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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崇拜的人200字通用篇一
世界上有许多人让我崇拜他,但我最崇拜的那个人还是她——我贴心的妈妈。
我妈妈那水汪汪的小眼睛,透亮得像一颗晶莹无比的宝石;墨水般的头发,还带着一丝一缕的金丝;加上两个小酒窝,简直是天境的仙子。我的妈妈不仅是美丽,还是我贴心的守护神。
有一次,我发了高烧,额头火辣辣的。沉睡中的我,不知梦见了什么,眼角的泪时不时地流出。妈妈感觉不对劲,握着我的手,感觉我生病了,就抚摸了我的额头,被我脸颊上的热度烫得缩回了手。妈妈急忙的给我量了体温“三十八度八”。妈妈调好开水的温度,冲好药,用盆打一盆冷水,拿毛巾来到床边。妈妈不断擦拭着脸颊与眼角,不停地更换毛巾,敷在我的头上给我降温。一直坚持到深夜,我睁开了眼睛,妈妈询问我:“哪不舒服?”来把药给喝了。我摇摇头,接过暖心的药,喝了起来,感觉好多了。妈妈一边擦掉汗一边露出欣慰的微笑,那多甜多蜜的笑啊!
我有这么贴心的妈妈,因此感到幸福。就是我崇拜的人,你呢?
一个崇拜的人200字通用篇二
是我现在的班主任老师,从我第一次见到我的班主任老师起,我就对我的班主任老师有一种亲切感。
班主任老师的形象就很温和,脸上常常都带着微笑。尤其是班主任老师通身散发出来的那种柔和的气息,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接近。在今后接触到的时间里,更是让我认识到了班主任老师善良博爱的一面。
班主任老师对班上所有同学都很关注,他关心着我们的学习成绩,也关心着我们的身体健康。当我们遇到不懂的问题去询问他的时候,他会充满耐心一遍一遍的向我们讲解清楚。在我们的眼里,班主任老师可厉害了。虽然班主任老师教我们班的语文,但是班主任的英文很好,数学也很好。所以,有时候我们在英语或者数学上遇到什么不懂的,我们也会跑去班主任老师的办公室去询问他。就此,班上的同学还给班主任老师起了一个小外号,叫做“全能老师”。当班主任老师知道我们给他起的这一个外号后,还很谦虚的说他的知识有限,当不起这个称呼。但是在我们的眼里,我们的班主任完全能够担得起这个称呼了。
我很崇拜我的班主任老师,因为他身上的那种温和的气质,并且博学又十分谦虚。同学们都很喜欢他,不仅如此,学校里的其他老师也都很喜欢与他来往。班主任身上时刻都给人一种亲切感,亲切中也带着一种不容忽视的威严。
我将我的班主任老师视为我的榜样,我在心里暗暗下决心,长大后的我也一定要成为一个像我的班主任老师这样的人。
现在的我最重要的就是好好的学习,每天都进步一点,在一天一天的积累下,最后实现我的目标。班主任老师,我很感谢你,是你让我找到了前进的方向。
一个崇拜的人200字通用篇三
崇拜一个人是从喜欢开始的。这个人眼睛不大,头发也是长长的,乱乱的,做一些武打的动作也是一会怕疼,一会儿怕痛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他的喜欢渐渐转化为崇拜,因为他是——成龙。
崇拜成龙的第一个理由——他勇敢。成龙是一个功夫明星,是一个动作明星。他演出的每一部电影都是有非常激烈地打斗成分在里面,而且在很多电影中出现的危险动作里,成龙都是身先士卒,尽量不使用替身演员,是自己的精彩演出。比如说在《a计划》里,为了逃避坏人的追杀,他在两手被拷住的前提下,攀爬至一个旗杆的顶端,这是多么需要勇气和胆识的呀。无独有偶,在《红番区》中,他也是从一辆车顶飞跃整个街道,然后直接滚入对面的一个楼梯中,就如同电影中的人物说的台词那样:“他是不是人啊?”像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让所有看过成龙电影的人无不很佩服他的勇气。当然,成龙也为自己的电影事业付出了很多很多,骨折、流血……太多了,但他依然在坚持。
崇拜成龙的第二个理由——他幽默。一开始认为成龙不像李小龙那样勇猛,不像李连杰那样刚强,不像梁小龙那样强硬……因为一碰到十分强硬的对手,成龙总是用一种疼痛或者害怕的表情去面对,让人忍俊不住的同时,感觉他太软弱了一点。但是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成龙的不服输,不怕输的精神逐渐体现了出来。尽管搞笑,但是他的正义感和他的幽默感非常融洽得结合在了一起。在很多电影中都有“成龙式”的幽默在里面,让成龙的电影老少皆宜,尤其是让我们这些不太懂电影的人开开心心。
