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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篇一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深化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十条举措》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一盘棋”,坚决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为“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提供安全保障,特制定以下十条举措。
一、深化服务,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全覆盖。市镇两级要逐企开展安全生产的提醒提示和指导帮助,危化品企业要在复工复产前、较大风险工业企业要在复工复产后15天内、其他工业企业要在复工复产后20天内完成,实现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服务全覆盖。各镇(街道)要迅速行动,本周内将《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承诺书》交由辖区内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回执统一交各镇(街道)应急办备查。
二、问题导向,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到位。各镇(街道)要在3月6日前组织一次区域性的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各有关部门也要组织开展行业性的风险研判。针对返岗返工受阻员工缺额、临时用工增多、未经培训仓促上岗,设施设备长期停用、企业急于复工疏忽检修保养等情况,全面评估,找准薄弱环节,加强预警性告知提醒。
三、严格管控,危化企业监管落实落细。推行危化品生产企业、使用危化品重点企业每日、每周的风险研判和承诺机制,落实生产企业特殊作业升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波动预警现场检查。通过电话、视频、现场检查等措施,对特级、一级动火作业实施不低于30%比例的抽查。
四、强化排查,筑牢“三场所两企业”安全防线。重点排查生产中涉及燃爆粉尘、稀释剂、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特别关注电气短路、电气过载致热、非防爆电气设备启动、静电以及动火作业等引发燃爆的源头因素。排查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因素辨识、作业审批和安全监护。
五、线上线下,数字监管全流程。切实发挥大数据作用,复工复产以来各镇(街道)已开展指导服务的检查记录要100%录入海宁市全员安全生产云平台,数字化动态运行“三张清单”,持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全闭环。
六、挂牌督办,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市镇两级要针对近期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各镇(街道)要于3月10日前对不少于5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进一步严肃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七、提级审批,严格落实特殊作业各项要求。涉及动火、高空、吊装、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必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严格落实各项要求,并报镇(街道)安全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八、强化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以“一报警、二疏散、三自救”为主的岗位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向本单位所有员工公布,并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3月底前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逃生演练。
九、提升素养,员工安全培训全覆盖。针对防疫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人员不足、熟练工短缺的问题,指导企业通过在线培训、送教上门、理论测试等形式,抓好企业员工安全培训全覆盖。
十、加强统筹,有效推进安全综合监管。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督促各行业领域抓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返程复工车流量增加情况下的道路交通安全和企业密集复工复产情况下的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环保设施和特种设备安全等。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篇二
1、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xxx(项目经理)副组长xxx(技术负责人)组员xxx、xxx、xxx、xxx、xxx、xxx。
2、复工教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xxx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打算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切实有效控制传染病,保障公众和职工的身体健康,履行社会责任,维持必要的正常生产经营,根据政府相关防控要求,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员。
总指挥:______。
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副总指挥:______。
管理部部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全管理室部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项应对工作小组:
安全管理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事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务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勤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职责。
1、总指挥、副总指挥:
2、办公室:做好应急预案启动前后相关准备;传达、监督落实指挥部相关决定。
3、人事部:把控人员信息和动向,确认病例或疑似情况,联系医院,报告指挥部。
4、后勤部:做好宿舍、食堂、公共区域的卫生和人员管控,应急用品准备。
5、保安部:负责维持区域内治安,做好人员、车辆进出管理,部分应急物资准备。
6、设备部:负责公司动力、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
7、信息化部:负责公司网络运行,保障群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正常可用。
(三)应急工作程序。
1、未发现病例。指单位职工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包括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发现疑似病例。指单位职工出现1例疑似病例,尚未确诊。
3、出现确诊病例。指单位职工出现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二)疫情防控策略。
类别。
防控策略。
防控措施。
未发现病例。
外防输入。
1.组织管理;。
2.摸底调查;。
3.宣传教育与培训;。
4.体温监测;。
5.医学观察与信息报告;。
6.环境卫生治理;。
7.工作场所通风与消毒;。
8.个人卫生与防护。
发现疑似病例。
内防扩散。
上述1-8措施;。
9.对所有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
10.采取消毒、管控措施。
出现确诊病例。
内防蔓延。
外防输出。
上述1-10措施;。
11.营业场所(疫点、疫区)封锁;。
12.所有区域或工作场所按有关规定实施停业停产。
三、具体措施。
(一)防控措施。
1、返工入宿。
职工返回宿舍进入大门前,询问旅行史、接触史,测体温,本建立一人一档。
领取体温计、口罩,此后每天2次自测体温,报告到部门。各口设置体温测量点,分层级负责,实现网格化管理。
2、进入公司。
进入公司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公司,并洗手消毒。若体温超过37.5℃,不得进入公司工作,并及时上报,按照当地疫情管控要求采取措施。
3、食堂管理(按需制定食堂防控措施,见附件)。
提倡供应盒饭;。
食堂就餐的:采用定餐定量,避免人员挑选、接触。
餐厅每日消毒,餐桌椅使用后消毒,餐具高温消毒。
以部门为群体就餐,不面对面就坐,就餐期间少交流、不交谈。
4、出勤车辆。
出勤车辆内部及门把手每日用75%酒精擦拭1次。乘坐班车须佩戴口罩,班车在使用后用75%酒精对车内及门把手擦拭消毒。
5、后勤人员。
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职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拒绝发热和敏感地点来客入内。
6、宿舍管理(按需制定食堂防控措施)。
强化按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立体温检测点、定时消毒、垃圾分类处置点。
(二)应急预案。
遇到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1、配合门诊医院送指定治疗医院,报政府主管部门;。
2、接触人员确认范围、采取隔离措施;。
3、患者所在生产现场、生活环境消毒;。
