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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正执法思想心得体会篇一
近日,我市城管局开展城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及召开相关会议,按上级工作讨论会各级领导的讲话精神,以组织加强城管队伍建设,结合城管参与管理,树立城管良好的社会形象为目标,经大会及一段时间学习教育活动,我认识到要想当一个一心为民的好队员,就必须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并在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高:
1、强化了进取意识。大力发扬奋斗有为的工作作风,确保真抓实干,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自已饱满的工作激情,把心思凝聚到工作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实际工作中,迎难而上,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要强化宗旨意识,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自已的义不容辞的责任,牢记党的宗旨,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通过自己切实做好平凡岗位上的每一项工作,将老百姓的夸奖当成自己工作上的积极进取的永恒动力,实实在在地体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诚心诚意为人民,发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优良传统。
2、认识到自觉加强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全面提高理论素养的必要性,能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处理复杂、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认真学习城市管理条例,在不断的学习实践的过程中,要不断地总结和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和业务水平。努力在生活中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应用于工作中,再不耽误工作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帮助人民解决生活中大小问题。
3、做到平时工作、生活、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把良好作风体现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时常反思和检查自己,在各项工作的落实中,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能将情绪带动到工作当中,要以最佳的状态,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知难而进的精神对待每一项工作,善于在工作中开拓进取,求实创新。
4、强化了纪律与组织观念。在此次会议上,上级领导提及一些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纪律观念不强,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响应大会之要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必定能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我个人认为可以从自身出发,这样可防止和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同时也完善了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建设,堵塞执法程序漏洞,并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督察检查和案卷评查,会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虽然参加工作的时间不长,加上基层工作的复杂性,工作强度大,工作时间长,而且在对纪律作风整顿的认识存在偏差,态度不够端正,再加上“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还不强,但是总的来说,我在工作方面有积极的,主动的,乐观的心态,相信以上这些都会克服,所以我要以这次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的机遇,严格按照市局、大队的相关要求与指示,认真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使自己在思想观念上、工作作风上、纪律表现上都有明显进步,做一名合格的城管执法工作者。
端正执法思想心得体会篇二
;一、“端正执法思想”是执法思想观念上的一次革命,也是公安执法工作的一次转型。
它提出了我们为什么要或必须要开展“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集中教育活动。这几年公安机关先后开展了“三讲教育”、“三项教育”、“创群众满意”等活动,队伍建设一直抓得很紧,但我们感到触及民警灵魂深处不大,收效甚微,为什么教育活动年年搞还会有公安部通报的如此恶劣的案件。为什么白部长点的七个方面问题和张鸿建局长摆的十个方面问题,在我们执法观念、执法活动中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呢?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法律上的、体制上的、经费保障的问题,但在强调公安机关专政职能时,忽视了公安机关的服务职能和人权保障职能。由此带来认识和作法上的明显偏差,如“为了抓坏人,抓错好人也不要紧”、“重实体、轻程序,先审查、后办手续”、“重打击,轻保护,超期羁押,动手动脚,扩大强制措施使用范围”、“重尽快破案,轻依法办案”等,这些思想和观念在许多干部和民警中根深蒂固,影响久远。自觉或不自觉地把群众当作执法对象,将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脱离开了,模糊了“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个“分水岭”。特别是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贯彻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公安怎么办”大讨论活动,我们的同志还抱着“杭州执法环境好,民警执法水平高,公安部的规定是针对那些问题突出、较落后的地方;公安部‘五项规定’、周部长四点要求标准高、力度大,目前民警的素质和能力难以适应”,还抱着公安机关是专政工具,是“刀把子”的思想,就很难谈为民服务,谈保障人权。“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也只是一句口号,因此要把口号转变为我们行动,深入我们思想深处,开展端正执法思想、教育活动的十分重要,非常紧迫。
二、“端正执法思想”要正视我们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对群众漠不关心,以貌取人,受理报警求助等推诿拖拉。对群众上门报案的往派出所推,对群众提供的线索、上门询问态度冷漠、语言生硬。
2、耍特权,抖威风,欺压打骂群众,伤害群众感情。有的擅自将群众带到中队审查打骂,把农民工、外来人员都当作嫌疑人对待,粗暴执法。
3、动手动脚,刑讯逼供等严重执法违法情况屡禁不止。
4、责任心不强,违反工作规定,造成嫌疑人跳楼、逃跑。
5、受利益驱使或人情干扰,办人情案、关系案。如办案中有无好处,有利的先办,变更强制措施,接受当事人请吃。
6、对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不重视,忽视民意,轻视民权,对嫌疑人的合法辩护权、聘请律师权、申请回避、特殊保护程序规定不重视。
