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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开招投标篇一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方:
卖方:
签署日期:
合同书
(买方)(项目名称)中所需(货物名称)经(招标人)以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依据《 》、《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本合同书
中标通知书
协议
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方: 卖方:
名称: (印章) 名称:(印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开户行号:
账号:
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技术规范
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着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标志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___宽___高以厘米计):
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交货方式
6.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___宽___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政府公开招投标篇二
公开信的内容一般涉及比较重大的问题,具有普遍的指导作用、教育作用和宣传作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政府公开信范文。希望对大家有用!
尊敬的xx区政府领导:
您好!
我是xx大学校学生会主席,xxx。首先,我谨代表我校全体学生向一直勤勤恳恳、努力建设xx区的政府领导报以诚挚的问候与衷心的感谢!近年来,xx区政府对xx区进行了大力地建设和发展,使我校团河校区的学生出行更方便、娱乐更多样,政府领导对我校学生给予了深切的关怀和殷切的希望!为了xx区更好的发展,我想向您反映我校周边环境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近期,我校周边出现了非法运营的黑车和售卖无安全保证水果、饭菜的`不良摊贩。我们了解到,在北京其他高校均有相同的问题。这些不法司机和摊贩,就是利用了大学生这种图方便、追求新鲜事物的心理,通过超载、收取暴利、使用过期原料、添加没有安全保证的添加剂等方式,获取大量利益。据悉,三峡某高校14名学生就曾因为食用校外小摊售卖的水果、饭菜,突发食物中毒;北京某高校学生也曾出现搭乘非法运营的黑车,因其超载、超速、闯红灯而追尾翻车,导致轻微脑震荡的情况。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我校周遭出现的黑车非法运营、小摊贩售卖饭菜的现象,从而加强了对我校学生的管理,并提高了我校饭菜的多样性。因上述问题所导致的后果,可能危及学生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校领导、学生家长和学生希望xx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对我校周边的管理,严令禁止校园周边有黑车非法运营、不良小摊售卖饭菜的现象!
最后,欢迎政府领导来我校参观、视察,并对周边环境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由衷感谢政府领导对我校的理解、支持和帮助!
此致
敬礼!
xx大学
校学生会主席:xxx
二〇一*年十月十三日
全市出租车司机同志们:
近年来,我市广大出租汽车司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以建设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宜居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为己任,积极投身西宁建设和发展,为传播文明、宣传夏都、方便市民出行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尊重。市政府和全市各族人民对你们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进一步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广大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市民出行便捷,今年4月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这与西宁市现行的《西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2002年第260号文件规定的政策完全一致,2003年以来市政府没有出台任何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政策,现行的出租车经营权政策不变。请广大出租汽车经营者消除疑虑,进行正常运营。
6月13日以来发生的部分出租汽车聚集,出租车经营者停运、上访等行为是因对政策理解偏差所致,省市交管部门作了大量解释宣传工作,但部分出租车经营者不听劝解,出现了围堵党政机关、阻拦交通等违法行为。
出租车司机同志们,正确地表达利益诉求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但要合法合规和合理,要通过正当合法渠道来反映,不要听信谣言,不要做出过激行为。对不听劝导,一意孤行,做出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希望大家以西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重,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便捷为重,尽快恢复正常运营,促进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出租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市人民政府
20**年6月15日
政府公开招投标篇三
答辩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朱某某,女,汉族,19xx年8月18日出生,现住在广东省某某县某某镇某某街某某巷,联系电话(略)。