4、立即停工停产,复工时间另行决定。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我县农业企业(基地)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农业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做到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确保相关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企业在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产复工: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建立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信息报告人,明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制定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疑似病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观察措施和送医治疗等预案。
2.规范企业招工及员工排查到位。复工企业原则上只招崇义本地员工,严格控制招外地员工,并合理安排好工人工作时间。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返崇前半个月内活动轨迹进行细致排查,认真填写《返崇员工行程登记表和承诺书》(详见附件1),坚决劝阻省外重点疫区的职工在疫情结束之前回企业(基地)工作,对去过重点疫区的返厂员工要排查其返崇时间,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口罩、快速红外测温仪、消毒水、消毒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所在地乡(镇)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
4.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并按规定上报复工复产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加强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并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食堂禁止宰杀活畜禽,餐具实行消毒,注意食物安全卫生,加强食堂的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审查制度。各农业企业在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具备防控机制到位、规范企业招工及员工排查到位、防控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的前提下,在开工前通过网络等形式向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提交返崇员工行程登记表、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等相关资料。报备实行分级管理,员工人数在100人以上(含)的企业,由乡镇初审后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员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企业,由所在乡(镇)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自行审核即可。
全面落实“四个一”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企业管理责任,严格抓好企业复工报备的前期指导和检查核查工作,及时给出企业复工指导意见,督促企业查缺补漏,梳理企业存在的复工难题,建立“一企一档”,并有针对性加强帮助和服务,确保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复工复产工作。
(四)复工后期督查。
落实农业行业管理责任,专人对接完善督查。按农业产业安排专人对接复工农业企业,整理复工企业清单清册、安排复工企业联络员,确保每个农业产业复工企业有专人联系、专人指导、专人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对复工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检查,掌握主动权,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企业、未经审核报备企业,一律严禁复工生产。对在复工过程中未有效执行相关预防控制措施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造成疫情扩散等不良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督促春节期间未停产企业(基地)严格落实好本工作方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确保稳定生产。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篇五
为预防重大传染病疫情,妥善有效应对局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确保全局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一岗双责”,把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全力以赴、科学有效抓好疫情防控,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预防重大传染病疫情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坚持关口前移,深入做好重大疫情的监测和预防,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坚持科学预防和应对的原则。各单位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动接受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五)坚持有情必报,快速反应的原则。各单位在开展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应当立即报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安全质量监督部、局行政管理部及相关单位。当发生重大疫情时,各单位立即开展响应工作,全力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努力将重大疫情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依据《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甲型h1n1流行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xx市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及应急预案》、《xx市应对埃博拉出血热应急预案(20xx版)》、《xx市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市建设房管系统管理实际,编制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局在建施工现场和办公、物业等区域出现的重大传染病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本预案中的重大传染病疫情(以下简称重大疫情)是指由卫生计生部门确定的重大传染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成立局应对重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局总部其他各部门和派出机构负责人各单位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质量监督部。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依职责落实属地政府和卫生疾控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局重大疫情应对工作措施;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在建工地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督促办公、物业按照属地疾控机构的要求和标准,配合属地政府开展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2、组长职责。统一协调指挥全局在建工地和办公、物业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开展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3、副组长职责:在组长领导下,组织指导和督促分管系统、部门和各单位开展和落实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4、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督促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机构、单位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在建工地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督促办公、物业配合属地政府和疾控机构做好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负责做好应急值守和疫情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完成小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5、安全质量监督部职责。组织系统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开展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指导、协调各单位安质系统做好在建工地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6、行政管理部职责,指导、协调各单位后勤保障系统、物业,按要求采购和发放相应防护用品,严格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和标准,配合属地政府做好物业服务范围内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做好重大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7、行政办公室和董事会办公室职责
