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领导者懂得倾听和赏识团队的贡献。总结是一个推敲和精细化的过程,需要经过不断的修改和调整,才能最终达到完美。以下是一些总结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书的乐趣作文400字篇一
今天,我、溪溪、妈妈、阿姨,我先去环城公园,发现有乒乓球,我们好奇的`也租了一个,第一次打乒乓球,我学会了发球、接球。你不让我,我不让你,还闹了一次矛盾。
我们再去登钟楼我爬到顶端听了溪溪讲的古时候的故事她总共讲了4个故事,我很开心,因为我学会了古时候的知识。我们再去拓展活动玩了几个小时。我还知道楼顶可以停车。虽然闹了一点矛盾,可是今天我们玩的很开心。
书的乐趣作文400字篇二
今天下午放学时,刘老师让我、赵林和张肖蓉一起办黑板报。
听到这个消息,别提我们有多高兴了!因为可以用到我们课外所学的知识了。我和张肖蓉学过水粉画和素描,赵林则练过书法。
我们迫不及待地跑到教室,把黑板擦干净然后开始分工。我、张肖蓉负责画画,赵林负责写字。分好工后,我们开始各自的工作。
首先,我们先在黑板的边上画上花边,而后再用尺子把黑板打上格子。而后,我们开始找要写画的内容。经过我们的再三讨论,我们决定在黑板上抄写一首《雷锋叔叔,你在哪里》的诗歌。
赵琳开始认真地写,我和张肖蓉在认真地画。我们在黑板上画了牵牛花、气球、国旗。
经过半小时的努力,板报基本完成了。接着就是修改,把我们不满意的地方修改过来。
板报终于完成了,我们看着自己办的板报,心里暖洋洋的。这时刘老师进教室,高兴地说:“你们办的不错!”我们三个会意地笑了,拿上各自的书报,高高兴兴地踏上了回家的路。
书的乐趣作文400字篇三
在我的生活中,许许多多的事情都会给我带来快乐,可是养花却是我最大的乐趣。
人们都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人喜欢艳丽动人的.牡丹,有人喜欢清香扑鼻的茉莉,而我却喜欢那极其平凡的芦荟。芦荟的生命力很强,有一次,妈妈带着我到姥姥家住几天。可是表弟偏偏这时候生病了,妈妈只好在姥姥家伺候他,照顾他。
一晃就住了一个多月,我整天想着我的芦荟,害怕它死。一进家门,我便奔向我的花,没想到它还是那么旺盛,这时,妈妈对我说:“它的生命力很强,半年不浇水它都不会死。”
生活真是处处有学问。呵呵!这就是我的乐趣。你的呢?
书的乐趣作文400字篇四
九月的金秋,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是郊游的好天气。
我约了几个好朋友,兴高采烈地背着背包出发去郊区农民伯伯的果园。
我们一走到门口,就被红苹果和各种彩色水果吸引住了。一阵秋风轻轻吹来,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水果香味。
贪婪的莫达吉看到树上的红苹果,迫不及待地爬上树,摘下最红的大苹果,在鼻子底下嗅了嗅,然后放进嘴里。只几下,苹果就没了。
这时候我发现我近视的时候眼睛突然亮了:远处飘来一片像邮票一样的枫叶,我跑过去捡起来。
突然,我们听到雷鸣般的声音:“我接住了,我接住了,哈哈……”所有人都冲了过来,原来王一灿抓了一只大蟋蟀。大家竖起大拇指说:“你真棒!”
我喜欢秋天,它给我们带来快乐。秋天在我的笔下永远也写不完。
书的乐趣作文400字篇五
今天,我和朱思怡、杜卋萌一起玩捉迷藏。我们用石头、剪刀、布来决定谁当“猫”,结果是我的“猫”,“真倒霉呀!”我心里想。她俩各藏了一个地方,结果被我识破了。杜卋萌藏在门后面,朱思怡躲在冰箱后面,“啊——让我找到你们几个小东西了!”我笑着故意把声音拖长。
我们又用石头、剪刀、布来看谁当“猫”,结果是朱思怡的`“猫”。她可笨了。我看了看,看见了一个很窄很窄的地方,于是我想就在那儿躲起来吧。
我躲起来,朱思怡把电脑桌和书桌都找过了,就是没有找到我和杜卋萌两个人。
时间过得很慢,她足足找了半个小时,于是我和杜卋萌一起从那藏身之地出来了。
这游戏还真有意思。
书的乐趣作文400字篇六
我是一个贪玩的孩子。我总是喜欢看电视和玩游戏。当我妈妈让我做作业时,我很不开心,但是今天发生的一件事让我享受了我的学习。
今天早上写了这篇关于学习乐趣的作文,反正写不出来,就心烦意乱,把妈妈惯坏了,不想写了。我妈见我状态不好,让我给同学打电话,说说他们暑假的学习情况。我先给杨洋打了电话,得知她没有做其他功课,只是做了一小部分。而且我的《夏日生活》都做完了,其他作业也差不多做完了,比她快多了。突然我高兴得跳了起来。这一刻,我觉得之前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
我会继续努力学习知识,不怕困难,不怕枯燥,持之以恒,让知识成为我骄傲的源泉。
书的乐趣作文400字篇七
我很喜欢上学,因为上学可以学到很多丰富的知识,及做人处事的道理,三不五时还会发生一些有趣的事情,这为我的小学生活增添许多乐趣!
