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口支援人才进修方案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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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干部和人才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干部和人才援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对口支援新疆干部和人才(以下简称援疆干部和人才),是指根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达的选派计划,从内地有关省市、***和国家机关等选派到新疆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工作的党政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第二章管理权限与方式
第三条干部和人才援疆工作的***主管部门是*********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干部和人才对口援疆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审批选派计划,指导做好援疆干部和人才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援疆干部和人才在疆工作期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派出单位与新疆共同管理,以新疆各级党委(党组)管理为主。新疆自治区和兵团党委组织部负责援疆干部和人才的协调、管理、服务工作。各受援地区、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对口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援疆干部和人才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第五条新疆各级党委(党组)应把援疆干部和人才作为本地区、本单位干部和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热情关心、管理上严格要求,为援疆干部和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加强与援疆干部和人才派出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第六条援疆干部和人才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做好跟踪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及时掌握援疆干部和人才在疆的工作表现和思想动态。对口援疆省市党委组织部应加强和补充工作力量,做好对援疆干部和人才的管理。
第七条援疆干部领队和对口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应切实加强援疆干部和人才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服务,协助受援地区、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对援疆干部和人才进行日常管理。
第三章选派与轮换
第八条援疆干部和人才的选派,由新疆自治区和兵团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与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调后、新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汇总,提出需求计划。***主管部门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研究确定选派计划,指导有关单位组织实施。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按照计划要求,认真做好援疆干部和人才的选派和轮换工作。非垂直管理的***和国家机关不单独向对口援疆省市相关部门下达选派计划;确需选派的,应纳入到***主管部门援疆干部和人才选派计划统筹考虑。
追加或调整援疆干部和人才计划,应由新疆自治区或兵团党委组织部征得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援疆干部和人才人选条件和要求是:政治素质好;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身体健康。担任地厅级职务的,年龄一般在xx岁以下;担任县处级及以下职务的,年龄一般在xx岁以下;专业技术干部和人才,年龄一般在xx岁以下。
援疆干部领队和对口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总指挥原则上由一人担任。应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管理能力强、善于带队伍、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干部担任。
县市委书记,应选派政治素质好、驾驭全局能力强、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有县乡领导工作经历、业绩比较突出的干部担任。
第十条援疆干部和人才在新疆担任党政职务的,在疆工作时间一般为3年多时间,任县市委书记的,在疆工作时间为5年;专业技术干部和人才在疆工作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一般为一年半左右。
第十一条援疆干部和人才的轮换,按照***主管部门的部
署进行,原则上实行同步进行、骨干提前进入的办法。援疆干部领队、对口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总指挥和援疆县市委书记等应提前进疆,为工作顺利交接做好准备。
第十二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结束援疆工作返回原工作单位的,由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商新疆自治区和兵团党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三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鼓励表现优秀的援疆干部和人才延长援疆工作时间或调入新疆自治区和兵团工作。延长援疆工作时间一般应按批次轮换。延长援疆工作时间或调入新疆工作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新疆自治区和兵团党委组织部根据受援地区、单位意见,商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援疆期满返回的干部和人才,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由派出单位负责安排。在原工作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返回后一般不安排同级别非领导职务。在疆期间表现优秀、符合任职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提拔使用。专业技术干部和人才按在疆的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聘任。原工作单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撤并或破产的,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工作。
