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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篇一
(一)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独立完成音乐教育工作、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全方面、实用型的高素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声乐、钢琴、器乐、基础乐理、视唱练耳、指挥、歌曲作法、小型乐队配器、舞蹈基础与形体训练等。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担任教师,也可在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构从事研究编辑管理等工作。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技能,具备较高的与国际接轨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课程设置包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合唱与指挥、中外音乐史、声乐、钢琴、室内乐、乐队风格史等。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担任教师,也可在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构、出版及国际交流和广播影视等部门工作。
(三)舞蹈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的舞蹈教学能力、表演能力、编创能力,能在教育领域从事相关教学工作,或在各级文艺团体、企事业文化机构、艺术传媒中心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编导的复合型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舞蹈基训、中国民间舞、中国古典身韵、舞蹈编导、舞蹈艺术概论、舞蹈教学法、舞蹈生理学、舞蹈解剖学、中外舞蹈史、现代舞、舞蹈创编与写作、舞蹈欣赏、舞蹈排练(剧目)等,学生还可以选修乐理、视唱练耳、钢琴等基础课。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从事教学工作,也可在专业表演团体、群众文化艺术机构、演艺机构从事舞蹈表演、研究以及艺术策划与指导工作。
(四)表演(校企合作)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能够熟练掌握所学专业技能,并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高级服务管理人才。课程设置包括普通话语音基础、服务英语实务、形体与体能训练、服务心理学、现代社交礼仪、旅游地理学等。学生毕业后可从事旅客服务等高级专门职业。
(五)美术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包括油画、中国画、艺术设计、水彩和雕塑五个专业方向,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美术专业技能、广博人文社科知识和深厚艺术修养的美术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论、教育实习、中外美术史、素描、色彩学、中国画、雕塑、油画、构图学、水彩技法理论、创作、装饰设计、广告设计、标志设计、书籍装帧设计、电脑美术设计等,油画为省级重点建设课程。毕业生可在大、中、小学从事美术教育、教学工作,也可从事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艺术编辑、艺术设计等领域的研究、管理、艺术策划与创意工作。
(六)书法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宽厚的书法学科专业知识、较强的书法专业技能、较为宽阔的文化视野,以及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书法创作、书法理论研究、书法教学以及书法艺术的综合应用等工作的实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书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书法创作和研究的基本能力和书法欣赏及评价的能力。课程设置包括各体书法技法、中国书法史、古代汉语、古代书论选读、文字学、诗词鉴赏、碑帖学、篆刻、创作实践、国画基础、教育实习等。通过开设专业课程、通识课程、选修课程和实践创新课程等多层次课程,使学生达到专业技能较强、综合素养较高和发展方向较广的要求,以适合将来在各级学校从事书法教学、教研工作及在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出版社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的文化工作。
(七)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平面广告设计人才,主要采用“设计项目教学法”进行教学,通过贴近于实际应用的教学案例,让学生了解平面设计流程及内容,掌握平面设计领域中各种设计项目的设计规律与表现技法,让学生熟练使用多种平面设计软件,使学生具备可以完成平面设计任务的能力。课程设置包括构成、图案设计、表现图技法、摄影基础、艺术概论、现代广告设计概论、pop广告手绘技法、广告图形创意、平面广告形象设计、插画设计、世界优秀平面广告设计作品赏析、平面广告设计原理、海报招贴设计、机构形象(vi)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结构与装潢设计、平面设计软件应用、三维效果表现、印刷工艺等。毕业生可在设计公司的平面设计部门担任平面设计师,在电视台、报社、杂志社、大型网站等媒体单位的平面设计部门担任美术编辑,在企事业单位的策划部门担任平面设计师等。
(八)环境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济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建筑设计史、构成设计、基础制图、人体工程学、居住空间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酒店空间设计、展示空间设计、景观设计、公共艺术等。
(九)绘画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领域、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管理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主要学习绘画艺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艺术思维与绘画造型的基本训练,具备绘画创作的基本能力。本专业设有中国画、油画和水彩画三个方向:中国画专业教学研究方向旨在以继承和发展民族绘画的优秀传统,重视生活与艺术的关系,提倡创新,培养具有扎实专业技能、合理知识结构、全面综合素质的符合社会需求的美术专业人才。课程设置包括中、外美术史、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白描、书法、构图、创作、艺术实践等;油画专业教学研究方向旨在培养德才兼备,专业基础理论及专业技能较强,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油画及影像媒体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素描、色彩、构图、换面构成、抽象语言研究、传统油画材料技法、现代油画材料技法、油画、创作等;水彩画专业教学研究方向旨在培养从事水彩画艺术创作、教学与研究的美术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素描、速写、色彩、色彩美学研究、形式美学、水彩画技法及材料研究、水彩画创作。
