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限时办结制度篇一
;公文运转及限时办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公文管理,切实做好公司公文处理工作,提升公文运转效率,使之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使用于公司公文收发及运转办理,子(分)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公文运转工作由公司行政部、党群工作部负责,负责监督执行公文处理程序,督促、检查各类公文办理质量、运行时间、办理结果等情况。
公司行政部负责上下级单位来文、外单位行政类公文来文收办、拟办及跟踪督办工作;
党群工作部负责上下级党委、纪委、工会来文、外单位党群类公文来文收办、拟办及跟踪督办工作。
第四条 各部门具体负责业务范围内公文的运转和办理工作。在公文运转和办理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应相互协调,紧密配合,保证公文高效运转和办理及时、准确。
第五条 来文办理运转过程主要包括签收、登记、拟办、复核、批办、承办(传阅)、催办、办结、归档。
第二章 公文办理 第六条 收文原则上分为办件和阅件。
第七条 收文办理。
(一)收文程序。
上级单位来文:签收(登记)—拟办—送呈领导批示—返行政部(党群工作部)—分送承办部门(传阅)—办理—返行政部(党群工作部)—结束—归档;
下级单位来文:签收—审核—拟办—送呈领导批示—返行政部(党群工作部)—分送承办部门—办理(传阅)—返行政部(党群工作部)—结束—归档;
不相属单位来文可参照以上程序处理。
(二)直接送领导的公文,行政部(党群工作部)应补办登记手续,再按领导批示办理。
(三)对不符合要求的公司属各单位来文,经行政部(党群工作部)负责人批准,应及时退回或告知来文单位,不予办理。
(四)机密、绝密级文件,安排专人专夹送达相关领导阅读,阅后返回行政部或党群工作部按机要件管理办法收存。
(五)公司所属单位需要请示的事项,应当做到与相关领导、部门事前沟通,协调一致后适时上报,为公司研究、决策留出时间。
第八条 收文办理各环节流转时限。
(一)登记、审核及拟办:当日完成。特殊件优先办理,随到随办。
(二)领导批办:3 个工作日。
(三)传阅:不需要办理和审批的公文,各部门内部传阅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在各部门之间传阅的一般性公文整体运转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
(四)承办:紧急公文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承办事项应于14 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及复杂事项可延期办结,如存在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结的,承办部门负责人需向来文单位和行政部或党群工作部说明。
第九条 发文办理。
(一)上呈文发文程序:主办部门拟稿—主办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部(党群工作部)初审—行政部(党群工作部)复审—分管领导审阅—主要领导签发—行政部排版、授号—行政部(党群工作部)用印—发文—打印定稿和正式文件—送档案室归档。
(二)下行文、平行文发文程序:主办部门拟稿—主办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部(党群工作部)初审—行政部(党群工作部)复审—分管公司领导审阅签发—行政部排版、授号—行政部(党群工作部)用印—发文—打印定稿和正式文件—送档案室归档。
第十条 发文办理各环节流转时限。
(一)拟稿:一般应在领导指示、交办或召开有关会议安排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纪要原则上由会议主办部门拟写,会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初审、复审:行政部(党群工作部)原则上应于收到承办部门拟文当日审核完毕报公司领导审核或签发,初审、复审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
(三)会审:各部门之间征求意见或会审文件时,除主办部门有专门时限要求的以外,相关部门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会审意见,以便主办部门对文稿进行修改调整。
(四)领导审核、签发:行政部(党群工作部)及拟文部门应提醒领导及时签批公文,领导审核签发公文后,一般应于当日内进行排版制作,最迟不超过2 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签发。
(一)重要公文或上行文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主要领导签发;
下行文或平行文,由分管领导负责签发。纪委发文由纪委书记签发;
工会发文由工会主席签发。
(二)由公司领导召集召开形成的专题会议纪要,由召集会议的领导签发。
(三)经党委会议研究的事项,由党委书记审核签发。
(四)经董事会议研究的事项,由董事长审核签发。
(五)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由总经理审核签发。
第三章 催办督办 第十二条 催办范围:上级、有关单位需要回复的文件;
公司属单位的请示、报告;
领导批示及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
第十三条 催办方式:转交各部门办理的公文,转交3日后进行跟踪督办。
第十四条 对于重大、复杂、久拖未结的事项,以及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行政部要将催办情况随时向领导汇报,以便领导采取必要措施或亲自过问,加速办理。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 对进行催办的文件,建立相应催办台账。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结的,承办部门需向来文单位和行政部说明理由,行政部列入超时件继续跟踪督办。不能办理的亦需向来文单位说明原因并向行政部反馈情况。
第十六条 逾期通报。实行日清周结,逾期未办公文列入催办台账,行政部适时汇总并报分管领导审阅。
第十七条 整个办文流程应控制在运转时限内,特殊文件(行政复议事项、信访事项等)不在此列。重要或特急公文特殊处理,随到随办,加快办文速度。
第十八条 公司领导在外,遇紧急公文需签批时,承办部门应及时请示领导按其意见办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限时办结的时限以日计算。
第二十条 非涉密文件一律在公司公文办公系统(oa系统)内办理。紧急情况下文件经线下流转后,主办部门负责及时在系统发起相应流程,行政部负责配合形成闭环。
第二一条 本制度所称时限,如遇公休、出差或法定节假日,办理时限顺延。
第二十二条 上级及有关单位明确办理时限的文件,按规定时限办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相关热词搜索:;限时办结制度篇二
一、卫生行政许可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对申请人申请办理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并予以答复的一项服务制度。
二、实施卫生行政许可,不得超过卫生行政许可承诺办结时限。
三、各类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结时限,以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公开承诺的办结时限为准。公共场所许可办理时限为三个工作日,二次供水许可办理时限为七个工作日。
办结时限自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受理后的次日起计算。办结时限是指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四、根据以下情形确定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的`办结:
(三)不符合卫生行政许可条件和标准,且无条件整改的,以通知申请人领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当日为办结。
