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蓝天的呼唤心得体会篇一
读书可以陶冶自己的性情,使自己温文尔雅,具有书卷气。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爱生命 野性的呼唤》读后体会”,欢迎阅读。
《热爱生命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他的文章我觉得就像是一篇篇的纪实文章,因为他本人拥有的坎坷人生阅历,使得他的笔下人物生动形象,故事情节起伏跌宕,很有悬念,很有感染力。今天,我读了文中的《北方的奥德赛》。
故事讲的是印弟安酋长纳斯,来自世界的边缘阿卡屯,他对仇人的女儿恩卡一见钟情。他即刻向恩卡的母亲提出聘礼,付出了他所能付出的一切,包括成堆的礼物,鱼、皮毛和油、珍贵的玻璃珠子和大皮船。他成功了,然而在他的婚礼上,来了一群在海上漂泊的人,为首的头发像海狮鬃毛的人抢走了恩卡。从此他踏上了一条寻找的漫漫长路。
他越过了奔腾的大海,穿过了暴风骤雨,经过了上千个城市,在挨了好多年的饿,受了各种各样的苦难,历尽千辛万苦,碰见各种陌生的面孔,他终于找到了恩卡,但是恩卡早已忘掉了他,她宁愿留在那个已经死了的人的身边,也不愿意跟随纳斯回去。
我觉得纳斯很勇敢,能够坚持自己的意愿,为了找到恩卡,能够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不退缩,不放弃。同时也觉得纳斯很可怜,经过了那么多年,遇到了那么多的艰难险阻,终于遇见了自己心爱的人,但却没有得到完美的结局,而是悲惨地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离开。 我不明白为什么恩卡不愿意和纳斯一起离开,是忘记了他?还是已经不再喜欢他?我觉得纳斯过得太悲惨,经过了那么多的努力,却没有得到最美好的结局,这是一个悲剧。
同时,我希望纳斯不要太悲伤,因为他毕竟努力过,坚持过,他对自己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交代,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了,也是一个胜利者。
这个故事,给我的感觉是人生可能会有悲剧和喜剧,有时自己努力了,也可能会有不同预想的结果,这时候我们都要正确去面对,只要能证明自己努力了,那就是胜利者!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20xx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 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 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 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 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 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
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 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 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 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 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 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 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 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 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 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 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 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 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 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 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 nba 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 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 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 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 ncaa 进步最快球队, 他也在比赛中获得 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 20xxnba 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 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 20xx 年 2 月 4 日,在一场 99-92 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 25 分,5 个篮板以及 7 次助攻— —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 23 分和 10 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 带领球队夺得 8 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 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 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蓝天的呼唤心得体会篇二
《蓝天下的课桌》是一本书。这本黑色封面的书是爷爷送给我的,这是一本对我来说很有意义的书。
这不是小说,而是对真人真事的记叙,它记叙了六个贫困孩子不同的经历。我发现书中所介绍的都是家境困难却成绩优异的孩子。
作者经采访后写下的这些真实故事使我感到了自己的幸福与不懂事。我感到羞愧。爸爸也告诉过我:“山区的孩子几岁就学会做饭,开始带弟弟妹妹了!你也要学着做些家务事了!”而我对这些话却总是爱理不理。
炯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难怪妈妈总对我说:“让你去农村呆几年,你就懂事了!”书中的孩子就是这样,早早地就挑起了家中的担子。
书中的孩子成绩真好,这是因为他们知道父母为了能让自己上学,吃了多少苦,所以便努力学习,以好成绩报答父母。我们现在生活好了,有很多同学都聊着网络游戏、赛车,却不努力学习,但却不曾想过:现在有好条件学习,我应该更加努力!
