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好好地对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孔乙己读后感篇一
孔乙己这篇课文通过对孔乙己生活得悲惨遭遇的描写,反映了当是腐朽的封建制度,对下层知识分子的迫害。反击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同时也鞭挞了封建社会人民的麻木和当时下层知识分子热衷功名利禄的形象,一开始,孔乙己在我们面前是一个邋遢的人,身穿长衫与贫穷的短衣人民在一起喝酒,而这场山也是破破烂烂的,每次来到酒店喝酒时,结结巴巴的反驳其他客人的嘲笑。明明是个穷人,却要摆富态,连掏钱都要排出,表现出孔乙己当时炫耀自己的心态,孔乙己一直想与短衣帮划分界限,但实际上,孔乙己一直都没有逃脱穷人的命运,孔乙己已是一个封建社会下层劳动人民的牺牲品。本来应让跟同情,结果却被人嘲笑,说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熟读万卷却没得到官位,到了最后换来的只是被人的嘲笑。我内心不住的问,我读了六年的书,连有书读时好时坏也分不清,现在生活如此美好,有吃又有喝,而我却不知珍惜,不好好学习,以至于学了六年没有收获。
后来被人嘲笑的孔乙己,嘴里念叨着乎者也的话,让人不明白,因此取笑他,甚至侮辱他,更显出孔乙己被封建教育的毒害,孔乙己好吃懒做,以至于讨饭,维持生活,原以为可以教小孩子,结果连孩子也不学,有一次加深了对封建教育的批判。
孔乙己读后感篇二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写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现在我的眼前。
“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
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直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
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己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
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糖果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
“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
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可是,他真的就应该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不过要讨生活啊。
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
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孔乙己读后感篇三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
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
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道德底线。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
“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孔乙己读后感篇四
曾有人问鲁迅:“鲁迅先生,您认为您的作品中,最令您满意的是哪篇?”鲁迅先生既没有回答《狂人日记》,也没有回答《药》,而是回答了《孔乙己》,这篇在当时大多数看来,绝对不是最好作品的《孔乙己》。
我相信在所有人在初中时都学过这篇文章,当时读后的感受,不过是看客的麻木不仁,封建制度的黑暗而已,可在我看来鲁迅先生想通过这篇文章表示出的感情绝不仅是这些。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黄酒从坛子里舀出。”文章开头,这看似叙事的几段,其实早已暗中将文章中的人物划分成了三个类别。柜台外的短衫主顾代表的工人们,柜台内的掌柜与小伙计象征着商人们,店内的长衫主顾象征着有权利,有文化的人。工人们通过自己的劳动而获得收入,来酒馆往往只是为了休息休息喝一杯酒,他们往往只花九分钱买一杯酒,买一碟茴香豆,他们和掌柜进行交易,相互依赖,却又不断进行着斗争,虽互相理解,但又互相不信任,因此,主顾们往往要看着黄酒从酒桶里舀出。可尽管这样,他们却又都敬畏那些穿长衫的人,因为长衫代表着文化,权利和地位,这三者掺杂在一起,当然值得敬畏,可他们敬畏的到底是什么呢?是文化,还是权利金钱。孔乙己给出了答案。
读到这儿,我不禁想:是否我也是这样的人呢?是否我也对金钱看得太重了,是否我也会为一次成绩而气馁,为一次失败而止步不前?我想无论何时,我们都不应该忘本,都该牢记学习是为了提高自己的修养,自己的精神品德,绝不是那一张张的试卷和一个个的分数。
孔乙己读后感篇五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最后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悲剧”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现在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后又做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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