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是一本书,而总结就是书页中的扉页,记录着我们走过的每一页。在撰写总结时,可以采用时间顺序、因果关系、问题解决等方式进行组织和表达。希望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能够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和启发。
刑事诉讼书篇一
一般书面形式放弃继承权具体的写法大致应包括:声明人的个人信息、与被继承人关系、放弃的遗产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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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聘请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律师为___________(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或辩护。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__________止。
委托人:
刑事诉讼书篇二
摘要:1月1日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新刑诉法”)正式施行,面对新形势,本文结合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出台实施的背景,从刑事技术现场勘查的角度,以证据链条的完善性方面,通过列举一桩故意杀人案的实际案例,对故意杀人案件现场勘查的探讨分析。
关键词:新刑诉法;故意杀人;现场勘查;证据。
201月1日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新刑诉法”)正式施行。为了更好的适应新刑诉法刚刚出台的大环境,便于案件的顺利诉讼,这就要求刑事技术人员就以下几方面做出改变:一是要解放自身思想,着力调整长期工作中形成的`惯性思维从思想根源逐渐适应新刑诉法的规定;二是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重点提升三个“工作能力”———提高现场勘查能力、提高检验鉴定能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三是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在行动上精益求精,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证据的发现、固定,提取,提高证据的利用率,力争为案件的认定起到关键的技术支持作用。2013年新年伊始,我们对一起故意杀人案现场进行勘查,为了符合新刑诉法对证据的要求,以该案为例笔者将一些做法归纳总结如下:。
一、简要案情。
2013年1月8日晚19时许,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某小区内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被害人与朋友在其家中喝酒,酒醉状态下与犯罪嫌疑人发生口角,后被犯罪嫌疑人用匕首捅死在家中,犯罪嫌疑人后投案。
二、现场勘验分析。
这样一起事实清楚“一发一破”的杀人案件,往往因为刑事技术人员的麻痹大意,造成证据链条不充分,给案件后续的审理过程带来很大困难。因此,笔者认为,对待此类命案要以未破命案的标准来认真对待,结合现场情况制订详细周密的现场勘查计划。
(一)询问调查犯罪嫌疑人。
此案中,我们要求派出所保护好犯罪现场,首先前往哈尔滨市道里区某派出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调查,到达派出所后我们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拍照,然后细致观察犯罪嫌疑人的着装、身体部分,敏锐地观察到在犯罪嫌疑人左手上有疑似血迹的斑迹,拍照固定后采用纱线转移的方法提取该处疑似血迹的物质(经抗人血实验后呈阳性,确定为人血)。随后我们询问抚顺派出所是否找到作案凶器,经过与派出所核实,作案凶器匕首已被派出所扣押,我们进行拍照固定并原物提取该匕首。
(二)犯罪现场勘查。
在完成对犯罪嫌疑人的调查询问后,随即奔赴犯罪现场进行勘查。在本案的现场勘查过程中,刑事技术人员不仅承担着繁重的现场勘查工作,同时还要安抚被害家属的情绪、维护现场秩序稳定。现场技术民警有条不紊地迅速开展现场勘查工作,通过细致反复的现场勘查,技术人员在凌乱的现场地面发现甄别,初步排查,共发现两种不同类型的血鞋印,其中一种血鞋印确定为犯罪嫌疑人脚穿的鞋所留并拍照固定,另一种为被害人在家所穿的脱鞋所留。在发生打斗的门口附近墙面,发现疑似潜在血手印的痕迹,通过用四甲基联苯胺化学试剂的显现,在该处发现右手连指血指纹,后期通过指纹比对确定该连指血指纹为被害人所留。在对现场血迹的分布进行详细的拍照固定后采用纱线转移法提取多处现场血迹,通过血迹的形态特征分辨出滴落血、喷溅血、擦拭血、血泊等多种形态特征,从而刻画出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过程。
三、探讨分析。
该案中,虽然犯罪嫌疑人案发后立即投案,但强有力的证据链条———犯罪嫌疑人手上的血,作案凶器匕首一把,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血指纹和血鞋印,生物物证现场血迹及其形态分布无疑都为案件之后的顺利诉讼提供强大的证据支持,确保案件在诉讼阶段万无一失。综上所述,在新刑诉法的大环境下,对证据链条完善的要求愈来愈高,刑事技术民警只有在这种大环境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能力、强化业务水平和证据意识,才能通过强有力的证据支撑为案件顺利诉讼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刑事诉讼书篇三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特聘请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律师担任案被告人_________(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辩护人的辩护权限(根据事实和法律及刑事辩护委托协议确定权限,由委托人进行确认并在括号内注名):
二、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名)(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刑事诉讼书篇四
《新课标》明确指出“小学各个年级的阅读教学都要重视朗读。要让学生充分地读,在读中整体感知,在读中有所感悟,在读中培养语感,在读中受到情感的熏陶”。然而朗读训练是小学语文教学的关键,也是小学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朗读训练不仅能培养学生的基本口头表达技能,也可以培养学生掌握主动理解课文的学习方法,从而更深入地去理解文本。
一、严格按照新《大纲》要求,进行朗读训练。
《大纲》指出:“朗读,首先要做到正确的读,要用普通话,发音清楚响亮,不读错字,不丢字,不添字,不唱读,不重复字句。在正确的基础上,做到流利地读,有感情的读。”可见,朗读是阅读教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基本功训练,是进行阅读教学的重要方式。作为语文教师,应明确它的地位和意义,摆正读与讲的关系。“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不单是靠教师讲出来,而是在教师的引导和指点下,由学生去读、去领悟、去积累,从而为日后在生活中运用语言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教师要一身示教,做好示范朗读。
成功的范读能收到直观、生动、形象、感人的效果,可以帮助学生正音,明确词义和了解词的感情色彩,以激发学习语文的兴趣。朗读训练是师生的双边活动,教师的示范朗读,可以融情于声、声情并茂地感染学生,创设富有感染力的语感氛围,从而提高学生的朗读水平。教师还可以根据教材的情况,结合学生的实际,在读时给学生提示、暗示,引起学生的注意,强化他们的记忆,帮助学生揣摩教师是怎样读的,感情又是怎样变化的,让学生更深刻地理解课文的内容,引起学生的共鸣。
三、创设情境,激发学生的朗读兴趣。
人在不同的情境里会产生不同的心情。由于小学生生活阅历浅,再加上和作者所写的内容时空差距较大,朗读时很难体会出作者当时的心情。在科学现代化的今天,教师可借用多媒体课件、音乐、图片、语言来表达创设适当的情境。情境的创设非常重要,它不但有利于拓宽学生的视野、帮助学生想象,同时更有利于促使学生去感情课文中的`情和境,能更深刻地、创造性地理解课文。从而激发了学生地朗读兴趣,深厚的兴趣会激发起无穷的潜能。例如《草原》一课,为了使学生深入体会中心,有身临其境的感觉,老师让学生听配乐朗读,在优美的音乐中,在脑海重现课文叙述的优美意境,使学生沉醉于祖国江山分妖娆的美感之中,使学生更能体会到作者当时的思想感情。
