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是一种美德,它能让我们更加珍惜身边的一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对自己的成长和发展进行深入思考和总结。当你在写总结时感到困惑时,不妨阅读以下总结范文,或许能够帮助你解惑。
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篇一
1、食堂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其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了解各种原辅材料可能存在的`卫生问题。
2、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仔细查看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是否按《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标出了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份、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防止购进假、冒、伪、劣产品。
3、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4、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拒绝采购有害物质污染、霉变、变质、过期、腐败的物品。
5、采购物质要求定点购买,并认真做好购货记录,经食管员验收后方可入库。
2、库存食品按类别上架存放,各类食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各种调料器皿加盖并有标记。
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粮食存放应隔墙离地15公分以上。
4、定期检验库存食品,掌握所贮存食品的保持期。
5、不使用腐败变质、生虫及污染不洁的食品。
6、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滋生条件的措施,保证场内三无:无鼠、无蝇、无尘。
7、仓库内要有防火、防盗等措施。严禁存入易燃、有毒物品,禁止存入与仓库无关的其它杂物和私人物品。
8、定期打扫贮存室,做好室内清洁消毒工作。
1、餐具茶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炊具、用具必须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2、洗碗要落实餐具及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对小餐具实行一去残渣、二碱洗、三清水冲、四入消毒柜。大餐具实行碱洗、浸消毒液、再冲清水洗净。
3、洗菜工要落实一洗、二浸(浸泡1小时)、三洗工作。
4、班前、班后要做好各部位的清洁、洗涤工作,保持厨房内外包括操作台、灶台、地面和水沟等处的清洁消毒工作。
5、每天对空气、工作台面、刀砧进行消毒,在无人工作时应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或用消毒液擦洗台面。
1、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
2、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70°c以上。
3、立即食用做熟的食品。
4、妥善贮存熟食品:食品贮存在60°c以上或10°c以下的条件下。
5、彻底再加热熟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至少达到70°c。
6、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
7、反复洗手,加工前和每次间歇之后,必须把手洗净净,尤其是去厕所后。
8、必须精心保持厨房所有表面的清洁。
9、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10、使用净水,若供水不保险的话,须在加入食品或制冰或饮用前,将水煮沸。
1、供给的食品要新鲜,不得有腐败变质食品及有毒有害食品。
2、经加工后的可食食品应放在备餐间,严格防止污染。
3、在分发面包、炸鸡翅等熟食时应用销售工具,防止污染。
4、餐具保管要定人定位,餐具存放应整洁有条理,专用机械要加纱布套。
1、杜绝“三长”,即长指甲、长头发、长胡须,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2、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要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的工作。发现传染病者,立即调离岗位。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有两套以上工作服。上班时必须穿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帽整洁干净。
4、上岗前洗手,便后洗手。工作时间不能佩戴首饰,不随地吐痰,不在操作时闲谈、抽烟,不准穿拖鞋、赤脚、背心不带闲人进配餐间,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
1、地面、餐桌、座凳、电器设备、窗、墙壁等保持整齐、清洁、无油污、无灰尘,餐桌做到随时清理,保持整洁。
2、餐厅保持通风良好,光线好,就餐环境舒适。
3、防蝇、防尘设备齐全,做到定期消毒灭蝇,防止传染病。
4、保持售饭用具、盛装食品用具、售饭台清洁卫生,菜有防蝇罩,主食品有盖布,并保持干净。
1、地面保持清洁,门窗洁净明亮。
2、各种炊具、用具操作台摆放整齐,生熟分开,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并有明显标记。餐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3、灶台清洁,调料盒放置有序。炊具经常洗刷,做到木见本色,铁见光。
4、所有机械用完后及时进行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5、冰箱、冰柜、保鲜柜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定期除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柜内无异味。
6、生菜上架,先洗后做。
7、水池保持清洁,素池荤池分开,上下水道畅通,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8、门窗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室内通风,光线好。
1、食堂应确保一天三小扫二保洁,一周一次大扫除。
2、公用餐具一律做到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
3、保持操作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应有专人负责,分工包干,及时清扫;场所内设施布局应符合要求,垃圾和废弃物应有密闭容器存放。确保工作环境三无:无鼠、无蝇、无尘。
食品卫生领导小组不定期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对食堂各部门进行检查,对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予以相应的处罚,对于认真执行者予以奖励。
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篇二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着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篇三
6、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每日三餐必须深入食堂进行检查。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组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7、重点检查食堂、门市部采购食品质量,严禁购买腐烂、变质油、肉、菜等,辨别“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产品合格证)产品或过期食品,购买物品一律要求卖方签字,验收人员签字。
8、检查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上班穿戴工作衣帽情况。加工食品生、熟砧板、瓢盆要分开。做好“三防”设施,场地保持整洁干净。
9、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0、学校食堂、门市部等公众聚集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责令其立即整改,拒不服从者一次扣除押金10—50元。
11、学校食堂、门市部采购、销售劣质食品坑害师生的一次扣除押金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篇四
1、学校要强化师生饮食卫生和安全,建立健全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分管领导要把此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内容,防止师生饮食中毒事件发生。
2、学校食堂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炊事人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不收腐烂变质原料,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向师生卖变质的饭菜。成品存放采取“四隔离”,即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用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工作服。
