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墓志铭篇一
我的记忆是断层的,没错,就是那种被一刀割断了的层,没有牵连。那条线,是初三。我想,是初三。
我现在可以心平气和的提到这个名字。或许我写的这这些东西你不能看到,我没能认真的保存你的qq。人就是这么奇怪,都会做些很搞笑自己却不知道的事。我不知道你还有没有我的,我认为这已经不重要了。我写你,我觉得,有必要给我之前的时光划上句号了。是的,句号。
提到这个名字,我不敢想象我会公开。我初三来的同学,朋友不知道。甚至包括我的兄弟,我没和他们说起,他们不会究此根底,我想他们只在乎我的未来。
你曾经是我环绕过的月亮,在生活的嘲笑中,我脱离了你的轨道。
初三,青涩,那生活是一种杂乱的美好。
文言文墓志铭篇二
洛克对于哲学和政治哲学界产生极大影响,尤其是自由主义的发展。现代的自由意志主义者也将洛克视为其理论的奠基者之一。洛克对于伏尔泰有极大影响,而他在自由和社会契约上的理论也影响了后来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托玛斯·杰斐逊、以及其他许多的美国开国元勋。洛克的理论激励了后来的美国革命与法国大革命。洛克在知识论上也有极大贡献,他提出了“主观性”—或称之为“自我”的定义,charlestaylor等历史学家认为洛克的《人类理解论》一书是现代哲学中有关自我的概念的奠基者。
财产理论:在《政府论》中洛克主张公民社会是为了对财产权利提供保护才产生的。洛克所谓的财产是以拉丁文的proprius一词为基础,代表了一个人所拥有的东西—包括了拥有他自己。也因此,洛克所谓的“财产”包括了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政治社会创立的目标便是为了提供财产权利更好的保护,因为财产能够代表其成员私人的(非政治性的)利益,但却无法代表一些只有与共同体里其他人结合才能实现的利益。首先,洛克主张每个个人都“拥有”他自己,所以每个人在自然状态下都是同样自由而平等的。因此,每个人也必然拥有他劳动所得的产品,要否认这点便等同于将他视为奴隶。也因此每个人都有权在自然赋予的资源上混合他自己的劳动:一颗长在树上的苹果对所有人都没有用处,只有当某个人将其采收后它才有可能被食用,而苹果便成为了那个采收的人的财产。洛克同时提出另一种论点,他主张我们必须允许苹果被采收为私人财产,否则无论世界上的资源有多么丰富,所有人类都只有饿死一途。一个人也必须被允许进食,因此他有权利食用经过他劳动所得的果实(同时他也有权拒绝其他人食用他的果实)。当苹果被他吃下的,他也必然是这颗苹果的所有人,无论是在他咀嚼时、当他啃咬时、当他将苹果送至嘴边时,只要他在这棵苹果上混合了他的劳动(透过采收它的动作)。
不过这还没有说明为何一个个人应该被允许在自然赋予的资源上混合劳动。由于人必须进食,采收苹果也是必要的,但这还不足以解释为何人们必须尊重其他人的财产。因此洛克假设在自然状态下资源是相当丰富的:只要其他人还有机会取得“同样多”和“同样好”的资源,一个人便有权利拿走一部分的自然资源,而由于自然资源是相当丰富的,一个人可以在拿走所有他自己会用到的资源的同时,也不会侵犯到其他人的资源。除此之外,一个人不可以拿走超过他能使用到的数量,以免资源被糟蹋。洛克也因此提出了两个取得财产的但书:“同样多和同样好”的条件、以及避免“浪费糟蹋”的条件。
透过这一连串理论,洛克主张一个完整的经济体制的确可以在没有政府的自然状态下存在。私人财产因此是先于政府而存在的,社会也是为了保护私人财产才形成的。