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某中法民一终字第1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维持原判并无不当。
一、再审申请人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没有法律依据。
再审申请人与答辩人共有婚生子女4人,其中长女李某芳(12岁)、次女李某祯(10岁)自愿选择随答辩人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的规定将其判归答辩人抚养,根据公平原则将另两名婚生子女即三女李某英(9岁)、长子李某送(5岁)判归再审申请人抚养,符合法律规定。至于所谓养子李某雄(20xx年出生),因其收养发生在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生效后,未依法向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该收养关系答辩人不予认可,因此答辩人依法不承担抚养义务。
虽然再审申请人抚养义务较重,但是答辩人一方面放弃了面积较大的房屋,另一方面放弃了某某县某某电器店经营权和约10万元财产及2.5万元债权(应收账款),还以分担债务名义向再审申请人支付3万元费用,已经充分照顾到再审申请人利益。该判决本就是在答辩人做出巨大让步的调解基础上作出,再审申请人不仅趁机攫取大量利益,而且频频通过二审、再审程序对答辩人进行“合法伤害”,情理何在?况且,再审申请人在二审期间公开表示与答辩人共同经营的电器店生意红火、购置地皮和建筑房屋多套,还共同经营了鞋厂,显然所谓“抚养压力大”只是锱铢必较的一种伎俩。
二、再审申请人认为位于某某县某某镇某某小区7、8号四间房和8号二间半房属于家庭共有财产,没有法律依据。
该争议房产一直登记在再审申请人名下,且在答辩人与再审申请人夫妇关系存续期间获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该房产属于答辩人与再审申请人夫妻共同财产。再审申请人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该房产产权登记存在错误,因此再审申请人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三、再审申请人认为某某电器店系家庭共同财产,且存在大量债务,没有提供合法证据证明。
再审申请人宣称某某电器店1993年起由其父母开办,却在一审期间未出示任何相关证据,后来出示的证据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所规定的“新证据”,因此一审法院不予认可,二审法院接受答辩人“不予质证”从而维持原判并无不当。
此外,再审申请人在二审期间建议答辩人不离婚时一再表示生意红火,此时却说大量负债,既然生意红火,债从何来?再审申请人企图通过伪造债务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昭然若揭!
四、再审申请人要求分割某某镇某某村上岭两栋屋地使用权,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一方面再审申请人一审期间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该争议屋地的存在,另一方面再审申请人二审期间也没有补充新证据予以证实,因此一审法院不予认可,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符合法律规定。至于再审申请期间,答辩人提交了《土地承包协议书》,该协议已经明确该屋地使用权20xx年已经有偿转让给他人,且该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不属于“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即不属于“新证据”,再审答辩人既没有自行收集也没有申请法院收集,因此该协议书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五、再审申请人认为“财产分配不公平”不属于再审内容。
答辩人与再审申请人共有两套房屋,一审法院与二审法院将面积较大的164.9平方米四间三层半房屋判给抚养义务较重的再审申请人,将面积较小的77.7平方米两间六层半房屋判归抚养义务较轻的答辩人。再审申请人认为面积大的价钱低,面积小的价钱高,一方面再审申请人没有任何证据予以证实,另一方面该判决是一审法院作出,再审申请人未在二审期间作为上诉请求提出,现在却对该判决提出再审请求,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
此外,该屋地处于同一小区(某某镇某某小区),何来面积小的反而价格高?如果再审申请人认为面积小的实惠,答辩人不反对与再审申请人互换。
综上所述,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事项缺乏事实与法律支持,一审法院已经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作出合法判决,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并无不当,请求再审法院依法驳回再审申请人请求。
此致
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二oxx年十月九日
政府公开招投标篇四
1.本试卷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2.请在答题卡上指定的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报考部门、填涂准考证号。考生应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作答,未在指定位置作答的,不得分。
3.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该立即停止作答,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给定资料
1.如果想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需要经过哪些手续?很多人都会选择在所在地方政府的门户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我国4.5万个政府网站应当承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职能,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但是,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发布的《中国行政透明度年度报告·2009》(以下简称“报告”)中,同样是省级政府的门户网站,在主动公开信息方面有着天壤之别。在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公积金查询”栏目,可以查到关于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所有信息,包括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机构和办理费用五个方面,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键入“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等信息,找不到任何相关信息。
