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应该学会总结,它是进步的关键;总结要体现自己的思考和反思,不仅仅是简单的陈述和描述。总结是一个锻炼动脑和表达能力的过程,我们要练好这门技能并善于运用。
社团规章制度100条篇一
社团联合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在院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学生社团联合组织,以学生社团为载体,承担学生社团的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以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同学为原则和宗旨。为了让大家更加认识社团联合会的工作及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1、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全面工作的协调与开展,在各方面带好头。
2、主持召集秘书处工作会议和相关活动所需。
3、负责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实施和总结。
4、根据社团联合会阶段性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重点研究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并与部长及干事适时进行沟通交流。
1、负责各社团活动的监督指导、考评;负责对各社团行使财务监督权。
1、负责对外以及对内联谊,合作交流;提供活动赞助。
1、分管指定的各项工作,认真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实事结合实际针对性的开展相关活动。
1、认真及时地完成分配的工作,在活动时发挥创新意识。
2、团结互助,注重团队协作精神,始终保持着对工作的热情,工作态度要求良好,做到心平气和耐心周到。
3、要严于律己,遵守规章制度,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联合会的名义有越权行为,一经发现情节严重分别处以减1分、减2分、减3分,较严重者直接辞退。
4、在执行任务中,出现错误追究负责人责任,在分配到工作时如果有事及时说明,但不得撒谎,如发现每人每次扣1分。
1、秘书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干事及协会会长准时参加例会,在每次会议中记录出勤情况。
2、部内成员应遵守例会纪律,不得讨论与会议内容无关的话题。
3、干事认真完成会议记录,对有异议的地方可以会后讨论解决或向部长提出。
1、对做好事获得表扬或奖励者给予工作奖励适当加2分、1分。
2、秘书处、监察部正副部长每人每周加3分,干事每人每周加2分;外联部正副部长每人每周加3分,干事加分按其工作量加分,协会会长及副会按其工作量加1~3分,做出突出贡献者适当给予奖励1~2分不得出现乱加分现象。
3、例会无故缺勤者每人每次减5分,工作态度不认真、监察不力、执勤行为不当、工作不负责者迟到者每人每次减3分,请假者需在监察部留假条底。
4、各部长(会长)给予干事(会员)加分时必须经过各班导员签名、秘书处及系部盖章下发,不得私自下发加分单。
本制度只对社团联合会成员有效,最终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秘书处,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社团规章制度100条篇二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使我校学生社团活动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生社团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3、社团活动前要制定工作计划,简要注明本学期拟开展的活动计划,报学校政教处审核。经审批同意后,各社团才能执行活动计划。
4、各社团开展活动要紧扣社团宗旨,以提高社团会员的技能为根本出发点,不得开展有悖于本社团宗旨的活动。
5、社团活动要符合大多数会员的兴趣和意愿,能调动大多数会员参与的积极性。
6、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
7、每次活动,要邀请家长、老师或社会志愿者担任社团活动导师以保证活动安全。
1、学生社团在组织各项活动之前须提交活动申请报告,未经批准组织社团活动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2、学生社团按工作计划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必须在上交政教处备案的社团活动计划中注明并得到政教处或学校的同意;如属临时性或特殊情况的活动(含外出活动)需就该项活动向政教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政教处和学校审核同意方可开展。
3、学生社团举办以下活动须首先向政教处申请报批:
(1)、全校性的比赛及其他活动;
(2)、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生社团联合举办活动;
(3)、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个人的联合活动;
4、学生社团不能开办收取费用的培训班、学习班。
5、社团开展活动,凡是名称或组织成员为跨校的均为跨校活动,此类活动必须经过政教处批准。未经许可,不得组织跨校性活动,特殊情况须经政教处和学校报上级管理部门同意方可组织开展。
6、活动负责人要统筹安排,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1、活动结束后,社团的负责人须及时进行记录总结并保留有关资料。
2、社团公开张贴的各种布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和宣传品等,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张贴物须内容真实,字迹端正,纸张整洁且署社团正式名称,以示负责且便于联系。严禁张贴未经批准的各项活动的'通知、海报、广告等,严禁使用不文明文字、图画和标志。
社团规章制度100条篇三