崇拜成龙的第三个理由——他博大。最近看了湖南卫视的一档宣传《大兵小将》的节目。主持人谢娜问成龙如果自己开演唱会,他会不会来帮忙?成龙说:“看时间,如果有档期,一定来。另外,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是商演,还是义演?如果是义演,没有问题,如果是商演,我要拿钱,然后去做慈善!”台下掌声雷动。成龙前一段时间现身广州,参加广东国际旅游节的发布会。在受访时,成龙表示现在除了拍电影,他主要忙于慈善事业,并声称将做慈善做到自己死的一天,届时所有的家产都会捐出去,不会留给房祖名。难怪成龙由大侠,成为了“大哥”。
崇拜成龙的第n个理由。已经有这么多的理由了,还需要理由吗?
一个崇拜的人200字通用篇四
我最崇拜的人是邱少云叔叔,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他的感人故事吧!
当我知道了他的故事后,不经泪流满面。邱少云为了掩护队伍,在烈火焚身中无动于衷,忍受着浑身的剧痛……要知道,他可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啊,他也有着一个肉体。但是,他在烈火中不敢动一下,因为一动就会引起敌人的发现,那整个队伍就要牺牲了。所以,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邱少云叔叔在烈火中也能坚持下去,而我呢?遇到一点点挫折就退缩,就像一只井底之蛙,永远见不到大世面。
我们一定要向邱少云叔叔学习,做一个有用的、对国建有贡献的人。
一个崇拜的人200字通用篇五
有的人崇拜毛泽东,觉得他治国平天下,十分厉害;有人崇拜周恩来,觉得他一心为民,口才了得;有的人崇拜李白,觉得他是“诗仙”,才华横溢。而我,却和他们不一样,我崇拜的人是包拯,他铁面无私,断案如神。
包拯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位清官,在他手下经过的案子不计其数,而每一件无疑都找到了真凶,给了受害人一个公道。
有一次,包拯外出,碰巧遇到一个卖油饼的小贩,他抓住一个人,死死不放,说:“我早上卖油饼的钱掉了,小偷就是他。”那人死不承认,包拯上去了解案情后,说他有办法。他派人打了一盆水,对在场的百姓说:“你们每个人都扔进一个铜钱,偷了钱的人往里扔,它那铜钱就会浮起来。”众人疑惑不解,却也纷纷向盆里投钱,以证清白,而那个被抓的人也将一枚铜钱丢进盆里,而包拯见了,立刻抓住她的手腕,说:“你就是小偷。”那人,不承认。包拯说:“你的铜钱上有油。这个卖油饼的,大家把铜钱递到他的手上一定会粘上油,刚才其他的人将铜钱丢进水里,水面没有任何变化,而你的铜钱却漂浮起油花,这说明什么呢?”那个人当场被说的面红耳赤,心服口服,认罪了。
他还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从不拿百姓的一分一毫。
有一次,百姓送给他一份端州砚,下人见了,觉得不是金银珠宝,便收下了。后来,包拯知道这件事,就把端州砚拿了出来,扔进了江中。
包拯的一生都秉公执法,铁面无私,即使那人是皇亲国戚,是他的亲人,他也不会徇私枉法。这就是我崇拜他的理由。
一个崇拜的人200字通用篇六
我现在是铜梁县实验一小的学生,当我在上学的某一天,我遇见了她,。
我那天帮老师到高段去送文件时,我看到了一个穿着酷酷,(上身:粉红横条上衣;下身:超短牛仔裤,还系着皮带;鞋子:一双白色球鞋)扎着马尾辫的女生,站在四年级(9)班的门口,她看起来比我大很多,简直就是一个中国的日奈森亚梦。但是,她跟那些同学们聊得很开。对女生是亲切问候,对男生则是分两种:第一种是用拳头,(应该是不听话的吧)第二种而是用冷酷的眼神,还真是翻脸比翻书快。
到了下午,我放学了,我想再去看看那位姐姐,上午看她站在四年级(9)班的门口,所以,我去四年级(9)班看了看但是,四年级似乎没有我们放学放得早,所以,我站在窗口静静地看着。啊!我看到那位姐姐了。她正坐在座位上认真地做着笔记。过了一会,我看见她走向讲台,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起了字,原来是写家庭作业呀,看那个大姐姐的字,写得好霸气呀,女生不是应该把字写秀丽一点嘛?这应该是她的个性吧!看样子,她应该是她们班上的大官吧!