我喜欢我的学校,每天早上我一进校园就会看到校树随风摇曳,有大象、小鸟……各种造型的树,像是在跟我招手,校园里处处绿意盎然,看了让人神清气爽,精神百倍,也让我全身充满活力,好展开一天的学习。
记得有一次,上现代课,那天心情不错,早餐吃得有点多,所以上到第二节时,突然感觉肚子一阵疼痛,随即就吐了一地,当时觉得很糗,还好有同学帮忙善后,我心里着实感激那些热心助人的同学,现在回想起来还觉得蛮丢脸的。经由这件事,让我学到吃东西不能暴饮暴食,这样才会有健康的身体。
有言道:“蓬生于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因为有优质的环境,才会有良好的学习效果。每天可以到美丽的校园上课,又有和蔼的老师及亲切的同学作伴,是我小学生活最快乐的是,校园的点点滴滴,降是我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之一。
书的乐趣作文400字篇八
清澈的小溪旁,种着一棵大树。这棵大树是多么的强壮啊!粗壮的树枝上挂着一片清凉。
记得小时候,我与家人常在大树下乘凉。一股清凉又舒适的风总是将我送我进入甜蜜的梦乡。
每到夏天,我和妹妹爱在大树下嬉戏。大树为我们遮掉炎热;清凉的溪水总让我们感觉到很亲切。
夏天,我会到小溪里抓小鱼,小虾。我们扒开石头,用小网套住鱼,虾的“老巢”,一下就把小鱼,小虾给捉住了!大伙儿可不是捉来吃的,而是捉来玩的。它们可有趣了。
20年后的我回到了多年想念的故乡。故乡变化可真大呀!矮小的平房变成了一栋栋高楼。故乡的大路也修得非常的新。唯独家门前的大树与小溪依然留在那里。这都是我童年的信物,每当看到这些美景,我便会想起童年时的乐趣!
我爱我的故乡,那是伴我成长的地方!我永远永远都不会忘记这里。即使这里变化再怎么大,它依然是我最喜爱,最忘不了的地方!
书的乐趣作文400字篇九
在一次炒出电视里厨师炒菜的那种火花后,我终于找到了炒菜的乐趣!这个乐趣就是期待再一次出现那种火花,而这种火花没再出现过了,一是我根本没办法像大师们那样轻松的颠勺,二是我也不想如此轻易的把炒菜的境界变这么高。
从高中开始,妈妈会在周末的时候让我学习一下炒菜,她说以防万一,要是他们都不在家,我就自己在家给自己补充营养,这样才可以保证高中学习所需的营养,还可以在我的学习之余以炒菜作为我学习生活的调剂。一开始我还嘲笑妈妈,哪有学生把炒菜当作乐趣调剂生活的呢!直到我真正找到炒菜乐趣之后,我明白了妈妈的用心良苦。
我洗菜切菜都很慢,这个过程可以让妈妈爸爸在客厅里先睡上一觉,等我准备好了再去招呼他们来教我炒菜。但是一开火炒,我的那种遗传的天赋就开始行动了。我像妈妈炒菜一样,尽可能的让菜保持美丽容颜,又要把菜炒熟,最开始尝试炒菜,我就想要像大师们一样颠勺,但是炒菜哪有这么容易呢?我不仅颠不动勺,而且连锅都端不起,在尝试颠勺的过程中差点把锅砸了。好在爸爸妈妈没看见我这次的尝试,于是我开始乖乖的学炒菜。
学了很久,我都没能找到炒菜的乐趣,也让我每周炒菜的时间无法成为调剂我学习的良品,而是让我学习苦闷更加膨胀的负担。这星期的炒菜,我都本来都想想办法开溜的,没想到妈妈说换了一个新锅,让我去试一试新锅。这我没办法拒绝了,没什么正当理由了似的。也就是在这新锅的使用中,我颠了一回勺,那帅气的东西让我自己都着迷了。之后我就迷上了炒菜,因为我太想再看看自己那帅气的动作了,我愿意不断地练习炒菜来换取颠勺成功的喜悦。可惜妈妈也没看见我这次颠勺成功的动作,不然她就知道我为什么忽然喜欢上炒菜了。
书的乐趣作文400字篇十
今天是星期天,爸爸又陪我玩飞行棋了。