学生社团是培养和锻炼学生能力的重要文化园地。为促进学生社团正常和健康地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我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广东省有关规定和我校的校纪校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
2、学生社团成立,须经团委审查通过,报学校教学处批准,并在教学处备案。
3、学生社团成立条件:
(1)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学生社团名称中应冠有所属学校的名称。
(2)有不少于5名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新成立的社团,其第一负责人由社团发起人民主推举产生,并报校团委批准,教学处备案。
(4)至少配备一名指导老师。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6)具备开展社团活动所需的其它基本条件。
4、学生社团成立审批程序:
(1)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上交基础材料,包括:活动报告、活动时间、发起人名单、指导老师签名。
(2)校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材料审核通过后,报教学处批准。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成立社团:
(1)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第1条的规定;
(2)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
(3)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4)申请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情况。
1、我校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团委具体负责。
2、学生社团如需更换负责人,吸收新社(会)员或作其它方面的调整,必须先指导老师认可,然后报校团委同意,并报校团委备案。
3、学生社团每学期必须开展五次以上的活动,活动前必须办理申报手续。校内活动校团委审批;跨校级活动报校团委和教学处审批,校团委备案。活动必须包括时间、地点、方式、人员、负责人、内容、经费等。
4、学生社团在每学期开始,必须制订出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末必须有书面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总结均须向校团委和教学处备案。
5、学生社团每学年必须在公共场合向全校师生举办一次成果汇报展览,各社团须有较完善的档案管理。
6、学生社团创办的内部刊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须由团委审查通过并批准。团委有权整改、停刊违反规定的社团刊物。
7、社团指导老师职责:
(1)经常深入学生社团,了解社团成员思想、学习,加强与各社员的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专业理论指导。
(2)指导社团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每学期定期参加全体社团成员或(理事会)会议。
(3)检查社团工作开展情况,提高社团活动的层次与质量,指导社团活动,对社团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解决。
(4)各社团导师每学期课时安排不少于6课时,时间由导师和社团协商安排。
(5)各社团导师每学期至少开一次学术讲座。
(6)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其它任务。
1、奖励。
(1)校团委每学期对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授予一批“优秀社团”、“社团优秀干部”、“社团优秀会员”、“社团优秀指导教师”等称号。
(2)校团委为“优秀社团”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活动基金奖励。
(3)各学生社团内部每年评定1~2名“优秀社团干部”向学校推荐,由校团委、教学处评定3~5名优秀社团干部,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优秀社团干部在学年评优中可享受与学生干部相同的待遇。
(4)“社团优秀会员“由校团委颁发“学生社团优秀会员”证书。对“社团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5)社团积极配合学生会工作,积极参与并高质量完成社团部所组织安排任务的,代表学校参加重大比赛或活动取得较好成绩,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由社团部视情况决定并上报团委批准后给予加分奖励获授予荣誉称号。
2、处罚。
(1)社团虚报活动,举办的活动性质与报评不相符的,补报的活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均属于虚报。虚报三次的,取消社团评优资格,暂停审批处分。
(2)社团连续两月无任何活动的,一律予以暂停审批处分;连续三月无任何活动的,予以注销。
(3)社团违反有关规定,举办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违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有损学校声誉内容的活动或者未经批准的政治性、纯商业性活动的,一律予以注销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有其他违规活动并导致重大违规事件发生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一律予以注销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社团规章制度100条篇四
一、舞蹈社团是校教导处领导下从事舞蹈活动的学生组织。
