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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意见篇一
创造优越工作情况为领导和员工创造一个优越的工作情况是行政部紧张工作内容之一。一年来,行政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增强与其他部门的和谐与沟通,使行政部根基治理工作基础实现了规范化,相关工作达到了优质、高效,为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优越条件。
如:做到了员工人事档案、培训档案、合同档案、公章治理等工作的清晰明确,严格规范;做到了收、发文件的精确实时,并对领导批示的公牍做到了实时处置惩罚,从不拖拉;做到了办公耗材管控及办公设备维护、颐养、日常行政业务结算和报销等工作的正常有序。胜利组织了室外文化拓展、羽毛球比赛、念书征文、治理学、市场营销学培训课、员工康健体检等运动,做到了运动之前有筹备,运动历程有指导,运动之后有成果,受到一致好评;行政部在接人待物、人事治理、优化办公情况、包管办公秩序等方面做到了尽职尽责,为公司建立了优越形象,起到了窗口作用。
1、变被动为主动。对公司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力争斟酌在前、办事在前。分外是行政部分管的食堂、仓库、采购、车辆、办公耗材管控及办公设备维护、颐养等日常工作,工作有计划,落实有步伐,完成有记录,做到了积极主动。日常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事物基础做到了实时处置惩罚实时反馈,当日事当日清。在帮忙共同其他部门工作上也坚持做到了积极热情不越位。
2、在中,每月都突出1-2个“重点”工作。做到工作有重点有立异,转变行政部工作期待领导来支配的习惯。
3、在立异与工作风格上有所突破。在工作思路、工作措施等方面赓续改进和立异,适应公司成长的必要,做到工作有新举措,推动行政部工作赓续上程度、上台阶。切实改变行政部办事风格,晋升做事效率,加强办事意识和奉献精神。
行政部人员要具备很强的工作才能和保持行政部高效运转,就必须为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实时“充电”,做到基础知识笃学、本职业务知识深学、修身知识好学、急需知识先学,赓续弥补各等方面的知识和深入钻研行政部业务知识。一年来,我部从增强自身学习入手,认真学习了公司业务流程、团体制度等业务内容,切实增强了理论、业务学习的自觉性,形成了优越的学习气氛。
1.狠抓员工礼仪行为规范、办公情况办公秩序的监察工作。
严格依照公司要求,在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和办公情况等员工自律方面加大了监督反省力度,不按期对员工行为礼仪、办公区域洁净卫生进行抽查,营造了优越的办公情况和秩序。
2.培训工作:为了能切实晋升员工素质,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我部积极共同公司把优化人员布局和晋升员工素质与企业成长目标慎密结合。在“学习培训月”运动中,胜利举办了治理学、营销学等近60课时的培训课,并把培训工作的筹划纳入部门整体的工作计划之中,鼎力增强对员工政管理论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指导性意见篇二
本学期,学区及各校利用每周一次的行政会议时间,组织全体行政、教师学习《关于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提高全体行政领导的校务公开意识,在全区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学区每月一次行政会分部门安排党支部、行政、工会、团委及各部门的公开内容和公开主题。促使全体行政领导明确认识到推行校务公开是教育部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担负着传播、弘扬、创造先进文化的重任。学区严格要求行政人员、各校校长要在学习“三个代表”“^v^”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把深入开展校务公开工作摆上深化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与时俱进,加强领导,明确要求,完善制度,规范运行,强化监督,全面深化我区校务公开工作。
本学期,学区由于人事的变动,学区重新成立了以王瑞贤为组长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黄明亮为组长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并将校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细化分工。王校长负责全面的党政务公开执行工作。吴书记负责党支部口党务公开;黄明亮负责工会公开;方向阳负责政务公开;江宗荣负责大宗物品采购及相关的财务公开工作等。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组织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为了使工作分工负责,落到实处,学区严格执行行政分工责任制。凡各部门负责工作应按学区要求在规定期限前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并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完成不力者扣20元/人次,并在行政会上通报。对赎职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1,xxxx学区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略)
2,xxxx学区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名单
(略)
学区严格按照省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xxxx年工作意见及融教[xxxx]037号转发通知精神,规范学区党政务公开和各校的校务公开工作。
1、公开内容:学区及各校要严格十公开:一是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重大问题的决策;二是教师、干部聘任、职称评定、晋级晋职、选先评优事项;三是学校事业费预决算、财务收支情况;四是大宗物资采购事项和学校基建招投标;五是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六是招生考试事项;七是学校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八是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九是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保送生、特长生、代办费、奖学金、家庭贫困学生减免学杂费和等);十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任免、奖惩、福利等)。认真抓住六个关键环节,即办事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纪律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结果公开。
2、公开重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代办费使用、招生考试、教师遵守“六要六不准”的情况。严禁学校搭车收费和各种摊派;严禁学校代办、教职工强行推销学生保险及统一着装等。
指导性意见篇三
针对学生的兴趣所在,确定选题,并对所选题目进行深度阐释,推荐参考文献并对需要阅读文献资料等提出相关提议,完成开题报告。
毕业论文指导记录(二):
与学生探讨论文研究资料并拟定论文题目,强调写作重难点。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毕业论文指导记录(三):
检查论文初稿写作的进展情景,对初稿的基本框架给予指导,对相关资料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毕业论文指导记录(四):
审阅初稿,对论文中出现的语病,语言不通顺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对摘要和参考文献格式作出规范要求。
毕业论文指导记录(五):
在反馈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检查论文修改情景,对论文格式,语言表达,资料呈现以及数学教育专业术语的提法等给出修改提议。
毕业论文指导记录(六):
在反复修改论文的基础上,对论文定稿提出详细的意见。如标点符号的选取,字号的选择,以及表格的制作等,都要贴合相关要求。
指导性意见篇四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组织教学、规范教学环节、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决定制订2015版本科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现就该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立足于学校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目标,遵循“打好扎实的理论基础、培养实践和创新能力、拓宽专业且反映学科特点”的原则,树立跨学科培养,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融入创新教育、创业教育、素质教育、绿色教育和终身教育的理念;以深化学分制为抓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学分制下弹性学习制度和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尊重学生选择权,培养学生自我负责意识;积极探索分类招生、分流、分段、分模块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人才培养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整体优化原则
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并重,贯彻少而精的原则,继续推行相近专业统一搭建学科专业基础课平台的模式,整体优化课程体系。优化整合课程资源,加强课程之间的有机联系和合理衔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合理设计通识教育课程模块,建立通识教育课程管理体系;夯实专业基础,强化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进一步增加选修课比重。
(二)深化学分制原则
