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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工程招标文件室内装饰工程招投标的内容篇一
日照市海洋工程学校 代理机构:
山东腾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二○二○年十二月
项目名称:消防整改工程 项目编号:sdgp***383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消 防 整 改 工 程 的 潜 在 供 应 商 应 在 日 照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04 日 14 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803681.93 元 最高限价(如有):
803681.93 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工期为 30 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统一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或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下载磋商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领取企业数字证书(ca)的,需持资料到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具体要求详见 ca 证书(电子印章)办理(包括新办、更新、补办及变更)须知。
售价:网上免费获取。
1.截止时间:2021 年 01 月 0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 517 号区委党校 9 楼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 年 01 月 0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 517 号区委党校 9 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避免人群聚集引发交叉感染,根据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关于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 2.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可自行下载钉钉 app 并注册账号,于 2021 年01 月 04 日 14 时 00 分-2021 年 01 月 04 日 14 时 30 分扫码申请进入 消防整改工程开标群(群二维码见磋商文件附件 13),群内昵称设置为单位简称+姓名,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添加。提前或逾期申请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每个供应商仅限一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其他人不允许添加。
3.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请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15 分钟内完成远程线上解密,供应商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响应文件解密,按废标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照供应商远程解密操作手册)。
4 4.加密电子报价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在 2021 年 01 月 04 日 14 时 30 分前(北京时间,具体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将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报价文件”菜单进行上传。
6.供应商逾期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加密电子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5 第二 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消防整改工程。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日照市海洋工程学校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腾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
2.4 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5 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6 磋商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2.7 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 1 月 1 日至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 1 月 1 日至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 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
2.9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 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6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3.5 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报价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采购活动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供应商 5.1 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报价。
5.2 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3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5.4 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5 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6 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报价有效期 6.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起 90 日。在此期间,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6.2 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3 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4 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响应文件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
6.5 因延长报价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除外。
6.6 本须知第 7 条关于磋商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报价有效期。
7.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7 文件 递交截止之日 5 日前(或代理机构和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代理机构提出(同时提供 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资料清单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9.2 除本须知第 9.1 款内容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9.3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0.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 10.1 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5 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供word 格式电子版发往:***@);若没有,视为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5 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 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等。
10.3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文件。
10.4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通知为准。
10.5 为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领取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6 10.6 采购人对电子磋商文件(*.rzzf)做出修改、澄清、补充,电子答疑文件在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中发布,请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根据修改后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rzcf),采购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5 5 天前通过网 络在线方式向所有供应商澄清 , 不足 5 5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解释权 11.1 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11.2 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11.3 若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同意及接受磋商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 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日照市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 成的电子响应文件有: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 *.rztf)和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nrztf)。
12.2 响应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
9 12.3.1 报价函(格式参考附件 1)12.3.2 磋商报价一览表(供应商须就的所有内容编制报价,并列出明细,不得漏项;包括投标总价、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等;格式参考附件 2)12.3.2.1 供应商简介、响应文件综合说明(格式参考附件 2)12.3.2.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参考附件 2)12.3.2.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施工负责人简历表、质量负责人简历表、安全负责人简历表(格式参考附件 2)12.3.3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参考附件 3)12.3.4 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参考附件 4)12.3.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 5)12.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格式参考附件 10); 12.3.7 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12.3.7.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 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原件 扫描件及其社保证明 原件 扫描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在供应商单位的近半年内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12.3.7.2 供应商营业执照 原件 扫描件 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扫描件; 12.3.7.3 供应商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原件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原件 扫描件 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扫描件; 12.3.7.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原件 扫描件,社保证明; 原件扫描件; 12.3.7.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原件的扫描件(格式参考附件); 12.3.7.6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信用山东”(//)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的扫描件。
(1 1)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须按要求提供且真实有 效,证明材料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之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第 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其中第 12.3.7.1--12.3.7.9 款所需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交齐全且真实有效,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作无效投标处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也要在响应文件的商务标书中体现。
(2 2)※上述材料的扫描件要在响应文件的商务标书中体现,供应商无须现场提交。
12.4.3.1 综合说明(编制说明、编制依据)
11 12.4.3.2 工程概况 12.4.3.3 总体施工准备 12.4.3.4 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项目组织机构、项目部人员职责、总体方案部署原则、施工协调管理等)12.4.3.5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法 12.4.3.6 工程施工计划及其说明 12.4.3.6.1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12.4.3.6.2 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12.4.3.6.3 材料设备需要计划 12.4.3.6.4 劳动力需用计划 12.4.3.6.5 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计划 12.4.3.7 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12.4.3.8 工期目标及保证措施 12.4.3.9 施工技术及安全保证措施 12.4.3.10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2.4.3.11 环保与环卫管理 12.4.3.12 工程质量回访及保修措施 12.4.3.13 施工进度计划表 12.4.3.14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2.4.3.15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13.报价说明 13.1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各自情况,结合项目的特点进行磋商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13.2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该综合单价不随政策调整及价格变化而变化且不随工程量的调整而变化,并作为结算的依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得调整。
12 以下方法计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做法的子项:在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已有的中标综合单价中,用施工做法相类似的 综合单价,并在单价分析中置换主材价格,其他子项不动,作为此项目的综合单价。
