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中,各项条款的详细规定可以避免纠纷和误解的发生。需要注意合同的有效期限和解除条款,以便在需要时进行调整。合同的签订应注意保护自身权益,确保合同对各方都具有约束力。
附加合同通用篇一
3.时代目标追“真舒”,“真舒”风采魅全球!真舒牌羊毛衬。
4.穿上醒师,柔情似水!
5.忆往昔,服装设计千余种;看今朝,又有新品正风雅!风雅牌服装。
6.您若拥有双羽,将不再有冬天!双羽牌羽绒服。
7.超前享受,率领潮流!佳衣牌服装。
8.让你成为情人眼里的西施!佳衣牌服装。
9.当你在寻求高品位时,你就会发现佳衣!佳衣牌服装。
10.银都时装,国际名牌!银都牌时装。
11.穿伊人装,做自由人!香港伊人牌服装。
12.你悄悄在穿上一件“普来得“,再司法局法去约会吧!普来得编织。
14.展现你高贵典雅的风情!夏奈尔套装。
15.来我们这儿,你就会真正知晓女人的心.扬森制衣。
16.兰薇儿-----温柔多情的夜,甜蜜温馨的梦.兰薇儿睡衣。
17.懂得品味的您,必然择成熟舒适的装扮!意大利套装。
18.布莱德勒牌泳装:时尚和你一起漫步海滩.布莱德勒牌泳装。
19.穿上“扬森“,你就好像穿上了微笑.扬森制衣。
20.缝制精细,选料上乘.工农牌服装。
21.广告里的那些模特大多站着?levi‘sactionslacks西裤。
22.恤衫。
23.iced全棉服装。
24.采下五色棉,iced全棉服装。
附加合同通用篇二
教育投入不足一直不同程度地困扰着我国部分地区的教育发展。办教育没有充足的投入不行。校园建设,危房改造,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样样事情要钱。为了解决资金短缺,各级党政领导,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而学校校长更是四处“化缘”,八方求助,或破墙办店,或出租本来就十分紧张的校舍,甚至大量招收议价生乱收费,掏学生家长的腰包,致使教育主管部门经常亮起禁止乱收费的“红灯”。显然这些都不是办法,而依靠以教育费附加为主要资金来源的教育投资又极为有限。这就迫使我们另辟蹊径,寻求更充足、更合理的资金来源。江总书记在全教会的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要象抓好经济工作那样抓好教育工作,少讲空话,多干实事,再穷也要照顾科教经费,要千方百计,在别的方面忍耐一些;甚至牺牲一点速度,也要把教育问题解决好。”这些话表达了党和国家解决教育投入问题的巨大决心,也是我们“以智力资源税取代教育费附加的构想”的思想基础。
(一)。
征收教育费附加曾经为解决教育投入提供了部分来源,为我国教育的发展起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随着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不断提高,教育费附加这个税种已经不能适应教育与经济的发展,表现出种种弊端。
教育费附加是在生产经营收入实现时,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为计征依据采用税套税的形式计征的一个税种。是在产品投放市场有了收益的基础上计征的。这样,从市场经济的理论来看,是很不合理的。
首先,学校教育是对人的潜能力的开发,它的产品输出是复杂劳动的产品。马克思主义认为:少量复杂劳动产品可以交换大量的简单劳动产品。苏联学者阿凡纳西耶夫・加里宁经过大量统计研究得出,小学毕业生能提高劳效能43%,中学毕业生能提高劳动效能108%,大学毕业生能提高劳动效能300%。我国学者根据大量统计资料研究得出:工人中初中文化程度比小学文化程度可多完成劳动定额26%,农民的人均收入,高中程度的比初中程度的高出25.21%,比小学程度的高出43.54%。所有这些证明,教育产品含金量很高的产品。教育产品投放市场,按理主要应当向使用这些产品(即人才)的用户要钱,如果仅仅向受教育者(即教育加工的'原材料)索取教育的成本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当然,劳动者在形成劳动力的过程中预付一定的教育和培训费用是必要的。但作为学校教育的主要经济来源应当由使用产品的用户补偿。而且这种补偿不应当是有收入的就施行,无收入的就不施行。供电局向用户计收电费并不是根据用户的产出多寡,而是根据用户耗用量来确定的。正如用了电就得付钱一样,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一切经济实体只要使用了教育产品的就得照章付酬,这也是天经地义的。如果全社会能有这样的共识,那么学校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向社会各界依法索取教育投入的补偿,何须象现在这样捧着金饭碗讨饭吃呢?如果能实现这种观念的变革,建立合理的法规,那么教育的劳动价值不但从精神奉献上得以承认,而且从物质奉献上得到法律的肯定,教师中必将迸发出巨大的工作热情,教育投入要走出困境也指日可待。
教育费附加依据生产经营收入的多寡来征收的做法实际上是鞭打快牛,体现出税赋不公,不利于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也显得对经营效益差,浪费人才智力资源的经济实体的束手无策,不利于全社会认识智力资源的价值,不利于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珍惜知识、珍惜人才。
[1][2][3]。
附加合同通用篇三
第二十八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第二十九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2018年贵州公务员考试面试真题。
第一题:在基层工作中,大家都认为工作很多而且比较复杂,所以有人说把重要事情做好就行,小事能敷衍就敷衍,对此你怎么看。
附加合同通用篇四
本文目录。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
合同。
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具体变更条款)。
2、
3、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_________________签: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租房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人在外地,特将房屋委托乙方代为出租及管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明确甲方房屋租赁授权委托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委托房屋及相关的资信严格保密。
二、房屋信息。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共_____层第_____层。
2.房龄:_____年;房间数量:_____;卫生间数量: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平米;房屋朝向:_____;装修情况:_____;房屋用途:_____.
