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音乐学科工作总结报告音乐学科年度工作总结篇一
本学期是我们学科组成立的第一个学期,我们组内的老师都能本着一颗“热爱孩子,热爱音乐”的心来参加每一次的学科组活动,一起在艺术领域潜心钻研,勤于思考,勇于实践,在活动中,认真学习并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并沿着相城区音乐学科组的前进步伐,围绕“打击乐器演奏活动”,展开教学实践活动。进而在音乐学科方面取得了新收获,使自身的综合素质得到了再提高。现将本学期的学科组活动做一个回顾和总结。
这学期中,我们学科组成员还多次参加了“上海幼儿园艺术教育展示”以及南京“幼儿园游戏化音乐教学优质课观摩交流会”的培训活动,回来后,也和组内成员进行了沟通交流,这些活动不仅打开了教师们全新的教育视野,同时也解决工作中的困惑。许卓娅的游戏精神与幼儿园音乐教育游戏的完美融合让教师们耳目一新,在师徒汇报的活动中,我们学科组,就采用了许教授的音乐“傻瓜流程”为全园教师展示了一节小班唱歌游戏活动老虎歌曲,在活动中,每个孩子都积极地进行了游戏,并在一次次新的游戏刺激下,感受了歌曲,学会了歌曲,整个活动轻松而有趣,简单却紧凑,非常适合小班孩子的年龄特点,这样的活动也受到了园内老师的一致好评!
在学期末,老师们的学科组活动心得中,我们可以看到每位老师对音乐有了自己重新的认识,并将这种认识延生到自己教学行为中,特别是几个年轻老师,从原来的害怕上打击乐到现在的从容驾驭,这些都是学科组活动成长的一个见证。
在理论学习的帮助下,教师们的音乐素养有了显著的提升,对音乐的理解,不仅仅是停留在自我的热爱之上,更有了去实践、去尝试的萌动。
这学期中,我们学科组的老师根据孩子的特点以及幼儿园的课题开展,设计了一些教学活动,如:小班节奏乐美味萝卜、老虎歌等,并在区、园内进行了展示,老师们的聪明才智将扇贝壳融入到音乐节奏中,让孩子感受到了音乐与自然,与生活的密切联系,也把游戏和音乐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让老师们看到了孩子对游戏对音乐的喜爱,更让老师们恍然大悟:原来音乐活动还可以这样开展!在大象和小蚊子的活动中,我们学科组的老师也认真解读指南精神,根据不同年龄段孩子的特点,设计出了小班节奏乐大象和小蚊子,以及适合中班小朋友的节奏乐大象和小蚊子,在活动设计和操作的过程中,老师们受益匪浅。比如在教幼儿学习看指挥的这个环节中,了解到了小班初期的孩子由于不能很好的掌握有规律的节奏,因此活动尽量不要碎音乐进行们可以根据故事情节让孩子学习看指挥做动作。在中班初期了,孩子的节奏感有了初步发展,就可以选择一些节奏鲜明的歌曲或音乐,教幼儿看指挥随音乐进行齐奏。
结合活动的开展,教师们还关注日常生活中的音乐,并将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生活用品和自然界中的自然材料变成了孩子们的表现乐器,在小班节奏乐美味萝卜中,教师们发现“娃娃家”是小班孩子们喜欢的游戏,做菜过程中的“刮皮、切丝”也是孩子们乐于模仿的。教师们就挖掘了其中有趣的声音节奏并进行了提炼,将刮皮的“唰唰唰刷”以及切萝卜的“嗒嗒嗒嗒嗒”的生活声音,以艺术的形式进行了表现,这也符合“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理念。”以及指南中对3-4岁幼儿的艺术目标:“容易被自然界中好听的声音所吸引”。另外考虑到小班孩子拿取、演奏的方便以及与刮皮、切丝声音的表现,选择了“扇贝壳”作为打击节奏的表现乐器。让幼儿探索自然物,感受自然的声音,并乐于表现对自然的美好理解,也是指南中精神所向,这对孩子是一次艺术的享受,突显的是学科组老师理念的科学性。