3、安排好每周的.饭菜,每天的饭菜核价要合理,不得向师生出售剩饭、剩菜和变质饭菜,同时按规定做好饭菜的留样和试尝。
4、搞好厨房和食堂卫生,做到:无灰尘、无蛛网、无油垢、无苍蝇、无鼠害,炊具、餐具要定期消毒。
5、炊事人员要坚守岗位、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6、所有炊事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上岗,并做到每年进行一次查体,严禁病人进入食堂。认真搞好烹调,做到精打细算,饭菜要花样多、味道好,要确保热饭、热菜,要烧足开水和稀饭。
7、文明服务,对待师生要一视同仁;要耐心、和气、热情、关心,尽可能给师生方便。同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工作积极主动。
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篇五
为了保障就餐者利益,促进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餐厅组建卫生管理小组,由餐厅经理亲自负责食品卫生档案管理工作。
(三)各项记录留样要属实,符合要求。
(四)中心不定期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对档案管理不善,制度落实不力的进行处罚。
(五)各餐厅于学期结束后需把本餐厅食品卫生档案整理后上报中心综合办存档,留存期为一年。
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篇六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班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一)食品采购。
1、食堂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其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了解各种原辅材料可能存在的卫生问题。
2、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仔细查看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是否按《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标出了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份、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防止购进假、冒、伪、劣产品。
3、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4、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拒绝采购有害物质污染、霉变、变质、过期、腐败的物品。
5、采购物质要求定点购买,并认真做好购货记录,经食管员验收后方可入库。
(二)食品储存。
2、库存食品按类别上架存放,各类食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各种调料器皿加盖并有标记。
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粮食存放应隔墙离地15公分以上。
4、定期检验库存食品,掌握所贮存食品的保持期。
5、不使用腐败变质、生虫及污染不洁的食品。
6、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滋生条件的措施,保证场内三无:无鼠、无蝇、无尘。
7、仓库内要有防火、防盗等措施。严禁存入易燃、有毒物品,禁止存入与仓库无关的其它杂物和私人物品。
8、定期打扫贮存室,做好室内清洁消毒工作。
(三)食用具清洗消毒。
1、餐具茶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炊具、用具必须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2、洗碗要落实餐具及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对小餐具实行一去残渣、二碱洗、三清水冲、四入消毒柜。大餐具实行碱洗、浸消毒液、再冲清水洗净。
3、洗菜工要落实一洗、二浸(浸泡1小时)、三洗工作。
4、班前、班后要做好各部位的清洁、洗涤工作,保持厨房内外包括操作台、灶台、地面和水沟等处的清洁消毒工作。
5、每天对空气、工作台面、刀砧进行消毒,在无人工作时应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或用消毒液擦洗台面。
(四)食品的卫生安全要求。
1、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
2、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70°c以上。
3、立即食用做熟的食品。
4、妥善贮存熟食品:食品贮存在60°c以上或10°c以下的条件下。
5、彻底再加热熟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至少达到70°c。
6、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
7、反复洗手,加工前和每次间歇之后,必须把手洗净净,尤其是去厕所后。
8、必须精心保持厨房所有表面的清洁。
9、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10、使用净水,若供水不保险的话,须在加入食品或制冰或饮用前,将水煮沸。
(五)配餐卫生要求。
1、供给的食品要新鲜,不得有腐败变质食品及有毒有害食品。
2、经加工后的可食食品应放在备餐间,严格防止污染。
3、在分发面包、炸鸡翅等熟食时应用销售工具,防止污染。
4、餐具保管要定人定位,餐具存放应整洁有条理,专用机械要加纱布套。
(六)个人卫生。
1、杜绝“三长”,即长指甲、长头发、长胡须,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2、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要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的工作。发现传染病者,立即调离岗位。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有两套以上工作服。上班时必须穿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帽整洁干净。
4、上岗前洗手,便后洗手。工作时间不能佩戴首饰,不随地吐痰,不在操作时闲谈、抽烟,不准穿拖鞋、赤脚、背心不带闲人进配餐间,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
(七)餐厅卫生清洁。
1、地面、餐桌、座凳、电器设备、窗、墙壁等保持整齐、清洁、无油污、无灰尘,餐桌做到随时清理,保持整洁。
2、餐厅保持通风良好,光线好,就餐环境舒适。
3、防蝇、防尘设备齐全,做到定期消毒灭蝇,防止传染病。
4、保持售饭用具、盛装食品用具、售饭台清洁卫生,菜有防蝇罩,主食品有盖布,并保持干净。
(八)操作间卫生标准。
1、地面保持清洁,门窗洁净明亮。
2、各种炊具、用具操作台摆放整齐,生熟分开,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并有明显标记。餐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3、灶台清洁,调料盒放置有序。炊具经常洗刷,做到木见本色,铁见光。
4、所有机械用完后及时进行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5、冰箱、冰柜、保鲜柜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定期除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柜内无异味。
6、生菜上架,先洗后做。
7、水池保持清洁,素池荤池分开,上下水道畅通,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8、门窗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室内通风,光线好。
(九)环境卫生。
1、食堂应确保一天三小扫二保洁,一周一次大扫除。
2、公用餐具一律做到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
3、保持操作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应有专人负责,分工包干,及时清扫;场所内设施布局应符合要求,垃圾和废弃物应有密闭容器存放。确保工作环境三无:无鼠、无蝇、无尘。
(十)检查及惩罚。
1、设立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每日三餐必须深入食堂进行检查。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组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7、重点检查食堂、门市部采购食品质量,严禁购买腐烂、变质油、肉、菜等,辨别“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产品合格证)产品或过期食品,购买物品一律要求卖方签字,验收人员签字。
8、检查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上班穿戴工作衣帽情况。加工食品生、熟砧板、瓢盆要分开。做好“三防”设施,场地保持整洁干净。