二、陶冶情操、强身健体、劳逸结合、全面发展,是社团的宗旨。
三、凡本校学生,承认本章程,喜爱舞蹈,经本社团指导老师考察、批准后可成为本团成员,每年从新生中选拔后备力量。
四、学生应遵守校纪校规,有舞蹈素质,热心于学校文化活动,并能较好地处理舞蹈团活动与其他各项学习的`关系。
五、社团社长为社团主要负责人,负责安排社团主要的工作和活动。副社长负责协助社长管理各项社团日常工作。
六、舞蹈社团建立考勤制度,一学期迟到三次或缺席两次者,在舞蹈社团内部公开批评;经常缺勤者(迟到或无故缺席超过五次),经指导老师批准,开除出团。各位队员应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努力克服各类困难,确保训练正常进行。
七、各团员在排练和演出时一律着装统一(红舞鞋、练功服),()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协助管理好团里的事务,按时完成布置的任务。
八、舞蹈团加强对学员的考核,每学期总评,考核成绩由训练、演出、纪律三方面组成,考核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九、对考核优秀的队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学校其他各类评比推优和学生操行评分中适当从优,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团处理。
社团规章制度100条篇五
社长:
副社长:
社员:
总则。
第一条社团作为一个新生的团体,在学员学习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完善社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活跃学习气氛,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拟订本章程。
第二条社团是由我校在籍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和参加的群众性组织。社团应遵守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基础等。利用课余时间学习,开阔学习范围。
活动内容。
1.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拓同学们的思维,促进同学之间的友谊。2.收集社员在学习方面有关问题,定期进行交流、总结,开阔社员的知识方面。3.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其它有益活动。
总负责机构。
社团联合会(有本班各个社团社长副社长等共同组成)。
社长纪律。
2、干部在工作过程中,应自觉严格遵守社团各种规章制度。
社长要求。
一、本社团干部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积极上进。
2、热爱社团工作,能严格要求自我,以身作则,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各项任务。
4、作风民主、团结同学、自觉接受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社员要求:
1.组织纪律性。
2.奉献精神。
3.整体精神。
4.有加入本社的意愿。
5.对本学习有兴趣的学生。
1.提交入社申请。
2.经本社负责机构讨论通过。
3.经登记,即为本社正式社员。
本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以本社名义举办的活动。
3.对本社的工作有监督、批评、建议权。
4.遵守协会章程,执行本社决议,接受协会监督。5.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和各项活动。
社员退社以书面申请为准,四次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2.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社章程行为或有严重损害本社团声誉的行为,予以开除。(若有特殊情况须对正副社长或组长请假)。
5.社团团员不交团费,给予开除社团,并给予“警告处分”。
社团规章制度100条篇六
第四条:“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自我管理”为工作理念,发扬“为他人植树乘凉”的奉献精神!按照:“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新、工作重点突出、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科学”六点要求完善自己的管理服务水平!
第五条本章程是本社团一切活动的基本准则,各会员必须遵照执行;
3、组织承办各类型校园文化活动;
4、加强培养协会干部的管理和社会实践能力;
第二条协会活动范围:
一、主席团、信息部、各部门工作部署及构想:
1、主席团(会长团):
2、信息部(秘书处):
3、学联部:
4、宣传部:
a、负责社团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
b、负责社团横幅、海报的绘制和宣传;
c、负责社团与其它社团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商务部:
6、策划部:
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筹备策划书)和制定招新宣传资料(运作方式、营销模式);做好二方面准备:通过对学院(市场)实际调查拟定对协会的工作、业务提出可性的方案和策划;备用活动的流程和实施方案;协调其余各部及分社等的活动安排。
7、业务部:
主管全权负责协会的各项业务工作,由协会信息部秘书长管理本部人员、业务资料;总代理和业务员负责1-3个不同的业务任务量;业务员必须从事1个业务为标准;主管根据业绩的程度可对优秀的业务进行奖励和提升优秀业务员晋升代理;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任务量和任务目标;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记录和总结向主席团、信息部回报工作内容;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勤工俭学工作,培养自己的销售水平和营销技巧!