有一位教育学家曾经说过“音乐教育并不是音乐家的教育,而首先是人的教育。”因此,音乐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是教育人、培养人,但决不是把每个孩子都有培养成音乐家,而是为众多将来不是音乐家的孩子们着想,鼓励他们成为积极的,有一定音乐能力的音乐爱好者,使他们从音乐中享受到喜悦、乐趣,从音乐中得到启迪,使他们的智力得到开发,培养他们的创造力,并为他们今后的成长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所以我们学科组老师也注重孩子音乐兴趣的培养。
首先是利用日常生活和孩子接触大自然中美好的声音,日常生活中,教师们会关注那些平时熟悉却又被忽视的声音,孩子们走路的踢踏声,碗勺碰撞的叮当声,洗衣机洗毛巾的轰隆声,秋风扫落叶的沙沙声,小鸟飞翔的啪啪声等等,这些声音在老师暗示性的节奏下,成为了孩子们的音乐,大家一起拍着手感受节奏、体验音乐,乐此不疲!
其次是为孩子选择恰当、适宜的音乐作品,在音乐活动中要选那些旋律简单、形象鲜明、或有游戏性质的音乐,或者从幼儿生活范围里选取适当的内容。比如游戏“美味萝卜”就是选取了孩子们生活中的内容作为素材,加上音乐让孩子根据音乐对自己已有的“娃娃家”的经验进行再次创作,这样很容易使幼儿理解,使孩子们喜欢,学起来有积极性,并能运用音乐、律动等手段加以表现。
除了在课堂上进行集体欣赏、表现,我们还利用午休的时间和孩子一起欣赏、表现经典的名曲,从国内的到国外的,孩子的视听视野打开了,心灵享用了一次美好的音乐饕餮大餐。
在这些活动的锻炼下,我们学科组的老师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并形成了文字论文,在各级比赛中也获得了优异的成绩,其中周芳芳老师的论文获得了苏州市论文比赛一等奖吗,郁建英老师的论文在省师陶杯论文比赛中获二等奖,喻梦怡老师在区技能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等等。以上就是我们学科组这一学期的工作点滴,也是我们逐步成长的一个见证。如何把一音乐这颗美好的种子播种在孩子的心中并萌发成长是每位老师最大的愿望,我们学科组在以后的工作中也将继续在音乐教学的大海中积极探索,带领孩子们感受更多更美的音乐,同时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做一名合格的幼儿老师。
音乐学科工作总结报告音乐学科年度工作总结篇二
由于跟岗实习的班级是我还没接触过的班级,三年级也是我在过往的从教工作中较少接触到的年级,这一切对我来说都是一种新的挑战。让我感到更有难度的是:这几个班级之前已经换了好几个实习老师了,对于学生来说,老师的频繁更换已经让他们习以为常,再新来一个老师也不会让他们有太多的新鲜感和好奇心。当我第一次接触三年级这两个班级的时候,我发现孩子们还是很聪明的,绝大部分的孩子还是非常喜欢音乐课的,但是还有一小部分的学生徘徊在涣散的边缘,既不参与音乐活动也不积极发言,这是让我感到头痛的一个群体,也是让我不断思考在接下来的跟岗工作中,如何培养好的他们的课堂习惯,如何激发他们参与课堂的积极性。三年级的孩子既没有一二年级孩子的活泼、积极,也没有五六年级学生的自控和稳重。所以在了解了这几个班级的基本情况后,我要有计划的、有针对性的制定好相对应的教学计划,以便让我往后的教学工作得以顺利展开。