我要像这些贫苦的孩子一样,尽自己所能,好好学习,用好成绩报答父母和老师,不让父母和老师为我们过份操心,这是我们报答的最好做法。
蓝天的呼唤心得体会篇三
读过《蓝天下的课桌》这本书,我了解了坚强的鲁达欣、完善的陈益乐、英勇的花雨晴、成绩优异的七色彩虹、阳光灿烂的胡芸,也有苦味的孙思甜。
我想,她们才真实感受到什么叫做苦,仅有她们才有资质埋怨运势的坎坷和艰辛。相比之下,我如同一株温室大棚里的花瓣,沒有风吹雨打的侵蚀,沒有虫类的叮咬,仅有那取之不尽的甘露和化肥。好笑的就是我居然仍在怨天尤人,还身在福中不知道福。实际上,我很幸福,我确实真幸福,这我懂了。原先,我还不明白坚强。像花骨朵一般的花雨晴,仿佛一出世就终究了她那凹凸不平的人生路。生活的急迫,聋了的耳朵里面,同学们的岐视,都使她的眼泪比他人多。
可是,她并沒有舍弃,只是英勇路面对生活,英勇地追求理想,英勇地飞着,飞着。从农村带着优加考试分数赶来大城市的七色彩虹,变成了个问题生,还老师打手心请爸爸妈妈,可是她也没有此后自暴自弃,仅仅踏踏实实地努力,又变成了以前哪一个优秀生……我觉得,这才叫顽强。实际上,坚强并并不是摔倒时不明白地站起来,也不是栽跟头时地慌慌张张,手足无措,更并不是,遇难时地怨天尤人,坐以待毙。相比之下,因为我谈不上坚强。由于,泪小精灵总爱滞留在我的身上。如今,我懂了,人要学着自身坚强!原先,我还不懂爱。这种苦小孩能在城市存活出来,除开她们本身坚强的信念,也有来源于四面八方的爱。要是没有他们的爸爸妈妈,风里来雨里去的辛勤工作,对他们勤奋无私奉献的爱;要是没有他们的老师,关怀备至的关心,对他们勤奋无私奉献的爱;要是没有他们的朋友,性格外向的微笑,对他们勤奋真挚的爱,要是没有……那么,他们也就没法在大城市里日常生活,更看不到未来的黎明,正前的希望。
因为我有理想,可是仿佛从来没有想起以往努力创造,好想它就始终挂在那边,望尘莫及。如今,我懂了,梦想是必须勤奋去追求完美的!与其说是老天爷不合理,给了这种小孩一个穷苦的运势,还不如说是她们很好运,老天爷给了她们非常多的爱、追求完美、理想。对啊,她们不穷,很颇具。蓝天下的课桌,它如同那极大的蓝天白云,宽容着每一片云彩,无论美丑。可是我,也跟这种穷苦的小孩一样在蓝天下学习培训。尽管我天生便是真幸福的,可是因为我应当向这种小孩一样,不断进取。坚信总有一天,我能变成一个“颇具”的人。
蓝天的呼唤心得体会篇四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蓝天的呼唤心得体会篇五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动物系类的小说,它叫《荒野的呼唤》,是的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它是为了让我们明白动物之间也有情感,我们也应该尊重他们。
它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养尊处优,天性温顺。却被雇佣的工人曼纽尔卖去拉雪橇,尽管看是不适应,不服从人类的安排。但它后来渐渐明白了,只有服从,它才能更好的存活。渐渐,它在恶劣的环境下恢复了本性的贪婪和狡猾。最终,它的兽性完全苏醒过来,和他的祖先一样,在丛林里飞驰。
人类也不是这样吗?从婴儿只会哭,到儿童的会叫,最后到少年的会说话。从小时候只会爬到会慢慢走,再到会跑会跳。进入学校后,我们也从懵懂走向成熟。
现在由于我们过度的资源开发,是地球上的许多动物和植物急剧减少,甚至濒临死亡。或许我们做不到不杀生,但至少我们应该尊重动物,不孽待它们,还它们一个公道。
蓝天的呼唤心得体会篇六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几经转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的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
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几经周折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习手艺,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向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刻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刻内就全部学会了。
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善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发奋,在17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就应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蓝天的呼唤心得体会篇七
《野性的呼唤》讲得是一只叫巴克的混种的大狗的故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荒野的呼唤读后心得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范文一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范文二读了这么多书,我最爱不释手的就是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讲得是一只叫巴克的混种的大狗的故事。这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生活十分幸福。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 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在路途中他目睹了残忍的杀戮,同时明白这是一个不公平的世界:弱肉强食。不断的争斗挑起了它的野性,他愈来愈像狼。在一次路途中,好心的车夫救了它,它便和车夫一起生活。不久后,车夫带它去淘金,不幸被几个印第安人杀死。这一下完全把它激怒了,它杀了那些人,完全变成了一只狼。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 、困难都会勇敢地去面对。而我们现在遇到一点困难、挫折就选择逃避。人生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难免会有一些困难、挫折,只有像巴克一样去挑战它们,才可能达到胜利的彼岸。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范文三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自然的过程。充满了兽性与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兽性占了主导。
