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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招生与考试方案公布时间表篇一
河北省教育厅解读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具体有哪些内容下面跟小编来看看。
2月29日下午,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就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了简要介绍。
发布会上,河北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教民介绍了河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提出关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机制改革、高考综合改革和改革的保障措施等六项政策要点。
会议最后,河北省教育部门有关领导回答了省内主要媒体及中央驻冀新闻媒体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相关问题的提问。
依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河北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为使广大网友准确了解《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确保《实施方案》平稳落地,各项改革措施顺利推进,河北省教育厅就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覆盖范围更广,这次改革不再局限于某一阶段或是某个单项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而是涵盖了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考试招生的全局性变革,涉及小升初、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乃至继续教育等一系列考试招生,几乎关系到所有受教育人群;入学机会更公平,完善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努力破解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难题,逐步建立起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减少和规范了高考加分,确保高考公平公正;招生录取更科学,推进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转变,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更加注重对考生日常学习和综合素质的考量,打破了以往高考“一考定终身”的考试格局,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可以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减轻了考生的心理负担,缓解了普通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压力,逐步实现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
河北省教育厅:属于国家顶层设计的,关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置、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统一高考科目的设置及分值、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普通高校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方式等内容,在我省《实施方案》中全部严格执行。
属于我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进一步细化的,主要是决定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任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有一次参加考试的机会,今后将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及更换已选科目提供机会;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且在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的方式,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考使用;大幅减少和规范我省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取消了“侨眷高知子女”和“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两项高考加分项目,保留“农村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变,加分范围只适用于省内高校招生;从2019年起,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与第二批合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河北省教育厅:改革后,普通高中将不再简单分为文科、理科,学生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学习所有科目,每门课程结束后都要参加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参加高校招生的学生可根据高校的要求和自己的兴趣爱好及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将这3个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河北省教育厅: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与其它科目的主要区别在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考试科目属于等级考试,考试内容为该科目国家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成绩呈现方式按照一定比例分为a、b、c、d、e五个等级,一般应在学完所选择考试科目全部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后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方式为统一笔试。其它考试科目则属于合格考试,考试内容为该科目国家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内容,成绩呈现方式只区分“合格”与“不合格”,学生学完相关必修内容后即可报名参加该科目考试,考试方式有统一笔试、统一网络考试和现场测试。
河北省教育厅:我省现有的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高职院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招生(高职单招)。2019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突破7万人,实现全部66所高职院校全覆盖,已达到教育部提出的“2019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一半左右”的任务目标,2019年将继续扩大招生比例,到2019年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二是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的“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等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模式。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形式是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多年探索并不断完善的,可以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辅助渠道。三是通过普通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考虑到考生的心理和其他一些需求,将继续保留考生通过参加普通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通道。
河北省教育厅:在省教育厅监督指导下,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在每年春季进行。2019年我省高职单招试行院校按专业类联合考试招生,考生只要参加某专业类联合考试,即可报考招收此类专业的所有高职院校。2019年高职单招联合考试招生专业类扩大到10类,2019年实现全部专业按类联合考试招生。同时,根据中职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不同情况,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中职院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部分的考查可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社会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方式。考生如果参加了高职单招考试,并且已经被确定录取后,就不再参加普通高考。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的《实施方案》提出,改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在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同时,继续实施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2019年,我省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已达到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今后将继续加大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力度,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河北省教育厅: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我省调整了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一是国家取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我省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二是国家保留和完善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我省保留,加分分值不变,适用范围不变。三是按国家要求大幅减少和规范了我省的地方性加分项目。2019年以前,我省有“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侨眷高知子女”等3项地方性加分项目。其中“侨眷高知子女”和“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两项加分项目,自2019年1月1日起取消,只保留“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为10分,并且只适用于我省高校省内招生。
河北省教育厅:本科二批、三批合并体现了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国务院《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目前我省本科层次分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等五个录取批次。分批次进行录取,只是为便于录取工作操作,与院校性质无关。合并本科二批、三批有利于消除社会对本三录取的高校毕业生的偏见,推动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发展,有利于今后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从全国情况看,有的省从未设过本科三批,有的省几年前已将本科三批取消并入了本科二批。为此,按照国家的要求,我省定于从2019年起本科三批和本科二批合并,并根据情况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河北省教育厅:高考综合改革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也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河北省《实施方案》对高考综合改革提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总的来看,2021年我省高考将有四个变化:统一高考科目发生了变化,国家组织实施的统一高考将由现在的“3+x”改为语文、数学、外语,这3个科目每科的分值将保持150分不变;外语科目考试次数发生了变化,由过去的只考一次变为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两次成绩较高者计入考生总成绩;录取依据发生了变化,由过去只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录取,变为“两依据,一参考”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采取依据统一高考的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录取批次发生了变化,除了先行合并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外,还将根据情况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河北省教育厅:录取批次合并不会减少考生的录取机会。批次合并后,我省将采取增加志愿填报数量和增加征集志愿次数的方式,确保考生录取机会不减少,同时,继续提供一分一档分数统计,考生可根据自己排名以及院校往年录取情况填报志愿。总之,对考生而言,由于同一批次院校数量大幅增加,考生可选择的院校和专业也相应增加,一些个性化的需求将会得到满足。