跟岗第二周,我开始了执教工作,拿到教材资料后,第一件事情,我就是马上着手备新课,准备好第一节课程的内容和教具。在以往的从教工作中,在我的意识里,备课是一个教师的首要任务,在上课之前一定要有充分的准备,所需的教具一定要及时准备妥当,这样才不会影响教学的质量。所以在开始一节新课教授前,我依然不断的督促自己要先备好课,并且认真的研读教材资料,并根据学生的实际和结合国家音乐学科的标准,认真的写好每一节课的教案,并尝试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注入新的教学模式。根据跟岗实习任务的安排,在五月份我要上一节音乐汇报课。在准备汇报课的前一个星期我就早早的把教案写好,把所需要的道具做好,接下来的时间就是慢慢熟悉教案,大到每一个流程环节,小到每个教学环节要说的每一句话,我都细细的斟酌一遍,然后再熟记在脑海里。俗话说:要想打胜仗,必先利其兵。不提前把资源准备好,怎可能取得最佳的成就呢?最后我的汇报课也取得了我预想的效果,虽然当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但是最终能取得的这些效果源于我之前在备课专研方面做足了准备,正是有了这些准备,我的音乐课堂才能精彩不断。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是我跟岗期间一直努力的方向。经过一段时间的任教,这几个班的孩子也慢慢熟悉了我的教学模式了,绝大数的同学都是非常热爱音乐课,但是通常也会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如果在课堂上歌唱的时间过长还是次数有点过多的话,学生也会产生一定的疲倦感。所以,我决定在歌唱的模式上加点新鲜的尝试,力图让学生不会对歌唱产生疲倦感和枯燥感。所以在每一节课堂的前三分钟,我会加入一些有趣的“发声练习曲”,这些练习曲都是我之前没有教授过给他们的。例如:(师问:小鸡怎样叫?生就会答:叽叽叽叽叽叽。)然后我会给他们固定一种节奏,并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喜好,一边发声一边模仿小鸡的动作。一年级的孩子本身对模仿就有着很大的兴趣,这样一来,他们觉得这样来练习发声就变得有趣多了。而三年级的'学生,我就专门训练他们的音准和节奏感,然后,根据每一周的课程,我都必须更换不同的练习曲,让学生有更多的新鲜感,并逐步在练声中慢慢培养学生歌唱的兴趣。而这种模式的实践的确也取得了很大的收效,很多同学都变得更加热爱歌唱了。而且在教授每一首新歌的时候,在他们能够完全掌握的情况下,我把歌曲的动作创编任务全部抛给学生来解决,我允许他们在歌唱的过程中可以根据自己对歌词的理解而进行律动,动作不要求统一,但是要符合对歌词的理解。以前在创编时,我都是带着他们一边创编一边整理动作,这样一来,同学们的动作是很整齐,可是有些有自己想法的同学反而无形中被我扼杀了他们想要自己创编的欲望,慢慢的,他们就会变得很机械,别人唱什么他就唱什么,别人做什么动作他就做什么动作,完全失去了孩子应有的鲜活灵动。所以,为了能更加激发学生的歌唱兴趣和充分发掘学生的潜能,我不再循规蹈矩走死理,而是放飞我的学生们,让他们自由发挥自己的潜能,这样一来,他们反而感受到了学习的乐趣和歌唱的魅力了。所以,在我的课堂上经常会有创作的火花闪出,同时也让我惊叹:孩子们的想象力真是不可估量!
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知识是永远学不完的。利用课外时间,我阅读了“教师具备的十大职业能力”这本书籍,通过阅读,让我领悟到:“教师职业能力”是教师以优良乃至完美的教学手段与教育方法完成以教育任务为特征的职业活动的能力,是教师从事教育活动,完成教书育人,达到教学目标,为社会培养合格的人才所必备的一切职业能力。”在教师这支队伍里,我只是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宝宝”,未来的日子里,我还需要不断的努力提升自己,不断的给自己充电加油,只有这样,自己才会走得更稳,更快!
