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有条不紊地进行工作和学习,提高自己的时间管理能力。制定计划的同时,要考虑到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障碍,并预留一定的应对措施。阅读一些计划范文,可以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计划的重要性和方法。
安置工作计划篇一
为切实做好刑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降低恶性案件发生,维护社会治安,保障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
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作用,增强做好安置帮教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想到支持,发挥整体效能,达到综合治理。
二、继续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工作。
要对上一年度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做到当年回归的人员当年查清,通过排查摸清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特别要注意发现和查清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以及未回到本地报到的本地籍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压滤机滤布建立地区间的通报、协查制度。
三、进一步落实衔接、管控帮教措施。
要继续贯彻落实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衔接工作的意见》敖山派出所、场综治办要加强对刑满解教人员出狱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以及“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的查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失控。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报到登记制度、建档立卡制度、签订帮教协议制度、定期走访谈话制度、重点对象管控制度、住处报告制度和跟踪或委托帮教制度。
四、落实回家有关政策,搞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
我们创造条件,继续在城镇地区建立、扶持一批过渡性安置实体或基础,重点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和在监狱劳教所没有改选好,滤布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过渡性安置问题,并以此加强管控,尽可能地减少这些人员给社会治安的危害。
五、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正确对待刑释解教人员,消除偏见和歧视,参与安置帮教工作。
在社区建设和基层中,充分发挥居委会的作用,健全安置帮教网络,落实帮教措施。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其它社会团体要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活动,动员职工、团员、青年、妇女、退休人员以“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参与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并将其与青少保持创建文明家庭“四进社区”基层安委会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活动中,要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把刑释解教人员的道德、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点。
安置工作计划篇二
为了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创造一个宽松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环境,努力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现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感化、教育、挽救、温暖”的基本要求,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领导责任,实行综合治理,为刑释解教人员安心生产、生活创造有利条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见文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刘志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按照“三帮一”、“五帮一”成立帮教小组,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思想上引导、生活上关心、工作上帮助,使刑释解教人员回乡安心、就业顺心、不受歧视,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8%以上,使刑释解教人员逐渐走上依法经营、勤劳致富的道路,实现无一人重新犯罪的喜人局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教工作,将定期举办刑释解教人员法制学习班,并每年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由司法所组织的面对面的谈话及考察回访活动,全面掌握其思想及现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帮教措施,落实帮教对象,把安置帮教工作当作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全乡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刑释解教人员回乡后遇到的困难和要求,各级党委要尽力给予帮助解决,总体是贷款优先、承包优先、招工就业优先、帮扶优先、服务优先,以超常规的措施,精心组织,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力度,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再就业。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司法所及各村、各单位对所有刑释解教人员要做好建档工作,落实帮教措施,档案要清楚规范,必须要有谈话笔录、帮教协议、帮教人员职责、考察回访记录,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规范,形成不脱管、不漏管,温暖与关爱送到每个刑释解教人员心中,促使他们重新做人,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3、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单位负责制,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将纳入年终综治考评。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将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
4、要充分发挥典型作用。以点促面,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加大对典型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安置工作计划篇三
以司法所为重点,调整乌东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社区帮教领导小组,健全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并明确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各项制度。
(1)社区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搞好协调,加强指导20xx年最新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2)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贯彻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研究解决2个以上实际问题。
(3)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并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
(4)安置帮教办公室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自接到释放和解除劳教通知之日起,就对其建立个人档案,明确帮教人,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1)安置帮教办公室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建档率要达到100%。