工程量清单中 无类似做法的子项: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山 东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年《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营改增)(一般计税)》及其相关取费文件,设计施工图及有关文件等,人工费单价 76元/工日,按有关现行取费标准生成新的综合单价。设备、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的确定:投标报价有的,执行投标时中标的相应设备、材料、机械台班 价格,没有的新设备、材料价格参考日照市定额站发布的工程施工同期《工程经济信息》和市场价格。
措施项目费调整:招标范围内的措施费一次性包死,在任何情况下不再调整。
13.3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履行正常的进场验收程序,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13.4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为施工及人身安全而采取的一切措施费用;必须保证安全施工,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13.5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各供应商只有二次报价的机会;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因素,供应商所报响应文件应当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要求。
13.6 本次采购只允许各供应商报一种方案,若报多种方案或备选方案,磋商小组只接受报价最高的方案,其余方案不予接受。
13.7 开标时,如果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表》为准;唱标密封袋内《磋商报价表》与正本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正本为准。
13.8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13 理。
14.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4.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
14.2 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
14.3 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2 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 12 条的内容相悖),以 a4 纸大小为标准自编目录及页码。
14.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非标准公章的须具有供应商对该非标准公章行使标准公章的授权;否则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
14.5 未提供参考格式的,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14.6 磋商文件如果涉及到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是仅供供应商做技术性的参考,供应商所投报的产品只要性能达到或超过磋商文件要求(或没有重大偏离),都将被视为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14.7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14.8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供应商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4 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但磋商小组将据此就商务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响应的决定。
14.10 供应商应对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技术标书《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但磋商小组将据此就技术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响应的决定。
15.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 15.1 中标后中标人提供 5 5 份纸质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7.响应文件的提交 1 17.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于开标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报价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 //)(凭 ca 登录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并打印响应文件上传回执单)。
17.2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8.报价截止时间 18.1 报价截止时间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述。
18.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5 18.3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迟交的响应文件 19.1 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 /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21.开标一般规定 21.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按照开标系统从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读取的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单,同时,对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远程解密(请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15 分钟内完成远程线上解密,供应商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响应文件解密,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照供应商远程解密操作手册)))解密完成后,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总价以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1.2 按照本须知第 20 条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21.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宣读每份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的主要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21.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 21.3 款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2.1.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6 22.1.2 未按本须知第 16 款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22.1.3 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2.2 代理机构将有效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评审、比较。
23.磋商小组 23.1 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3.2 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从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随机抽取 2 人。
23.3 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4 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4..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4.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4.2 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25.1.1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5.1.1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5.1.3 授权委托书不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的; 25.1.4 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响应的其它条款; 25.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25.2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5.2.1.1 供应商所报的工期、质保期、付款方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5.2.1.2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7 25.2.1.3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或磋商文件有其它说明的除外)。
25.2.1.4 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25.2.1.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25.2.1.6 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25.2.1.7 公开唱价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评标的。
25.2.1.8 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的。
25.2.1.9 妨碍采购人、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5.2.1.10 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25.2.1.11 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响应的其它商务条款。
25.2.1.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25.2.2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25.2.2.1 供应商所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能满足项目采购要求的。
25.2.2.2 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规格中的主要参数要求或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25.2.2.3 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25.2.2.4 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报价或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25.2.2.5 供应商复制磋商文件的技术规范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25.2.2.6 磋商小组 2/3 以上(含 2/3)的成员评定供应商的报价方案技术含量低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5.2.2.7 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响应的其它技术条款。
26.响应文件的澄清 26.1 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
26.2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
18 26.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本须知第 26.2 款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6.4 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27.磋商 27.1 各供应商按规定时间进入开标群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添加钉钉好友。待代理机构在钉钉开标群内发出磋商通知后,由磋商小组按顺序通过钉钉语音通话与各供应商进行语音磋商。
27.2 请供应商准备好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待代理机构在钉钉群发出后二轮报价通知后,请各位供应商在 15 分钟内完成以下工作:自行打印二轮报价表(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9 9 二轮报价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检查无误后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sdtrgczx@。)。
二轮报价表一经收到,不得更改(说明 :二轮报价表未加盖公章,只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连同二轮报价表一起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不符合要求的二轮报价表,视为放弃二轮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27.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7.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27.5 本项目共二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
27.6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对最后报价书面签字确认。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27.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书面签字确认。
19 28.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8.1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估,评审方法、标准细则详见本须知附表《综合评估法细则》。
28.2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估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8.3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9.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供应商被拒绝或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30.2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20 六、政策性功能 31.政策性功能(综合评分法)32.优采强采 节能、环保产品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报价部分 节能、环保产品报价加分=报价评标总分值×5%×(节能产品价格+环保产品价格)/投标报价 备注:本项计分以“节能产品报价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清单”以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打印件为准。如果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给予报价部分加分的政策。
技术部分 节能、环保产品技术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节能产品价格+环保产品价格)/投标报价 备注:本项计分以“节能产品报价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清单”以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打印件为准。如果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给予技术部分加分的政策。