完善导师制、学分计量制、学分绩点制、补考重修制等在内的学分制管理制度;深化弹性学制改革。
(三)体现学生主体原则
扩大选修课的类别和数量,在部分通识教育课和学科基础课推行分级教学,力求给学生更大的自主选择性;各门课程在总学时一定的情况下,大力降低课堂讲授学时,留出时间用于在教师的指导、辅导或引导下学生自主学习(研习),从以单纯教师讲授为主逐步过渡到以研讨式、合作式、问题式、课题式等教学方式为主的的课堂教学模式,不断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四)加强实践教学原则
加强实验、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和课外教学活动等实践教学环节,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在实验课程设置与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设计上形成专业特色,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符合时代要求原则
教学内容改革和人才培养应当体现党的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建立面向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教育体系,在系统开设选修课的基础上,改革课程内容,将绿色理念和生态文明内涵融入专业课教学;互联网时代要充分考虑网络对广告学、金融学、市场营销等专业人才培养的影响,需设置新课的设置课程,不需要设置新课的可调整课程教学内容,融入网络方面的内容;经济、管理等非法学类专业除开设法律基础、经济法概论外,应至少开设一门与本专业相关性强的法律课程,强化特色人才培养。
三、学制与学分
(一)学制
基本学制为4年,学生在校修读年限原则上为3-6年。
(二)学分
1. 教学周数
学校实行春、秋两学期制,每学期平均19周,其中授课16周,考试1周,集中实践环节2周。部分实践教学环节可以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利用寒暑假等时间灵活安排。教学任务安排应循序渐进、松紧有度、难易适中。
2.学分计算
(1)原则上理论课16学时折合1学分。
为48学时,以此类推。
(2)实验教学课(包括课内实验、实训、上机)、课外实践课32学时折合1学分。
(3)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各类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社会实践等)每周计1学分。
总学分控制在160-170学分以内,原则上人文社科类控制在165学分内,理工科类控制在170学分以内,课内教学(含课内实验)学分建议控制在135学分左右;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学分约25学分左右。
课内总学时控制在2300-2500学时范围以内,原则上人文社科类控制在2400学时内,理工类控制在2500学时内。周学时控制在20-26学时范围内,合理分布各学期学时。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采取平台与模块相结合的方式,将所有课程分为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实践共四个课程平台。每个平台包括若干模块,模块下包括若干课程。课程按性质分必修和选修两类。具体见表1。
表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框架表
高于或低于的学分需从其他平台减掉或补上。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需注意总学分、总学时、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所占比例和选修学分所占比例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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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识教育课程平台
为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设置通识教育课程,包括通识必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平台共计约66学分。
1. 通识必修课程
通识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与法律课、心理健康教育课、大学英语、体育、公共计算机类课、非专业类数学课、文学素养类课程等,由学校统一设置。通识必修课程约56学分。
(1)思想政治理论与法律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学生系统地进行思想教育的主要渠道,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纲、教学要求按照中宣部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思想政治理论课分课堂理论教学和课外实践教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均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每门课程必须组织学生进行至少一次社会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形势与政策”课程分布在1-7学期,以专家讲座形式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另外,为提高学生法律素养,我校加大-法律课程比重,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分为两门课《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学分各为2学分,为全校学生开设了法律基础课。
(2)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大学生心理健康课教学大纲、教学要求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并结合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开设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类课程。
(3)大学英语课程。大学英语为全校非英语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大学英语教学要根据新的教学大纲,根据学生英语水平的不同,分别开设不同等级的大学英语课程,英语水平较高的学生可免修大学基础英语,直接学习高水平英语课程。大学英语必修学分由原来的16学分减为14学分,减掉的2个学分课程可在专业选修课中安排,加强与实际应用有关的技能训练。
(4)大学体育课程。大学体育为全校非体育类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要积极开展体育课教学改革,探索俱乐部等多种教学模式,真正达到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养成终身锻炼习惯的目的。
(5)公共计算机类课程。公共计算机类课程为全校非计算机类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根据学生计算机水平的不同,分别开设不同等级的公共计算机类课程,真正提高学生计算机实际操作和应用能力。公共计算机类课程由原来的5学分减为4学分。
该课程包括高等数学、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各专业根据专业定位和相关升学、从业资格等考试标准自行制定具体开设课程。
(7)大学语文课程。加强大学生文学素养培养,改革大学语文教学模式,相关教学单位要组织师资力量开设丰富多彩的文学素养课,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文学素养和写作能力。
2. 通识选修课程
通识选修课程为全校素质教育任选课,由学校统一组织开设,要求学生选修10个学分,分为经济与管理类、政治与哲学类、文学与文化类、语言类、艺术类、法学类、绿色教育类、自然科学类、体育类等九大类。建议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选读4个学分自然科学领域内的公共选修课;工学、理学类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选读4个学分的语言学、文化艺术、社会科学领域内的公共选修课;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要通过艺术类选修课程的学习取得2个学分。原则上学生不能选与所学专业相近的公共选修课。
(二)学科基础课程平台
实施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教育,使学生接受本学科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教育的训练,提高学生的专业适应能力与就业适应能力。学科基础必修课程设置原则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所划分的专业类设置。鼓励跨专业类搭建学科基础课平台。我校学科基础课模块分类及具体课程由相关学科组商定,并报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确定。学科基础课程平台包括学科基础必修课程和学科基础选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平台约35学分。
1. 学科基础必修课程
学科基础必修课为本学科各专业必须修读的共同基础课,学科基础必修课程约27学分。
相同专业类的各专业学科基础必修课程原则上相同;对不属于同一个专业类但专业基础要求相近的各专业,也应尽可能开设相同的学科基础必修课;按专业类招生的专业学科基础必修课分流前必须相同。
法学、文学、理学类专业在设置学科基础必修课时,除开设本学科所必需的基础课程外,还应结合本专业的应用方向和培养特色开设部分应用领域的基础性课程。
2. 学科基础选修课程
学科基础选修课是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扩大学生知识面的选修课程,学科基础选修课程约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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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面向外专业开设的选修课,除列入通识选修课程外,其余应当列入学科基础选修课。
学科基础选修课模块分类及具体课程待学校确定后,由学生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个人发展需要自主选择。