(十)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学生掌握数字媒体设计的基本知识和创作基本技能,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美术设计专业技能、艺术设计审美水平和互联网市场营销能力的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影视特效创作、影视后期制作、网络视频制作、互联网产品开发、网络交互设计制作及相关工具应用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方法,毕业生可在传媒及文化产业相关领域从事影视、网络媒体的策划、创作、制作、传播、运营或管理的创新型专门人才。
(十一)动画(校企合作)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从事动漫画编导与制作的双师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动画素描、运动规律、分镜、设计稿等,从文学音乐表演到二维三维动画的专业课程,着重产教结合,为就业奠定坚实基础。毕业生可在电视台、动画游戏公司、影视制作公司等从事相关工作,也可在院校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
(十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新媒体及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播音与节目主持、节目策划、撰稿及节目制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实行“五维立体式”教学是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特色。课程设置包括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及融媒体节目制作等。毕业生面向广播电视台、影视媒体、传媒公司、广告公司、新媒体及相关行业,从事新闻播音、专题播音、影视节目主持、节目策划、节目制作等工作。
(十三)广播电视编导(校企合作)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以“教学情景化、实践专业化、人才多样化”为办学特色。课程设置包括中外文学史、电视摄像、视听语言、电视剪辑、影视导演、电视栏目与节目策划、电视文案写作、ae、3dmax、录音制作等。并且接受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的创意、策划、录制与后期制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技术的基本能力。毕业生面向广播影视媒体和相关行业,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编剧撰稿、编辑制作、艺术摄影、音响设计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
(十四)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戏剧、戏曲舞台和影视创作基本理论以及剧本创作和编导技巧能力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中外戏剧史、编剧概论、话剧剧本写作、电影剧本写作、电视剧创作实务、影视短剧创作、中外经典剧作导读(舞台剧)、中外经典剧作导读(影视剧)等。毕业生面向文化馆站、中小学、戏剧戏曲和影视相关学科领域从事创意策划、创作、研究、教学等方面工作。
长春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篇二
长春师范大学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是吉林省重要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是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省属师范大学,更是一所拥有悠久历史和光荣革命传统的高等学府。
考生必须取得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报名资格后方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m-1.85m、女生身高1.63m-1.75m,其他身体健康状况参照《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且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我校20xx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采用直接使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专业统考成绩和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立校考两种方式(具体情况见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参加校考的考生需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指定的长春师范大学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有统考合格要求,考生所报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校考;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无统考合格要求,考生可报考我校校考。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招收文、理科艺术类考生;其它专业只招文科艺术类考生。
注:我校在省外设立的校考考点的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招生专业和招生范围如有变动,以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艺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若生源不足,我校使用该省(区、市)该专业的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该省(区、市)该专业无省统考,我校认可同类院校、相应专业校考成绩,按考生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注:如此录取原则有违考生所在省(区、市)有关文件精神,则遵循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原则。
(一)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二)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持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
通知书。
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三)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满分400分)。
1、即兴主持: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以内完成,满分200分。
2、稿件朗读:自备。
散文。
满分100分。
