隔的奎依巴格封闭、贫穷,像我一般大的更多的孩子还待在他们的童年里,奔跑、嬉笑、或远远地望着天边的鸟儿发呆。那时,白水河里的水还很清,河坝子成了孩子们的游乐场所。
是每一年,一到夏末暴雨后,涨潮后的河水不论涨得或深或浅,就要作恶一番,白水河的水域变得复杂,神秘莫测,每年会发生一些溺死人的事情。一口气吃掉好几个小孩子,刚刚出生的`还不算。
好在那些女人们,真的是能生养啊,一个又一个,一点都不知疲倦。
那麽多的孩子,大大小小的,嘴里散发出沙漠干旱地带的小野兽一样的热气,散落在地上到处都是,像一小股潮水一样的就来了,落在满是脏污的尘土中。攀上挂满桑子的桑树枝,手和嘴巴都是斑驳的紫。这麽些酸甜的果实,他们永远都是饥不择食。
他们太多了。所以,必须有孩子死去。
那年我12岁,却恍然觉得这条白水河与我的命运有什么特殊的联系。那里会有什么东西在将我等待,从而改变我的生活。
艾布力,我家斜对面的寡妇茹鲜古丽的私生子,和我同岁。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天,在一个临近中午的时辰,我家斜对门的茹鲜古丽就来敲我家门了。身后跟着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小男孩。他刚来这里的第3天,就淹死在河坝子里了。
艾布力出殡的几天后,我一个人来到了河坝子上,在河水发出声音的地方,我朝水面往下看,恍惚看见一个小身体仰身躺在河水里,周围冒着气泡。一张没有五官的脸朝天空。
他已失去了知觉。
也可能那是我出生以前的事情,是一个梦,可为什麽我对这个溺水事件的每一个细节都记得那样清楚呢?好象我亲眼看到了一样。或许我真的看到了:
那时,我还是一个未出生的婴儿,却能透过母亲的肚皮向外观看,好象那是一扇门,但只对我一人敞开。
可是,淹死不淹死谁,是水说了算吗?
我的邻居姐姐燕子告诉我说:
“我听妈妈讲,要是掉进水里的话,只要不惊慌,就不会被淹死。只要面背着水,吸入点气,把头浮出水面就行了。可我总学不会,看见水,就像是看见一艘沉船。落下去了。”
“要是你落过水,你就该知道那种恐惧。”
可我没告诉她,其实,我12岁时也差点被淹死过。
那时刚发育,有少女肥。有点丑。可有一天中午,我终于鼓起勇气下了河,拎起裙角在河的中心慢慢走去,另一只手搭在额前,作眺望状,真是造作得很。
恍然间听见背后有人在叫我,我想回过头,却被脚下的一块石头绊了一下,身子失去了重心后,滑倒了,我的嘴里,耳朵里,鼻孔里灌的全是水,水漫到耳边。我一喊,水就不住地塞满我的嘴。不让我发出声响。
同伴们在岸边的小树林里玩。没人注意我。
也许他们是故意的。
没有比落水更让人心碎的事情了。最后,我是怎麽被人拖上岸的,有好几个版本。
好在我知道了,救我的人是个男的。很丑。像个河马。
听说我被他拖上岸的时候,我的上身是光的,裙子被水褪到了脖子处。那时我的胸部刚发育,有些微微的肿涨。
真下流。
竟被他看了全身。
我闭上了眼睛,在想那个我曾经忘掉了的溺水事件又一次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不知道在我如此年幼的时候,竟可以从那麽平静的地方摔落。
我把这次落水看作是一种征兆,一个晦涩的征兆,一个不容忽视的告戒。
在梦中,那个被淹的人到底是谁呢?他的没有五官的脸,头发漂浮在脸的四周,这是我出生前就留在我脑子里的形象。
没有五官——想到这里,我吓了一跳:这只是一个幻象,不可能是他,艾布力没淹死,他正生活在另外一个地方。