各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在援疆干部和人才轮换结束后及时安排他们的工作岗位及职务,并在轮换结束3个月内,将工作安排情况抄报***主管部门。
第四章职务任免
第十五条援疆干部和人才进疆后的职务任命,由新疆当地党委(党组)依据***主管部门下达的选派计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法律、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通知抄送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第十六条援疆干部和人才在疆工作期间,受援地区、单位党委(党组)因工作需要提出平级调整职务或提任上一级职务的,由新疆自治区和兵团党委组织部研究并征得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任职通知抄送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援疆干部和人才在疆工作期间,原工作单位提出拟提拔任职的,由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征得新疆自治区和兵团党委组织部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任职通知抄送新疆自治区和兵团党委组织部。
第十七条援疆专业技术干部在疆工作时间,可累计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资历,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经审核后可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援疆专业技术干部可在新疆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模块等考试,取得的成绩具有同等效力。原工作单位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援疆专业技术干部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应适当倾斜。
第十八条援疆干部进疆前已被列入原工作单位后备干部名单的,新疆受援地区、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应按照后备干部管理规定跟踪考察培养。原工作单位在集中考察研究后备干部人选名单时,应将援疆干部纳入选拔工作范围统筹考虑。
第五章教育与培训
第十九条援疆干部和人才进疆工作前,需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做好援疆骨干的培训。***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国家机关援疆干部和人才的培训;对口援疆省市党委组织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负责组织本省市援疆干部和人才的培训。
第二十条援疆干部和人才进疆工作后,新疆各级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组织人事部门应适时组织安排培训,帮助他们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援疆干部和人才在疆工作期间,新疆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将援疆干部和人才纳入当地干部和人才教育培训计划。
第二十一条援疆干部领队和对口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应经常与本省市援疆干部和人才进行谈心谈话。受援单位和原工作单位应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与援疆干部和人才谈心谈话,一般由受援单位和原工作单位直接领导负责;援疆县市委书记等担任正职的援疆干部,由上一级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
第六章考核
第二十二条援疆干部和人才的平时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新疆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实际进行,重点考核援疆干部和人才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在疆率、在岗率。
第二十三条援疆干部和人才的年度考核,与受援单位干部职工一同进行。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占受援单位优秀等次比例,优秀等次比例可适当提高。新疆自治区和兵团党委组织部在审核对口援疆省市援疆干部和人才考核等次时,应听取派出省市援疆干部领队的意见。援疆干部和人才年度考核材料由新疆自治区和兵团党委组织部负责汇总,考核结果抄报***主管部门,抄送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第二十四条援疆干部和人才工作期满时,由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新疆自治区和兵团党委组织部共同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在疆期间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期满考核材料由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汇总,考核情况抄报***主管部门,抄送新疆自治区和兵团党委组织部。期满考核情况作为返回后工作安排的重要依据,考核材料归入本人档。
第七章待遇与奖励
第二十五条援疆干部和人才在疆工作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户口和行政、工资关系,由原工作单位发放工资,享受原工作单位同类同级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同时亨受新疆所在地区同类同级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原工作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并办理援疆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次。援疆期间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在新疆当地治疗的,由新疆所在单位报销;在内地治疗的,由原工作单位承担。
