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合适的图表和图像,可以帮助提高报告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在撰写报告之前,我们应该对主题进行充分的背景研究,并明确所要解决的问题和目标。%20在这些范文中,可以看到报告的结构和语言运用的一些典型例子。
风险调研报告篇一
近一个月来,我们运输区通过对胡锦涛同志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书记吉炳轩同志在省纪委十届八次全会上的讲话、省纪委书记李延芝同志在全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张升董事长在龙煤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动员会上的讲话、姚书记在双鸭山分(子)公司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的学习,无论是班子成员还是全区党员干部,都统一了思想,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在思想上充分认清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了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尤其是近几天来,我们运输区按照矿党委的要求,边学习、边排查、边整改,共梳理出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班子整体方面:
1、时而存在班子成员入井时间不够的问题。
2、井下出现皮带事故、堵仓事故,区段干部到现场不及时问题。
3、集中学习时有时出现人员不齐问题。
4、在干部选拔使用上,被选拔人的文凭和自身能力水平很难兼顾问题。
二、班子个人方面:
1、存在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建设活动认识程度不高,模糊不清的问题。
2、思想还停留在日常工作上,没有完全统一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建设活动中来。
3、个人负责的专业工作安排一样干一样,缺乏创新意识和精神。
三、群众利益方面:
1、员工提出今后是否能按工龄安排带薪休假,让大家心顺劲足、心平气和地干工作问题。
2、住房公积金在个人买房时不能使用,没有减轻工人的经济和生活压力问题,至今难以解决。
3、取暖费应该所有员工都享受,不应该有那么多要求,结不结婚、租不租房都应该给的问题。
四、今后工作方向:
1、认真组织开展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建设活动,使之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真正把这项工作放在心上,使之开好头、起好步。
2、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真正使起到保部干部的作用,使全体党员重点是干部党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个人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加强。
3、做到真正“以人为本”,时刻关注、关心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全心全意为采掘服好务、为员工服好务。
4、把运输区的班子真正建设成凝聚力大、战斗力强、具有创新能力的领导班子。
5、全力以赴地抓好保采掘、保拉运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按时地完成上级下达的有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建设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矿开展好这项工作和顺利实现2011年全年工作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运 输 区
2011年4月11日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总、分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干部员工廉洁从业意识,规范权力运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富顺县支行党委在全县农行开展了一系列的调研活动,通过总结,形成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目的
全面了解当前本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状,掌握当前廉政风险的特点、成因及防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有针对性的研究制定相应的防控对策、措施或制度方法,有效遏制由此诱发的案件和事故。
二、调研方法
召开座谈会、听取报告、剖析典型事例、调查和综合分析、查阅历史资料档案等多种方法并行,力争深入彻底的对廉政风险进行控制。
三、本行当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状
各项防控工作正在积极努力的'开展,按照实施方案有条不紊的进行着:例如开展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实践活动。
(1)2012年4月26日,我行组织了相关人员参加了总、分行召开的案件防控工作暨四项重点活动动员视频会议,通过会议方式抓好动员和部署工作,提高-干部员工的认识。
(2)2012年6月1日至7月10日,进行了学习讨论,营造氛围。学习内容为: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实施办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农业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廉政相关规定。2、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国农业四川省分行银行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廉政文化建设和风险防控相关制度文件。3、学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蒋超良同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龚超同志等在2012年总分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4、学习《员工行为准则》、本岗位相关基本制度、管理办法、业务操作规程的规章制度,学习有关廉政文化和廉政风险防控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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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调研报告篇二
商业银行不仅是经营货币的企业,更是管理风险的企业。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合规管理既是银行实施有效内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银行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作为新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加强合规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风险管理基础薄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是在邮政储蓄的基础上组建的,主要沿用的是原邮政储蓄网点、设施、人员配制及组织管理结构,部门设置还不完备,部门之间还存在重叠和交叉。缺乏必要的数据、技术手段和专业人才,这些都不利于推进合规管理机制建设。
风险管理理念尚未确立。邮储银行的员工由原邮政储蓄的员工,社会招聘的新员工及一部分刚毕业的大学生组成,多数员工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对合规风险管理就是经营效益的理念认识不够,漠视风险的粗放经营观念和行为依然存在,合规风险管理意识没有贯穿到业务拓展、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内控制度不完善。邮储银行缺少一套统一完整的内控制度,且内控制度没有形成检查、评价与改进的良性循环,直接影响了内控的运行效力。邮储银行在开发新产品、拓展新业务时,没有相应地制定新制度,或是新制度滞后于现实发生的风险,导致操作性不强。
建立有效管理合规风险的运行机制,才能确保银行安全稳健运行。结合邮储银行的实际,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包括以下几点:
建立合规风险组织体系。组建独立的合规部门,在基层邮储银行配备合规风险审查人员。积极推行合规部门(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制度及资格评定制度,通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择具备专业技能,熟悉银行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的合规岗位人员,完善风险合规管理队伍。建立起合规责任体系。明确合规部门是银行专门实施合规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董事会和高管层对银行合规经营负最终责任,业务部门对合规风险负直接责任,员工对其业务活动的合规性负责。此外,业务部门应支持合规部门实施合规风险监测与评估,主动地进行动态合规自我评估。
创建科学的合规管理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合规制度。坚持“先订制度再运作”的原则,加快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并按照合规要求,对现行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进行梳理完善。二是要切实建立扁平化、流程管理、岗责体系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确立清晰的报告路线和问责制、举报制等,体现合规风险管理在整个银行管理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三是建立健全合规问责机制。严格对违规行为责任进行认定与追究,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将合规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加强合规管理,降低违规机率。
培育合规风险管理的企业文化。一是全员参与。合规是银行所有员工的责任,树立“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等理念,使合规成为银行全部员工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才能保证合规管理的贯彻落实。二是提高员工合规能力。加强合规培训和宣传,大力开展岗位操作和职业道德培训、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规范员工的职业道德行为,增强员工合规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了解自己在操作中的风险点,将合规理念贯穿到业务操作每一个环节和所办理每笔业务中,在经营发展上杜绝违规行为。此外,可以定期组织开展合规风险大讨论活动,鼓励员工结合各自岗位职责,主动发现和暴露合规风险隐患或问题,对相应的业务政策、行为手册和操作程序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提出自身的落实计划。
梳理各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点。加强梳理各项业务流程,对可能导致操作风险的业务流程、环节或存在的风险点一一记录在案,收集和掌握一线业务人员对各业务环节操作风险了解程度,根据梳理、排查情况,结合内外审计发现的合规风险隐患和监管部门的合规风险提示等制定防范措施,抓好内部的协作配合,做到业务线、风险合规线、内部审计线“三线把关,三线合一”。只有通过各环节严密配合,银行内部有效的合规机制才能形成,合规风险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风险调研报告篇三
学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近年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倍受社会的关注和重视,食品安全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但随着学校生源的增加和寄宿制学生的增多,部份学校食堂管理的后勤工作社会化,食品安全隐患依然严重,加之网络发展,学校食堂饭菜质量的负面舆情很易被学生在论坛、贴吧等发布迅速被转发,引起家长的强烈反响,处置不好极易引发不稳定的事件,因此,学校的食品安全不容忽视。
目前,我市有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托幼机构共xxxx所,其中建立了食堂或伙房共有xxx个。全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xxx所(含教学点),营养餐涉及学生xxxxxx人,目前,营养改善计划已由“牛奶+火腿”模式改为食堂供餐的约xxx所学校,xxxx年,市政府要求在秋季开学时,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全部改为食堂供餐模式。由于学校食品安全涉及人员众多,涉及人群敏感,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一直以来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规范和要求进行监管,市、县两级每年对学校都要开展x次以上专项检查。
xxxx年以来,我市因为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几起事件,x起某乡镇小学因营养餐牛奶问题引起学生身体不适突发事件;抽检学校自制食品不合格引发x起黄色舆情事件;食品安全突发事故x起。监测到涉及学校食品舆情xx起,通过监管和日常工作情况及舆情发现学校食品安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学校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个别学校主要领导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对学校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认识不清,管理不到位,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二是日常管理制度未全面落实,部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食堂存在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中没有坚持索取并存留相关的证明文件(或索存不全)、冷藏食品没有分类且生熟未分开储存、食品留样不规范、存在超加工经营能力供餐的现象;三是部分学校存在无证经营和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情况,不少食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对消毒方式和具体操作不清楚,未建立或执行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造成从业人员易带病上岗,存在安全隐患。
