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这本书中通过对历史的总结,呈现了一个世界上最大的古代文明之一。写总结时要客观公正,避免个人情感和偏见的干扰。以下是几篇经典总结范文的摘抄,以飨读者,也希望能激发大家的写作灵感。
我的发小作文300字篇一
要发试卷了!教室里安静的吓人,只听到钟表“滴答滴答”的声音,大家屏息凝神,大气都不敢出。同学们目不转睛地盯着时钟,牢记着发试卷的时间:9时20分!我竖起耳朵,时刻听着外面的脚步声,生怕老师突然闯进来发试卷。
空气中弥漫着紧张的气息。
我心里像揣了一只兔子,砰砰的跳,“不知道我考的怎么样呢?我好害怕考不好,哦,上帝!求你施个法,把我的试卷变成一百分吧”。我仿佛已经看到了上帝正在对着我的试卷施法,分数变成了一百分!又看到上帝施错了魔法,把好好的100改成了0分,天呐!不要啊!我头上直冒汗,手心也湿了。
但该来的还是会来,老师拿着试卷,念着每个人的分数,|大家有的高兴有的难过,伴随着一个个被念到的名字,我的心也一点一点地提到了嗓子眼,但愿上帝施的法有效!我正忐忑不安的时候,老师突然念到了我的名字:“嗯,杨晨,100分”,当听到这个数字时,要不是老师在场,我真想欢呼三声“上帝万岁”!我仿佛看见了妈妈把我抱入怀里,笑着对我说:“我儿子考得真好,你要买什么都可以!还有爸爸对我的夸赞,还有桌子上为我准备的豪华晚餐,想着想着,我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放学回家时,我听见小鸟对我唱着欢快的歌,大树向我快乐地招手。回到家后,我所想到的那些东西全都变成了现实!今天真是好日子!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多考100分,今天我简直太开心了!
我的发小作文300字篇二
大中是我的发小,在我的记忆中他永远流着鼻涕跟在我后身后,小时候,我们干得最多的事就是跑到河边去抓鱼,傍晚回家,每个人都满载而归只有他两手空空,所以在大家眼中他有点傻。
大中不喜欢学习,上初中被老师体罚几次之后,为了宣泄不满就跟着父亲出去打工了,那时候我们正在紧张地备考当中,临走前一天,他约我出去,我们去了附近的小餐馆,就我俩但是他却点了一瓶白酒和很多菜。在我的记忆中从小到大,他口袋里的钱从来没超过两块,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天的他突然变得很富有。
吃饭期间,平日里话很多的他却变得沉默寡言,他低着头给自己倒了一杯白酒,然后把装有白开水的杯子递到我面前,说道:“兄弟,来走一个,今天以后,我们就要走上不同的路了。”说完,将杯中的白酒一饮而尽。我在心里犯嘀咕“他到底从什么时候学会了喝酒?”。大中接着一杯又一杯,他的脸开始有点泛红,我从他手里接过酒瓶,“来,我陪你”,一杯下肚以后,喉头却是火辣辣的滚烫。那是我第一次喝酒,大中看着我笑了笑,眼里却是我从未见过的苦涩。
就这样,我有好几年没有见到大中,他就像天空中蒸发的蒸馏水一样,听同村人说他在南方一家装修公司混的很好。我打心眼里替他开心。从初中到高中,升学,恋爱,我的人生似乎一路顺风。偶尔一个人的时候也会想起他。
高三那年我顺利考上省外重点大学,同年夏天大中回来,他出现在我家门口,身边多了一位貌美如花的姑娘,他个子长高了不少,腆着啤酒肚,当年的影子已不复存在,他走过来给我一个拥抱,那种感觉并不陌生,我又想到了他当年走时的情景。
大中提议出去喝两杯,他说“场地随便选,哥们现在有钱。”他拍着胸脯一脸的自信。我说就去当年那家老店吧”,他点了点头,好几年没去了,小店的规模扩大了不少,也换了装修风格,我们还是坐在了以前的位置。这几年大中的确混的不错,刚去打工的时候,因为年龄太小吃了不少亏,历练了几年以后,积累了一些资本,自己开了装修公司。他讲着这几年的经历,情绪有点激动。
他拿起酒瓶,倒了满满两杯,一杯留给自己,一杯递到我面前,他说“兄弟,你还记得吗?当年我走的时候,我喝的是白酒,给你的是白开水,因为那时候你还是个中学生,酒精刺激大脑,现在不一样了,你是大学生了。”当时的场景就像闪电一般,我的眼睛有点潮湿,我强忍着泪水挤出一个笑容。“第一杯敬往事,感谢你当年的爱护。”大中双手端起一饮而尽。这几年我们处在不同的环境,接触不同的人群,经历让他成长了不少,用他的话说我就是傻白甜。我们谈着往事,下河摸鱼,抓虾,摔泥巴……时光仿佛回到很多年前,我们欢笑着还是以前的样子。