第二十八条援疆干部和人才在疆工作期间表现优秀、作出突出贡献的,新疆自治区和兵团党委组织部征求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后,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表彰、奖励决定及有关材料抄报***主管部门,并抄送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第八章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九条援疆干部和人才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出差、请假等应按有关规定履行手续。因探亲、休假或其他原因外出的,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和对口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批准,并报同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须经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批准。
援疆干部和人才患病、家属来疆探亲等,应向受援单位和对口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报告。
第三十条援疆干部和人才应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向受援单位提出不恰当的要求,严禁私自驾车。
第三十一条援疆干部和人才在疆期间违反党纪、政纪的,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确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与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后,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分决定,并将处分决定和有关材料统一抄报***主管部门,抄送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协调配合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加强对援疆干部和人才负责的援疆项目以及资金的检查、稽查和审计。
第九章其他援疆干部和人才管理
第三十二条对口援疆省市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在***主管部门下达的选派计划之外,自行选派到前方指挥部或到受援地区从事援疆工作的干部和人才,以对口援疆省市党委组织部和前方指挥部管理为主,受援地区、单位协助管理。
对口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专职工作人员、在疆工作时间一年半以上的计划外援疆干部和人才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临时负责专项工作、短期在疆人员的管理,由对口援疆省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实际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和国家机关、***企业自行选派的援疆干部和人才的管理,可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对口支援人才进修方案篇二
2014年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兴安盟地区苏木乡镇卫生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优化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建立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和盟卫生局的部署,按照盟卫生局《关于印发兴安盟2014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安排,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旗县苏木乡镇卫生院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口支援管理工作,提升苏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减轻群众经济负担,促进城乡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2014年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组
长:周振波
副组长:李志杰
组
员:戴志杰
赵汉平
于
勤
周涛
蒋
卉
哈斯巴根
丁建魁
司艳华
张
静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具体负责对口支援工作的日常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
主
任:蒋
卉
成员:艾英峰
姜宏泉
杨明金
专职人员:杨明金
(二)签订支援协议。我院在对受援医院进行考察和调研的基础上,与受援医院共同讨论协商并签订支援项目协议书,提出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双方的职责与义务。
三、支援目标
总目标:通过积极开展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提高苏木乡镇卫生院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增强受援单位自我发展能力,使农牧民就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
具体目标:
(一)人员培训:下派人员定期对xxx卫生院和xxx额尔格图镇中心卫生院人员进行管理和业务培训,全年不少于10次。免费接收受援每个卫生院至少各2名医师到我院进修学习,进修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
(二)提供服务:帮助苏木乡镇卫生院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及培训受援单位卫生人员掌握合理用药知识;帮助卫生院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各项工作。
(三)医疗管理:帮助受援卫生院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诊疗制度,完善各项诊疗操作常规,全面提高诊疗服务质量和卫生院管理水平;开展技术培训、健康教育;组织查房会诊、手术示范、病例讨论、专题讲座等。
(四)设备支持:医院将积极向受援卫生院赠送相应的支持设备,提高受援卫生院的硬件建设水平。
四、支援项目内容及时间
(一)项目内容
医院组建两个医疗队,每个医疗队由3人组成,负责指导两家卫生院掌握合理用药知识、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管理制度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医疗队员支援工作期间,计算为支农时间,每批支援队员原则上轮换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二)项目执行时间
医院于2014年3月20日前完成组建医疗队任务,并将人员名单报盟卫生局。于2014年4月1日前将人员派驻到受援卫生院开展工作,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支援项目评估总结工作。