(二)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齐全。部分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欠缺、老化、不规范。如食堂备餐间没有设置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未安装或有效安装紫外线灯等消毒设施,餐饮具清洗池与洗菜池、洗肉池混用,部分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未正常运转,防护设施欠缺。
(三)食堂流程布局不合理。部分学校食堂的功能布局、操作流程不合理,特别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由“牛奶+火腿肠”方式向食堂供餐转变,监管对象增多,安全隐患更多,监管压力倍增。部分乡镇新建的学校食堂,未报请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规划指导,没有按照原料进入、粗加工、半成品制作、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使食品在粗加工、切配、成品制作、储存过程中存在着交叉污染的可能,即使执法人员要求学校重新布局整改,因房屋结构限制和前期投入较大,学校难以配合,导致存在不同程度的食品安全隐患,可能导致食源性疾病或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部分食堂原辅材料及成品检验不合格。一是购进原料不合格,在近年一次监督抽检中,发现有学校食堂学校食堂大米和调味品(酱油、醋)有不合格情况,暴露出学校食堂进货把关不严,索证索票形同虚设,同时也反映出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自检也没有任何实质作用;二是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xxxx年,省局专项抽检中,检出我市某学校包子样品中使用了含铝食品添加剂,暴露出个别学校食堂没有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在培训时未仔细听取监管部门的要求,且使用食品添加剂随意性大。
(四)食堂员工操作不规范。我市在近年网络舆情监测处置中,涉及学校食堂食品混有异物的x起,主要是反映食堂使用变质原料,如紫菜汤有蛆、菜里有虫、有毛发等,主要原因就是员工操作不规范,蔬菜清洗和加工不认真检查。
(五)学校饮用水问题。部分农村小学没有安装自来水,采用的是自打井自备水源,虽然饮用水这块工作由卫计部门负责监管,据了解也存在饮用水源不合格现象。市政府要求区市县政府和教育部门加强不合格自备水源学校进行整改,购买了净水设备。随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向食堂供餐模式转变,农村学校食堂增多,对学校自备水源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六)校园内小卖部和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较多。一是个别学校内小卖部存在过期食品未清理、防鼠防虫设施欠缺、食品与其他用品混放、进货台账建立不全等问题;二是校外的个别食品经营门店存在无证经营现象,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大部分单位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有经营过期食品等问题;三是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很多家长质疑摊贩加工使用的食品原料是否合格,xxxx年发生x起反映流动摊贩食品隐患问题的舆情。
(一)加强部门联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各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教育体育部门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利用监管部门专业优势和主管部门行政资源优势,形成监管合力,防止政出多门。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前,市、县(区市)两级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教体部门对学校食堂安排专项检查工作,同时成立联合检查组和督导组,制定联合执法检查方案,将监管责任和任务分解到人,确保人员到位、检查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处罚措施到位。同时,市级部门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形成督查通报,要以抽查发现的学校问题举一反三,督促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体育部门强化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安全。
(二)强化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一是各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的监督检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抽检监测,对学校食堂食品及食品原料开展抽检,严防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进入校园。三是加大对校园周边餐饮店、食品摊贩的整治力度,对存在过期食品、无证经营、无健康证、超经营范围的依法处理。
(三)开展规范化食堂建设。教育部门在学校新建、扩建、改建学校食堂时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xxxx〕x号)要求,提前通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前进行现场指导,按要求规范流程布局并提出设施设备要求。要求使用自备水源的学校,必须进行水质检测,不合格的必须购买安装净水设施后,才能使用。
各区市县局可以利用寒暑假指导督促部分布局流程不合理、设施设备简陋老化的学校食堂升级改造,与教育部门联合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检查验收,在开学之际两部门联合印发检查方案,进行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学生教育引导,学校开设食品安全课。教体部门贯彻落实省上开设“生态生命与安全课”的要求,将食品安全内容纳入课程学习,强化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不购买校外流动摊贩的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
(五)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学校要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遇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尽早提前处置舆情、事故,防控舆情、事故蔓延扩大,造成更大影响。
风险调研报告篇四
摘要: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任中审计将逐渐成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形式,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是强化领导干部经济权力监督的客观要求,与离任审计相比,任中审计更具特色,是未来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流。本文在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进行对比的基础上,找出具有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特点的审计风险,以帮助审计人员在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更有针对性的识别和应对审计风险。
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领导干部在职期间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所收集的会计资料不可靠、不真实、未能全面了解责任者所在单位的情况而做出了错误的估计和判断,从而导致对责任者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准确或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引起不良后果的可能性。
从审计工作量和审计力量来看,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量比离任审计少,由于工作量少,因此需要的审计力量也就相对少。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时点可以根据相关部门的需要灵活确定。比如一个任期五年的领导干部,可以在任期对其内进行一至两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也可以在这五年期间,对其作出的重大决策及时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这样一来,在领导干部离任时,可以极大的减轻审计人员的工作量。而离任审计却是在领导干部离任时,要对其长达五年的经济责任进行全部审计,需要众多的审计人员和审计人员工作量大也是可想而知的。
从审计时效性来看,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性比离任审计更强。任中审计可以对领导干部在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及时的审计,如发现问题,相关部门可以进行时事监督,还可有效的帮助领导干部纠正错误,为国家减少损失。就算领导干部错误已成,进行任中审计也能很好的分清责任,找到相关责任人,解决问题。离任审计审查的事项时间跨度大,要对领导干部离任后所有重大和不重大事项进行统一审计,因此不能做到像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一样如此的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如果再加之单位财务部门人员如有变化,则对所审计的事项难度就会加大,那么对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效力就会大打折扣,其效率和效果也自然不如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作用来看,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侧重于监督,离任审计的结果更侧重于评价。离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在领导干部离任后,对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的作用大于监督的作用,因为领导干部已离任,之前与领导干部有关的事项已成定局,这时审计结果只能对其以前的事项进行评价和作为以后任用、考核的依据。而任中审计的审计结果不但能动态的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评价,更重要的是能对在职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规范,有助于廉政建设。
从审计难度来看,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各有其难度。离任审计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的相关人、事、物也多,因此组织和开展离任审计工作难度自然也就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由于近几年才逐渐被重视,很多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对其认识度还不够,多少带有抵触情绪,如在获取任中审计资料时,由于领导干部还在职,不配合任中审计而不提供完整的审计资料也是有可能的',由此给任中审计带来一定难度。同时,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因此对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进行评价时,也存在一定难度,但离任审计在我国已开展十几年,在进行结果评价时,其难度总体小于任中审计。
经过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的对比,作者发现了以下具有任中审计特点的审计风险。
首先,从审计难度来看,存在被审计对象不配合甚至阻碍审计工作,从而导致相关审计风险的可能性。比如,由于任中审计并没有得到领导干部普遍认可,甚至存在抵触情绪,在被审计过程中有可能故意刁难审计人员,导致审计人员不能获取完整的审计资料,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从而引起审计风险。这时,我们就需要被审计对象为任中审计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审计环境,领导干部应转变思想,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应积极主动配合审计工作,对被审计对象的违法违规行为就及时查处,绝不留情,保证审计工作正常进行。
其次,由于考核压力而带来的审计风险。有些领导干部想急于提高政绩或达到考核要求而进行造假,在明知道会被进行任中审计的情况下,其造假手法则会更加隐避和高超,由此增加审计难度而加大审计风险。这时,可以加强对被审计对象的职业道德教育,经常对其进行相关培训,还可以加大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对以后想造假的人员起到警示作用。
首先,从任中审计工作量来看,由于其比离任审计少。就容易给审计人员造成一种错觉――工作量少,工作难度就小,则不需要投入过多的时间和精力。这样一来,审计人员就容易掉以轻心,工作易出错,就可能增加审计风险。其次,从任中审计结果的作用来看,审计人员可能因监督不到位而引起审计风险。如上述提到的,被审计对象更高超和隐避的造假手法,需要审计人员更认真和小心的去识别这些风险;再如,被审计对象做出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发展的决策,这时需要审计人员在审计或评价时结合现在和未来考虑更多的因素,以防未来该决策出现问题后再来问责,这也需要审计人员加强监督。对于这两方面风险,可以从加强审计人员责任心、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自身业务素质来预防。
从审计难度可知,任中审计结果的评价难度比离任审计大。从这方面来说,虽然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普遍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但是离任审计在我国也开展十几年了,多少还是有一些固定化和程序化的评价标准。而任中审计开展时间短,总体不如离任审计成熟,由此因评价失误而带来的审计风险也较大。在这一点上,审计人员可以在离任审计的评价体系下,适当增加适合任中审计的指标,同时删除不适用指标,以适应实际情况。当然,最根本的还是尽快完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三、结语。
总之,随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审计环境日趋复杂化,审计风险已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特别是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审计风险突出性。因此,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及被审计对象都应积极参与到任中审计风险识别和防范中,从根本上有效控制审计过程中的风险。
参考文献:
[1]封扣琴.关于完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j],商场现代化,(31).
