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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官网篇一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进行。
1.注册:,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4日至3月1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湖北省人社厅官网和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省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由省人社厅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7日至3月10日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5)。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一)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5: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22日
甘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官网篇二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3.招聘对象为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未就业往届毕业生。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5.年龄条件: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未就业往届毕业生中,博士研究生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工作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截止时间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报名方式由招聘单位确定,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报名时,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凭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档案管理单位证明。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及2018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三、考核与考察。
考核、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考核的程序和方式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四、签订拟聘人员协议书。
应届毕业生根据考核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人才拟聘人员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五份:省人社厅、应聘人员就读学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应聘学生各一份)。对签订了协议书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委托就读学校跟踪管理。按照《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1〕76号)精神,不进行毕业生派遣。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不再签订《协议书》。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招聘公告在《甘肃日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ub/)、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具体岗位招聘条件(岗位列表)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咨询电话:0931—8726702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电话:0931—882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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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月26日
甘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官网篇三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同一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博士研究生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岗位要求具有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毕业生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2015年第十一期)。
甘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官网篇四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应聘人员年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特殊岗位年龄要求按《岗位列表》执行。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岗位列表》,于2017年7月28日至8月3日每天8:30至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提交报名申请。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注: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中的相关信息须准确、诚信,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否则按虚假信息对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报名序号。应聘人员在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保存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修改报名信息、查询审查结果和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并注意保密。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中的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在一天内审查完毕。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成功提交报名申请一天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截止期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应聘申请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5.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考务费150元,缴费时间:2017年8月5日18:00前每天8:30至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印制、发放,领取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本单位网站通知,网址见《岗位列表》。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提前在本单位网站(网址见《岗位列表》)发布公告,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考生应关注招聘单位网站,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考务费)。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操作知识(考生可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咨询)。笔试时间见《岗位列表》,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是否面试(实操测试)由招聘单位决定,已在本公告中明确。决定面试(实操测试)的,实行百分制。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实操测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面试(实操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实操测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通知。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院进行。
体检、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考试成绩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布,招聘单位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2017年10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本科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
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1.考试考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4.招聘公告在甘肃日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sub/)、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具体岗位招聘条件(岗位列表)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阅。
附件点击打开链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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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官网篇五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招聘对象范围为博士研究生或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疗卫生类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中,博士研究生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列表》、《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工作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截止时间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邮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公告的邮箱或电话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现场报名的考生,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三证齐全),其中,医疗卫生类往届未就业毕业生要提供本人档案管理单位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博士研究生要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现就读院校证明报名(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邮件报名的考生,须如实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邮箱号见《岗位列表》),待通过资格审查后,按招聘单位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采取网站公告或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及2017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考核、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的程序和方式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对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博士研究生须到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四、签订拟聘人员协议书。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须签订《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人才拟聘人员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一式五份:省人社厅、应聘人员就读学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应聘学生各一份)。招聘单位根据考核考察结果,与拟聘人员签订《协议书》,对签订了《协议书》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委托就读学校跟踪管理。按照《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1〕76号)精神,不进行毕业生派遣。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及博士研究生不再签订《协议书》。五、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招聘单位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七、聘用。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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