总的来说,在跟岗实习的这一段时间里,真的让我收益匪浅,不但有幸跟到一个经验丰富的导师学习,还尝试任教了我较少接触过的年级,同时,还遇到一群充满青春活力,勤奋好学的团队,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能给予我重新站上讲台的机会,不但让我重拾了往日工作的热情,也让我在不断的探索和尝试中提升了自己。
音乐学科工作总结报告音乐学科年度工作总结篇三
;ethnomusicology这个词从最初在欧洲出现至今已有50多年,自上世纪80年代初传入中国并被广泛使用也已近30年的时间,但学术界对ethnomusicology的学科概念和中文译名一直未能统一,这给该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为了弄清各学科名称之间的关系,本文力图从ethnomusicology的历史演变和发展现状入手,对这些学科的学术概念、学科内涵、研究角度、研究目的和研究方法等差异进行比较研究,得出ethnomusicology的概念已经泛化并分化成不同学科的结论,同时对ethnomusicology的释义和译名等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
一直以来,学术界对ethnomusicology有着多种不同的理解和翻译,有称“民族音乐学”的,有称“音乐人类学”的,还有称“音乐文化学”的。对此,大家在著书立说时往往不加区分,各取所好,混为一谈,窃以为,这种现象在其他学科是比较罕见的。
学科名称通常反映的是该学科的研究对象、理论基础、视域范围和研究方法等。ethnomusicology多名称混用的状况使得大家对该学科的内容、范围和研究方法等产生了模糊认识。一方面,多数学者将民族音乐学与音乐人类学、音乐文化学等同起来,视为同一学科;另一方面,少数高校同时招收民族音乐学和音乐人类学、音乐文化学等专业方向的学生,这委实令人颇为费解。那么,民族音乐学与音乐人类学和音乐文化学到底是不是一回事;有什么区别;有无区分或统一的必要;如要区分,又当如何进行?本文主要就这几个方面问题与业内同行进行探讨。
一、ethnomusicology的出现及多名称并存现状
众所周知,“ethnomusicology”一词源自于荷兰学者吉卜•孔斯特(jaap kunst)的个人创造。1950年,吉卜•孔斯特在阿姆斯特丹出版了他的著作《民族音乐学》,该书将“ethno”(氏族、种族、民族,或泛指人)与“musicology”(音乐学)进行组合,创造了ethnomusicology一词,并得到了西方学者的普遍认可。毫无疑问,“ethnomusicology”的中文译名当为“民族音乐学”(也有人译为“人类音乐学”)。但由于音乐界对是否该用“ethnomusicology”这个词本身就存在很大争议,致使大家在对该学科的认识上存在着分歧。
早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音乐界就出现了vergleichende musikwikwissenschaft(比较音乐学)、musical folklore(音乐民俗学)、anthropology musicology(音乐人类学)、cultural musicology(文化音乐学)等诸多名称。然而随着该学科研究领域的不断拓展,研究内容变得更为宽泛,学科命名也就变得越来越复杂。如何准确地界定该学科名称,成了当前世界音乐领域的一大难题。在当今中国就有民族音乐学、音乐文化学、音乐人类学、中国音乐学等多个名称。
回顾历史,中国最早接触、学习、研究民族音乐学的是王光祈先生,其时为“比较音乐学”。自上世纪20年代王光祈先生率先将“比较音乐学”引入中国,到1980年“南京会议”①中国“民族音乐学”的确立,国内学者对ethnomusicology的学科名称一直存在着较大争议,至今没有统一。