三、委托权限。
1.该房屋的出租和日常管理;。
2.该房屋的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四、经甲乙双方签确认后,该委托授权书即生效。
委托方(甲方):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身份证号:_____。
房产证号:_____。
电话: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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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盗抢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三)保险车辆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
(二)保险车辆被诈骗、罚没、扣押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因民事、经济纠纷而导致保险车辆被抢劫、抢夺;
(四)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五)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被保险入知道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向出险当地公安刑侦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车辆停驶手续以及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三)全车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免赔率。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1%的免赔率。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
(四)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车辆停驶手续或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保险人赔付结案。
(六)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被找回的。
保险人尚未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人。
保险人已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将赔款返还给保险人;被保险人不同意收回车辆,车辆的所有权归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人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章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投保方式。
投保人与保险人可协商选择按进口或国产玻璃投保;保险人根据协商选择的投保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责任免除。
安装、维修车辆过程中造成的玻璃单独破碎。
第四条其他。
本附加险在保险期限内发生赔款,续保时,不影响除本附加险以外的其他险种的无赔款保险费优待。
第三章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一)火灾、爆炸、自燃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二)所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三)轮胎爆裂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全部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
(三)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第四章自然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二)所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全部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
(三)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第五章车身划痕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已投保车辆损失保险的家庭自用或非营业用、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9座以下的客车。
第二条保险责任。
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三条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
第五条赔偿处理。
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在保险期限内,赔款金额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第六章车辆停驶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因发生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事故,致使保险车辆停驶,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未及时将保险车辆送修或拖延修理时间造成的损失;
(二)因修理质量不合格,返修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按照投保时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约定的赔偿天数确定;约定的日赔偿金额最高为300元,约定的赔偿天数最长为60天。
第四条赔偿处理。
全车损失,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实际天数超过双方约定修理天数的,以双方约定的修理天数为准。
在保险期限内,赔款金额累计达到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第七章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违章搭乘人员的人身伤亡;
(二)车上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自身伤亡或在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
第三条责任限额。
车上人员每人责任限额和投保座位数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座位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
第四条赔偿处理。
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每人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每人责任限额,赔偿人数以投保座位数为限。
第八章车上货物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造成的货物损失;
(二)违法、违章载运或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
(三)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
第三条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运单、起运地货物价格证明等相关单据。保险人在责任限额内按起运地价格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第九章无过失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车辆与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赌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第二条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5万元以内协商确定。
第十章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第一条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对应的投保险种,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下列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车辆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三)同一保险年度内多次出险,每次增加的;
(四)非约定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增加的;
(五)附加盗抢险或附加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或附加自燃损失险中约定的。
第十一章救助特约条款。
投保了车辆损失保险的车辆,可附加本特约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故障,保险人给予下列赔偿或救助:
(一)下列情况下,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1.车辆损失保险中,因不足额保险而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施救费用;
3.应由第三方承担的施救费用,被保险人支付后又无法追回的。
(二)在约定的救助区域内,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或故障致使保险车辆无法行驶,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提供下列救助:
1.拖车(将车辆拖至距出险地点最近的修理场所);
2.简单故障现场急修;
4.更换轮胎。
第二条责任免除。
(二)非保险人提供的救助所产生的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三)油料和更换的零配件、轮胎等成本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四)法律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不允许进入的区域,保险人不负责救助;
(五)其他不属于本特约条款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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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抢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三)保险车辆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
(二)保险车辆被诈骗、罚没、扣押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因民事、经济纠纷而导致保险车辆被抢劫、抢夺;