那天我们喝了很多,因为平时的应酬的原因,他的酒量变得很好,我祝他前程似锦,他说:“兄弟是一辈子的兄弟。”喝到一半我开始头晕眼花,走路也摇摇晃晃,他嘲笑我不是纯爷们,我的脑子开始断片,后来大中说我是他背回来的,别看我瘦得像个排骨,其实很重。
大中走了,我上了大学,我们有了各自的朋友圈平日里很少有联系,我想现在的他也一定过得很好吧,直到大四那年,我为毕业论文忙的焦头烂额的时候,突然接到大中的电话,他说要来武汉看我,我才想起我们的通话记录还停留在半年前,那天我早早地侯在出站口,他胡子拉渣得出现在我面前,一身的落魄。
我们常规性地拥抱,隐隐我听到他哭泣的声音,他说“公司破产了,水仙走了。”他的肩膀在颤抖。水仙就是他带回家的那个女朋友。一时间我竟然不知道用什么的'语言安慰他。我把他带到我宿舍,他不说话只是睡觉,我能够体会得到他内心的痛楚。我对大中说“不管遇到什么事,填饱肚子再说。”他摇了摇头。为了大中我请了一宿舍的人吃饭,其中有两个最能喝的。
大中坐在我们面前有点不自在,饭桌上还是绕不开毕业,论文,前途,他一言不发,显得有点自卑。我陪他喝,没两杯他就醉了,坐在马里边哭得撕心裂肺。我安慰他还年轻一切都能重新开始,我知道我解不开他心里的郁结。这一次,我背他回去。就在那半个月的时间里,我没敢提公司和水仙半个字,他穿着我买给他的衣服,躲在宿舍暗自疗伤,那时候的他似乎又回到了兜里掏不出两块钱的时代,我把生活费分成两半,一半归我,一半给了他。
在某一个下午,我回到宿舍的时候,大中不在,床铺和衣服都摆放得整整齐齐,只是他的东西不翼而飞,他发过来短信“感谢兄弟在我最落魄的时候不离不弃,这份情谊,我一直都会记得,你说的很对,还年轻一切都能重新开始,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一定会东山再起,到那时候,作为一辈子的朋友,再敬你一杯。”
我拿着手机,内心变得很复杂,我想到了我们的小时候,其实大中一点都不傻,小时候之所以会每天空手而归,不是因为摸不到鱼,只是他把自己的给了我们。
我的发小作文300字篇三
随着上课铃声的响起,同学们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教室里鸦雀无声。这节课就要发下上单元的语文试卷了,同学们都在想:这次考试的成绩到底怎么样?希望取得好成绩。组长们把试卷发到同学们的手上。考得好的,一阵欢呼,满脸兴奋地和同桌交头接耳。在这一片欢呼声中,也有不合群的,因为考得不理想,他们不愿让人知道自己的分数,还有的同学因为考砸了,沮丧至极,坐在座位上一个劲儿地抹眼泪……这时,教室里什么样的表情都有,喜怒哀乐样样俱全,其实无论成绩好坏,最重要的是要做到“胜不骄,败不馁”!
我的发小作文300字篇四
大概是五、六岁那年,我们搬了新家,在那儿结识了我今生最好的朋友,她就是我的发小:妮妮。
似乎是多年未见的老朋友,那么小的年龄,又是初识,却能整天形影不离,每天早饭后,妮妮就来到我家,我们一起过家家,跳皮筋,午饭后,妮妮又来找我,我们一起跳方格,下五子棋,虽然没有什么玩具,我们玩得还是很开心,晚饭后,妮妮又早早的来了,我们一起坐在路灯下聊天,没有什么可聊的,就这样静静的坐着。总之,只要是在一起,彼此心里就有一种满足感。
上学了,我们又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同窗十年。十年里,我们每天早上一起上学,晚上放学一起回家,妮妮家住在道东边,我家住在道西边,分手后,妮妮把书包放下就到我家。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十年里,不论有什么事情,我俩都是一起做,心里有什么小秘密,彼此都不隐瞒,用“如胶似漆”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从相遇到相识,我们不曾分离,从儿时到年近六旬,我们的感情有多深、有多广,苍天可以见证。可谓是名副其实的发小吧。
九岁那年,我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不久,又知道了妮妮的身世,原来,我与她同命相怜,而且我们俩还有太多的相似:
我的父亲是继父,他给我的爱是真心的,在家里我是受宠有加。
妮妮的父亲也是继父,他给妮妮的爱也是真心的,可是,她得到的母爱远不如我,因此,她受了很多委屈。