我希望,我长大以后,也要像我崇拜的这位姐姐一样,做大官!
一个崇拜的人200字通用篇七
有的人崇拜明星,有的人崇拜解放军,有的人崇拜有权有势的人,要问我最崇拜的人是谁,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最崇拜我的爷爷!”
我的爷爷六十多岁了,高高的个子,头发花白,经常穿着洗得快发白的褂子。爷爷耳朵有点聋,你要是给他说话,得对着他大声说,他才能听得清。爷爷特别勤劳,整天忙里忙外。
爷爷可疼爱我和哥哥了。爸爸妈妈出外打工了,奶奶又去城里给大叔家看孩子了,所以我和哥哥就由爷爷来照顾了。爷爷每天一大早就起来给我们做早饭,无论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我们从来没有迟到过。爷爷每次做饭,总是先问我们想吃啥,只要我们说出来想吃啥,爷爷就会做给我们吃。有时爷爷辛辛苦苦做好了饭,我们还挑三拣四,而爷爷却吃着我们挑剩的饭菜。爷爷每天下地回来,还要给我们洗衣服,真是太辛苦了。
可是,我有时候还不懂事。一个星期天,我还在睡懒觉,一股刺眼的阳光透过窗户射进我的小房间里,我猛地醒了。可是,我找不到我昨天换下的衣服了,于是,我就大声喊:“爷爷,我的裤子哪去了?”我听到爷爷在外面回答:“你的衣服,我刚刚给你洗了,我再给你找一件。”可是,爷爷给我找了好几件,我都不满意,我还不耐烦地对爷爷说:“爷爷,你赶紧给我找。”无论我怎么吵闹,爷爷总是不厌其烦。现在想想真的很惭愧。
爷爷无怨无悔地照顾着我们,我爱我的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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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崇拜的人200字通用篇八
有人崇拜歌手,因为他们有一副好嗓子,有人崇拜作家,因为他们些的作品生动感人,还有的人崇拜画家,因为他们有着丰富的想象力。而我最崇拜为人民服务的一个普通清洁工。
在一个冬天的清晨,我老早就听见有人在街上扫地,我打开窗户看见了一个身穿工作服的一位清洁工。清洁工他们不管夜有多深,天有多冷我总是听见他们在打扫卫生。
又一次,我早晨起来上学的时候我看见,一位穿着白色衬衫带着红领巾的姑娘,从一位清洁工身边走过,那位清洁工不小心扫到了她的皮鞋她生气的说:“你不长眼睛啊,没看我从你身边走,你把我的鞋弄脏了怎么办。”清洁工说:“我帮你擦擦”而且还不停的说对不起。小女孩把其清洁工踢了一脚连忙就跑。那为清洁工没有责怪还是在打扫卫生。
淅川一小五。
大红大紫的艺人,他们都引来了不少人的向往与喜爱。当然,好奇心特强的我也不例外。想知道我崇拜的人是何许人也吗?告诉你吧!他就是李白。也许有人问,大红大紫的艺人才是如今人气指数最高的,你为何会喜欢那早以成为过去的名人呢?真是没品味,然而我却不这么认为。李白是我国著名的诗人,有诗仙之美称。但是在我心中李白更是懂得良苦用心的好榜样。他让我知道从小就应好好学习,不辜负父母的期望,努力,进取,坚信:铁杵磨成针,功到自然成。只要功夫用到家,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天天不停地磨,铁杵虽然粗,但总有一天会磨成针的。就如读书一样,天下的好书很多,只要天天认真地读,十年,二十年,总有一天会把所有看过的书融会贯通的。李白在我心中已占有重大的地位,山压不倒,风吹不掉,因为他的精神如一颗种子,早已在我心中生根发牙。然而我更崇拜李白的诗篇。崇拜他那“黄河落天走东海,万里写入胸怀间”的豪迈奔放,崇拜他那“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的奇妙意境;崇拜他那“峨眉山月半轮秋,影入平姜江水流”的清朗秀美。我想:这就是我崇拜他的理由吧!