[4]杨柳.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与控制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3(7).
风险调研报告篇五
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在增值税转型中,由原来的免税改成由财政还,有人认为该类企业收购发票与增值税关系不大,只成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成本扣除的合法凭证,销售的'又都开票销售,已无风险点,但其实其原有的风险点仍未消除,相反,反而增加了管理人员思想麻痹、疏于管理的涉税风险。
1、未设立收购站的风险点的分析。
作为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它的经营流程是收购废旧物资和废旧物资。现在的许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都没有自己下设的收购站,而是由许多收购人员自行收购后,由自行收购人员再卖给废旧物资经营企业。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收购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下列情况一律不得开具废旧物资统一收购发票:(一)购进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无证贩运者)的废料、边角料、回收料。所以,凡在税务登记过程中经调查未设有收购站的,都存在此风险。大都的做法是废旧物资经营企业自己找来或请自行收购人员提供若干实际没有销售废旧物资人员的身份证,让废旧物资经营单位人员自行填开,造成实际销售人员与票面销售人员不相符。
2、违章开具收购发票的风险点的分析。
许多制造类企业销售工业废料、废品、下脚料或商业企业销售包装物给中间商或直接销售给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借用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执行政策规定有松有紧、有守法有不守法的漏洞,为了将废品销售不入账、偷税,不开票给废旧物资经营企业,而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利用自行填开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的便利条件,自行填开收购发票入账,造成了为销废企业开票的涉税风险。
3、经营企业高增值税税负的风险点的分析。
具有关联性或其他利益关系的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和用废企业,因为政策原因,用废企业可以用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开具的销售发票抵扣10%的增值税额,用废企业为了偷税,可能要求经营企业多开销售发票,因为税务部门近年来加强了用废企业的纳税评估,对其投入产出很重视,所以此类虚开一般不为销售数量的虚开,而为经营企业销售金额的高开,而虚开的部分缴纳的增值税,新政策可由财政按比例返还,所以应注意经营企业高增值税税负的涉税风险点。
4、经营亏损的风险点的分析。
由于对用废企业高开销售额的需要,而经营企业又不想交纳企业所得税,所以,经营企业存在提高收购单价、虚提收购金额的涉税风险,如果经营企业提高了收购单价,其主营业务利润必然很小,加之,“三项费用(销售、管理、财务费用)”的列支,就造成了企业的经营亏损。
5、关联交易销售单价偏高的风险点的分析。
如果关联交易销售单价偏高,高于同期正常交易价格,又无正常理由,就可能存在经营企业虚提销售单价,用废企业虚抵进项税额的现象。
6、关联企业增值税税负下降的风险点的分析。
如果用废企业通过虚提购进金额、虚抵进项税额,关联企业增值税税负就会下降,所以,关联企业增值税税负同比下降,就有可能存在涉税风险。
1、加强收购发票票、货、款一致性的调查。采取抽查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废旧物资销售人、销售数量、销售单价和发票所列数据进行一致性的调查。
2、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是否设立收购站进行调查。对未设立收购站的企业多次重复出现的出售人进行票、货、款一致性的调查。
3、对收购款项实行实名银行存款支付制度。由于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收购环节不像农产品收购存在收购季节忙的现象,所以销售人应提供身份证明,并在收购发票上签字确认,同时经营企业应设立实名支付台账,注明收款人、收款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备税务机关巡查、核实。
4、分析行业风险。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增值税税负高于去年同期税负20%以上的、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增值税税负持续上升的、对关联交易销售单价高于其他同行正常交易价格20%以上的、对关联用废企业值税税负同比下降20%以上的、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出现大额亏损的,应进行风险点的分析,实施纳税评估或发现偷税的稽查。
5、建立《废旧物资经营企业管理办法》。根据政策规定和管理要求,建立规范性的管理办法,使经营企业守法经营,提高对税收的遵从度。
风险调研报告篇六
成华生态环境局自机构改革以来,在市纪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区纪委派驻区商务局纪检组的指导和帮助下,成华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重点,改革创新,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提供坚强保障。现将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治思想建设。
(1)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严格按照市区两级纪检组的工作安排,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学习贯彻中央和地方的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强化创新理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强化思想作风建设。认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全局干部职工必备的素质,讲政治,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底线。坚持思想上行动上的自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不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决做到清正廉洁、勤政务实,把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3)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局内《“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在局党组会上议定。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1)制定全年目标计划。认真落实市派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组及区纪委监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制定年度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落实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明确到主管人和具体承办人,使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目标清晰明确,做到层层抓落实;组织好本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大会,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
(2)定期开展提醒谈话。每季度由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研讨措施,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尽力抓早、抓小。
(三)加强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重点针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科级以上人员职务晋升等重要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岁末年初、重大节日等节点,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对服务窗口规范服务情况、干部职工在岗在位情况、工作状态等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
(2)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制定成华生态环境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认真清理自身和本科室职权,梳理廉政风险点,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纳入监管内容,真正达到预警在先、监督防范实时的目的。
(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1)广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反四风”“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干部赌博敛财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等整治工作,并取得实效。
(2)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征求、收集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及诉求,发动干部职工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积极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3)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实时关注本单位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收集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意见建议,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
(4)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在重大节假日向全体干部职工发送廉洁信息,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弘扬清风正气;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关于违法违纪行为相关通报,督促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及《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阅读《忏悔实录》、观看反腐教育警示片等反面教材。积极参加成华区纪委监委组织的“清廉成华,评政问廉”电视监督问责活动,使干部从中受教育,强化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一)机构改革以来,成华生态环境局接受市派驻纪检组及区派驻纪检组的双重领导和监督,日常工作量大,单位岗位责任风险点多,纪检监察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兼职,工作难以胜任。建议各区(市)县增设纪检监察室,指定一名副局长分管此项工作,日常工作由专职人员负责。
(二)部分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不能完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没有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问题。建议由市局统一安排各区(市)县,分期分批组织人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教育,努力提高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强,理论知识不够扎实。建议由市局组织各区(市)县,主办纪检监察工作培训,切实加强纪检监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
风险调研报告篇七
在我国经济建设持续发展、硕果累累的进程中,我们农村合作银行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经营范围扩大,经济效益增加。但是,我们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金融风险。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和制止,就会严重影响农村合作银行的发展,影响到农村合作银行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影响到国家生产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内控与合规、防范金融风险是我们农村合作银行永恒的主题。下面浅谈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与如何防范金融风险。