累积的限制:劳动创造财产,但财产的累积也有其限制。依据洛克的说法,没有被使用的财产是一种浪费,也是对于自然的侵犯。不过,随着“长久产品”的引进,人便可以卖出他们手上过多的会腐烂的产品以交换长久产品,如此一来便不会违反自然法了。由于黄金、银块、和其他各种贵金属及宝石并不会腐烂,除了美观价值以外,它们对于人的生存是没有用处的。也因此一个人可以自由的累积它们,或者以它们进行贸易换取食物。透过人与人之间的自愿同意,它们便成为了货币(一个人可以用黄金换取苹果、而另一个人则可以用黄金换取小麦)。透过货币的买卖,一个人便能够避免对于资源的浪费,例如在果实腐烂之前便将它们变卖以让他人食用;对于累积资源的限制也因此不复存在了。政治理论:与托马斯·霍布斯不同的是,洛克相信人的本质是带有理性和宽容的。但与霍布斯相同的是,洛克认为自私是人性的本质,这也是他在货币理论上的基础。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下所有人都是平等而独立的,没有人有权利侵犯其他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洛克也主张应该对政府权力实行监督与制衡,并且认为当政府背叛了人民时,革命不但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这些理论对于美国宪法及其独立宣言都有极大影响。对于洛克和其社会契约理论的一个常见误解是洛克只支持民主制度,事实上,洛克认为一种合法的契约关系也可以在君主政体甚至是寡头正体与其人民之间存在。
卡罗来纳宪法:洛克经常被视为是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也是美国革命的先驱。不过,毁谤者批评洛克曾透过一间英国公司投资了在新大陆的奴隶交易,也批评他在担任沙夫茨伯里伯爵秘书期间曾参与了卡罗来纳宪法(fundamentalconstitutionsofcarolina)的起草,那份宪法在新大陆的卡罗来纳州建立了一套封建的贵族制度、并且给了奴隶主对奴隶的绝对控制权。一些人认为洛克提出的圈地财产的理论正当化了对于美洲原住民的土地侵占。毁谤者举出洛克在著作里的反贵族和反奴隶理论,质疑他言行不一。然而,大多数美国学者都驳斥了这些毁谤者的批评,指出洛克并没有实际参与卡罗来纳宪法的起草,并且也否认了这些毁谤者对洛克著作的解释。自我理论:洛克是不列颠经验主义的开创者,虽然他本人并没有完全贯彻这种哲学思想。洛克认为人类所有的思想和观念都来自或反映了人类的感官经验。洛克将“自我”定义为“会以意识思考的东西(无论其本体,无论其是由何种精神、物质所单独构成或混合而成,皆是如此),这种东西是可以进行感觉的,会感觉到快乐或痛苦、幸福或不幸,而其意识延伸的程度,便是其自我所关心的程度。”但洛克并没有忽略“本体”的重要性,他写道:“肉体是构成人的一部分。”因此洛克认为“自我”是一种在体内的自我察觉、以及自我意识的反射。在《人类理解论》中洛克解释了这种意识灵魂的发展过程,他批评了圣奥古斯丁派所提出的人生下来皆带有原罪的理论,也批评了笛卡尔提出的人生下来皆带有基本逻辑知识的理论。洛克认为人的心灵开始时就像一块“白板”,而向它提供精神内容的是经验(即他所谓的观念)。观念分为两种:感觉的观念和反思(reflection)的观念。感觉来源于感官感受外部世界,而反思则来自于心灵观察本身。与理性主义者不同的是,洛克强调这两种观念是知识的唯一来源。洛克还将观念划分为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不过并没有提供合适的区分标准。我们唯一能感知的是简单观念,而我们自己从许多简单观念中能够形成一个复杂观念。洛克在《教育漫话》一书就是他对于如何教育这种空白心灵的大纲;他相信教育才是构成人最重要的部分,或者更根本的说,心灵开始时都只是一个“空橱柜”,他还说:“我想我会说在我们所遇到的人之中,其中有九成的人的好坏或是能力高低,都是取决于他们所受到的教育。”