各单位应尽量多开设学科基础选修课,增大学生的自主选择空间。原则上本单位专业课中可以向外专业开设的,均应适当调整教学内容、学习难度和考核要求后作为学科基础选修课开设。
所设课程的总学分一般为应选学分数的1.5倍,原则上每门学科选修课程不超过2学分。
跨院系学科基础选修课由院系协商设置,教务处负责协调。
(三)专业课程平台
专业课程平台包括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专业课程平台约36学分。
1. 专业必修课程
专业必修课程的设置具体参照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核心课程的设置和主要专业实验设置。专业必修课程以规范严谨、精炼优质为建设目标,专业课应尽可能体现本专业最基础、最基本的知识。专业必修课程约20学分。
无论是学科基础课程或是专业课程,每门课程一般不超过3学分,鼓励开出少学分课程。
2.专业选修课程
专业选修课应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结合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专业特点灵活设置,应尽可能反映本学科最新的研究成果,体现科学性、前沿性,并为学生提供充分自由的选择权,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和能力等进行选课,为学生多样化成才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发展空间。专业选修课程约16学分。
各专业应开设“专业导论”和“学科前沿”,作为限制性专业选修课。“专业导论”在第一学期开出,“学科前沿”分学期开设,学分统一记在第七学期,可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考核。
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选修课程学分至少应当是学生应选修学分的1.5-2倍,原则上每门专业选修课程不超过2学分。
(四)实践教学平台
培养方案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
1. 实验课程
各专业实验课程和课程实验应比照同类院校实验课程设置,结合我校办学定位、专业建设和专业特色,设计本专业实验课程体系。
(1)独立实验课程。独立实验课程是指实验项目较多,实验学时多于32学时,且综合性实验和设计性实验项目比例较大而单独设置的课程。其中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相关课程的知识运用的实验(仅涉及一章知识或实验内容,而非本门课程知识的综合运用不包含在本定义范围);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学生自己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应占实验课程总数的80%以上。理工经管类独立实验课程其学分设置一般不少于4学分,各专业一般应从二年级起每学年设置一门以上的独立实验课程。
独立实验课程可由校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外聘教师和政府、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担任,并由学校和相关教学单位采取自主开发或合作开发形式,予以重点建设。
(2)课程实验。实验学时不足32学时,且实验项目单一的可穿插于理论课教学中,称课程实验。个别学科如工科等可不受实验学时的限制,根据学科具体情况确定课程实验。
2.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具体包括认识实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社会实践、综合实验、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创业教育、军训(含军事理论)、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等环节。
(1)毕业论文(设计)从第7学期开始安排,一直持续到第8学期,学生必须完成或即将完成修读专业毕业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才能申请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阶段。毕业论文(设计)计8学分;毕业实习原则上集中安排在最后一学期,时间为6-8周,计6学分。
(2)军训(含军事理论)。安排在第1学期,计2学分,由武装部和军事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含考核)。
(3)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安排在1-7学期进行,计1学分,16学时,学分统一计在第七学期,由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含考核)。
并在方案中明确其具体内容与要求。学分约25学分。
表2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安排建议一览表
3. 创新实践活动
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对学生课外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科研活动与成果、创业训练与实践、发明制作、产品设计、金融行业基本技能训练、职业资格、社会公益服务等第二课堂活动,设置4个创新实践学分,具体参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创新实践活动学分可申请抵冲通识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选修部分学分。
五、课程名称与编号 (一)课程名称
1. 按教育部规定或社会约定俗成规范课程名称。
2. 凡一门课程跨学期上课需在课程名称后标注罗马数字,并用括号表示,如:大学英语(ⅰ)、大学英语(ⅱ)、大学英语(ⅲ)、大学英语(ⅳ)。
3. 实行分级教学的课程其名称为在课程名称后标注大写英文字母,如大学英语a(ⅰ)、大学英语b(ⅰ)、大学英语c(ⅰ),a层次课程难度最大,往后依次降低难度。某些跨院系开设的学科基础课亦采用同样做法。
代码编写原则:课程名称、学分、教学大纲均相同的课程(简称为“三相同”)为一门课程,用同一个代码。
课程代码共8位,分别反映某门课程的代码编写时间、开课单位、学分、学
第一位统一为9,表示是09年之后开始的新代码。
第二至三位为开课单位代码。开课单位代码以教务管理系统录入为准。 第四位为学分代码。如果某门课程学分是2,代码即为2,如果学分是3,代码即为3,以此类推。
第五位为学制代码。如果是四年制本科,代码即为4,如果是三年制专科,代码即为3,如果是二年制专科,代码即为2。
6.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7.学制与学位
(一)其他人才培养方案 1. 双学位(第二专业)培养方案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对人才规格多样化的需求,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扩大学生的就业渠道,继续在相关专业开办双学位(第二专业)教育。双学位(第二专业)培养方案,原则上应为第一专业培养方案的学科基础平台课、专业基础平台课和部分专业选修课,并包含相应的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在55学分左右。
2. 辅修专业培养方案
1. 本科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名称及代码、专业类名称及代码、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执行。
2. 课程管理坚持统一归口原则,现行由两院系以上的教师开设的同一门课程,通过协商由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课程院系归属。
附件: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设置建议方案
附件: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设置建议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就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制订)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19号)和《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为指导,深化产学研合作,紧紧围绕广西产业转型升级及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求,明晰人才培养规格、改革重点及实施途径。
二、改革目标
深化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改革,以职业岗位分析为基础,以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为导向,注重实践、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创新创业实践环节,构建体系合理、内容先进、结构简洁的培养方案。
三、改革重点
各专业要依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和国家相 关职业技能标准,科学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突出创业创新能力培养
1.增设创业基础必修课
各专业要根据学生未来职业面向和就业方向,增设创业基础课 1
程,设48学时,计3学分。通过课程教学使学生掌握开展创业活动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具备必要的创业能力和树立科学的创业观。创业基础课程教学坚持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小组讨论与角色体验相结合、经验传授与创业实践相结合,把知识传授、创业观培养和实践体验有机统一起来。创业基础课程不局限于课堂教学,各专业要制定可行的课程实施方案,明确专业创业教学目标、内容、途径、课程考核评价标准等,探索实际创业项目效益作为课程评价与学分转换的标准,实现真正的创业教学。
2.实施创新研发与应用课程
各学院在2015级试点专业探索的基础上,各专业在专业选修课程模块中设置创新研发与应用课程,设40学时,计2学分。各学院依托创新工作室等相关载体或科研项目,大力推进实施创新研发与应用课程。实施要求详见《创新研发与应用课程试点实施方案》(南职院字〔2015〕105号)。
3.开设创业创新高阶选修课
