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我们对过去一段时间经历和收获的记录和概括。总结应该突出问题和解决方案,更加注重对解决方案的实操性进行分析。总结是对过去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和归纳,以下是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篇一
(一)组织指挥。接到第一条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县指挥部必须有一位副指挥以上领导在县防火办坐镇指挥,县防火办集中力量投入火灾的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地方处理火灾事故。同时,应设立以下两个指挥中心:
1.现场指挥中心。由县有关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及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2.县指挥联络中心。设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县领导和指挥部成员组成,负责与现场指挥中心联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负责上传下达及后勤支援保障。
(二)扑救原则。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扑救原则: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
3.林火扑灭后,必须留足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三)扑救力量。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分三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
第一梯队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组建的义务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小分队及当地群众,作为森林火灾主要扑救力量。
第二梯队为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森林公安,由县级指挥部调动,并组织干部、群众扑救。
第三梯队为驻军、公安、武警、消防及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县指挥部调动,驻军、公安、武警、消防由县指挥部商请支援。
(四)通信联络。县、乡两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应与有线、无线通讯。
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运用现代通讯设备,保证火场内外通讯畅通无阻。通讯部门应按照应急通讯的规定办理。
(五)气象服务。县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火场气温、风速、风向等气象因子及未来3天天气趋势预报。
(六)交通工具。遇重大森林火灾时,交通部门要协助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运输工具,供扑救林火时使用。
(七)扑火工具。县指挥部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各乡镇指挥所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县级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各乡镇指挥所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
(八)后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县政府负责扑火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后勤保障供应。各部门和单位应为灭火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要组织火场医疗队,负责火场救护工作及重伤员的运送和救治。
(九)秩序维持。公安机关要做好火场交通畅通、灾民安全等工作。
(十)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县级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查处肇事者和责任者,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防火办。
(十一)宣传报道。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部门要及时报导,对典型火灾案例要公开曝光。新闻单位在报道森林火灾事故时,要将有关新闻稿件等材料报县防火办严格审查后再作报道。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篇二
市、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应急、林业、公安、消防救援等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分级组织演练。
9.2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发布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学习、宣传和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县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备案,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9.3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9.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9.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篇三
为建立健全次坞镇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火灾发生时的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快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上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次坞镇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现将火灾发生时各岗位职责及人员名单明确如下:
(一)森林消防指挥组
次坞镇森林消防指挥机构负责火灾发生时现场消防工作的总体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蔡鹏伦
应利明
下设森林消防灭火办公室,由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传达森林消防指挥组下达的命令,调配驻村干部、村干部、专职消防员与应急分队;由张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协调各片组开展救火工作。
(二)联络组
联络组成员主要负责对镇机关干部、各相关站所、各村救火队伍的联系,以及火灾信息报送,消防车调配,消防物资落实,现场疏散人员等工作。
组长:
组员:
(三)后勤保障组
在发生森林火灾期间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伤员转移。
组长:
组员:
(四)上峰片分队
队长:
队员:
(五)大桥片分队
队长:
队员:
(六)思安片分队
队长:
队员:
(七)专职消防队
队长:
队员:
一旦发生森林火情,护林员和火情发生地村民委员会要第一时间向镇防火办、派出所报告,火情发生报警时间要求在10分钟以内。报警电话:。
各片区分队长、驻村干部、节假日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应立刻赶赴现场。
(一)及时了解、准确汇报:
1、及时摸清火情:起火时间、地点、位置
2、及时了解起火地的树种、当时风力、风向
3、及时报告森林扑火指挥组
(二)各部门启动应急反应预案:
1、火场扑救指挥:一旦发生火情,镇森林防火指挥组及时制定扑救队伍、扑救物资、及时向上级报告扑火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支援。
2、现场扑救:接警15分钟内,专职消防队员、应急分队必须赶到火场,确定救火人数,调运扑火设备,携带专业救火设备进入火场,各组需要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通畅,与带队领导保持联系。
3、后勤保障:后勤组人员在接通知后20分钟内赶到现场,根据需要调配医疗救护队伍,安排专人购买食物、水。
在火势得到控制后进行后期处理工作。
1、安排人员排查起火地,确保无再燃情况发生。
2、调查受灾情况,做好及时上报。
3、灾民的安置以及伤亡人员的抚恤(镇民政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3月17日文件精神。“清明节”即将来临,当前我市天气晴好,气温迅速回升,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增高。4月4日—6日三天小长假,我镇林区群众清明祭祀烧纸及游人户外踏青等活动将激增,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另外,我镇目前有相当大面积的新造林苗木,经济价值高,但极易被森林火灾侵害,为切实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以保障不发生森林火灾为目的,强化森林火灾的扑救保障工作。
分管领导是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领导组组长、各村(社区)、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各辖区内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领导组组长,村级民兵营长是副组长。各村(社区)、单位都要成立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队,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
1、预防、扑救范围:村、村的林场,这两个林场是重点预防目标,另外各村大面积的退耕还林林场也是主要预防目标。
2、扑火物资储备。各村(社区)、单位要准备好必要的灭火设备,一旦发生火情能及时用于扑救工作,灭火设备要确定专人管理。
3、人员保障。镇机关成立一支20人的扑火队、各村(社区)要成立一支不少于10人的扑火队(注:村20人),要加强扑救队伍的管理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情,拉得出、顶得上。