8、人事部:(干部选拔、考核、培养建设方案)。
2、理论上:我们要建立适合我们学生会组织发展的章程和工作计划;
9、武术教练、武术助教:(负责培训“宏楠武术培训小组)。
第一条湖南科技经贸学院团委,院社团社团部是本协会的主管部门本社团受院团委、院社团社团部的直接领导,由院体育部协助指导管理工作,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第三条:协会全体成员大会职责。
1、制定、修改章程。
2、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筹备召开社团的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决定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和干部的选拔。
8、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9、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条本社团设置会长一名和副会长三名,本社团的社团干部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会长由社团干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第一任正副会长由创始人担任和任命)。
1、社长职责: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具体处理本会的各项事务,对本会全权负责,对本会重大事务作出决定;有权调整本协会的组织机构人员;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负责与其他社团或校外单位联系;代表协会参加学校召开的社团会议,下达会议的具体情况忽然布置各项工作。
2、副社长职责:负责招新工作;与会长共同管理协会,如会长不在时,副会长有权对重大事务做出决定,可以召开各项会议,代表会长参加学校各项会议及处理相关事宜。
第四条:本社团的重大决议需以会员总数3/4以上出席,并由出席人数的过半通过后方起作用,更变社团宗旨,口号及解散社团,修改章程,任免正副会长,须由会员总数3/4以上出席,出席会议的4/5以上通过后方有效。
第一条本社团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收入、赞助和其他收入。
第二条普通会员入会时须交纳会费30元/期,社团成员须交纳会费。
20元/期,本社团开出会费收据和发放会员卡。
第三条财务部每学期需提交一份经费使用报告,并接受所有会员的监督。
第四条本社团本着量入为出、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的开支,本社团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1、宣传费用。
2、订购协会日常工作费用的费用。
3、开展活动所需经费。
4、奖励优秀会员的奖金。
5、临时的特殊经费(工作报销)。
6、协会购买武术器材支出。
其他一切项目不予支出,特殊经费需有会长和财务部共同通过。
1.》在工作上严重失职有损协会形象者:可立即终止其权利,并自行承担责任;
2.》损害协会利益或泄露协会机密者:可立即终止其权利,并自行承担责任;
7.》每一位成员都可以对协会开展的工作和规章制度,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正确的方案;
8.》本协会全体成员一律平等,只是“责任和分工”的不同;
10.》本协会的各位成员必须认真对待协会的各项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
13.》以上的规定从20xx-3-26号起生效并严格执行;
注:本手册规定、解释、修改权最终归《快乐创业协会》;
第一条遵守校纪校规,服从院团委、院社团部和本协会会长的领导。
第二条会员应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各项活动中维护本协会的利益。
第三条不做有损学生自我形象和社团形象的事。
第四条不做有损社团和其他社团利益的事。
第一条会员有自由加入和退出社团的权利(退社必须书面通知社团,经社团统一方可退社)。
第二条会员向社团提出建议,指出社团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的权利。
第三条会员拥有参加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四条会员拥有竞选社团干部的权利,有权选举担任本社领导职务。
第五条会员拥有向协会提出组织比赛或其他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享受赞助商9折待遇(会员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遗失可以申请补办,一次10元)。
第七条优秀会员可可由本会推荐参加全国篮球裁判员资格等级证,合格后将获得全国统一的裁判员合格证书。
第一条会员的义务是必须履行协会的纪律(第六章)。
第二条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的奖惩方法(第九章)。
第三条合理安排时间,协调处理好活动与学习的关系,按时、按质完成协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按时交纳会费,逾期不交者,做自动退会处理;
第一条在本社团所组织的各类活动中,给取得优异成绩的队伍和优秀队员以及积极参与者给予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张榜公布。
第二条在本社团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如有不文明或过激行为的会员,经协会讨论给予相应的处罚,视其情节轻重,最高给以开除会籍的处理。
第三条对本社团有突出贡献的会员,社团推荐为“优秀社团干部”,并向该会员所属系院反映。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修改权属本协会会员大会。
第二条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社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社团规章制度100条篇七
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本社团制定了以下制度:
1.团员应准时参加排练,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和演出,需事先向团长或老师请假。
2.团员在参加基础训练和排练中,应思想集中、演唱认真,努力达到老师提示的艺术要求。团员有艺术见解或合理建议,应课下反映,不允许当场发生争议,以免影响排练计划的进行。
3.训练时应保持排练场地卫生整洁,在社团活动期间不允许携带零食进入活动场所。