(3)对于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要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半年要回访,并作好谈话记录等资料归档工作20xx年最新安置帮教工作计划范文工作计划。
(4)对外出打工人员的帮教,要掌握其去向,摸清其动态,要利用多种形式如亲属联系,电话联系等,在重大节假日等特定时间亲自上门,对其帮教,做到无空白点。
(5)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措施。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低保户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协调工商部门减免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费用。
(6)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要达到90%,就业安置率要达到7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内。
安置工作计划篇四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抓好三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接收、教育帮扶、安置工作)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为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服务新区经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引领,着力强化安置帮教工作组织领导和指导管理。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制度。
切实加强服刑人员信息录入和信息核查工作,及时掌握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做好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与监所的对接工作,严格执行刑满释放人员的接送制度,及时清理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以释放人员信息。做好与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前的对接工作,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后,纳入安置帮教工作范围。及时建立完善刑满释放人员档案管理,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帮扶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工作。
依托基层党政、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家庭“四帮一”的帮扶模式,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教育工作,实行对重点帮教对象的定期考核,充分调动社会帮扶力量,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法制道德和文化教育,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与问题,努力减少和消除其消极对抗情绪,激励引导其遵纪守法、自食其力。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思想认识、心理状态、行为习惯和自我保护意识,远离违法犯罪,防止重新犯罪。
三、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救助工作。
积极协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向刑满释放人员宣讲国际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社会救助工作,协调落实国家社会救助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类有安置意愿和安置能力的企业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基地,吸纳刑满释放人员就业。
村(社区)安帮站的检查考评。凡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甚至参与重特大刑事案件或的,对安帮专干、村(社区)负责人以及监管教育改造环节相关负责人,实行责任追查。
四、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报道我镇安置帮教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重点培养推介有影响的先进典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加大对安置帮教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和水平。以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措施为重点,着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接收工作。
五、建立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沟通反馈机制。镇安帮办在收到各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以下简称监所),寄送的`《服刑在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后,核实基本情况后,要依托村(社区)和家庭制定对服刑在教人员监管改造的《帮教计划》,明确帮教单位和帮教责任人,并于1个月内向服刑在教人员所在监所反馈检查确定后的《服刑在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和《帮教计划》。
六、严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制度。刑释解教前1个月,监所将《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附综合评估意见)、回执单等相关材料送达镇安帮办和公安机关。镇安帮办和公安机关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突出加强对四类重点帮教对象的管理衔接。一是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二是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三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四是因假姓名、假住址、假身份“三假”等情况未能衔接的人员。对于一般帮教对象,镇安帮办组织村(社区)安帮站在1个月内将回执单反馈给监所,同时负责联系落实服刑人员所在村(社区)代表和家庭成员,按期到监所将其接回。
七、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工作。镇安帮办组织村(社区)安帮站对期内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统计,同时镇安帮工作站每季度要对当年度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查清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未回原籍报到落户、外出务工和“三假”、“三无”和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要彻底查清底数、掌握去向,建好排查工作台帐。
八、严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档案管理制度。镇司法所要要求各村(社区)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档案,严格落实一人一档,刑释解教人员档案要使用省安帮办统一制发的格式文书,规范档案的登记、管理和使用,逐一建立刑释五年内、解教三年内人员的管理档案。
九、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全部使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通过信息系统及时做好对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的录入、核实,以及刑释解教的衔接工作,建立健全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库存和高危人群信息库。以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为抓手,着力提高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
安置工作计划篇五
201*年,安置帮教工作继续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职能,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结合我所实际,20xx年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1、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在接到刑释解教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与派出所联系,核实人员身份,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2、应将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移送给村(居),与村(居)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安置责任书,并将基本情况通知其家属,及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组织开展帮教。