这是我自己创造出的一个预言:那个被淹死的人,那个没有五官的人,就是出生前的我。
我想我早就被淹死了,我躺在河道的暗处已经记不清有多少年了。我以前年纪还轻,现在离死不远。只是作为一个孤单的游魂在人间来回走动。我对人世的情意一直停留在那个年龄。
从那以后,我装疯卖傻,按时进食,从不被人怀疑,一直到现在。其意义我以后会明白的。
对雨的记忆散文摘抄篇十
在我童年记忆里,最温馨的便是故乡袅袅升起的炊烟。当暮色笼罩大地,牛羊归圈途中“哞哞”叫声此起彼伏时,男人腋下夹抱着一大摞玉米叶片,女人背负的蓝子里塞满了红宇央。回到家将这些青饲料扔给羊或猪吃,然后从压水井里压些水简单清洗之后,便开始忙碌晚上饭。
外爷一手拉着风箱,一手向灶堂里添着柴草。风箱“啪嗒、啪塔”有节奏的的响着,灶堂里的柴草在风的鼓动下,火借着风势,熊熊燃烧着,火苗窜出灶外。我经常是在温暖的灶堂边,听着风箱的节奏流着口水沉沉地睡去。
究竟是谁发明了风箱已经无从考证,在广大的黄河流域几乎家家都用风箱来烧火做饭,抽出风箱的上盖,你会发现中间的立起的活动板四周布满了鸡毛,关键起到密封作用。风箱的前后两端开有风门,随着活动板的运动一张一合。两根拉竿和手柄通常是用硬木制成(枣木或槐木),长年累月的使用,拉竿变的'光亮而又油滑,由于经常的摩擦,有的人家风箱的拉竿已经变的很细,更显饱经沧桑,已不知道用了几辈人了!
锅里的玉米粒稀饭烧沸以后,灶堂里就不用添柴,风箱也可以歇一歇。在锅盖上压一块大砖,利用灶堂里的余热将饭闷熟。通常外爷在停止拉风箱同时会在灶堂里的热灰里给我埋进一个红芋,或者在旁边帮我烤上一棒玉米。等大人们开饭的时候,我就会吃上香甜外焦里嫩红芋或者金黄的烤玉米,这便是我最享受的晚餐。
风箱的发明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它结合了动力传竿原理,最早使用的密封原理,如果当时可以申请专利的话,他(她)将获利非浅!
我长大后,渐渐发现了这中烧火做饭的弊端――锅屋里烟气熏人,还要专人去操作!浪费了人力。又一次我去了南方,发现南方人很少使用风箱,他们的炉灶是根据自然通风原理――在灶的里端留一个烟道,通过烟囱进行烧火做饭。这样既干净、卫生又节省了一个人。
在八十年代末,我有机会回到到故乡,我发现我们的家乡在政府的扶持下进行大面积的改造保持了几千年的做饭的灶台。把风箱全部拆掉,家家户户垒起了烟囱。学习了南方人的先进经验。
然而,好景不长。家家户户垒起的烟囱又全部废弃不用了,又都使用了过去的风箱,政府下拨的专项资金全部浪费了。一次,我问乡下来的表哥:你们为什么不用既干净又省力的烟烟囱呢?表哥说:你不知道!用烟囱也很好,可就是太废柴草!一把麦节扔进去忽拉一下子就随着风顺着烟囱跑了,以前做一顿饭用很少的柴草就可以了,现在要浪费很多!所以我们都不用了。
是啊!我的家乡是在广袤的大平原上,燃料自然就是些庄稼秸秆,麦秸、玉米秆、豆秆、棉柴以及大风过后扫回的落叶,要一年四季地烧,所以要节约。不像南方多是高山,灌木丛生,树木众多,南方人把树段劈得一截一截的码在一起,因为他们的燃料充沛。我们家乡很少烧劈柴,一点点的木头都不舍的浪费,因为资源匮乏。
当然,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现在也有些青年人用上了电磁炉或者液化气灶,做饭更加方便、快捷。但是用同样的食材而用不同的火做出的饭味道绝对不一样!