我的父亲性格内向,平时少言寡语,爱好下棋,他技术高,人缘好,又很勤劳,总是闲不住。
妮妮的父亲也是内向型,语言也很少,也爱好下棋。他是个人人都竖大拇指的老好人,他们俩都是常年病休,所以,他常来找我父亲下棋。每次,我父亲看见他来了,先是一笑,然后说:“老陈,你来了”,接着,放下手里的活计,去拿棋盘。他们俩下棋很友好,自始至终都不说一句话,默契的无须语言。你看,就连父亲的状况都那么相似。
我父亲临终前说:“昨晚我梦见老陈来找我了”。父亲走后,母亲说:“老陈在那边也离不开你父亲这个老朋友”。联想到我和妮妮,也会像父辈们一样,今生今世不分离。
小时候,我们都很穷,身为老大,要替父母承担家庭重任。说来也怪,那时候人穷水不穷,山不穷,所以,我们小时候有辛苦,更有收获。我们还能苦中找乐。给童年增加了许多欢乐色彩。
春天,除了挖野菜,最有动力的就是割青草,因为青草可以卖钱,我俩每天放学后就搭伴割青草,割一把,比一比,看谁的草长,捆一捆,比一比,看谁的捆重,卖了钱数一数,看谁的多,拿到钱,看着对方的小脏脸儿,不知道是为收获而笑,还是为小脏脸而笑,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个笑是发自内心的,因为笑得很甜很甜。
夏天,到河里摸鱼,和男孩子一样,挽起裤脚,跳进河里垒水坝,把水一盆一盆地往外舀,水舀干了,你再看:鱼儿在活蹦乱跳,抓鱼的人也在活蹦乱跳,等到小手捧着胜利果实的时候,一个个都成了小泥人,回家的路上,想着丰盛的晚餐,心里美美的,小花脸中露出的笑容,生旦净末丑全占齐了,那绝对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秋天,到山上去拾草,有好玩的先玩,有好吃的先吃,看到太阳下山了,急急忙忙的抓几把,多少次因为拾得草太少,回家挨训,训完后再掏衣兜,左手掏出酸枣,右手掏出野果,还有给父亲治病的药草,弄的母亲哭笑不得。第二天,我俩还互交流挨训的过程,象是说故事一样那么开心。
还有,秋天最喜欢干的'就是刨地瓜,你能从中真正的理解“秋天是个收获的季节”。刨一下,没有,就再刨,直到看见地瓜,刨一个,还想第二个,哪还管累不累,看着收获的果实在增加,高兴还来不及呢。再说,地瓜藤子晒干了也可以吃。
冬天,每个人提着小框,蹲在工厂大墙外,边等车边聊天,看到车来了,一哄而上,刚出炉的煤渣还能取暖呢,捡到铜比捡到铁更高兴,因为铜比铁能多卖钱。
我们还另有开心的时刻呢,比如:周末去逛街,兜里没有几个钱,只要是商店就进,进去以后什么都看,边看还边说:“我穿这个好不好看”?“这个肯定适合我”。“我还想买这个。。。。”
有一次,在柜台看手表,我们多么希望能有一只自己的手表,看得非常入神,这时,有一个男青年在后面挤我,我朦朦胧胧觉得不对劲,就对妮妮说:你到这边来,角度好,看得清。说完,不容她思考就把她拉过来,等到那个人又去挤她时,妮妮明白了,我俩也不顾场合,放声大笑,把那个人笑跑了,可是,等到我们又逛下一个商店时,发现那个人还跟着我们,我俩毫不惧色,看着那个人边笑边说:他又跟来了。后来就是有意识的走一走,回头看一看,那个人还真是一直跟着我们,最后终于被我俩笑得没影了。后来想一想:在那当时,两个女孩子,哪来的胆量?着实玩了一把“猫耍老虎”的游戏。
还有一次,我们到俱乐部看电影,坐在我旁边的是个军官,当他对我动手动脚时,我不知哪来的勇气质问他:那是哪个部队的?那个人先是很一惊,而后脸红了,站起来就要走,临走时对我说:明天中午十二点在大门口等你。回家后,我们就开始布署抓流氓,找了好多人,安排得很周密。
第二天,我们早早地来到俱乐部大门口,看好地势,躲在暗处,那阵势可以拍惊险大片了,我们一直等到快一点也没见个流氓的影子。虽然虚惊一场,可是我们还是很高兴,因为我们每个人都觉得自己非常勇敢。
从那以后,我母亲就很少让我出去,她说:大姑娘不要太张扬。可是,那时候文化生活很枯燥,看电影就是奢侈的事情,每当部队大院放电影,我想看,又出不去,急得我直往窗外望,这时候妮妮总会出现,她一个手势,我就偷偷的跑出去,只要出了门,我们俩就象放飞的小鸟———天高任我飞了。
其实,我俩有着不同的性格:我属内向型,话语较少,妮妮性格开朗,平时都是她说,我听,她逗,我笑,默契的也无须语言。从小时候开始,妮妮就处处护着我,如果有人敢欺负我,她就会奋不顾身的挺身而出,如果有人敢语言中伤我,她为我极力辩解,没有理也强词夺理。直到今天,她仍旧这样护着我。