3、各帮教小组要在镇帮教安置工作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确定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实行“四帮一”,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4、各村(居)帮教小组要帮助、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
二、各村(居)帮教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了解本辖区的回归人员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以及回归人员的摸底情况,调整工作布置。
三、落实见面和谈话机制。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找到本人,根据具体情况、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不同情况,分别以不同方式把当前社会情况、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基本情况,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对其宣传和教育。坚持每季度1至2次谈话,重点对象每月1次谈话。通过定期谈话和帮教,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回归社会后的困难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
四、加强衔接工作,严防漏管失控。各村(居)帮教小组应与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于逾期未到司法所报到的释解人员或未回村(单位)的,各村(居)应将有关情况纪录在案,并迅速与司法所和派出所联系。对于人户分离的释解人员,各村(居)一经发现,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司法所和派出所,同时开展帮教工作。
五、建立委托帮教与跟踪帮教相结合的制度,努力消除帮教盲点。对于人户分离、外出务工的释解人员,应与其家人沟通,共同做好跟踪帮教工作,另一方面与其所在地的帮教工作机构联系,互通情况,委托帮教。此外,在其逢年过节或秋收秋种返乡时,及时接茬面对面帮教,避免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
六、司法所、派出所应建立工作例会和信息通报制度。司法所及时将在教人员名单、核查通知书、释解通知书及办理报到登记、“三无”、“三假”、重点帮教管理、外地流入我镇、人户分离等人员基本信息主动通报派出所,派出所应协助核查并将掌握的信息通报司法所,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列管。
七、建立释解人员安置帮教、管控责任考查和奖惩制度。对安置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置帮教、管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漏管失控,导致重新犯罪或劳教,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八、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支持帮教小组开展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安置工作计划篇六
1、会同部队转业工作部门对接收的转业干部、随调家属档案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军转干部是否符合接收条件和安置条件,随调家属是否符合随调条件,相关资料、手续是否齐全。
2、对不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的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退回部队转业工作部门。
完成时限:7月底前完成。
结合今年省直单位军转安置任务和各单位编制情况,与省委组织部、省编办协商共同编制省直单位军转干部安置计划。
完成时限:9月中旬前完成。张为臻。
三、考核赋分。
会同部队转业工作部门组织考核赋分,具体流程:
1、部队自评;。
2、各部队转业办交叉评分;。
3、省军转办组织复核;。
4、军转干部本人签字确认。
完成时限:8月15日前完成。
四、组织考试。
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全省营职以下(含专业技术干部)军转干部参加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写作能力考试两部分。
完成时限:9月1日左右完成。
五、组织实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1、根据转业干部考核考试成绩,结合岗位安置计划情况,划定行政线分别确认团职、营职以下(含专业技术干部)军转干部到相应岗位的安置资格。
2、组织接收单位与军转干部进行双向选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接收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将接收意向函报省军转办。
3、在规定期限内未参加双向选择或参加双向选择后未被接收单位选定的军转干部,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在空余的安置计划中集中组织进行单向选择。
4、未参加单向选择的军转干部,在空余的安置计划中进行指令性分配。
完成时限:11月底前完成。
六、办理报到手续。
向部队发出省直军转干部报到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并督促各市州完成安置工作,组织军转干部报到上班。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完成。
安置工作计划篇七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抓好三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接收、教育帮扶、服务管理)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和水平,为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引领,着力强化安置帮教工作组织领导和指导管理。
一、调整充实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镇、村两级安帮工作领导机构要根据党委政府换届及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安帮工作机构力量,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相关情况,研究解决安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不断完善安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成员单位年度述职、协调联动等制度。
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落实中央和省里的文件精神,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机构工作经费、刑释解教人员必接经费、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术鉴定经费、安置帮教志愿者工作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三、强化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督查考核。围绕安置帮教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各村(社区)安帮站的检查考评。凡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甚至参与重特大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对安帮专干、村(社区)负责人以及监管教育改造环节相关负责人,实行责任追查。
四、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报道。
我镇安置帮教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重点培养推介有影响的先进典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加大对安置帮教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和水平。以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措施为重点,着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接收工作。
五、建立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沟通反馈机制。镇安帮办在收到各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以下简称监所),寄送的《服刑在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后,核实基本情况后,要依托村(社区)和家庭制定对服刑在教人员监管改造的《帮教计划》,明确帮教单位和帮教责任人,并于1个月内向服刑在教人员所在监所反馈检查确定后的《服刑在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和《帮教计划》。
