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村入户教育宣传简报篇一
申诉人:刘,男,19xx年x月xx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汉族,无业,住xx市新村号x室。联系电话:。
被申诉人: xx市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江苏省xx市南长区。
案由:申诉人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苏高院)()苏审三民申字第0号民事裁定书不服,向贵院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恳请贵院依法撤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苏审三民申字第0裁定,指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再审。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诉被申诉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锡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中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应该认定申诉人x年10月起申请劳动仲裁已经超过法定时效,同时刘亦未提供其再就业与退工材料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故驳回了申诉人的诉讼请求。
江苏高院认为,申诉人收到《xx市职工待业通知书》复印件,就表明起码知悉被单位开除,且一直没有回单位工作,故可以认定申诉人早在x年11月20日即已被用人单位开除。如此推定,显然存在疑问的,作为正式文书必须具备的要件,必须要使用原件,原件不能提供的,经过核对无异的复印件才可以作为定案证据使用,本案中,对于没有原件核对情况的下,应该以被申诉人能够提供原件的时间为界点,或者以申诉人主张权益时起算仲裁时效,来确定申诉人的时效是否过期。
江苏高院对于《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进行了引用,查清了被申诉人存在违法的行为,但江苏高院不知道是出于何种原因,在被申诉人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不判决被申诉人承担责任,而是以相关责任条款不明确为由,拒绝判断被申诉人承担责任,这样的理解明显不对。1987年施行的《民法通则》对责任不明确,无法判断责任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的民事责任的规定,对照被申诉人存在的过错程度,酌情确定被申诉人应该承担责任,而不是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时,想江苏高院那样,对是非问题,不做任何的处理,其行为并没有彰显公正司法。
对于诉讼时效的问题,申诉人认为应该由被申诉人承担不利后果,理由一,被申诉人未能明确告知申诉人是否被解除了劳动关系,涉案的复印件不是申诉人提供(详见江苏省xx市x人民法院()崇民初字第号判决书),而是申诉人提起诉讼后,案外人xx市股份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供,案外人认可和申诉人存在劳动关系,以上的事实让申诉人不明白究竟和谁存在劳动关系;至少说明被申诉人的管理混乱和案外人的管理存在重叠,或者是关联公司等情形。被申诉人是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不能以时间长、人事变动等客观原因对申诉人的情况说不清楚,被申诉人存在的过错,不能由申诉人全部承担;理由二,60天的时效究竟应该怎么理解,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还是可以作为规避法律责任的借口。申诉人认为,档案制度切实的影响每个人的生活,被申诉人应该在x年11月20日后合理时间内办理档案的转移手续,如果不办,结合复印件的事情,可以推定被申诉人就没有和申诉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从权利及义务相统一的角度,被申诉人没有完成档案转移的行为,应该从申诉人主张权益起算,申诉人的申诉时效并没有过。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 月 日
进村入户教育宣传简报篇二
“小孔,快来帮我看看,我刚从网上买了个按摩仪,有人给我打电话说发不了货要退款,这是真的假的啊”,一大早,刘女士就拿着手机来找孔令杰寻求帮助了,小孔听了后,觉得自己的宣传起了作用,高兴地帮着刘女士查询订单。
“电信诈骗”搭上了手机和网络的“快车”,瞄准了老年人群体,为提高镇域内老年人的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连日来,杨家泊镇组织网格员开展了一系列宣传警示活动,进一步加强风险教育,提醒老年人警惕骗局,守护好晚年的“钱袋子”。
日前,桃园村网格员李金灿就在村委会公示栏上张贴“致老年朋友的一封信”,通过向广大老年朋友们发出倡议和温馨提示的方式,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全力守护好广大老年朋友的“钱袋子”。高庄村网格员王雅和王倩,在村委会附近的健身器材旁,开起了“防范养老诈骗”小课堂。讲解中,两位网格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们详细介绍养老骗局,同时向老人的子女们介绍诈骗的方式等,并告知如何辨别、预防、应对此类骗局,并要求他们回去一定向家中老人传达,警惕小便宜的诱惑,不随意透露存折、银行卡密码,不轻易转账汇款等,遇事多沟通,有事找警察。