过新年了,没有钱买新衣裳,我就帮她把旧衣翻新。有一年,女孩子流行穿紫色衣服,我瞒着母亲从工资里克扣出一点,买了两米布,回到家里,不加思索,拿起剪刀就裁,一量身,废了,妮妮害怕了,问我怎么办?我二话没说,把废了的布藏起来,又去买了两米,不一会,我们俩就穿上了流行的服装,乐得妮妮一个劲的夸我聪明、灵巧。
毕业后,我下乡了,妮妮还是常常到我家,明知道看不见我,还是忍不住地要去,哪怕站一站也好。节日里,知道我要回来,她就早早地来到我家等我。我回城的那天,她高兴的拉着我,在纪念塔前我们拍了一张照片,这张照片能印证我们的感情:象天那么高、象海那么深。这张照片也留作我们永远永远的回忆。
温暖是一种永不退色的记忆。如今,夕阳已至,我不能停止回忆。但是,我要告诉妮妮:如果有来生,我还选择你做我的发小。
我的发小作文300字篇五
有人说:“发小就是从小一起长大、但是只是在一起玩的、不一定会全心的付出。长大了、会各走各的、但也会互助。而闺蜜呢、比发小要好很多。是真心的在一起付出。比发小的关系更进一步。”你凭什么这么说?我的发小和闺蜜,发小就是第一,她从小就在我心中留下了一个位置,任何人都无法取代。
我的发小是我最好的倾诉对象,不管什么,我都会告诉她,我们有许多共同的秘密……。
有一种感情叫“发小”,再没什么能比它纯净美好。
爱,不是寻找一个完美的人,而是学会用完美的眼光,欣赏那个并不完美的人。
想你的人自然会来找你,爱你的人会想尽一切办法来到你的身边。在这之前,如果你打算爱一个人,要想清楚,是否愿意为了这个人,放弃如上帝般自由的心灵,从此心甘情愿有了羁绊。
或许不是我们变了,而是我们越来越接近真实的自己。
不了解一个人前,不要轻易根据别人对他的看法下结论,那可能会让你错过一些东西;了解一个人后,不要轻易的在别人面前对他做评论,那可能会让你失去一些朋友。
点评:青春总是伴随着无数的秘密,关于秘密,我们都会有分享秘密的小伙伴,很显然,对于作者而言,便是“发小”,这不仅仅是一个伙伴,更重要的是一种陪伴,一种情结,一种青春的快乐,文中并没有告诉我们具体的“发小”是谁,而是用抽象的“它”来表示,这样的一种叙述方式值得肯定,文字朴实自然,毫无造作之意!
文章不足之处在于,文章最后两段似乎与整体的风格和感情有些冲突,转折的似乎有些突然,可能会给读者造成一种摸不着头脑的感觉!
建议在最后两段转折之前加一些过渡的话语,这样前后衔接才会显得自然真实!
我的发小作文300字篇六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发小作文700字,欢迎阅读与收藏。
友谊就像是放风筝,你在这头,我在那头。我们彼此紧紧连在一起,深深仰望。这是一种美,一种无言的默契,一种最真实的依靠!
我有个发小,叫程新琪。她瘦瘦的,长长的头发,小小的嘴,个子有点矮。我俩不仅是朋友,也是闺蜜,还是形影不离的伙伴。她把我当成家人,我也把她当成亲人。她在我家自然大方,我在她家也毫不拘谨。
记得有一次,她爸妈出差了,把她“寄养”在我家。得知此信息,我喜出望外:“好啊,好啊!”她妈妈见我欢迎的样子,也高兴得不得了,对我妈说:“那就麻烦你们了!”。我妈妈也满脸笑容地说:“放我这儿,你尽管放心!”
这天下午,我领着程新琪去小卖部买了几包零食,一起吃。我撕开一包辣条吃了起来。谁知她突然用一只手从我手里夺过辣条,抓了一把往嘴里塞。当时我快笑疯了,为什么会笑疯呢?因为我看见她往嘴里塞时,辣条一边塞一边掉!我叹一口气“:哎,就不能吃慢点吗?想吃辣条就说呗,好像谁和你打抢似的'!”看她一脸的馋猫相,我有些忍俊不禁。
因为我打小就离开老家到外地上学了,因而回老家就没什么玩具。新琪把她最喜欢的玩具送给了我,并说:“这里面有我们小时候玩的许多玩具,一定要好好珍惜。”我接过玩具,连连点头。
晚饭后,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突然有一双手,勒着我的脖子,爬到我背上。“啊!我快坚持不住了,快下来。”原来是新琪趁我不注意勒住我的脖子想爬上来。那时的我,已经被勒得快要吐了,她却还在一旁笑。当我真呕吐的时候,她急得连连向我道歉,然后又是帮我揉揉脖子,拍拍胸,又是端来温开水。她对我的关顾,无微不至!
还有一次,我出去上兴趣课,没带上她。她满大街找我,而当时的我上课太投入,忘乎所以,当然浑然不知,哈哈!
傍晚时分,我回来了。她一脸责怪地问我去哪儿了,怎么不带上她?我说:“去上课了呀!”她终于松了一口气。
看!我的发小太在意我了吧。我希望我们的友谊一直保持下去!