我崇拜的这个人不是个伟大人物,也不是出色人物,而是我亲爱的爸爸。
第一个理由:勤奋好学、刻苦钻研。
第二个理由:耐心指导、循循善诱。
三年级时我的英语成绩非常不好,经常考“第一”,爸爸比我还差,可爸爸又从一年级的学起,每天熬夜到12点。把我的英语成绩提高了一大截,现在我掌握了好的学习方法,还成了年级的英语特长生呢!
第三个理由:仔细、认真。
老爸是出了名的认真,无论他干什么事都很认真。每当签字检查作业时,他都会指着每个字说:“这个横不直,重写;这个竖成弯的了,重写。真是的,要不是爸爸认真,我还取得不了现在这个成绩呢!
凭这三条,我已经佩服的老爸五体投地了。
我最崇拜、最崇拜的人就是我亲爱的老爸!
山东禹城:毕云霄。
我最崇拜爱冒险的人,比尔・盖茨就是我最崇拜的人。
比尔・盖茨出生在美国一个富裕的家庭里。父亲是以为律师,母亲是一位医生。如果比尔・盖茨继承了父业,作一名律师,他的生活也会同样富足,可比尔・盖茨并没有选择这条毫不危险的路。比尔・盖茨作为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他在电脑软件业创造了微软第一帝国,成为了美国这一时代的象征。
我崇拜比尔・盖茨不仅是因为他酷爱冒险,而且也以为他十分节约开支。。
曾经有人在飞机经济舱碰到了比尔・盖茨。他问道:“比尔・盖茨先生你好,请问你为什么不坐这趟飞机的头等舱,而是坐环境最一般的经济舱呢!”比尔・盖茨反问道:“难道头等舱比经济舱飞得快些吗?”这是一个很现实的回答,比尔・盖茨觉得:竟然头等舱不会比经济舱更快到达目的地,那为什么要做头等舱呢?平时,我们只要一有钱了就去把它拿去奢侈的花掉,其实用在有用的地方,这钱会更有价值的。
人的灵魂有着一个不可动摇得梦想冒险,当你完成了冒险任务,你会觉得多么自在。比尔・盖茨完成了他的梦想,现在多么自由,多么快活。冒险,虽然有风险,但能让你享受到“路边的风光”。如果失败了,你就该“转弯了”;如果成功了,你会享受到更多的快乐。
节约开支的好处有许多:能让你更加富有、让你更加简朴,当经济危机时,不怕破产……比尔・盖茨是我的偶像,他的事情让我爱上了冒险,让我更加简朴,更加有一段快乐的时光。
王璐姐姐是我最崇拜的人。你想知道为什么?别急,听我细细解说。
要说王璐姐姐,真是多才多艺:弹钢琴、说相声、画画、电脑,她无所能,无所不通。最令我佩服的是,她居然在新加坡最有名的安德逊中学读书而且成绩优异!不过告诉你一秘密,我还看见她闹的一个笑话呢!
一次,我们一起去游泳,我不小心摔到水里了,姐姐见了,便奋不顾身地来把我拉了上来。你别给别人说呀!她在水里打了几个滚,头朝天,身载在水底下,头上转眼间长出一个大包呢!
怎么样?我没吹牛吧,我的姐姐是不是顶呱呱的“英雄好汉”!
