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通过分析和解读书籍内容来展示自己阅读能力和思考水平的一种方式。怎样才能写出一篇内容详实、结构清晰的读后感呢?下面是一些网络上很受欢迎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
哈利波特读后感300字篇一
我觉得哈利波特很可怜,这是因为一岁的哈利失去父母以后就在女贞路四号生活着。
达力表哥整天欺负哈利,让他住在小小的碗柜里,弗农姨父和佩妮姨妈也整天虐待他。
有一天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信疯狂地飞进女贞路四号,姨父和姨妈已经受不了了,就搬到了海边的一个小又烂的小屋里。一个大巨人来到了那个小又烂的小屋里,全家人都吓了一跳,最后才知道那个巨人的名字叫“海格”。
还有海格是霍格沃茨学校的,霍格沃茨邀请哈利去哪里读书,那里是一个魔法学院,从此他认识了两个新的好朋友“赫敏”、“罗恩”
邓布利多校长非常开心。麦格教授拿出分院帽,分院帽会知道你的心会想什么。哈利被分到了格兰芬多学院,罗恩,赫敏也分到了格兰芬多学学院哈利开心的不得了。
斯内普魔药课老师、奇洛教授黑魔防御术老师,伏地魔杀死哈利波特父母的人,奇洛别看他之前装成了什么样了,就在魁地奇比赛中,哈利的光轮两千的飞天扫帚是因为不听使唤的原因是奇洛念咒语想把哈利从扫帚上掉下来,斯内普他在念反咒语,要不然的话哈利找就从飞天扫帚上掉下来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300字篇二
20××年8月4日,《哈利波特7》的电影---最后一部结束了,一个魔法世界陪伴着我们十年。我现在13岁,刚上初一,正好《哈里波特》的最后一部结束了。
20xx年,我在好朋友的家里看到了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师》,封面上的人物感觉好丑,但内容比封面好看的多,自己就深深的被吸引了。因为刚开始看的时候,《哈利波特》的七本书正好全都出版了,自己可以慢慢的看。一个暑假的时间就把七本书全都看完了,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在那么充满幻想的年纪,我也希望自己有一根魔法棒,只需轻轻一挥,所有的问题都能解决,我也希望有那么一个对角巷,那里有一只属于我的猫头鹰。我也希望有个9又4分之3站台,车上有比比多味豆和送巫师画片的巧克力蛙。我也希望有个霍格沃茨,那里的神奇怎么也数不清。这些全是我的希望,也是霍格沃茨最美好的地方。
当哈利进入魔幻的金色大厅的时,我或许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顽童,在我11岁读的时候,他也永远定格在了17岁,但哈利一直陪伴着我。今年的电影《哈7》出来了,是哈利陪伴我们的最后一年,只是我也要进入一个全新的生活中了。第七部的结束,心中的期盼不再有了,但那份感觉也依旧还在。
《哈利波特》里的主角们并不完美,每一个人都有人性的缺点,没有完美的人。读《哈利波特》的时候,不用去争论人性善恶的问题,因为哪怕是所谓的正义一方,也会有小小的嫉妒贪婪,哪怕是邓布利多那样的圣者,也有灰暗不明的过去,哪怕是斯内普这样一出场就被读者定了性的人物,也是一个会为了心爱的人而守住巨大秘密的真正的英雄。我们每个人都是各种因素作用下的矛盾体,只有经历过失败、背叛,才能成长。
在哈利的身边,谈起友谊,会想到哈利、赫敏、罗恩三个人的故事;谈到亲情,又是邓布利多告诉哈利詹姆和莉莉从未离开过他,爱在心中。谈到爱情,又会想到罗恩那别扭的样子,他喜欢赫敏也重视哈利,他怕他心爱的姑娘中意的是他最好的朋友,所以他羡慕嫉妒,却最终还是坚定的回到他俩的身边。哈利可以没有魔杖、但不能没有赫敏和罗恩,两个最好的伙伴见证了他一路走来的成功失败。
拿走巫师们的魔杖,脱掉他们的巫师袍,他们也都只是普通人。现实中没有厄里斯魔镜能让我们看到内心的渴望,没有冥想盆能让人保存最珍贵的回忆,没有老魔杖能让人战无不胜,没有复活石能让人死而复生,没有时间转换器能让人回到过去,没有水晶球能让人看到未来。没有小精灵能对人永久忠诚,没有守护神能抵御死亡之吻,没有凤凰的眼泪能让伤口愈合如初。没有摄神取念能够探得他人的内心,没有一忘皆空能轻易地剥除一份记忆,没有福灵剂能让人把好运都招揽上身,没有迷情剂这样的爱情灵药……现实中有的只是自己的努力、和匆忙的人们的背影。
哈利陪伴我的时间不是很长,但也见证了我从稚气未脱到美好的青春,也感谢哈利给了我一个美好的魔法世界,虽然是不存在的,但心里又希望这是真实的。那个在11岁时幻想着会有猫头鹰来送信告诉我去霍格沃茨、每天都望着天空的傻丫头不见了,但这个天真的身影一直映在长大以后的她。
有时会想,世界上真的存在一种魔法----闪回前咒。只是并非由咒语来触发,可能是一句话、一首歌、一张照片、一个人、一个场景……当看到某个熟悉的东西时,很多的过去就像放电影一般的出现。每当看到hp这两个字母,关于它的一切就清楚地显现在脑海之中。
对哈利依恋的这种感情,我不愿说再见,但那个11岁的毛孩,我要说再见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300字篇三