我的发小作文300字篇七
据说,我和他出生在一个产房,我们是实打实的发小。从我记事起,我就没有跑赢过他。
有一次,我们几个小伙伴约着在公园玩抓人游戏。他毛遂自荐:“我来抓,你们躲!”我们让他数30秒再抓。他答应着转过身去,开始数秒。伙伴们像一片片树叶被吹散了似的,四散奔跑,用风一样的速度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仔细寻找目标,看到前面二百多米有一堆很茂盛的草丛。我毫不犹豫地冲过去。小刚也把这堆草当成掩护,和我一起躲进草丛。“28、29、30!”负责抓人的他已经数完秒。我和小刚屏住呼吸,一动不动。过了好一会,没有什么动静。小刚有点忍不住,从草丛里出去侦查敌情,半天也没回来。我突然听到脚步声,“不好!被发现了!”我拔腿就跑,像一只机敏的野兔。他“啊啊啊”叫着紧追不舍,越来越靠近我。我的手臂像活塞一样摆动,脚像踩在风火轮上向前冲。可他比风火轮还快,我已经听到他的呼吸声在身后响起!“完蛋了!”他一伸手,抓住我的衣服,又把我抱住,嘴里大喊着:“一个!”我累得汗流满面,喘着粗气。他却继续冲向下一个目标,正是小刚。小刚跑得比我快,看样子得追赶一阵。果然,他俩展开拉锯战,一个疯跑,一个猛追。你追我赶了大约5分钟,小刚的速度慢下来,他却突然提速,雄狮一般逼近小刚。“快点、快点!”我给小刚加油。小刚显然是体力不够,没有多余的“油”可加,已经累的上气不接下气,下气不接上气,最后也惨遭他“魔爪”的抓捕。他一个人抓我们五个人,就用了十来分钟,速度堪比“雄狮”!
这个雄狮一般的发小是谁?xxx!
我的发小作文300字篇八
阿飞是我的发小——-他比我大一岁,属牛的,很像牛。而我属虎,却一点都没有虎的性格。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学,一起逃课,一起偷看邻桌女孩的情书,一起站在楼上向楼下的行人吐唾沫,一起预谋着爬上高高的杨树上掏鸟窝,一起凌乱的用厚厚的新书封面涂粘风筝。那岁月阿飞快乐的像疯子,而我却也像疯子一样的快乐!
我和阿飞是邻居,我们有着几乎相同的童年。
小时候上学我很懒,每次都是他在尘封的清晨里敲我家的门,叫醒我去上学。每次都是迷迷糊糊的我不情愿的从暖烘烘的被窝里爬起来,慌慌地洗脸,刷牙再跑出家门跟着阿飞去上学。走到大街上还要接受他这个小大哥的教育‘睡什么睡啊,一天天都死睡过去了,懒地跟虫似的,赶快想想咱们今天神圣的'计划’。
妈的个球的,真不知道当时小小年龄的他怎么会说出这种伟大的教条。现在一想,他小子竟从小拖去了我多少睡眠,怪不得我到现在都是经常睡的很少,原来还有他的影子!
想起来就想笑,当时我们起来走在大街上。我断定又是和往常一样,肯定现在也就四点多一点。天空中的星星一直对着我们笑,还时不时地向我们眨着色色的眼睛。那时北方的清晨不像南方这么温柔,不说那冬天里呼呼的特有的风,仅那结着冰的地面就让人兴奋。一路上我们时而学着鸟叫,时而跟墙上的公鸡赛着打鸣,时而用力地敲着街道上邻家同学的门,我们是敲完就跑,管他家有没有上学的小孩,管他们起不起来,我们都几乎敲了个遍。当然,我们每天早起从不会做重复的事,即使做也是隔了数月后再做的。这是阿飞给我们定的原则!那时,整个街道都是寂静的,只有我们和那些睡不着的时时打鸣的老公鸡在狂欢的兴奋中沉浸。
当时阿飞九岁,上一年级;我八岁,也上一年级。不知道我们的年代为什么都上学上的这么晚,每当和阿飞说起这个事,他总是不以为然‘你懂个屁,这是地域里落后的小资本阶级在作怪’。妈的,好深奥!哥哥那时才八岁,哪懂得这么深奥的语句,好像他比我大多少似的。到现在我都很奇怪:当时一个九岁的孩子,他怎么就知道这么多外星文似的词句!他怎么就能想出我们儿时那种不自然就能脱口却能实践而我们又实践了的趣事!
由于早晨我们每天都起的很早的缘故,阿飞和我成了课堂上公认的睡觉大王。只是我在课堂上睡觉比他技术更高明,我坐着就能睡着,而他——我的兄弟阿飞上课却老是趴着睡觉,而经常逮他的竟也是我们那外表慈祥而又温雅的数学老师。不知道是他对我兄弟和他的小小远房亲戚说话的事耿耿余怀还是他对自己学生的严厉,每次不是粉笔头乱飞就是直接过来揪阿飞的耳朵,只要他一放手阿飞的耳朵绝对像当年赵薇演完还珠格格后的境况一样——红的发紫!而老师放手后的场面更是让人惊心动魄,整个教室静的都能让每一个学生听到自己的心跳,所有懵懂的我们都会怯怯的将自己的目光盯着那只被劳改过的耳朵!有一次阿飞竟也出了更大的洋相。还是在他睡觉的时候,当老师的粉笔头穿越时空般地砸到阿飞的头上时,阿飞竟突然站起来迷迷糊糊的叫了声‘妈妈,天黑还早呢,我再睡会’。全班哄堂大笑,阿飞醒了后才知道他在做梦!