我所崇拜的人不是那舞台上闪闪发光的大明星,也不是万人瞩目的科学巨匠,而是我那勤劳的爸爸。
我的`爸爸高高的个子,瘦瘦的身体,还有由于长期风吹日晒形成的黑色皮肤。
初春,爸爸便迫不及待地召集人们开始动工。看,爸爸拿上一把铁铲,向土堆里插去,又用一只脚使劲往铲柄上踩了一脚,再用双手往上一提,然后再往车里一倒。接着爸爸把车推到施工地,把脏脏的土铺在地上,再从纸箱里取出地砖,小心翼翼地铺着,生怕出现什么差错。这一系列的动作爸爸每天反复地做着,以至于双手磨成了粗糙无光的。手心上有许许多多的黄褐色老茧。手虽然脏了,但工程项目却办的完整了。衣服虽然脏了,但爸爸非常高兴。爸爸常说:“一分劳动就有一份收获,劳动最快乐。”
爸爸是个“劳动狂”,无论是三伏盛夏还是数九隆冬都不肯休息。爸爸这样做是为了让我们的生活能够更加富裕,条件更加优越,让我能够好好学习茁壮成长。
儿时,我认为爸爸的优点在于有一个宽大的肩膀可以让我当马骑。上了幼儿园,我认为爸爸的优点在于有着在于有着一双大大的手,虽然摸起来很刺手,但可以让我红通通的小手变得暖暖的。现在我认为爸爸的优点在于勤劳能干,正是因为爸爸勤劳能干辛勤劳动才有这个和谐美满的家!
我最崇拜的人我最崇拜的人来源:m.20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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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崇拜的人200字通用篇九
在这个世界上,有许许多多值得我们去学习的人,学习他,崇拜他。凡是让我们去崇拜的,都有一个闪耀的闪光点,散发着不同寻人的魅力,正是这一点,才让别人去崇拜他。比自己强的人世界上到处都是,要随时保持着一颗谦逊的心,才能不断进步。这就需要一个目标,那就是你崇拜的人。瞄准那个目标,追上他,超过他,最终抵达成功的彼岸。你可以崇拜在舞台上,在镁光灯下闪闪发光,播洒汗水的歌星,可以崇拜在摄影机下一遍又一遍努力的影星,也可以去崇拜超市里默默无闻为群众服务的理货员,可以去崇拜在街头悄悄守护着我们城市的保洁。或者,你也可以去崇拜一只为了生存而从不气馁的流浪犬。而我崇拜的,也是我的目标,也是离我最近的人,也是我的敌人我的弟弟。
我的弟弟今年上三年级,学习上比不过我,连房间都不会打扫。但我却崇拜他。你若不信,就让我来给你举个例子吧。
我打小骨子里就透着一股幽默的气息,给人的第一印象永远是笑着的,有点强势。可就是这一点,让我吃尽了苦头。我病态的想法让我认为如果幽默的话就尽量不要把气氛搞得奇怪,打招呼什么的未必有点太隆重,搞得气氛一点都不活跃。我也曾经想过,可以试着用幽默的方法把打招呼变得轻松一点,反倒我的想法到让别人觉得我是个十分不懂礼貌的孩子。
直到上个寒假,我一直在妈妈的公司里度过,每天都和我弟弟在一起玩,出席各种应酬。渐渐地,我发现,弟弟几乎在每场聚会上都会礼貌地跟别人打招呼,然后再开始扮演他的小猴子,丝毫没有影响到他幽默的名声。
我恍然大悟:幽默不等于不讲礼貌!
这就是,他让我明白了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礼仪!