4.积极参加演出,遵守演出纪律和演出场所规章。
5.团员应当发扬团结互助精神,树立虚心、勤奋、刻苦的学习风气,不断提高各自的音乐水平和艺术修养。
6.合唱社团是一个集体,合唱不仅是学习音乐,也是一项最好的培养合作精神的活动.要求队员具有凝聚力,保声部要讲求和谐统一,要讲团结,讲互助.学会倾听他人,学会融入。
7.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退出合唱社团。
8.每学年合唱社团都要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退出合唱社团。
9.社团的活动时间:每周星期三下午4:00至放学。
10.综上所述违反三次以上者取消优秀团员评选资格。
社团规章制度100条篇八
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为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学生模拟联合国社,英文译名“dumumodelunitednationalscommunity”,简称dmmun。
第二条本社团是在由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在校学生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三条社团宗旨。
1、本社团宗旨是培养社员组织策划和应变的能力,研究写作和谈判的能力,解决冲突、消除分歧、达成一致的能力,提升思辨和逻辑推理等多方面能力,通过与他人的交流提升英语水平。
2、本社团旨在通过模拟联合国会议的形式,使学生增强对于联合国组织的结构、程序和功能的认识,促进他们对于当前的重大国际议题的理解以及对于围绕着这些议题的全球进程的参与精神。用热情拓宽视野,用奋斗激发潜能,通过同伴合作培养领袖气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能。
第四条模联社团组织机构由模联社团大会、模联主席、宣传部、学术部、外联部、后勤部构成,每届任期一年。
第五条模联社团大会为本社团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具体职责为:
1、制定、修改章程。
2、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4、决定各部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任命。
5、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6、决定社团一切重大事项。
第六条模联主席的工作职责。
主席:全面主持本社工作。负责起草每学期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的设计,负责策划、组织各种技术培训、模拟演练、校际交流等活动;协助协会指导教师做好每年高中生模拟联合国大会我校代表队的选拔;每学期向社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对全社负责。
学术部:负责对各会议资料的搜集与编辑,组长领导本组成员学习培训,提升社团学术水平。
后勤部:负责社团的后勤保障工作、监督管理社团资产。
第三章社员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社团成员为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学生,面向全校招收会员,欢迎自愿参加,会员享有基本权利、承担基本任务。
第八条会员加入社团的程序。
1、提请申请,招新当场或者平时联系社团;
2、工作人员登记档案。
第九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对社团工作享有参与权;
2、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3、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面向会员的活动的权利;
第十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
2、自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
3、服从社团组织领导,维护社团权益和声誉;
4、积极参加社团发起的各项活动;
5、其他相关义务。
社团的主要活动主要分为三部分:课程培训、模拟会议以及校内/校外模联大会比赛。
第十一条课程培训。
由模联社团学术部分别从语言技能、历史常识、政治素养等方面进行全方位专业培训。学生们可以通过模联课程,学到与模联社团相挂钩的一系列知识体系——包括国际社会的时政变化、演讲能力的整体提升、中英文语言技巧的综合运用、联合国历史背景的深入了解……让广大中学生拓展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培养一身具有人格魅力的领导型外交官风范。
第十二条模拟会议。
模拟会议主要是培训过程中的阶段性活动。我们会根据培训进度,在适当的时间安排社团内部成员的小型模拟会议。以联合国既定的章程讨论国际局势、热点问题。
第十三条校内模拟联合国大会。
第十四条校外模拟联合国大会。
外校外省以至全国的优秀学校一年一度的联合国大会活动。我校模联社团将会视联络情况组队参加各种大会,吸取经验、增进知识。如蔚蓝国际模拟联合国大会、北京大学模拟联合国大会、复旦大学模拟联合国大会。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社团管理机构享有最终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起生效。
社团规章制度100条篇九
为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加强社团的财务管理,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1.各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两名成员组成。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账。
2.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1.会员会费社团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收取会费后,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收取情况。