《哈利波特·魔法石》是《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一本,是所有奇妙故事的开始。外国文学总能给我一种感觉,让我从烦躁中平静下来,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跟着主人公去经历世间百态。
哈利·波特是一个聪明,勇敢的男孩,小时候他的父母英勇牺牲了,将他留在姨妈家里,从小就倍受欺负,但这并没有改变哈利的性格,哈利还是那么地勇敢,并在一个神秘的学校交到了好朋友,从此,哈利就和他的好朋友们开启了在神秘学校的冒险和学习之旅。
在小学的时候,经常听别人说起《哈利波特》,但一直都没有机会认认真真地看过,直至中学时期,班里忽然掀起一股《哈利波特》的潮流,大家都看起了《哈利波特》,我才有机会、有时间去看。《哈利波特》并没有运用很多华丽的词藻,而是用平淡、朴实、真实的词语去讲述一件件令人紧张、揪心、兴奋的事情。恰恰是这种真实平淡,才给人的感受更加深刻和震撼。
其实在《哈利波特》里,我最喜欢的角色并不是哈利·波特,而是校长邓布利多。在书中,他的出场次数并不多,但他每一次的出现,都能给人带来安心,毫不畏惧的感觉。仿佛只要他在,什么事情都能迎刃而解。邓布利多在书中的定位是霍格沃茨学校的校长,唯一一位可以打败反派boss伏地魔的人。邓布利多最鲜明的特点就是长长的白胡子,鼻子有点歪,一边挂着的半月牙眼镜,一副慈祥老人的样子,给人的感觉很亲切,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他了。随着剧情的发展,邓布利多的人物形象也越来越充实,形象生动,他不仅是一位魔力高强,聪明勇敢,正直无私的校长,还是一位有些小调皮,充满童心,心胸宽广的校长。
令我喜欢的还有哈利波特身边的一群小伙伴。从刚开始的互不相识,到后来的一起出生入死,里面的友谊是多么的纯真和纯粹。虽然中间不乏争执、冷战、隐瞒……但从来没有背叛过对方,都在背后默默的支持着对方。
书中的每一位人物都性格鲜明,不存在主角的光芒盖过配角的光芒,每一位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里是一个神奇的世界,不同的空间发生着不同的事情,却又彼此相关联,将整个世界装饰地更真实有趣。
哈利波特读后感300字篇四
《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的成名作,哈利波特是在一家普通的咖啡馆里诞生的。《哈利.波特》讲述了哈利从出生到成年后所经历的种种磨难。
哈利是一个不幸而又幸运的男孩,他虽然失去了双亲,但是他却获得了母亲以死换来的保护,那符咒可以保护到他成年。哈利在霍格沃茨学习了六年,六次与伏地魔展开正面交锋。我不得不被哈利那种勇气所折服。哈利真不愧是格兰芬多的学生。而最能感动的则是第七次,当伏地魔要求交出哈利时,斯莱特林的学生潘西.帕金森突然指着哈利说:“他在那儿!”这时,其他三个学院的学生“刷”的站了起来,拔出魔杖,指向潘西。
哈利是救世之星、大难不死的男孩,他是正义者的英雄,坏蛋的眼中钉。人们为哈利而战,为正义而战,因为,只有哈利才能打败伏地魔。伏地魔最终死了,是他自己设出的死咒遇到哈利的缴械咒,反弹回去杀死了他。因为哈利拥有伏地魔不曾拥有的爱与正义。
哈利的身上,附着伏地魔的一片灵魂,要打败伏地魔,就要消灭所有魂器。哈利是一个魂器,他必须死,而且必须由伏地魔杀。哈利为了整个魔法界的安宁,坦然地走向死亡。可伏地魔未能如愿,虽然那片灵魂没了。但是哈利却在符咒解除的情况下活了下来。这就是哈利另一个品质——舍己为人,正因为这他才活下来了。哈利用母亲的保护、勇敢、正义、团结、舍己为人,赢得了胜利。而伏地魔却没有,他不懂得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是什么,这让我悟出了,正义和邪恶,不管正义有多弱,奇迹会发生的,正义永远胜于邪恶。
《哈利.波特》不光是一套风靡全球的书,更是一套诠释正义力量的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300字篇五
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头凌乱黑发、戴着眼镜,有着一双绿眼睛的瘦弱男孩儿收到一封猫头鹰信使的神秘来信,他被邀请前往一所陌生的学校就读,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个男孩儿,便是jk罗琳笔下的哈利波特,目的地自然就是霍格沃茨。
可以移动的楼梯、招之即来的家养小精灵、刺激的魁地奇比赛、险象环生的禁林、充满玄机的咒语……霍格沃茨的种种奇异景象,让我们进入一个脑洞大开的魔法世界,哈利在这里经历了无数困难、磨砺、甚至生与死的考验。他聪慧勤奋、刻苦自律,赢得了师长的无私的帮助;他善良忠诚,信守诺言,获得了朋友们真挚的友情;他直面挫折、永不退缩,敢于对抗强大的伏地魔并最终用智慧与勇气战胜对手,成长为优秀的巫师。
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讲述的似乎是一个少年一路开挂的故事:优良的基因、殷殷教导的师长、全心全意的朋友都在证明这一点,哈利的成长离不开这些因素,但绝不止于此。