那么巴克为什么最终变得和狼一样呢?我想就是因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吧。在那样严酷的环境中,如果你不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那么你就一定会被自然淘汰掉,从丛林中消失,所以,巴克不断的改变自己,壮大自己,让自己能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下去。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同样是这样,如果不去竞争,那么就会被生活所淘汰……我们总是想着让生活适应我们,当换了一个生活环境后,也不是自己想办法去适应新生活,熟悉新的生活环境,而是异想天开的认为,生活会慢慢适应自己的,自己什么也不用去做,也能熟悉生活,我认为这种想法是极不明智的。比如《鲁滨孙漂流记》中的鲁滨逊,如果他不主动去适应孤岛上的生活,而是等生活去适应他,那么,他还能活下去,最终重返祖国吗?当然不能。再比如《老人与海》中的老人,如果他不主动去适应海上的环境,而是等环境适应他,那么他还能活着回去吗?肯定不行,恐怕早就被鲨鱼吃掉了吧。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达尔文所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不去竞争,那么,必然要面对被淘汰的命运;如果不去适应生活,那么就一定会消失在时间的齿轮上。
所以,让我们勇敢起来,去竞争,去挑战,去适应生活,为自己的未来开辟出一块新天地。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范文四你们可在荒野倾听过大自然的声音?呼呼的风声,动物的声音,植物的声音。在荒野,声音无处不在。
故事的主角巴克,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原本无忧无虑的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有一天却被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了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打它的脑袋,让它明白了大棒法则。之后被带入了狗群,被狗群咬伤,让它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向排头狗发起了进攻,后来当上了排头狗。之后便逃走了。但是在雪原上无穷无尽的奔跑,使它奄奄一息。在这时,它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它不但在主人家里得到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爱。但它还是想念它的老主人,就这样,巴克又回到了荒野上,又一次次的高声呼唤。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范文五“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想必大家并不陌生吧!在我度过众多的书籍里,最让我回忆的还是那本书——《荒野的呼唤》。
还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到书店去玩,妈妈在一边看大人的书,以便在为我选学习资料,我呢!在一边看课外书,突然一本叫《荒野的呼唤》的书吸引了我,我买回来看了后让我受益。
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在那里,你会哭,会笑,会悬念重生,会由衷地喟叹生命的无限顽强。同时,这本书以充满激情和张力的笔触,必定会带给我们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成为我们阅读记忆中的永恒。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我们必须从现在起保护动物和万物,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可人类并不把它们当朋友,还用残酷的方式夺去它的生命。我们一定要为动物们创造一个和谐的家,把关在笼子里的动物送回大自然,还它们自由,在自由的天地中给动物和睦相处,带给它们和谐舒适的家。
最近一直在看《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怀着敬佩的心情读完《荒野的呼唤》,被书中的主人公――巴克所震撼,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成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的过程。
和巴克一样,我们也会遇挫折,处于人生低谷,这时候我们就懒惰,一定会有放松的感觉。但是挫折不可能让道,我们只有顽强的面对它,坚强地与它作斗争,才能战胜它,绝不能倒下,只有这样才能体会苦尽甘来的喜悦。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虽然人在公正和自然的法则的面前是渺小的,但是只要不懈努力,决不向困难低头,充分发挥我们的聪明才智,就一定会实现我们的理想和愿望。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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