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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税收优惠怎么记篇一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工作指南》规定,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应考人员,取得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合格成绩者,财政部考委员颁发全科合格证书。下面梳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营业税税收优惠,供大家参考借鉴。
2.按此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重点关注: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5.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以3%的法定税率为基数减半征收营业税。
6.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7.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
8.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9.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不征收营业税。
10.对中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以及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11.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12.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13.自2011年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营业税。
税法税收优惠怎么记篇二
1、研究开发费,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依据财税[2009]70号文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工资费用的加计扣除有以下具体规定:
1.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税法税收优惠怎么记篇三
1.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4.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具支付货款凭据的的当天。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
a.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实际收到款项的当天。
b.采取预收贷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c.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d.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税法税收优惠怎么记篇四
【例题·多选题】(近三年考题)下列各项关于资源税减免税规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对出口的应税产品免征资源税。
b.对进口的应税产品不征收资源税。
c.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
d.开采应税产品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有重大损失的可由省级政府减征资源税。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对出口的应税产品不退(免)资源税。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税法税收优惠怎么记篇五
3个地点:开采地、生产地、收购地。具体情况:
1.凡是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都应当向应税产品开采或者生产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2.如果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属于跨省开采,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也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例题·单选题】甲县某独立矿山2013年7月份开采铜矿石原矿3万吨,当月还到乙县收购未税铜矿石原矿5万吨并运回甲县,上述矿石的80%已在当月销售。假定甲县铜矿石原矿单位税额每吨5元,则该独立矿山7月份应向甲县税务机关缴纳的资源税为()。
a.12万元。
b.15万元。
c.32万元。
d.40万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资源税的计算。收购未税矿产品应该向收购地税务机关缴纳资源税。向甲县税务机关缴纳的资源税=3×80%×5=12(万元)。
税法税收优惠怎么记篇六
导读:成功与不成功之间有时距离很短只要后者再向前几步。自己打败自己是最可悲的失败,自己战胜自己是最可贵的胜利。下面是小编收集的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税收优惠,就跟随百分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五)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
(六)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的1辆自用小汽车;
(七)三轮农用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九)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十)列入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
(十一)其他
(一)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凭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注销车辆号牌证明办理退税手续。
(二)因质量等原因发生退回所购车辆的,凭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退货证明、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办理退税手续。
税法税收优惠怎么记篇七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3.铁矿石资源税减按80%征收。
4.尾矿再利用不征收资源税。
5.从2007年1月1日起,对地面抽采煤层气(煤矿瓦斯)暂不征收资源税。
6.自2010年6月1日起,纳税人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自用于连续生产原油、天然气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依照本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
(1)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2)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
(3)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4)低丰度油气田资源税暂减征20%。
(5)对深水油气田资源税减征30%。
(6)对衰竭期煤炭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
(7)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税法税收优惠怎么记篇八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如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文化、体育、艺术这些实行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房屋和宗教人员使用的生活用房。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纳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税法税收优惠怎么记篇九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2)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
(3)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4)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下方法计算: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资产使用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后的余额。
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
3.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
4.企业发生技术转让,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
(1)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5条,略)。
(2)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5条,略)。
税法税收优惠怎么记篇十
创投企业优惠,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依据国税发[2009]87号文规定,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有关问题具体规定如下:
(一)创业投资企业是指依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和《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专门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1.经营范围符合《暂行办法》规定,且工商登记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性法人创业投资企业。
2.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备案,经备案管理部门年度检查核实,投资运作符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3.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除应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外,还应符合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营业)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条件。
(三)中小企业接受创业投资之后,经认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应自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年度起,计算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期限。该期限内中小企业接受创业投资后,企业规模超过中小企业标准,但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不影响创业投资企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
(四)创业投资企业申请享受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应在其报送申请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备案(略)。
六、加速折旧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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