(四)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五)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被保险入知道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向出险当地公安刑侦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车辆停驶手续以及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三)全车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免赔率。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1%的免赔率。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
(四)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车辆停驶手续或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保险人赔付结案。
(六)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被找回的。
保险人尚未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人。
保险人已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将赔款返还给保险人;被保险人不同意收回车辆,车辆的所有权归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人办理有关手续。
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投保方式。
投保人与保险人可协商选择按进口或国产玻璃投保;保险人根据协商选择的投保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责任免除。
安装、维修车辆过程中造成的玻璃单独破碎。
第四条其他。
本附加险在保险期限内发生赔款,续保时,不影响除本附加险以外的其他险种的无赔款保险费优待。
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一)火灾、爆炸、自燃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二)所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三)轮胎爆裂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全部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
(三)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自然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二)所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一)全部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
(三)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车身划痕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已投保车辆损失保险的家庭自用或非营业用、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9座以下的客车。
第二条保险责任。
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三条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
第五条赔偿处理。
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在保险期限内,赔款金额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车辆停驶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因发生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事故,致使保险车辆停驶,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未及时将保险车辆送修或拖延修理时间造成的损失;
(二)因修理质量不合格,返修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按照投保时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约定的赔偿天数确定;约定的日赔偿金额最高为300元,约定的赔偿天数最长为60天。
第四条赔偿处理。
全车损失,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实际天数超过双方约定修理天数的,以双方约定的修理天数为准。
在保险期限内,赔款金额累计达到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违章搭乘人员的人身伤亡;
(二)车上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自身伤亡或在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
第三条责任限额。
车上人员每人责任限额和投保座位数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座位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
第四条赔偿处理。
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每人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每人责任限额,赔偿人数以投保座位数为限。
车上货物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责任免除。
(一)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造成的货物损失;
(二)违法、违章载运或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
(三)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
第三条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运单、起运地货物价格证明等相关单据。保险人在责任限额内按起运地价格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无过失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车辆与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赌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第二条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5万元以内协商确定。
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第一条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对应的投保险种,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下列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车辆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三)同一保险年度内多次出险,每次增加的;
(四)非约定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增加的;
(五)附加盗抢险或附加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或附加自燃损失险中约定的。
救助特约条款。
投保了车辆损失保险的车辆,可附加本特约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故障,保险人给予下列赔偿或救助:
(一)下列情况下,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1.车辆损失保险中,因不足额保险而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施救费用;
3.应由第三方承担的施救费用,被保险人支付后又无法追回的。
(二)在约定的救助区域内,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或故障致使保险车辆无法行驶,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提供下列救助:
1.拖车(将车辆拖至距出险地点最近的修理场所);
2.简单故障现场急修;
4.更换轮胎。
第二条责任免除。
(二)非保险人提供的救助所产生的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三)油料和更换的零配件、轮胎等成本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四)法律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不允许进入的区域,保险人不负责救助;
(五)其他不属于本特约条款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三条在保险期限内仅发生过本特约条款第一条(二)的赔款的,续保时,不影响本特约条款以外险种的无赔款保险费优待。
附加合同通用篇五
问题一:“你认为自己有什么不足的地方?”
建议:诚实的挑自己性格或其他方面上的一两个不足说一下,并重点强调你在努力的改正和克服中。
问题二:“你为什么选择我们公司?”
建议:面试前应该对该公司的行业和该公司的情况做一下调查和了解。可以从三个角度去回答这个问题:1,行业。2,公司。3,职位。行业可以从整个行业形态的良性趋势和乐观前景去答。公司可以从该公司的企业文化理念和你自己的职业规划结合去答。职位可以从该公司提供的职位给予自己很多发挥特长的空间和平台去答。
问题三:“对于你面试的这项工作,你是怎么理解的?”
建议:面试前要尽量对你面试的工作职务,职能范围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可以谈谈这项工作在公司架构中起到的作用和做好这项工作所需要具备的一些技能。
问题四:“在校时做过什么兼职或社会实践吗?请挑一件谈谈,从中你学到什么个人简历?”
建议:挑一件你体验最深的来讲,重点突出你和同伴在该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如何解决问题,以及从中得到的体会,回答的方向尽量靠近团队协作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上。表述一定要思维清晰,逻辑清楚。
问题五:“给我们一个一定要录用你的理由?”
建议:呈现自己自信的一面,可以总结性简洁的回答,
如:通过这次的面试我更加坚定我可以在我们公司这个职位上展现自己的才能,与公司一起成长。(注意:这里用“我们公司”而不是“贵公司”,这就给面试官很好的亲切感)。
问题六:“你是应届毕业生,缺乏经验,如何能胜任这项工作?”
建议:强调自己之前做兼职或实践活动中学到的一些经验,尤其说说自己肯学,而且学习能力极强的优势。
问题七:“对于薪酬待遇你有什么样的要求?”
建议:面试前先对目前该行业,该职位和该公司的`薪酬平均水平有一个了解。除非你认为自己很优秀或者要求的底线高,否则按大概的市场价位去提比较合适点(毕竟是应届生)。一般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应届生员工试用期薪酬预算,如果没有低于你的最底线,建议还是接受,先学点东西,再体现自己的价值。
问题八:“如果我录用你,你将怎样开展工作?”
建议:1,要强调由于自己是应届生,经验上存在一些不足,会虚心先向老员工学习。2,也要强调会一边学习,一边思考和摸索。3,可以大胆说说你对开展该工作的一些看法和计划。
问题九:“请你自我介绍一下?”
建议:这是面试的必问题,介绍内容尽量与个人简历保持一致,表述方式上尽量口语化。简洁回答,切中要害,逻辑清晰,不要扯无关的内容。
问题十:“你有什么业余爱好?”