岁月无声,时光如梭,转眼间我和阿飞上了初中!
我的发小作文300字篇九
从小时候开始,我就有了一个梦想,从来没有与人分享过。
现在很多学生写作文都写过自己的梦想,有的是作家,有的是记者,有的是交*……而说起我的这个梦想,并不像其他人一样那么伟大,那么令人骄傲。甚至有一点儿可笑。
我相当一位优秀又出*的演员。
我想,应该很多人也想当演员吧!
但是,我也知道,演员不是那么好当得,也不是你想当就当的。因为,你一定要考上初中和高中,才会被大学录取,你才能当上演员。演员要在拍戏的时候,要你哭就哭,让你笑就笑。要当演员要有艺术,还要有想象力。可惜,我没有机会。
但是,我相信自己,只要坚持努力,没有事情不能成功。我一定可以走上演艺之路的,这就是我的一个小小的梦想。
如果你只想这个梦想,不去做的话,你的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如果你想又去做的话,你的梦想会用你的努力来实现。只要你有努力,你的梦想就会实现。我会坚持不懈的实现我的梦想!
有了这个梦想,我就有了一个奋斗的目标,我的生活变的美好了。
我会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我相信,总有一天,我的梦想会变成现实的!
只要你努力,就会有成功,也就*我走上了演艺之道!
加油吧,何晴!
共同的梦想——大学梦。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想要实现梦想,就必须在实现梦想的过程中,克服困难,迎接挑战,带着属于自己的梦想前行。我和大家有着共同的梦想,就是大学梦。
寒窗苦读十。
我的发小作文300字篇十
我的头发,看起来很普通,可作用可大着呢!(自乐中)也许你用的电是我的头发发的呢是我的头发造的呢!
在拍卖会上,最多人竞拍的东西当之无愧的当之二然的.就是我的头发了。起价100000万人民币一根头发。也许你会想了,别人是傻子呀,这麽贵也买。其实嘛,我的头发主要是销售给电力公司,只要把头发摩擦一下后放到电线上即可让7亿人用1年。有的家庭花钱买了一根后,足足用了10代人才用了一点点,直到n年后,才用完。不过我的头发也给我带来了许多苦恼。一次,一个小孩子捡到了我的一根头发,便使出吃奶的力气摩擦,结果当场变成了蚊子般大小,变成了蚊子的近亲。他的10多个家人合起来控告我,辛好法律公正。
我的发小作文300字篇十一
心情慢慢地蜕变,勇敢和坚定不会成长一瞬间;人生慢慢地蜕变,忘了失望的疲惫,要珍稀日后的每一天。
――题记。
午后的斜阳透过乳白色的窗帘,在地面上留下斑驳的倩影,我坐在椅子上,感受着来自太阳的嘲笑,咸咸的泪水在我的脸庞划过一条完美的弧线,落在桌上,打湿了那鲜红的叉。
我打开门,站在走廊上,阳光更加耀眼。“它这是在嘲笑我吗?”听着鞋跟与木板发出的碰撞声,又有谁知道我的心此时已失去了希望呢?原本的鲜红退化为无尽的黑幕。
我不想回家听到他们训斥,独自一人来到了河边,任泪水横飞。我不想再承受这种压力了,我需要的是希望,但失败却一次又一次地打击我,我的一生注定是一个失败者吧!