四、朗读形式要灵活多样。
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决定他们对朗读缺乏持久性和稳定性。在教学中,教师要变换多种朗读方式,点燃学生的朗读兴趣,激发情感,促进学生的朗读训练。如齐读。齐读在低年级或需要渲染气氛,激发情绪,推动情感达到高潮时用。自由读。给学生时间、自由,让他们心情体验、表现,语调、语速、感情可以反复读体会,不受集体约束。再如有感染力的分角色朗读。分角色朗读不但能集中学生注意力,还能在活跃的气氛中潜移默化地让学生更深刻地理解课文内容。朗读的方法、经验还有很多很多。总之,任何形式的朗读都要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去选择,恰当地应用,学生才能读有所获。不可牵强使用。
五、朗读的目的要明确恰当。
教师在备课过程中,不但要考虑不同年级的学生不同的朗读要求,而且应该认真地设计好每一节课的朗读形式和要求,也就是为什么要读,读后要达到什么目的,什么时候进行理解性朗读,什么时候进行表演性朗读,教师一定要根据教学目标、课文特点、学生实际等因素,做细致而科学的阶段性安排。一般来说,初读课文时,主要目的是让学生通过朗读,了解主要内容,朗读的基本要求是:正确流利。分段讲读时,朗读的目的是帮助学生理解课文内容,体会思想感情,积累语言,培养语感,并传达出每部分的课文表现的情境和感情。在学习完全篇课文后,朗读的主要目的使学生对课文能有一个更高层次的整体与部分相结合的把握,要求学生能通过朗读体会并表现出作者感情的变化过程。
综上所述,抓好朗读训练,教师有意识地依据教材,抓住重点有感情地范读,有目的地指导朗读,不但能使学生从正确的朗读去理解课文,感受课文的思想感情,而且能唤起学生的读书热情,调节课堂气氛,让学生的感情和作者的感情产生共鸣,达到陶冶情操的目的。总之,语文学科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激发学生的学习,坚持让学生充分地读,在读中整体感知,在读中有所感悟,在读中培养语感,在读中受到情感的熏陶。长此下去,我们的一堂堂朗读训练课,应是目标清楚而富有层次、训练目的明确而富有成效,训练过程简洁而又具有风格,这也就是我们语文教师需要追求的高效率的朗读训练。
刑事诉讼书篇五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因与离婚纠纷一案,现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为委托方的代理人。代理期限为双方签订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执行结束。
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____。
全权代理(包括提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出或接受调解,代表委托人在调解协议、和解协议上签字,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代领款项等。)。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刑事诉讼书篇六
在刑事诉讼中,要进行报案、控告、举报等材料的审查,询问,讯问,勘验检查,搜查,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开庭前的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执行等活动。这些按照一定顺序进行的相互连接的一系列行为过程,可以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单元,称为刑事诉讼阶段。
刑事诉讼阶段的特点,是每一个诉讼阶段都作为一个相对独立和完整的程序,有其自身的直接任务和形式。划分刑事诉讼阶段的标准是:
1.直接任务。例如,侦查阶段的直接任务是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确定并在必要时逮捕犯罪嫌疑人;而起诉阶段的直接任务,就公诉案件来说,是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的案件,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
2.参加诉讼的机关和个人的构成。侦查阶段参加诉讼的机关主要是具有侦查权的机关,起诉阶段主要是检察机关,而审判阶段则主要是法院。
3.诉讼行为的方式。各诉讼阶段诉讼行为的方式有明显不同。例如,侦查阶段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的有关强制性措施,与审判阶段在法庭上由法官主持、在公诉人(在公诉案件中)、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开庭审理和宣判活动,在方式上存在着明显的不同。
4.诉讼法律关系。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进行或参加刑事诉讼的机关或参与人基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产生的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诉讼阶段法律关系也有所不同。起诉阶段体现为犯罪嫌疑人和检察机关的双方关系,没有独立的第三方的介入,而在审判阶段,则体现为法官居中裁判,控辩双方平等对抗的三方关系。
5.诉讼的总结性文书。例如,起诉阶段的总结性文书为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而审判活动的总结性文书为判决书、裁定书等。
按照上述标准,可以将我国的刑事诉讼划分为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等阶段。
刑事诉讼书篇七
答辩人: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农民。
住址:东阿县大桥镇毕庄村。
通讯地址:xxx。
联系电话:xxx。
被答辩人:xxx,女,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农民。
住址:东阿县大桥镇毕庄村。
通讯地址:xxx。
联系电话:xxx。
答辩人因原告xxx起诉离婚诉讼与彩礼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答辩人与原告于xx年12月经人介绍相识并订立婚约,当时原告在家务农,答辩人在部队服役。xx年5月14日答辩人与原告自愿于东阿县民政局登记结婚。但由于两人一直相距太远,不能经常见面,感情基础薄弱。后经一系列矛盾,答辩人自认双方隔阂太深,无和好希望,同意与原告离婚。但原告应退还我彩礼款19000元,钻戒一枚和借款3000元。理由如下:
一.关于答辩人与原告双方离婚问题。
答辩人与原告经人介绍相识并订立婚约,但因距离问题联系不多,后虽两人自愿登记结婚,但在定娶过程中因细微小事产生矛盾,且互不妥协让步,终至矛盾升级、事态扩大,继而造成信任危机,对婚姻的存续失去信心,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之希望,因此同意与原告离婚。
二.关于答辩人与原告双方共同生活问题。
答辩人仅在退役后曾在原告家中共同生活二天,在服役期间没有与原告共同居住。对于原告诉称“原告于xx年5月24日至8月12日、10月1日至10月12日先后去答辩人所在部队并与答辩人共同生活”等答辩人不予认可。答辩人在xx年11月自部队退役,期间一直在部队服役,答辩人所在部队有着严格的管理模式,故答辩人与原告如何能在答辩人服役期间共同居住三个月之久。上面所述答辩人战友可证明。故答辩人、原告只共同生活二日,虽存在夫妻关系,但双方并没有夫妻感情,也并未履行夫妻双方的合法义务。
三.关于退还彩礼的问题。
答辩人在订婚、定娶过程中共给付原告彩礼款19000元(包括满水钱,认家钱3000元),钻戒一枚,借款3000元。按照乡俗,在定亲时说媒人或男女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婚前给付女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首饰等较为贵重的物品是以结婚为目的前提的,属于实际意义上的彩礼。故原告应退还答辩人彩礼款19000元,钻戒一枚和借款3000元。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答辩人与原告虽因婚姻关系破裂但未履行共同居住的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答辩人同意与原告离婚,但原告应退还答辩人彩礼款19000元,钻戒一枚和借款3000元。请求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xx年xx月xx日附:(1)答辩状副本xx份;。