3、才艺展示:小品、声乐(清唱)、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2分钟内完成,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舞蹈伴奏乐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满分100分。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满分400分)。
1、面试:即兴评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编导创意,满分100分;(2)。
作文。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满分400分)。
1、面试:话题阐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故事编写,满分100分;(2)叙事散文写作,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四)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满分600分)。
面试:形体五官(200分)、风度举止(125分)、动作反应(50分)、普通话表达能力(100分)、才艺展示(125分)。
说明:根据《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要求,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按年度招生计划1:6的比例进行,考生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都合格后按年度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合格证。考试结束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当日公布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考生自行选择是否参加体检,如不参加体检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生请于20xx年3月初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体检结果,如对体检结果中胸透、肝功化验、心电图三项检查结果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经航医同意后,由学校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其它项目检查以航医鉴定结果为准,学校不予复检。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130032。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
e-mail:
长春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篇三
(一)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同时需参加高考所在省统一组织的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资格测试并且合格,测试合格的运动项目必须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对于该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以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招生文件规定为准。
(三)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报名考生运动等级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为准。
(五)考生需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
长春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篇四
英语专业、俄语专业、日语专业、朝鲜语专业、西班牙语专业、法语专业、德语专业、英语教育专业、应用俄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旅游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专业主干课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国际教师教育学院办学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物理学专业、化学专业、生物科学专业、地理科学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培养能够用英语从事教学的双语师资人才,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二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执行。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
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
除实行平行志愿批次以外的其他批次,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长春师范大学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江苏省报考我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科目成绩最低须达到2b,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浙江省按照该省相关政策执行。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朝鲜语专业只招收非朝鲜族考生。
(一)文史、理工类专业。
1.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时,无特殊要求的省(区、市)投档后,遵守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志愿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一、二专业志愿级差3分,二、三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其他填报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即在安排完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后,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专业;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2.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对口专业。
对符合对口专业招生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以数学、外语、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法语专业、西班牙语专业、德语专业、英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英语科目总分的70%。