按照施工现场重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负责信息收发传递。行政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各单位办公机构、各在建项目办公室做好后勤服务落实工作;各单位、派出机构、各在建项目未设置行政管理部的,由办公室承担采购和发放相应防护用品职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8、工会工作部职责
负责监督落实医疗保障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9、党委宣传部职责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舆论应对机制,严格按照《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xx市应对埃博拉出血热应急预案》要求。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10、各单位安全质量监督部、行政管理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做好在建工地和办公、物业的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主要包括:
(1)落实领导小组关于系统内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4)做好应急值守和本辖区系统内重大疫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报送工作;
(5)完成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11、各单位、派出机构职责
按照卫生疾控机构的要求和标准,及市、区(县)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制定并实施辖区范围内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预案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专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做好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做好在建工地重大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12、专业分包施工企业和劳务企业职责
严格落实卫生疾控机构和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要求,制定工程分包范围内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预案(方案);具体落实企业分包范围内重大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本单位在施工现场的人员管理,积极开展对务工人员重大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务工人员自觉采取措施加强自我防护;积极配合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施工现场重大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施工从业人员应认真学习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知识,自觉按照卫生疾控机构的要求和标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根据需要落实个人健康管理医学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本单位和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并按照疾控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
依据属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重大疫情响应级别设置,将重大疫情应对工作分为戒备、严重和紧急三个响应级别。
(一)戒备响应级别:重大疫情在境外持续传播蔓延,国内无感染病例,或我国境内发生输入疫情,疫情呈局部散发或有限传播。属地无感染病例,但病例传入属地风险显著加剧。
(二)严重响应级别:重大疫情在国内持续传播扩散。属地发生输入疫情,疫情呈局部散发或有限传播,但疫情广泛蔓延风险显著加剧。
(一)戒备响应级别应对措施
当属地宣布启动疫情戒备级别响应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局总部、各单位、派出机构。
更新完善本单位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组织机构,做好在建项目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内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实时掌握动态;在建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值守;做好施工现场的围挡,对在建工地实施封闭式管理,建立外来人员进入现场登记制度;组织做好对施工现场内重点部位的管理和消毒,主要包括办公区、会议室、生活区、食堂、厕所、浴室等。
严格落实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及食品卫生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管理的各项标准,做好施工现场垃圾清理和卫生保洁。规范食品进货渠道,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食堂管理和服务工作。要求施工人员禁止购买街头盒饭及无照商贩的食品。
督促、检查分包企业和劳务企业对职工开展重大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在施工现场内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材料。施工现场设立隔离观察室以备使用,做好消毒药品和相关物资的储备;按照疾控机构的标准,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去往疫区国家(地区)往返人员健康管理方案,待风险排除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2、办公、物业
随时收集办公、物业范围内的重大疫情信息,并将重要情况及时报上级单位和物业项目属地卫生疾控机构。根据属地政府、卫生疾控机构及业主委员会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小区人员进出登记、来访人员体温检测等工作。
及时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垃圾清运,对二次供水设备设施加强管护并做好相应的消毒工作。做好重点部位和公共区域的通风、消毒。主要包括电梯轿厢、楼道、公共卫生间、会所、垃圾站(楼)等。
加强对重大疫情知识的宣传,在公共宣传栏张贴重大疫情知识相关宣传材料。做好消毒药品和相关物资的储备。按照疾控机构的标准,制定并落实疫区国家(地区)往返人员健康管理方案,待风险排除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3、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响应。
更新完善本企业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组织机构。新进场人员必须经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必要时,应配合总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对重点人员隔离观察。施工现场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健康状况每日检测和问询制度,对身体出现异常情况人员,督促其立即就医检查,并进行病情跟踪问询。
建立与总包(专业承包)企业的重大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每日将本企业所属场内人员身体健康情况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如有突发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做好对所属职工重大疫情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职工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做好自身防护。
(二)严重响应级别应对措施
当属地宣布启动疫情严重级别响应时,系统相关单位在落实戒备响应级别措施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工地实施封闭式管理,安排专人24小时对进场人员体温进行检测,体温测试异常者一律不得进入。组织、协调各分包单位严格落实卫生疾控部门的措施,必要时,开展对现场相关人员的隔离或封闭观察,遇重要情况立即报市区两级建设系统和卫生疾控部门。必要时建立安全通道,减少施工人员与外界的接触。
2、分包单位做好所属员工的管理,配合项目部做好对在建工地的封闭式管理。每日收集作业人员健康信息,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施工现场人员一旦出现疫情症状,分包单位应立即上报项目部并联系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做好后续工作。经医疗机构已确诊的病例,应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配合项目积极做好施工现场内密切接触患者人员的隔离或封闭观察。深入做好作业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3、办公、物业部门严格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和标准,配合属地政府和街道,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重大疫情应对工作。