我还是怀念用风箱烧火做饭的日子,温暖而又甜蜜。
对雨的记忆散文摘抄篇十一
左手摁住草稿纸,右手握住数理化的笔,怀抱着无尽的酸甜和苦楚,就这样走过了高中的一大半,然后再离开这个叫记忆城的高中。
原来一直以为在凄美的月色下就可以抛开些什么,却不知道沉寂的最深出发现了尘封了很就的友情。于是更伤,更痛的,朦胧掩盖了枯干的眼睛,更痴,更傻的迷情弄破了照还现实的镜。
我一直以为世界上最残忍的词语是“物事人非”。
曾经很要好的松给我说,我们不只是作这辈子的兄弟,下下辈子我们也要作兄弟,我常常因为着句话而感动。不过,一个转身,时间就从我们的指缝中悄悄的溜走了,等我发觉时,流逝的却是我们的青春。我努力的欺骗我自己松从来没有离开我,假装我们可以煲电话粥,直到手机没有电。我以为我不会悲伤,可是当朴树唱着“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时,回忆就会在我的心口上狠很的刺上一刀,然后,心和幸福就汩汩的流血。
看着综合楼前的高考到计时表上的数字不断变小,心不由的抽搐。想象当数字变为0时,自己是怎样的模样,想象6月9号早晨醒来时,看见床边高高的复习资料伤心的躺在那里,自己会不会泪留满面。渐渐的我发现自己变的孤单了,习惯了一个人吃饭,学习,睡觉。不再去回忆朋友间的谁是谁非,不再去触碰那段尘封了的回忆。
杜拉斯说,当一个人回忆时,他也在慢慢的变老。
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去回忆,或是努力的变老。
有那么一段时间,站在5楼高的教学楼上,透过两块300度的玻璃片,远眺那片曾经和松驰骋过的草地,心中有种说不出来的苦楚。也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总是凝望道路两旁的梧桐,班驳的树干静伫在路的两旁,曲折的树枝交错在空中,阳光透过树叶,落下稀攘且寂寞的影子。有人说,把你的脸迎向阳光,就不会有阴影。我尝试着去感受阳光的温暖,却在灰白无力的天空下感受到了悲伤。
在青春惆怅的岁月里多少人在生活中来去匆匆,我虽忘记了他们的模样,心里却永远镌刻下了他们的痕迹。
也许,时间就是这样一种固执的东西,或许,每个人都是每个人的过客,每个人是每个人的牵挂,脑中的回忆被风吹的支离破碎,无法粘贴,无法追忆。
后记:希望所有的高三朋友都能够珍惜我们现有的友情,伴随着她的滋润,相信我们会在高考中脱颖而出的。
对雨的记忆散文摘抄篇十二
我曾去过了一趟荒漠,原是死寂一片的流沙,只有风吹过时,才有细细碎碎的回响。这本是生命的禁区,偏偏,我却走进了这片充满着死亡的地方。
那日里的太阳格外的红润,在沙漠边缘是很难见到这种温和的日光的。我心想这该是一个温柔的回馈,偶尔遇见的几只骷髅也变得不那么残忍,反而是一股野性的艺术气息。只是空气依旧干燥的像被蒸发过一样,喉咙很干。
不远是一队纤绳相连的骆驼,沙漠里骆驼很常见,瘦弱的骆驼也很常见。最前面有一个当地的导游,是个很黑的大叔。他用当地传统的白袍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头巾很巧妙地包围着头和脸部,只露出了一双沧桑的眼睛。有这样的向导在,旅人才不至于在沙漠里迷路。
我听过这里的爱情故事,一个男孩为了女孩的梦想将家驻扎在沙漠边缘,将羊头骨送给她作新婚礼物。她的世界在这片沙漠里开出了妖冶的花,地球那边为他们谱写了唯美的神话。如今,我站在高处的沙丘上远眺,灰茫茫一片什么也没有了,我是不甘心时间就这样将一切都掩埋在了黄沙里面。她曾说,一切皆是因缘际会,不必为此懊恼。然而,我总也不是圣人,即便身处如此境地,我依旧释怀不了所谓的世俗烦恼。
