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将时间、有限的资源分配给不同的任务,并设定合理的限制。这样,我们就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银行疫情防控业务工作计划篇一
为扎实做好我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体教职工和小朋友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市教体局指示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全园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园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零病例”、“零感染”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人员组成
略
成员:各班班主任、生活老师
(二)主要职责
1.建立幼儿园、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幼儿健康状况。
4.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园工作方案;疫情报告制度,幼儿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等台账登记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幼儿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制度。
8.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师生中的舆情动态。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开园前的准备工作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幼儿和家长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开学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2.提前告知具体开园时间。正式开园前,利用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园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幼儿,并告知幼儿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建立教职员工和幼儿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本园教职员工和幼儿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幼儿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幼儿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师生行踪和健康监测。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园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幼儿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5.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在卫生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并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6.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开学前应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数量,保证满足需求;在园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幼儿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7.做好开园后后勤保障准备。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8.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9.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做好教师教学任务下达,制定好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检查教材及教师用书准备情况,检查与准备好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等,确保正常开园。
(二)入园当日工作计划
1.入园当日家长及幼儿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引导家长及幼儿有序入园,避免人员聚集。
2.严控入园管理,建立入园体温检测制度,填写健康卡。进入园区内的所有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严禁家长随意进入教室。
3.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幼儿,入园时要严格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幼儿,应由家长陪同主动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不允许未解除医学观察幼儿入园。
4.通过多种方式,对家长和幼儿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5.统一对教具、器械、玩具、寝具、餐(饮)具及环境进行消毒,保证教室空气流通及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6.幼儿园应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三)开园后的.工作安排
1.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学校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在校门口逢车必查,逢人必检。
2.实施师生体温监测制度。每天早上、中午开课前,幼儿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量体温,结果经班主任汇总后报防控领导小组;当日有课教师自测体温报教务处。体温异常者及与其接触者立即隔离,并上报系领导和防控领导小组。
3.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全面做好园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教室、午睡室、专用活动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卫生间等幼儿、教职工聚集场所和幼儿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4.抓好午餐饮食卫生管理。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避免幼儿就餐聚集。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
5.做好幼儿健康宣传教育。各班主任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幼儿动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
6.组织幼儿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开展好大课间活动,指导幼儿课余时间体育锻炼,努力增强幼儿体质,增强对“新冠”病毒肺炎的抵抗能力。
7.做好师生缺课缺勤登记。实施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因病或隔离缺课幼儿每日由家长向班主任报告病情和行踪;因病或隔离缺勤教师每日向本年级组长报告病情和行踪,并安排好调课。
8.暂取消学校集体性活动。疫情未解除,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如集会、演讲、比赛等;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学、科研等活动,不安排幼儿外出参加各类比赛活动。
银行疫情防控业务工作计划篇二
组长:
组员:
上级精神的传达、措施的制定、指挥:
关于突发疾病的联络:陈喜中食堂管理:
宣传:王水红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园内各班,要高度重视预防工作,责任落实,园长,全面负责。对园内卫生工作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平时加强督责。进一步完善内园卫生防病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黑板报、告家长书等各种形式,广泛工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教职工和家长了解肠道传染病的预防措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重点宣传煮熟煮透;饮用开水;食前便后洗净手;避免参加群体聚餐活动。
3、进一步做好园内环境卫生。为了避免春季传染病的发生流行,我园认真搞好内园环境为生,及时清理死角;做好"三防"、灭"四害"工作;切实防止病从口入,严把晨检和卫生消毒关;加强每日观餐制,食具每餐消毒,专人专用。