(三)紧急响应级别应对措施
当属地宣布启动疫情应急级别响应时,系统相关单位在落实严重响应级别措施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在建工程各进场人员,严格落实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标准和措施,积极做好在建工地重大疫情的应对工作。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一旦发现疑似人员,应立即报告卫生疾控部门和领导小组。必要时,在建工程停止施工。
2、办公、物业部门,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标准、要求和措施,配合属地政府,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重大疫情应对工作。
(四)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与终止
根据属地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全市调整或终止疫情应急响应级别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第一时间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责逐级通知到所管所辖单位,领导小组各单位同时按照调整后的应急响应级别开展响应工作或终止响应。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各在建工程参建单位、办公和物业部门应逐级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延伸信息网络,提高信息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重大疫情信息的报告应当严格按照《xx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管理办法》、《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疫情信息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预防和应对重大疫情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xx市应对埃博拉出血热应急预案》的要求,由属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应对,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对外发布信息。
(一)宣传培训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时组织开展对本预案的学习和培训。
(二)演练
各单位应及时组织开展重大疫情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全局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能力。
本应急预案由局安全质量监督部起草,并负责解释。各单位按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篇六
春节长假已经结束,我市各建筑工地将陆续开始复工。为认真做好建筑工地节后复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夯实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基础,根据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__年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一、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各建筑工地复工之日止。
二、排查内容。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程项目复工前,各施工单位要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方位自查,不放过施工现场的每个环节和角落,不留死角;要落实专人对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的基础、连墙件,斜撑和剪刀撑、扣件螺栓等关键部位的检查,保证结构的连接、杆件的紧固和架体基础稳定,对破损的脚手片和安全网要及时进行更换;同时要加强对“四口”、“五临边”的检查,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太平等五个街道范围内的在建工地要根据《温岭市“多城同创”工作任务书》的要求,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创建文明城市建筑工地管理的测评内容,对照标准切实落实自查自纠,做到工地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围挡美观、堆放有序、环境卫生、排放环保、民工关爱。对在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项目部要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春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检查,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对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对工地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到位。要重点加强对施工用电和民工宿舍消防隐患的排查,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生活区与作业区必须分开设置,提倡生活区用电使用弱电;同时宿舍区必须配备灭火器,生活区必须配置消防栓,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安全防火知识,时刻警惕发生火灾,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3、建筑机械隐患排查。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工地在用机械特别是起重机械的检查,复工前要组织专业人员按照季节性维护保养和月检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重点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基础、机械和基础的连接固定、保险和限位装置等关键部位的检查,使设备保持稳定、灵敏、可靠、牢固,确保作业机械的安全性。在使用过程中要落实好日检制度,确保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程复工前,各施工单位要对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场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调整好节后作业人员的思想状态,上岗前按工种、施工特点重新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我局也将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新进场一线作业人员实行强制性安全教育和免费培训。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开展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隐患排查既是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的要求,同时也是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重要性,围绕“抓安全、促复工”的工作目标,全面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施工企业要会同项目负责人、总监对春节后复工的项目按照排查要求,逐个进行开工前安全生产全面排查,重点抓好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排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报市质安站监督员和局质安科各一份;各监督员要抓落实,全力行动起来,深入工地现场,督查安全隐患,对整改不力的上报局质安科;局质安科将组织人员对整改不力的工地进行跟踪督查。
3、加强领导,务求实效。为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领导,局里将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和质安站站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施工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把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项目部。同时,为使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取得实效,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明确工作措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按照隐患排查有关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具体见温岭市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表),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二是明确工作纪律。对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未经安全检查、人员未培训的一律不得复工,复工后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