建议:1,不要说自己没有业余爱好。2,可以结合你要面试的职位去回答,如你面试的是编辑,重点可以说爱好文学,古典名著等。3,属于自己的个人爱好也可以说说,不要全是跟其他人雷同的(音乐,运动)4,回答细致点,不要太泛,如:不要说运动,直接说足球或篮球。
附加合同通用篇六
面试,是全面考查应聘者的方方面面,这种考查不仅是在正式面试的那30~40分钟,各种方式都会让面试官给你来一道最后的加试题。
职场面试案例一:
安某是个销售干将,年轻时,做事风风火火,雷厉风行,人也厉害,干脆利索。可是,今年31岁的她,已渐渐没有了当年的魅力,事业开始走下坡路,甚至有点力不从心,看到老板总也不给加薪,就辞职跳了槽,结果到了职场上,才知道,老板不给加薪的理由,经过3个月东奔西跑,敢情其他老板见了她这年龄,也都给开个低价。安某这才感觉到自己在销售场上真的人老珠黄不知钱了,于是,也就只好给自己开在3k以下。这一天她应聘到了一个小公司,双方谈的很好,但是,没有谈到工资问题,原来老板很欣赏安某的销售能力和口才,但也担心她的脾气。安某也很想在这个公司干下去,面试之后,忍耐不住,当晚用qq与老板谈起了工资问题,老板问她:“你准备接受多少的工资标准?”“起码2.8k吧!”老板心中得到认可,但是说:“我现在还不能完全了解你的能力,需要一个月的试用,这一个月,基础工资1.8k,加上提成也可达到你的标准。”安某一听火冒三丈,当时就关闭了qq,不在搭理老板,当然,老板也就不用再搭理她了。
分析:
公司中,常常有一些员工,工作能力很强,但是,个性和脾气也很强,不服天朝,自作主张,让老板留之头痛,舍之心痛。面试中发现这类应聘者,当然要对性格进行一番考验,借谈工资看看性格,这是老板一计,安某正好中计,掉进陷阱。明智的做法是与老板耐心的谈判或礼貌的拒绝。而不应该当时就关掉qq,给人不礼貌、没教养的感觉,自己也输在最后一道加试题上。
职场面试案例二:
侯某跳槽后,投了几十份简历,才拿到面试机会,这家公司是人力资源咨询公司,面试方法也与众不同,除了回答问题还有在电脑上做大约3个小时的测评题,面试结束后,让他们在两天之内等通知。侯某因做过一年多的人力资源工作,hr将他的名字列在录取名单中,等待与老板研究后定下来。第二天下午,心情急切的侯某打电话给公司说:“公司录不录取我们没关系,能否把测评结果给我们?”接电话的hr楞了一下,和蔼告诉他:“测评结果只是公司用来选拔人才用,不给个人。”侯某又补充一句:“录不录取我们没关系,我只想要测评结果,因为我测评了三个多小时呢!”放下电话,hr将录取名单取出,划掉了侯某的名字。
分析:
在这里,侯某犯了三个毛病,一是面试之后,急于打电话追问,没有给人家一个商量研究的'时间;二是电话中首先宣布:录不录取没关系,显示了自己对公司的不在乎,一个不在乎公司的人,公司当然也不会在乎你;三是测评题就是公司当成笔试题的一种先进方法,没有给面试者发回试卷的先例。面试后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也都代表了一个人的礼仪、素养,可不是只在面试的时候现演戏,装出来的,而礼仪、素养,是要在日常生活中注意素质和修养的提高,潜移默化修炼出来的。
职场面试案例三:
李某早就把各种典型面试题根据自己的情况作了答案,熟记在心。竞争激烈,不容易通过,只好早点下手。这一次接到面试通知,又把问题重新复习一遍,满怀信心去参加面试。
工夫不负苦心人,果然答的不错,看样子面试官很满意,面试结束时,面试官问她:“你还有什么问题需要与我们交流?”李某迟疑地说:“我想问一下,咱们公司是不是也常加班?每个星期都有双休日吗?”面试官看了李某一眼,没有正面回答。但是,在研究录取名单中,却没有李某的名字。
分析:
职场上,不合理的事情常常发生,比如说:加班不给工资,双休日变成了单休日,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很多不合理的事情成了不成文的规矩,如果你在应聘时破了这个规矩,企业自然觉得你的敬业精神不够,不能满足企业的要求,也就合理合法的将你拒之门外。
附加合同通用篇七
三、简答题。
1、银监会发布的关于中小企业的六项机制;。
2、针对中小企业,你觉得哪些中间产品适合他们;。
3、如何对中小企业进行绩效考核;。
四、案例分析题。
给出一个企业的简单资料及财务报表,下面有三个小题目要求回答:
1、算财务指标,这个就不用细说了;。
2、给出一个针对此企业的融资方案;。
3和4任选一题,我选的是3,具体的也记不清了;。
五、论述题。
简述你应聘此职位的优势,20大分。
附加合同通用篇八
面试案例一:
安某是个销售干将,年轻时,做事风风火火,雷厉风行,人也厉害,干脆利索。可是,今年31岁的她,已渐渐没有了当年的魅力,事业开始走下坡路,甚至有点力不从心,看到老板总也不给加薪,就辞职跳了槽,结果到了职场上,才知道,老板不给加薪的理由,经过3个月东奔西跑,敢情其他老板见了她这年龄,也都给开个低价。安某这才感觉到自己在销售场上真的人老珠黄不值钱了,于是,也就只好给自己开在3k以下。这一天她应聘到了一个小公司,双方谈的很好,但是,没有谈到工资问题,原来老板很欣赏安某的销售能力和口才,但也担心她的脾气。安某也很想在这个公司干下去,面试之后,忍耐不住,当晚用qq与老板谈起了工资问题,老板问她:“你准备接受多少的工资标准?”“起码2.8k吧!”老板心中得到认可,但是说:“我现在还不能完全了解你的能力,需要一个月的试用,这一个月,基础工资1.8k,加上提成也可达到你的标准。”安某一听火冒三丈,当时就关闭了qq,不在搭理老板,当然,老板也就不用再搭理她了。
分析:
公司中,常常有一些员工,工作能力很强,但是,个性和脾气也很强,不服天朝,自作主张,让老板留之头痛,舍之心痛。面试中发现这类应聘者,当然要对性格进行一番考验,借谈工资看看性格,这是老板一计,安某正好中计,掉进陷阱。明智的做法是与老板耐心的谈判或礼貌的拒绝。而不应该当时就关掉qq,给人不礼貌、没教养的感觉,自己也输在最后一道加试题上。
面试案例二:
第二天下午,心情急切的侯某打电话给公司说:“公司录不录取我们没关系,能否把测评结果给我们?”接电话的hr楞了一下,和蔼告诉他:“测评结果只是公司用来选拔人才用,不给个人。”侯某又补充一句:“录不录取我们没关系,我只想要测评结果,因为我测评了三个多小时呢!”放下电话,hr将录取名单取出,划掉了侯某的名字。
分析:
在这里,侯某犯了三个毛病,一是面试之后,急于打电话追问,没有给人家一个商量研究的时间;二是电话中首先宣布:录不录取没关系,显示了自己对公司的不在乎,一个不在乎公司的人,公司当然也不会在乎你;三是测评题就是公司当成笔试题的一种先进方法,没有给面试者发回试卷的先例。面试后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也都代表了一个人的礼仪、素养,可不是只在面试的时候现演戏,装出来的,而礼仪、素养,是要在日常生活中注意素质和修养的提高,潜移默化修炼出来的。
面试案例三:
李某早就把各种典型面试题根据自己的情况作了答案,熟记在心。竞争激烈,不容易通过,只好早点下手。这一次接到面试通知,又把问题重新复习一遍,满怀信心去参加面试。
工夫不负苦心人,果然答的不错,看样子面试官很满意,面试结束时,面试官问她:“你还有什么问题需要与我们交流?”李某迟疑地说:“我想问一下,咱们公司是不是也常加班?每个星期都有双休日吗?”面试官看了李某一眼,没有正面回答。但是,在研究录取名单中,却没有李某的名字。
分析:
职场上,不合理的事情常常发生,比如说:加班不给工资,双休日变成了单休日,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很多不合理的事情成了不成文的规矩,如果你在应聘时破了这个规矩,企业自然觉得你的敬业精神不够,不能满足企业的要求,也就合理合法的将你拒之门外。
如果您对面试有任何疑问可以参看58求职助手。
附加合同通用篇九
甲方:
乙方: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岗位工作任务和各项业绩指标的达成,根据甲乙双方自愿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聘任乙方从事部岗位的工作。
聘任期自年月日起生效。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及经营目标与计划制定绩效考核方案。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绩效进行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对乙方进行相关人事调整,包括:
1)核发乙方绩效工资;。
2)调整乙方薪酬,包括调整薪资结构、加薪、降薪等;。
3)兑现奖惩,包括表彰、奖励、处罚、通告等;。
4)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包括晋升、调岗、降职等;。