1、内控文化缺失严重,诱发金融风险。良好的内控文化是农村合作银行内控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前提。而在内控文化缺失的情况下,银行经营者关心的只是规模和速度,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重视不够,有关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束之高阁。内控文化缺失、理念缺乏、一味追求速度和规模、诱发违法违规行为,这正是很多农村合作银行员工走向犯罪的路线图。很多作案者最初并没有坏的打算,只是在其工作的过程中,看内控文化严重缺失,有机可乘,从而违纪违规,进而走向犯罪。
2、制度执行力不强,内控形同虚设。衡量内控体系有效与否的标准并不在于农村合作银行制定了多少制度,关键是看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到位往往使得内控体系漏洞百出,形同虚设。其效果就好比是纸糊的窗子———一捅就破,防得了君子防不了小人,从而为那些不理性人通过作案谋私利提供了可能。银行内部人员骗贷成功,用的无非是伪造担保资料作虚假担保,或放款后私自取消担保方的担保责任并将贷款转移等手段。这些都说明制度执行力不强,内控形同虚设,工作流程缺少严格的分工和限制,否则骗贷不可能如此顺利地得手。
3、约束基层管理人员力度不够,造成风险高度集中。我们农村合作银行目前的组织架构下,基层管理者往往被赋予过多的权利,包括财务管理、核算管理、授权管理、人事管理和行政管理,涉及方方面面。从理论上讲,权利过多过大,就存在一定的作案机会和可能。如果没有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在利益诱惑、私欲膨胀的情况下,基层管理者就会轻而易举地走上犯罪道路,这属于典型的关键人员作案。为此,我们农村合作银行必须实行关键岗位、人员的定期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并专门出台稽核监督机制,约束基层管理人员权利。然而,我们农村合作银行大多没有达到这一要求,没有出台相应的规定或规定没有落实到位,这是产生金融风险的关键所在。
4、稽核力量薄弱,有效约束不够。我们农村合作银行的稽核力量相当薄弱,集中表现在:一是有些银行尚未设立专门的稽核监督部门;二是设有稽核部门的银行,其稽核人员的配备不足,达不到总员工数5%的国际一般水平;三是稽核监督部门容易受到行政干预,难以独立开展工作;四是稽核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无法满足稽核工作要求;五是稽核制度落实中“走样”,稽核监督的不到位,看起来稽核检查规模宏大,样子严肃,实质走形式,是“逮不住老鼠”的“猫”。稽核力量的薄弱,从某种意义上说,助推金融风险的发生。
5、考核机制不完善,忽视金融风险。我们农村合作银行考核机制不完善,只重视经营业务,突出指标完成,忽视内控管理要求。在这种考核机制下,基层银行不惜一切代价扩大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拼命追求发展速度,从而出现钻制度空子、打擦边球现象,严重的甚至会出现违规违法经营。至于防范金融风险就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甚至束之高阁,无人提起。
6、内控责任制缺失,造成内控管理混乱。在内控责任制无形的压力下,各银行相关部门才会真正肩负起应负的责任,发现内控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予以及时的纠正和完善。目前情况下,内控责任制缺失,发生金融风险,银行往往只处理作案当事人,而不处理那些负有相应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部门与人员,从而造成内控体系的有效性长期得不到提高,使内控管理混乱。
1、建立和完善银行内控机制。要制定明晰的农村合作银行发展战略,优化组织体系,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完善的风险管理体制、审慎的会计财务制度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要积极培育符合农村合作银行实际的内部控制文化,使内控意识和内控文化渗透到每一位员工思想深处,使内控成为每位员工的自觉行为,熟悉自身岗位职责,理解和掌握内控要点,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
2、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银行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要认真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逐步建立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的监控、评价和预警系统。重视贷款风险集中度及关联企业授信监测和风险提示,重视早期预警,认真执行重大违约情况登记报告和风险提示制度。
3、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银行稽核审计体系。要积极建立相对完善的内部稽核体系,提高稽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提高工作频率和工作质量,改进方法,实现合规性监督向合规性、风险性、效益性转变,使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转变。注意使用外部审计力量,进一步发挥业务部门的专业检查作用,制定专业检查制度,加大专业检查力度,从严追究高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树立正确的业务发展思想。要在追求盈利性的同时,重视安全性和流动性,防止片面追求高速业务增长而忽视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建设的倾向。农村合作银行应制定合理的业务发展规划,不搞以存款论英雄和存款指标分派到人的老式工作方法,而是应通过改进服务手段、增加业务品种和提高结算速度来赢得客户,增加市场份额,提高经济效益。
5、建立和完善内控信息体系。农村合作银行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信息系统,为内控的设计、执行、反馈提供信息保障;建立与农村合作银行及其内控管理专职部门信息联结和定期联系机制,及时、真实、完整地传递监管意图、交流信息、沟通问题;建立农村合作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准确披露相关信息,发挥社会对农村合作银行内控建设的监督作用。
6、重视和加强对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农村合作银行要转变内控观念,在加强基层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的同时,强化对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实行内控问责制,并与任职资格挂钩、促使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转变观念,重视内控与合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真正做好防范金融风险工作,促进农村合作银行健康持续发展,达到做优做强农村合作银行的目的。
风险调研报告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对地区企业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经总同意,我们于6月中下旬先后赴大庆油田、大庆石化、吉林石化、西南油气田、四川销售、川庆钻探6家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之前下发通知明确了调研重点,6家单位做了认真准备。调研期间分别听取了各单位情况汇报,与企业分管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律机构负责人、相关法律人员、部分机关处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和研讨,查阅了相关工作资料。总体感到,6家单位按照总部部署都在积极推进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已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在地区企业中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目前,6家单位都完成了本部机关层面重点涉法岗位防控指引编制,大庆石化、西南油气田和四川销售还全面或部分完成了基层单位指引编制;各单位均程度不同地开始组织指引培训和实施工作。总结6家单位工作组织及推进情况,主要有4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各单位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认识比较到位,并给予了高度重视。大家普遍认为,将法律风险防控要求对应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的思路,较好地解决了“有思路没抓手”,“有要求没落实”等问题,对提高岗位员工法律意识和技能、依法规范岗位履职行为、从源头避免违法违规事件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6家单位研究制定了推进方案,组建了工作团队,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律机构负责人定期组织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问题,在工作上投入了较大精力。其中,吉林石化邱克副总经理、西南油气田康建国副总经理、四川销售刘华治总会计师多次组织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类问题,在工作组织、横向协调和督促指导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二是在加强法律与业务融合方面采取了很多切实有效的措施,并见到了较好的效果。6家单位将加强法律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联动贯穿于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的全过程,通过组织业务人员开展法律风险写实、法律人员与业务人员“一对一”访谈、要求业务部门明确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定期联席会议等措施,较好地调动了业务部门的积极性,避免了法律风险防控与业务管理“两张皮”的情况,确保了工作的实效性。
特别是通过吉林石化人事、财务、商务、安全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我们切实感受到这些部门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高度认同,并已经将其作为本部门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针对主要风险源点采取了很多管理举措,有的已经见到了初步效果。四川销售营销处、质量安全处、财务处、加油站管理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不仅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非常重视,而且能够熟练掌握业务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体现出较高的法律素质,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四川销售在加强法律与业务融合上已初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是在指引培训和实施上结合自身管理实际做了大量探索实践工作,指引培训和实施工作有了一个好的开端。大庆石化结合普法工作,按照组织自学、集中培训和组织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指引培训,先后于今年3-4月份对机关200余名重要涉法岗位人员分两期组织了集中培训,对二级单位相关人员组织了法律风险防控知识考试,提高了相关人员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技能。
吉林石化从持续加强现代企业法治理念培育入手,积极营造依法经营管理氛围,在此基础上通过综合培训、法律专业培训、处室业务培训三个层面抓实抓好指引培训工作,按领域组织编制交易、劳动、工程建设等专题培训教材22套,举办培训班36期,培训重点涉法岗位人员4100人次。在各业务部门建立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法律协管员负责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综合管理、相关涉法岗位分工负责的法律风险防控实施机制。为确保防控要求落实到位,吉林石化组织442名重点涉法岗位员工签订了遵守指引的书面承诺,同时将法律风险防控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实行“月度量化考核、季度总结讲评、年度严格兑现”。
西南油气田将法律风险防控培训确定为公司“每月一讲”第5个专题,对机关各处室和成都片区单位的法律人员和重点涉法岗位人员共160余人组织培训,宣贯了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制度,提出了法律风险岗位防控指引实施的具体要求。截至6月底,西南油气田公司机关和二级单位通过现场和视频会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培训,共培训员工2500余人次,培训基本覆盖公司和二级单位两级机关重点涉险岗位。