反派大boss在杀掉哈利父母时,年仅一岁的哈利幸免于难,只在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般的伤疤。麦格教授说,仅凭这一点,哈利足以成为一个传奇人物——“所有孩子都会知道他的名字”。奇迹般躲过伏地魔的毒手——小哈利果然自带光环,尽管失去父母的荫护,却可以预见,他一定会有一个众星捧月、光鲜幸福的童年。
然而事实恰恰相反,就在小哈利成为巫师界的超级网红前,邓布利多将他送去了女贞路4号,哈利将在远离魔法的麻瓜社会里成长。而抚养他的姨夫姨母更是吝啬刻薄,家里还有一个在骄纵下长大、如同混世魔王一般的表哥达力,用麦格教授的`话来说,这家人简直就是最糟糕的麻瓜。哈利常年穿的松松垮垮的旧衣服,带着破碎的眼镜,承担家里的一切家务活儿,他住在潮湿的碗柜里与蜘蛛为伍,还要受到达力的欺负和告状——哈利度过了饱受欺凌的孩提时代,一直到十一岁时海格把他接到霍格沃茨求学。
和麦格教授一样,大多数人无法理解邓布利多的做法。原本哈利可以拥有一个快乐轻松的童年,而事实上,这也许是邓布利多做过的最了不起的决定。哈利大难不死后,他说过一段话:“这足以使任何一个孩子冲昏头脑,不会走路、不会说话的时候就一举成名!甚至为他不记得的事成名!让他在远离过去的地方成长,直到他能接受这一切,再让他知道,不是更好吗?”
作为“伏地魔惟一害怕的人“,邓布利多比任何人都清楚地知道,对于不谙世事的孩子而言,不该在巨大的光环下成长,掌声和鲜花无法孕育出一名真正可以打败伏地魔的巫师。
起初,我也无法理解邓布利多这个奇怪的决定,直到妈妈给我看了作者罗琳的人生经历。这个曾经领着政府低保的单身母亲,在一辆误点的火车上,一个绿眼睛、戴着眼镜的小巫师突然闯入了她的脑海,哈利波特的形象就这样诞生了。随后在那些窘迫困顿的日子里,在街角的那个小咖啡馆里,她慢慢构建出一个恢弘的魔法世界,借以对抗现实的人间。福楼拜曾经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难耕耘的土地上。”假设当时罗琳锦衣玉食,无忧无虑,也许全世界的读者将永远无缘见到那些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就如同哈利一样,如果没有灰暗的童年生活,没有在苦难中磨砺出的坚韧,他也未必能够成为拯救世界的英雄。
真正的勇者,不会被惨淡的现实所击溃,他们会利用一切机会积蓄能量,等待爆发——罗琳和哈利波特便是如此。
而罗琳笔下的哈利在魔法世界里创造的种种奇迹,也许就源于邓布利多那个充满智慧的决定。
哈利波特读后感300字篇六
在我刚上四年级下学期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哈利。波特》这套书,这个套系是我想要很久的书,记得刚收到书我就迫不及待的看起来了。
“啊!终于全部看完了,我可是短时间内看了好几百万字呢!”看着眼前这8本厚厚的书心里顿时感概万千。
这套书的主角是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他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在他乱蓬蓬的头发下面有着一道神秘的闪电图形。在他1岁的时候便失去了父母,一直在姨妈姨夫的欺凌下生活。在哈利11岁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是个巫师,知道了自己头上的疤痕是被一个叫伏地魔的恐怖黑巫师用咒语伤的,父母的死也和他有关。于是哈利去了一所叫霍格沃兹的魔法学校求学,并且在那里认识了两个好朋友——赫敏和罗恩。
他和好朋友们在魔法学校里并肩作战,一起面对很多困难,直到杀死伏地魔成功的保卫了霍格沃兹魔法学院。很难想象一个11岁的孩子随时要面临死亡,为了这场战争他吃了多少苦,承受了多少的压力。虽然有那么多的考验等着哈利,但是胜利的曙光还是属于正义的一方。
为什么呢?因为有爱。
虽然父母不在了但是父母的爱一直围绕着哈利,成为了他的永久护身符,正是因为这道护身符所以伏地魔杀不死他。
或许这套书就是想要告诉我们爱是最高的魔法,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即使在一个人最绝望的时候只要心中充满爱和希望就可以战胜一切。我们的成长离不开家人的陪伴,老师的培养和朋友的支持,在各种爱的滋养下我们才能健康长大,将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哈利波特读后感300字篇七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f,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5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面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我们要战胜一切,战胜邪恶,用我们学到、懂得、知道的魔法和常识来战胜我们的敌人,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可以战胜邪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总是斗不过正义的。