报告指出,北京市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广泛,特别是行政收费信息公布及时、全面;通过明确公开时限和建立多部门公开信息的协调机制,保障了主动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政府公报出版的连续性强,分类细致,便于查阅;政府网站的集成度高、检索功能完善、栏目设置合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新闻发布会制度已经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南和目录也较完备。上海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行政级别高于主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厅。2009年,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新的“三定方案”明确了信息公开职责,并增设政府信息公开处为专门机构。根据《2009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已经达到165人。
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广泛性这一测评指标中,北京市政府比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得分高出9分。《关于印发北京市200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附件中,包含了具体的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从而获得了满分;在政府网站的检索功能测评指标中,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首页设有“搜索栏”,经过研究团队的实际测试,支持标题搜索、全文搜索、模糊搜索等多种搜索。
在“依申请公开”这一测评指标中,天津市成为报告特别提出的优秀范例。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的“依申请公开”栏目,可以在线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且申请时仅要求提供申请人姓名、证件号、联系方式等,没有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研究团队发起了5宗信息公开申请,都在法定期限内获得了回复。两宗拒绝提供信息的理由分别为:“请与市红十字会联系,因为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和“申请内容不明确”,没有违反条例之处,而且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事项,提供了相关机关的名称或者联系方式,说理较为充分。
在这份报告中,得分超过60分的省级行政单位共有12个,及格率为40%。而在被测评的43个国务院下设机构中,及格的仅有银监会和商务部。
值得关注的是,被测评的各省(区市)与下属地市相比,总分往往领先下属地市十多分甚至二十多分,“这个结果较为准确地反映了政府信息公开自上而下推行的现状,也说明了目前我国信息公开的资源集中于高层级政府机关。”王锡锌教授认为,“目前信息公开在地方政府落实得不好,越往基层落实得越差。95%以上的县级政府甚至没有专门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而信息公开需求的重心在基层,资源配置的重心却在高层,二者之间的矛盾亟待解决。” “报告显示,在全国分区统计中,中南地区的平均得分最高。这给我们一个启示,行政透明度不和经济发展水平呈正比例。所以,我们建议推广信息公开的典型,着力解决中央与地方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域发展不平衡和不同层级政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王锡锌教授建议。
2.2009年10月22日广州市财政局一公开政府“账本”,就引来大批想来“审一审”的市民。昨天和前天,首次公布市直部门预算的市财政局官网被市民“点爆”,大部分时间处于难以登录状态。广州市财政局的网站23日一度因为蜂拥而至的下载浏览而“瘫痪”了。
这是中国内地城市第一次在网络上将政府“账本”完全摊在了阳光下。点击打开后可以看到,文件完全由图片格式构成,占用了2.08g的硬盘空间。如果打印成普通杂志般大小,将会如两块砖头厚。此次公开的预算涉及到从市委办到食检所的114个部门,每个部门的预算内容包括“部门基本情况”、“预算收支基本情况”、“项目支出基本情况”、“收支预算总表”,及详细的“收入预算总表”和“支出预算总表”。
以最为庞大的、足足有18页的广州市教育局预算情况为例,人们除了可以看到教育局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外,还可以看到农民工子女教育补助经费、技工教育支出等详细科目,以及每一所市属学校的预算收支情况。广州市的举动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有关专家指出,这一举措是近年来广东乃至全国各地持续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化建设步伐的一个新高潮。
24日记者多次查阅这些部门的年度预算,但大部分时间都打不开,而且查阅起来并不方便,需要过许多道关卡才能看到预算真容。可能由于查阅人数较多,网站打开非常慢,打开一个页面要么打不开,要么显示不完整,需要不断刷新许多次才能打开。部门预算公开采用的是简单的文件下载索引列表,需要逐个下载后才能观看,而文件完全由图片格式构成,占用空间很大,下载非常费时间。
记者打开预算文件后,发现预算内容还是比较详细的,但各部门预算都还有待进一步细化的地方,许多地方只是“点到为止”,较为含糊,如广州市委办公厅的“支出预算总表”,只简单罗列了行政运行、专项服务、专项业务、事业运行等几项,而预算总额达到9548.83万元,公众对这些预算的具体去处并不太了解。公众十分关注的公款招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这“三公”消费在预算支出中没有找到相应踪迹。