5.国际教师教育学院在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吉林省招收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物理学专业、化学专业、生物科学专业、地理科学专业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外语科目总分的70%,国际教师教育学院办学的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外语科目总分的60%。
(二)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各专业凡有统考规定省份的考生,需持有该省相应专业统考合格证以及我校相应专业合格证方可报考;无统考规定省份的考生,需持有我校相应专业合格证方可报考。
在我校承认省统考成绩的省(区、市)招生录取时,使用各省(区、市)相应专业艺术统考合格成绩,按综合成绩录取。
艺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文科和不分文理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三)体育类专业。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后,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招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高水平运动员: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结合的办法。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考生高考成绩的最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最低要求可降低为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且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单招条件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通过后予以录取。取消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份,按照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
3.运动训练专业: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满分600分)的30%,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计算综合分,分项目择优录取,综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
(四)如此录取原则有违考生所在省(区、市)有关文件精神,则遵循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其他说明。
1.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是我校与吉林省知合动画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办学,办学地点在动漫实训基地。
2.表演专业是我校与长春伍陆柒捌集团有限公司校企合作办学。
3.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第一年在吉林省教育学院就读。
4.五年制英语专业,采用“英语+小语种”复语人才培养模式,分别为英日双语、英俄双语、英韩双语、英西班牙双语、英法双语。
5.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培养方向为满语。
第十六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
第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长春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篇五
校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学历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系统掌握体育基本理论知识和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竞赛的基本方法,具备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和教学训练指导、体育活动策划与组织的实践及创新能力,能够在学校、体育俱乐部等部门从事教学、训练、竞赛、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学费标准:9000元/年(如有变化,以吉林省物价部门当年公布的数据为准)。
长春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篇六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合作开展的本科教育项目。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通过引进俄方先进的专业课程和优秀师资、到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学习等方式共同培养学生。本教育项目采取“4+0”培养方式,学生在校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中方学生入学二年后成绩符合俄方学校要求,学生可申请俄方学校留学,毕业成绩合格可获取中俄双方学位证书。本教育项目借鉴俄罗斯音乐艺术教育的优势,在音乐学专业传统课程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民族音乐、室内乐演唱、室内乐演奏、艺术指导等俄方专业课程。在理论教学的同时,注重音乐表演的实践,学生毕业后可在中高等学校、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合作开展的本科教育项目。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通过引进俄方先进的专业课程和优秀师资、到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学习等方式共同培养学生。本教育项目采取“3+1”和“4+0”两种培养方式:一种培养方式是学生在校一、二年级通过俄语一级水平考试,三年级可赴俄罗斯插班学习一年,四年级回到学校完成毕业设计或论文,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另一种培养方式是学生在校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本教育项目是在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借鉴俄罗斯设计艺术教育的优势,利用中外合作办学的平台聘请国际知名的中外学者前来讲学、交流,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从事设计的专门人才。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本专业是与吉林电视台共建专业,采用订单式培养方式,在本科学生中采取2.5+1.5的培养模式,即学生入学2.5年在学校学习新闻传媒专业基础知识,后1.5年在电视台进行实习实训,以实习实训作品作为学分。专业以现有传媒学院师资、教学资源设备为基础,吉林电视台派出优秀骨干记者、编辑、主持人、导演(副高级以上职称)作为合作学院的师资,采取单独授课、合作授课、开设系列专题讲座等形式,打造一批内容鲜活、贴近实际、学生喜爱的品牌课程,课程设计上更加注重现代技术应用,媒体融合发展,旨在培养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长春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篇七