5)调整劳动合同关系,包括续聘、终止、解聘等。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4.甲方有义务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确认对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该岗位工作职责已充分了解,并能正确履行权利与义务。(附:《岗位说明书》)。
3.乙方享有参加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业务培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5.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恪守职业道德;。
6.乙方有义务自觉提高工作技能,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参与甲方的各项工作培训;。
第四条当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五条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劳动聘用合同的附件,本协议的修订、变更即视同为劳动聘用合同的修订、变更。本协议中的条款如与劳动聘用合同有悖,均以劳动聘用合同的约定为准,且本协议条款的失效、无效均不影响甲乙双方劳动聘用合同的效力。
附加合同通用篇十
甲方(赠与人):
证件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受赠人):
证件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事宜达成协议,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赠与标的。
甲方将其所有的(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赠与物的交付。
交付的条件:
交付的时间:
交付的地点:
交付的方式:
交付的手续:
三、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接受赠与(也可以约定其它条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壹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甲方的主要义务。
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权利。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乙方为直接目的,甲方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乙方。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2、甲方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或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甲方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甲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七、甲方的权利。
1、甲方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2、甲方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八、乙方的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将所赠与财产交付乙方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接收。
2、乙方履行义务,否则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九、乙方的权利。
1、乙方没有拒绝接受赠与的,则可在合同约定的条件成就之时无偿取得标的物。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的,乙方可以请求其交付。
2、甲方交付赠与的财产后,乙方即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十、违约责任。
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以下几种事由:
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甲方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甲方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甲方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甲方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者甲方的近亲属的;。
(2)乙方对甲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乙方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甲方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甲方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因乙方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甲方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
(3)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甲方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甲方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乙方返还。
十二、争议解决。
甲乙就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项产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附加合同通用篇十一
3.忆往昔,服装设计千余种;看今朝,又有新品正风雅!风雅牌服装。
4.兰薇儿-----温柔多情的夜,甜蜜温馨的梦。兰薇儿睡衣。
5.新一个自己,欧洲风尚!瑞奇牌服装。
6.耐克(nike)广告语:不妨一试。
7.时代目标追“真舒“,“真舒“风采魅全球!真舒牌羊毛衬。
9.当你在寻求高品位时,你就会发现佳衣!佳衣牌服装。
10.浪渡时装手机促销广告语,伴君乘风破浪!浪渡牌服装。
11.盈锡福------以“帽“取人。盈锡福帽子。
13.创造流行,展示潇洒豪情之气概!绰约服装。
14.潇洒随意,风格独特!登雅牌西装。
15.只有妻子知道hanes与内衣的区别。hanest恤衫。
16.“出席重要场合我就穿它。“戴伯服装。
17.超前享受,率领潮流!佳衣牌服装。
18.富于伸缩,胖瘦皆宜。工农牌服装。
20.吕宋------更显您的风度!吕宋牌服装。
附加合同通用篇十二
据市地税局测算,新政实施后,我市享受减免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两项费用的缴纳义务人将由5.2万户增加到12.05万户,新增减免费用7257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4354万元、地方教育附加2903万元),减免费用将由950万元激增至8207万元,增长8.6倍。
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新政落地前,我市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如何享受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免征优惠政策。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12号)发布,进一步扩大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政府性基金的免征范围,给纳税人又送来了“温暖”.如今免征范围有了新变化,那到底是哪里变化了,纳税人如何才能享受免征优惠?一起听听广州地税工作人员的介绍.