3.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土地市场问题,国土资源部在近日发布的《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中表示,该部门户网站专门开设“土地市场”频道,加强对土地市场信息的发布。今年,国土资源部将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领导目标责任考核中。
报告称,2009年,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集成中国土地市场网、中国城市地价网、中国国土资源报及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网站的相关信息,专门开设“土地市场”频道,设置了土地出让、供地计划、地价信息、用地审批、土地规划、土地利用、政策法规、违法案件、土地资源概况、市场分析、理论探讨等栏目,建立有效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系统,权威发布各种土地市场信息。
2009年,该频道以及相关网站共上传监测监管系统数据90万余条,其中土地交易合同(包括出让合同和划拨用地决定书)33.9万条,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和供应结果三类信息共计7.8万条,对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有效引导土地市场预期,促进土地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土资源部认为,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是结果的公开,政策措施解读不够,行政审批过程公开不够,社会公众参与不够。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国土资源部将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司局和单位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准确地公开所产生的政府信息;同时对条例施行前产生现依然有效的政府信息进行集中梳理,按照轻重缓急逐步予以公开。同时将重点建立政务公开的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估制度,明确将考核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方式和奖惩,纳入到领导目标责任考核中,把政务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贯穿于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
4.“钓鱼式执法”被公众质疑有“罚款经济”利益驱动。为查究竟,北京律师申请上海市18个区县的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及上海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19个执法单位公开近两年来处罚黑车的罚款数额,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上述机关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但很多人认为,北京律师很可能会得到“不尽如人意的答复”,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没有具体规定什么可以公开?公开范围笼统、原则,不具有强制性。
这些担心并不是“空穴来风”,2009年7月中旬,重庆的车主们严重质疑市政管理委员会:为什么燃油税改革后,养路费和部分公路收费都被取消,而重庆仍然收取路桥费?政府应该公开路桥费的收支情况。但相关负责人却说:“此事敏感,不能说。”上海一孟姓业主,曾要求上海市虹口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公开国际明佳城《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该局以“该信息属于行政机关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因其内容不确定,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为由,拒绝公开。
当前,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政府机关、涉密单位日常工作越来越依赖计算机信息系统。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机关、单位涉密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比较薄弱。针对这种情况,201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涉密信息系统实行分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保密设施、设备规划建设和配备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采取分级防护的措施,可以使涉密信息系统的防护重点更加突出,方法更加科学。而保密设施、设备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将从源头上彻底解决机关、单位在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与使用管理中的安全保密问题。新修订的保密法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这样规定,既强调依法保密,又强调依法公开,这就非常正确地规定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二者之间划出了清晰界限。
正如一个公民要保护自身信息的安全,一个国家也要保护自身信息的安全。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同时,也要看到,信息资源应该合理充分利用,掌握和使用信息也是一项权益,特别是公民有权利也有责任了解政府信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监督政府。不应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那些应依法公开的信息。信息保密和信息公开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辩证统一的。正确认识和把握二者的关系,关键是要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做到保放适度。该公开的不公开,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该公开的公开了,同样也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当前,既有定密过多、范围过宽、解密不及时的问题,也有该定不定、该保不保、高密低定的问题;既有该公开而不公开的问题,也有不该公开而公开的问题。这两类情况同时存在,同样有害,都有违保密法的基本原则。