让我们看一看作者,尽管j·k·罗琳一再说明她在开始写哈利波特这系列小说时没有针对某个年龄段读者的想法,但是丛书的出版商在出版系列小说第一部的时候把读者群定位在岁的青少年上。无论如何,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拥有了各年龄的拥戴。在一些国家,系列小说的出版趋向于同时出版两个版本一个封面设计适合青少年的儿童版和封面设计成熟稳重的成人版,尽管它们的内容是完全一样的。并且,随着系列小说情节的发展,罗琳的写作风格也逐渐成熟老练,加之故事主人公哈利波特不断成长,不论从风格上还是内容上,整个系列一直在逐步发展。
根据作者罗琳的介绍,这个故事的灵感是年她在从曼彻斯特到伦敦的火车上萌发出的。她当时常常在爱丁堡的一家咖啡馆中撰写第一部小说。系列小说的热卖使如今的她的身价位居世界上第620位。
我们的主人公哈利波特,他是格兰芬多的学生,坚强、勇敢,是格兰芬多的代表,哈利在受到种种诱惑和刁难之下,决心依然没有改变。如果是换做纳威,在这种情况下他坚持得住吗?答案是,这就是为什么哈利会打败伏地魔的原因,他还拥有一根非凡无比的魔杖,与母亲对他的爱。
他的爱使他强大,哈利与伏地魔的战争其实是爱与恨的对抗,哈利与伏地魔的法力悬殊很大,而我们却坚信他能打败伏地魔是因为哈利又爱,而伏地魔是恨,他不理解爱,是因为他得不到爱而造成这样的原因是社会,受害者其实最终属于施害者,只要让世界充满爱一切的一切都会终结。
哈利是能为朋友付出牺牲,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物,当然,他的运气也是出奇的好,但是也有着让人佩服的精神。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哈利波特读后感300字篇八
在读完了j.k罗琳的这本著名魔幻小说后,我深深喜欢上了这个系列,也喜欢上了这个苍白瘦弱、戴着眼镜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詹姆·波特。
后来,哈利来到了霍格沃茨,认识了两个好朋友,并一次次挫败了伏地魔的计划。在面对伏地魔卷土重来,校长被杀的困境时,哈利勇敢面对,毁掉了7个魂器。在最后决战中,用老魔杖击败了黑魔王,拯救了魔法世界。
本书主角哈利波特是我最喜爱的的角色。他勇敢、机智。更重要的是,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和纯洁的灵魂。正是他的爱,他的无私,他的纯洁,才最终击败了黑巫师。
与其对立的则是最邪恶的巫师——伏地魔。他冷若冰霜、心狠手辣、杀人如麻,无数巫师惨死在他的魔杖下。与哈利一样,伏地魔也是一个孤儿。但是他从来都不知道什么是爱,这是一个悲剧性的大魔头。
哈利和伏地魔同是孤儿,为何两人分别成为一正一邪两种人呢?因为哈利虽然失去了父母,但他依然在霍格沃茨寻找到了爱与欢乐。而伏地魔从小就没有受到关爱,也不明白被爱的感觉,这使他的性格变得孤僻,并且崇尚暴力。再加上他的与众不同,使他感到自卑,产生了许多错误的人生价值观,也没有及时改正,这让他在黑魔法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最终成为黑魔王。
由此可见,一个人的成长需要关爱,父母的关爱,同伴的关爱。一个人只有得到并懂得了爱,才会去关爱别人,净化自己,感动别人。
现在电视上有许多关于弃婴的报道,我想:如果婴儿被抛弃,没有得到父母的关爱,是否会出现更多伏地魔式的人物,危害社会?答案是肯定的。所以我希望社会上能多一点关爱和幸福,少一点陨落的伏地魔。
哈利波特读后感300字篇九
这是一部充满奇幻的魔法世界小说。从第一部到第七部都讲述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发生了许多故事。
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而,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波特的名字在魔法世界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而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1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最终,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打败了伏地魔。
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时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没变,且更加深厚了!