7、执法办案中弄虚作假,制造假证据、假材料。对要求补充侦查的材料明明没做工作却用一纸说明附卷,应付了事。
8、使用刑事强制措施随意性大,甚至存在滥用、超期、超范围等问题。
9、内务管理脏乱差。强调刑侦工作特殊性,无视内务条令等要求。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执法指导思想不明确,缺乏对人民应有的感情和立场,模糊了“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个“分水岭”。如“重打击,轻服务”、“重审查,轻程序”、“重破案,轻人权”等。
2、领导的以身作则不够,尤其是在带头学习“三个代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重要思想上十分欠缺,带头执行内务条令不够。
3、一些民警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不强。自身素质、水平不高,不思进取,得过且过,造成该捕的捕不了,该判的判不了。
4、办案模式陈旧,对执法要求和工作压力不适应。
正视问题,分析原因,为我们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找到了契入点和出入口。
三、“端正执法思想”就是要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
这次周部长在给中央领导的报告中在强调公安机关专职职能、服务执政的同时,提出人权保障职能。胡锦涛总书记在批示中要求“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转变执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结合起来,提高‘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自觉性。” 强调的就是执法为民的思想。而我们的一些同志,没有真正树立起执法为民的思想,没有真正解决“为谁执法,为谁用权,为谁服务,为谁谋利的问题”,为了破案,侵犯一些人的权利也所难免,忽视了群众的需求所在、利益所在。过去那种良好的警民关系,看到警察有安全感、亲切感也不复存在,甚至老百姓怨声载道,队伍经常发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为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何谈起。因此对公安队伍、公安工作来讲,执法为民的思想就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群众利益无小事,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地办,周部长提出执法思想来一次革命的初衷也在于此,目的是让执法为民的思想根植于公安战线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民警之中。
四、“端正执法思想”就是要与时俱进、不进则退、不变则废。
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监督特别是舆论监督的力度更大了,人民群众的精神上、政治上的诉求更多了,这些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如何与时俱进适应这种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首先是打牢思想根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汲取已发生问题的教训,广泛、深入地开展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教育,使广大民警在执法思想观念上来一次革命,要进一步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在思想上打牢执法为民的根基。二是要正确对待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突出问题是新形势、新任务带来的,不是我们不努力,而是情况在变化,我们不适应所带来的问题。三是要与时俱进,当前国际、国内情况发生很多变化,对公安工作提出许多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不能在一般意义上过去咋干就咋干,必须与时俱进地适应,跟不上这个变化,就落伍,甚至有被抛弃的危险。
主要措施:
1、换位思考,认真组织干警开展思想交流与换位思考大讨论,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
2、抓学习培训,按照“四个一”的要求,切实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
3、再一次深入剖析问题,找准问题的症结,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动。
4、以实现四个要为突破口,抓规范、强监督,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
5、抓班子、带队伍,领导干部要作转变执法观念,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模范和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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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队开展了一次全体大会。会议学习了着装规范、行为规范、督查考核办法,大家都觉得这次学习很有必要,我自己也深有体会。
为规范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树立城管执法队伍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的社会形象,在大会上首先学习了上海市城管执法人员着装规范,执法人员在上岗、执勤、执法、值班(备勤)、操课、集会时,应当严格按照《上海市执法人员着装规定》有关要求穿着城管制服,并正确佩戴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制作、颁发的标志标识。
我觉得着装规范很有必要。通过学习我对城管制服着装有了更深的印象和体会,执法人员穿着制服应当随季按套规范着装,不得混穿。我会继续保持这种着装规范习惯,形成良好的城管形象。为规范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树立城管执法队伍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的社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我学习了上海市城管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用语要规范、文明,不得对当事人使用粗俗、歧视、训斥、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一般使用普通话,也可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使用容易沟通的语言。执法人员应当掌握文明用语,根据不同情况熟练使用,做到态度热情诚恳,表达通俗准确。执勤用语,一般组合为:称呼+请+说明理由+要求+谢谢(再见)。如:同志,请协助(配合)我们工作,并说明理由(指出其违章事实),提出要求(处理意见),最后是谢谢合作。执法人员应当举止端庄、行为得体、谈吐文明、精神饱满、纪律严明。
最后是督查考评细则,对着装规范、仪容规范、举止规范、用语规范、执勤规范、办案规范、廉政规范等都做了详细的要求和违规扣分处罚。自己在大会之后也认真学习,在主动学习的同时,同时也形成外部监督系统,一个培养城管良好的机制让自己更快更好的成为优秀的城管队员。
通过这次学习,我对自己的着装规范、行为规范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也同时欢迎领导同志对我的督查考评。做一个合格的城管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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