4、加强食堂卫生消毒管理。进一步完善食堂卫生防病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法律与规章。严禁采购腐烂变质和不新鲜食品,食堂24小时留样,每样量不少于50克。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做好个人卫生。
本园幼儿或教职工,若有可疑病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教育局、防疫部门、当地政府),并进行消毒隔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6小时内报告卫生防疫机构。并同时报出疫情详细情况。
1、发现疑似病人应即送当地医院救治,同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监控部门,并按要求消毒处理。要不漏1个疑点,不疏一个环节。一旦发现腹泻、呕吐、发热、疱疹病人,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及时隔离病人,并送指定传染病医院就诊。如疑病人立即消毒处理。
2、本周与当地卫生部门配合,做好监督防控工作。
3、教师每天上、下午巡查班级,坚持晨检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登记,消毒工作,尽量避免传染病的发生。
1、幼儿园备有一定量的基本消毒用品,和预防肠道传染病的口服药物。
2、领园导安排有关人员值班,专人管理,搞好防治肠道传染病工作。
银行疫情防控业务工作计划篇三
加强教职工基本功训练,重视继续教育,提高学历层次,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德素养和专业文化素养,使教职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合理的知识结构,胜任本职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适应新课改的需要。
二、具体措施: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政治学习制度,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以集中、分组学习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从而有效地指导自己的行为。通过组织学习教育活动,教职工努力能自觉做好本职工作,为主人翁意识,做到人在岗,心在岗,工作尽心尽职,力求做到“家长满意、自己满意、同事满意”;为幼教服务、为幼儿服务要做到“五心”:对各项工作要“热心”,对幼儿要有“爱心”,对幼儿生活要“关心”,教育幼儿要“耐心”,保育工作要“细心”。
2、有针对性地组织业务理论学习、实践和探讨,学会反思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在全园内探讨和实践幼儿语言发展的途径和方法,如开展幼儿阅读、编讲故事、语言游戏、识字教学等方面的探讨和实践。
3、开展如何激发幼儿参与活动的兴趣、提高幼儿的运动技能的探讨和实践。
4、勤总结和反思,每学期按规定撰写教育笔记、教育教学反思、教育教学总结、经验文章或论文等,写一篇有质量的教案,组织一节精彩的教育教学活动。
5、拓宽教师文化视野,充实教师文化内涵,不断积淀文化底蕴,倡导教师读名著、专业理论书,注意吸纳社会各行业信息,使教师具有宽阔的视野。人人每个学期读一本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好书,每学期写20xx0字的学习笔记。通过学习、研讨、“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为教师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
6、根据教师自身特点,为教师创造自我发展的空间与条件,使教师在共性中显个性,全面发展中显个人特长,更好地显示其教育才能。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动作用,上示范课,率先垂范,起到引路示范作用。
7、加大青年教师培养力度,制定青年教师培养规划,要求教师根据自己的教学能力、教学需求制定“成长规划书”,促进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开展青年教师拜师活动,真正实现一帮一,一对红。师徒对象订立责任状,明确师徒的责任与义务,迅速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
8、在教师中举行电脑打字比赛,提高教师使用现代技术的能力。
银行疫情防控业务工作计划篇四
不经意间,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过去这段时间的工作,收获颇丰,我们要做好回顾和梳理,写好工作总结哦。那么要如何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银行疫情防控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具体工作要求,发挥好金融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的重要作用,邮储银行xx市分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行快速响应、高效应对、果断决策,做好本次疫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副行长任组长,xx副行长任副组长,市分行办公室、工会、三农金融事业部、个人金融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制定专项应急预案,要求各一级支行比照市分行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题研究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各级党委、政府统一安排,根据市分行预案,因地制宜,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立即启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监管部门、上级行的部署,统筹安排好网点营业工作及网点安全防护工作,切实保障员工和客户健康,维持正常营业秩序。
一是密切关注当地疫情情况,对重点地区营业网点营业时间及时做出调整,并做好客户公告工作。
二是在营业场所统一配备医用口罩、洗手液、消毒液等安全防护用品以及红外线体温测试仪。营业人员通过体温测试正常后上岗,营业上岗人员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清洁等个人卫生。用84消毒液稀释后喷洒地面,用医用酒精擦拭自助机具和大厅键盘,根据人流量情况,每日至少三次对营业大厅全面消毒。重视经常接触外来人员场所的.防护,如客户接待室、大堂引导台、柜面等。
三是向客户做好答疑释问、宣传解释和纠纷疏导,做好客户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障网点正常运营。同时,加大线上业务办理渠道宣传,积极引导客户优先采用电子渠道办理业务。四是为方便客户通过我行手机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办理捐款,我行于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免收手机银行所有跨行转账交易手续费,免收个人网上银行单笔交易金额5万元(含)以下跨行转账手续费。
为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好金融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的重要作用,一是做好抗疫人员金融服务。对奋战在抗击疫情前线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提供个人信用贷款(含优享贷、公积金信用消费贷款等)服务,可在分行授权范围内享受最优惠利率。
二是延后特殊人群还款期限。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等个人消费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最长申请6个月贷款停息。
三是配合做好相关逾期利息减免工作。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隔离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疫情期间因还款不便造成逾期,我行将减免相关息费,提供征信保护。
四是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水产养殖、文化旅游等行业的贷款做到“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若客户出现还款困难,可优先按照贷款展期的相关要求进行展期。贷款到期且客户仍有用款需求的,及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续贷,并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
对于为疫情防治提供支持的医疗器械等行业,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处理、优先放款,在执行利率方面,给予一定利率优惠,积极满足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市分行各级领导干部坚守岗位,对全辖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直线管理责任,做好员工关怀工作。对员工教育提醒到位,精准掌握到位,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不安排前往疫情集中区域出差,不召集疫情集中区域人员开会,不举办各类大型会议、营销活动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既严防死守,也不过度恐慌,在防控疫情中抓好各项工作,保证各级机构正常工作秩序。