33 小微企业(不适用于进口产品)33.1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投标人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a.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b.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1 小型或微型企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给予其投标报价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3.4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且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3.5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且提供相关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给予其投标报价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3.6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考附件 5-1)34.监狱企业(不适用于进口产品)34.1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投标人为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34.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果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监狱企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项目可给予其投标报价 8%的扣除;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可给予其投标报价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5.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不适用于进口产品)35.1.1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2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5.1.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果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给予其享受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报价扣除的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5.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5.1.5 中标人...
消防管网整改工程招标文件
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消防整改工程承包合同
招标文件承诺书
室内装修工程招标文件室内装饰工程招投标的内容篇二
; 建筑施工工程招标 文 件 及 表 格 招标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1.招标条件 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4.投标报名 3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 6. 投标保证金 4 7.其他说明 4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1.总则 6 2.招标文件 7 3.投标文件 8 4.投标 10 5.开标 10 6.评标 11 7.授予合同 13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4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6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6 第二节 简明协议书 16 第三节 工程项目廉政合同 19 工程项目廉政合同 19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量清单附后 22 第五章 图纸 22 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电子光盘一张 22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 (资格审查文件)
32 一、 32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3 三、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3 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3 五、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复印件;
33 六、外地进慈施工备案手续复印件(慈溪市外企业提供)。
33 三、主要设备技术标准响应表 37 投标单位(单位盖章):
40 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 40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编制 40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4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规模及合同估算价:
造价约47万元 标段划分:
1个 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
led洗墙灯smd贴片、条形灯smd贴片等的提供、工程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试运行、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 资质,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叁级项目经理(限本市注册企业)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 。
3.3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转发宁波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慈建设〔2020〕6号)和《关于转发宁波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慈住建〔2020〕14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报名地点: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4.3 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及《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报名,并提供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名单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保证金 5000元(人民币),开标时提交(自行用信封封好,并在封面注明投标单位、金额等)。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联系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3 项目名称 工程 4 建设地点 5 资金来源 自筹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招标范围 led洗墙灯smd贴片、条形灯smd贴片等的提供、工程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试运行、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8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9 质量要求 合格 10 安全要求 无安全事故 11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3 合同价格 固定单价合同 14 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条件: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 资质,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叁级项目经理(限本市注册企业)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
1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6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17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18 投标保证金 5000元(人民币),开标时提交(自行用信封封好,并在封面注明投标单位、金额等)。
1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90天 20 履约保证金 中标价的10% 21 重要程序 投标截止时间:
年10月29日15时 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2 开标地点 23 工程报价方式 按工程量清单报综合单价 24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投标人落款处、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2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一 份,副本 二 份 26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 27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或商务标或信誉标;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28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29 最高限价 预算审核价下浮 8 %,预算审核价在开标时公布 30 承担风险 明确合同期内自愿承担风险 31 其他内容 1、必须自备发电机,保证在停电时能连续施工,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2、在工程开工后直至竣工,工地现场发生的现场障碍清理费、卫生费、治安费等均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涉及地下管线和环境以及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若发生损伤或损坏,承包人必须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安全要求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安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企业资质条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无效: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0)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在截至资格审查时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11)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在截至资格审查时有慈溪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12)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
1.5踏勘现场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所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其他损坏和风险、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开标日前3天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请各投标人在收到答疑函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2.2.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标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 资格审查文件: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复印件;
(6)外地进慈施工备案手续复印件(慈溪市外企业提供);
(7)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
(8)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
以上(2)-(6)项资料的原件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备查。
3.1.2商务标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主要设备技术标准响应表;
(4)保期满后每年的清包或全包的维保费用表;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1.3 信誉标 (1)公司简介;
(2)信誉标评分内容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3)信誉标分自评分表;
(4)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信誉标评分具体内容按评标办法中评分要求执行,在开标过程中需提供有关资信证明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的该项作0分处理。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价格表现,按“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3.2.3报价编制依据:
(1)工程类别 [2010]安装三类;
测算价按[2010]版相应预算、费用定额计算;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等;
(3)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等;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及《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标准的通知》(甬发改投资〔2013〕320号)相应规定计取,投标人不得以低于调整后费率的下限竞价,否则视为重大偏差;
(5)规费1、规费2按甬建价〔2011〕13号文件规定执行;
税金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3.577%)计取。规费1、规费2和税金不得参与竞争,否则视为重大偏差;
(6)检验试验费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相应规定计取,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定额费率的下限竞价,否则视为重大偏差;
(7)招标人测算价中机械费补差已按宁波市建设工程机械费价格指数作相应调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
(8)提前竣工增加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9)各种材料市场价。
3.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未中标人在评标公示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支付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3.4投标文件编制 3.4.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4.2投标文件份数、具体装订要求、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和信誉标分别密封在不同的包封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4.1.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并不予退还。
4.2.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代理)人按开标程序进行身份确认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并签字,委托代理人另须出示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另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下步评审。
5.2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对投标人进行身份确认;