这次修订对保密与公开的关系作了充分考量。一是明确规定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二是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三是明确规定机关、单位定密不当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四是明确规定解密制度,设计了自行解密和审查解密两种解密方式。
5.今年7月2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对网友提出的三类问题的回应出现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页面上。此前,6月25日,上海市市长韩正也曾在《地方领导留言板》发表公开信,对今年网友的46条留言进行分类回复。这些问题涉及住房保障、户籍制度改革、“世博大礼包”发放等热点话题。据悉,上海市已经出台具体解决方案,并在逐步实施中。
作为唯一一家覆盖全国的互联网官民互动平台,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已经走过4个年头。截至目前,日均接收留言1300—1500条,有41位省级主要负责同志、157位地市级主要负责同志对网友留言做出公开回复。“领导会看我们的留言吗?”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设立之初,工作人员接到网友电话问得最多的,就是这个问题。5个“80后”编辑会耐心向网友解释:留言板上所反映的问题,编辑都会交与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专门工作人员,以供领导审阅、批示。
近年来,领导干部上网已成现实,国内政府门户网站数量已逾万。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对网上民意重视的程度加强,“政府2.0”的概念逐渐流行开来,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认可,地方门户网站上纷纷出现了“留言板”、论坛等互动版块。
人民网总裁、总编辑廖玒认为,既然互联网已进入了web2.0时代,电子政务也不能停留在单向传播阶段,应当提供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中,网民和党政领导可以进行双向的沟通。《地方领导留言板》便是在这样的理念支撑下搭建起来。
“在这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人民网也不能回避,应当有一个地方,把大家对同一类问题的想法聚到一起。”廖玒说。
截至2010年7月30日,已有41位省级主要负责同志以公开信等方式在留言板回复网友的留言。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投身到网络问政的潮流之中。
国家行政学院某教授认为,网络问政作为一种新事物,推动了公民参与政治,推动了民主化进程,有助于社会开放,利大于弊。
网友对网络问政的认可度越来越高。现在,《地方领导留言板》的编辑们很少被问及诸如领导人会不会看到网上留言之类的问题了,越来越多的网友参与到网络问政的活动之中。人民论坛“千人问卷”调查组2009年的调查结果显示,面对“您认为哪个渠道最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问题,高达69%的受访者选择“网络”,而选择“信访”的受访者仅占2.5%。
正如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所言:“领导干部不仅要上网收集‘网情’,更要下网办好‘网事’,实现政民互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6.金融危机当前,中国以4万亿元巨额投资“救市”。一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及公众舆论,无不对4万亿投资计划与资金流向强烈关注。作为回应,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非常欣慰地向各位朋友报告一个真实情况”:从审计结果来看,目前尚未发现重大的违法违规或者重大损失浪费问题。报告固然令人欣慰,但其所展示的是一个结果,公众渴望的却是过程,是有关4万亿资金的更详尽也更便于公众监督的信息公开。
在同样的背景下,美国总统奥巴马日前签署了总额为7870亿美元的经济刺激方案。同一天,白宫便开通了经济刺激计划的官方网站,让公众查询和监督资金使用详情。这个官方网站的首页称,经济刺激方案的执行将透明可信,并将通过各种形式公布资金走向,具体到各联邦政府机构、各州甚至各政府承包商。网站还承诺,数月后,民众就可以通过网上详细的数据评估奥巴马政府刺激经济措施是否得力。
美国政府在为救市方案获得参众两院通过而极尽折腾的同时,也为如何回应民间关注而焦头烂额。虽然一波三折,但其中的逻辑链条却是明晰的。这就是整个救市方案都必须严格限定在民意机构许可的范畴之内。这既包括方案需要经过国会审定并通过,同样包括其方案及资金走向应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在这个逻辑之下,相关救市信息的公开不是问题,问题只在于如何公开得更加详尽细致,如何更便于民众的查询与监督。
中美两国政治、经济制度完全不同,因此,同为巨资救市,操作方式也不尽相同。有国际舆论认为,中国的救市措施,或许比美国的更有效。这个判断对不对,未来的实践结果会告诉我们答案。但是,相关信息要尽可能公开、透明,却是大家都应遵守的准则。“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这个道理已是常识。即便4万亿不会出现一分一毫的“跑冒漏滴”,也并不表明没有公开的必要。事实上,若有用好4万亿之信心,便有不拒公开之勇气。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请概述给定资料反映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解决的主要问题。(20分)要求:紧扣给定资料,全面,有条理,不必写成文章,不超过300字。
要求:分析全面,条理清晰。不超过200字。