强化应急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障通信联络畅通。遇有辖区内出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问题和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按规定报告,并实行全行“零报告”制度。
邮储银行xx市分行坚持与市委、市政府有关疫情应对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公布的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分析形势,科学应对风险,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加强疫情风险提示和防控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全行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宣传引导客户使用我行各种电子渠道开展业务,引导员工注意防寒保暖、室内通风和个人卫生,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增强广大员工及客户的自我防病意识和社会信心。
银行疫情防控业务工作计划篇五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xx〕5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稳经济若干临时性措施的通知》(藏政发〔20xx〕18号)相关要求,有效帮助建筑业企业纾困,现就支持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动工程项目有序开(复)工。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工程开(复)工备案或审批制度的,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在建设单位提出开复工申请24小时内完成核准审批。因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防疫物资生产等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在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先行开工,并及时报告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待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补办有关手续。列入年度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农牧区危房改造、边境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项目,要优先保障开(复)工。
(二)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一要成立推动项目开(复)工工作专班,按照“一地区一方案”、“一项目一方案”原则,制定推动项目开(复)工实施方案,为项目开(复)工做好指导。具备开(复)工条件的项目,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经项目所在地社区(村居委)、街道办事处(乡镇)同意,由建设单位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疫情防控机构核实后,即可有序恢复施工。二要建立分级帮扶开(复)工项目、复工复产企业联系人制度,强化日常联系服务,及时了解掌握和研究解决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推动项目开(复)工。三要建立开(复)工项目台账,采取专班推进方式,提前对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点对点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做好项目开(复)工各项准备工作。四要设立咨询、帮扶、解困电话,开通服务热线,为工程项目开(复)工提供咨询和服务保障。
(三)着力保障建筑用工需求。一是尽快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建项目的用工需求,主动与当地相关部门和建筑劳务企业做好用工对接;对区内短缺的技术工人必要时通过与区外省市沟通协调统一调工,对有条件的企业鼓励从区外统一招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便利。引导建筑业企业和建筑劳务企业使用在线招工用工服务平台对接需求。鼓励、引导企业采取短期有偿等灵活借工等方式,相互调剂用工余缺。二是做好建筑工人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建筑工人主要输出地和输入地做好人员返岗的对接和服务,鼓励采用点对点包车等直达运输方式,减少分散出行风险。鼓励企业开展建筑工人在岗培训。三是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封闭式管理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落实《西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加强人员健康监测,落实健康管理“一人一档”制度,采取分阶段施工、施工面依次展开、人员逐步递增、错峰错时用餐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聚集感染风险,确保项目开(复)工建设和从业人员生产生活安全有序。
(四)有效化解合同履约风险。新冠肺炎疫情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按照相关规定,财产损失和增加费用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定,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双方协议须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一是工期顺延天数及施工降效、窝工等相关费用计取,按我厅将于近期印发的《西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计价指导意见》执行。二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的通知》(建办质〔20xx〕8号)第7.2条规定,因疫情防控发生的防控物资费、人员费、临时设施费等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三是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方舱医院等应急抢建项目宜采取成本加酬金模式确定工程造价。
(五)依规调整人工、材料价格。因疫情防控导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合同双方有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我厅将于近期印发的《西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计价指导意见》协商调整。
(六)全面加快工程结算进度。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恶意拖欠或形成新的拖欠。鼓励社会投资工程的合同双方加强互助,合理分担停工损失,条件允许的,鼓励预支预付后续工程款,保障建筑业企业开(复)工资金需求。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因疫情防控原因,在项目决算时产生的超概算投资,按照投资主管部门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和程序办理。
(七)切实减轻企业担保负担。一是加大力度推动银行保函替代保证金,进一步强化工程款支付担保。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减少企业资金占用。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坚决制止各类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行为,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相关规定,保证金到期应当及时予以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向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项目以现金形式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转为保函替代。二是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的,施工单位可申请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均无违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管理规定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在疫情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律按最低比例收取。三是对简单小额工程,鼓励招标人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八)实施“网上办”等便民举措。