远处的天边出现了隐隐的云层和闪电,正在以张牙舞爪的姿态向这边逼近。这种暴风雨在这边是常见的状态,驼队依旧在慢悠悠的铃声中稳步前进。我的心中此时充满了恐惧,因为后方一望无垠的天际中黑云滚滚,电闪雷鸣。仿佛天军万马正朝着这边厮杀过来,这时的我瞬间变得小如蝼蚁,要任这自然给撕裂了。
渐渐的,起风了,最初是一阵一阵,后来便铺天盖地地卷起了地上的流沙,瞬时便演变成了强大的风暴,天地浑浊,不见任何踪迹,飞沙走石在没有目标的乱流里跌跌撞撞,正如我也从来不知为何来到这里一样。天地总是共生的,万灵也总是有那么一刻是相通的。这时我想我大概要死在这场狂风暴雨中了。
风在愤怒着,它使劲切割着黄沙漫天地乱撞。雨在凌乱中变成了利刃,将我已经风霜满面的脸庞划出了几道血口,感觉不到疼痛。那时,我竟不管不顾地嘲笑起了自己,我是如此怕疼的一个人,此刻却看不见是哪里的风花雪月不小心就刺透了皮肤,直达心脏的疼痛。这种不妙的感觉完全掩盖掉了脸上已经凝固掉的黑黑的血。雷电在肆意地击打着混沌的大地,一切的温和都不存在了,此时的沙漠变成了炼狱。
然而驼队却在悠然前进,步伐矫健,有条不紊。这种情况下我看不见前面的导游,不知道他心中的感想如何,不知道他的驼队该向何方。因为我实在看不见任何的光或者营地或者其他什么东西。
我在浑身湿透后冷冷地发抖,瓢泼大雨不停地泼向沙漠,原来沙漠也是会下雨的,这趟旅途真的不顺。我那时祈求消灭记忆,祈求一场旅行可以将那灯下灰尘清扫干净,杯中之雪也将融化为清冽的水。想来总还是幼稚的。
夜晚在渐渐降临,漆黑一片的沙漠变得又空洞又广袤。此时的我已经快没有了知觉,风和雨却没有停歇的意思,自然要将这里搅个天翻地覆。前面的游客沉不住气了,骂骂咧咧地控诉,渐渐的哭泣声掩盖了骂骂咧咧,呜呜咽咽的气若游丝,最后变成了死寂一般的绝望,然而这个驼队像是在走向死亡一般的肃穆,那么悠然,那么平静。
骆驼是可以预知生死的生灵吧?不然如何在这种境况下走得那般淡然?我脚下的骆驼,在暴雨流沙中变得湿滑和冰冷,雨水在不断地冲着细沙从脊背、胳膊、鼻头上滑下来,最终流入了驼背上一片一片的毡毛。然而它们依旧没有乱了队形,任凭脚下正兵荒马乱。那时我有些许的心安,紧紧抓着眼前的鞍子不敢松手。众人在后面的时间里变得异常安静,不时的闪电划破了整个天际,仿佛天地间的插座漏了电一样恐怖,我只能看见被风吹在空中悠扬的披风。
风正渐渐萎缩下来,眼前清亮了不少,从始至终那个黑黑的`导游一句话也没有说,拉着纤绳独自走到最前方。他像个视死如归的旅人,充满了为自然献出自己的勇气,也像个冲锋陷阵的将军,死也要将自己的兵带去安全的营地。也许死亡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却也总是一个人的事情。万水千山走过后,自己也不过是一只无处安放的青鸟了。
还要去往哪里呢?我的脸上尽是沙和水描绘过的痕迹,下巴上一滴、一滴地浑浊。属于沙漠的流沙,即便短暂的分离终将也要回归。而这个过客却像丢了自己的根一样随着骆驼漂泊,一生万万个日子,该有多少次这样的踌躇,才能让我有底气问一句自己:你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东西吗?倘若没有这个勇气,那便只能走向死亡。
“要爱自己,哪怕山河不喜欢自己,哪怕日月抛弃了自己,哪怕星辰躲着不愿意看到自己,那也要爱自己。只要你爱你自己,死亡便会惧怕你自己。”
那时,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天地温柔、岁月恬静;悠扬的驼铃终于悦耳地送入了湿冷的怀里,前面,营地像是熟睡中的婴儿房,在等待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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