洛克也主张“在我们婴儿时期所受到的任何琐碎印象,都会对我们以后有相当重大而持久的影响。”他主张在一个人年轻时所形成的联想(观念的联合)比那些后来才形成的更为重要,因为它们是自我的根源—它们是第一波留在“白板”上的印象。在《人类理解论》中,洛克引入了这些概念,还提出了一个例子:例如我们不应该让一个“愚蠢的女仆”告诉小孩在晚上时会有“小妖精和鬼怪”出没,否则“夜晚便会永远和这些可怕的念头结合在一起,他从此再也摆脱不掉这些想法了。”洛克的联想理论大大影响了后来的联想心理学,对18世纪的思想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尤其是对于教育理论。几乎所有的教育家都会警告父母不该让小孩们发展出负面的联想。这也推动大卫·哈特利在《人之观察》(observationsonman,1749年)一书中尝试去发现联想理论的生物学机制,从而导致了心理学和其他新学科的发展。
文言文墓志铭篇三
在文人辈出、明星满天的隋唐时代,傅奕算不上著名的人物,但也博学多才。他精通天文历法,喜好老庄,生性放达,有《老子注》二卷等行世。唐太宗贞观年间,傅奕自感年老体衰,遂告诫子孙自己的后事应该从简。傅奕之“简”,倒没有省去撰写墓志铭,因为隋唐正是我国古代墓志铭盛行的时代。傅奕叮嘱的“简”,一是要求丧事从简,不得奢侈。甚至希望能像古人杨王孙那样裸葬;二是不想麻烦别人撰写墓志铭,自己早已准备好了。傅奕的墓志铭自撰于醉酒之际。某日,他大醉而卧,忽然又一翻身而起,写了一副墓志铭:“傅奕,青山白云人也。因酒醉死,呜呼哀哉!”(《旧唐书》卷八十三)“青山白云”反映了了他一生恬淡的性格,“因酒醉死”则不无调侃色彩。
【拓展】
傅奕,相州邺人也。尤晓天文历数。隋开皇中,以仪曹事汉王杨谅。及谅举兵,谓奕曰:“今兹荧惑入井,是何祥也?”奕对曰:“天上东井,黄道经其中,正是荧惑行路,所涉不为怪异;若荧惑入地上井,是为灾也。”谅不悦。及谅败,由是免诛,徙扶风。高祖为扶风太守,深礼之。及践祚,召拜太史丞。太史令庾俭以其父质在隋言占候忤炀帝意,竟死狱中,遂惩其事,又耻以数术进,乃荐奕自代,遂迁太史令。奕既与俭同列,数排毁俭,而俭不之恨,时人多俭仁厚而称奕之率直。奕所奏天文密状,屡会上旨,置参旗、井钺等十二军之号,奕所定也。
武德三年,进《漏刻新法》,遂行于时。七年,奕上疏请除去释教,曰:佛在西域,言妖路远,汉译胡书,恣其假托。故使不忠不孝,削发而揖君亲;游手游食,易服以逃租赋。演其妖书,述其邪法,伪启三途,谬张六道,恐吓愚夫,诈欺庸品。凡百黎庶,通识者稀,不察根源,信其矫诈。乃追既往之罪,虚规将来之福。布施一钱,希万倍之报;持斋一日,冀百日之粮。遂使愚迷,妄求功德,不惮科禁,轻犯宪章。其有造作恶逆,身坠刑网,方乃狱中礼佛,口诵佛经,昼夜忘疲,规免其罪。且生死寿夭,由于自然;刑德威福,关之人主。乃谓贫富贵贱,功业所招,而愚僧矫诈,皆云由佛。窃人主之权,擅造化之力,其为害政,良可悲矣!案《书》云:“惟辟作福威,惟辟玉食。臣有作福、作威、玉食,害于而家,凶于而国,人用侧颇僻。”降自羲、农,至于汉、魏,皆无佛法,君明臣忠,祚长年久。汉明帝假托梦想,始立胡神,西域桑门,自传其法。西晋以上,国有严科,不许中国之人,辄行髡发之事。洎于苻、石,羌胡乱华,主庸臣佞,政虐祚短,皆由佛教致灾也。梁武、齐襄,足为明镜。昔褒姒一女,妖惑幽王,尚致亡国;况天下僧尼,数盈十万,翦刻缯彩,装束泥人,而为厌魅,迷惑万姓者乎!今之僧尼,请令匹配,即成十万余户。产育男女,十年长养,一纪教训,自然益国,可以足兵。四海免蚕食之殃,百姓知威福所在,则妖惑之风自革,淳朴之化还兴。且古今忠谏,鲜不及祸。窃见齐朝章仇子他上表言:“僧尼徒众,糜损国家,寺塔奢侈,虚费金帛。”为诸僧附会宰相,对朝谗毁;诸尼依托妃主,潜行谤讟。子他竟被囚执,刑于都市。及周武平齐,制封其墓。臣虽不敏,窃慕其踪。