一是加快房屋市政项目施工许可等环节网上审批速度,建立绿色审批通道,疫情期间对涉及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及其他民生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可实行“容缺办理”和“承诺制办理”,所有直接涉及复工复产的服务事项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办结。二是在施工许可阶段合并办理施工许可、质量报监、安全报监手续。简化办理条件,对场地具备施工条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建设资金到位等可采取承诺制。三是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入藏信息报送等事项实现疫情期间“不见面”容缺办理。疫情防控期间,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由项目单位通过西藏政务服务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等系统或电子邮件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待疫情解除后第一时间补交纸质材料原件,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加快推进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全过程电子化。
(九)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限。一是由区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以及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疫情期间有效期届满的,统一顺延至20xx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证书可用于工程招投标和项目管理相关活动。二是对工程项目因疫情不能返岗的管理人员,允许企业安排持有相同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暂时顶岗,或按程序及时为企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以加快工程项目开(复)工建设。
(十)信用激励助力企业复工。在做好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基础上,给予建筑业企业信用加分激励复工复产。一是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出贡献的建筑业企业,按照《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xx〕155号)进行信用加分激励。主要包括:对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向各级慈善机构和政府疫情防控机构捐赠资金和医疗、生活保障物资,或者减免设施设备租金等的企业,按“社会公益捐赠”在原有基础上给予疫情防控捐赠特殊信用分5分,按照原加分政策计算,不重复计分;参加方舱医院等公共卫生设施及疫情防控急难险重项目建设,被市(地)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对本辖区疫情防控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企业,按“表彰信息”在原有基础上给予疫情防控表彰特殊信用分5分,按照原加分政策计算,不重复计分。二是增设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专项分,依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数据,在项目所在地降为低风险区域后15日内,提交复工申请并激活为“在建项目”且恢复正常施工生产的项目加1分,20日内建筑工地用工量达到疫情前正常水平的项目再加1分;疫情期间持续正常施工的项目加3分。该项信用加分以单个工程项目计算,每个企业累计加分上限为5分。疫情防控期间做出贡献殷小燕、积极参加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的其他建设工程企业,依据本条给予相应信用加分。
(十一)加强复工复产要素保障。一要主动对接同级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好《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稳经济若干临时性措施的通知》(藏政发〔20xx〕18号)精神,确保因疫情防控滞留工地、符合条件农牧民工的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要积极协调辖区内相关单位和企业,统筹推进建筑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复工,扎实做好建筑物资材料供应、交通运输服务、施工人员组织、防疫物资保障等工作,协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可能带来的短期内原材料短缺或价格大幅上涨等问题。
(十二)严格把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一是建设单位要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复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严防基坑工程、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安全事故发生,监督施工单位切实做好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专项检查和评估,建立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台账。二是项目要符合施工现场人员到位、告知到位、检查到位、培训教育交底到位、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到位等五个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复工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召开一次参建各方主体关键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必须按标准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在消除隐患、落实整改、符合要求情况下,报请项目总监批准后复工;项目部必须对所有务工人员进行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教育(可结合疫情防控教育),一次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次是根据当前施工特点、施工流程及方法、主要危险源,开展安全防护基本常识、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知识教育;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相应措施。
(十三)认真抓好开工项目安全生产。一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包联制度,施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对项目层层安全包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各项目安全监督员实行备案制,强化监管责任落实。要抓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实行清单化、精细化管理。坚持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实行不定期抽检制度。要坚持依法依规、严管重罚,对重点整治内容、重点市县、重点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对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多发地区和问题企业、问题项目进行重点监管。二是要着力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要及时梳理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报告。三是要注重正面引导、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挖复工复产中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营造齐心协力抓发展的良好氛围。
请各市(地)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各县(区),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落实,每月1日和15日前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复工复产情况。本通知适用于我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具体以各地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解除时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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