我飞快地跑到书房,从抽屉里拿出飞行棋、铺好飞行棋棋板、放好两种颜色不同的棋子、在相符颜色的位置上准备游戏。
当我拿到骰子开始抛时,嘴里老是念着“六、六、六”这时坐在旁边的爸爸,妈妈总是被我这一滑稽的举动逗得哈哈大笑。就这样我每次都比爸爸飞得快,不知怎么的'跟前几次截然想反,连续几次都是我赢。在胜利的最后一刻,我总是特别的激动,拍着手,唱着歌为自己庆祝着。
在玩的过程中,我有过激动的时刻、也有过快乐的时刻,我希望在学校和同学们玩得时候,他们也能和我拥有一样的乐趣。
书的乐趣作文400字篇十一
书,是进步的阶梯,是知识的海洋,而书也因蕴含大量知识被古今中外的众多学者赞扬,而我喜欢读书,更是因为读书让我心旷神怡。
读书可以使人陶冶情操,每当我心神浮躁时,总要拿起一本书来看,书中密密麻麻的文字,不但没有让我感到急躁与不耐烦,反而如流水一般进入我的心扉,平息我心中的急躁。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博览群书不仅使人学识渊博,更能滋润你的心灵,使你心旷神怡。我总是喜欢拿上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泡一杯喜爱的茶,在淡淡茶香中走进书的世界,去体会书中那无尽的知识与道理;而读书不仅使我感到放松自如,也使我收获了许多。在与同学解决难题时,面对同学困难的神情时,我淡然一笑,在一片惊异的目光中讲出了难题的解决方法,然后在欢呼与掌声的包围中走下讲台;在这一刻,我感到内心被虚荣与自豪占满,同样,这也使我体会到了读书的乐趣。而现在,书已成为我生命中必不可取少的一部分,因为它不仅使我感到无比的舒畅,同时也让我学会了众多知识,使我深刻理解了"秀才不出门,同知天下事"的情形,让我仿佛在一夜之中长大了许多,懂得了为自己而学的道理。
书,是进步的阶梯,是知识的海洋,而它更犹如我的一位老友,让我体会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流畅自如,更是让我真正体会到了读书的乐趣。
少时,在土地中与泥巴“亲吻”过的小手,不管有多脏,总是捧着一本连环画,另一只手小心翼翼地翻着,不时在书上留下几个指印。什么书都有——《大闹天宫》: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总是会让我跳起来,照猫画虎的模仿一番;《拇指姑娘》:‘小人物’的传奇经历,使我的心也随之一波三折。
或许只是为了模仿隔壁哥哥胡乱翻看;或许只是为了在玩累了,和小伙伴闹矛盾了,拿起一本书,找寻一个倾诉对象;或许是迷恋书中的栩栩如生的连环画……时间跟随我们的脚步。转眼,已是上学的年龄。学校中,下课铃一响,同学们总有拿着童话书到处炫耀。而还在看那“古老”的连环画的我,偷偷将桌子下、手心里攥着的连环画,塞到书包里。我忘记了是什么原因,我“破例”被允许去看一本童话书。展开书,我忽然发觉自己的手很脏,怕脏了这辛辛苦苦得来的书。我便把手放在嘴里,一下一下的吮吸着,然后再拿出来,还在衣服上蹭一蹭。迫不及待地看起来。
要放学了,我把书还给了他。走在回家的路上,满脑子都是童话故事。走在人行道上。假设自己骑着白马,穿越一处丛林,嘴里喊着:“驾!驾!”书包里的文具晃出来,洒了一地,我也不去管,“骑着马”回家去。
书陪伴了我已经逝去的童年。书又会在今后再度陪伴我。我想,读书的确是有乐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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