财税〔2016〕12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本通知自2月1日起执行.”
新政解读关键。
1、涉及我市的只有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两项规费;。
2、所属期从202月起执行;。
4、按季度申报今年一季度时,在没有新政策前,按照30万元销售(营业)额进行减免.
缴费人提问。
电厅申报时,营业税附征部分可以自动带出减免额,但由于增值税附征部分不能自动带出减免,缴费单位要在“减免性质代码”选择“其他”的减免税类型,并且要手工输入减免额.
2问:企业既有按月申报又有按季申报收入,应如何申报处理?
企业按月与按季申报的收入应分开核算,按月申报部分按10万销售(营业)额减免;按季申报部分按30万销售(营业)额减免.
拓展阅读。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详解。
1.此次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背景是什么?
答: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在促进创业创新、稳定经济增长、稳定和扩大就业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仍十分复杂,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小微企业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国家高度关注小微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除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由法定25%降为20%外,从开始,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本次政策调整在内,国家已先后四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持续加大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通过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不断增强小微企业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助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在全社会激发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
2.此次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出台的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的标准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下扩大到20万元以下。优惠政策执行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3.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答: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小型”和“微利”上。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4.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计算口径有什么变化?
答: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由原来按照全年月平均值确定调整为按照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调整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5.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可以继续适用此次优惠政策吗?
答:此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同样继续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具体包括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用定率征税和定额征税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6.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本年预计可能符合的,季度预缴时能否享受优惠政策?
答:为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覆盖面,企业预缴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门槛进一步降低。企业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7.查账征收的小微企业在季度预缴时如何享受优惠?
答:实行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如果预缴方式为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超过2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如果是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政策。
8.核定征收的小微企业在季度预缴时如何享受优惠?
答:核定征收有定率征税、定额征税二种方式。
采用定率征税方式的小微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20万元的,不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采用定额征税方式的小微企业,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新的优惠政策规定相应调减定额后,继续采取定额征税办法。
答:为便于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三条规定,对于查账征税和定率征税企业,需要判断其上一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204月份预缴第1季度所得税时,由于20汇算清缴尚未结束,可以依据企业汇算清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进行判断。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10.本年度新办的小微企业在季度预缴时如何享受优惠?
答: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11.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备案程序有什么变化?
答:为简化手续,减轻负担,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享受优惠政策时,可以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无需税务机关事先审核批准和专门备案。
12.纳税人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反映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方面的诉求?