9、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0、学校食堂、门市部等公众聚集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责令其立即整改,拒不服从者一次扣除押金10—50元。
11、学校食堂、门市部采购、销售劣质食品坑害师生的一次扣除押金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篇七
为认真落实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第一责任人)
分管食堂负责人:xxx
组员:食品采购、厨师、厨房辅助工、验收员。
1、责任制的分工:
(一)园长职责:园长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1、建立健全各种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2、落实“一日三巡”制度,及时了解各条线贯彻幼儿园食品卫生工作的情况,做到“共性问题集体反馈,个性问题个别指导”。 3、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发挥“桥梁”、“龙头”作用。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4、按分层管理原则,每月对下属人员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与结构工资挂钩。5、经常性对食品卫生管-理-员、食堂管-理-员以及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规、职业道德的指导,提高认识,把卫生法贯彻落实到每个环节中。
(二)分管食堂负责人职责: 1、食品采购回来后,要在食品采购单上签名确认。2、每天对采购员采购回来的食品进行严格的验收,验收的项目包括:品种、规格、数量、供货商(单位)、食品与货物证明等。3、建立食品采购验收台账的制度,每天(次)对货物验收后要在相关表册上签名确认。4、指导仓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易受潮、易霉烂变质的食品不能与地面直接接触,每类食品要有明确标识,不得混乱堆放。5、检查仓库保持通风,注意防鼠及防火。
(三)食堂采购员职责:1、认真执行食品采购制度,根据预定菜谱,按需定点定购蔬菜和食品。2、做好台帐工作,对每天采购的食品做好品名、数量、价格、进货日期、质量情况的登记工作。
(四)验收员职责:1、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制度,每天对送来的货品进行验收、过秤,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数量关。2、验收食品质量时,主要看(根据不同种类):蔬菜、水产类: 新鲜度,是否变色,有无异味;豆制品、肉类:必须分别附上“豆制品送货单”和检验检疫证明;米、饼干、干果等包装类: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五)厨师职责:食堂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负有主要责任。1、进入食堂前先用流水洗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2、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3、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4、处理生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5、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6、烹饪前将蔬菜采取“一泡、二烫、三煮熟”的方法,保证蔬菜的食用安全。7、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使用腐烂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原料加工食品。8、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9、每餐食品必须“留样”存放48小时,并登记备查。10、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报告上级,封存当时食品、原料及配料等,积极配合接受卫生部门取证调查。11、做好食堂清洁卫生打扫,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度:(1)物品变质霉烂不加工。(2)食品生与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食物与什物分开,生熟饭菜分开。(3)餐具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4)室内卫生无灰尘、无垃圾、无污水、无老鼠。12、非食堂人员禁止进入食堂操作间和仓库,防止有病人员带入细菌病毒,防火、防窃,确保安全,杜绝中毒事件发生。1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14、炊事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食堂辅助工职责:1、认真做好幼儿餐(饮)具、食堂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分类摆放。 2、搞好包干区清洁卫生工作,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保持初加工间的环境卫生。
3、按要求在不同专用池内洗净食品原料,并进行切配加工。要求先洗后切,并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切细、切短、切薄、切小。 4、加工食品前要检查代加工食品的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要及时汇报。 5、幼儿饮用水供应充足,并根据季节做好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工作。
2、责任制的追究:
(1)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孩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对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发生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3)对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一)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园长负责制,并配备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任容辉,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考核科室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一律取消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幼儿园的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均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就业。主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查证、验证制度。
(三)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要对食品采购严格把关,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四)每餐的各种食品应各取不少于20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五)食堂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对食堂工作、饮食卫生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幼儿园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及时报告安全小组负责人,安全小组根据情况逐级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篇八
第一条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保证__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以确保全体员工和客人的身体健康。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员工食堂(餐饮部各厨房)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堂卫生管理细则
第三条餐具卫生。
(1)每日使用过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擦拭。
(2)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标明不同。
(3)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必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任何环节缺一不可。
(4)清洗时,须在水池里放入5‰-1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以40℃为宜;然后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清洗.