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都让我佩服。他的朋友也一样,也是善良的。只有和善良的朋友一起,才会有纯真的友谊。
我从《哈利波特》丛书中,学到了许多知识。
哈利波特读后感300字篇十
说起新时代最成功的玄幻小说,毋庸置疑,j·k·罗琳的《哈利波特》莫属。
这是一部描写魔法世界的小说,什么“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钻心咒"。"夺魂咒"。"麻瓜"等等都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字眼儿。有是真的很佩服作者的想象力,可以说是空前绝后,她的创新精神真是令人佩服。
《哈利波特》主人人任公当然就是我们亲爱的哈利了。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全,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儿,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切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一夜成名。
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2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
然而,最令我折服的大概就是他们之间纯真深厚的友谊了吧!书中,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是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不变,不!应给说是更深厚了!
其实,我挺羡慕他们的,现在,长大了,上了初中,大家都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子,因为,大家好象都有了心计,他们和你做朋友,为的不是拥有一分友谊,而大都是想要利用你或是报复你。承认我的想法有些悲观,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原因,就是我曾经就被人欺骗过,那中感觉实在是不好受……所以我说:现在的友谊已不是纯粹的友谊了,里面掺杂了一些复杂的东西,而那些东西,我读不懂。
其次,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也让我佩服。
我想,从《哈利波特》中,我学到了很多。
哈利波特读后感300字篇十一
最近在看小说哈利波特,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快要看完了,越到最后越感触颇深,尤其是关于勇气,反抗,斗争精神,做心中的自己。这再也不是儿童读物了,而是涉及成年人的世界。
这些天没有写小说《长女三十》,也没有写《饮食男女》,而是看书以后发现自己在浩瀚书海里九牛一毛,自己特别渺小特别渺小,连里面的一滴水一粒沙都不够,所以恨不得赶紧看完那些书,优秀的书籍,但是读书又不能囫囵吞枣,看完一定要理解,想象出字里行间的画面,意境,中心思想,表达主旨,包括优美的句子,需要各种渗透,消化,吸收,化为自己的精神食粮,这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
所以,时间越久越知道自己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很多,需要掌握的也是数不胜数。这时才深刻体会到书到用时方恨少。本来我也不是一个天资聪颖的人,需要勤奋,继续勤奋,才有机会做成,而且到最后也不知道会不会达到自己期望的自己。
也许,我太热爱写作了吧,才会这样选择。朋友多次问我对未来的打算规划,我回答她说我实在离不开写作读书这两样,离开一样,我都浑身不得劲,特别特别难受。我不知道吸毒是什么感受,但我想应该就是我这样吧,离开就觉得生无可恋。我一点也不夸张,目前就是这样的感受。这两样让我觉得活着有意思。否则,活着太没劲儿了,生不生,死不死的,半死不活。我讨厌自己这样活着,所以我想创造一个不一样的我,我想孕育出不一样的我,这可能是这辈子我最想完成并实现的愿望。
最后,加上一句,加油,一如既往的加油,做好自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内外兼修,也许某天有幸自己看到一个全新的自己。
是啊,人应该爱自己,好好爱自己,自己成全自己,但不是要自私自利,也不是一味成全别人牺牲自己,该成全自己时还是要成全自己,要不然,像我这样的人,注重生活自我感受的人,一定会后悔,遗憾,心想为什么年轻时不做真正的自己。
如果没这种想法最好,就怕在某一个瞬间清醒觉悟,就怕自己忽然意识到自己活成自己不喜欢的自己。
时光不能倒流,人也不能再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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