答:为全方位落实好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同时,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局长信箱”受理纳税人投诉。一旦纳税人反映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各地税务机关有专人全程负责,并于接收当日转办,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附加合同通用篇十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出租房屋面积共___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共_____个月。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经双方协商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元;租金总额为______元(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4、经双方协商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及营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恢复原状。有权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6、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间出售房屋,须在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8、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_____个月以上。
9、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
10、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验收时双方须共同参与,并签字确认。
11、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___%的违约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倍的滞纳金。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12、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5)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_____%支付甲方滞纳金。
6)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____%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___倍支付滞纳金。8)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其中,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共层第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
(2)。
(3)。
(4)。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2)电表现为:度;(3)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电话: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附加合同通用篇十四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_________________。
1、(具体变更条款)。
2、
3、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加合同通用篇十五
兹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本保险单承保的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以下规定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一、保险金额以一千元至一万元为限。保险费依照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档次,加收一倍。
二、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发生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致伤,需要治疗时,其实际支付的`医疗、医药费,五元以下的保险人不负责,五元以上的(含五元)保险人全部负责。其给付累计总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三、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因患疾病所支付的医疗、医药费用;
2.按公费医疗规定应自费购买的药品;
3.整容费及安装假肢、假牙、假眼的费用;
4.挂号费、护理(陪住)费、取暖费、误工费、停尸费;
5.私人诊所、康复医院、气功治疗的费用。
四、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医疗、医药费给付时,须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证、投保单位或有关部门的事故证明,街道(乡)以上公立医院的治疗诊断的证明及医疗、医药费原始凭证。
五、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申请给付保险金过程中如有欺诈行为,保险人除追回已给付的保险金外,有权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追偿因调查核实过程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本条款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本公司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规定办理,其规定内容与本条款规定有抵触的,应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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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合同通用篇十六
面试,是企业hr全面考查应聘者的方方面面能力的一个环节,这种考查不仅是在正式面试的那30~40分钟,各种方式都会让面试官给你来一道最后的加试题。那么,如果我们遇到了,该怎么应对,大家请看如下案例。
职场面试案例一:
安某是个销售干将,年轻时,做事风风火火,雷厉风行,人也厉害,干脆利索。可是,今年31岁的她,已渐渐没有了当年的魅力,事业开始走下坡路,甚至有点力不从心,看到老板总也不给加薪,就辞职跳了槽,结果到了职场上,才知道,老板不给加薪的理由,经过3个月东奔西跑,敢情其他老板见了她这年龄,也都给开个低价。安某这才感觉到自己在销售场上真的人老珠黄不知钱了,于是,也就只好给自己开在3k以下。这一天她应聘到了一个小公司,双方谈的很好,但是,没有谈到工资问题,原来老板很欣赏安某的销售能力和口才,但也担心她的脾气。安某也很想在这个公司干下去,面试之后,忍耐不住,当晚用qq与老板谈起了工资问题,老板问她:“你准备接受多少的工资标准?”“起码2.8k吧!”老板心中得到认可,但是说:“我现在还不能完全了解你的能力,需要一个月的试用,这一个月,基础工资1.8k,加上提成也可达到你的标准。”安某一听火冒三丈,当时就关闭了qq,不在搭理老板,当然,老板也就不用再搭理她了。
分析:
公司中,常常有一些员工,工作能力很强,但是,个性和脾气也很强,不服天朝,自作主张,让老板留之头痛,舍之心痛。面试中发现这类应聘者,当然要对性格进行一番考验,借谈工资看看性格,这是老板一计,安某正好中计,掉进陷阱。明智的做法是与老板耐心的谈判或礼貌的拒绝。而不应该当时就关掉qq,给人不礼貌、没教养的感觉,自己也输在最后一道加试题上。
职场面试案例二:
侯某跳槽后,投了几十份简历,才拿到面试机会,这家公司是人力资源咨询公司,面试方法也与众不同,除了回答问题还有在电脑上做大约3个小时的测评题,面试结束后,让他们在两天之内等通知。侯某因做过一年多的人力资源工作,hr将他的名字列在录取名单中,等待与老板研究后定下来。第二天下午,心情急切的侯某打电话给公司说:“公司录不录取我们没关系,能否把测评结果给我们?”接电话的hr楞了一下,和蔼告诉他:“测评结果只是公司用来选拔人才用,不给个人。”侯某又补充一句:“录不录取我们没关系,我只想要测评结果,因为我测评了三个多小时呢!”放下电话,hr将录取名单取出,划掉了侯某的名字。
附加合同通用篇十七
1、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2、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可以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3、对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在12月31目前,暂免征收教育费附加。
4、对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
5、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ob#1,)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
6、自1月+1日起;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
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商业零售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
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国办发[]10号文下发后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气吧)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
7、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决定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其分设于各地的分支机构(包括被依法撤销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用其财产清偿债务时,免征被撤销金融机构转让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8、从1月1日起至112月31日止,对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取得的证券交易所按其交易经手费20%和证券公司按其营业收入0、5%缴纳t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收入和申购冻结资金利息收入、依法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收入以及从证券公司破产清算中受偿收入,暂免征教育费附加。
知识拓展:
(一)计费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
(二)计算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3%。
附加合同通用篇十八
4.镜子将不再嘲笑你。箭牌衬衫。
5.为了成功的生活准则。迪塞尔服装。
6.我和calvin亲密无间。calvinklein服装。
7.男人就应该对自己狠一点!柒牌男装。
8.煮酒论英雄,才子赢天下!才子男装。
9.多则惑,少则明,简约不简单!利郎商务男装。
10.不要太潇洒!杉杉西服。