在我国最早将ethnomusicology一词译为“民族音乐学”的是上海音乐学院的罗传开先生。“南京会议”之后,这一名称逐渐为国内大多数学者所接受,并流传开来。如,伍国栋将其论著定名为“民族音乐学概论”,杜亚雄有本书叫《20世纪民族音乐学在中国的发展》。但这一名称受到了西方和中国相当一批学者的反对。管建华经常使用的是音乐人类学,出版有《音乐人类学导引》、《音乐人类学的视界——全球文化视野的音乐研究》等,并将音乐人类学与音乐教育结合起来进行研究;持相同观点的还有杨沐,杨沐在《漫谈音乐人类学的定义与范畴》一文中明确将“‘音乐人类学’作为本学科的中文名称”②。而蒲亨建等人使用的是“音乐文化学”。同时,蒲亨建认为,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和音乐文化学等“均名异而实同”③,这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当前中国音乐理论界的普遍看法。
从近20多年国内外情况来看,西方学者对ethnomusicology的学科命名和界定似乎已不感兴趣,他们将研究重点更多地指向借鉴、吸收其他学科的概念、理论与方法,努力拓展研究的方向、范围和课题,以适应该学科的发展需要。同时,国内学者在经过一段时间争辩之后,或淡而忘之,或倦而厌之,很多人都觉得该学科发展得实在太快,所有争论都不会有什么结果,以致避而不谈了。
关于ethnomusicology历史演变过程很多论著(文)均有记载,在这里我不想多说。我想讲的是这样一个事实:任何一件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ethnomusicology也是这样。随着研究内容、范围、方法的不断拓展,该学科已与其本体渐行渐远。在与不同学科进行“联姻”的过程中,ethnomusicology已经逐渐脱离其“母体”,孕育出了许多新的不同学科。在今天之中国,该学科目前已从单一的民族音乐理论研究,延伸到学科方法论、音乐民族志、音乐文化区划、跨文化比较研究、中国域外传统音乐文化、城市民族音乐学以及计算机辅助民族音乐学研究等众多领域。学科研究内容的不断扩大,使ethnomusicology早已突破了原来留予的狭小空间,扩展到一个新的研究层面。
在ethnomusicology的历史演变过程中,东西方的文化差异起着决定性作用。
我们都知道,音乐是人类所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音乐成为人类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的主要根源是人类文化,不同的文化必然会产生不同的音乐。陶玛(美)在《文化变迁中音乐的纯洁性》一文中就指出,音乐事实上可以将其描述为一种“非言语的交流方式并由该文化的成员们所实践,它是宗教、语言和生活方式所勾画的一种文化”。
东西方由于其历史发展和文化背景的不同,使得它们在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思维方式、道德观、价值观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民族音乐学起源于欧洲,承载着西方文化特性,深受西方思维习惯、研究方法、历史进程和文化传统等的影响。回顾历史,民族音乐学的前身比较音乐学,是与西方文化侵略和对“欧洲文化中心论”的批评相伴而生的。在研究视角上,它将音乐与文化割离开来,进行物理的而非文化的研究,体现了西方人具体而微的分析型思维习惯。“民族音乐学”取代“比较音乐学”的事实背后是东方文化的综合型思维模式。由于东方文化的整体性特性,东方文化中的音乐与生活融为一体,使西方学者在对东方的音乐进行理解时出现了障碍,渐而将研究视角探向了产生音乐的环境和文化。
就民族音乐学在中国的发展状况来说,我们也不难从中看出一些端倪。比较音乐学被王光祈先生传入中国以后,由于该学科当时只对“音乐本体”进行研究,忽视了音乐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片面性的思维方式与东方人综合型模式是有冲突的,或者说,不符合东方人的思维习惯。笔者认为,这可能也是比较音乐学未能在中国发展起来的重要原因之一。相反,民族音乐学对“音乐”与“文化”普遍关注的综合特性与东方文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很快受到了国内学者的普遍响应。在近20多年的学术讨论和研究实践过程中,中国民族音乐学研究一直秉承中国传统音乐理论,在翻译、借鉴西方比较音乐学和民族音乐学成果的基础上,努力构建本民族音乐学理论体系,先后出版了一批有影响的民族音乐学专著、译著和论文,逐渐形成了有别于国外民族音乐学的独特风貌。
