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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一
依据《食品安全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做好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学校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明确责任,健全制度。
校长(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层层明确责任,谁主管谁负责;积极落实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制度上墙;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持证率(健康证、培训合格证)达100%;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
(二)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完好,食堂流程布局合理。 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宜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程,并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成品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成品通道、出口与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入口均宜分开设置。
采购制度、验收制度、严格原料出入库登记制度,使用应遵循先购先出的原则,及时清除变质过期食品。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所有食品。各类食品原料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与水产食品分池清洗、分案加工。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与容器必须标志清楚,分开使用,保持清洁。学生公用餐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做到消毒合格。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应做到烧熟煮透,熟制加工完成至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学校(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凉菜、生食水产品、隔夜饭菜、改刀熟食。坚持食品留样制度,设有专用留样冰箱,每份样品不少于200克,保存时间应为24小时以上。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工作衣帽。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便进入食堂,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
二、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食品安全事故预警和隐患预报机制,确定专人负责。
如发现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事故或可疑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县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患者的救治和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责任追究
依据国家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学校(幼
儿园)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 学校(幼儿园):(盖章)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一、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卫生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二、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严防食物中毒,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1、注意员工个人卫生、着装清洁;
2、不得超范围制作经营西式糕点和凉菜;
4、洗菜、切菜要肉菜分开、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为去除残留农药,蔬菜类须浸泡半小时以上。
5、炒菜时要煮熟煮透,煮好的饭菜必须放在配餐间,常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原则上不留剩余食品,如确须留存,必须放置冰箱内分类分柜冷藏,严禁生熟混放,不得超出24小时,待煮熟煮透后可食用。
6、用过的餐具要洗净、消毒并保管好。
7、及时清理垃圾,保持食堂内部及周边卫生。
8、禁止生产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的腐-败变质等食品。
1
四、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重点加强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台账登记、贮存的管理。
1、进货单位是否符合规定(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新购食品及原料有无两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食品及原料必须新鲜在保质期内。
3、食品仓库内存放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10cm以上,做好通风、防潮、食品标识,不得同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每天早上对厨房工作人员晨检,通过询问、目测的方法,发现生病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治疗休息。
六、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
七、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负责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领导;以上工作内容,需记录在案,备卫生监督部门考查。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并将此作为该同志年终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八、及时参加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身体健康并具有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九、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甲方:校方法人代表 乙方:食品安全管-理-员
签名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2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就餐者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增加责任意识,落实管理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县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学校要组织从业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培训。
二、从事食堂工作的人员须经岗前培训,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三、严格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进行采购、储存、加工、保管、索证、登记。
四、严禁售卖“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严禁采购、加工经营《食品安全法》所禁止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特别是含有食品非法添加剂的原材料及其制品。
五、严禁采购未经食品检疫、检验、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六、严禁食堂出现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发生。
七、建立健全食堂台账和饭菜留样制度,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材料。
八、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禁止存放有毒、有害及个人生活用品。
持整洁。
十、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现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教 师:_______
吉强镇袁河小学
2016年2月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活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二、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依法诚信经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三、牢固树立产品质量观念,积极推进我县学校营养餐健康发展,做好食堂产品质量控制工作。积极开展食堂内部员工业务培训,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和新参加工作的)均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具备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
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禁使用各类非法添加物。
五、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并严格使用申报登记。保证不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以及国家新增品种公告目录的食品添加剂。保证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自制调味品如实向监管部门备案,并在食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予以公示。在经营过程中,对学生或学生家长询问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情况,将如实告知。
六、学校以文件形式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认真落实学校食堂(营养餐)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中的各项要求,加强监管,争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单位。保证具备营养餐安全的环境条件,加工设施和相关辅助设备。保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完善,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切实加强食品留样,强化可追溯性。保证做好各类食品的留样并冷藏保存(0℃-5℃)48小时以上。一旦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要在第一时间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主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不得迟报、瞒报。
八、学校食堂负责人必须每天做好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工作,并详细登记晨检记录。
九、学校食堂必须坚持四个严禁:严禁制售冷荤凉菜,严禁制
售新鲜四季豆、野生菌、野生菜、新鲜黄花菜;严禁销售隔夜饭菜;严禁存用亚硝酸盐。
十、各乡(镇)中心校负责各村完小的食品安全工作。
十一、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恳请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学校食堂名称:
(签 章)
负责人(签 字):
监督电话:8122327 负责人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各学校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留存一份
学校食品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二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合同,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师生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食品商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29日-30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行动计划,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1日-15日)。
1、排查隐患阶段(7月1日-10日)。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根据本辖区内整治工作任务量的大小,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分配工作任务,按照方案要求,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市教育局对各地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2、落实整改阶段(7月11日-15日)。各中小学校根据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县区、各部门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和阶段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书面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月25日-31日)。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前,对各地中小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整治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学校食品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三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我校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校特制定本计划。
1、参与并力争通过食品卫生分级量化考核,争取食品卫生达标。
2、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
3、健全机制,力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建立和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校园内形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考核。
4、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5、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要建立预防应急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迅速处理,把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突出教育的长效性。
学校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要加强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抵制购买流动摊点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要始终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存贮、加工、烹饪各个环节,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严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健康体检的把关,有效防止病菌侵入。
(3)加强事前预防工作,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要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提高警惕,预防校园侵害。切实做好食堂管理,严格控制外人进入操作间,严防盗窃和投毒事件发生,严把房门关。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对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掌握卫生操作规范,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坚持培训上岗、执证上岗制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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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9月
学校食品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四
为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定本计划。
通过教育引导青少年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食品消费的自我保护能力。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细化,层层抓落实。
组长:xx
组员:xxxx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2、利用周一升旗仪式进行两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国旗下讲话;
3、利用班会开展一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讲座;
4、每班出一期食品安全知识的板报。
5、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测试。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控制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监管水平
认真参加好上级部门组织的师资培训班,同时,学校对教师进行一次及以上的培训,让教师首先自己学会食品安全的有关知识,以此更好地教育学生。
学校食品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五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我校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校特制定本计划。
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1、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围绕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按照《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金沙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县教育局相关要求,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学校饮用水卫生:学校切实解决学生在校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县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学校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学校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县教育局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学校要确保每月至少对学校检查一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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