(2)证据材料xx份。
刑事诉讼书篇八
刑事诉讼价值,是指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实施对国家、社会及其一般成员具有的效用和意义。刑事诉讼价值包括:秩序、公正、效益等。
秩序价值:
(1)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
(2)惩治犯罪活动的本身应当是有序的;。
(3)应当严格依刑事程序法办事。
公正价值:是诸价值的核心。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前文已述,此不赘述。
效益价值:注意效益与效率的区别,刑事诉讼效益既包括效率,还包括刑事诉讼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效益。
三大价值之间的关系:三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片面地只追求三大价值中任一价值都会造成诉讼不公和冤狱。
三大价值是通过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实施来实现的,只要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就可以实现秩序、公正和效益,这就是刑事诉讼法自身的独立价值,不需要依赖于刑法而实现。同时,刑事诉讼法也具有保障刑法正确实施的功能,这是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
刑事诉讼书篇九
(2)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须首先进行调解。
(1)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进行调解;。
(2)对《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前两项规定的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3)对公诉案件和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专利纠纷案件等。
(1)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2)可能判x死刑、无期徒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1)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例外规定;。
(1)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
(2)最初受理地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法院审判为辅;。
(3)刑事诉讼中也有一些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1、民事诉讼中: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2、刑事诉讼中: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1、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的成员人数是三人以上的单数即可,没有更具体的人数要求。
2、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的成员人数除了须是单数外,还要求:对于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由合议庭审判时应由三人组成,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由合议庭审判时应由三至七人组成;对于第二审案件,合议庭应由三至五人组成。
1、民事诉讼中: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等非审判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2、刑事诉讼中: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等非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
(1)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2)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2)当事人提出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3)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1、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
2、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5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1、民事法律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刑事诉讼中: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行政诉讼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1、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人。
(2)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但法律及有关文件没有规定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时间。
1、民事诉讼中:在宣判前,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也可以裁定不予准许;不准许原告撤诉的,可以在原告拒不到庭时作出缺席判决。
(2)自诉案件:在宣判前,自诉人出于自愿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1)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1)公诉案件: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公诉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1、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10日内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
2、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1)对第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5日;。
(2)对第一审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0日;。
(3)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三种特定的裁定提起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准上诉。
(1)对第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抗诉的期限为10日;。
(2)对第一审裁定不服提起上诉、抗诉的期限为5日;。
(3)法律没有限制可以提起上诉、抗诉的刑事裁定的种类。
(2)第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第二审的审理范围可以不受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
2、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1)对判决上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对裁定上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没有可以延长的规定。