(3)按照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 按照规定确定后先开资格审查文件,再开信誉标,最后开商务标,并记录在案,资格审查文件评审未通过的投标单位,不再开启其信誉标及商务标;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6.评标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100分,其中信誉标权重占 8% ,商务标权重占 92%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最终得分出现并列的,按权重高的项目得分进行比较,高者为先,以此类推,仍不能确定的,抽签确定。
6.1评标组织 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评标、定标有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并按规定实行回避。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2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份(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需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3)投标文件封面上未标注“正本”或“副本”字样的;
(4)投标文件封面未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5)投标函未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6)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者实质性内容未响应的;
(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份数递交的;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互相混装的或同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9)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0)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12)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况。
6.3详细评审 6.3.1 资格审查文件评审 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的情形:
(1)缺少资格审查文件所要求的资料的(包括所要求的相关原件);
(2)不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评见附件二)。
6.3.3商务标评审(权重92%): 6.3.3.1基准价计算。在招投标综合监管机构的现场监管下,招标(代理)人在开标时,对所有通过商务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作为报价平均价。然后去掉不足平均价92%的报价。从剩余n家报价中随机抽取一家报价a,其权重为30%,再随机抽取一家报价b,其权重为20%,剩余(n-2)家报价算术平均值按50%权重计算。按此方法计算得出的数值作为基准价,即基准价=a×30%+b×20%+其余(n-2)家报价算术平均值×5o%。n值在4家或4家以下时基准价=n家报价算术平均值。基准价计算结果保留整数。
6.3.3.2商务标得分计算 投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其商务分为100分。投标价高于基准价的,每高1%扣1分;
低于基准价的,每低1%扣0.5分,即商务标得分=100分-︱投标价-基准价︱÷基准价×100%×1(或0.5)×100,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6.3.3.3商务标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认定 (1)重大偏差:
①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改、漏项、增项以及各种算术性错误出现的偏差,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要求出现的偏差,各项报价之间自相矛盾出现的偏差,上述偏差绝对值累计超过预算审核价1%(含)的;
②主要单项(指经预算审核价中该单项总价超过预算审核价5%)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即与所有通过商务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该项报价平均价比较上下偏离30%及以上);
③拒绝修正投标偏差,拒绝提供相关分析材料的;
④规费、税金未按规定取费的;
⑤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⑥主要设备技术标准未响应的;
⑦招标文件依法设定的其他内容,明确为重大偏差的;
⑧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
商务标评审有重大偏差的,其商务标为废标,但不影响基准价计算。
(2)细微偏差:
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改、漏项、增项以及各种算术性错误出现的偏差,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要求出现的偏差,各项报价之间自相矛盾出现的偏差,上述偏差绝对值累计不到预算审核价1%的,在注意报价平衡下,视作已计入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即为其评标价,投标报价不能调整。
6.3.4计算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
最终得分=信誉标得分×信誉标权重+商务标得分×商务标权重(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最终得分出现并列的,按权重高的项目得分进行比较,高者为先,以此类推,仍不能确定的,抽签确定。
7.授予合同 7.1定标方式 (1)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保留拒绝接受任何宣布招标或程序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7.2中标通知书 (1)中标通知书将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发出。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开始计算。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中标通知书将标明按招标合同实施、完成和移交本工程的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正式商订、签约的日期、地点、代表人等相关事项。
7.3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交纳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应保持有效期到业主签发的最终验收证书后28个日历天为止。
7.4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发通知,不供查阅,不作解释,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2)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投标人在自行踏勘现场后,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对应预料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进行充分全面考虑,对措施项目清单的各子目报价,投标人可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自注填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可另行自行增加必要的措施项目,但不得删除建设单位已提供的(可能)发生的措施项目,并在投标报价后一次性包干,子目漏项或报价高低结算时不作调整。
(4)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结合施工图纸进行报价,招标文件(或补充说明)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出现对施工图修改调整时,以招标文件(或补充说明)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修改调整为准;
施工时就此项内容出具的变更联系单不再调整工程价款;
若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与施工图纸相对应的项目就具体构造、作法、用材等出现矛盾时,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结算时按实调整。
(5)
本工程建筑垃圾清理、外运、运输方式由投标单位在报价中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
(6)本工程部分主要材料和设备要求采用以下品牌(或技术和经济指标相当于):
序号 材料名称 品牌型号 产地 备注 1 镀锌钢管 利达 天津 规格、型号按施工图要求 长虹 金洲 宇盛 天津 2 电缆 东方明珠 宁波 规格、型号按施工图要求 球冠 宁波 开开 浙江 3 灯具及光源 东海 宁波 光源:
led光源品牌:科瑞、欧司朗、日亚 传统光源品牌:飞利浦、欧司朗、ge 帅康 宁波 森发 江苏 4 开关电源 台达 台湾 规格详见施工图 茂硕 深圳 明纬 台湾 5 控制器、开关模块、电源模块、ip路由器、eib-usb转换模块等 海格 法国 1、控制协议:eib欧洲安装总线技术、通过knx协会认证并带有knx标示的产品。
2、控制原理:与文化商务区灯光总控系统联动,实现场景切换。
3、提供与ba及其他系统连接的软件、硬件接口,所有连接用协议免费提供。
博科 德国 西门子 德国 6 配电箱、控制交接箱箱体(箱内断路器、塑壳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电器元件为施耐德)
前卫 宁波 规格、型号按施工图要求 华通 宁波 福达 宁波 (6.1)本章所出现的品牌均为参考品牌,各投标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同档次品牌的产品。若采用“相同档次品牌”的,应需提供该产品用于同类工程的说明资料,资料中需有用于同类工程的产品的技术参数、产品规格等数据,各数据应满足设计要求,供评标委员会认定。评标委员会无法判定是否“同档次“的,投标单位应做如下承诺:“若业主组织专家认定不同档次的或无法按时提交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的,采用业主推荐品牌,合同价格不变”。不承诺的做废标处理。
(6.2)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灯具数量及规格,投标人在中标之后,生产及供货之前必须事先与招标人确认灯具数量、颜色、规格等并提供样品封样,如投标人没和招标人进行数量、颜色、规格等方面的确认与核对,对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因室外工程施工,施工场地内不能解决临时办公房、生活房,中标单位可以向总包单位租用临设,解决临设问题,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 简明协议书 简明协议书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及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决定将该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内容: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合同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
五、施工工期:
40 日历天,实际施工工期比投标工期推迟按 每延期一日历天罚人民币500元。
六、工程质量:合格 七、安全生产:乙方应保证安全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项目经理:
九、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经发包方签证的工程量增减;
2、变更的工程量应根据变更设计图纸、变更联系单、按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投标承诺及招标文件要求等计算确定,并经发包人确认。
3.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时,核减额超过送审价5%(含)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及核增工程价款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在支付了应承担的审计费后,方可进行工程款的结算。
十、付款办法:
工程预付款:
施工合同生效并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 。
工程进度款:
完成工程量的一半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结算经慈溪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专业审计分局审计确认且交付档案资料余款一次性付清(扣留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三年,不计息)。
十一、竣工验收 1.当本工程满足以下条件时,乙方可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要求验收工程:①本工程已按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完成;
②圆满地通过了各单项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③有经审核后完整的竣工资料。
2.本工程竣工经乙方初步验收合格后,应向甲方及时提出书面申请验收报告,待甲方组织验收通过后,方能作为最终验收合格。
十二、竣工结算办法:
1.发包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调整,综合单价经发包人和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作为结算参考依据。
2.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原投标报价正常的,发包人及审核单位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
3.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及数量发生增减,除下列情况外,结算时执行合同原有价格 a当清单清单项目中单项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且其影响总造价超过0.5%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可参照原单价重新组价,组价方法按新增项目;
b新增(包括减少)项目的结算: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其中材料调整(包括同品种不同规格之间调整)价格按以下原则确定:调整减少的材料应按业主预算价与同期信息价(市场价)比较,以减去高者为调整计算原则;
调整增加的材料应按业主预算价与同期信息价(市场价)比较,按低者为调整计算原则;
c合同中没有类似项目单价的,则先按相关定额标准、业主预算价(预算中没有的材料价格按业主预算定价中材料定价原则)及相应下浮率计算,下浮率为投标时业主审定的预算价与中标单位中标价的差率〔注:(预算价-中标价)/预算价*100%〕。
4.工程招标时就品牌、规格等未作详细明确的主要材料,承包人实际采购使用的材料,须经发包人及监理人确认,以该种材料投标时的信息(市场)价相近于投标报价为原则,如低于投标报价10%以上的,结算时对应材料款项应按实调减,高于投标报价的不作调增。
5.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数量进行合理调整,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且不得进行利润及相关任何费用索赔;
调整后的材料价差部分,在结算时只计取材料价差、税金,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材料价格确定原则同上。
十三、违约责任:
1.本工程投标单位一旦中标,不允许有挂靠、转包现象出现,一旦发现有此情况发生,招标人有权采取一切措施,由此造成的招标人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
2. 本工程项目班子必须到位,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每月到位不得少于22天,否则按 500 元/天罚款。
3. 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方正常作业施工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文明、安全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应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被一次警告后不作处罚,限期整改,被二次警告后扣除相应比例的文明施工费,另若由于施工不文明、不安全而被新闻单位曝光或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后通报,每次从承包人的安全履约担保中扣除 1000 元整。
4.根据慈政办发〔2007〕100号文件规定,中标单位在退还投标保证金前须向“共保体”投保职工意外伤害险,费用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其余险种发包人另有要求的,也应向“共保体”投保。
十四、履约担保:中标人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应向招标人递缴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质量履约占保证金的40%、工期履约占保证金的35%、文明安全施工履约占保证金的10% ,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约占保证金的5%,廉政履约占保证金的1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方将此履约保证金按实返还给承包方。