一个崇拜的人200字通用篇十
我崇拜的这个人他不是风光无限影视明星,不是富可敌国的商贾巨子,不是雄才大略的军事将领,也不是满腹经纶的风流才子!他只是个普普通通的老师,像千千万万的老师一样,他在四川省汶川市的一所普通的中学教书,但这些并不能阻止我崇拜他,或许正是因为他的普通更让我对他的崇拜是顶礼膜拜,五体投地。
2008年5月12日,对于中国人来说那天是一个灾难的日子,因为在那天四川发生了8.0级的大地震,地震震动了全世界,然而在地震发生的瞬间展现的人性的博爱,生命的顽强,行动的果敢,都将定格在我们的记忆深处变成了永恒,犹如夜空中熠熠生辉的星星。总是在我们在危难之际提醒我们无论处于何种境地都不要放弃希望。
让我们把时间回拨到5月12日那天上午,初三(1)班的学生正沉浸在老师的风趣课堂。突然地动山摇,摧枯拉朽,一切都是那么岌岌可危,不堪一击。然而他没有束手待毙,也没有躲避危险,那时的他像个地球的卫士,生命的守护神,也许他还没有时间犹豫,还没有时间选择,他也许就是下意识地冲进了教室,指挥转移着班上的学生。眼看所有的学生都要撤离时,更糟糕的险情发生了,一块预制板断裂,压了下来,这时他忘记了自己是血肉之躯,他像钢筋一样抵抗着死神伸来魔爪,为的是紧紧地护着他身下的四个学生。砖、瓦纷纷像冰雹一样砸在他身上,他咬紧牙关,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一定要撑住,我身下还有四个孩子呢!灰尘像迷雾一样把他围着,他都快窒息了。他就像童话里的天使,张开他那双美丽而又硕大的翅膀带着四个学生飞翔美好而又安全的地方,那里没有天灾、人祸、病魔,也没有痛苦、忧伤、眼泪。
第二天消防队员救出他时,发现他已经再也醒不过来了,而在他身下的四个孩子在他的庇护下都幸免于难。就是这样一位平凡的老师以自己的生命从死神手里拉回了四个年轻的生命,这位平凡的老师的英雄壮举诠释了人间的大爱!中南大学教授张功耀说,他的一生是平凡的一生。但他这种安于平凡的精神恰恰就是真正的不平凡。正是这样的平凡才真正体现了他一生不为名、不为利、不苟且、不阿谀的傲骨和正气。也正是这样的人才能在危难时刻显现出英雄本色!他以师者的本色展示了人民教师的职业操守,以自己宝贵的生命诠释了爱与责任的师德灵魂。
他是谁?他就是汶川市一所中学的教导主任谭千秋老师。千秋老师,感动千秋!愿您一路走好!
写到这里,感觉您离我并不遥远,好像就在我身边看着我,很近,也很亲,这时我对您已不言崇拜!
一个崇拜的人200字通用篇十一
从我渺小的视野来看问题的话,老师,的的确确的是一个非常圣神而又伟大的职业。我从小就酷爱玩“同学老师”的游戏,因为我觉得真是太有意思了!而且每次都是我充当老师这个职业,这是我幼小的心很容易的得到了满足。
如果你非要正正经经的问我说最崇拜的是老师,而为什么不崇拜许嵩,周杰伦那样的大明星,而崇拜默默无闻的老师。我会告诉你,没有理由,与生俱来的。
老师是一个非常辛勤的`工作,他们任劳任怨地园丁,为了培养我们新一代的栋梁之才,挥洒了多少的血了啊!他在我们需要帮助,即将迷路之际,指引了我们前进的方向:他在我们面对苦难准备放弃之时,给予我们无限的动力;他在我们马上就要掉进深渊,那千钧一发之刻,用力的拉了我们一把。
无论是海枯石烂,还是山崩地裂,我任至死不渝的坚持着我的信念――我最崇拜的就是老师!
四年级:小精灵2004。
一个崇拜的人200字通用篇十二
假如你问我,我最崇拜的人是谁?我会不假思索地告诉你:“是一位已经死出,平凡伟大的母亲!”
5月12日,我国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一场里氏8.0级的特大地震。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中,有无数遇难者用真情与爱,上演着一幕幕催人泪下、感天动地的`故事,谱写着一首首生命的赞歌。这位母亲就是其中一位。
当抢救人员发现她时,她已经被垮塌下来的房屋压死了。穿过那一堆废墟的空隙可以看见她死亡的姿势:双膝跪地,整个上身葡匐着双手扶着地支撑身体,有些像古人跪地行礼,只不过身体被压扁了。这是世上最伟大的死亡姿态,因为她下面有个她的孩子。
经过一番努力,救援人员终于抱出了她的孩子。这个孩子大约3、4个月大,毫发未损,整甜美着睡着。当医生给孩子做检查时,发现有一部手机,手机的屏幕上已有一条打好的短信: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还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看惯生死离别的医生落泪了,在场的所有人都落泪了为什么这条简短的信息会感动了所有人,因为这是一条闪烁的伟大母爱光辉的短信啊!
这位伟大平凡的母亲难道不值得我们崇拜吗?