4、要加强巡查工作。各村(社区)单位要组织力量定期对山场、林地进行巡查,特别在冬季和干燥季节要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生火情,立即扑灭,同时要加强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群众树立防火观念,避免不必要的火情发生。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篇五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指挥中心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农林渔业局。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林渔业局局长,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成员单位:市农林渔业局、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农林渔业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拟定事故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指挥中心: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城管局:积极做好管辖范围内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并协助市农林渔业局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交警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市公安消防局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民政局: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及时拨付发生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资金和慰问奖励资金。
市交通局:保证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运输。
市卫生局: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有关人员伤亡时,要求市急救医疗中心(120)组织救护人员赶赴火场,并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伤员救治等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密切配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做好通讯保障工作,为发生森林火灾事故提供通讯保障,以各级扑火救灾指挥机构、现场扑火救灾指挥部为保障目标,依靠现有的通讯手段和保障能力予以实施。
市外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要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2.2.3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篇六
目的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的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防火的应急事件处理。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预案启动的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的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的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的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的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的森林火灾。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2.3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的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的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的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的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调度,组织本村的“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1预防预警机制。
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的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的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1.2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的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的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的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篇七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积极做好应对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xx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xx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xx市应急委员会的通知》(x府函〔20xx〕82号),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响应级别,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市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有序应对、形成合力。
科学处置、安全第一。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专业的事情由专业的人员来做的原则,建立以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其他扑火力量协同配合的扑救机制。
1.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篇八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公安消防队为第一梯队;驻深武警、部队为第二梯队;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经费保障。
6.8.1处置森林火灾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篇九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1名以上专职防火员,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篇十
(一)一般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乡镇领导下,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按照本乡镇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凡有下列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县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越省、市、县(市、区)行政区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灾;
2.正在燃烧且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林业科研单位、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连续燃烧4小时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6.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7.其它需要县里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促进生态文明,根据《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扑救森林火灾要求指挥灵,队伍精,组织机构健全。鉴于人事变动,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调整镇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组长,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镇长为副组长,、、为成员。指挥所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政府二楼,电话:,各村也应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做到组织机构落实,任务明确。
各村必须牢记自己的防火责任段和重要险段,村主要是杨家岭山头;村南至宝塔村,北至县炸药仓库,全长2公里,此段为县工业园风景山,防火极为重要;村从至山脚————村林场全长3公里,主要险段在山脚和林场;村从至到,全长4公里,主要险情在和。
为了预防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组织扑火队伍,备足扑火器械,落实车辆,服从镇指挥所的统一调派。
1、镇里成立一支27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各村务必组织一支30人的扑火应急分队,花名册及联系电话报镇指挥所。
2、各村落实汽车一辆,镇落实汽车二辆,实行统一调配。
3、镇人武部备好40套作训服、解放鞋,20把柴刀,40根木棒和20只水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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