又上疏十一首,词甚切直。高祖付群官详议,唯太仆卿张道源称奕奏合理。中书令萧瑀与之争论曰:“佛,圣人也。奕为此议,非圣人者无法,请置严刑。”奕曰:“礼本于事亲,终于奉上,此则忠孝之理著,臣子之行成。而佛逾城出家,逃背其父,以匹夫而抗天子,以继体而悖所亲。萧瑀非出于空桑,乃遵无父之教。臣闻非孝者无亲,其瑀之谓矣!”瑀不能答,但合掌曰:“地狱所设,正为是人。”高祖将从奕言,会传位而止。
奕武德九年五月密奏,太白见秦分,秦王当有天下,高祖以状授太宗。及太宗嗣位,召奕赐之食,谓曰:“汝前所奏,几累于我,然今后但须尽言,无以前事为虑也。”太宗常临朝谓奕曰:“佛道玄妙,圣迹可师,且报应显然,屡有征验,卿独不悟其理,何也?”奕对曰:“佛是胡中桀黠,欺诳夷狄,初止西域,渐流中国。遵尚其教,皆是邪僻小人,模写庄、老玄言,文饰妖幻之教耳。于百姓无补,于国家有害。”太宗颇然之。贞观十三年卒,年八十五。临终诫其子曰:“老、庄玄一之篇,周、孔《六经》之说,是为名教,汝宜习之。妖胡乱华,举时皆惑,唯独窃叹,众不我从,悲夫!汝等勿学也。古人裸葬,汝宜行之。”奕生平遇患,未尝请医服药,虽究阴阳数术之书,而并不之信。又尝醉卧,蹶然起曰:“吾其死矣!”因自为墓志曰:“傅奕,青山白云人也。因酒醉死,呜呼哀哉!”其纵达皆此类。注《老子》,并撰《音义》,又集魏、晋已来驳佛教者为《高识传》十卷,行于世。
文言文墓志铭篇四
1817年司汤达使用笔名m。b。a。a在意大利发表了他的处女作《意大利绘画史》。不久,他首次用司汤达这个笔名,发表了游记《罗马、那不勒斯和佛罗伦萨》。
1821年意大利革命失败,许多爱国者身陷囹圄时,司汤达被警察当局作为烧炭党人的同情者而驱逐出境,之后回到巴黎。
1823年到1825年,他陆续发表了许多文论,并收录在《拉欣和莎士比亚》中。此后,司汤达开始转入小说创作。期间在巴黎出版了《罗西尼传》。
1827年发表了《阿尔芒斯》,1828—1829年写就《罗马漫步》,1829年发表了著名短篇《瓦尼娜·瓦尼尼》。
1829年司汤达开始动笔写他的代表作《红与黑》,并于1830年脱稿。
司汤达位于蒙马特公墓的墓地1832年到1842年,是司汤达最困难的时期,经济拮据,疾病缠身,环境恶劣。但也是他最重要的创作时期。他写作了长篇小说《吕西安·娄万》(又名《红与白》),《巴马修道院》,长篇自传《亨利·勃吕拉传》,还写了十数篇短篇小说。
1833年,司汤达再次来到意大利后,在一个朋友家的藏书室里,发现了一批“古代的手稿”。这些手稿真实地记录了意大利十六、十七世纪的一些重大的“社会新闻”。
司汤达在阅读之后,大感兴趣,认为它们是“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意大利历史的有益补充”;它们描绘了“孕育拉斐尔和米开朗基罗一代天才的风土人情”,便花重金购得抄录权,请人仔细抄录了某些篇章,保留在身边,反复阅读,并以部分翻译加部分创作的手法,将这些手稿改写成短篇小说。
司汤达在世时,曾选出《艾蕾》、《维多利娅·阿柯朗波尼》(或译作《帕利亚诺公爵夫人》)、《桑西一家》三篇结集出版。在司汤达去世十二年后,他的表弟整理了根据他改写的短篇小说,并加上描写意大利人爱情故事的《瓦妮娜·瓦尼尼》,结成一集,取名为《意大利轶事》出版。
文言文墓志铭篇五
洛克的著作中反映出了他的清教徒背景以及身为辉格党员的一些政治立场。虽然洛克经常被视为是现代政治自由概念的奠基者,他在书中提出的一些观点也难免与现代的主流观点有些差别。