2.赞助各社团不得参与赞助商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并登记入账。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对社团参加或举办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学院及学校可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所拨款项登记入账后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社团举行如捐赠、义卖等活动所得的收入在上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账目记录。
各社团对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社团财产为社团集团所有,社团任何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校团委监督处理。
尽量取用带有正规公章的全国统一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由社团指导老师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
各社团在换届时应及时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财务负责人的更换名单;交接账本时,应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负责人签字。
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期定期对各社团查帐一次,平时也将进行不定期抽查。通知查帐后,各社团需在规定期限内把账本交到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年对各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做出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优秀社团评比的重要依据。
具体参照《学生社团财务评优细则》。
1.阻挠、拒绝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检查者,取消其优秀社团评比资格并通报警告。
2.出现假账、隐瞒账目及出现经费亏空的社团,取消其优秀社团评比资格,如情节严重,则按规定对其实施注销。
社团规章制度100条篇十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二部分日常管理。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大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委、党委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财务管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委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委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委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委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委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大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社团规章制度100条篇十一
个部门的管理要点,以下是本社团管理要点。
本社团有五个部门各部一名部长,1、宣传部,2、财务部,3外联部,4信息部。副社长有三名,社长一名。
第二条:
1、宣传部。
负责我社全部宣传工作,包括制作海报,网络宣传。
2、外联部。
负责对外联络事宜。
3、策划部。
4、负责组织团里所有适宜。
5、秘书组。
负责社团的人事,财务事务及后勤事宜。
第三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1.会费;
2.捐赠;
3.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条:本社团必须按照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有关规定收取社员会费。
第五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社员中分配。
第六条:秘书部设会计出纳各三名,实行财帐分管,每次活动后结算,正规发票经经手人签字后标明用途,并由社长签字报销。会计学期整理一份财务报表,连同原始凭证,帐本上交院团委监督审查。
第七条: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八条: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团委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社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员公布。
第九条: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院团委的财务审计。
第十条: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一条:社员。
本社团实行会员制,以个人为社员。
入社条件:。
热爱计算机;
遵守拥护本章程;
为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在校学生;
第十二条:入社团程序。
提交入社申请;
社团团委组审查通过;
交纳入社费;
由社团发给社员证;
采集社员信息,建立社员档案;
第十三条:例会制度。
社联大会:每学期在学期初和学期末举行,如有重大活动,可加开会议,由社联全体人员参加.人员由各部门部长负责召集本部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各部门负责人和社团委请假.
第十四条:
部长以上会议:每两周定期举行副部长以上会议,主席团全体成员,各部长(主任)副部长(副社长),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社长请假.
第十五条:
各部门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由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委员和干事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本部部长请假.
第十六条:
考勤制度:社联大会由办公室负责,副部长以上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部门会议由各部门指定人员负责.无故缺席两次取消评优资格,缺席三次作自动退出社联处理.
