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工业设备安装合同篇一
承包方(乙方):
为保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和工程的安全施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防护单元 个,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 层。
4. 设计单位:
5. 人防工程监理单位: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乙方负责承担本工程项目人防工程涉及的所有防护(防化)设备的施工任务,包括各类防护门、防护密闭门、活门、通风设备、滤毒设备、给(排)水管口设备、封堵板、战时供配电设备、套管(短管)及其它相关配套设备的生产安装。工作内容包括:产品加工制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运输、预埋件安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竣工资料整理、质保期维护保养等工作内容。设备数(质)量、规格与施工图、标准图相一致(详见防护设备工程量清单),若设计图纸变更产生防护设备数量或型号规格变化,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审批后的变更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工期
本防护设备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安装施工,即产品制作、安装、运输过程中的材料、人工、机械均由乙方负责(安装现场所需的吊卸机械和支撑固定材料除外)。
本防护设备工程从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具体工期根据土建工程进度确定。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标准、规定及施工图纸加工生产和安装防护(防化)设备,保证所生产、安装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2.乙方的产品必须是本定点厂生产的通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乙方除提供产品合格证、维护使用说明书外,还必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预埋件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人防工程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才能隐蔽。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通过后才算工程合格。
3.产品加工生产质量、预埋件安装质量、设备安装质量都必须达到合格以上质量标准。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此合同款不包括第三方安装检测费。工程造价以本合同价为准,实际数量若有变动,须有人防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图纸才能作结算调整。
2.合同签订后,乙方送达书面请款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产品或构件的部分进料款。
3.乙方应在进场安装门框及预埋件的45天前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门框及预埋件的生产进度款。
4.乙方应在安装门扇、通风、滤毒等防护(防化)设备的100天前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相关设备的生产进度款。
5. 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和人防主管部门对人防工程验收备案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给乙方结清本安装工程余款,乙方同时提交防化设备质量保证备案文件资料,一次性开具正式票据给甲方。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 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施工图纸一套,以便乙方编制预算报价,合同签定后,甲方应组织设计、监理、乙方等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图纸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土建施工进度计划,以便乙方结合土建施工进度制定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计划方案,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安装施工方案的审核。
2. 甲方委派 为防护设备安装工程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行使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代表”职责,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协调管理,负责设备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等工作,如项目负责人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3. 甲方须在绑扎地下室底板钢筋的7天前通知乙方将门框及相关预埋件运抵施工现场,并疏通工地运输通道,清理平整堆放设备的场地,协助乙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若因工地不具备进场施工的条件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4. 防护(防化)设备及各种构件进场时,甲方应提供塔吊将防护设备及构件吊卸到指定位置,门框及预埋件安装前,甲方应派技术人员提供防空地下室的轴线、标高及标高基准点,安装时,甲方应提供380v、220v两种电源和支撑固定门框所需的钢管或型钢及钢筋,同时调整好工序流程,优先绑扎或焊接防护门洞处的钢筋,乙方派出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紧跟土建施工进度,及时进行预埋施工,使防护设备预埋件与土建施工同步进行,确保防化设备预埋件安装质量,若因现场不具备上述施工条件造成误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5. 防护设备预埋件安装完成后,须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并经建设、设计、监理、人防监察等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才能封模隐蔽,若未经检测或验收手续不全就封模、浇灌隐蔽,造成的返工或工程验收不通过,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6. 在隐蔽工程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收到乙方隐蔽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7. 甲方应按施工图在防空地下室顶板预埋吊装门扇所必须的吊钩,若甲方未安装或安装不符合要求,安装门扇时所需的机械由甲方负责解决。
8. 甲方应在主体封顶前 3 个月通知乙方制作门扇,并在封顶前30天负责拆除地下室及通道模板和支撑,清理地下室及通道杂物、垃圾、积水等障碍,保证乙方有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和运输通道,同时通知乙方提交防护(防化)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和现场施工需要甲方配合的技术要求,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施工方案的审核,协商安排施工计划,准备工作全部就绪后,通知乙方进场按合同及施工图安装所承包的防护(防化)设备。在安装过程中甲方应安排监理、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跟踪监督,安排吊装机械配合乙方构件、设备到位,若因甲方配合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的安装质量问题,甲方应负相关责任。
9. 防护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须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后才能申请有关部门组织工程验收。
10. 在工程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通过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后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款结算。
11. 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机械、人工等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在乙方遵守约定的情况下,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12. 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履行《人民防空法》,严格按施工图及有关规定建设人防工程,监督乙方将防护设备保质保量的全部安装就位,督促监理按规定对人防工程履行好监理职责,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及防护功能,若因甲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造成人防工程质量问题,由上级人防主管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必须是广西区内的国家定点厂,具有相应的生产、安装资质和施工能力,并向甲方出示相关资质证明。
2.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熟悉施工图,发现图纸不能满足规范和施工要求应及时提出。
3. 乙方委派 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协调配合和项目管理,参与设备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等工作,若施工负责人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 合同签订后,乙方有义务跟踪掌握土建工程进度,提醒甲方安装防护设备的时间节点,按合约时间申请工程进度款,告知产品生产进度,以避免误时误工和耽误安装预埋件的最佳时机。