三是明确工作要求。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立即开展拉网式的安全检查。同时我局将立即组织人员对各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是明确工作方法。检查过程中,我局将通过查源头、查监管、查台账等方式开展督查,并对工作不力的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篇七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广西工作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决策部署,按照“内防扩散、外防外溢”防控总策略,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做好企业员工到岗返岗和物资畅通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两手抓两不误。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等。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保障支持工作,收集和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汇总分析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的综合情况,研判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黄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日常相关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2620066。
(一)第一类:本轮疫情未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域(田东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和西林县)。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已连续9天无新增的县域(右江区、田阳区、平果市和隆林县,不含封控区、管控区)。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三)第三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未清零的县域(德保县、靖西市)和其他县域的封控区、管控区。提前谋划,“一企一策”推进企业工业复工复产。
(一)第一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好预约、限流、错峰等要求,落实好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
(二)第二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有关场所和个人防护指南,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落实检疫检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为以下“五个到位”: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等级,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4、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企业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5、人员管控到位。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
(三)第三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在严格落实“五个到位”的基础上,增加“三个到位”:
1、全厂消杀到位:备足各类防疫物资特别是消毒物资,培训专业消杀人员或聘请第三方消杀机构,对厂区内公共场所及工器具进行全面消毒。
2、定期监测到位:定期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全面排查人员身体情况。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且结果必须为阴性。
3、闭环管理到位:未解除管控措施前,企业职工原则上封闭在厂区,且安排单人单间,减少职工之间接触。运输车辆按要求消杀,进出必须贴好封条,运输线路实行点对点运行。
(一)第一类区域。无需报备报批。各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导企业直接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区域。实行报备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三)第三类区域。实行报批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报备报批要求随封控区、管控区范围调整而调整。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牵头建立每日简报、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加强配合,高效推进工业复工复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辖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收集和分析本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要成立对应的工作专班,指导辖区企业做好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产。
(二)做好要素保障。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要强化企业帮扶意识,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支持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要畅通原料入企、产品运输通道,最大限度保障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未解除管控区域内,在保证疫情不扩散不外溢的情况下,采取发放紧急通行证等措施,积极应对因疫情造成汽车、铁路等原料运输不畅问题。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协调解决跨省跨市货物运输堵点卡点问题,加强运输车辆司机健康码管理。加强点对点管理,全力保障企业复产急需煤气油运等物资。加强电力保供,促进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加强政企银合作,为企业解决复产资金。
(三)突出安全底线。指导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做好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禁止运输超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严格疫情防控。协助企业做好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配备,做好职工防护、检测登记、消杀等工作,认真执行日报、零报制度,保障职工安全。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篇八
为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工作,减少灾害损失,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发展各项指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着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任务,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原则上,因灾造成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成品严重破坏的,指导企业在一个月内复工复产;造成特别严重破坏的,在一个季度内完成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位于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的,通过租借标准厂房、委托加工等方式先行恢复生产,半年内引导企业启动搬迁。
(一)企业自救,政府帮扶。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开展生产自救、自力更生,同时政府积极帮扶、强化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灾后重建。
(二)科学规划,集群发展。化危为机,依托灾后重建工作,科学调整产业布局,推动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企业尽快启动搬迁。按照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原则,布局建设专业园区及大企业(集团)配套企业园区。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合理确定灾后重建重点和建设时序,分清轻重缓急,注重工作策略方法,抓好前后衔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一)复工复产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轻,经过清理、消杀和安全检查后能够复工复产的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组织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1.开展灾害损失核查统计。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核实辖区受灾情况,及时将灾情逐级上报。同时,将工业企业受灾有关情况抄送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组织企业开展生产自救。严格落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受灾较轻的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