(5)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消毒,蒸汽温度不低于95℃,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等,应用药物浸泡消毒(浓度参照说明书),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6)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冲洗、消毒后,方可再用。
(7)消毒后餐具、用具、器皿干燥后,放入指定位置并加盖封闭,以防细菌侵入。
(8)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严禁存放有毒物品、气体、污物和易燃易爆鞠品等。
(9)下班时,有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洗碗间的柜门和房间门窗。
第四条人员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应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合法有效的《健康证》,否则不予上岗。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统一办理《健康证》,《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
(3)食堂工作人员须本人办理《健康证》,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后再次体检人员,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接触原材料。
(5)每月都要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
(6)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上墙,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操作事故发生。
第五条卫生检查。
(1)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每天不定时地抽查食堂及餐厅的大厅、外厅、后堂、用具、设施、设备等,记录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食堂和餐厅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2)抽调相关卫生管理人员组成专项卫生检查考评小组,每周五全面检查食堂、餐厅的卫生状况,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3)食堂、餐厅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予以批评等相应的处罚;卫生执行情况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第六条食品卫生
(1)厨师在进货验收环节要严把质量关,要除了要检查食品有效期、包装是否正常外,还要检查食品是否存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的情况。
(2)应加强食品保存期间的安全检查,需要低温、保险保存的物品必须存入指定冷库,不得随意存放在常温环境中。
(3)向员工或客人提供食品时,相关人员必须对所发放的冷冻、保险食品进行检查,发现有腐败、变质的`食品时一律不得对外发放。
(4)每日应根据实际需要情况进行订货,库存数量不得超过2天的使用需要量,对于有日期限制的食品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坚决不得使用过期、变质食品。
第七条员工餐厅卫生。
(1)员工餐厅卫生由专人负责,定岗、定人、定区域。
(2)员工餐厅必须每天清洁1―3次,每周定期大扫除,并用杀虫剂、消毒剂进行全面的杀虫消毒。杀虫剂与消毒剂分开摆放,并指派专人管理。
(3)员工在工作时,应穿戴整洁,不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手接触或沾染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尽量使用夹子等用具取用。
(4)员工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如厕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卫生清洁。
(5)摆放在餐厅的保洁设施应清洁卫生,非食品用具不得与食品用具混放。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一律要检查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通报__安委会。
第九条本卫生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篇九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食堂(含伙房)是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供应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第四条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
第五条 市(州)、县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目标考核。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条件。
第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开展日常监管,查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七条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行政主管工作,对下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进行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
第八条 学校(含托幼机构)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从事供餐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并符合营养要求。
第九条 各地要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单位及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第十条 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应以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乡镇中心学校所辖的村小(含教学点)食堂应以中心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十一条 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学校首席食品安全官或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留样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投诉受理制度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第十三条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含病原体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食堂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食堂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五条 食堂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第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校应当组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 学校食堂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
第十八条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应通过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
第十九条 学校食堂应设置食品库房,食品库房应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标识明显。
第二十条 学校食堂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食堂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烹饪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二十二条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设立固定区域或场所存放。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应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