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年级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体会篇一
寒假期间,我读了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荒野的呼唤》,书中充满了许多原始野性的故事让我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
该书的主人公就是一只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生经历过四个主人,历经了重重的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廉价的工具,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差点活活累死;第三任主人是个很无能的人,他根本就不会使用驾驭狗,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最后一个主人救了;这最后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全书,我心潮澎湃,感慨万分。我觉得书中有许多方面值得我们思考与警醒。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能力。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只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只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_,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是布克对最后的主人的浓厚感情与深情友谊。在患难中建立的友情,是最坚不可摧的。它替主人立功无数,并且还救过主人的性命。无奈,最后主人被杀害了,于是它历经艰险的替主人报了仇。从此以后,每年它都会回到主人被害的地方仰天长啸,以此来悼念它对主人的缅怀与思念。想到此情此景,我不经热泪盈眶。友谊地久天长。
第三:人的贪欲害死人。第二个主人因为贪欲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因为贪欲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因为贪欲想多拿一些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欲,真是人致死的弱点。我们做事切莫贪心,适可而止。
《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这本书宣扬的是一种不屈的精神、一种野性,希望大家能找来读一读。
一年级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体会篇二
在这个炎热的暑假,我读了许许多多有趣的、好玩的故事书,例如:《小香咕全传》、《倒霉男孩儿走着瞧》等等这些书。
今天,我就来给大家介绍《小香咕》这套书。这套书一共有15册,里面的人物有:香露、香拉、香咕、胡马丽花、外公、外婆、小猫小秧秧和大狗路易驹等等。
香露是大姐、是“老大”,所有的表妹都该归她管。她能吃能喝,肚子里像藏着个大冰箱。她的脑子也好,计谋不断,她不想计谋时就爱想明天该穿什么衣服出门,她的衣服挂在最大的橱里,她认为橱里放了谁的东西这橱就该归谁。
香拉得到大人的.宠爱,又小又娇,但表姐们却没有一个不烦她的,暗地里抱怨大人们不公平。香拉没有朋友,有了心里话就对一头叫“小木头”的猪讲。不过从来没有人见过小木头,她也从不告诉别人小木头长什么样,也许她把小木头藏在最秘密的地方。
香咕是一个聪明伶俐的小女孩,到哪里都带着布娃娃小饭。她的爸爸去航海了,妈妈又走掉了,只有马莎姨妈疼她,抱她时,紧得像绑人一样。马莎姨妈带小香咕去吃法国大餐,还给她买漂亮的公主裙,以为这样小香咕会忘记找妈妈,可是小香咕无时无刻在想念自己的爸妈,她想爸妈的时候,心里会长出一颗仙草,不停地晃动着。
胡马丽花的爸爸叫胡骄,他是个富翁,可惜是个脾气很坏,不喜欢小孩的人。胡马丽花比她爸爸温和多了,常常说:“我随便。”她委曲求全,处处听香露的指挥。
我相信小香咕里面的人物会深受你们的喜欢,陪伴大家欢度暑假的好时光。
一年级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体会篇三