十五、其他规定 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开工报告。若乙方未按此规定执行,甲方可以推迟付款时间。
2.乙方未按上报给甲方的工程进度报表施工,又不向甲方及时汇报和作出合理解释,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1000 元,甲方可从应向中标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书面调整工程进度,但施工总工期不得超过投标工期。
3.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及时提交相应施工资料,施工资料应按系统、规范、有序的原则和立卷归档的基本要求装订,经甲方审核后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施工资料作为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必要条件之一。
4.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灯具数量及规格,投标人在中标之后,生产及供货之前必须事先与招标人确认灯具数量、颜色、规格等并提供样品封样,如投标人没和招标人进行数量、颜色、规格等方面的确认与核对,对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因室外工程施工,施工场地内不能解决临时办公房、生活房,中标单位可以向总包单位租用临设,解决临设问题,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十六、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发包人:
(盖章)承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节 工程项目廉政合同 工程项目廉政合同如下:
工程项目廉政合同 项目名称:
发包人 (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项目承包、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询价、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本项目发包承包双方签订的 (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勘测设计合同、采购合同、代理合同等)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违法违纪行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负责人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不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及其他消费活动;
不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不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为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本人或亲属旅游、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四)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承包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丌展业务活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二)不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
(三)不以任何理由宴请甲方工作人员或安排其他消费活动。
(四)不为甲方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符合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规定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符合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规定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
(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双方约定:在自觉履行合同的同时,由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负责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 项目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甲方监督单位:
(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附后 第五章 图纸 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电子光盘一张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设计说明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施工必须达到以下(不限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比较严格者为准。
(1)gb50300-2001 《建设工程验收统一标准》
(2)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gb50009-2001(2006年版)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4)jgj405-200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5)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7)gb 50354-2005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8)施工中需用到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图集等 以上规范和标准应以实施的最新版本为准。
2、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其他详见设计说明及施工图纸。
3、本工程设计说明 3.1本工程为文化商务区夜景亮化工程的桥梁部分,需与文化商务区灯光总控系统联动,实现节日、平日、深夜等场景模式,受休闲广场灯光总控室的计算机集中控制。
3.2室外落地式野外防雨型光纤配线架,应安装在绿化带里面,光纤引入点至各配电箱需要预留尾纤盒。
3.3施工时应充分体现使用功能及性质的特点,灯具几何形体和选材与文化商务区夜景亮化施工图等相关要求相吻合。
4.文化商务区夜景亮化灯光总控系统主要功能 4.1根据文化商务区的夜景亮化工程的效果及控制方案,既简节大气,又品味突出,最终整体通过有线及无线方式实现本地及远程集中场景模式切换(节日、平日、深夜),其中a区[湖中岛(00#地块)、慈城慧眼、公建群(07~10#地块)、中央广场(14#地块)、创意水街(17~18#地块)、滨河地带(04#、08#、18#、24~27#地块)、中央大街、桥梁]的灯光通过有线方式实现本地及远程场景模式编辑;
通过有线及无线方式实现本地及远程场景模式切换(节日、平日、深夜),并有优先权,即当a区发出节日及深夜模式切换指令后,b区本地控制将无法操作,直到a区发出平日模式切换指令后,b区才能自由操控,并且a区具有远程启动b区灯具的功能;
b区【其余各单体】实现本地场景模式编辑及场景模式切换(节日、平日、深夜);
a区控制端与b区控制端之间采用有线及无线方式通讯,上述无线及有线控制方式优先考虑无运营费用的传输方式控制。
5其他要求 5.1在对各建筑或区域施工中要充分考虑各自对整体环境的影响,根据商务区各区域的定位结合相关设计规范综合考虑。
5.2为加强商务区夜景亮化工程的表现力和统一性,区内各主要建筑灯光效果应风格统一。
5.3亮化工程所用灯具、控制器及主要辅材的规格参数必须符合节能性、通用性要求。
5.4提供竣工图 5.5选用的控制器协议标准应为国际通用标准,控制器接口应提供第三方协议。
5.6本控制系统应能与室外音乐喷泉系统联动,免费提供软件硬件接口及设备,免费提供系统集成服务,配合完成系统统调,报价已含在本次招标中。
6、主要设备技术标准 招标要求 投标人响应 主要设备要求 一、长距离信号接收器 *1、主要功能,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功能:
铝合金外壳,表面阳极氧化处理;
能有效延伸控制主机与灯具之间的安装距离,它与工控机信号传输,采用非屏蔽超五类网线,最大传输距离可达305米;
具有信号放大、整形的作用,当系统遭感应雷袭击时,它可有效缩小被损坏的范围,保护整体系统不被破坏。每套长距离信号接收器最多可连接64个全彩像素点,或8段/米的全彩柔光管20根。
2、供电方式:外置电源 3、工作电压:dc12v~dc28v输入 4、工作温度:-25℃~55℃ 5、设备材质:铝合金外壳 二、光纤接收器 *1、主要功能,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功能:
大型led系统远距离传输的主要设备,传输距离远,多模万兆光纤通信可达550米,单模万兆光纤通信可达2000米;
处理led光纤发送器发送过来的光信号,并转换为电信号,传输给下行设备led工控机;
与光纤跳线的连接接口类型为sc型端口;
与led工控机之间采用rj-45数据接口;
标准19英寸1u机箱,安装结构简单。
2、工作电源:ac 220v ±10% 3、输入接类型:sc端口 4、-25℃~55℃ 三、灯具 *1、所有灯具颜色必须同安装环境颜色,油漆费等总价已含;
灯具加工安装前需报业主认可。
*2、所有灯具外装饰铝板颜色必须同安装环境颜色,大小规格详见安装详图(铝板厚度、喷漆工艺、颜色等要求与幕墙施工图一致),油漆费、板材费及加工安装费等总价已含;
装饰板加工安装前需报业主认可。
*3、灯具安装支架、防水密封件、304不锈钢螺栓、螺母等总价已含;
灯具加工安装前需报业主认可。
四、电源 *1、所有设备总电源应独立引自低配,设带通用协议接口的智能电表,实现独立计量、集中抄表功能。
2、开关电源需在中标后提供ul认证或报告。
五、控制器 *1、控制协议:eib欧洲安装总线技术、通过knx协会认证并带有knx标示的产品。
*2、控制原理:与文化商务区灯光总控系统联动,实现场景切换。
*3、提供与ba及其他系统连接的软件、硬件接口,所有连接用协议免费提供。
六、其他 *1、质保期:投标商须对合同中所有设备提供至少36个月的质保期及免费维修和保养,时间从工程竣工整合验收通过、交付发包人之日算起;
投标货物的质量保证:合格;
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自更换之日起计24个月。
2、维修点应设在宁波大市内,并有制造商授权的售后服务资格,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后3 小时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买方维修需求。
3、投标商须派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及有相似规模工程管理经验的工程师负责安装调试,并配合现场监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准确就位并调试结束。
4、质保期内投标商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5、投标商对所供货物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
6、投标商应提供主要部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以供招标人参考。
7、投标商须保证在设备投入运行后5年内,备品备件、易损件的价格不高于本次投标报价(三-1表中注明维保期满后每年的清包或全包的维保费用)。
8、投标商在零部件停产前应事先通知买方,以便买方有足够时间购买所需的零部件。停产后如买方还需要,投标商应无偿向买方提供零部件的图纸和技术规范。
6、主要设备参考: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工程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时间:
一、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 项目名称: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原任职项目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复印件;
六、外地进慈施工备案手续复印件(慈溪市外企业提供)。
附件一:
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 1. 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在本项目截至资格审查时,本公司及拟派项目经理没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一经查实有以上不良行为记录,我方自愿放弃此次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 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在本项目截至资格审查时,本公司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符合《转发宁波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慈建设〔2010〕6号文件)和《关于转发宁波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慈住建〔2011〕14号)及相关规定,并承诺项目经理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项目,且没有违反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第(十七)条关于项目经理更换的有关规定。一经查实以上人员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我方自愿放弃此次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 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在本项目截至资格审查时,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没有慈溪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一经查实有以上记录,我方自愿放弃此次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在向招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我方将再配备以下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员 1 名,施工员 1 名,质量员 1 名,技术负责人(相应专业 初 级及以上职称)
1 名,以上人员任职情况符合《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慈建设〔2010〕6号文件)的要求,并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输入并审核通过,如我方未能按上述要求配备的,我方自愿放弃此次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5. 我公司承诺,在本工程投标时未采用与参考品牌经济技术指标相当于的品牌,且在评标时未发现的,业主可另行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若专家认定我公司采用的品牌与参考品牌不同档次的或无法按时提交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的,应采用业主参考品牌,合同价格不变。
投标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封面 工程投标文件 (商务标)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时 间:
一、 工程项目施工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已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 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在开标身份确认时另单独提供一份)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_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 投标授权委托书 (在开标身份确认时另单独提供一份)
本人_ (姓名)系_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主要设备技术标准响应表 招标要求 投标人响应 (填是否响应)
主要设备要求 一、长距离信号接收器 *1、主要功能,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功能:
铝合金外壳,表面阳极氧化处理;
能有效延伸控制主机与灯具之间的安装距离,它与工控机信号传输,采用非屏蔽超五类网线,最大传输距离可达305米;
具有信号放大、整形的作用,当系统遭感应雷袭击时,它可有效缩小被损坏的范围,保护整体系统不被破坏。每套长距离信号接收器最多可连接64个全彩像素点,或8段/米的全彩柔光管20根。
2、供电方式:外置电源 3、工作电压:dc12v~dc28v输入 4、工作温度:-25℃~55℃ 5、设备材质:铝合金外壳 二、光纤接收器 *1、主要功能,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功能:
大型led系统远距离传输的主要设备,传输距离远,多模万兆光纤通信可达550米,单模万兆光纤通信可达2000米;
处理led光纤发送器发送过来的光信号,并转换为电信号,传输给下行设备led工控机;
与光纤跳线的连接接口类型为sc型端口;
与led工控机之间采用rj-45数据接口;
标准19英寸1u机箱,安装结构简单。
2、工作电源:ac 220v ±10% 3、输入接类型:sc端口 4、-25℃~55℃ 三、灯具 *1、所有灯具颜色必须同安装环境颜色,油漆费等总价已含;
灯具加工安装前需报业主认可。
*2、所有灯具外装饰铝板颜色必须同安装环境颜色,大小规格详见安装详图(铝板厚度、喷漆工艺、颜色等要求与幕墙施工图一致),油漆费、板材费及加工安装费等总价已含;
装饰板加工安装前需报业主认可。