在开设创业基础及创新研发应用课程的基础上,各专业可开设创业创新高阶选修课程,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等方面与基础课程形成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的关系,加大实践教学比例,提高创业项目教学比重。
(二)深化实践教学改革
1.优化校内实训教学设计
根据学生职业技能形成规律,科学合理设置认知实训、基础实训、专项实训、仿真实训、生产性实训等校内实训教学环节及内容,推进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
2.加强实训教学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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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根据职业岗位技能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实训教学计划和大纲,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指导书。建立健全实训教学实施过程管理制度,明确实训教师、实训室管理人员职责,规范实训教学过程记录管理,完善实训教学考核标准和办法,保障实践教学各环节的时间和效果。
3.规范顶岗实习管理
各学院要建立健全顶岗实习管理机构与制度,各专业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 并共同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学院和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实习指导教师制度。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应签订三方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学院、实习单位定期信息通报制度。
(三)优化人文素质教育课程设置
1.优化艺术素养课程
由人文社科部统筹,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5〕1号)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要在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中选修1门并且通过考核获得学分方可毕业的要求。艺术限选课程包括《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趣味乐理与视唱》、《趣味乐理与视唱》、《音乐欣赏》、《歌唱艺术与技能训练》、《形体训练与舞蹈表演》、《影视赏析》、《音乐名家名作赏析》、《流行音乐历史与风格》、《流行键盘演奏训练》、《歌曲演唱技巧》、《合唱艺术与舞台实践》、《艺术美学》、《书法》、《书画欣赏》等类课程。
2.用互联网+方式推进人文素质网络课程改革
由人文社科部统筹,根据前期网络课程学生选修及教学效果情况
继续精选人文素质课程开设门类,以学生人文素质提升为核心,实施更富有弹性适合学生学习方式及时间的课程开设方式,突出网络课程学习与考核的便捷性及灵活性,服务于学生专业技能培养。
(四)强化计算机应用能力培养
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改革,针对学生计算机应用基础及学生未来职业技能发展的需要,在2015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可以专业或学院的方式在“通用技能课程”模块中作为选修课程开设。
计算机应用能力培养课程主要分为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和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两类。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主要满足计算机等级考试需求,由学生根据需要选修或以计算机等级证书转换学分。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模块的设置由各学院、专业根据培养目标、毕业生就业或专升本等需要自行设置。
(五)以需求为导向推进公共外语改革
公共外语课程教学改革要适应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战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国际化人才的需求,培养复合型外语人才,既有专业技术能力,又懂一至两门外语的高技能人才。
因此,2015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共外语课程在“通用技能课程”模块中作为选修课程开设。公共外语选修课程既可满足应用英语b级考试、职业发展及未来就业、学生学习兴趣或出国深造的需求,由学生根据需要选修,课程考核合格获得相应学分。是否需要开设以及开设何种专业外语(英语或小语种)选修课程,由各学院、专业根据培养目标、毕业生就业或专升本等需要自行设置。课程学分、学时、开课时间等由专业根据相关规定设置。
(六)探索以培养习惯为基础的公共体育课程改革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
长的实施意见》(桂教规范〔2015〕6号)的要求,我校大学生在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不少于108学时的公共体育课。因此,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中1-4学期公共体育选修课共开设108学时,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选修3个体育项目(其中包含足球、篮球、体适能一个必选及其他两个自由选修项目),每个项目开设36学时,计2个学分,修满6个学分并参加每年国家教育部要求的大学生体质测试合格方能毕业。
公共体育课程可探索以体育技能结果为导向的教学模式,学生通过自学达到规定的体育技能标准即可获得该项目课程的学分,引导学生自觉掌握良好体育技能的习惯。
(七)推进毕业设计课程改革
以毕业设计改革为载体,引入企业(行业)标准、师资或项目,深化产教融合,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创新意识、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毕业设计必须贯彻“教、学、做、研、用”一体化的原则,毕业设计的内容必须是教学的真实作品、产品、商品研发等,或市场的真实项目,或有应用价值的创新研发项目。每个专业的毕业设计必须有企业介入,设计项目从合作企业的实际生产中来,或按实际应用要求与企业标准进行设计,提倡校企合作共同设置有实用价值的毕业设计项目,设计结果作为企业应用方案和产品、商品等。每个小组的学生数量一般不超过10人,指导教师由专任教师和企业技术负责人共同负责。提倡让学生在企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边顶岗实习,边学习设计。毕业设计作为一门课一般可以设64-96 学时,计4-6学分。
四、课时与学分要求
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各专业校内学习时间统一规定为2.5年(5个学期),顶岗实习时间为0.5年(1个学期)。
各专业教学总学分设为160,专业技术课程原则上安排1900学时左右,基础课程原则上安排500学时左右,顶岗实习6个月的时间折算为720学时,职业拓展课程一般不超过300学时,建议周课时不超过30节,合计总学时控制在3000-3500 之间。
五、工作要求
为确保修订(制订)方案的质量,各二级学院应组织各专业教学团队成立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根据本指导意见,按照《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构成》(附件1)的结构进行编写,将《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公共课程教学安排》(附件2)纳入各专业的教学安排中,同时做好教师业务工作记录,填写《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制订)工作记录》(附件3),与专业教学团队及教师的绩效挂钩。
教务处联系人:覃文松;联系电话:2024203。
附件:1.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构成
2.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公共课程教学安排
3.2015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记录
教务处
2015年6月23日
指导性意见篇五
以^v^理论、^v^三个代表^v^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v^xx大^v^精神为指导,以党支部工作计划为依据,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党小组党员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现代科学、教育、管理、法律等相关知识,强化党员主体意识、尊重主体地位、发挥主体作用,不断推动党员的理论创新,思路创新,工作创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v^创先争优^v^活动,为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要求:
1、深化开展^v^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v^和^v^创先争优^v^活动,定期组织党员进行交流学习,提升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经常组织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每位党员的综合素质。
2、积极组织开展特色活动,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配合学校党支部^v^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v^和创先争优^v^,积极开展和谐文明校园的创建工作,提升校园文明程度和教师师德水平^v^活动。
4、落实党员结对工作,开展好师爱进万家活动,协助党支部做好发展^v^员的考察和培养工作。
三、具体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年8月18日--9月1日)
主要内容:
1、总结上学年工作得失,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
