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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篇一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定期对全校学生进行健康教育,按上级要求做好每年的学生体检工作。
2、通过体检、收集学生的健康资料,对患病的学生督促复检确诊,矫治及转诊治疗。对体弱学生进行登记落实卫生保健措施。
3、每年把体检情况整理归纳,统计分析及时上报有关教育行政、卫生部门和学校领导,并将存档。
4、做好学生“九病”及传染病、肠道病、肝病、结核病、寄生虫病等慢性病的预防工作。
1、教室布置要美观大方,保持桌椅无涂污痕迹,地面清洁,门窗明亮干净,墙壁无涂污痕迹。
2、教室包干区要保持清洁,每天二扫,做好课室门前三包,值周卫生包干区花圃内,沟渠杂物、枯树叶、纸屑要清扫干净,每周星期五第八节为全校大扫除时间。
3、讲台常抹门窗、光管、风扇,经常打扫走廊及天花板卫生。
4、教坛下要整齐清洁,无杂物。天花板无蜘蛛网,风扇和光管无尘埃。
5、上课、自习不吃零食,课室保持安静、禁止起哄,喧哗、追逐,遵守教学秩序。
6、人人讲卫生,个个有保洁不得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遵守各项卫生制度。
7、每天下午放学后,值日生要及时擦干净黑板,全班同学都离开课室时,要关好门窗、电源,才能离开课室。
1、公共场地按班级划分,分片包干打扫。
2、坚持做好每天一小扫,每周一中扫,每月一大扫,见脏随地扫,节日突击扫。
3、各班必须保持环境清洁,每天上午下午由校保洁队检查教室地面,并及时公布保洁情况。
4、每天放学各班清洁打扫后,校卫生室值日员进行记分(共六项,每项满分为10分)。
5、把“清洁卫生好”列入学校“四项竞赛”之一,并列为每学期期终评先进班级和三好生条件之一。
1、定期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宣传。
2、建立传染病登记册,按发病日期、班别、年龄、病名、处理意见等项进行登记。
3、对确诊的传染病者,及时上报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并书写报告,每学年统计。
4、每年按上级要求,普及肝炎、肺结核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及时转诊,及时做好防治措施。
一、个人要养成“四勤五不”的良好卫生习惯。
四勤:(1)勤剪指甲;(2)勤洗澡勤换衣;(3)勤理发、洗头;(4)勤洗手。
五不:(1)不乱丢果壳纸屑;(2)不随地吐痰;(3)不乱涂墙壁;(4)不乱倒脏物污水;(5)不喝生水。
一、学校公共厕所(盥洗室)必须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盥洗室)应每天打扫二次,保持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逢卫生大扫除,安排班级学生打扫,重点清除墙面、门窗灰尘、污垢。
三、公共厕所(盥洗室)应确保正常供水,在频繁使用时段,水冲式厕所要保持间歇冲水,防止粪便堆积、外溢。
四、每周两次以上对公共厕所(盥洗室)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
五、经常检查公共厕所(盥洗室)供水和水冲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定期清理化粪池和出口通道,保证畅通无堵塞。
六、师生要文明如厕,爱护公共厕所(盥洗室)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为贯彻学校办公室、校工会关于改善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创建文明处室的通知精神,搞好办公室内部环境卫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各科室都建立、健全卫生值日制度,值日人员须每天打扫室内卫生,保持窗明几净。
二、全体工作人员要努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纸屑、烟头,不随地吐痰等。
三、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谈笑,保持办公场所的安静严肃与和谐。
四、学校党政领导办公室及各科室要每天打扫卫生一次,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地面清洁,桌面整洁。室内茶具、桌上文件资料放置整齐。重要文件要妥善保管,谨防丢失。
五、公勤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每天早晨上班前认真打扫好各学校党政领导办公室卫生,备好开水,清洗茶具,水盆等物,保持室内整洁干净。每天早晨上班前清扫办公楼楼道、楼梯、扶手卫生,并及时清理楼道内的水迹等脏物,每隔三天必须彻底清理楼道一次,保持办公楼道的清洁。
六、总值班室值班人员负责搞好总值班室的卫生,保持总值班室整洁、美观。
七、建立奖励制度,不定期地检查各科室的卫生状况,对于优秀者及时给予表扬,不足之处,限期改正。
为了改善校容校貌,给广大师生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使全体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特制定我校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检查评比范围
全校所有处、室、校园环境、个人卫生。
卫生要求
室内:
①桌、椅、凳、橱等学习生活用品、办公用品、仪器保持洁净、摆放整齐;
②墙面、顶棚、地面、灯具及其他张贴悬挂物无灰尘、蛛网;
③玻璃齐全、明净;标牌端正、整洁;床铺、被褥整洁。
室外:
①地面、楼道、凉台无纸屑、杂物和白色垃圾;
②墙壁无乱写乱划;厕所、垃圾箱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③师生衣着整洁,不穿奇装异服,不留怪发型。
④板报、宣传栏分工负责,达到形式多样、内容常新。
⑤清洁区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检查时间
周一至周五,每天小查,不定时;周四下午放学前详细检查。
奖励办法
评比结果一周一公布,一月一总结,记入班主任量化评比成绩,作为评比优秀班主任的依据。