四川销售将法律风险岗位防控指引培训和考核纳入公司技术“大比武”活动安排。从2月份开始,四川销售以法律风险岗位防控指引为主要培训教材,组织法律岗位人员加强学习。6月8日,四川销售举行法律岗位“大比武”活动,组织25家地市分公司的49名法律人员进行了法律风险防控知识竞赛,对成绩优秀者进行了表彰。
四是组织重大风险专题研究,进一步深化了对法律风险防控的认识。特别是大庆油田成立项目组对法律风险概念、特点、分级分类、管理模式等进行了系统研究;同时针对油田土地补偿争议纠纷频发的实际,重点分析了地震勘探业务土地补偿重大法律风险防控问题,研究制定了具体防控措施,并结合业务实际形成了操作手册。这些研究对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从去年5月份全面启动到现在已有一年多时间。对前一阶段的工作,在肯定6家单位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不同单位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6家单位还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比较突出的包括:
一是指引质量有待提高。尤其是遗漏重要法律风险源点和重点涉法岗位;法律风险源点与岗位对应不准确,“张冠李戴”;防控措施过于原则,不少是笼统的、抽象的、目标性的要求,缺乏操作性等问题依然存在。如有的单位现有指引仅涵盖部分机关部室和少数岗位,且重要涉法岗位局限在科员层面,未包括科级、处级岗位,在覆盖面上有较大欠缺,难以很好地满足防控法律风险的客观需要。有的单位编制的指引,部分处室仅有处长岗一个涉法岗位而没有其他涉法岗位,部分处室仅在工作人员层面有涉法岗位而没有处长岗,除极特殊的例外情况外,明显与管理实际不符。
二是对指引培训工作,有的尚未开展,有的只停留在面上而缺乏针对性。有的单位在指引培训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做的工作相对较少。其他单位组织的指引培训活动,形式以集中讲座为主,内容以讲解法律风险岗位防控的意义和基本要求为主。这些活动是必要的,但仅仅在面上泛泛地提出一般性要求,没有将培训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难以使相关岗位人员真正掌握本岗位法律风险防控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三是在实施检查、测评等方面没有形成长效机制。虽然部分单位在指引实施检查、测评方面有了一些实践,但总体处于持续探索阶段,在如何更好地发挥业务部门作为防控主体的作用、如何加强法律部门对指引实施的支持和督促等方面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常规管理模式和制度性保障。
四是部分单位在向基层单位延伸上抓得不紧,效果不明显。部分单位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仍然停留在机关层面,没能及时向基层单位延伸,工作节奏略显缓慢,影响了整体工作效果。
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上述问题在大部分地区企业中都程度不同地存在,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高度关注并着力解决。针对这些问题,下步重点要抓好以下5方面的工作:
一是,组织地区企业持续优化法律风险防控指引,要求地区企业结合油气田、销售企业指引示范文本,根据业务发展及岗位调整等情况,不断组织指引修订完善工作,解决法律风险源点与岗位职责不匹配、防控措施操作性不强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指引质量。
二是,组织地区企业开展“自上而下”、“一对一”的指引培训工作,基本思路是上级岗位要按照管理隶属关系,对下属涉法岗位逐条讲解指引内容,确保其熟练掌握指引各项要求。
三是,组织地区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法律与业务融合、科学高效的原则,加紧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指引实施检查和测评机制。
四是,在持续推进机关层面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地区企业抓紧将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向基层单位延伸,今年年底前主要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完成基层单位重点岗位防控指引编制工作,并在机关和基层单位全面启动指引培训和实施。
五是,加强地区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和经验共享。按照抓点带面、抓强促弱的基本思路,进一步强化对重点企业的指导督促,通过组织调研、座谈等形式总结地区企业典型做法并及时向其他地区企业推广,更好地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风险调研报告篇九
为了更加深入细致地开展好林场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林场广大干部职工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我场利用集中学习、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全区廉政风险机制建设动员会议和区纪委刘利君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习与调研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深入分析了南沟林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的现状和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总结研判,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思想道德缺失。一些领导干部和个别工作人员由于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改造,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导致思想道德缺失严重,结果是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等廉政风险。
二是岗位职责缺位。由于一些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岗位职责缺位、错位,最终导致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等廉政风险。
四是机制制度不完善。个别岗位机制制度缺失或极不健全,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缺乏有效的制约监督,导致一些权力岗位运行过程中自以为是,随意性大,有的凭个人好恶和心情好坏开展工作,结果是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等廉政风险。
五是外部环境不优。受行业“潜规则”、生活圈和社交圈对个人的不利影响,工作、生活中贪图享受,攀比、奢侈之风严重,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结果是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等廉政风险。
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廉政风险是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存在腐败的可能。廉政风险机制是针对可能出现的腐败行为建立的预警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把腐败程度降到最低,提前化解权力运行中腐败的风险。但有的领导和个别工作人员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重视,没有认真地研究它的作用和效果,在单位的工作中注重个人的得失,注重政绩,对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有的从思想上就对廉政风险机制建设有反感情绪,助长了腐败现象的滋生。
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导致反腐的力度不强。
三是科学履职不到位。建立科学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起到很好的抑制作用,方法运用得当,掌握得恰到好处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多年来,形成了固有的思维模式,工作中沿用老的办法,只要完成任务,不讲完成质量。特别是社会的发展,许多的腐败行为更难发现,有的运用高科技、投资等手段进行腐败。
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主要措施。
二是找准廉政风险点。防控廉政风险,找出风险点是关键。查找廉政风险是将权力公开化的行为,一般是采用自己找、互相查、群众提、领导点、组织审等方法进行。一是查找领导岗位风险。重点查找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及监督权、审批权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二是查找中层岗位风险。查找行政、管理、执纪、执法等重要环节,排查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三是查找其他重要岗位风险。各类重要岗位人员要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
生的案例,因岗施教、因人施教,提高廉政风险意识。三是要不断创新风险教育方式。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模式,使党员干部对违反党纪条规行为的性质、后果了然于心,从而提升廉政教育的渗透。
等级、风险点及制定的预控措施要通过各种渠道公示、公开。同时还要发挥第三方监督的作用。探索建立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层面、各方面代表,尤其是利益相关人的作用,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外部监督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四是.建立防控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评价评估系统,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完善考核机制。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加以体现,增加持续完善的动力。二是强化纠偏机制。通过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及早发现不良倾向和苗头,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岗位廉政风险的产生,离不开行政权力的土壤。要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营造有利于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社会环境。
风险调研报告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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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地方债务问题再次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财政部表示将通过债务置换的方式,缓解地方政府的还债压力,此举被认为是事实上拉开了地方债的治理大幕。
“从xx年全国债务专项审计结果来看,截至xx年6月末,江西省政府性债务余额较xx年底增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江西省规模在全国位列第24位,排中部六省最后。”江西省财政厅厅长胡强表示,其中全省债务率和偿债率两项指标均低于通行控制标准,全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1994年,中央开始推行分税制改革。这一改革减少了地方政府的财权,而事权的不断加大,导致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缺口越来越大。“各级政府出于改善城市基础设施、促进经济发展和执行国家财政政策的需要,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举借政府债务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胡强说。
《法制日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根据江西省债务系统汇总统计,截至xx年8月底,江西省债务余额为4374.8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662.1亿元,占60.9%;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854.4亿元,占19.5%;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858.3亿元,占19.6%。