三、××省正在研究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请依据给定资料为其撰写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内容提纲。(25分)要求:措施建议合理可行、条理清楚,语言简练,字数不超过300字。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请概述给定资料反映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解决的主要问题。(20分)要求:紧扣给定资料,全面,有条理,不必写成文章,不超过300字。
参考答案:
我国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信息公开的地区发展不平衡。中央与地方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域发展不平衡和不同层级政府发展不平衡。
第二,信息公开的层级不合理。省(区市)信息公开情况优于下属地市,越往基层落实得越差。而信息公开需求的重心在基层,资源配置的重心却在高层,导致二者产生矛盾。
第三,信息公开不细致,公开形式不便于公众查询和监督。公开结果较多,缺乏过程的公开,导致社会公众参与不够。另外公开网站速度过慢,不便于操作。
第四,信息公开法律法规方面未具体规定公开内容,缺乏体制性保障。公开范围笼统、原则,不具有强制性,增加了信息公开的推行难度。
赋分说明:四个点,每个点5分,提到相应观点2分,阐述说明清楚再赋1-3分。不超过300字,多30字扣1分,最多扣2分。
要求:分析全面,条理清晰。不超过200字。
参考答案: 面对金融危机,我国政府积极加大投资,拉动经济,并且对投资资金进行了严格审核,避免了重大的违法违规或者重大损失浪费,但是相比美国政府对投资方案和资金走向进行细致详细公开,我国仅仅公开了审计结果,不便于公众的查询和监督。(9分)信息公开是建设信息化、透明化政府,避免****,鼓励民众参政议政的重要途径,因此应改革相关体制,转变政府官员观念,完善法律法规并加强监管,对政府施政行为的过程进行详细公开。(6分)赋分说明:详细参见括号内分值赋分。不超过200字,多20字扣1分,最多扣2分。
三、××省正在研究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请依据给定资料为其撰写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内容提纲。(25分)要求:措施建议合理可行、条理清楚,语言简练,字数不超过300字。
参考答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2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08年国家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打造阳光透明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我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分)首先,通过明确公开时限和建立多部门公开信息的协调机制,保障主动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3分)其次,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作为议事协调机构;(3分)第三,增设政府信息公开处为专门机构;(3分)第四,加强对基层政府的资金支持,帮助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3分)第五,加强对政府人员引导和培训,培养其主动公开信息的观念;(3分)第六,完善地级政府网络等基础设施。(3分)各地各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响应和配合,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贯彻和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和开展。(3分)赋分说明:详细参见括号内分值赋分。不超过300字,多30字扣1分,最多扣2分。
四、结合给定资料的具体事例,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自拟题目,自选角度,写一篇文章。(40分)要求:(1)思想深刻,观点明确;(2)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畅达;(3)总字数900-1100字。
写作思路:
给定材料主要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这个主题展开,揭示了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各地在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过程中的各种做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阳光透明政府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对于推动民主政治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考生可通过对材料的阅读和分析,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阳光透明政府”为中心论点,或写作一篇重在解决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的策论文,或写作一篇重在分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因和重要意义的政论文。
无论是策论文还是政论文,都可以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结构安排写作。内容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以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切入,简要概括现存问题,提出中心论点;第二部分,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第三部分,针对问题,结合原因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需要考生注意的是,题干中明确要求要结合给定材料的具体事例,因此在写作过程中一定要紧扣材料,善于运用材料当中的典型事例进行论证。
赋分说明:
内容:
扣分:无标题扣2分,每3个错别字扣1分,最多扣2分。字数多于1100字,每多50字,扣1分,最多扣2分。字数少于900字,每少50字,扣1分,最多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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