*3、灯具安装支架、防水密封件、304不锈钢螺栓、螺母等总价已含;
灯具加工安装前需报业主认可。
四、电源 *1、所有设备总电源应独立引自低配,设带通用协议接口的智能电表,实现独立计量、集中抄表功能。
2、开关电源需在中标后提供ul认证或报告。
五、控制器 *1、控制协议:eib欧洲安装总线技术、通过knx协会认证并带有knx标示的产品。
*2、控制原理:与文化商务区灯光总控系统联动,实现场景切换。
*3、提供与ba及其他系统连接的软件、硬件接口,所有连接用协议免费提供。
六、其他 *1、质保期:投标商须对合同中所有设备提供至少36个月的质保期及免费维修和保养,时间从工程竣工整合验收通过、交付发包人之日算起;
投标货物的质量保证:合格;
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自更换之日起计24个月。
2、维修点应设在宁波大市内,并有制造商授权的售后服务资格,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后3 小时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买方维修需求。
3、投标商须派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及有相似规模工程管理经验的工程师负责安装调试,并配合现场监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准确就位并调试结束。
4、质保期内投标商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5、投标商对所供货物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
6、投标商应提供主要部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以供招标人参考。
7、投标商须保证在设备投入运行后5年内,备品备件、易损件的价格不高于本次投标报价(三-1表中注明维保期满后每年的清包或全包的维保费用)。
8、投标商在零部件停产前应事先通知买方,以便买方有足够时间购买所需的零部件。停产后如买方还需要,投标商应无偿向买方提供零部件的图纸和技术规范。
投标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1保期满后每年的清包或全包的维保费用表 格式由投标单位自拟 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编制 封面 工程投标文件 (信誉标)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时间:
信誉标自评分表 序号 评审内容 得分 1 投标人承建过桥梁照明业绩单项合同200万及以上的每个得12.5分。最高得62.5分。(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
2 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项资质贰级的,得12.5分;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项资质壹级的,得25分;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项资质为投标人经营范围主项的,加12.5分。此项最高得37.5分。(同时需提供相应原件备查 )
合 计 注:以上每项需提供原件备查,如不提供原件的该项作0分处理, 信誉标总分为100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序号 评审内容 合格标准 1 营业执照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要求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派项目经理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满足招标文件对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5 外地企业进慈施工备案登记 具有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外地企业进慈施工备案手续,进慈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有效 6 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注册地在杭州湾新区的建筑业企业视同慈溪市内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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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工程招标文件室内装饰工程招投标的内容篇三
法定代表人(章):
发 放 时 间: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总 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 七、评标 八、授予合同 第二章 合 同 一、合同条款 二、有关附件 附件一 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三章 可参考的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暂定,具体以发包人出具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年 月 日;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9:00,逾期不予接收。
答疑方式: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送至招标代理单位(加盖公章)
14 13.1 工程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计价 15 16.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向以下帐户缴纳 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单位名称:
单位帐号:
开户银行:
16 19.5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会议室 接收人: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j 地址:
一、总 则 1、工程描述 1.1工程名称:见前附表;
1.2建设地点:见前附表;
1.3工程结构类型:
1.4面积:约 平方米;
1.5工程情况介绍:详投标须知 2、工程现场条件:
2.1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米;
2.2 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详见工程情况介绍;
2.3施工用水电:水电已通;
2.4有关勘探资料:已完成 ;
2.5其他:
无。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3.1本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
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4.1本工程共分为 一 个标段;
4.2招标范围:景观绿化、景点配套设施及相关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工期要求:
5.1计划工期:
日历天;
5.2计划开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暂定,具体以发包人出具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7、投标费用 7.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8、勘察现场 8.1 投标人应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3 现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9、特别提示 9.1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无法响应的(指投标人人员、设备调度困难或不参加投标等)须在收到招标文件 贰 日内通知甲方,否则将取消其后续工程的投标资格。
9.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如发现将取消其投标及评标资格。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后果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按前附表中规定的答疑时间和答疑方式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若无任何疑问,投标人也应以书面形式在招标答疑时给予确认并传真至招标代理单位。
11.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的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见前附表。
12、招标文件的修改 12.1在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12.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13.3综合单价应包括:苗木等材料原价、运输费、种植费、机械费、必要的支撑绑扎覆膜费用、利润、税金、二年养护等费用。种植费包括30cm深翻,按“元/平方米”报价。
13.5除非招标人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
13.7可参考的工程计价表和有关文件 江苏省相关工程计价表(《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及其它与投标报价相关的文件等)。
13.8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投标报价执行。
(2)投标报价应包含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和相关部门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并自行考虑风险系数。
甲供材料设备的单价中未包括采保费,其采保费投标人自行考虑,请将采保费在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投标人部分考虑,如未报视为优惠。自报价格材料由投标单位参考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指导价及市场询价的方式自主报价。
(4)工程量清单中已列明品牌(如有)的材料均为乙供材,投标人应参考此品牌自主报价,投标时可不低于此档次替换,但标书中应注明所选用的品牌,未注明的视为同意清单中所列品牌,施工时由发包人在所列品牌范围内任选或按同档次水平调整。
(5)除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约定可进行合同价款调整的内容以外,投标综合单价应包含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6)投标工期如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的,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7)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新增子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其综合单价应按投标时让利幅度进行等同让利,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8)所投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以招标单位提供的清单为准,图纸与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符合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最终结算工程量根据现场测量、有关签证调整。
(9)胸径8cm以上的苗木支撑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施工,费用包含在苗木综合单价中。胸径8cm以下的苗木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及实际情况考虑是否支撑,费用自行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10)投标人对用于在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与合价、投标总价中。
(11)各投标人报价时应结合现场道路、给排水的实际情况,考虑现场运输和施工、生活用水所要增加的其它费用。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均以 人民币 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15.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1)投标函(2)投标保证金(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5)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
(6)辅助资料表(第六章中表3.1——表3.8)
(7)其它资料(如各种奖励证书或处罚决定等)
(8)施工组织设计 15.3 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第六章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16、投标担保 16.1 投标担保方式采用:
投标保证金。
16.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或于投标截止日前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日前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将收据原件或复印件封入投标文件正本。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的,将票据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或单独封装均可。
16.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以下方式:转帐支票、本票、银行汇票(但不限于以上方式,以现金方式缴纳的需提前递交)。投标人应明确填写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保证金金额(大、小写),加盖齐全的付款人印鉴(放入投标文件中或单独封装均可),否则该保证金无效。
收款人单位名称:
单位帐号:
开户银行:
16.4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不能或拒绝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金额提交履约担保(如要求提供)。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具体见前附表 17.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按具体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17.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8.1 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18.2 所有封袋上都可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
19、投标截止期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19.2 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六)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9.3 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19.4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0.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开 标 21、开标 2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1.2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21.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
21.4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21.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七、评 标 22、评标 22.1评标工作(1)评标工作在 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将采用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22.2本工程采用 综合计分法 进行评标 评标细则附后。
定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限定在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定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5.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5.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5.9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25.10联合体投标的;
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作为废标处理的条款以外,其他一律不作为废标条款。