xx年9月,为解决多年来地方政府性债务权责不分、多头管理等问题,江西省政府制定了《江西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债务管理职责,规范了地方政府性债务借、用、管、还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为妥善处理和化解江西省历史存量政府性债务,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政府信誉,建立了化债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各级政府积极化解存量债务。”胡强说,根据中央统一部署,自xx年以来先后制定了高校、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村垫交农业两税等债务化解方案,积极推进债务化解各项工作。
记者了解到,按照新出台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的规定,从今年起,各市县政府都不能自行举债,地方筹措建设资金渠道必将迅速缩减,继续通过融资平台举借债务也不再可行,收支矛盾如何化解将是大难题。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在相关。
中指出,少数地方和行业存在超越自身财政收支能力,脱离实际公共需要,偏重短期政绩和项目建设,盲目求大、超前,忽视长远发展和债务管理的问题,加上一些地方(含开发区)棚户区改造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等,举借债务较多。
审计结果表明,截至xx年底,江西省有5个市本级、2个县级、65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有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新区债务率已经高达200%以上。截至xx年6月底,江西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债务为480.99亿元,成为债务偿还压力最大的行业。xx年还要加大对全省国省道改造、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更是捉襟见肘。南昌市高新区今后三年仅还建安置房、南昌航空城建设资金需求就达440多亿元,靠其自身财力无法解决。
目前各级政府性债务主要以中短期债务为主,且已进入偿债高峰期,在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不少债务只能通过“借新还旧”来消化。去年江西作为中部唯一省份列入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改革试点范围,发行14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其中35亿元用于偿还当年到期的xx年全省各级举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各级政府债务资金主要投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一般投资规模大、周期长、回报率低,偿债资金来源一般为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收入等,但仍未建立完善的偿债长效机制,偿债资金来源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性大。
从审计结果看,截至xx年底,11个市本级、90个县级政府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债务余额为1022.06亿元,占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2187.79亿元的46.72%。但从xx年前三个季度的相关统计数据来看,目前房地产市场整体已呈成交缩量、价格调整的运行态势。
在调研中,地方普遍反映当前土地流拍现象增多、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少,如果房地产市场继续发生大幅度波动,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将减少,就会出现政府性债务无法清偿的严重状况。
“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意识。”调研报告指出,应按谁举债、谁受益、谁偿还的原则,明确举债主体的责任,疏堵结合,积极妥善化解现有存量债务风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抓紧做好对现有存量债务的甄别。对融资平台现有债务进行清理,经营性融资项目要与政府脱钩,相关债务转为企业债务,促进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升级,提高融资平台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债能力。对甄别后的存量债务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分门别类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同时,通过采取发行政府债券置换符合条件的存量债务,将短期债务逐步置换为长期债务,优化债务结构,进一步降低政府利息负担;切实落实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充分引入资源开发竞争机制,实现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收益最大化,拓宽偿债资金来源渠道。此外,还可以探索推广ppp模式(公私合作)融资,从传统的“政府包揽式”公共服务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转变,激发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和公共服务融资的活力,减轻政府性债务负担,为有效剥离政府债务寻求出路。
目前,除地方政府债券以外,政府性债务收支尚未纳入预算管理和监督,加上以往举债主体多样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债务资金借、用、管、还过程中存在一些不严格、不规范行为。
调研发现,部分地方违规通过bt、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违规提供担保、违规将债务资金投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和用于修建楼堂馆所;融资平台公司等单位违规发行债券等行为时有发生,涉及金额较大。
据介绍,全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自上而下、科学统一的债务分类、风险预警体系,预警指标是否真正客观准确地反映债务风险状况、主要指标之间如何衔接、各个指标占多大权重没有明确规定,审计和财政对债务分类划分、存量债务底数的理解和统计口径仍不一致。
调研报告重点指出,要加快落实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措施,健全各级政府之间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努力解决好政府性债务怎么借、怎么管、怎么用、怎么还四大问题。
调研报告建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建立并落实政府性债务责任制,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状况和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同时,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物报告制度,逐步把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进政府性债务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让政府债务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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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处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和研讨,查阅了相关工作资料。总体感到,6家单位按照总部部署都在积极推进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已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在地区企业中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及主要亮点。
目前,6家单位都完成了本部机关层面重点涉法岗位防控指引编制,大庆石化、西南油气田和四川销售还全面或部分完成了基层单位指引编制;各单位均程度不同地开始组织指引培训和实施工作。总结6家单位工作组织及推进情况,主要有4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各单位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认识比较到位,并给予了高度重视。大家普遍认为,将法律风险防控要求对应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的思路,较好地解决了“有思路没抓手”,“有要求没落实”等问题,对提高岗位员工法律意识和技能、依法规范岗位履职行为、从源头避免违法违规事件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6家单位研究制定了推进方案,组建了工作团队,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律机构负责人定期组织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问题,在工作上投入了较大精力。其中,吉林石化邱克副总经理、西南油气田康建国副总经理、四川销售刘华治总会计师多次组织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类问题,在工作组织、横向协调和督促指导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二是在加强法律与业务融合方面采取了很多切实有效的措施,并见到了较好的效果。6家单位将加强法律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联动贯穿于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的全过程,通过组织业务人员开展法律风险写实、法律人员与业务人员“一对一”访谈、要求业务部门明确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定期联席会议等措施,较好地调动了业务部门的积极性,避免了法律风险防控与业务管理“两张皮”的情况,确保了工作的实效性。
特别是通过吉林石化人事、财务、商务、安全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我们切实感受到这些部门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高度认同,并已经将其作为本部门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针对主要风险源点采取了很多管理举措,有的已经见到了初步效果。四川销售营销处、质量安全处、财务处、加油站管理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不仅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非常重视,而且能够熟练掌握业务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体现出较高的法律素质,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四川销售在加强法律与业务融合上已初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是在指引培训和实施上结合自身管理实际做了大量探索实践工作,指引培训和实施工作有了一个好的开端。大庆石化结合普法工作,按照组织自学、集中培训和组织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指引培训,先后于今年3-4月份对机关200余名重要涉法岗位人员分两期组织了集中培训,对二级单位相关人员组织了法律风险防控知识考试,提高了相关人员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技能。
吉林石化从持续加强现代企业法治理念培育入手,积极营造依法经营管理氛围,在此基础上通过综合培训、法律专业培训、处室业务培训三个层面抓实抓好指引培训工作,按领域组织编制交易、劳动、工程建设等专题培训教材22套,举办培训班36期,培训重点涉法岗位人员4100人次。在各业务部门建立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法律协管员负责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综合管理、相关涉法岗位分工负责的法律风险防控实施机制。为确保防控要求落实到位,吉林石化组织442名重点涉法岗位员工签订了遵守指引的书面承诺,同时将法律风险防控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实行“月度量化考核、季度总结讲评、年度严格兑现”。
西南油气田将法律风险防控培训确定为公司xx年“每月一讲”第5个专题,对机关各处室和成都片区单位的法律人员和重点涉法岗位人员共160余人组织培训,宣贯了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制度,提出了法律风险岗位防控指引实施的具体要求。截至6月底,西南油气田公司机关和二级单位通过现场和视频会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培训,共培训员工2500余人次,培训基本覆盖公司和二级单位两级机关重点涉险岗位。
