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无锡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篇一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江苏省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681,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锡路(吴都路)8号
第四条学校简介: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是江苏省首家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举办的公办高职院校,设有物联网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商学院(空港物流学院)、文化旅游学院、数字艺术学院、基础部和继续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部)。
第五条学校面向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无锡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篇二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以及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及艺术类(美术)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848,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高浪西路1600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作为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开始举办四年制高职本科教育,2018年入选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校a类建设单位(全国前10)。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对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校按照普通类(历史科目类)、普通类(物理科目类)、艺术类(历史科目类)、艺术类(物理科目类)分类别、分代码组织录取。其他省份的考生,按该省份的高考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九条 对江苏省普通类、艺术(美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对江苏省外普通类、艺术(美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二十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平行志愿投档时,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如考生投档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进档考生总分(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如考生投档分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第二十二条 语种要求不限。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高考外语科目为非英语的考生,学校将统一组织外语教学。
第二十三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专业录取时承认区高考加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普通(理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
普通(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
艺术(美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苏价费[2017]243号):与爱尔兰合作办学专业16000元/学年。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级部门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文件和精神,目前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励志奖学金等政府、学校资助项目和“曹余华•谢似玄奖助学金”“四方友信基金”“富源基金”“福彩爱心助学基金”等社会奖助学金项目。同时,学校定期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有一等、二等奖学金。已形成完整的奖、助、贷、勤、补、减、保于一体的资助体系。
电子信箱:zsb@
招生监督邮箱:jiwb@
学校招生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无锡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篇三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面向的相关招生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748,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12号(无锡市职教园内)。
第四条 学校简介: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报教育部备案,由无锡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职(专科)院校。2013年,百年名校无锡高等师范学校整体并入,办学资源得到丰富,实力显著增强。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为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为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建议满足以下条件:年龄在17~20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重大精神类疾病,相貌端庄,五官端正、口齿清晰、牙齿整齐,身体无畸形、无x型、o型腿,着夏装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不超过两厘米且颜色与肤色相近)及纹身,男生身高在1.72~1.85米,女生身高在1.62~1.75米,矫正视力在0.8以上,无色盲、色弱和斜视,体重在指标内或超标不严重(身高减去110后上下浮动10%),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品德良好。艺术类报名考生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资格线。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对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对江苏省外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其中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普通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按获奖等荣誉情况择优录取。
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当投档分相同时,先按高考文化分排序,其后排序规则与普通类相同。
第二十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经省教育厅批准后,2022年我校部分专业进行高职与本科“3+2”分段培养项目试点。专科阶段学习期满后,依据教育厅相关文件,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转本考试和相应专业转段考核,通过转段录取后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不得转报其他学校,毕业后颁发该分段培养项目本科院校文凭。“3+2”分段培养项目的学生后两年学习地点以教育厅批复的立项文件为准,本科段收费执行对接本科院校该专业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文件依据)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史类专业4700元/年,
理工类专业5300元/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为落实“决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重承诺,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勤助贷减免补”资助体系,每年为各类学生发放的奖助学金等近1500万元。“奖”即按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政策和《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文件执行,给予品学兼优学生进行奖励;“勤”即按照《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自食其力平台;“助”即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君远助学金、福彩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学生;“贷”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减免”即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如残疾学生(持有残疾证)、建档立卡学生(持市县(区)级扶贫办发放的《扶贫手册》)、低保家庭学生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到学校办理减免学费手续;“补”即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性困难的补助,如特困生生活补贴等。
电子信箱:zsjy1214@
招生监督邮箱:wxcyjwb@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无锡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篇四
为保证本校依法自主办学,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院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特制定本章程。
二、院校代码:5044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学院概况:
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培养高级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具有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国家普通高校(教育部编制高等院校代码为5044)。是国家远程教育基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国教育报、新疆日报、新疆电视台、新疆教育电视台、五家渠电视台等众多媒体对我院办学业绩曾多次报道。
学院在理念引导,定位先行,文化决胜,创新发展的思路下,确立了以学历教育与技能教育并举、办学与就业并重的办学定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岗位需要为标准;以培养高技能、高素质、高质量的'管理型,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启动实施了教师培养六大工程构建双师型雄厚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234人,专任教师153人,其中硕士研究生42人,占28%,高级职称33人,占22%,实训指导教师40人。
学习期间,品学兼优者,可获得以下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3、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4、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一等奖:5000元/年;二等奖:3000元/年;三等奖:2000元/年;四等奖:1000元/年;5、科技学院爱校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200元/年。6、民语言考生第一年预科期间注册学籍后期间,将给予4000元的补助。学院为家庭困难的学生实施减免部分学费和助学金资助政策,并提供校内勤工俭学岗位和校外带薪实训、实习勤工助学机会。
六、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4500元/学年,学制三年。住宿费标准为: 800元/学年。
七、招生与就业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专科学历的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收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院毕业生。招收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推广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多样化分类招考方式。毕业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原则,学院推荐就业。
八、录取规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在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 加分、降分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四)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五)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七) 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八)录取结果查询公布: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在我院网站查询。
(九)我院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院领导:李珑、王强、王书涵;教师代表:魏娜、施兆闲、李乾然;学生代表:努尔比亚木、王涛、艾则孜江。
(十)本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后花园五家渠市猛进南路980号
q q: 3163712287 2908454886
网址:
邮 编:831300
无锡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篇五
二、 国标代码:12681
三、 办学类型:公办
四、 院校性质:市属院校
五、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六、 毕业文凭:由无锡科技职业学院颁发,并以此名称具印
七、 录取批次:普通类专业(含海外本科直通车、中外合作办学、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在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以及注册入学批录取;艺术类专业在艺术类第1批高职(专科)录取。
八、 录取原则:
1、 英语专业对外语要求:英语
2、 非英语专业对外语要求:不限
3、 选测科目:不限
4、 报考条件:以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为基础,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必修测试科目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5、 普通类专业按照“依据学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文理分科,对总分进行排序,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
6、 艺术类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编导类统一考试,且文化和专业分均需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计算投档分。艺术类专业按照“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录取。
7、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学 费:文科类:4700元/生•学年
工科类:5300元/生•学年
艺术类:6800元/生•学年
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5300元/生•学年
会计(海外本科直通车):4700元/生•学年
软件技术(海外本科直通车):5300元/生•学年
动漫设计与制作(海外本科直通车):6800元/生•学年
会计(中外合作办学):4700元/年
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4700元/年
以上收费,最终以各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住宿费:四人间公寓:1500元/生•学年,
六人间公寓:1200元/生•学年,所有宿舍内均有卫生间、空调、淋浴房、阳台。(内部设施包括定时供应生活热水,冷热直饮水、有线无线网络等)
十一、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等“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十二、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网址:http://
十三、 本章程解释权属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