26、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时,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27、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此时限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八、授 予 合 同 28、中标 28.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进行中标公示,公示两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合同签订 29.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29.2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招标人将向所有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9.3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 % 的履约保证金。
第二章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中标单位)
(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合同条款中有关规定,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契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报价书或者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以下为发包人提出的主要条款,涉及承包人的其他补充条款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2)中标通知书;
(3)招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变更及签证;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0)廉政管理协议书。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范;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无;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必须符合设计及图纸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待定)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所有涉及工程造价的签证、工程量签证、索赔、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批准、开工报告、停工令、复工令、工程分包、工程延期。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待定)
职务:
无。
7.项目经理 姓名:
(待定)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施工条件;
电讯线路自行解决。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具备施工条件;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已完成 ;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另行商定。
其他届时由发包人委托。
9.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9.1安全及文明工地要求:
(1)承包人必须在本合同签署后15天内,编制好针对本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将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安全因素编写出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电、安全挡护、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办法、突发情况应急方案等,报送监理工程师和工程师审批后严格据此执行。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南京市劳动局颁发的《劳动安全法规》,做好施工现场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杜绝安全事故。施工中发生的承包人、发包人或第三方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或其他财产损失的事故及引发的法律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3)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按南京市施行的规定执行并及时调整;
符合现场标准化的要求,争创“文明工地”;
保证工完场清。
9.2计划及保护工作:
/。
以上计划及报表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发包人工程师。
(3)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材料及机械进退场、现场噪音、排污、排水、与周边居民及单位的协调等工作,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4)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交付前非发包人原因造成已完成的成品、半成品工程损坏的,承包人承担责任。
(5)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责任,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特殊费用除外)(6)施工中,承包人应爱护场区及以外的道路、绿化及其他设施,并遵守发包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所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9.3负责组织协调各专业施工的交叉作业。
9.4负责发包人分包项目工程安全、质量及工期、资料的监督管理,分包项目施工队伍施工过程中造成或者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9.5无条件执行发包人下发的设计变更;
紧急情况下,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的口头通知,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应在口头通知后3天内下发该书面通知。
9.6文明施工及治安要求:
(1)
负责与环保、城管、市容、交管、公安等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费用按《通用条款》执行。
(2)负责协调并妥善处理好施工现场周边四邻关系,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并承担处理此类问题所发生的费用及责任。
9.7承包人与发包人签定安全生产及文明管理责任状;
必须遵守发包人的安全生产、文明管理规定,接受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管及检查,但是,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的此种监管及检查,不免除承包人承担的责任。
安全生产及文明管理责任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9.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无。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关于工期的其他约定:
⑵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日内,必须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完成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⑶具体开工日期以工程师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为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若经承包人修改后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则承包人修改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本工程竣工日期。
⑸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足量的机械设备和施工人员。
承包人的施工质量等级为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应一次性通过有关质监验收单位90%的合格验收。若验收为不合格工程,承包人无条件修改,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因上款原因,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
(3)本工程施工质量过程要求:承包人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评定标准和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并满足发包人的合理要求。如达不到前述质量要求必须在合同工期内进行整改,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4)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技术规程以及经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5)因承包人施工质量原因造成逾期交付,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严格按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等的要求及甲方代表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验提供方便条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直到达到标准、要求,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费用。
五、安全施工 13.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及第三方人身安全。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施工期间收费的政策性调整,各类苗木及建材等的市场风险,合同责任,施工或工程质量和安全等。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发包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调整清单内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施工单位不得拒绝或变更综合单价。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合同外发生的用工等,由承包人提出现场签证,经发包方现场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签字认可后实施。该现场签证的费用按照零星项目计价。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
按月完成工作量提交,其他按通用条款第25条执行。
剩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退还结清。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详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文件(如有甲供材)。
⑴材料、苗木进场,乙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监理、甲方代表进行验收。苗木在验收过程中应注意其整体景观效果,经监理、甲方一致认定其景观效果不能满足工程要求或苗木质量不能保证规定的成活率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重新采购符合规定的苗木,方可使用。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的要求。如不符合规定的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更换符合规定的要求,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由此造成工期或工程延误、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对“乙供材”的此种认可,并不免除承包人对所采购材料的质量责任。
(3)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物资,在订货前一个月,应向监理工程师及工程师提供产品品牌(商标)、型号、规格、重要技术参数、价格及生产厂家,并对产品进行三方封样,作为进场验收和施工复核的依据。
(4)承包人应按照设计样品及规范要求采购所需“乙供材”,在验货前通知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人需将“乙供材”的厂家、规格、价格及实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标准等技术经济指标证书复印件等提供工程师备案。
(5)发包人有权对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要求更换,承包人必须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如工期、索赔等一切后果。
(6)承包人必须采取有效的现场保护措施,如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保护时,工程师有权另行组织人员,对材料、成品等实施保护,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直接从工程款中扣回,并可对承包人处以双倍所发生费用的惩罚性违约金。
(7)所有材料的检测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材料的检验实验由发包人委托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承包人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式样的制作、封样、送检和其它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材料检验实验工作。
八、工程变更 29.1、工程设计变更,须有设计方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者现场技术核定单,并经监理工程师、工程师认可方有效。
29.2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价款的确定:工程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统一使用发包人批准的制式现场证单,并按照相应规定执行。所有工程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均应有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造价师联签确认并加盖发包人专用章方为有效。材料价格按照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确认的价格进入综合单价。
29.3发包人增加工程量或者对工程进行变更,如承包人认为按发包人要求完成签证工程的施工,将引致合同造价外的金额而要求补偿时,应在接到发包人联系单或变更单14日内将签证(附相对应联系单或设计变更单、详细预算及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监理工程师及工程师,逾期视为承包人放弃补偿要求。
对于有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小心保护,属承包人拆除时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后保护不当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损失。
29.5办理签证时,变更、签证结算费用编制应按“一单一价”的原则,即每一份变更、签证附一份造价核定单。一份造价核定单上只能申报一项内容。
29.6为避免签证出现混乱、重复结算,承包人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明确每份签证的具体原因、施工部位、施工时间、签证的编号等,否则,该签证为无效签证。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后30日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资料。
32.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另行协商,竣工时间以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其验收程序按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执行。
32.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材料、设备及建筑垃圾必须在十天内全部退出现场或清理出现场,工完场清。否则,任一项每延迟一天,承包人按项(即施工人员、材料、设备、建筑垃圾)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