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篇二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有计划地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
三、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并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
六、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监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在设备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企业申报检测、组织员工体检、委托医疗机构服务等活动的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诊断报告;
4、对职业危害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5、企业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九、对员工要求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企业应予以提供。员工离开企业时,可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企业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十一、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企 业按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十二、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篇三
1。为保证企业经营的合法性,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性,确保药品质量,为消费者安全,合理,有效的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⒉药店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责,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⒊药店应保持营业环境的干净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⒋货架及所陈列的物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药品陈列规范有序。
⒌营业场所干净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⒍保持店堂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药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店内。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在专门位置,不得放入药品柜台货架中。
⒎上岗人员这装整齐佩戴胸卡,勤洗澡,勤理发。头发指甲应修剪整齐,每年应进行一次全员健康体检,药品验收人员应增加视力,色盲检查并建立检查档案,有传染病精神病和皮肤病的员工应调离工作岗位。
⒏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体检要求,体检结果应存档备查。
⒐严格按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替检行为。
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篇四
一、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相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篇五
防止直接接触食品的员工对食品造成污染。
生产科(车间)员工的健康及个人卫生状况的控制。
办公室负责对员工的健康及卫生状况进行监控。
4.1员工健康
4.1.1由办公室对每个员工建立一份健康档
4.1.2生产车间的加工个人、管理人员每年一次由办公室部组织体检,并出具健康证明。新入厂员工必须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上岗。
4.1.3经市(区)卫生防疫站体检或主管人员检查,发现有或可能有疾病、传染病、外伤(如切伤、烫伤)、开放性溃疡及其他任何可能对食品、食品接触面或包装材料造成污染的员工,都要立即调离生产岗位,直到恢复健康或符合条件为止。
4.1.4对新入厂的员工进行培训,要特别强调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如果生病或受伤、或是传染病(肠道疾病、肝炎疾病等)者有接触,都必须立即通知生产主管人员。
4.15所有管理人员都有监督了解个人身体健康状况的责任,在观察到或被告知有可能污染生产工序的个人生病或受伤的情况下,生产主管人员可以要求其离开生产线,并记录在《每日卫生检查记录》中。
4.2个人卫生状况
4.2.1由办公室按照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个人卫生和食品安全的教育培训,新进厂员工要集中进行系统的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培训和考试效果要记录。
4.2.2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帽、鞋,袖口要扣严,勿使内衣外露,工作帽要将头发完全罩住,防止头发等夹杂物落入食品中拆包和封口工序要戴口罩。
4.2.3与食品接触的从业人员要勤理发、洗澡,不得蓄留指甲、涂指甲油及佩戴饰物等。
4.2.4工作人员手部应经常保持清洁,并于进入加工厂前、上卫生间后手部受污染时,须即清洁洗手。
4.2.5工作人员的个人衣物及物品应放置在更衣室,不得带入工作间。
4.2.6工作期间严禁大声喧哗、吸烟、咀嚼及饮食等行为。
4.2.7上厕所时,要换帽换鞋,遵守卫生间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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