3.集中力量抢修设备厂房。组织企业集中力量重点检查生产装置、储罐、管道、电气等设施设备以及生产车间、储存仓库等重点场所,及时修复毁损设施。企业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启用前,须由专业人员对配电箱、电气设备设施等进行一次彻查,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送电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新乡供电公司)
4.破解制约复工复产瓶颈。结合全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实现企业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支持企业渡难关、抓重建、谋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企业服务活动各成员单位)
5.强化复工复产指导服务。各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成指导服务团,上门指导服务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住建部门、城管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排水清淤;卫健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消杀防疫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教育、科技、人社、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针对企业设备、材料、环保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受损情况开展“专家上门问诊”,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少损失,科学复产、尽快达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灾后重建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重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重建工作。尤其是处于蓄滞洪区和地势低洼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异地搬迁改造。
1.调整重点区域产业布局。聚焦卫辉市、辉县市、牧野区、凤泉区等重点受灾区域,及时调整相关产业集聚区规划。研究制定蓄滞洪区产业异地搬迁整体规划,合理调整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鼓励严重受灾企业开展异地搬迁改造,指导企业科学选址,协助企业做好规划、用地等审批工作,尽快开展异地搬迁。结合企业意愿和需求,引导新航集团总部、白鹭化纤老厂区异地搬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简化重建项目审批流程。对原址重建工业项目,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已按要求办理了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水利、节能、民防、市政园林、消防等审批手续的,企业拟按原有审批许可要求进行重建的,一律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在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即来即办,直接作出书面审批决定。对原址改扩建项目,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审批速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引导企业逐步恢复生产。对因灾情比较严重导致全面停产或半停产的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加快对房屋、电力设施、受损设备进行检测鉴定,能维修的要组织力量抓紧维修,需要采购新设备的要抓紧订货,能够局部恢复生产的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恢复生产,逐条生产线、逐个车间有序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因灾损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政务大数据局、新乡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加强企业搬迁要素保障。强化土地、环境容量、资金、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各项要素指标向异地搬迁企业倾斜,确保异地搬迁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达产达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全面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开展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园区水电气(汽)运等要素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牧野区、凤泉区研究制定整体方案,完善排水、排涝设施,确保2022年雨季之前彻底解决园区积水隐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一)用好补助资金。用好上级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根据受灾情况自行统筹安排,支持受灾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金融支持。加快信贷审批保险理赔速度。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优先支持、利率优惠”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优化简化信贷审批程序。督促指导各保险机构按照“应赔尽赔、能赔快赔”的原则,主动做好查勘预赔、理赔工作。保持企业资金稳定。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不断贷、不抽贷,确保2021年工业企业信贷余额、贷款户数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灾后重建期间贷款到期的,可实行贷款展期,展期不少于6个月。优化金融服务。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精准对接受灾企业融资需求。设立工业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解决企业短期流动性困难。全面推行“无还本续贷”、“先贷后还”等业务。降低应急转贷资金使用门槛,扩大单笔使用额度,进一步缩短审批办理时间,提高转贷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三)减轻企业负担。租金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受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免收2021年7月—2022年6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适度减免租金。税费方面。对灾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工业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事项,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符合条件的受灾企业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用工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救灾、灾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稳定受灾企业劳动关系。其他要素。新奥燃气延迟非居民用气价格上涨,允许企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燃气费款。对受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缴纳水费的工业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住建部门认定后予以缓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完善政策保障。加快政策兑现进度。对列入2021年度预算的“三大改造”、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各类奖补资金和扶持资金,凡符合拨付条件的立即足额拨付到位,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在出台各类灾后重建帮扶政策或切块资金再统筹分配时,优先向受灾严重企业倾斜。畅通产业循环。定期召开产销对接会,按照产业链图谱,推动供需双方对接合作。畅通工业企业供应链体系,优先推动本市龙头企业市域内的配套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践行“一线工作法”,细化工作举措,建立专班、安排专人,统筹推进。
(二)狠抓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并落实国家、省、市已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并制定政策落实的操作流程。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对落实好的县(市、区)、市直部门、有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特别严重的进行约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企业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先进典型经验,鼓励引导企业结合国家、省产业政策,高起点、高标准恢复生产和重建,提高企业抗灾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先进典型企业和先进人物,要及时报道、加以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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