5. 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门框及预埋件安装施工方案,在门扇等防护设备进场安装前30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门扇、滤毒、通风等防护(防化)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并提出需要甲方配合的具体技术要求。
6. 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应及时加工生产和按时进场安装,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安装,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7. 乙方安装的产品在出厂前必须是通过本厂质检部门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并向甲方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乙方对产品生产和安装质量负责,检测机构对检测报告负法律责任。
8. 门框及预埋件安装完成后和防护(防化)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主动配合检测机构检测。隐蔽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后,乙方须提前2天通知甲方组织验收。所承包的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9.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主动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遵守甲方工地管理规定,服从统一管理,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按照相关安全法规,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承担与乙方有关的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责任,若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造成的责任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10. 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机械、人工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1. 防护设备安装工程验收通过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包括:产品检测合格报告、质量检查记录、变更记录、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安装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人防主管部门验收记录等资料。提供售后服务保障资料。
12. 建立该项目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制度。
第七条 验收依据及标准
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以国家人防办颁发的标准图、验收规范为验收标准,以施工图及有关规定为验收依据,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以属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合格为准。若产品有不合格,属乙方制作质量责任,乙方负责返工至验收合格为止;若安装不合格,须查明质量责任原因,属乙方安装责任,由乙方负责返工至合格为止,属甲方配合施工责任,由甲方负责返工至合格为止。
第八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属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之日算起,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无偿提供一切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的设备和零(部)件,并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保修到期时,乙方将工程设备档案及维护保养资料移交给甲方,由甲方移交给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保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因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相应顺延,逾期超过20天,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 若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安装,每逾期一天,按已交货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工期不顺延,逾期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未经合同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乙方不得将另一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转让方承担。
第十一条 若合同一方更换名称或由第三方接替,本合同的权利、责任、义务及效力不变,变更方须提前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办理变更或移交的相关手续,以便正常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否则,按违约处理,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变更方负责。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且不纠正,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甲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2. 由于甲方违约且不纠正,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乙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合同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4.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5. 违反法律法规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三条 免责
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遭遇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由合同双方根据事件影响的程度协商免除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均适用于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尽力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下,可向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属专用制式合同,未经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涂改、复制、复印,合同各方应妥善保管,若丢失或毁坏,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但必须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才能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七份,正本贰份分别交自治区和属地人防主管部门备案,副本伍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贰份。
第十九条 附件
1. 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工程量清单
2. 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安装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工业设备安装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制冷设备及材料及安装报酬如下:冷 库共 间,制冷设备共 套,总价款为 。 元。
第二条:交付安装期限
第三条:保修期间从安装调试合格、试运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四条:乙方对制冷设备实行保险一年,由于甲方违规操作造成 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给甲方必要的技术说 明、操作方法说明使用注意事项等有关资料。
第六条:安装材料采取
第八条:乙方收到预付款时,及时将款汇给厂家订购设备,设备 采用铁路运输(包括公路联运) ,收到提货通知时,应及时验货付设 备款单,及时去提货,运到安装现场甲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时,乙方不 予卸货交拉走设备。
第九条: 甲方提供 380v 符合国家规定的三相电源 (必须有零线) , 由于供电的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竣工日期顺延。
第十条: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具体的设备项目、型号、数量、价款详见报价表。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由于工程款未按时到位,土建、保温工程 延期等,甲方如不能按期付款,影响工期,甲方拖延乙方的结算款按 每天 5%付给乙方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耽误甲方 延期进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未付清工程总价款时,设备所有权归乙方。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章) : 住 所: 乙方: (章) : 住 所: 联系电话:
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联
工业设备安装合同篇三
1、工程名称:悦兮・半岛温泉度假酒店
2、工程地点:湖北省洪湖市乌林镇
3、工程项目:温泉酒店厨房明档、抽排风烟、新风系统工程(详见说明细价格单)
1、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____天内将第一批产品运输到施工现场。