五、项目实施
(一)依据上级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和受援卫生院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时选派抽调医疗队人员,根据受援卫生院的需求,明确本年度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宣传动员工作,对选派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具体任务和相关内容。组织下派人员出发仪式,医疗队到达受援卫生院后,按照项目要求和当地卫生院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三)组织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中期评估主要是评估项目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终期评估是对项目整体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对工作进行全面的分析与研究,评价工作的成效,总结工作可借鉴的经验或差距,为日后的帮扶工作提供好的思路和成功的运行机制。
六、项目监督与评估
医院制定监督评估方案,医务科作为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总结评估工作。监督指导内容包括项目计划进度完成情况,派驻医务人员业务开展情况和派驻医务人员工作情况。
对口支援人才进修方案篇三
为扎实推进村对口帮扶的相关工作,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好《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精神,切实落实好省、市下达的对口帮扶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村实际,秉承“造血为首,扶贫为主,产业优先”的扶贫理念,以发展农业产业化为支撑点,帮助和改善村居民基本生活条件,特制定2013年-2015年村对口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和脱贫致富为目标,按照“对象准确,公平正义,条件改善,收入增长,帮扶到位”的扶贫总要求,实行开发式扶贫与保障式扶贫相结合的扶贫方式。村对口扶贫项目首先改善贫困户基本生活条件,以实现解决贫困户居住条件为目标,着力改善贫困户现有的生活水平,切实促进贫困户的自我发展,真真切切增加贫困户的收入,实现村域协调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公平正义,公开比选
村对口帮扶项目扶贫户的确定,严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首先由村民小组召开户主会议,由农户投票产生候选扶贫户,再由村支两委召开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公开比选,比选结果必须进行公示,两周公示期满后,在村民对候选扶贫户无异议的前提下,依据公示名单,确定出扶贫户给予扶持。
(二)合理规划,科学布局
村对口帮扶项目必须做到合理规划,科学布局,杜绝重复建设,该项目主要是对贫困户进行扶持同时也是为以后全面建设新农村奠定基础的,因此该项目要做到长远规划与近期规划的全面协调。
(三)抓住重点,突出产业
村整村推进项目要抓住贫困户特别需要的建设项目,对贫困户要重点解决其居住和温饱问题。在产业扶持方面要确定90%以上的村民认可的致富产业,并且该产业要覆盖绝大部分的贫困户,做到最大限度地惠及贫困户。
(四)阳光运行,专款专用
村对口帮扶项目从开始到竣工都要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的监督,使其在阳光下运行,以确保工程的质量,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扶贫资金必须扶贫到户,项目细账必须向村民作出公示。
三、建设内容
村对口帮扶项目主要涵盖两大板块,即贫困户能力提升和产业扶持项目,涉及成都海关专项帮扶资金30万元,其中贫困户住房工程5万元,产业扶持项目25万元。贫困户住房工程扶持11户贫困户,扶持其风貌整治和改厨、改厕。产业扶持项目主要是在村发展花卉种植基地225亩,花卉种植基地覆盖全村3、4、5社56户149人贫困农户。
(一)贫困户能力提升
1.对全村确定的8户农户进行风貌整治,其标准为:根据农户房屋实际情况,按3000元/户的标准,对农户房屋门面墙体砌砖、贴瓷砖,院坝混泥土硬化,换铝合金门窗,房屋四周刷白,瓦房坐檐坐脊。
2.对全村确定的2户农户进行改厨、改厕,其标准为:根据农户房屋实际情况,按3000元/户的标准,对农户厨房四周墙体贴瓷砖,新建1-2个洗碗池,灶面贴瓷砖,新修案板2-3米(因地制宜),地面混泥土硬化;厕所四周墙体钢化或水涂料,修建水冲式便池,地面混泥土硬化,实行人畜分隔。
3.对梁成彬住房进行风貌整治和改厨、改厕,其标准为:按2万元的标准,对门面墙体砌砖、贴瓷砖,院坝混泥土硬化,门窗换铝合金门窗,房屋四周刷白,坐檐坐脊;对厨房四周墙体贴瓷砖,新建1-2个洗碗池,灶面贴瓷砖,新修案板2-3米(因地制宜),地面混泥土硬化。
(二)产业发展
以花卉公司牵头,引导、组织农户,重点在3、4、5社建设300亩花卉种植基地,主要栽种三角梅、兰花楹、美人梅、杜鹃花、紫薇花等花卉,每亩种植花卉60株,共涉及3、4、5社农户280户803人,其中贫困户56户149人。通过发展花卉产业,带动旅游业、农家乐及第三产业发展,增加群众收入,让群众脱贫致富。
四、近两年发展贫困户目标和规划
力争到2015年,全村贫困对象逐年脱贫,人均收人4000元左右,基本实现全村脱贫。
村是县远景规划的4a级景区旅游村,在村现有交通、茶花产业等优势基础上,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模式出发,以县园艺公司为主体,引导贫困户种植花卉力争达到300亩以上,逐年实现规模效应,走以第一产业为基础、第三产业来致富的发展之路。
2013年:发展苗木种植基地120亩,主要种植三角梅、蓝花楹、美人梅等花卉,投入资金35万元,其中对口扶贫资金20万元(市县资金),花卉公司出资及群众筹资15万元,实现农户产业效益户平1200元以上。
2014年:发展苗木种植基地90亩,主要种植三角梅、蓝花楹、杜鹃花等花卉,投入资金20万元,其中对口扶贫资金15万元(市县资金),花卉公司出资及群众筹资5万元。
2015年:发展苗木种植基地90亩,主要种植杜鹃花、紫薇花等花卉,投入资金20万元,其中对口扶贫资金15万元(市县资金),花卉公司出资及群众筹资5万元。
五、工作安排及实施步骤
为了促进村对口帮扶项目有条不紊地开展,确保各项目标按预期顺利完成,整个建设项目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11月1日到2012年11月30日,完成项目的申报、具体实施方案的细化和领导审批及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2月1日到2013年2月28日,在这个时间段完成具体项目的实施工作。
第三阶段为镇县自查阶段:2014年2月28日到2014年3月31日,县镇自查,对不达标的项目督促其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建立健全领导小组
村对口帮扶项目是难得的扶贫项目,是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的一项工程,是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重要举措,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镇政府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对整个工作进行领导和督促,同时村成立了项目执行小组,具体抓项目的组织发动和全面落实。