微微一阵清风,试卷飞向远方,溪水浸湿了一角,我走近捡起试卷,溪水中飘来一朵花,双手轻轻捧起,四色花瓣在阳光下璀璨夺目。
曾记得书中提过,这种花盛开在干旱的沙漠边缘,长时间缺水,但却可以生存五六年之久,但这种花一旦开花,从盛开到跌落仅仅只有三天,可就是这短短的三天,就能把独特的四色花瓣洒向人间。
人不就是这样吗?当自己被层层冰冷的绌包裹时,多想放弃,但当自己熬过那艰苦的过程,就可以迎来崭新明天。
我又重新抬起头来,展开自己拿试卷,看着一个个的叉号,我不再用一副“苦瓜脸”去面对,我拿出纸笔,在纸上细细地分析着每一道题,做着每一处的反思,停下笔的那一刻,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洒脱。
从此,我相信当你来到我的校园,一定会看见一个身影,无时无刻地端着一本书,握着一支笔,因为那是我的同学,是我的习惯,我的成绩也直线上升,一下冲到了最高点。
如果不是那朵水中的依米花,我现在可能还在那冰冷的绌中,流着伤心的泪,从看见它的那一刻起,厚重的绌裂开,我获得了新生,展翅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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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发小作文300字篇十二
大概是五、六岁那年,我们搬了新家,在那儿结识了我今生最好的朋友,她就是我的发小:妮妮。
似乎是多年未见的老朋友,那么小的年龄,又是初识,却能整天形影不离,每天早饭后,妮妮就来到我家,我们一起过家家,跳皮筋,午饭后,妮妮又来找我,我们一起跳方格,下五子棋,虽然没有什么玩具,我们玩得还是很开心,晚饭后,妮妮又早早的来了,我们一起坐在路灯下聊天,没有什么可聊的,就这样静静的坐着。总之,只要是在一起,彼此心里就有一种满足感。
上学了,我们又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同窗十年。十年里,我们每天早上一起上学,晚上放学一起回家,妮妮家住在道东边,我家住在道西边,分手后,妮妮把书包放下就到我家。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十年里,不论有什么事情,我俩都是一起做,心里有什么小秘密,彼此都不隐瞒,用“如胶似漆”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从相遇到相识,我们不曾分离,从儿时到年近六旬,我们的感情有多深、有多广,苍天可以见证。可谓是名副其实的发小吧。
九岁那年,我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不久,又知道了妮妮的身世,原来,我与她同命相怜,而且我们俩还有太多的相似:
我的父亲是继父,他给我的爱是真心的,在家里我是受宠有加。
妮妮的父亲也是继父,他给妮妮的爱也是真心的,可是,她得到的母爱远不如我,因此,她受了很多委屈。
我的父亲性格内向,平时少言寡语,爱好下棋,他技术高,人缘好,又很勤劳,总是闲不住。
妮妮的父亲也是内向型,语言也很少,也爱好下棋。他是个人人都竖大拇指的老好人,他们俩都是常年病休,所以,他常来找我父亲下棋。每次,我父亲看见他来了,先是一笑,然后说:“老陈,你来了”,接着,放下手里的活计,去拿棋盘。他们俩下棋很友好,自始至终都不说一句话,默契的无须语言。你看,就连父亲的状况都那么相似。
我父亲临终前说:“昨晚我梦见老陈来找我了”。父亲走后,母亲说:“老陈在那边也离不开你父亲这个老朋友”。联想到我和妮妮,也会像父辈们一样,今生今世不分离。
小时候,我们都很穷,身为老大,要替父母承担家庭重任。说来也怪,那时候人穷水不穷,山不穷,所以,我们小时候有辛苦,更有收获。我们还能苦中找乐。给童年增加了许多欢乐色彩。
春天,除了挖野菜,最有动力的就是割青草,因为青草可以卖钱,我俩每天放学后就搭伴割青草,割一把,比一比,看谁的草长,捆一捆,比一比,看谁的捆重,卖了钱数一数,看谁的多,拿到钱,看着对方的小脏脸儿,不知道是为收获而笑,还是为小脏脸而笑,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个笑是发自内心的,因为笑得很甜很甜。
夏天,到河里摸鱼,和男孩子一样,挽起裤脚,跳进河里垒水坝,把水一盆一盆地往外舀,水舀干了,你再看:鱼儿在活蹦乱跳,抓鱼的人也在活蹦乱跳,等到小手捧着胜利果实的时候,一个个都成了小泥人,回家的路上,想着丰盛的晚餐,心里美美的,小花脸中露出的`笑容,生旦净末丑全占齐了,那绝对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秋天,到山上去拾草,有好玩的先玩,有好吃的先吃,看到太阳下山了,急急忙忙的抓几把,多少次因为拾得草太少,回家挨训,训完后再掏衣兜,左手掏出酸枣,右手掏出野果,还有给父亲治病的药草,弄的母亲哭笑不得。第二天,我俩还互交流挨训的过程,象是说故事一样那么开心。
还有,秋天最喜欢干的就是刨地瓜,你能从中真正的理解“秋天是个收获的季节”。刨一下,没有,就再刨,直到看见地瓜,刨一个,还想第二个,哪还管累不累,看着收获的果实在增加,高兴还来不及呢。再说,地瓜藤子晒干了也可以吃。