六、严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制度。刑释解教前1个月,监所将《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附综合评估意见)、回执单等相关材料送达镇安帮办和公安机关。镇安帮办和公安机关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突出加强对四类重点帮教对象的管理衔接。一是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二是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三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四是因假姓名、假住址、假身份“三假”等情况未能衔接的人员。对于一般帮教对象,镇安帮办组织村(社区)安帮站在1个月内将回执单反馈给监所,同时负责联系落实服刑人员所在村(社区)代表和家庭成员,按期到监所将其接回。
七、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工作。镇安帮办组织村(社区)安帮站对期内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统计,同时镇安帮工作站每季度要对当年度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查清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未回原籍报到落户、外出务工和“三假”、“三无”和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要彻底查清底数、掌握去向,建好排查工作台帐。
八、严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档案管理制度。镇司法所要要求各村(社区)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档案,严格落实一人一档,刑释解教人员档案要使用省安帮办统一制发的格式文书,规范档案的登记、管理和使用,逐一建立刑释五年内、解教三年内人员的管理档案。
安置工作计划篇八
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是构建和谐社会、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繁荣,巩固改革开放成果和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要求和重要保证。我局对于20__年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组织网络建设。
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社区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建设,各社区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专职调解员、民警和志愿者组成的帮教小组,提高了安置帮教组织的`综合战斗力,充分发挥社区安置帮教小组与刑释解教人员之间的距离优势,想方设法为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二、做好接收登记和每年两次清理摸底工作。
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登记工作,对接到相关文书而没有见到人员的情况,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上门核查,确定人员位置,使刑释解教人员不失控。每年还要在上下半年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两次清理摸底,全面了解他们的情况,为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打下基础。
三、积极发挥安置基地的安置作用。
积极协调,力求尽快把安帮基地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强化政府职能,加大宣传力度,争取领导支持,变业主自愿为政府主导的工作局面,形成“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为一体的工作格局;积极探索基地建设好的做法,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总结经验,制定一整套具体的操作规程,积极为回归人员落实生计问题。
组织协调本街道的有关职能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做好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帮助引导和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解决生活出路问题,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做好说服解释工作,请辖区内各用工单位,尽量吸收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解决他们生计问题,给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与辖区内部分企业签订协议,成立安置基地,从根本上解决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
五、着重做好重点人头的工作。
重点人头的帮教安置是刑释解教工作的关键,街道、社区、家庭和社会要共同努力,不岐视、不排挤、不抛弃,给予他们关心与帮助,使他们尽早回归社会,成为一名自食其力的人。
六、加强对回归人员就业、创业培训。
将加大对回归人员的培训力度,司法部门将与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一道,想方设法安排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参加创业、就业培训,增强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
安置工作计划篇九
1、接收本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好衔接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不断加强自愿者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聘请帮教者开展多种培训和指导工作。
3、建立刑释解教工作档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4、定期召开刑释解教办公室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帮教工作,落实帮教工作措施。
5、指导督促本辖区帮教工作小组,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的帮教措施,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帮教工作对象不脱管,不漏管和重新犯罪。
6、广泛开展舆论宣传,注重发展和推广典型。
7、做好重点人头的月走访和一般人员的季度走访工作。
8、协调并做好安置帮教基地的建设,根据企业及帮教对象情况进行协调,对回归困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排工作。
9、抓好村级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建设和村级工作站人员及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平台,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工作水平。
10、做好安置帮教人员技能培训工作,使他们回归后都能掌握一项技术。
11、进一步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为了进一步抓好信息化管理工作,确实做到人头清、情况明。
一是做好每天的平台的核实工作,及时反馈信息。二是做好每周三次接收预放人员。
三是针对信息情况与村、派出所、家庭进行核对。
四是与家庭进行联系,落实帮教措施。
五是将所有帮教安置对象的情况逐人逐项输入电脑,实行电脑化管理。
六是将所有的帮教对象形成网络化进行管理,与省、市、县安置帮教网连接。
七是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一人一档制度,实行档案化信息化管理。
12、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产生活情况。
一是将三月份定为安置帮教对象排查核对月,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准实。
二是对每个村,每年进行一次安置帮教对象代表座谈会,使帮教对象相互交流各自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起到相互促进、相互帮助的效果。
13、为了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乡帮教工作站与各村帮教工作站签订年度安置帮教责任书,确保做到层层分解,逐人落实,并将帮教安置工作纳入乡、村(部门)年终考核目标,确保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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