(二)加强监管,严格把关工程质量
村对口扶贫项目由县扶贫办、县农工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共同牵头,巡场镇人民政府组织,村村委会具体实施,支书、主任对项目负总责,县扶贫办、县农工办、县发改局等单位负责项目协调、工程技术指导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务的监管,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管理。村对口帮扶项目的建设必须按规范程序进行,技术负责部门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负责技术把关。巡场镇人民政府指派专人到现场监督施工进度、监管工程质量以及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如实填写工程进度表、资金使用情况表、工程质量监督表。
(三)明确程序,确保资金透明运行
项目建设内容、资金使用情况须经县扶贫办与县财政局审核通过并且必须在镇、村及时公布,项目资金必须建立村级账目,账目要求细化各笔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在群众的监督下透明运行。
项目专项资金划拨由县项目督导领导小组审查项目进度和验收情况后,项目单位按财政报账制度汇总项目招投标合同、采购合同、发票xxx等数据向县财政局报账,县财政局核实数据准确无误,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后划拨专项资金。
项目负责单位严禁挪用专项资金,如果出现违规行为,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口支援人才进修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xxx中央 xxx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xxx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工作,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城乡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减轻群众经济负担,根据xxx、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卫医管发〔2009〕72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全面、深入总结近几年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认识再提高、方案再细化、方法再改进、措施再落实、成果再扩大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城市大医院对口支援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充分发挥城市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不断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支援目标
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结成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帮助受援医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和加强管理。通过三年的建设发展和对口支援,受援医院的医院管理、基础设施、学科建设、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全市县级医院整体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并持续改进和提高。
三、主要内容 支援医院派驻医务人员协助受援医院组织开展临床教学、技术培训等,培训受援医院医务人员;对受援医院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
五、基本要求
支援医院根据受援医院床位、工作量和所在地人口等因素,每年向受援县级医院派驻思想作风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够指导受援医院医务人员工作的高年资中级职称以上的医疗、管理、护理或医技等人员,派驻人员连续工作至少6个月可以轮换;支援医院每年要免费为受援医院规范化培训不少于3名医务人员。
六、职责与任务
(一)双方医院
1、对口支援双方明确负责对口支援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建立沟通和协调机制,明确年度和中长期目标、任务内容、支援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制订工作计划和方案,签订对口支援协议书(同时报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并切实履行。
2、支援医院针对受援医院的实际和当地群众的需求,帮助受援医院建设一批特色和重点科室,培养一批骨干和科室带头人,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3、对口支援双方协商确定派驻医务人员的专业、数量和时间,统筹安排医务人员工作。在确保支援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医务人员可定期分批轮换。
4、支援医院免费接收受援医院医务人员进修。受援医院应当有计划地选派医德医风好、业务素质高的年轻医务人员,到支援医院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进修。
5、支援医院负责派驻医务人员参加对口支援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保留其岗位、职务不变。
6、支援医院应当把派驻医务人员在对口支援工作中的表现纳入定期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者,应当在岗位聘用、职称晋升、进修学习、提拔任用等方面优先考虑。
7、受援医院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对口支援创造必要的支撑条件。受援医院为支援医院派出人员提供免费住宿条件,但不发放任何补贴和奖金。
(二)医务人员
1、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和所在医院的安排,参加对口支援工作。对口支援时间可以作为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前的基层锻炼相应时间。
2、派驻医务人员应当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专题讲座、技术培训,帮助提高人员素质;参加巡回医疗、健康教育和公共卫生服务;帮助受援医院完善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和改进管理。
3、派驻医务人员应当遵照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的规定,帮助受援医院开展适宜技术和新技术、新业务,拓展服务范围。