冬天,每个人提着小框,蹲在工厂大墙外,边等车边聊天,看到车来了,一哄而上,刚出炉的煤渣还能取暖呢,捡到铜比捡到铁更高兴,因为铜比铁能多卖钱。
我们还另有开心的时刻呢,比如:周末去逛街,兜里没有几个钱,只要是商店就进,进去以后什么都看,边看还边说:“我穿这个好不好看”?“这个肯定适合我”。“我还想买这个。”
有一次,在柜台看手表,我们多么希望能有一只自己的手表,看得非常入神,这时,有一个男青年在后面挤我,我朦朦胧胧觉得不对劲,就对妮妮说:你到这边来,角度好,看得清。说完,不容她思考就把她拉过来,等到那个人又去挤她时,妮妮明白了,我俩也不顾场合,放声大笑,把那个人笑跑了,可是,等到我们又逛下一个商店时,发现那个人还跟着我们,我俩毫不惧色,看着那个人边笑边说:他又跟来了。后来就是有意识的走一走,回头看一看,那个人还真是一直跟着我们,最后终于被我俩笑得没影了。后来想一想:在那当时,两个女孩子,哪来的胆量?着实玩了一把“猫耍老虎”的游戏。
还有一次,我们到俱乐部看电影,坐在我旁边的是个军官,当他对我动手动脚时,我不知哪来的勇气质问他:那是哪个部队的?那个人先是很一惊,而后脸红了,站起来就要走,临走时对我说:明天中午十二点在大门口等你。回家后,我们就开始布署抓流氓,找了好多人,安排得很周密。
第二天,我们早早地来到俱乐部大门口,看好地势,躲在暗处,那阵势可以拍惊险大片了,我们一直等到快一点也没见个流氓的影子。虽然虚惊一场,可是我们还是很高兴,因为我们每个人都觉得自己非常勇敢。
从那以后,我母亲就很少让我出去,她说:大姑娘不要太张扬。可是,那时候文化生活很枯燥,看电影就是奢侈的事情,每当部队大院放电影,我想看,又出不去,急得我直往窗外望,这时候妮妮总会出现,她一个手势,我就偷偷的跑出去,只要出了门,我们俩就象放飞的小鸟———天高任我飞了。
其实,我俩有着不同的性格:我属内向型,话语较少,妮妮性格开朗,平时都是她说,我听,她逗,我笑,默契的也无须语言。从小时候开始,妮妮就处处护着我,如果有人敢欺负我,她就会奋不顾身的挺身而出,如果有人敢语言中伤我,她为我极力辩解,没有理也强词夺理。直到今天,她仍旧这样护着我。
过新年了,没有钱买新衣裳,我就帮她把旧衣翻新。有一年,女孩子流行穿紫色衣服,我瞒着母亲从工资里克扣出一点,买了两米布,回到家里,不加思索,拿起剪刀就裁,一量身,废了,妮妮害怕了,问我怎么办?我二话没说,把废了的布藏起来,又去买了两米,不一会,我们俩就穿上了流行的服装,乐得妮妮一个劲的夸我聪明、灵巧。
毕业后,我下乡了,妮妮还是常常到我家,明知道看不见我,还是忍不住地要去,哪怕站一站也好。节日里,知道我要回来,她就早早地来到我家等我。我回城的那天,她高兴的拉着我,在纪念塔前我们拍了一张照片,这张照片能印证我们的感情:象天那么高、象海那么深。这张照片也留作我们永远永远的回忆。
我常常在想:等到我们老了,不对,是等到我们更老的时候,七十岁、八十岁,或者是九十岁?那时我们会怎么样。
温暖是一种永不退色的记忆。如今,夕阳已至,我不能停止回忆。但是,我要告诉妮妮:如果有来生,我还选择你做我的发小。
我的发小作文300字篇十三
星期天,爸爸妈妈出去上班,我在家里偷偷地看《魔术大全》。突然,我的眼前一亮,书中写道:把香皂削尖以后,在镜子上划一道,镜子就会出现被打碎的样子。看完之后,我高兴地跳起来。过了一会儿,我决定,在我家的大镜子上做一下实验。
我放下了书,跑到卫生间去拿那块椭圆形的香皂,用小刀削尖,然后在我们家大镜子上划一道,顿时,镜子真的被我打“破”了。我忍不住笑出了声,我的魔术真的成功了!不过我还准备骗骗妈妈。
不一会儿,妈妈回来了。我急忙跑过去,装作一副很急的样子说:“妈妈,精子不知道怎么会事破了?”妈妈来到镜子前,看了看便生气地说:“这是不是你打破的?”我装作委屈的样子说:“不是我弄的,我一回家就这样了。”这是我的好朋友薛然来找我玩。当薛然看到我们为镜子的事情争论的时候不禁笑起来,我看见薛然这个样子也不经笑了起来。妈妈见状便问我们为什么笑?我示意薛然不要说,但薛然不听我的话,说漏了口,薛然对妈妈说:“阿姨,您被何露给骗了,这是她向我借的《魔术大全》中的一个小魔术,其实,想要知道这个魔术的真假也很简单。用香皂打碎的镜子上面找出来的东西是不会分开的,而真正打破的镜子照出来的东西是会分开的'。”听了薛然的话妈妈恍然大悟。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真的永远是真,假的永远是假的。真的不会变成假的,假的不会变成真的。
我的发小作文300字篇十四
我的长头发非常直也非常软,但每次都绑不紧,一下子就松掉了。只有幼儿园老师才绑的紧,我真佩服幼儿园的老师们,真不知道她们是怎么绑的。
某一天弟弟把贴纸贴在我的`头发上,把我的头发黏成一堆,我慢慢撕开,头发掉了好几根。
还有一次橡皮筋缠在我的头发上,花了好大的力气,才全部解开,我痛得哇哇叫。
虽然,洗头的时候有点不方便,可是我还是喜欢我的长发。我也好希望我的长头发可以能越来越长,长到跟长发姑娘一样那么长,然后我要请一群人,来帮我吹头发。
我希望我老了以后,还有这么美丽的头发,我会好好爱护我的头发,让它们永远都干干净净、香喷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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