(一)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独立完成音乐教育工作、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全方面、实用性的高素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声乐、钢琴、器乐、基础乐理、视唱练耳、指挥、歌曲作法、小型乐队配器、舞蹈基础与形体训练等。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担任教师,也可在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构从事研究编辑管理等工作。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技能,具备较高的与国际接轨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课程设置包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合唱与指挥、中外音乐史、声乐、钢琴、室内乐、乐队风格史等。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担任教师,也可在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构、出版及国际交流和广播影视等部门工作。
(三)舞蹈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的舞蹈表演能力、舞蹈编创能力、教学能力、分析和研究舞蹈作品的能力,能在教育领域从事相关工作,或在各级文艺团体、企事业文化机构、艺术传媒中心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编导与策划以及学校美育教育工作能力的高等复合型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中国古典舞基训、芭蕾舞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身韵、舞蹈编导、舞蹈艺术概论、舞蹈教学法、舞蹈生理学、舞蹈解剖学、中外舞蹈史、现代舞、舞蹈创编与写作、舞蹈欣赏、舞蹈排练(剧目)等,学生还可以选修乐理、视唱练耳、钢琴等基础课。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从事教学工作,也可在专业表演团体、群众文化艺术机构、演艺机构从事舞蹈表演、编导、研究以及艺术策划与指导工作。
(四)表演(校企合作)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能够熟练掌握所学专业技能,并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高级服务管理人才。课程设置包括普通话语音基础、服务英语实务、形体与体能训练、服务心理学、现代社交礼仪、旅游地理学等。学生毕业后可从事旅客服务等高级专门职业。
(五)美术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包括油画、中国画、艺术设计、水彩和雕塑五个专业方向,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美术专业技能、广博人文社科知识和深厚艺术修养的美术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论、教育实习、中外美术史、素描、色彩学、中国画、雕塑、油画、构图学、水彩技法理论、创作、装饰设计、广告设计、标志设计、书籍装帧设计、电脑美术设计等,油画为省级重点建设课程。毕业生可在大、中、小学从事美术教育、教学工作,也可从事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艺术编辑、艺术设计等领域的研究、管理、艺术策划与创意工作。
(六)书法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宽厚的书法学科专业知识、较强的书法专业技能、较为宽阔的文化视野,以及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书法创作、书法理论研究、书法教学以及书法艺术的综合应用等工作的实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书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书法创作和研究的基本能力和书法欣赏及评价的能力。课程设置包括各体书法技法、中国书法史、古代汉语、古代书论选读、文字学、诗词鉴赏、碑帖学、篆刻、创作实践、国画基础、教育实习等。通过开设专业课程、通识课程、选修课程和实践创新课程等多层次课程,使学生达到专业技能较强、综合素养较高和发展方向较广的要求,以适合将来在各级学校从事书法教学、教研工作及在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出版社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的文化工作。
(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艺术设计史、装饰设计、图形创意、版式插图设计、标志设计、书籍设计、广告设计、vi设计、展示设计等。
(八)环境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济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建筑设计史、构成设计、基础制图、人体工程学、居住空间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酒店空间设计、展示空间设计、景观设计、公共艺术等。
(九)动画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我国当代社会需要、具有较高艺术素养,较全面的专业基础知识,富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熟练掌握动画制作理论与现代技术手段,深刻了解动画艺术内涵与外延,能够在媒体制作及文化艺术产业岗位上从事动画创意设计与制作、动画产品设计与制作、游戏设计与制作等方面的的应用型、涉外型高级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素描、色彩、装饰基础、立体构成、动画造型设计、摄影、分镜头设计、二维动画基础、三维动画基础、原画设计、动画视听语言、非线性编辑、吉祥物设计、卡通雕塑、实验动画、动画产品材料研究、动画短片创作、后期合成、动画产品设计与开发。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卡漫设计与创作,动画色彩、动画配音、动画短片拍摄等。学生毕业后可以就业于二维动画设计师、动画原画设计师、动画模型设计师、动画衍生产品设计、平面设计师,也可在影视动画制作及电视传媒行业、广告传播等商业制作公司,游戏、网络动画等互联网互动娱乐领域,手机游戏、手机动漫等无线娱乐领域从事相关工作。