2、现场安装在场地具备安装条件的财政部下,_______________前完成交付使用。新风,排烟系疑难在__________________前完成。
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2)明确由甲方负责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
定的时间进场,或发现的缺陷,从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4小时以上者;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拔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5)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影响工程进度时。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敕;含武汉市增值税销售发票。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发生重大设计更变;
(2)施工中经甲方同意新增的工程项目。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工程主管的监督检查;
2、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项目清单为依据;
3、工程竣工后,乙方发出竣工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通知书三日内组织人员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验收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验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工程交付甲方验收后,保修期为2年。在保修期内如使用方人为损坏,乙方仅收取零部件成本费,不收取维修费。
1、甲方
(1)现场开工这前将厨房施工现场清理妥当;
(2)无偿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及协作配合;
2、乙方
(2)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3)对所做工程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3、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人民币
5、合同总价的___%作为贰年期限的质保金,期满五天内支付给乙方;
8、在工程结算中,乙方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向甲方借款,如果借款需经乙方财务部和法人代表签字同意后方可借支。
1、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使用的,逾期每天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的,应分清甲方或乙方的责任,如因甲方原因,甲方须提供整改,如乙方原因按第1条执行。
3、甲方自行承担厨房工程中土建及水电驳部件,应当符合厨房工程的整体设计要求。
4、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供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面产生的质
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有说明的其他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执行。
(1)工程项目报价清单 (2)工程平面图纸。 以上附件均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后交验、结算工程尾款、保修期满甲方向乙方清质保金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务执三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电话:电话:
账号: 开户行: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工业设备安装合同篇四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施工:2*630kva欧变高压配电安装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乙方以包干、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试验、包验收、包带电接网、包通电,即依据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进行设计(或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院设计),经由施工地供电管理部门审批后的图纸施工。
4、工程所用的主材及厂家:
1)安装一台ybm1-2*630/10 kva欧式箱变----------------广东xx变压器有限公司。
3)敷设高压电缆yjv22-3*150mm2--------------------------广州市xxxx实业有限公司。
4)安装欧变基础一个。
二、 原始资料: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工程相关的总平面布置图,用电负荷数据及其它基础资料,并保证上述资料的真实性。
三、 施工图纸: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进行设计(或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院设计),设计时间计入施工期限,设计方案由施工地供电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以施工地供电管理部门审批后施工,乙方不持异议。
四、合同价款:
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以包干、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试验、包验收、包带电接网、包通电的形式同意由甲方以(含税人民币)¥:xx0元(人民币大写:xx元整)总价承包本工程。增减工程所发生的费用由双方确认后另行协商解决。
五、付款方式:
第一期: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当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定金(含税人民币)¥:xx00元(人民币大写:xx元整)。
第二期:设备、材料到场当天起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含税人民币)¥:xx元(人民币大写:xxxx元整) 。
第三期:通电当天起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工程款(含税人民币)¥:xx元(人民币大写: xx元整)
备注:乙方收取甲方工程款由指定人员xx收取(银行帐户名:xx),如不是指定人员收取工程款需由乙方出一份委托书或由甲方致电给xx(电话:xx)电话确认。
六、市政报建
1、本工程所需报建工程资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全程协助。
2、本工程所报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施工地代表人: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八、施工工期:
1、乙方收到第一期工程款后,立即组织设备和材料订货,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开始施工。
2、甲方应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按设计要求为乙方进场施工作好场地准备工作。
3、工程开工工期:乙方收取甲方第一期工程款后个工作日内。
4、工期:施工工程工期为
5、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按顺先延,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甲方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天内提交完整的报装资料。供电局规定的报装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房产权证/规划报建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及业主身份证、客户缴交电费银行存折及身份证、办理用电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两个高压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证、总体规划图、平面布置图(标明变配电房位置及负荷分布情况)、高压电气设计资质证明(设计单位及客户盖章确认)、高压电气施工单位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单位及客户盖章确认)。
(2)甲方协助乙方清除施工场地障碍物,以免影响进场进度。
(3)甲方提出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而影响进度。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
(5)甲方代表未能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7)与本工程有关的供电线路未能按乙方的要求安排停电而影响施工。
(8)与本工程有关的供电线路超载而不能接入的。
(9)因施工地政府部门或当地村民阻挠施工而影响进度的,甲方自行解决。
(10)其他因甲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九、工程质量:
乙方应按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施工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工程变更:
任一方如提出工程修改意见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在取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办理增减工程费确认手续。
十一、成品保管:
1、设备材料进场后,乙方通知甲方签收设备材料收货单。
2、设备材料安装好后,由甲方负责保管(即安装好后的设备材料如被盗或人为损坏由甲方承担所有损失)。
十二、工程竣工:
1、工程整体竣工后,乙方向甲方发出竣工书面通知书,提交竣工资料(包括竣工报验表和工程竣工图纸)及工程移交证明书。