三、ethnomusicology及其相关学科的比较
由于ethnomusicology及其相关学科的研究对象都是音乐本体与其所处的文化背景,具有交叉学科的典型特征,“都强调要以人类共同体为中心来展开具体音乐的研究、具体音乐所处社会自然和文化环境的研究以及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④;在方法论上都注重田野调查。正缘于此,大家普遍认为它们是同一学科,只是叫法不同而已。然而查阅所有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论著(文),谁都没有做过系统的、有力的论证。笔者最初的想法是,上述名称不论是否为同一概念,为维护学科名称的严肃性,必须从这些学科的研究目的、对象和方法等各主要方面进行对比分析,发掘其异同点,以证明其是否为同一概念。如果真是“名异而实同”的话,理当尽快统一,以免大家混淆不清。但随着研究的逐步深入,笔者越来越强烈地感觉到,上述学科尽管比较类似,但随着研究领域的不断拓展,并与人类学、文化学、历史学、心理学等学科进行融合,由此而形成的“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和“音乐文化学”并不是一回事,应当归为同一研究领域的不同学科。
(一)学科概念不同
就学科名称而言,民族音乐学,顾名思义,是民族学与音乐学的结合,而音乐人类学是人类学与音乐学的结合,这是国内学者一再申明的。这里所说的民族应当是指具有族群、种族、人种等组成的具有文化意义的“文化群体”或“文化共同体”。而人类学是从生物和文化的角度对人类进行全面研究的学科,但民族学与人类学是否可以划上等号,这在理论界尚存在争议。通常而言,人类学研究较民族学更为宽泛一些。既然民族学与人类学本身就存在分歧,那么民族音乐学与音乐人类学就不能简单地划上等号。就民族音乐学而言,我个人以为,“民族”二字并无实意,目前该学科不仅仅研究某一民族的音乐;也不仅仅研究本民族或他民族的音乐,而是将世界各民族的传统音乐都纳入其研究范围。某种意义上说,改用“传统音乐学”这个名称似乎更为贴切。
文化与人类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一切文化都是人类所特有的,即便其他物质所承载的文化也无一例外地是以人的认识、感知和理解为前提的,然而文化学比人类学的概念要狭窄一些。进一步说,文化学只是人类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仅限于人类学的文化内容。除文化学之外,人类学还包括人体解剖学和生理学等诸多方面。如将音乐学与生理学结合起来的音乐治疗,应该可以归为音乐人类学,而这与民族音乐学和音乐文化学研究相距甚远。按照学者赵宋光的观点,音乐文化学是“把音乐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来认识,在这认识中,文化形态与文化内涵处于辩证的统一之中,客体方面(音乐作品,它的形态、手段、技术构成等)与主体方面(社会文化心理、社会群体的生产生活方式、语言、习俗、信仰,包括生产方式的地理特征,生产方式与语言习俗的历史源流,人口的迁徙等)是联结为整体的,是彼此不可分割而且是能相互说明的”。以此为例,不能不说民族音乐学与音乐人类学和音乐文化学不是同一概念。
至于其他诸多名称,本文限于篇幅和研究重点,在此就不复累牍了。
(二)学科内涵及研究角度不同