社团规章制度100条篇十二
第一条、舞蹈社团是艺术社团领导下从事舞蹈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陶冶艺术情操,提高创作水平,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内外交流,是舞蹈队的宗旨。
第四条、学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有舞蹈素质,热心于学校文化活动,并能较好地处理舞蹈队活动与其他各项学习的关系。
第五条、舞蹈社团建立考勤制度,请假填写请假单。一学期迟到三次或缺席两次者,在舞蹈社团内部公开批评;经常缺勤者(迟到或无故缺席超过五次),经指导老师及负责人内部讨论、批准,开除出队。各位团员应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努力克服各类困难,确保训练正常进行。
第六条、各团员在排练和演出时一律着装统一,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服从分配,同时协助管理好队里的事务。按时完成布置的任务。
第七条、舞蹈社团加强对团员的考核,每学期总评,考核成绩由训练、演出、考勤、纪律四方面组成,考核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细则另定。
第八条、对考核优秀的团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学校其他各类评比推优和学生操行评分中适当从优。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团处理。
社团规章制度100条篇十三
尽中学生力所能及,向校园和社会上各阶层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帮助;促进中学生道德修养,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爱心事业,弘扬爱心文化,争取更多人士参与爱心事业,让爱心之花撒满世界。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四、成员组成:
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所有志愿服务于本社的在读学生。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承认本社《规章制度》,品质优良,有爱心有热情,自愿加入本社,并支持本社开展工作,服从安排的学生,经申请、面试合格后可成为社员。
(1)组织机构。
三层管理组织机构以及四个执行部门: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组长若干名,组织部长、秘书部长、宣传部长、文艺部长。
(2)职能。
社长:负责领导和监督本社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代表本社处理各项对外事务。
副社长:协助社长进行工作的统筹和管理,并分管各个年级。
组织部:负责各项活动的具体策划,安排及执行。
秘书部:负责会议考勤、通知及记录,并负责资料的整理。
宣传部:负责宣传社团宗旨、策划社团形象以及各项活动开展的宣传。
文艺部:负责组织举行活动中的文娱表演。
(1)权利。
1、有参加社团内部评优的权利。
2、有参加本社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的权利。
3、有权讨论和参与本社重大事务。
4、有权监督和质询本社工作,对本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有权对理事会成员和其他社员进行监督。
6、有权推荐本社优秀社员担任本社干部成员,推荐本校优秀学员成为本社社员;
(2)义务。
1、遵守社团规章制度,执行本社决议,服从本社领导,积极完成职责人的各项工作;
2、不能无故缺席本社的会议,因故不能参加者须提前请假,或事后补假;
3、维护本社利益,维护学校声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4、全员社员积极提供自己所了解到的社会公益活动资料和特困群体信息,提出自己的想法和打算,为本社发展出谋划策。
5、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临时不参加要及时告知组长或指导老师。
6、按时上交社团所规定的各种材料。
根据每位会员实际表现,社团于每次活动和每学期末将评选若干优秀小组、优秀社员、优秀社团干部。在全体社团大会上,颁发奖章及荣誉奖状。
1、社员于九年级上半学期末退社仪式中,自动退出社团;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社员资格。
5、不服从安排,不遵守社团纪律的成员,经社团研究可予以劝退;
1、本社全员会议有权对本规章制度作出适当修改;
2、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星火爱心社;
3、本《规章制度》自即日起施行。
社团规章制度100条篇十四
1、准时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不迟到、早退。
2、活动期间不能私自离开活动室。
3、画室内不得打闹。
4、严禁带吃的东西进入活动室。
5、如有事不能准时来或不能来的同学,需有班主任老师签名的请假条。
6、每次活动开始,社长负责清点社团成员人数。如有缺席,须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