2、甲方未能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三天内按上述约定组织检查验收,或未经竣工验收,甲方擅自使用分段工程,视为建设工程已经竣工并通过验收。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报验资料及拨付的工程结算款后,立即向施工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有关部门报验手续,并会同甲方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整体移交证明书。
4、甲乙双方对上述工程质量出现争议需要对上述工程质量进行鉴定时,鉴定时间不列入施工工期。
十三、工程施工完毕后:
1、工程施工完毕后(具备通电条件),因甲方原因未能通电使用,造成有关设备试验期过期(有效期为半年),则重做试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2、工程施工完毕后(具备通电条件),因甲方原因未能通电使用,由此引起的设备材料看守费用及如因设备材料被盗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工程施工完毕后(具备通电条件),因乙方原因造成一个月内仍未能通电使用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20%的工程款以作补偿,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一个月内仍未能通电使用,甲方必须支付乙方所有工程款,以免造成乙方资金积压造成损失。
十四、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当天起壹年内保修。在保修期内非甲方造成的工程、设备、材料质量等问题,乙方负责修理,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五、违约及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不能及时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即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乙方因工程延误,造成不能按本合同所定的时间内通电,乙方按每逾期一天罚扣1000元给甲方(此罚扣最高不能总工程款百分之十)。
3、若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合格等级质量标准,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返工,并直到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为止,返工期计入总施工期内,但甲方必需按本合同要求送达告知,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十六、责任:
1、施工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所有因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解决。
十七、合同补充: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2、本合同任何内容的修改,须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书面文件,所签订的补充协议或相关文件(包括合同签订前双方签署的忘录、会议纪要、工程预算书、承诺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争议管辖:
凡属有关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的协商解决。如发生违约且不能调解时向xx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十九、合同份数:
二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所有的工程款、工程保修期过后及相关款项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工业设备安装合同篇五
甲方 :
乙方 :
1、工程名称: 电梯安装
2、设备型号、数量及安装费用:
楼号梯 号型 号层/站安装调试单价数量小计
安装总价¥
备注:1、本合同总价包含全部电梯设备安装及安装辅助材料的材料费、运输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车费、安装调试费、吊装搬运费、脚手架费,以及报装报检费。但不包括土建整改、土建回填装饰、土建配合费等第三方收费。
2、发票类别:普通发票。
2、电梯安装完毕、检验合格并取得准运证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电梯安装费总价的 % 。
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支付至银行指定账户。达到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递交情况报告,甲方支付约定款项的期限自收到请款报告之日起算。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足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6)及其他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7)有更高标准版本的按高标准执行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规定,乙方应具备安装本合同所涉及的设备的安装资质。
(1)货到工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完成验货;
(2)甲方已经按乙方要求完成井道整改;
(4)具备乙方进场安装施工脚手架、井道照明等附加工程的施工条件;
(5)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应款项。
如非乙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安装工期进行安装、调试(如停电、土建延迟、井道准备工作延迟等),乙方对所造成的延期和误工不负责任,甲方应签认工期顺延;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电梯安装、调试的,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甲方进行电梯安装涉及的土建整改施工时进行确认及指导,发现土建不符合电梯安装要求时应立即提出整改要求。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之间的配合。乙方已与甲方、监理方共同对土建进行初步勘测,确认土建参数是否符合电梯安装要求,如需要整改的,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三日内,一次性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如乙方不在合同约定时间提出整改意见,或在安装过程中提出其他整改问题而导致安装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发生的整改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在第五条第1款前4项具备的情况下方可进场施工,如因甲方延误工期的情况发生,乙方就已搭设的安装脚手架向甲方书面提出是保留至复工还是先拆掉复工时重新搭设,待甲方复函后按函意执行。
1、乙方免费负责办理电梯报装、报检、报验手续、代办注册登记手续及准运证。
2、安装结束后,乙方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并提供相关资料,向质监部门提出验收报告,并承担验收费用。
3验收中如有涉及乙方责任的整改项目,乙方须整改合格后通过验收并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及准运证后方可办理设备竣工移交手续,整改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工期的,乙方还应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按照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完成电梯设备现场起吊、并协助乙方完成电梯到货时的卸货和到存储地点的搬运,以上费用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进场前,在安装施工现场应提供足够面积的并符合风雨保护措施要求的电梯部件存储库房和工具室。电梯部件及工具的安全保管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3)在乙方的协助下提供符合电梯总布置图要求的机房、井道、底坑和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清除施工现场积水和杂物。
4)机房内每台电梯设备上方至少应有一个吊钩(未装有吊钩的,乙方负责安装,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安装费用中)或起重梁(应有清楚的承载标识),以便在安装或维修中对曳引机或轿厢起吊,提供其承载力和吊钩位置应符合布置图的要求;并提供符合电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三相五线制,并从供端就零地分开),在安装开工前,电源应提供到电梯机房内。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5)落实专人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2、乙方责任
1)施工前须提供施工方案安全保证措施报监理、甲方,经审批符合要求后才能按方案施工。遵守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整体管理,并且对工作内容范围的安全负安全责任。
2)在合同约定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3)完成保证五方通话、消防电梯及电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线缆布线、敷设及调试,并完成电梯轿厢内监控摄像头的安装。
4)乙方应提供电梯起重及吊钩位置(包括预留洞口)图纸;负责搭建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和施工要求的施工电梯的脚手架,电梯安装完工后拆除,安拆费、架子等租赁费已含在安装调试总费用中。
5)负责设备的起重、分层、搬运、就位等工作,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直至符合相关的设计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出具设备安装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6)负责电梯安装及质量的自检验收。
7)电梯安装后,如经检验部门认定确因乙方施工质量或产品自身质量问题不能一次通过验收的,由乙方负责整改或重做,费用乙方负责。
8)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施工,落实协调会议要求。
9)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或生产事故,由乙方全额负责。