任何学科名称的由来均有其历史原因。上世纪中叶,民族音乐学一直注重对音乐本体结构的研究,而对于人类学方面的研究则显得比较薄弱,因此,我们将它归于“音乐学”的范畴,其所关心的是音乐的本体结构。与此不同的是,音乐人类学是以音乐学的视野去观察、思考人类学问题。按照美国音乐人类学家梅里亚姆的说法:“有一种音乐人类学,是在音乐学家和人类学家范围之内。就音乐学而言,它提供了所有乐音产生的基础,以及最终理解那些乐音和乐音过程的框架。就人类学而言,它有助于进一步理解人类生活中的产品及过程,因为音乐是人类智力行为中一种复杂因素。没有人的思考、行为和创造,乐音不会存在;而目前我们对声音的理解要多于对产生音乐的全过程的理解。”透过梅里亚姆的理解,我们不难看出民族音乐学与音乐人类学之间的差异:民族音乐学主要提供“对声音的理解”,而音乐人类学主要是对“产生音乐的全过程的理解”,即“对文化的理解”,或者说,是对“文化中的声音世界”的理解(川田顺造:1988)。梅里亚姆的目的是“提供研究作为人类行为的音乐的理论框架,说明来自人类学并有助于音乐学的几种行为过程,增加对行为研究的知识。”这里的核心是“行为”,音乐人类学最根本的学科目的是研究人的音乐行为和音乐文化,而不再是音乐本身,重点是“将音乐结构问题与人类学问题结合起来”,揭示“音乐与政治、经济、社会结构、音乐现象以及语言之间的关系”。尽管,随着理论研究的不断拓展,民族音乐学对音乐文化的研究逐步加强,但其出发点仍是通过对文化的研究来理解音乐。
(三)研究目的和研究方法不同
由于近40年来学术界把民族音乐学作为一个“杂货筐”,将任何有用的新理论和新方法都不加区分地放进来,以发展该学科理论。同时,该学科的研究范围和领域也在不断拓展,几乎囊括了所有被认为与音乐有关的人类行为,致使如何界定这一学科变得十分困难。而要从研究方法层面来梳理它们之间的关系,还得从民族学、人类学和文化学说起。
民族学和人类学这两门学科,都适用于对文化或文明的研究,但两者在对文化现象的认知和解释方法上存在很大的不同。民族学主要采用历史的方法,采用明确的、严格的历史观点,拟定出一套特殊的方法,并通过这种方法获得具有某种程度可能性的结论。而人类学主要采用归纳的方法,其目的是发现普遍规律,将自然科学的普通逻辑方法应用于该学科的特殊内容。民族学以残碎的历史记录和主观假定为基础,其研究成果是为了告诉人们某些事曾经或可能发生;而人类学研究是以事实为依据,运用某种逻辑的方法发现和证明一些普遍规律,其研究成果是告诉人们为什么发生和怎样发生。显然,这两门学科在理论依据、研究目标和方法上是完全不同的。
文化学源自人类学,它是一门关于探讨文化的产生、发展规律和文化本质的科学。作为人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其研究目的与人类学较为接近,研究方法主要有调查法、文献法和比较法。近年来,学术界又出现了文化人类学,研究方法很多,如田野调查法、跨文化比较研究法、社区研究法、历史和文化研究法、跨学科综合研究法等等。就研究方法而论,该学科与当今的民族音乐学倒是十分相近的。
既然民族学、人类学和文化学的研究目的和方法有着严格的区别,那么以这三门学科为基础的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和音乐文化学也理应当是有所区分的。
此外,我们还应当看到,西方一些学者在使用和理解ethnomusicology一词时其实是有所区分的,他们通常将侧重于对音乐本体研究的称为“民族音乐学”,侧重于人类学研究的称为“音乐人类学”,而将侧重于音乐所处文化环境研究的称为“音乐文化学”,并不像国内音乐理论界那样混为一谈。
四、结论
我国的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和音乐文化学均源自于ethnomusicology,这是无可争议的,但由于研究者的不同知识背景,该学科的研究逐渐迈向了不同的学科领域,其研究目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在翻译英文文献时,应当根据其研究内容、目的、方法等的不同翻译成不同的名称,而不应统一译为某个中文名称;而在撰写中文论著(文)时,则应当脱离ethnomusicology的本义,根据论著(文)的内容来合理确定名称。如果硬要让我从中作唯一选择的话,由于文化的多维和复杂特性,我个人认为采用“音乐文化学”这个词可能更为确切。
参考文献
⑦同④,p18.
连 赟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音乐系讲师
(责任编辑 金兆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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