(1)审理对判决上诉、抗诉和对裁定上诉、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都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
(2)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其延期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2、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用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决。
1、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2、刑事诉讼中:法律对申诉和提起再审没有期限的规定。
(1)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2)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符合应当再审的情形的,应当在立案后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2、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3)必须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而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才可以适用;。
(4)法律没有规定拘传可以持续的最长时间。
(1)拘传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2)公检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在必要时决定适用拘传,不以经过传唤为条件;。
(3)拘传持续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小时。
民事诉讼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在内涵上是有所不同的。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而新刑诉法对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进行了完善,将其概念修改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相比而言,民事诉讼证据较注重客观真实,而刑事诉讼证据不仅注重客观真实,更加注重法律真实,实现了证据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更具有科学性。从外延上看,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同样,新刑事诉讼法也对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进行了调整,在旧法规定七种法定证据种类的基础上,将旧法的“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同时增加了“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电子数据”等法定证据种类,根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主要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辨认侦查实验笔录;电子数据。通过比较可以看出,民事诉讼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虽然具有证据的基本要求,比如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客观性和证据的合法性,但由于处于不同的诉讼活动之中,导致二者内涵和外延具有很大的不同。
刑事诉讼书篇十
一般书面形式放弃继承权具体的`写法大致应包括:声明人的个人信息、与被继承人关系、放弃的遗产的相关信息。
那么交通事故委托书怎么写?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哪些条款是必备的内容?下面为你介绍交通事故授权委托书样本,欢迎大家借鉴!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聘请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律师为___________(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或辩护。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__________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刑事诉讼书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统一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给予处理;对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罪犯,代为执行刑罚;执行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暂予监外执行;对假释和判处拘役缓刑、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执行监督、考察。
第四条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第五条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第六条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第七条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建立和完善办案责任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内部监督制度。
在刑事诉讼中,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决定或者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予以撤销或者变更,也可以指令下级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下级公安机关对上级公安机关的决定必须执行,如果认为有错误,可以在执行的同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第八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
第九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由专门机构或者专职人员负责,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各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依法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移送起诉,严格遵守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规定。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讯问。对外公布的诉讼文书,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文字。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各地区之间应当加强相互协作和配合,严格履行协查、协办职责。
第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公安部签订的双边合作协议,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公安机关和外国警-察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
第二章管辖。
第十四条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自诉,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并移交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六条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三章回避。