2、开展三项教育集中学习活动,写出学习心得体会。
3、开展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活动。
第二阶段(年9月--10月30日)
主要内容:
1、召开党小组会和民主生活会,做好记录。
2、积极参加^v^向国庆献礼^v^活动,组织师生开展唱响^v^红色歌曲^v^活动。
3、积极参加学校党支部组织的活动。
1、组内学习《党章》,召开党小组民主生活会,作批评和自我批评。
2、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3、开展^v^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v^和^v^创先争优^v^、^v^师爱进万家^v^等系列活动。
指导性意见篇六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六届五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法治海南战略部署,以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资源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为海南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权责统一。理顺行政执法层级关系,减少执法层次,省级部门一般不承担具体执法任务,主要负责制定执法标准、执法监督,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协调跨区域执法,不再新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队伍,执法权逐步下沉基层,实行属地管理。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具体执法工作,强化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职能。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后,监管主体责任由市县政府承担,日常监管职责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从实际出发找准改革方向,处理好顶层设计与鼓励基层探索创新的关系,处理好城乡区别对待的关系,处理好各领域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关系,增强改革针对性和实用性。
坚持科学设置、精简高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立足不增加编制,不突破机构限额,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整合优化行政执法资源,科学设置综合执法机构,立足管好城镇,逐步覆盖村居,构建城乡统筹的执法体系。
坚持统筹协调、积极稳妥。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多规合一”改革试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积极推进、又要扎实稳妥。
(三)任务目标。到2017年年底,各市县建立适应“多规合一”、城市管理以及其他重点领域监管要求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构建科学完备的综合配套机制,实现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边界清晰,行政执法体系集约高效、运作协调、规范有序的目标。
适应“多规合一”改革试点需要,从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实际出发,分类推进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建立陆地、海洋统筹衔接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一)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围绕“多规合一”管控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专业要求适宜,在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执法问题较为突出的行政处罚职权,纳入市县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范围。
6.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非法设置固体废弃物倾倒、堆放、储存场所、设施,侵占、破坏、污染土地、林地、农田、江河湖泊、风景名胜区等空间资源的行政处罚权。
7.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对侵占、破坏城市绿地空间、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空间、市政设施空间、城市地下空间,以及燃气、电力、通讯、公路等基础设施空间廊道的行政处罚权。
5.工商部门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6.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2.旅游部门对非法开展海上观光旅游涉及的行政处罚权。
文体、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涉海行政处罚权,及水务部门对非法向外省出售河砂的行政处罚权,先开展联合执法,待条件成熟后再分类予以整合。
三沙市适当扩大海洋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可集中以下十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处罚职权:涉海规划、涉海工程建设、涉海生态环境保护、涉海文体旅游(含文物保护)、涉海国土资源、涉海安全生产、港航运输、渔业渔政、滩涂围垦、海域海岛管理。其他陆地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也集中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探索海陆统筹的综合行政执法。
(三)领域内综合行政执法。除纳入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的执法事项外,鼓励各市县整合其他职能、执法内容、执法方式相近的执法资源,实行领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其中:文化、卫生计生、商务领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分别按照中《央办公厅xx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20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等6部委办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国卫监督发﹝2015﹞91号),《商务部中央编办关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商秩发﹝2015﹞499号)部署执行;旅游、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务等领域开展领域内综合行政执法事宜,由省业务主管部门会商省编办、省xxx提出方案,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严格实行目录管理。省编办、省海洋与渔业厅、省xxx会商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xxx等相关部门,研究梳理上述划定范围对应的具体行政处罚权,于本意见印发后1个月内编制《市县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报请省政府同意后下发市县政府,作为市县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海洋综合执法基本范围。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市县政府、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目录调整建议,由省编办会商省xxx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同意后调整。
相对统一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同时,兼顾好各市县的实际需要。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相应提高要求,可适当集中基本目录范围以外的事项,纳入跨领域综合执法;其他市县对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专业要求适宜,但不在基本目录范围内的处罚权,经会商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纳入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各市县政府应就此类处罚权编制目录,并报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垂管部门保留的基本目录外的行政执法职权原则上不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通过加强联合执法理顺关系。
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同时,履行相应的行政检查权、强制措施权,但涉及吊销执照、许可证、停产停业等资格资质的处罚事项,及追缴赔偿、代履行等非行政处罚事项仍由审批或主管部门决定。涉及国家安全、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职权,不列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行政强制执行权依照法律规定执行。
各市县政府根据划定的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整合行政执法职责和机构,保持行政执法力量相对稳定,确保一线执法需要。省、市县相关部门划转行政处罚职权的同时,相应划转编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立足不增加执法队伍数量,不新增人员编制。确需增编的,在市县编制总额内调剂解决。