辛庄村网格员孔令杰,利用自己闲暇之余,走到村民家中,帮助老年群体下载国家反诈app。经过刘女士订单的事情后,小孔深思熟虑,觉得养老诈骗多是针对电话渠道,毕竟老年人在智能手机使用和网购上存在困难,于是,他主动出击,广泛宣传国家反诈中心app,走访村内大部分的独居老年人家庭,特别是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年人,帮助安装并交老人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有了app的防护,养老诈骗的第一道防线算是稳固了。之后,小孔逐门逐户帮助普及养老诈骗的新型骗局,结合具体案例让老人引起重视,辨别小便宜诱惑,谨防上当受骗。“要是刘阿姨手机上及时安装了国家反诈中心app,这个电话就能第一时间识别出是诈骗电话,刘阿姨也就不用担惊受怕一宿了,国家反诈中心app就是咱们老年人谨防电信诈骗的第一道防线。”孔令杰说道。
除了网格员积极宣传外,各村委会也积极投入守护晚年“钱袋子”活动中,设置宣传站,摆放防范养老诈骗宣传资料,并且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显著位置悬挂条幅等形式实现线下宣传。还通过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积极向前来办事的群众讲解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的相关知识,尤其是加强对老年人群的宣传引导,提醒老年人不要轻信免费体验、专家讲座、药到病除等保健品常见消费陷阱,引导老年消费者正确认识保健食品,鼓励大家科学理性消费,守护好自己的养老钱。同时利用微信群、朋友圈等平台,积极开展线上养老防骗宣传,增强了老年人的防骗意识和防骗能力,为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养老诈骗营造良好的氛围。
进村入户教育宣传简报篇三
1至3月,天柱县市监局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传销“五进”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进企业。针对天柱县湖南街、各大酒店等外来人员较多的实际情况,深入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和有关法律法规手册,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用典型案例向群众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行骗的伎俩和本质,教育群众提高警惕,珍惜现有的工作机会,摒弃投机取巧和一夜暴富的思想。
二是进校园。在校园内显目位置处设置打传宣传栏,利用学校课外活动时间在各所中学发放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宣传资料,向同学们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讲解传销的危害及后果,使广大学生掌握和了解自该防范的基本知识,远离传销。
三是进社区。利用社区网格化精准管理的优势,进行逐户宣传,针对城乡结合部和偏远村人员结构复杂、外来流动人员较多,管理容易出现盲点、群众防范意识不强而容易滋生传销活动的特点,加强重点部位的宣传力度。在人员集中地方悬挂宣传标语,向居民散发宣传资料,用典型案例讲解由于受传销人员诱惑而倾家荡产的鲜活事例,教育群众从思想上筑牢防范意识,提高警惕,通过正当渠道勤劳致富,并留心观察外来居住人员活动,有可疑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是进农村。各分局利用赶场天在街上发放宣传资料外,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并向群众公开了打击传销的投诉举报电话。
五是进车站。在汽车站悬挂和播报打传横幅和标语,利用客车站人员流量相对集中的时间,在车站给过往旅客散发打击传销宣传资料。
另外,根据掌握的情况,对该县外出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进行走访,鼓励他们现身说法,从参与者的角度深刻揭露传销的危害和本质。
截止目前,该县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4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条,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达120小时以上,为该县巩固 “无传销城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进村入户教育宣传简报篇四
2017年4月7日,由合水县农牧局牵头,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在本县肖咀乡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一、宣传培训,送法下乡。活动以“放心农资进乡村,质量兴农保安全”为主题,目的就是要在春耕生产期间,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农资监管和农资打假的高潮,利用媒体、广播、横幅、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在农资销售重点乡镇逢集日,开展农资经营管理法律法规、识假辨假、农业科技等知识宣传。
二、维护权益,现场咨询。组织县农业执法大队、农技中心、农监站、种子管理站执法及技术人员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农资选购和科学使用的知识,提高广大农民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
三、畅通投诉,严格执法。向社会公开假劣农资的投诉举报电话,力争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本次活动出动车辆10台次、科技执法人员50余人、农资经销企业20家,悬挂横幅22条,发动群众2.3万余人,接待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1万余份,农资识假辨假维权资料3万余份,科技图书300多册,科技光碟12张,农资让利直销2吨,同时利用广播、电视专题宣传报道6次。
活动的开展,帮助农民群众提高了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提高了农业系统的服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强了农资企业的守法诚信意识,营造了全县农资打假保春耕的良好氛围,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好评 。