10)负责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开工和验收申报,并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负责代办电梯注册登记证、准运证,同时,承担报装、报验等费用。
11)负责电梯设备、施工设备和工具的保管及施工现场安全。
12)电梯验收完毕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准运证15日内,将电梯设备及相关资料移交甲方。
13)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备质保期及设备安装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
14)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由乙方按照项目所在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16)如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避免损害现场已完成的其他专业的成品、半成品,如因乙方造成其他专业的成品、半成品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7)负责电梯五方通话中的机房与值班室之间的电缆布线;负责消防电梯与消防控制中心之间控制线缆的敷设。布设线缆以外的工作(线缆采购及土建工作)由甲方负责完成。
18)负责自电梯机房至监控中心之间的监控线缆的敷设。布设线缆以外的工作(线缆及摄像头采购及土建工作)由甲方负责完成。
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含乙方负责安装完成的视频监控及五方通话系统)的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按甲乙双方签订的《 电梯购销合同》中的第8条约定的内容执行。
1、甲方应依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安装调试款项,否则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按甲方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收取违约金。计算方式从约定付款期满后第八天开始计算;如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原因迟延完工的,逾期每天甲方有权按甲方已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计算方式从约定完工日期届满后第八天开始计算;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洪水、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恐怖主义事件、动乱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若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可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1、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打印文字,文本不得涂改,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2、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安装(工程)联系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涉及的违约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执行肆份,乙方执行贰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单位名称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乙 方
单位名称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工业设备安装合同篇六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慨况:
1. 工程名称:
3.承揽方式和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书面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工程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
二、工程造价:
1.本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整个工程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和功能要求,以甲方书面审定的设计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单价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工程除外)。
三、工程付款方式:
1.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即( 元)。(大写: 整)。
2. 线缆敷设完毕,设备全部进场经甲方检验符合合同要求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即( 元)。(大写: 整)。
3.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双方在(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算,在办理完结算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即( 元)(大写: 整)。
4.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即( 元)(大写: 整)。
5.乙方必须提供当期工程款同等金额的工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付或者缓付工程款。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 )日内组织施工人员及相关设备进场,整个施工及安装调试工期为( )天,从甲方支付首期工程款之日起计算。
工日期。
四 、供货及安装
1.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以及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使用的材料必须先提供样品和质检证书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五、售后维修:
1.本工程设备保修期为 壹 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或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维修,遇到特殊情况如设备反厂维修的维修时间相应推迟,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甲方提供优惠的有偿维护。
3.保修期内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在保修期内不属于保修范围: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自行拆卸改换设备任何部件(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六、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审核并批准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两日内完成,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甲方应委派 姓名: 电话: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
5.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后,应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如超过5个工作日未安排工作人员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乙方按本合同确定的时间进场施工,并按工期要求完工。
3.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4. 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设备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材料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5. 乙方应对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6. 乙方应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装修、设备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7. 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规定付款,每延迟一日,以按未付款项的5%计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逾期1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除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天灾等)外,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终止的,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4、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返工、停工、人员设备调迁、设备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
5、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有关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八、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在明确责任后3天内付清。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失效。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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