四川销售将法律风险岗位防控指引培训和考核纳入公司技术“大比武”活动安排。从2月份开始,四川销售以法律风险岗位防控指引为主要培训教材,组织法律岗位人员加强学习。6月8日,四川销售举行法律岗位“大比武”活动,组织25家地市分公司的49名法律人员进行了法律风险防控知识竞赛,对成绩优秀者进行了表彰。
四是组织重大风险专题研究,进一步深化了对法律风险防控的认识。特别是大庆油田成立项目组对法律风险概念、特点、分级分类、管理模式等进行了系统研究;同时针对油田土地补偿争议纠纷频发的实际,重点分析了地震勘探业务土地补偿重大法律风险防控问题,研究制定了具体防控措施,并结合业务实际形成了操作手册。这些研究对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从去。
年5月份全面启动到现在已有一年多时间。对前一阶段的工作,在肯定6家单位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不同单位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6家单位还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比较突出的包括:
一是指引质量有待提高。尤其是遗漏重要法律风险源点和重点涉法岗位;法律风险源点与岗位对应不准确,“张冠李戴”;防控措施过于原则,不少是笼统的、抽象的、目标性的要求,缺乏操作性等问题依然存在。如有的单位现有指引仅涵盖部分机关部室和少数岗位,且重要涉法岗位局限在科员层面,未包括科级、处级岗位,在覆盖面上有较大欠缺,难以很好地满足防控法律风险的客观需要。有的单位编制的指引,部分处室仅有处长岗一个涉法岗位而没有其他涉法岗位,部分处室仅在工作人员层面有涉法岗位而没有处长岗,除极特殊的例外情况外,明显与管理实际不符。
二是对指引培训工作,有的尚未开展,有的只停留在面上而缺乏针对性。有的单位在指引培训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做的工作相对较少。其他单位组织的指引培训活动,形式以集中讲座为主,内容以讲解法律风险岗位防控的意义和基本要求为主。这些活动是必要的,但仅仅在面上泛泛地提出一般性要求,没有将培训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难以使相关岗位人员真正掌握本岗位法律风险防控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三是在实施检查、测评等方面没有形成长效机制。虽然部分单位在指引实施检查、测评方面有了一些实践,但总体处于持续探索阶段,在如何更好地发挥业务部门作为防控主体的作用、如何加强法律部门对指引实施的支持和督促等方面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常规管理模式和制度性保障。
四是部分单位在向基层单位延伸上抓得不紧,效果不明显。部分单位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仍然停留在机关层面,没能及时向基层单位延伸,工作节奏略显缓慢,影响了整体工作效果。
三、下步工作重点。
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上述问题在大部分地区企业中都程度不同地存在,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高度关注并着力解决。针对这些问题,下步重点要抓好以下5方面的工作:
一是,组织地区企业持续优化法律风险防控指引,要求地区企业结合油气田、销售企业指引示范文本,根据业务发展及岗位调整等情况,不断组织指引修订完善工作,解决法律风险源点与。
岗位职责。
不匹配、防控措施操作性不强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指引质量。
二是,组织地区企业开展“自上而下”、“一对一”的指引培训工作,基本思路是上级岗位要按照管理隶属关系,对下属涉法岗位逐条讲解指引内容,确保其熟练掌握指引各项要求。
三是,组织地区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法律与业务融合、科学高效的原则,加紧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指引实施检查和测评机制。
四是,在持续推进机关层面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地区企业抓紧将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向基层单位延伸,今年年底前主要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完成基层单位重点岗位防控指引编制工作,并在机关和基层单位全面启动指引培训和实施。
五是,加强地区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和经验共享。按照抓点带面、抓强促弱的基本思路,进一步强化对重点企业的指导督促,通过组织调研、座谈等形式总结地区企业典型做法并及时向其他地区企业推广,更好地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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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依法治税工作的不断推进,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得到了进一步明确,纳税人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日渐加强,税务机关执法风险也在不断加大。而目前税务机关的执法现状着实不能让人乐观,因执法不当、执法过错或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而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以及导致国家税收损失而被追究刑事、行政责任或过错追究的案件时有发生。如何认识、规避、化解执法风险,趋利避害,提高执法水平,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各级税务机关必须重视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税收执法风险的类型分析。
税收执法风险的存在与税收执法过程是否规范密不可分,根据其表现形式,我们可以将税收执法风险分为以下三类:
(一)税收管理作为类风险。
(二)税务行政诉讼类风险。
是指税务执法主体因实施税务行政执法行为而引起的税务行政复议撤消、税务行政诉讼败诉、税务行政赔偿等后果和影响。从目前的情况看,税务执法案件对法律举证的有效性是当前执法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一旦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的概率就会很高。从败诉案件看,一是税收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程序违法主要是指违反法定方式或者是违反法定的具体要求。税务机关的日常具体行政行为中,往往重实体、轻程序。突出表现在:(1)无执法权的人参与执法,如工勤人员参与税务检查或税务稽查;(2)开展日常税务检查工作时,该出示税务检查证而没有出示,收集的证据资料纳税人未签署或者盖章;(3)应当告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而没有告知;(4)达到听证条件的,应当告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申请举办听证而没有告知;(5)所收集的证据来源不法定、手段不合法,证据应当在听证会进行质证而未进行质证;(6)违反法定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有的未经批准,擅自临时查封纳税人的物品、随意扣押纳税人的商品,有的未履行事前告知,未通知当事人到场等;(7)有的应经有关负责人批准的案件不经批准擅自作出稽查结论等等,最终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二是引用法律法规不准确,在《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处罚决定书》中定性和处理不是引用法律法规等高级次条文,而是引用内部文件、工作规程等低级次条文,且引用的条款不准确,适用性和针对性不强,导致定性模糊、征纳双方争议过大,从而败诉。
(三)税务司法渎职类风险。
此类风险的界定应以《刑法》中关于税收渎职犯罪的相关条文和检察机关对税务渎职犯罪的立案标准为依据,主要表现为:一是不严格履行征管职责,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偷税骗税等犯罪活动不查不问,对群众的举报听之任之,不认真查处,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肆意进行偷逃骗税等犯罪活动;二是税务行政执法案件中由于地方保护、政府干预、怠于暴露问题等原因对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拖而不送受到刑法402条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追究;三是税务征管失职失误,造成不征、少征国家税款和国家税款重大损失触犯刑法第404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以及第405条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这两种定罪额度标准低,10万元以上的税款损失即达到立案条件,在日常税务征管中稍有疏忽便极容易达到这个税款额度,形成不征、少征和税款流失的法律客观后果,另外对“徇私舞弊”这个前置条件司法解释涵盖范围非常广,且在目前司法实践掌握中仍然存在着较大分歧,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主观故意这个法律要件的“明知后果”情节在实际税收征管中更是难以把握和判定,不同的法官理解不同认定也不同,因此对于税务干部的执法风险同样极高。如果由于疏忽大意,严重不负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的,即使没有徇私舞弊的法律前提,仍有可能触犯刑法第397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正是基于以上几点原因,司法渎职类的风险已成为税收执法中最应引起高度重视和需防患的一类风险。
二、税收执法风险成因分析。
(一)税收执法依据潜伏执法风险。
一是法律层次低。我国现行税法中属于法律的只有《税收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3部,其余大量的是法规和规章,法律级次低、效力差,这给税务执法行为留下隐患,因为法院在行政案件判决时对规章是参照使用,可能存在不使用的情况。
二是实体法内容滞后。现行税法多为上世纪90年代初制定,其内容老化,明显滞后。为此,不得不以税收规范性文件作大量的解释、补充,每年各级部门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数百期之多,有财政部和总局联合下发的、有总局下发的、有省局下发的,数量浩大、内容繁多、更新频繁、衔接性差,给税务人员学习和适用带来极大压力。如在ctais中对饲料、其他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企业进行免税核定时使用的分别是财税[xx]121号、财税[xx]113号、财税[xx]78号文件,但关于这三类企业的免税政策既有财政部和总局联合下发的,又有总局的、省局的,甚至一个部门有好几个文件,纳税人在免税申请时适用的是五花八门,也让税务部门在审批时难以适从,如果因为纳税人不适用财政部和总局的文件而不予审批,将承担行政不作为的后果。此外,不同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于缺乏相互沟通,造成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冲突。即使适用文件正确,一旦执法行为引发讼争,由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效力不足,据此做出的执法行为,面临败诉风险。
三是《征管法》潜伏执法风险。《征管法》规定税务执法主体违反法律应承担责任的条款达12条。譬如,《征管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不征少征税款”属渎职行为,轻者给予行政处分,重者追究刑事责任。虽然立意很好,但后患无穷。“玩忽职守”与“工作疏忽”有时很难界定,任何导致税收流失的行为,都有可能被追究责任,执法风险可想而知。
四是政策制定不科学。各级税务机关为了更好地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往往都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加详细、更加具体的操作办法和规定。这些办法和规定虽然对提高税收征管质量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却忽视了对本系统人员的法律保护,一旦出了问题,也为司法机关追究税务人员的责任提供了依据。如目前大力推行的纳税评估方式,既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又缺乏规范的操作规程,就是国家税务总局临时制定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其操作性也不是很强。各基层单位在实际操作中方式各不相同,管理不像管理,稽查不像稽查,隐患较大。像纳税评估税款的定性及入库问题,在当前使用的“综合征管软件v2.0”中就没有这一模块,如果按“查补税款”入库,就变成了稽查模式;如果按一般申报入库,又变成了征管模式。有些税务机关为了取得纳税人的配合,向纳税人宣传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开展的一项优化服务措施,在纳税评估中发现的偷税行为也不转交稽查处理。目前检察机关已对国税系统的纳税评估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如果我们不能有效解决纳税评估在政策适用上的问题,将会带来严重的执法风险。