4、受援医院派往支援医院进修和培训的医务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要求,认真完成进修和培训任务。
5、派驻医务人员应当自觉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受援医院的管理,遵守受援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收取受援医院发放的奖金、津贴等任何费用。
七、考核评估
(一)卫生行政部门将对口支援工作纳入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情况和考核评估结果作为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领导班子考核、医院等级复核和评审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医师完成对口支援任务的情况作为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受援医院负责派驻医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支援医院,并在其支援工作结束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后,纳入其个人档案。
(三)卫生行政部门对在对口支援工作中成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八、监督管理
(一)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对口支援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开展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
(二)未按要求完成对口支援任务的,未按对口支援要求给予受援医院以应有支持的,市卫生局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不得参加医院等级复核和评审。
(三)因受援方原因未能完成对口支援任务的,由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受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受援医院以对口支援为由,擅自开展未被核准的诊疗项目的,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依法进行处理。
(五)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对口支援工作,或未按要求完成对口支援工作任务的医务人员,由支援医院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年年度考核结果判定为不合格,其中医务人员为医师的,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六)对于违反廉洁行医制度的派驻医务人员,由支援医院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受援医院应当给予相应协助。涉及违法违规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对口支援人才进修方案篇五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之年。为切实做好对口帮扶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对口帮扶(支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思进思变思发展、创业创新创一流”的工作要求,继续坚持“让千家万户受益、让千家万户致富”的方针,把帮助对口地区促进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加快发展作为工作核心内容,把无偿援助与经济交流合作紧密结合,通过政府引导、全社会参与的方式,整合资源,重点突破,帮扶建设一批具有较好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切实增强对口地区的发展动力和能力,切实促进当地群众增收致富,努力推动对口帮扶工作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市老区办作为市委、市政府承担对口帮扶工作的职能部门,明确一位副主任分管对口帮扶工作,办综合科为对口帮扶工作的职能科室,负责制定对口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抓好组织协调、督查考评、信息编发上报等工作,确保对口帮扶工作顺利推进。
三、具体工作措施
1、邀请望谟县组团赴我市参观考察。按照“互惠互利、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探索途径、搭建平台,大力推动两地产业对接,扩大两地经济交流合作规模和领域。3月份邀请贵州省望谟县委、县政府领导率领有关部门赴我市参观考察,同时向我市企业推介望谟县招商引资项目,进一步增进两地的相互了解,促进经贸交流与合作。
2、赴望谟实地调研,确定2012年对口帮扶项目。会同市财政局于4月份赴望谟县实地调研踏看,按照市对口帮扶十二五规划的要求,重点围绕“五个一”(一个民族特色示范村寨、一个现代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基地、一个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项目、产业对接示范推进、创新创业示范培训)来确定帮扶建设项目,计划安排帮扶资金300万元左右。
3、组织企业家赴望谟实地考察。在望谟县组团赴我市推介招商引资项目的基础上,按照“政府引导、跟踪服务”的原则,于5月份组织一批感兴趣、有投资意向的企业家赴望谟县实地考察,全面了解望谟县情况和投资环境,推动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4、积极帮扶望谟县灾后重建工作。针对望谟县去年遭受“6·6”特大洪灾,损失严重的情况,邀请市水利局专家和领导赴望谟县实地考察,提供技术指导,帮助编制和改进水利设施灾后重建方案。灾后重建项目根据望谟县综合治理规划积极向水利部争取帮助,立项建设。
5、实施贫困学生帮扶活动。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助学活动,支持望谟县教育事业,深化对口帮扶工作成果,计划落实资助望谟县贫困学生100名。
6、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委托望谟县扶贫办在当地开展劳动力使用技术培训帮,重点围绕村干部、农业种植养殖重点专业大户为主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开展培训,不断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和带动贫困农户发展的能力。
7、检查验收。于年底赴望谟对2012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项目如期建设完成。同时,对明年对口帮扶工作进行调研,初步落实帮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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