(十)绘画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领域、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管理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主要学习绘画艺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艺术思维与绘画造型的基本训练,具备绘画创作的基本能力。本专业设有油画、中国画和水彩画三个方向:中国画专业教学研究方向旨在以继承和发展民族绘画的优秀传统,重视生活与艺术的关系,提倡创新,培养具有扎实专业技能、合理知识结构、全面综合素质的符合社会需求的美术专业人才。课程设置包括中、外美术史、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白描、书法、构图、创作、艺术实践等;油画专业教学研究方向旨在培养德才兼备,专业基础理论及专业技能较强,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油画及影像媒体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素描、色彩、构图、换面构成、抽象语言研究、传统油画材料技法、现代油画材料技法、油画、创作等;水彩专业教学研究方向旨在培养从事水彩画艺术创作、教学与研究的美术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素描、速写、色彩、色彩美学研究、形式美学、水彩画技法及材料研究、水彩画创作。
(十一)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平面广告设计人才,主要采用“设计项目教学法”进行教学,通过贴近于实际应用的教学案例,让学生了解平面广告设计流程及内容,掌握平面设计领域中各种设计项目的设计规律与表现技法,让学生熟练使用多种平面设计软件,使学生具备可以完成平面广告设计任务的能力。课程设置包括素描、色彩、构成、图案设计、表现图技法、摄影基础、艺术概论、现代广告设计概论、pop广告手绘技法、广告图形创意、平面广告形象设计、插画设计、世界优秀平面广告设计作品赏析、平面广告设计原理、海报招贴设计、机构形象(vi)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结构与装潢设计、平面设计软件应用、3dsmax三维效果表现、印刷工艺等。毕业生可在广告公司、设计公司的平面设计部门担任平面设计师,在电视台、报社、杂志社、大型网站等媒体单位的平面设计部门担任美术编辑,在企事业单位的策划部门担任平面设计师等。
(十二)动画(校企合作)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重点培养从事动漫画编导与制作的双师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动画素描、运动规律、分镜、设计稿等,从文学音乐表演到二维三维动画的专业课程,着重产教结合,为就业奠定坚实基础。毕业生可在电视台、动画游戏公司、影视制作公司等从事相关工作,也可在院校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
(十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实行“模块式”教学是我校播音主持专业的特色。课程设置包括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播音主持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本专业毕业生面向广播、影视媒体及相关行业,从事新闻播音、专题播音及影视节目主持等工作。
(十四)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是与吉林电视台共建专业,采用2.5+1.5教学方案,实现学校+行业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主要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以“教学情景化、实践专业化、人才多样化”为办学特色。课程设置包括视听语言、电视摄像、电视剪辑、电视栏目与节目策划、影视导演等。毕业生面向广播影视媒体和相关行业,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编剧撰稿、编辑制作、艺术摄影、音响设计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
(十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戏剧、戏曲舞台和影视创作基本理论以及剧本创作和编导技巧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戏剧戏曲和影视相关学科领域从事创意策划、创作、研究、教学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戏剧剧本写作、影视编剧、经典戏剧作品剧作分析、经典影视作品剧作分析、中外文学、中外电影史、表演导演艺术基础、视听语言、舞台美术基础、摄影摄像等。
(十六)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和观察、概括生活的能力,能够运用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的技巧独立创造舞台和银幕、荧屏艺术氛围,具备戏剧、戏曲、影视和其他舞台演出的美术设计(含灯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布景绘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剧院(团)、电影厂、电视台、影视制作中心、广告设计与制作单位从事美术设计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包括空间造型设计、舞台设计、数字创意与角色设计、舞台灯光设计、影视模型与置景等方面。
十、联系方式。
长春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篇八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合作开展的本科教育项目。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通过引进俄方先进的专业课程和优秀师资、到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学习等方式共同培养学生。本教育项目采取“4+0”培养方式,学生在校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本教育项目借鉴俄罗斯音乐艺术教育的优势,在音乐学专业传统课程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民族音乐、室内乐演唱、室内乐演奏、艺术指导等俄方专业课程。在理论教学的同时,注重音乐表演的实践,学生毕业后可在中高等学校、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合作开展的本科教育项目。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通过引进俄方先进的专业课程和优秀师资、到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学习等方式共同培养学生。本教育项目采取“3+1”和“4+0”两种培养方式:一种培养方式是学生在校一、二年级通过俄语一级水平考试,三年级可赴俄罗斯插班学习一年,四年级回到学校完成毕业设计或论文,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另一种培养方式是学生在校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本教育项目是在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借鉴俄罗斯设计艺术教育的优势,利用中外合作办学的平台聘请国际知名的中外学者前来讲学、交流,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从事设计的专门人才。
书法学专业(师范类)。