一个崇拜的人200字通用篇十三
每天清晨当我们背着书包,满怀求知的渴望来到美丽的校园,坐在明亮的教室里无忧无虑学习的时候,这一切凝聚了多少人的辛劳?这些人都值得我们崇拜。但我最崇拜的人是一个个子高高,长相平凡的司机——吴斌。
我崇拜他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鞠躬尽瘁,用生命诠释了职业的责任与担当,他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吴斌叔叔是一个很平凡的司机,但却做出了最不平凡的事情。
那是20xx年5月29日中午,吴斌叔叔开车返回杭州,车上有二十四名乘客,一切显得轻车熟路。可是,十一时四十分左右,一块大铁片从天而降,击破前面的挡风玻璃后,砸向正在专心致志驾驶的吴斌叔叔的腹部。他忍住剧烈疼痛,用那坚强的信念完成了自己生命中最后一次刹车动作。那一系列精准的停车动作使得全车二十四名乘客都安然无恙。可是吴斌叔叔却因自己伤势过重,献出了他年轻的生命。
消息传来,大家都震惊了,人们都被这一壮举而深深的震撼。大家都不约而同的称呼吴斌叔叔为“最美司机”。当我在电视上看到播放的吴斌叔叔最后的录像,看到吴斌叔叔用他坚强的意志,强忍着剧痛而使全车的人转危为安时,我的眼睛也湿润了。吴斌叔叔在我脑海中的形象越来越高大,也让我越来越崇拜。
我崇拜他是因为他不怕牺牲,他在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全车人的安危,而不是自己的生命。我崇拜他是因为他满怀爱心,他爱着自己的职业,爱着全车陌生的乘客,唯独没有想到自己。我崇拜他是因为他的默默无闻,在吴斌叔叔的司机生涯里不知做了多少好事,但都没有留名,不为人所知。还有他的奉献精神,他的坚强意志都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的“最美司机”吴斌叔叔虽然已经去了,但他不怕牺牲的精神和高大光辉的形象却留在了我的心中,因为他是我最崇拜的人。
一个崇拜的人200字通用篇十四
有时,一个你崇拜的人会给你带来前进的动力;有时,一个你崇拜的人会给你带来学习的乐趣;有时,一个你崇拜的人会给你带来生活的意义。我最崇拜的一个人是我的作文马老师,是她给予我向上拼搏的劲头。
我的作文老师姓马,她在聊城大学里面教作文,是一位心理学博士,经验丰富。每一次听马老师讲课都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感受,每一次听课我们都学习一种新的修辞手法,什么比喻、拟人啊,都是小儿科,反衬、嫁接、糅合、环境衬托你知道吗?正是马老师这样讲课,使我笔下的作文生动有趣,活泼开朗,所以我有一种“马到成功”的感受。
马老师教生有方。一次,班上来了一位新同学,他的作文很差。老师让他介绍一下自己,他只生硬硬地说出了自己的名字。马老师说,请你说一下自己名字的来历,没想到在马老师对他的循循诱导下,他竟编出了一个生动的故事。
马老师的教学方法很特殊。马老师总能把一些我们不感兴趣,从未观察的事物来揭发我们的写作潜能。一次,她见我的作文本上写着“叶子绿得发亮”一句,便告诉我:“仔细想想是什么让叶子绿得发亮?叶子发亮给了你什么感受?来,进行一下扩句。”听了老师的话,我把句子改成了“在阳光的照射下,叶子高兴的露出了笑脸,给人以快乐的感受。”这样一来,句子不但变长了,而且还生动有趣。正是因为这样,我的作文水平才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马老师是一个令我崇拜的人,她的文学、风采都独一无二。
教师点评:
谢谢你对我评价这么高!很高兴能成为你的良师益友。你身上有许多优点:你聪明有才气,勤奋又努力。短短一年的时间,你的进步是飞速的。教你这样的学生,我才有成就感。
这篇文章里有好几处优点:开篇的排比句开头,你已经掌握的很纯熟;多事件表现人物的复杂记叙文让你的文章很充实;而且文章含情,这是能打动人的地方。结构非常完整。
开头语句还可以再简练些,删去“有时 一个”试试。
另外,我不是博士,是硕士。经验丰富我就“当之无愧”啦!
望你学习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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