(二)税务部门自身因素引发执法风险。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税收执法人员,对依法治税缺乏全面深入的理解,思维方式落后于时代要求,法律意识跟不上形势的发展,认为依法治税就是针对纳税人而言,而忽略了自身的法律意识的提高,直接引发税收执法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执法人员业务不熟,违反法定程序。部分税务执法人员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深入学习和钻研税收业务,不懂装懂,凭感觉、凭经验执法而造成执法错误。二是税收执法人员对税法及相关法律的理解有偏差,执法质量不高。如制作税务执法文书不严谨、不规范,使用文书或引用法律条文错误,能够引用高阶位的法律法规却引用低阶位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执法中不注意收集证据或收集的证据证明力不强等,给司法机关追究留以口实。三是侥幸心理导致风险。许多税务人员明知程序不到位、操作不合法,仍我行我素,不加纠正,以为以前都没事,别人都没事,自己也不会有事。最典型的就是在进行纳税检查或送达税务文书时,因熟人熟脸而不出示税务检查证明或一人前往等。四是税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带来的风险。如不征或少征税款,徇私出售发票,虚假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得了好处不移送达到刑事标准的稽查案件等。
(三)外部环境存在风险诱因。
一是形势发展增加执法风险。生产经营方式日新月异,日益复杂化,纳税人偷逃税形式多样、手段翻新、日趋隐蔽化,这些都增加了税务部门税源监控、税务检查的难度,增大了执法风险。二是外界对税务工作的熟悉度和关注度增强考验着执法水平。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法制的完善,广大纳税人的维权意识增强,越来越注重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税务人员任何损害纳税人正当权益的执法行为都可能引发行政诉讼,而且败诉率极高。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对税收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检察机关和纪检检察部门对税务行业的熟悉程度、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从近年来检察部门查办的涉税案件中就可以看出。税收工作任务重、责任大、矛盾多,成为一个高风险职业。三是地方政府行为增加执法风险。一些地方政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替纳税人说情,致使税收政策难以执行到位,执法风险却由税务部门独自承担。
三、规避和防范税务执法风险的建议。
(一)完善税法体系,规避政策风险。
税法纰漏产生的风险是最大的风险。因此,完善税法体系,修正税法纰漏,是规避风险的治本之策。一要提高税法层次。根据税收法定原则,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及税法的构成要素等必须且只能由代表民意的国家立法机关以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法规只是在法律的约束下对法律规定的事项进行补充、细化和说明。考察世界各国的税收立法状况,大多数国家也都是以税收法律为主、税收行政法规为辅。而我国除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由税收法律调整的,其他税种都是由国务院的暂行条例调整的,在构成税法体系的形式结构方面,占主体地位的还不是税收法律,而是税收行政法规。因此,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等其他税种的暂行条例修订升级,上升为法律,提高法律效力,减少执法风险系数。二要修订现行法律法规,从根本上降低执法风险。如《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都是国务院1993年制定的,迄今已近15年,为适应税收形势的变化,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制定了很多补充性的规范性文件,如与增值税有关的减免税规定、消费税税目和税率的调整等,应把这些内容直接加进暂行条例里,逐步完善。再如,《征管法》在对偷税处理时规定0.5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使得税务机关在处罚时自由裁量权太大,一定范围内会对税收执法的合理性、公正性造成影响,应适当修改。三要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税收规范性文件是指导具体工作、解决具体问题的直接依据,直接影响执法结果,制约执法效果。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是规避执法风险的需要,具体要求为:制发宜慎重,切忌过多过滥,税务机关制定各类操作规程、办法,须经法规部门审查,并深入基层搞好调研、研讨,对其可行性、科学性全面论证,防止出台与法律相悖、与政策相左的文件;表述宜严谨、周密、清楚,力戒模棱两可、含糊不清、产生歧义;政策宜稳定,切忌朝令夕改,前后矛盾,文件打架,让人无所适从;清理要及时,对过时、失效文件及时清理,公布废除,避免基层错把“鸡毛”当令箭,导致执法失当的风险。
(二)强化风险意识,化解现实风险。
要想打造平安国税,当好平安税收执法者,首先要有风险意识。一要增强法制观念。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系,为税务干部长期开设“法律课堂”,结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引导税收执法人员清醒认识新形势下的税收执法环境,知法、懂法,克服执法行为中的侥幸和麻痹心理,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二要端正执法观念。要在税收管理理念、税收服务意识、税收征收习惯、税收道德观念等方面与时俱进,提高对事务的判断力,提升处事经验;改变习惯的、传统的工作思维和征收方式,屏蔽求简单而忽略程序,求快捷而忽略方式的现象,避免和减少执法过程中的拖拉和随意性,尽可能不给执法风险留余地。三要搞好风险预测。研究和探讨税务人员涉税犯罪规律,定期结合岗位实际自查执法风险点,提高防范针对性;定期不定期召开税收工作评议会,邀请纳税人代表、特邀监察员等对税收工作“把脉问诊”,对问题做到及早发现,及时纠正,防患未然。
(三)讲究执法策略,构筑社会防线。
风险调研报告篇十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我社区深入分析了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
总结。
一、思想道德方面。
(一)细查思想道德风险点。为了避免查找的风险点不准、不实,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三个紧密联系实际,即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紧密联系自己的作风实际,紧密联系自己的日常表现实际。这样就使每名党员干部查找的廉政风险既具体、又实在。主要表现是:理论学习不够,政治素质低;工作不够扎实,组织观念不强;工作作风不够深入,开拓进取意识不强。
念,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提供文化的滋养,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供重要支撑。三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四是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五是实行“群众监督”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做到经常听取干部和职工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建议和批评,自觉接受群众、党组织和纪、监部门的监督。
二、制度机制方面。
(一)重点关注制度若干风险点。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有些制度机制出现漏洞,约束力和监督力不明显,就会产生隐患,形成风险点。
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重点查找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三是建立防控制度审查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力度。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着手对社区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对拥有审批权以及人、财、物管理权等重点岗位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看其是否存在腐败寻租空间,是否有预防腐败措施,努力构建防控制度审查机制。
三、
岗位职责方面。
(一)岗位职责方面整体存在廉政风险点。在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中我们做到廉政风险查到岗,风险隐患界到点。具体实施中,我们始终坚持以岗位为点,以分管业务为线,环环相扣查找廉政风险点,确保风险点查得准、找得全、定得实。
(二)针对岗位职责廉政风险点实施相应措施。对于本单位的廉政风险点,我们都对每个党员干部逐一认真进行了调研和总结,也针对不同的岗位,明确的做出了实施措施。
查斯社区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风险调研报告篇十二
2017年上半年,中国风险投资市场延续着去年以来的下滑趋势,在宏观经济不景气和vc行业内部调整的双重影响下,风险投资市场募资、投资、退出表现差强人意。展望下半年中国风险投资市场,募资方面,随着经济回暖,退出渠道进一步打开,募资市场也将逐步复苏;投资方面,机构仍将保持谨慎态度,投资行业聚焦经济转型升级所带来的改革红利;退出方面,ipo有望在不久之后迎来重启,vc上市退出渠道或将恢复正常,退出市场将迎来新机;投后管理方面,创投机构将更加专注于存量项目的管理,投资产业链重心着力于前端早期投资,后端增值服务。
实际影响还有待观望。
投资机构将保持谨慎态度投资行业聚焦转型升级中的改革红利2017年二季度,中国风险投资市场共投资171起,投资总额8.69亿美元,同比分别下滑41.8%和55.6%。一方面,风险投资市场资金从2011年开始收紧,募资不畅对投资活动形成了直接抑制;其次,在宏观经济环境的弱复苏局面的系统风险下,投资机构从策略上逐步放缓投资。清科研究中心预期,下半年风险投资市场投资在募资回暖带动下,也将会逐步变得活跃,但在投资规模上不会出现大幅度上升,投资机构依然保持相对谨慎的态度。
投资行业方面,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中国,投资机会广泛存在,如与大消费紧密相关的消费服务、互联网投资机会;节能降耗带来的节能环保投资机会;产业升级带来的高端装备制造业投资机会,以及城镇化带来的基础建设、医疗、教育、物联网、云计算投资机会将是未来的投资重点。
ipo有望迎来重启vc退出渠道将恢复正常自2012年11月“浙江世宝”上市以来,截至7月底,境内新股发行已经历了长达9个月的停滞期。2017年年初,证监会为杜绝造假上市现象、切实保护投资人利益,对排队的拟上市企业展开了严格的财务核查,根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截至6月27日,2017年终止审查企业已达269家。6月7日,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稿的重点主要集中在推进市场化发行机制、市场化定价、改革新股配售方式、强化对相关责任主体的市场约束以及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五大方面,这也是继2012年4月证监会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后又将迎来的一次改革举措。清科研究中心认为,此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实施之后,ipo将有望重启,83家已过会企业也将优先上市。
有望回升,投资回报水平也会较二季度有所提高。
行业群雄逐鹿投后管理将持续获得机构更多关注始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的创投退出难题,虽对基金回报产生重大打击,但在客观上也有效加速了行业的调整步伐,对于vc行业去杠杆、投资回归理性而言起到一定作用。创投机构已逐渐远离过去依赖股改红利所带来的巨大一二级市场差价,深耕细作于企业内生性增长带来的资本增值。优质的vc机构不再满足于纯财务投资者的角色,注重被投企业商业模式的改进以及全运营环节的提升,构建可持续的竞争力。
长期而言,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的深化和放开,风投和私募行业逐渐引入新的竞争者,银行、险资、信托、券商等机构将逐步借道资管概念和相关通道涉及风投和私募,传统风投和私募机构在pre-ipo项目源争抢上,无论是资金量还是操作经验都显劣势。选择正确的发展策略以强化自身竞争力,成为各路机构在新时代得以生存并获得发展的不二法门。优秀的机构将逐渐把投资阶段前移,尽量回归价值创造者的身份。随着投资项目存量的积累,对于机构投后提供增值服务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未来,机构在探索新的增值服务模式、尝试同其他第三方合作提供投后管理方面将会出现更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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