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书法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的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我校书法学专业立足于“书法教育”这一专业特色,注重高等书法教育“文化”与“艺术”的双重性,依托我校“大文科”雄厚的办学实力,以美术学、文学、教育学等学科为支撑,资源共享,培养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良好传统文化素养的实用型书法专业人才。教学以书法创作与书法理论为主,兼具篆刻、中国画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法,并适当增加汉语言文学专业主干课程。学校本着“文化”与“艺术”并重的原则,围绕中小学书法教育展开教学和科研,培养具有较高文化和艺术素养的复合型专业书法人才,以适应将来的书法教学、创作和研究及相关艺术工作。结合中小学书法学专业师资力量短缺和我校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我校于2013年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申报书法学本科专业并获得批准,2014年正式面向全国招生。
长春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篇九
(一)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独立完成音乐教育工作、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全方面、实用性的高素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声乐、钢琴、器乐、基础乐理、视唱练耳、指挥、歌曲作法、小型乐队配器、舞蹈基础与形体训练等。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担任教师,也可在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构从事研究编辑管理等工作。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技能,具备较高的与国际接轨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课程设置包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合唱与指挥、中外音乐史、声乐、钢琴、室内乐、乐队风格史等。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担任教师,也可在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构、出版及国际交流和广播影视等部门工作。
(三)音乐表演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通过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培养能够在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从事表演、教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及合奏(唱)等。毕业生可在电视台、歌舞剧院(团)、电视剧制作中心、宣传部门、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演唱、创作和音乐制作工作以及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四)舞蹈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的舞蹈表演、教学、编创能力,能在教育领域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实用型舞蹈艺术人才。课程设置包括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身韵、舞蹈编导、舞蹈教学法、中国舞蹈史、舞蹈生理学、舞蹈解剖学,学生还可以选修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基础等。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从事教学工作,也可在专业表演团体、群众文化艺术机构、演艺机构从事舞蹈表演、编导、研究以及艺术策划与指导工作。
(五)舞蹈表演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有舞蹈表演与编导的基本理论与专业技能,有较好的审美感和创造性思维,掌握分析和研究舞蹈作品的方法,具备在各级文艺团体、企事业文化机构、艺术传媒中心和学校从事舞蹈表演、编导与策划以及学校美育教育工作能力的高等复合型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芭蕾舞基训、古典舞基训、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史、现代舞、舞蹈创编与写作、舞蹈欣赏、舞蹈排练(剧目)等。毕业生可在专业表演团体、群众文化艺术机构、学校、科研单位、演艺机构从事舞蹈表演、编导、研究以及艺术策划与指导工作。
(六)美术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包括油画、中国画和艺术设计三个专业方向,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美术专业技能、广博人文社科知识和深厚艺术修养的美术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论、教育实习、中外美术史、素描、色彩学、中国画、油画、构图学、水彩技法理论、创作、装饰设计、广告设计、标志设计、书籍装帧设计、电脑美术设计等,油画为省级重点建设课程。毕业生可在大、中、小学从事美术教育、教学工作,也可从事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艺术编辑、艺术设计等领域的研究、管理、艺术策划与创意工作。
(七)书法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宽厚的书法学科专业知识、较强的书法专业技能、较为宽阔的文化视野,以及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书法创作、书法理论研究、书法教学以及书法艺术的综合应用等工作的实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书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书法创作和研究的基本能力和书法欣赏及评价的能力。课程设置包括各体书法技法、中国书法史、古代汉语、古代书论选读、文字学、诗词鉴赏、碑帖学、篆刻、创作实践、国画基础、教育实习等。通过开设专业课程、通识课程、选修课程和实践创新课程等多层次课程,使学生达到专业技能较强、综合素养较高和发展方向较广的要求,以适合将来在各级学校从事书法教学、教研工作及在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出版社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的文化工作。
(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艺术设计史、装饰设计、图形创意、版式插图设计、标志设计、书籍设计、广告设计、vi设计、展示设计等。
(九)环境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济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建筑设计史、构成设计、基础制图、人体工程学、居住空间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酒店空间设计、展示空间设计、景观设计、公共艺术等。