《猫咪小贝》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只小猫出生时非常虚弱,声音象老鼠,猫妈妈给它起了个名字“小贝”。在一次偶然事故中,小贝失踪了,被一个小男孩捡走,送给了妹妹。小贝为了自由,从男孩家逃走了,从此,开始了它惊心动魄的历险。小贝遇上洪水、见到食肉动物,都机智地躲开了。它还交了许多朋友,学会了飞。在森林里,救了许多朋友:猞猁、小鹿等。小贝变得强壮了。小贝历经千辛万苦,搭猎人的车回了城,猎人停车后,它把猎人的偷猎罪行暴露在警察面前,立了大功。小贝回到家中,发现家里空无一人,原来它家搬走了,它只好再次流浪。途中,它救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猫,却发现是它哥哥小宝,它哥哥已经在妈妈的溺爱下,和小贝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懒惰、懦弱,生活不能自理。小贝、小宝回家后,妈妈惊讶地发现,小贝比小宝高大,而且比小宝坚强、勇敢!以后,它们一家又过起了快乐的生活。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一本书,一本科普书,书名叫〈〈森林报〉〉。〈〈森林报〉〉有春。夏。秋。冬这四季,我选了一本夏季的书,因为现在就是夏天。
在这本书上有很多搞笑又让我长知识的故事。搞笑的就是:主人公家的老猫生了几只小猫,小猫被送人后,主人公从林子里捉到一只小兔,他们把小兔放在猫妈妈的身边。猫妈妈奶水充足,它非常乐意喂小兔,让小兔吃个饱。
看到这里让我觉得猫妈妈可真有爱心啊!小兔就这样长大,它非常爱它的猫妈妈,它们经常依偎在一起睡觉。最搞笑的就是猫妈妈教会了小兔和狗打架。常常和猫妈妈一起把跑进院子里的狗打得狗毛乱飞。于是别的狗都害怕这只猫和它的养子——这只兔子。
真是勇敢的.一对母子,太有意思了,我家要是有这样一只猫和兔子就好了,居然敢和狗打架,哈哈哈,有意思。这本书里还有让我长知识的,就是主人公早早起来,看见草地全都变成蓝色了,主人公问他的妈妈,他的妈妈说“因为露珠在草上,草再经过太阳`折射,就会变成蓝色的了。
哦,原来是这样,就像彩虹。我觉得这本书还挺有趣的呢。
一年级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体会篇四
暑假里,我阅读了许多书。如:《海底两万里》、《窗边的小豆豆》、《小学生作文》、《飘飘市长》……这些书给了我许多的'知识与启发。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不仅带给全世界几千万读者无数的笑声和感动,我当然也包括其中,而且为现代教育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成为了20世纪全球最有影响力的作品之一。
课外书使我深深懂得了:智慧源于勤奋,天才出自平凡。苦经学海心不苦,勤攀书山志更勤。书如良药,多读可以医治愚蠢,使人聪明。
书读得多,知识面就广,人就变得聪明能干。书是世上能人的智慧。多读使我们提高了识别善恶美丑;明辨是非对错的能力。使我们了解了五彩缤纷、绚丽多姿的世界,千奇百怪的故事。
我从小到大的梦想就是长大后当一名出色的老师。当老师,更要有许许多多的知识。如果老师没有一桶水,怎么给学生一杯水呢?所以想当老师,多读书、读好书就显得更为重要。
让我们升起学习的船帆,开启成功的远航吧!
一年级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体会篇五
大公狼黑桑在即将成为狼王的时候,暴死鬼谷,他的妻子紫岚在与猎狗的战斗中,生下了五胞胎(只存活了四个)。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紫岚从此开始培养她的孩子成为狼王。
紫岚先是培养老大黑仔成为狼王,因为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就是黑桑的翻版,是最有狼王气质的。只可惜黑仔还没有长大成狼,就被一只金雕吃掉了。
紫岚在悲痛过后,又开始培养老二蓝魂儿。蓝魂儿没有辜负妈妈的希望,很快成为了小狼们的头头。可是在一次捕猎中,蓝魂儿落入了猎人们的捕狼夹,丧失了生命。
坚强的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了老三双毛身上,紫岚培养双毛花费的心血最多。因为紫岚专心培养黑仔和蓝魂儿,忽视了双毛,所以双毛自幼体弱,自卑。紫岚为了培养双毛,不惜牺牲自己的尊严,还搭上了自己的前腿。眼看就要成功了,可是双毛在与老狼王争夺狼王的战斗中,关键时刻退了下来,被饥饿的群狼吞食了。
紫岚的狼王梦并没有就此破灭。在巨大的悲痛过后,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了狼孙身上。为了让狼孙实现自己的狼王梦,紫岚甘心被女儿媚媚赶出洞穴。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我觉着如果紫岚能够让孩子们自然成长,那么黑仔或者蓝魂儿就真的能够成为狼王,而双毛也不会那么自卑。
希望天下的母亲们不要像紫岚那样过于望子成龙。
一年级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体会篇六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
人生而渺小,人生而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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