(一)组建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各市县政府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作为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承担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归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业务指导。新组建或调整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不得突破中央和省规定的政府机构限额,机构限额已满的市县,按照建一撤一的办法设置,其内设机构实行综合设置,可下辖若干直属执法队伍负责日常执法工作。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相对集中、重心下移、城乡覆盖的原则,根据辖区面积、人口和执法任务量等因素,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设置派驻执法机构,并加强对各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定期开展效能评估,合理调配人员力量,确保队伍相对稳定。
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职权划转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后,相关职能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不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处罚职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已立案但未做出处罚决定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做出决定。
(二)建立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全省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归口省海洋与渔业厅业务指导。各沿海市县政府整合涉海行政执法力量,建立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县海洋与渔业局挂牌,负责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省海洋与渔业厅要根据各沿海市县海洋执法装备水平和执法人员总体素质等因素,统筹协调好执法工作,防止出现监管空白。
实行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后,相关职能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不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处罚职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已立案但未作出处罚决定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海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决定。
(三)整合领域内执法队伍。实行领域内综合行政执法的,要整合相关执法队伍。领域内多支执法队伍整合为一支,由行业主管部门管理。领域内没有执法机构,确需设立执法队伍的,应当从严从紧控制。
按本指导意见开展职责整合后,执法任务大幅减少、执xxx能明显弱化的,执法队伍原则上予以整合或撤销,相关执法职责转由业务主管部门或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承担。各市县要以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减少执法队伍种类,不断优化职责、机构配置,解决多头执法、力量分散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的干部充实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推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和业务骨干双向交流任职。加强执法人员综合业务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xxx在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框架内,会同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通过开展联合培训、联合检查、联合业务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市县行政职能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指导。适时统一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推进规范化管理,树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良好形象。
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的前提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市县可适当配置行政执法协管人员。从严核定协管人员员额,定期评估清理,逐年递减人员规模。严格规范管理协管人员,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劝阻违法行为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建立科学高效的综合配套机制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各市县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省直各相关部门加强指导,用完备的综合配套机制驱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改革的叠加效应。
(一)建立统筹领导机制。省、市县政府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协调解决改革中面临的体制机制问题。其中:机构编制部门具体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住房城乡xxx门、海洋与渔业部门分别负责拟定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监督指导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法制部门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培训、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认证,开展执法监督;各成员单位在各自权责范围内开展监督指导,处理好有关综合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期间,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机构编制部门,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后,调整至住房城乡xxx门,由住房城乡建设、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人兼任主任。省、市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定期或不定期会商制度,协调解决改革中面临的突出矛盾,评估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情况,总结推广有关经验。
(二)编制权责清单。结合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合理划分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以清单形式逐项划定双方职责边界,厘清源头监管、后续监管、末端执法的界限,明确监管责任。同时,向社会公布综合行政执法主体名称、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行政救济途径,推进阳光执法。
(三)建立协调配合机制。重点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完善协调配合机制。省相关业务部门在编制《市县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的同时,就各领域划转的处罚职权同步起草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实施意见,明确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各相关业务部门在工作会商、信息共享、联动协作,及跨区域联合执法等方面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作为基本目录的附件,经省政府同意后一并下发。各市县结合自身实际,研究提出具体的落实方案或意见。
省海洋与渔业厅就省、市县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与文体、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及海事、海警、边防、海关等中央垂直管理的涉海执法单位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提出具体意见。
省、市县规划委员会成立后,系统总结评估各市县经验做法,就规划管控督察与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提出具体意见。