进村入户教育宣传简报篇五
近年来,成都市打击传销工作坚持宣传教育先行,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能力,各级打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共青团成都市委利用组织优势,加强对青少年的防诈骗反传销的宣传教育,开展相关讲座,切实做到宣传到位,警醒提示到位。现将共青团成都市委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介绍,以便全市其他部门学习借鉴,结合自身职能,结合成都市 “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切实做好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
团市委积极发挥成都青年舆情中心作用,加强对成都青少年群体网络舆情收集和研判,主动发现青少年对防范传销可能出现的认识问题、行为偏差。以“成都共青团”微博、“青春成都”微信为重要平台,通过文字科普、图解、案例以及一对一交流等形式,开展防范传销网络宣传引导,已发布《别再上当,9万人被骗41亿》、《暑假大学生兼职六大骗局》等防范传销主题热帖8篇,围绕“如何防范传销诈骗”等主题开展青少年互动交流活动5场,帮助青少年形成正确认识,筑牢思想防线。
9月28日,团市委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成都中心,组织12355法律援助队专业律师、12355青情家园青白江站,走进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街道肖家院社区,组织开展“禁传销反欺诈”专题讲座。
9月29日,团市委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成都中心,组织专业老师走进成都医学院,为200余名大学生开展“禁传销反欺诈”专题讲座。12355专业老师结合徐玉玉案件始末,分析了大学生入学、就业时的几个诈骗陷阱及主要诈骗手段。12355法律援助队专业律师结合传销案例,通俗易懂地介绍了传销的主要形势、违法犯罪特征及危害,提醒大家小心传销四大陷阱:虚情假意、温情麻痹、利益诱惑、假借权威,强调诈骗者、传销者都是利用人性的弱点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提醒大家要保持理性冷静,识别防范和抵制举报传销。
团市委指导成都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组织在开学季、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校园广播海报、宣传栏、校园微博微信新媒体等各种形式,宣传防诈骗、反传销知识,开展各种专题讲座,通过案件还原传销和诈骗给大学生带来的严重危害,提高学生防诈骗反传销意识,提醒广大青年学生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不贪一时之利陷入传销、诈骗的泥潭,为青年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提供保障。
下一步,团市委将按照成都市打击传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要求,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发挥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小组办公室的作用,依托12355平台,对青少年群体深入进行防诈骗反传销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新媒体平台,编发相关案例,在高校中开展专题讲座,让广大青年学生明白传销的危害,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进村入户教育宣传简报篇六
1.村委会由书记组织召开了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党代表会议,及时传达了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安排了村委会干部包保到给个村小组配合村小组长党小组长开展各项工作。
2..及时组建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队伍。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护林防火工作,并及时工作人员到给个交通要道设立疫情防控监测站,对通行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发放宣传材料,对外地车辆人员劝返回原籍。
3.对重点人员家庭开展消杀防疫。聘请专业人员穿戴专业设备,对排查出的武汉返乡重点人员家庭及周边喷洒消毒液。
4.发放防疫及消毒物资。分配发放消毒液、喷壶、安排部署消毒杀菌疫情防治工作。温度计,镇村全体干部发放口罩以做好入村防护工作。
5.丰富宣传方式。根据村内实际,开展进村入户行宣传,发放宣传单,倡议书,和县镇两级村民朋友们的一封信,宣传新冠肺炎感染的防范,做到宣传无死角、宣传无空白。排查登记外出返乡重点人员。各自然村粘贴了各种宣传材料何标语明显标识。
6严禁村内人员聚集。做好宣传劝导,杜绝亲戚相互串门、邻里相互走动,村干部坚持沿街排查,对人员聚集、人员走动现象进行劝解,切实加强群众对疫情的正确认识和防控的自觉性。
7、继续做好重点人员控制。严格盯防重点人员行迹动态及身体状况,发放温度计,坚持每天两次测量体温并及时上报。包保人员每天多次与其联系,稳定其情绪,满足其生活所需。
8、继续摸排外地返乡人员。加大力度继续摸排,完善重点人员信息,针对公安部门筛选的名单,逐人逐户核对、排查。
9、充分响应党委号召,做到喜事延办、白事简办。集村村民3家,积极响应党委宣传号召,主动推迟了原定好的婚宴,村民一户节约从俭,减少客人办理丧宴。为防疫时期的民事活动做了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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