河北招生与考试方案公布时间表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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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招生与考试方案公布时间表篇三
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
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平等入学机会。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规模容量、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采用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为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招生范围(学区),扩大对口直升,实现全省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确保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坚持以输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就学的同城同等待遇,确保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关爱和服务体系,确保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大力扶持特殊教育,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改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多元录取机制,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并不断提高比例,优质学校招生指标向农村和薄弱初中倾斜。实行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制度,特色学校招收特长生制度。逐步将体育等科目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中职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三年制中职学校招生录取不划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划,逐步实现职普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
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继续组织实施面向集中连片特殊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落实地方重点高校招收贫困农村学生计划。加大统筹力度,提高省属重点高校招收优秀农村学生的比例,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建立高校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
调整高校办学层次结构,压缩本科高校办专科规模、扩大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规模,鼓励民办高校面向省外扩大生源规模。重点对服务我省支柱、优势、特色、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培养质量高、就业率好的院校(专业)和向应用型转型发展的院校给予招生计划支持。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和部署,适度提高高职高专招收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比例、应用本科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含技师学院)毕业生比例。根据高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促进高校加快完善办学基本条件,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
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河北招生与考试方案公布时间表篇四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有利于学生成长、有利于国家选才、有利于社会公平的改革方向,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遵循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按照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统筹开展我省高中教育教学、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机制等改革,有序实施、稳步推进。
2.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我省省情,着力解决制约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实现制度创新,突出河北特色。
3.维护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高考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切实做到择优录取,确保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4.坚持多元录取,科学选才。遵循人才选拔与培养规律,科学构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制,不断增强高等学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匹配度和认可度,科学选拔各类人才。
河北招生与考试方案公布时间表篇五
(一)考生报名凡注册我市学籍的初二、初三学生均应参加学业考试,无滨州市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需由外地来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我市组织的所有规定科目的学业考试,并于报名开始前持就读学校属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和个人户籍证明等到转入地县(区)基础教育学籍管理部门办理转入手续。各初中学校要按规定时间到属地县 (区)教育局(办)基础教育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本校学生报名手续,各县(区) 负责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审核、确认,并按时上报市教育局。报名工作结束后,将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增添、变更的申请。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区)教育局(办)学籍主管部门负责。
(二)科目设置、分值及考试(考查)办法学业考试、考查范围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作为考试科目,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的实验操作技能列入考试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作为考查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思想品德等科目实行闭卷纸笔考试;体育与健康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采用过程评价与现场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验操作技能采取现场实验操作的方式进行考试;信息技术采取上机操作的方法进行考试;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由初中学校根据课程要求,采取 过程性评价与结论性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查。初三年级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初二年级学业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 20 分)学科满分各为 150 分,其它各学科满分均为 100 分。文化课考试统一实行闭卷形式。初三年级学生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除外)、地方和学校课程。从 2018 年秋季入学的初中新生开始,艺术科目(音乐、美术)列为学业考试范围。
(四)考试(考查)的组织实施
1.文化课考试学业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考试、评卷和发布成绩。考试安排在 进行。初三年级考试具体时间为:6 月 10 日上午 8:30—10:30 语文,下午 3:00—5:00 物理、化学;6 月 11 日上午 8:30—10:30 数学,下午 3:00—5:00 英语;6 月 12 日上午 8:30—10:30 思想品德、历史。初二年级考试时间为:6 月 12 日下午 3:00—5:00 地理、生物。初三年级学生未参加地理、生物科目考试的须报名随初二年级参加考试。听力残疾学生参加英语听力考试按《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听力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免外语听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滨教函〔2017〕86 号)要求执行。
2.其它考试、考查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考试分别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并会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市教育装备服务中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滨州市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考试安排在 5 月中旬前完成。各县(区)基础教育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科室共同组织好考试工作,并负责考试管理及成绩的汇总和上报。考查科目由县(区)教育局(办)或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结果记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总评表(高中招生信息卡),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
3.考点设置和考务要求 为保证考试的顺利实施,考点原则上设在县(区)政府所在地。考务等具体工作由市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办理,考务要求按《滨州市2018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务手册》执行。北海经济开发区的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无棣县代为组织管理。
(五)阅卷与成绩评定阅卷工作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采用计算机阅卷方式。阅卷前要统一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应科学、合理。阅卷后认真复查,确保评分的客观性、公平性和权威性。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 a(优秀)、b(良好)、 c(中等)、d(及格)、e(不及格)五级。考查科目成绩以“合格” “不合格”形式呈现。
(六)综合素质评价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初中学校要结合办学实际,本着既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又突出学生个性特长的原则,科学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和细则。合理确定指标权重,内容设计避免重复交叉、面面俱到、增加学生负担。处理好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的关系,对可量化的内容坚持定量评价,要充分利用观察评价、档案袋评价、活动展示评价、作品集评价、检测评价等不同的评价方法对学生进行评价,力求评价结果真实、客观。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为基础,进行日常评价、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评价结果可采取“等级+描述性评价”的方式呈现,等级分 a、b、c、 d,对应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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