11.相信自己,相信伙伴!七匹狼男装。
12.男人简单就好!爱登堡服装。
13.庄重一身,吉祥一生。庄吉西服。
14.金利来,男人的世界。金利来服装。
15.一次的选择,一生的眷恋!天恩女装。
16.尽情做女人。思加图。
17.全球以此为质量标准。曼哈顿服装。
18.假使你喜欢听他人说话,约翰?史蒂森这个名字肯定已让你的耳朵听出了老茧。
19.翰?史蒂森服装公司。
20.潇潇洒洒雪梦莱,“一年半载”有风采!雪梦莱牌服装。
21.“飞鹰”在哪里翱翔,你就应紧随到哪里。飞鹰服装公司。
22.令人不解的是,别的公司为什么总爱模仿我们的产品阿尔索德服装公司。
23.当太阳下山的时候。(夜礼服)伯克莱服装公司。
24.身着玫瑰色,是为了结交女友;身着蓝色,是为了结交男友。列维斯牛仔裤。
25.justdoit(尽管去做)!耐克。
附加合同通用篇十九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教育费附加的使用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促进我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国务院关于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50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4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3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费附加由市税务部门依法征收,按照市统一征收、分级使用管理、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由市集中征收后按市政府确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条教育费附加作为用于教育事业的专项资金,按照“先收后支、专款专用”的原则安排使用。
第四条我市教育费附加应纳入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一般公共预算,并纳入相关部门的年度预算安排使用。
未纳入相关部门年初预算的教育费附加,财政部门可按规定用于教育事业其他支出。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分工。
第五条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本部门职能,对教育费附加的管理各负其责。编报和使用教育费附加的部门,是教育费附加预算的执行主体,负责本部门预算的编报、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第六条市教育主管部门职责:
(三)会同市财政部门,完善使用教育费附加的配套管理制度和管理细则;。
(四)对教育费附加使用情况,组织绩效评价或专项审计;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第七条市财政部门职责:
(三)配合市教育主管部门,完善使用教育费附加的配套管理制度和管理细则;。
(四)定期将教育费附加收支结余等情况通报市教育主管部门;。
第八条市相关单位包括管理职业教育学校的其他单位和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其职责参照第六条第(一)、(二)、(四)项执行。
第九条资金使用单位职责:
(一)编制项目资金需求预算;。
(二)落实项目实施条件;。
(三)对获得的教育费附加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五)按要求提供教育费附加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有关财务报表。
第十条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职责根据各自工作、业务,参照市相关部门职责执行。
第三章使用范围。
第十一条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包括改善学校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促进教育内涵发展和安排学校基本建设,保障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等。
教育费附加不得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福利和奖金,不得用于抵顶教育事业费拨款。教育费附加安排的基建项目经费不得用于抵顶教育事业费基建项目拨款。
第十二条市本级集中统筹的教育费附加可用于开展全市教育活动,对组织开展公办中小学校标准化、信息化及均衡化建设效果显著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予以适当的奖励性资助和补充市本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等。
第十三条全市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扶持和发展职业教育,具体管理办法由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委及相关职能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章资金分配。
第十四条市教育主管部门在每年10月底前,将当年市、区(新区)在校生人数等分配教育费附加的基础数据,书面反馈市财政部门。
市财政部门根据对下一年度教育费附加收入的测算,按照市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基础数据,将市本级教育费附加收入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并将转移各区(新区)的教育费附加分配收入,按一定比例于当年11月底前告知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第十五条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财政部门每年编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将本级教育费附加的收入规模及结余情况告知同级教育主管部门。
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应将本级教育费附加收入分配结果反馈同级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
第十六条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教育费附加优先满足教育主管部门的需求,由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提出本部门使用计划,并按照部门预算的编报程序分别纳入其教育主管部门年度部门预算安排。
第十七条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和其他单位管理的职业教育学校申请使用教育费附加时,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职业教育学校的归口管理单位,确定控制数,并纳入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和职业教育学校的年度部门预算安排。
第十八条资金使用单位申请使用未纳入部门预算安排的教育费附加时,应报同级政府批准。属于临时性请款的项目,纳入该部门年度临时请款绩效考核。
第十九条市教育主管部门制订教育费附加使用计划中涉及安排给区属单位的教育费附加,由市财政部门直接转移支付至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财政部门,由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会同资金使用单位办理使用手续。
市教育主管部门原则上应在每年6月30日前,向市财政部门提出前款所述转移支付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的分配意见。
第五章资金使用及管理。
第二十条教育费附加由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财政部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第二十一条按生均分配并转移支付至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的教育费附加,由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从市本级统筹部分安排并转移支付至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的教育费附加,应按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
第二十二条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财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以及资金使用单位,应加强教育费附加资金财务管理。教育费附加收入和支出,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核算。
第二十三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加强项目业务管理,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四条教育费附加结余按相关规定收回,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
第二十五条对教育费附加支出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各单位应加强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资产处置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6号)以及我市相关资产管理政策规定执行。
第六章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二十六条教育费附加的资金使用单位应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加强对教育费附加项目实施预算绩效评价。
第二十七条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其他使用教育费附加的有关部门和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应对本部门上一年度教育费附加项目的执行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已完成的教育费附加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教育费附加项目业务管理和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对教育费附加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有关监督检查结果作为资金使用单位再次申请资金的重要评审依据。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教育费附加资金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规定,由财政、审计、监察机关进行处理、处分或处罚,并按规定追回教育费附加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各级教育费附加资金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未认真履行职责,在教育费附加资金管理和监督方面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深圳市教育费附加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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