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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直机关公务员遴选通知文件云南省省直机关遴选篇一
1、考生应在考前上网查看面试时间及本人抽签区。面试当天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抽签区抽取面试序号。凡迟到者,一律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面试时,考生应带齐相关证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家庭人员的姓名及工作单位、报名序号、籍贯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如有违反者当即取消考试资格。
4、面试使用普通话作答。每次回答完考官的问题时,请说“回答完毕”。
5、面试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候考期间严禁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应将手机关闭并装入包中存放在指定位置。凡随身携带手机者,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等候面试时需暂时离开候考区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6、面试后一周左右,考生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sy. cn)查询考察入围人员名单。
特别提示:请参加面试的广大考生提前安排好住宿,并熟悉考场地点,以免延误考试。
以上公告,请相互转告。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公务员局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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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直机关公务员遴选通知文件云南省省直机关遴选篇二
2016年8月3日(星期三)在保山新闻网、保山先锋网、保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牵头组织统一进行。
2、报考者登录保山先锋网或保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保山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填写详细信息,不得有缺项、不得涂改。
3、报考者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报名表中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时需提交《保山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彩色免冠同版照片2张,同时提交照片电子版;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遴选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6、报名地点:保山人才市场。
7、各遴选单位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报名。
8、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2016年9月8日到保山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3部分组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2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1、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专业性较强或工作急需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将取消该岗位或做适当裁减。因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符合其他岗位遴选条件的,可自愿选择是否改报其他岗位。
2、面试
(2)面试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
(3)面试分低于60分的,均不列为考察对象。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经历业绩评价
(1)进入面试人员应认真填报《2016年保山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明细由遴选单位自行确定)。
(2)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
(3)经历业绩评价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组织,依据《2016年保山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体系》进行评分。
(四)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按每个遴选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低于1.5∶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2)体检:各遴选单位根据报考者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按每个遴选职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调人选,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时必须做毒品尿样检测,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取消遴选资格。
(3)公示:体检合格后遴选单位将拟遴选人员名单及遴选工作情况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分别在保山先锋网、保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若出现考察、体检或公示不合格的,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云南省直机关公务员遴选通知文件云南省省直机关遴选篇三
一、公开遴选岗位及人数
组织工作业务岗2名(男女各1名)。
二、公开遴选范围
西双版纳州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公开遴选的条件
(一)资格条件
2.具有较强的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四、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考察与体检、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云南省直机关公务员遴选通知文件云南省省直机关遴选篇四
(四)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1年以上。
(五)大学本科学历;
(七)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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