洛克的第一本主要著作是《论宽容》。洛克对研究当时英国的于宗教宽容程度相当感兴趣,他在死前写下了许多主张宗教宽容的论文。非国教徒的新教徒背景长大的洛克对于不同的神学观点相当敏感。不过后来洛克改变了立场,因为他对许多非国教徒的教派的行径感到反感,转而成为了英国国教会的坚定支持者。洛克采取了较为宽容的宗教立场,但仍认为拥有一个国教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
而洛克最知名的两本著作则分别是《人类理解论》和《政府论》。《人类理解论》早在1671年便开始撰写,有如洛克描述的,在接下来18年里断断续续撰写才完成了整本书,最后于1689年出版。虽然洛克开始撰写《政府论》的时间仍有待争议,很明显的是书中大部分的内容都是在1679-1682年期间撰写的。因此《政府论》一书最初不太可能是为了1688年的光荣革命才撰写的,虽然在光荣革命之后洛克的确曾大幅修订全书以替革命辩护。
《论宽容》:洛克最初是以不具名的方式在阿姆斯特丹发表了拉丁文的《论宽容》一书,虽然这本书很快便被翻译为英文出版。洛克区分了一个教会与民间政府的差异,包括两者在目标上的差异、以及在实践的手段上的差异。政府是为了维持和平才存在的,并且必须保有武力才能达成这个目标;而教会则是自愿构成的群体,为了提供灵魂救赎才存在的,而且必须使用说服的手段传教。个人并不能被从他们自己的灵魂上分开,也因此政府并没有提供他们救赎的责任,武力也不可能达成救赎的目标,即使能够达成,以这种压迫方法传教的宗教也并不一定是真正良善的宗教。因此,即使当政府倾向于支持某个特定的教会时,政府不能为此而干扰民间的和平。不过,政府可以出自政治上的目标而管制宗教,例如禁止在公共场合宰杀动物以维持环境的卫生,即使是当这些政策妨碍了某些宗教传统时亦然。而那些不愿接受洛克提出的宽容原则的宗教教派必然会企图改变政府,也因此政府有权以维持和平为由加以镇压。由于没有了对上帝的恐惧便没有了信守承诺的理由,而社会的和平也需要人们愿意保持承诺,因此政府可以在这种情况下主动推广一部份的宗教发展。
《人类理解论》:在《人类理解论》一书中,洛克批评了宣称人生下来便带有内在思想的哲学理论,他主张人所经历过的感觉和经验才是形塑思想的主要来源。由于他在这方面的理论,洛克可以被归类为经验主义者,而非他的批评者莱布尼茨等人所信奉的理性主义。《人类理解论》的第二卷提出了洛克对于思想的理论,他区分出了被动取得的简单思想—例如“红色”、“甜美”、“圆形”等等,与主动架构起来的复杂思想—例如数字、因果关系、抽象、实体观念、本体、以及差异性概念。洛克也区分了物体既有的主要特质—例如形状、动作、和长宽高,以及次要特质—亦即“在我们体内产生不同感觉的能力”(.10),例如让我们感觉到“红色”或“甜美”的能力。洛克主张次要特质是取决于主要特质的。在第二卷中洛克也讨论到了人的本体以及人的思想,他在这里所提出的理论直到今天都还有所争议。第三卷主要讨论语言,第四卷则讨论知识,包括了直觉知识、数学、道德哲学、自然哲学(“科学”)、以及信仰和舆论。《政府论》《twotreatisesongovernment》:1689年到1690年写成的两篇《政府论》是洛克最重要的政治论文。《政府论》的第一篇是对罗伯特·费尔默爵士(robertfilmer)的《先祖论即论国王之自然权》的反驳。洛克极力并有效地驳斥了费尔默的君权神授的主张。洛克主张政府的权威只能建立在被统治者拥护的基础之上,并且支持社会契约论。不过他也强调社会契约论是可以废除的。在第二篇中洛克则试图替光荣革命辩护,提出了一套正当政府的理论,并且主张当政府违反这个理论时,人们就有权推翻其政权。洛克还巧妙的暗示读者当时英国的詹姆斯二世已经违反了这个理论。洛克提出了一套与托马斯·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不同的理论,他主张每个人都拥有自然权利,而他们的责任则是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并且尊重其他人的同等权利。