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说明回避的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
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违反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活动,保障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下列业务: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二)会见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四)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并记录在案。
第三十七条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须经公安机关批准。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是指案情或者案件性质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能因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和处理意见需要保守秘密而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第五章证据。
第五十条证据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或者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二条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必须如实提供证据。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以及获取犯罪证据的技术侦查措施,应当保守秘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都必须受法律追究。
第五十三条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实物证据,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被调取单位、个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拒绝盖章或者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
第六章强制措施。
第一节拘传。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第六十二条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需要对被拘传人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拘传期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于不批准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第二节取保候审。
第六十三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第六十四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第六十五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提出。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章羁押。
第一百四十五条对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立即送看守所羁押。
第一百四十六条看守所应当凭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逮捕证》收押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查获通缉在案、越狱逃跑的以及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应当持《通缉令》或者其他有关法律文书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第一百四十七条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并制作笔录;发现不应当羁押的,提请案件主管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第一百四十八条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刑事诉讼书篇十二
刑事诉讼职能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所承担的职责、具有的作用和功能。刑事诉讼参与者所承担的职能,与其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和参与诉讼的目的密切相关。
为了使诉讼的参与者履行或实现法律规定的诉讼职能,法律相应赋予一定的权限和诉讼权利。
传统诉讼理论认为,刑事诉讼有三种基本职能,即控诉、辩护和审判。
控诉职能指向法院起诉并出庭支持控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因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由代表国家行使控诉职能的检察机关和自诉人行使,被害人则在公诉案件中承担辅助性的控诉职能;辩护职能相对于控诉职能,指提出对被控诉人有利的事实和理由,维护被控诉人的合法权益,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人协助行使;审判职能指通过审理确定被告人是否犯有被指控的罪行和应否处以刑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由法院行使。
由于侦查是公诉的必要准备,是追诉活动的组成部分,因而从广义上可以将侦查视为行使控诉职能。
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现实需要的不同,不同国家的法律关于各基本职能承担者的诉讼地位、相互关系及不同诉讼职能的发挥程度的规定会有所差异,从而形成了不同模式的诉讼结构。
刑事诉讼书篇十三
我为______市______市场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现委托______为我的代理人,代理人可以我的名义在代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内,代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我关于______市______市场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买断有关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有关手续,代为收取相关买断款。
二、全权办理我关于______市______市场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______年______月的肛瘘手术的有关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有关手续,代为收取相关医药费。
三、全权办理我关于社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有关手续,代为收取相关公积金。
四、全权办理我关于______年工资的有关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有关手续,代为收取相关工资。
五、全权办理商品房出租有关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有关手续,代为收取相关工资。
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手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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