33竣工结算 33.1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编制整理资料,工程竣工后30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自签收之日起120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结算审核包括发包人初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及承包人与其核对,以及发包人最终审核确认三个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核定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33.2竣工结算书中应有完整的结算资料。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结算审核过程中,承包人自发包人送审之日起3个月后不得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若送审的结算书中有结算遗漏项目或者少算项目等,则该部分涉及的工程造价,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给付承包人的比例。
33.3承包人在计算工程量时必须按竣工图分专业计算,竣工图以外的变更签证分专业另行计算。变更签证凡在竣工图上标明的,不得重复计算。
33.4承包人所有发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应扣款项,均有监理工程师在当月的工程量审核单中注明事由及发生金额,由工程师在当月工程款支付单中注明予以扣除。
33.5按国家规定由承包人交纳的各种税收、劳动保险费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承包人负责向税收等部门交纳。
34、养护、保修期限 34.1养护、保修期限:本工程的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之日起 壹 周年。养护、保修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34.2养护、保修范围:本合同结算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双方会议纪要等全部内容,均属承包人养护、保修范围。因保修瑕疵造成的发包人和业主的全部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属发包人设计或发包人使用不当、“甲供材”不合格等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给予维修,维修费由发包人承担。
34.3响应时间:发生须紧急抢修的事故(如漏水、渗水等),承包人须在发包人或业主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在4个小时内完成修复,重大事故,经发包人或业主同意可适当延长。
其余属于养护、保修范围内的项目,承包人须在发包人或业主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否则,甲方将自行组织整改,发生的相关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34.4如承包人不能准时按发包人要求到达或未能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内容,发包人有权安排第三方进场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无须承包人同意,按发包人或业主与第三方的结算单在承包人保修款中直接扣除。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35.1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35.1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35.1执行。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工程结算价款的日0.4‰向发包人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但是,工程延期超过45日,则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并可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⑴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执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⑵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⑶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⑷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它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确须分包的专业工程,但必须得到发包人的书面确认。
38.2除发包人同意外,本工程严禁分包、转包,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分包或者实质性分包、转包给他人。未经发包人同意的第三方进入现场施工,发包人有权采取勒令承包人停工、驱逐出现场或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次。
38.3发包人同意的,部分工程可以分包,但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负责分包商管理,承担进度、安全及质量、资料连带责任。
38.4发包人同意的分包,承包人需事先将分包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施工资质、进退场时间等资料在分包商进场前 天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审定。延迟申报的,按本条第一款处理。承包人分包合同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承包人分包合同不解除承包人对分包工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在分包工程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商的任何违约或者不当行为,均视为是承包人的违约或者不当行为。
38.5发包人分包工程确定为:
等工程。
38.5.1“甲定乙分包”工程确定为:
等工程。
38.5.2“甲定乙分包”工程的合同签订程序: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分包商及合同主要条款,承包人同分包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将合同原件交发包人一份备案并作为付款依据。
38.5.3承包人应在不迟于分包工程开工前20天提交承包人分包工程、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间,经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b)对于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承包人应提供水、电源、施工通道、施工操作、场地内运输等协助,并为施工人员进出场提供方便。如因工程需要,承包人对发包人另行发包的零星工程应提供上述同样的协助。
c)与分包商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施工图间结构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审查各数据是否统一,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d)及时提供材料设备进场及堆放的场地、保管条件及分包人员住宿条件。
e)施工用水、用电供应(施工用水电应接至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电费单独挂表计取或双方协商解决。
f)提供必要测量定位。
g)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有关规范交底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预留预埋,线管需插铁丝。
h)在分包工程施工前,按发包人及分包商的要求提供具备各分包工程施工的条件。
i)督促分包商做好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工作。
j)分包工程竣工后,由分包商和承包人办理移交手续,即日起承包人负责该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于保护不善造成损坏的概由承包人负责。
k)其他方便分包工程施工的工作。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39.1执行。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由发包人自行确定;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另行商定;
(2)承包人投保内容:。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实质性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一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5天告诉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好已完工程,做好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交接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款。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
44.6本合同所称合同解除,是指解除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之间所签订的有关本工程的所有建设工程合同、协议、补充协议、纪要、备忘录等契约或法律文件。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共十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八份。发包人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承包人执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47.补充条款 47.1凡本合同所涉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造价师、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承包人工程师共同或者部分共同联签的单、证等书面材料或文件,凡工程师所确认的内容与其他各方确认的内容不一致的,则一律由工程师报发包人确认,最终以发包人加盖专用章确认的内容为准。
发包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章 技术规范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封面)
工程 施工投标文件 投 标 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大写:)的总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___________(项目经理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4.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款预付及支付条件。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7.我方承诺施工质量达到。
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本格式仅作为参考格式)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 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 1.封面 2.投标总价 3.表2-1 工程项目总价表 4.表2-2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5.表2-3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6.表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表2-5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表2-6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9.表2-7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封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表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造价工程师(或造价编审人员)
及注册证号(或编审章)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
(单位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编制时间:
.三 辅助资料表 表3.1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项目经理业绩(主要针对业绩评分内容填写)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程日期 中标价 其它情况 表3.1.1 投标人(企业)业绩表 投标人业绩(主要针对业绩评分内容填写)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程日期 中标价 其它情况 表3.2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 1.项目主管 2.其他人员 … 二、现场 1.项目经理 2.项目副经理 3.质量管理 4.材料管理 5.计划管理 6.安全管理 … 表3.3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备注 表3.4 项目拟分包情况表 分包项目 主要内容 估算价格 分包单位 做过同类工程的情况 表3.5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级别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注: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
二、施工机械的进场计划;
三、工程材料的进场计划;
四、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施工道路平面图;
五、冬、雨季施工措施;
六、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加固措施;
七、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 3.7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投标人应提交初步的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初步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或关键线路网络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表3.8 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 一、临时设施布置 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二、临时用地表 用途 面积(m2)
位置 需用时间 合计 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
(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
评 标 细 则 一、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计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逐项打分,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二、评分因素及分值分配(满分100分)
当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五个时,不去最高价和最低价。
每低于最优标价1%扣1分。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16分):
主要材料计划(0—2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0—3分)
劳动力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计划(0—3分)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0—4分)
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0—2分)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0—2分)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0—2分)
施工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0—2分)
5.7.2 绿化后及苗期指导管理(0—6分)·种植后草、树木、花卉的养护措施计划先进合理(0-3分)
·草、树木、花卉种植中病虫害的防治措施先进合理(0-3分)
四、定标办法 由各评委按评分标准,分别对各有效投标人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打分,然后将各评分因素相加得到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
原则上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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