各市县公安机关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紧密的联动机制,防止并快速处置妨碍行政执法行为。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四)建立监督指导机制。各市县政府制定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明确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情形、方式、程序以及其他监督保障措施,建立与综合行政执法相配套的考核评议、评查机制,畅通监督管理渠道,保证和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省、市县业务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及时对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错误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可依法撤销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错误决定。推动市县综合行政执法纳入省级人大执法监督检查的专项内容,最大限度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杜绝不认真作为和乱作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将其列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切实将有关工作落到实处。本指导意见下发前已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的市县,要按本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相关工作,做好协调衔接,保证改革工作的连续性;未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市县,进一步加强调研,系统总结有关市县的经验做法,按本意见精神做好改革的总体设计,确保2017年年底前完成相关改革任务。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市县政府按本意见要求,研究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以及相关的配套机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市县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2.市县政府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权责清单(目录);3.市县政府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方案;4.市县政府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5.其他必要的配套制度。
市县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报请省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其他各项配套文件由省编办、省xxx组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省编办、省xxx联合批复后实施。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执法罚没收入全额上缴财政,行政执法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财务工作纪律,特别在职责划转、机构和人员编制整合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好人财物的划转、移交工作,做好文件案卷等重要资料的交接,保持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省直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全力支持、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干预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编制问题。各市县要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不得违规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增配领导职数。
指导性意见篇七
为推动全街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深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清零倍增”,有效破解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级组织自我保障能力不强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支部组织力,现就推动农村基层党支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统领,以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有效利用为基础,以提升农村基层党支部组织力为重点,夯实三级书记抓增收责任体系,引导村党支部通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起村党支部与农村党员群众的经济联结纽带,形成党群发展合力。要通过三年努力,大大提高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数量和质量,切实增强村党支部组织力,凝聚力,实现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和村民收入的较大幅度增长。今年,11月底,确保党支部领办专业合作社的村(原建制村)比例达到35%以上,2021年,各村(原建制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比例要达到45%以上,示范社比例不少于10%;2022年,要确保达到55%以上,示范社比例不少于5%。所有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要规范运行,村集体收入要达到2万元以上,入社群众户数要达到10%以上。其中,示范社村集体收入要达到5万元以上,入社群众户数比例要达到40%以上。
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就是由村党支部书记以个人名义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入股,群众以劳动力、土地、资金等入股,把群众组织起来规模经营、抱团发展,建立起村集体与群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实现村集体和群众双增收。
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利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鼓励和引导农民以土地入股,把一家一户的土地集中起来,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土地股份化、经营产业化、运作市场化,帮助农民致富,村集体增收。鼓励利用村庄整治、宅基地复垦等新增土地和“四荒”等集体资源作为集体资产入股,根据市场需求,统一解决品种、品质、品牌等问题,拉长产业链、价值链、提高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社会化程度,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
2、领办生产经营型合作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集聚整合农村科技、机械、设施、信息等各类资源要素,为农民提供种子、肥料、农药等“统购”,水利灌溉、病害防治、农机作业等“统管”,农产品(统销)等有偿服务,村集体以水利设施、农业机械、房屋场地等入股,农民以劳动力、农业机械、资金等形式入股,可以创办农资合作社、水利合作社、农机合作社、销售合作社,也可直接创办服务合作社。统一进行生产经营,促进产业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和品牌化。
3、领办服务(劳务)型合作社。利用农业产业、自然风光、民族风情、农耕文化等资源优势,积极发展休闲度假、农业观光等乡村旅游项目,村集体以基础设施、山林资源入股,群众以土地、房屋等入股实现增收。依托城郊村、园区村、镇驻地等区位优势,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兴办专业市场、仓储设施等运营项目。村集体以建设用地、资金等入股,群众以资金、闲置房屋宅基地入股,通过自主经营、发包经营、联合经营,获得稳定收入。有条件的村可以异地兴建、购置等方式,发展物业经济。
4、村党支部(书记)领办专业合作社入股龙头企业。党支部领办专业合作社入股经营稳定、发展前景好、经济实力强的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特色经济和现代农业。明确公司、集体、群众的股权、收益和运作模式,村集体、群众按照保底分红、按股分红等方式,获得稳定收入,弥补村集体资金不足和人才缺乏短板。
5、积极探索党支部领办专业合作社的其他有效形式。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做好与供销社、电商、生产基地、生产大户的结合文章,发挥地方优势,实现最大收益,惠及更多百姓。
1、支部主导。坚持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由村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成员以个人名义注册成立专业合作社,并依法兼任合作社理事长。“两委”成员一般与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交叉任职。担任理事长的村干部需提前签订承诺书,若在村“两委”换届中落选或职务终止,将主动辞去理事长职务。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必须坚持党支部的领导,突出党支部在合作社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强化政治功能发挥。
2、群众自愿。坚持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政治优势,通过村干部和党员带头,发动群众以土地、资金、劳动力等入股合作社;要制定措施保障群众权益,调动群众入社积极性;要吸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群众入社,发挥其对合作社运营管理的监督作用,维护村情稳定。
3、积极稳妥。要因地制宜,科学选定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主营业务、组织形式、发展规模。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既可以领办土地、农业生产经营及服务、旅游等多种类型的合作社,也可以入股优质企业或开展合作经营。支持依法成立公司,结合本地资源、特色产业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4、利益共享。建立健全合作社出资构成、利益分配等规章制度。在出资构成上,村集体以土地、资金或其他固定资产入股,持股比例原则上以20%--40%为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比例,村党支部成员原则上全部为合作社成员,每人持股比例一般不低于1%;其他单个社员持股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要惠及最多百姓,避免个人或极少数人占大部分股份。合作社运行初期可适当放宽持股比例要求。合作社章程中要明确股份占比及收益分配办法,并建立风险防控机制,财务管理等制度。做到既带动群众共同富裕,又确保村集体稳定增收。