(十)动画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我国当代社会需要、具有较高艺术素养,较全面的专业基础知识,富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熟练掌握动画制作理论与现代技术手段,深刻了解动画艺术内涵与外延,能够在媒体制作及文化艺术产业岗位上从事动画创意设计与制作、动画产品设计与制作、游戏设计与制作等方面的的应用型、涉外型高级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素描、色彩、装饰基础、立体构成、动画造型设计、摄影、分镜头设计、二维动画基础、三维动画基础、原画设计、动画视听语言、非线性编辑、吉祥物设计、卡通雕塑、实验动画、动画产品材料研究、动画短片创作、后期合成、动画产品设计与开发。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卡漫设计与创作,动画色彩、动画配音、动画短片拍摄等。学生毕业后可以就业于二维动画设计师、动画原画设计师、动画模型设计师、动画衍生产品设计、平面设计师,也可在影视动画制作及电视传媒行业、广告传播等商业制作公司,游戏、网络动画等互联网互动娱乐领域,手机游戏、手机动漫等无线娱乐领域从事相关工作。
(十一)绘画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领域、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管理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主要学习绘画艺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艺术思维与绘画造型的基本训练,具备绘画创作的基本能力。本专业设有油画和中国画两个方向:中国画专业教学研究方向旨在以继承和发展民族绘画的优秀传统,重视生活与艺术的关系,提倡创新,培养具有扎实专业技能、合理知识结构、全面综合素质的符合社会需求的美术专业人才。课程设置包括中、外美术史、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素描、白描、书法、构图、创作、艺术实践等;油画专业教学研究方向旨在培养德才兼备,专业基础理论及专业技能较强,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油画及影像媒体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素描、色彩、构图、平面构成、色彩构成、抽象画、传统油画材料技法、现代油画材料技法、油画、创作等。
(十二)产品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产品设计是一门集人文艺术和计算机技术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随着商业化进程的发展,市场对产品造型设计专业的技术人才十分紧缺。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创新设计基本知识,具有设计能力与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的高级实用性人才。课程设置包括设计素描、产品速写、设计图学、快速表现技法、视觉传达设计、形态设计、产品设计原理与方法、人机工程学、计算机辅助设计与autocad、rhino产品三维建模、三维造型cinema4d渲染技法、设计心理学、it信息产品语义学等。毕业生可在工业设计公司、it产品设计与制造、家具、玩具、影视动画公司、游戏后期产品设计等企业从事产品三维造型设计、新产品开发、视觉传达设计等工作。
(十三)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平面广告设计人才,主要采用“设计项目教学法”进行教学,通过贴近于实际应用的教学案例,让学生了解平面广告设计流程及内容,掌握平面设计领域中各种设计项目的设计规律与表现技法,让学生熟练使用多种平面设计软件,使学生具备可以完成平面广告设计任务的能力。课程设置包括素描、色彩、构成、图案设计、表现图技法、摄影基础、艺术概论、现代广告设计概论、pop广告手绘技法、广告图形创意、平面广告形象设计、插画设计、世界优秀平面广告设计作品赏析、平面广告设计原理、海报招贴设计、机构形象(vi)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结构与装潢设计、平面设计软件应用、3dsmax三维效果表现、印刷工艺等。毕业生可在广告公司、设计公司的平面设计部门担任平面设计师,在电视台、报社、杂志社、大型网站等媒体单位的平面设计部门担任美术编辑,在企事业单位的策划部门担任平面设计师等。
(十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实行“模块式”教学是我校播音主持专业的特色。课程设置包括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播音主持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本专业毕业生面向广播、影视媒体及相关行业,从事新闻播音、专题播音及影视节目主持等工作。
(十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开设传播学、新闻学、艺术学以及广播电视艺术学的专业课程,主要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十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戏剧、戏曲舞台和影视创作基本理论以及剧本创作和编导技巧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戏剧戏曲和影视相关学科领域从事创意策划、创作、研究、教学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戏剧剧本写作、影视编剧、经典戏剧作品剧作分析、经典影视作品剧作分析、中外文学、中外电影史、表演导演艺术基础、视听语言、舞台美术基础、摄影摄像等。
(十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和观察、概括生活的能力,能够运用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的技巧独立创造舞台和银幕、荧屏艺术氛围,具备戏剧、戏曲、影视和其他舞台演出的美术设计(含灯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布景绘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剧院(团)、电影厂、电视台、影视制作中心、广告设计与制作单位从事美术设计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包括空间造型设计、舞台设计、数字创意与角色设计、舞台灯光设计、影视模型与置景等方面。
(十八)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能够熟练掌握所学专业技能,并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的高级服务管理人才。课程设置包括民航发展史、客舱服务与管理、民航乘务英语、民航空乘礼仪等。学生毕业后可推荐到国际及国内各大航空公司担任民航乘务员、民航安全员或从事安检、vip服务、值机、票务、海乘、路乘等工作。
(十九)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重点培养从事动漫画编导与制作的双师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动画素描、运动规律、分镜、设计稿等,从文学音乐表演到二维三维动画的专业课程,着重产教结合,为就业奠定坚实基础。毕业生可在电视台、动画游戏公司、影视制作公司等从事相关工作,也可在院校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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