7、社团成员不能私自进入活动室,不经社长及指导老师允许不能带非本社团成员入内。
8、无故旷课三次按自动退团处理,退团后本社团将不再录取。
1、爱护社团活动教室内所有物品,若有损坏,落实到个人,由损坏者赔偿;若不知具体损坏物品成员,则由集体赔偿。
2、社团内的书籍不能带出活动室;如果借阅,需到负责人下登记;归还时,如果书籍破损,借阅者需拿回修补;若无法修补,按现价赔偿。
1、活动室要保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2、每次活动结束进行打扫卫生。按值日表进行。
3、打扫要求:画具、桌椅摆放整齐。教室需拖地。
1、活动结束后,由社长负责锁门。
2、社团社长、副社长要齐心协力组织好社团的各项活动。
3、社团所有成员都有为本社团发展献计献策的责任和义务。
4、每月对社长、副社长的工作进行评价,对社团管理提出个人意见。
社团规章制度100条篇十五
5、召开例会和临时性会议。
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计划招募副部长一名,干事6~8人。
该部职责。
1、撰写新闻稿,负责对日常新闻稿件的审阅、筛选、修改、校对,及时报道校园热点新闻事件。
2、负责查阅、核对发稿情况,整理、统计各部的稿件数量(每月底进行)。
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计划招募副部长2名,干事4~6人。
该部职责负责团的对外采访工作及新闻事件的收集,尤其是围绕当前学校的热点问题,比较有深度地进行采访报道。
2、协助新闻中心完成相关活动的调研工作。
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计划招募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6~8人。
该部职责。
1、负责新闻中心及团内各类宣传展板海报的制作。
2、负责对新闻中心及团内各类宣传展板海报的粘贴及展览。
1、报名:12月5日~8日中午11:00~1:00在学林路团纳新咨询处登记个人信息。
2、面试:12月10日~11日中午11:50~1:00和晚上7:00~8:30都可参加面试,面试地点为西礼堂校会三楼,面试时需交团报名表,见附2。报名展板海报部的同学,如有意从事绘画设计在面试时需交一幅绘画作品,内容自拟;有意从事书写工作则需交一张自己写的软笔书法,内容自拟。
社团规章制度100条篇十六
为了有序并高效地对战狼进行管理,增加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发挥每个人的工作能力与特长,故制定以下团队管理制度,并按其严格执行。
第一条团队名称————《+++++++》。
第二条团队文化。
团结一致,积极向上;执行有力,令行禁止。
第三条团队标语。
众狼一心,齐力断金!征战四方,一呼百应!
第二章团队的义务与要求。
第一条自觉遵守望公司与团队日常管理制度,并执行团队决议。
第二条以团队利益为先,个人利益为后,以集体荣誉感为出发点,决不影响团队团结和拖团队后腿。
第三条踊跃参加团队的各种集体活动与会议,热情参与及积极与其它成员沟通。
第四条助人为乐,团队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最亲密的战友,不抛弃,不放弃!
第三章团队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团队的每个成员都应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与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每个目标。
第二条服从上级命令,一切行动听指挥。
第三条每天的例会,无特殊情况,要求人人必须参加,并极积响应。
第四条无故不得请假,早退,迟到,团队的每个会议。迟到或缺席三以以上者,提出严历批评并交由公司处理。
第五条为打造一支高效执行力的团队,工作执力过程中,不允许出现嬉笑打闹的情况,提出警告无效者,提出严历批评并交由公司处理。
第六条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允许交头接耳,来回走动影响办公室环境气氛,打乱正常工作。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第七条硬性工作指标责任到人,团队任何一个人都要为之努力工作,工作热情与成绩都没有达到要求的,要作出深刻反省。
第八条团队队长与副组长要严格执力公司的每一个决策。拒绝欺上瞒下而做出有违团队利益的事情。同样,团队成员的工作都要向队长与副组长负责。
第九条团队要求每月初作出工作计划,月底作出工作总结,任何人都不得推委找介口。
第十条沟通:所有成员要求以qq,邮箱,电话msn等方式进行交流或沟通,促进团队和谐和凝聚力。
第十一条每月制定一次户外拓展训练或者集体活动,要求人人必须参加。
第十二条不得对团队的成员进行背后或是人身攻击,不得刻意针对某人某事。一经发现,立即清出团队,永不录用。
第十三条团队任何成员都可以对团队的日常管理及工作提出自己的个人看法和建议。
当团队管理日常工作中,遇到极个别屡教不改,心态与工作都不达标合格的组员,相应进行行政或者是物质上的处罚,情况严重作请辞处理。如果在团队日常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成员,可以优先向公司推荐管理人候选和提供物质及精神上的奖励。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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