1、财政扶持政策。财政、农业、扶贫等部门,统筹上级项目资金,制定具体扶持政策,搞好对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扶持项目的考察,认定、申报、审查和验收工作。上级将适当配套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帮助合作社发展。上级扶持资金、村级办公服务经费结余资金等可作为村集体投资入股合作社,根据所占项目总投资比例折成股权,单独核算收益,项目净收益由村集体按照4:6比例分配到全体村民和村集体。各级财政资金项目、预算内的投资项目,要优先委托和安排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承担。(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公室、经管站、扶贫办、财政所)
2、农业扶持政策。将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农村品牌建设、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等重点涉农项目向符合条件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倾斜,鼓励有实力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参与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设与运营。免费提供测土服务并出具配方肥方案。提供土壤改良服务,帮助合作社合理增施有机肥和生物肥,提高土壤的活力。优先安排粮油类、水肥一体化、耕地质量提升、高效特色产业等项目。支持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积极申报“三品一标”认证和省级标准化生产基地品牌创建,认证、创建成功的给予适当奖补。(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公室、经管站)
3、金融支持政策。金融系统要发挥部门职能,研究制定支持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信贷政策,引导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扩大“鲁担惠农贷”投放规模,推动工商资本下乡。积极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动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扩面增量,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在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通党支部(书记)领办专业合作社贷款“绿色通道”,积极推进“强村贷”等业务,简化审批手续、加大授信额度、实行优惠政策。农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可提供500万元以下的抵押贷款,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5-10%。农商行对符合条件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可提供500万元以下抵押贷款,年利率为,还款时间可放宽至3-5年,并提供无还本续贷政策。(责任单位:财政所、农业银行龙家圈支行、农商银行龙家圈支行、邮蓄银行龙家圈支行)
4、土地利用政策。县里每年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对发展潜力好、带动影响力大的党支部(书记)领办专业合作社产业项目,优先保障用地需求,确保村集体经济发展。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对拆旧村庄实行整治挖潜的、对闲置及低效利用的工矿企业等建设用地进行复垦的,按照我县相关政策,予以补助奖励。设施农业用地中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属于农用地,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依据(自然资规〔2019〕)4号,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乡镇人民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重大设施农用地项目确需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需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后方可动工建设。(责任单位:国土所、财政所,各村)
5、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结合“两全两高”机械化示范创建活动,发展一批农机示范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向符合条件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倾斜,加强农机合作社和科研院所、生产企业的沟通联系,积极创建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科技研发和推广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农机站、财政所)
8、税收优惠政策。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符合减免所得税条件的要一律减征或免征;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符合规定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责任单位:财政所)
9、人才支撑政策。发挥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服务队人才高地作用,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列入其任期目标;结合街道“双招双引”政策,吸引在外优秀人才返乡参与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生产经营。强化农村后备干部培养,优化党支部书记队伍。对全街道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负责人进行专业培训,结合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对涉及电商服务的合作社成员,组织参加经济管理、市场营销和农村电商等方面的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理事长纳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项目,培育成新型职业农民。组建农、林、牧、渔业等产业的技术服务团队,与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结成帮扶对子,提供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鼓励农业科技人员、科技xxx和专业技术人员带项目、技术入股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或合作经营;与有关院校合作,邀请专家、教授联系乡镇和示范村,定期到农村一线进行现场教学指导。(责任单位:组织办、科协、招商办、经管站、农业农村办公室)
10、强化服务政策。建立服务体系,推动合作社依法组织经营,实行“六统一”服务,(即统一农业生产资料采购和供应,统一技术指导培训,统一提供经营信息,统一开展加工、运输、储藏等服务,统一销售,统一商标注册、品牌和基地认证)。开展“服务合作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组织法律顾问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提供法律支持。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参加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简化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注册、登记等程序。落实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政策。(责任单位:组织办、司法所、经管站、农业农村办公室、市场监管所、供电所)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今年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将其作为街道党工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街道党工委将成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半年研究一次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组织办要牵头负责,抓总协调;经管站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具体指导把关,指导合作社制定组织章程,健全组织架构,完善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等制度。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责分工,用好项目资源,特别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要重点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示范村倾斜。各部门要充实工作力量,落实工作责任,统筹做好合作社组建、项目落地、日常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工作,推动全街道农村基层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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