透过洛克称为“理性”的自然法的概念,人们就能理解为何他们必须尊重其他人的权利,包括了尊重他人经过劳动而获得的财产的权利。由于在实践上自然法经常被忽略,因此政府的保护是必要的,然而政府的统治必也须经过被统治者的同意,这样的统治也只有在一个全体的法律体制下才能表现出来。因此所有的政府都只是人民所委托的代理人,当代理人背叛了人民时,政府就应该被解散。当立定的法律被违反、或是代理人滥用权力时,一个政府便是背叛了其人民。当政府被宣告解散后,人民便有权再建立一个新的政府,以对抗旧政府的不正当权威,这种情况又可以称为“革命”。
文言文墓志铭篇六
即使你不知道司汤达是谁,也一定知道《红与黑》这部享誉世界的作品。司汤达的一生并不长,不到六十年,而且他在文学上起步很晚,三十几岁才开始发表作品。然而,他却给人类留下了巨大的精神遗产,包括数部长篇,数十个短篇或故事,数百万字的文论、随笔和散文,游记。
值得注意的是,司汤达生前并不被承认,受尽了冷漠和诋毁。但他却依然要说:“我写过了。”即使世人并不认可他和他的写作,但她却还是坚持了自己的信念,依然就这样地“写过了”……这样的坚守和倔强,今天读来,仍然震撼有加。
那么,他“爱过”了么?是的,他是“爱过”的。他爱过一位女演员,爱过一位平民女子,爱过一位女革命者,爱过一位伯爵夫人……他爱得奋不顾身,却无一例外,全都无果而终,终生未婚。但他的确是“爱过”的。他有资格说出这句话。
关于“活过”,没有人比他更有资格说这句话。司汤达从小就有一种叛逆的性格,就有一种追求自由的精神,为此不惜与维护贵族专制统治的生父决裂,不惜与墨守封建教会教规的教父决裂,热情洋溢地参与到了民主、共和的斗争中去。
一个人,在茫茫人海与芸芸众生之中能够活出一个自己来,实在是太难太难了。司汤达,做到了。
【拓展】
文言文墓志铭篇七
曾有人说,没有一个哲学家比洛克的思想更加深刻地影响了人类的精神和制度。虽然洛克一生中经历了王政复辟、伦敦大火、伦敦大瘟疫等许多历史事件,他仍没来得及在有生之年看到他的理念被实践。君主立宪制和议会民主制的发展在洛克的时代都还处于早期阶段。
他的一生以追求真相和实现自己的政治理念为目标,而物质上,则“以自己的小财产过着满足生活”,值得我们学习。
【拓展】
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年8月29日—1704年10月28日)是英国的哲学家。在知识论上,洛克与大卫·休谟、乔治·贝克莱三人被列为英国经验主义的代表人物,但他也在社会契约理论上做出重要贡献。他发展出了一套与托马斯·霍布斯的自然状态(stateofnature)不同的理论,主张政府只有在取得被统治者的同意,并且保障人民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自然权利时,其统治才有正当性。洛克相信只有在取得被统治者的同意时,社会契约才会成立,如果缺乏了这种同意,那么人民便有推翻政府的权利。
洛克的思想对于后代政治哲学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并且被广泛视为是启蒙时代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和自由主义者。他的著作也大为影响了伏尔泰和卢梭,以及许多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思想家和美国开国元勋。他的理论被反映在美国的独立宣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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