申请人有条件整改的,应当以卫生监督意见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全部整改的要求和标准。
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应当一次性告知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和依据,将申述途径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五、对有关事项的行政许可程序进行梳理分类并制成流程图,在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或单位予以公开。
六、对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请和卫生许可证管理情况,及时通过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站或单位网站的方式予以公开,方便公众查询。限时办结制度篇三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提出的"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指示,积极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树医疗行业新风"活动,强化医院管理,提高医院的综合服务质量,为全镇人民和临近镇的广大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服务承诺制
第二条谢绝接受患者及亲友赠送的红包及其他物品;
第五条在诊疗过程中,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等不实行“开单提成”;
第十一条对群众的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究。
第三章首问责任制
第十二条医院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通过电话或到医院咨询、办理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应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导到相关科室的制度。
第十三条首问责任制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服务对象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接待人。属于首问接待人职责范围内的,应认真负责回答;属于本医其他人员或其他科室职责范围的,应主动帮助联系其他科室或人员,并将有关电话告知来电人,尽可能为来电人提供帮助。
第十五条首位业务受理人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提供咨询或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办事人员或拖延办理时间。
第十六条首问责任人答复来访人员或患者提出的问题时,应坚持实事求是,做到答复准确、清楚,且符合有关医疗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不清楚或掌握不准的问题,应及时请示领导或咨询相关科室后给予准确答复。对于确实无法答复的问题,要向咨询办事人耐心地做好说明工作。
第十七条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本院职能和能力范围内的,首问接待人或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第十八条限时办结制是指新坡镇卫生院及其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医疗和其它事项的制度。
第十九条限时办结制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各科室须认真对待和办理各种限时办结的事项。
第二十条限时办结范围包括:抢救病人到医院5分钟内必须开始处置,院内会诊接到通知20分钟内到位等。
第二十一条医院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业务工作要能够相互补位,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医院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考核。对于执行效果显著的给予表彰;对于执行不力、违反“三项制度”的给予批评,限期改正。对违反“三项制度”,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依据医院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新坡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2015年9月15日起实施。
限时办结制度篇四
一、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强化机关效能,根据赵县、政府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实话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限时办结制度就是机关(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度,对其行政事务和管理服务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办结的一种制度。
三、执行限时办结制要坚持效能的原则,在处理行政事务和管理事项时,要不断优化工作程序、减少环节,方便群众,强化服务。既要按时办结,又要保证办理的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四、限时办结事务、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审批事项。
(二)、政府重大决策事项。
(三)上级业务部门交办、转办的事项。
(四)局党委、行政会议决定的事项。
(五)局领导交办、批办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事项。
(六)向社会公告的服务承诺事项。
(七)其他按规定需要限时办结的事项。
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办事时限或承诺办理时限的,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可以提前的要争取提前办理。
六、没有规定办事时限的事务、事项的处理,其办理时限应根据事务、事项的轻重缓急按照时效性要求尽快办理。
(一)、政府重大决策的事项,有明确规定时限的,按照时限要求,尽快办理;没有时限要求的,按照局会议决定或批办领导批示时限要求办理。
(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转办的事项,有明确规定时限的,按照规定时限办理。没有明确规定时限的,一般性事务、事项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三)局党委、行政会议决定的事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按照办理时限办理;未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报告事项负责人(安排人)。
(四)信函件(包括各类信访件、上级领导批转件、批评、意见、群众来信等)有明确时限的,按照时限办理;未明确时限的,在备案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按规定要求办理。
(六)局领导交办、批办事项,明确规定时限的按规定时限办理;未明确时限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结果应在规定时限内向交办、批办领导汇报;重要事项应及时汇报办理的进展情况。
(七)其他需要限时办理的事务、事项,由交办人提出,承办人按期办理。
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须请示有决定权的领导同意,并积极与交办事项的有关部门协调,取得谅解。
七、特殊事务、事项的办理,要本着效能的原则,特事特办,注重结果。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