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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考务工作安排篇一
网上报名12月28日-2011年1月16日。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2011年1月4日-1月18日。
报名点、考点审核考生报考资格2011年2月20日前。
考区审核考生报考资格2011年2月28日前。
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2011年3月6日-3月14日。
考区审核各考点考场安排2011年3月20日前。
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2011年4月28日-5月29日。
考点考办设置上报2011年4月5日前。
试卷交接2011年5月18日-5月20日。
考试实施2011年5月21、22、28、29日。
考区回收纸质答题卡2011年5月23日。
考点考试物品销毁情况上报2011年6月5日前。
考点上报数据修正信息2011年6月5日前。
考点进行违纪处理并上报2011年6月1日-6月10日。
网上成绩发布考后两个月内。
中考考务工作安排篇二
1、考室设置:七年级二个考室,七(1)为七年级第一考室,七(2)为第二考室;八年级二个考室,八(1)第一考室,八(2)为第二考室。
2、学生分配:按教务处所给名单。
3、各班班任负责贴门贴考号,并把考试日程时间写到黑板上。每个班排四排,蛇形排列。
4、提前5分钟到教务处取卷,考前检查桌口是否朝前,清理书桌、书包,书本全部放到前面(开卷考试科目除外)。发卷后提示学生写好姓名及考号。每科考完后,按考号小号在上的顺序收卷,然后把试卷按考场送教务处装订。
5、英语听力串年级放。七年英语听力由田金玉负责,八年级由李桂凤负责。
6、严格严格执行监考制度,规定考试时间内,学生不准提前交卷。
7、负责分卷、及试卷装订,负责打铃,负责课间秩序。
8、任洪霞、魏青春、王飞、郭修忠、闫丽霞负责微机上分,负责人王飞。
中考考务工作安排篇三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5号),现将《上海市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和21世纪人才网()的“考试动态”栏目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中考考务工作安排篇四
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整个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区监察局负责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重点加强对考风考纪的监督检查。具体要求:6月6日下午派人参加在35中召开的考务会;6月7日、8日两天监督检查考试全过程。
区环保局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对污染物、噪音等影响考点周边环境质量的问题进行治理。
区规划建设局负责对考试期间建筑单位的施工管理,加强对考点及学生夜间休息地点附近的工地在高考期间机械作业的管理,严格控制居民区附近工地噪音等污染。
区文体局负责加强对考点和居民区附近娱乐场所的管理,严格控制影响考试环境和考生正常休息的噪音污染。
区新闻中心负责高考工作的宣传,为考生提供各类信息服务。要积极主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政府、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为高考提供的优质服务,确保考生顺利高考所做各项工作的宣传(记者不得进入考场)。
大同运管站负责加强对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为考生提供快捷、便利、安全的交通运输服务。
三、
中考考务工作安排篇五
1、统一管理,统一地点,统一时间批卷。试卷统一由教务处管理,统一在二楼小会议室批卷。
2、分题批卷,自己不能随意改动。严格按评分标准批卷,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评分标准。
3、装订试卷不能私自拆看。
4、考试后要认真做好质量分析。
中考考务工作安排篇六
6月29日上午8:00前,邓永成、胡兴、王方毅、李承越到中心学校登录小学分数;(夫妻双方分别在中学、小学任教的不安排登分),吴保群、王春元、周岚负责。当天下午将分数通过平台返回各校,各校安排科任教师查看学生分数。如需查分,到教导处填写查分登记表。
中考考务工作安排篇七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31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下午2:00-4: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下午2:00-4: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时间及条件。
报名时间为4月17日至5月26日。
报考条件按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3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经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设在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87457204、87457210、87457211、87441821)。驻西安地区的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单位及三资企业和非国有单位的考生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后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其它市、区的考生由所在市、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于5月31日前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9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附件一规定的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认真核对老考生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应提醒考生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为确保考生档案号的唯一性,以防滚动管理时考生成绩丢失,报名手续按新老考生分别办理。
新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填涂报名信息卡;老考生持往年准考证或档案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即可。新老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交三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同时,考生也可通过网络进行报名信息传递,传递方法如下:
考生于4月17日至5月26日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在网上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并上传照片,上传信息成功后,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须携带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批准盖章)、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老考生只带资格考试报名表(无需单位盖章),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直接办理报名手续,不再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填涂信息卡和提交照片。老考生注意:填表前首先上网查询上年度考试成绩,正确填写本年度应考科目。
四、收费标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1999]59号文件批准的40元/人。科标准收取考务费。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考试科目为: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专业选报。
3、为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必须录入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单位在报名时注意采集。
4、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5、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6、考生于考前10日内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六、教材培训。
为防止非法或盗版教材给考生复习产生误导,确保复习资料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考试大纲、辅导教材及参考用书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征订,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考前辅导及培训工作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o六年四月八日。
附件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1999]34号)。
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人发[1999]34号)。
第五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中考考务工作安排篇八
1、巡视人员要切实负责,保证试卷安全送达学校(到达巡视学校后,要会同主考核查试卷),安全回收到中心学校,督促各考点认真搞好考室设置、安排、监考、收装试卷等考务工作,所有考务人员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每场考试,巡视员、校长至少巡视4次。校长、考务人员手机调振动,监考教师关机或上交监考学校,否则发现一例罚款10元。考试期间,中午禁止饮酒,所有学校一律不准上酒,否则罚该校长100元。
2、考点主考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考务守则要求作好考务工作并认真查阅试卷封订情况,若出现试卷封订失误现象,按每例罚款20元对监考人员进行处罚,考点出现试卷封订失误2例以上的,对考点及主考进行全镇通报,3例以上的另处罚主考100元。
中考考务工作安排篇九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8年10月18日。
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08年10月19日。
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的考试。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15日10:00-5月22日16: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的“网上报名”栏目。考生网上报名期间须完成:
1.正确输入报名信息。
2.成功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保存报名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08年5月23日-5月26日(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1.药学类:
(1)上海医药职工大学(愚园路1088弄48号)。
确认点代码:4646。
联系电话:6252455862522920-814。
(2)复旦大学药学院(医学院路138号)。
确认点代码:4747。
联系电话:6417809754237069。
2.中药学类:
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零陵路518号15号楼8楼)。
确认点代码:4848。
联系电话:54231340。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和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如上点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称资格证书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
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按照新考生进行报考,现场确认时还须持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四)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见《网上报名指南》。考生网上报名或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请与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报名成功的人员应于2008年9月25日10:00-9月30日16:00在本网站“准考证发放”栏目内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55元。
六、考生须知。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一般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在本网站“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考试合格者须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
中考考务工作安排篇十
为了有效推进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的实施,科学运用教学评价手段和机制,加强教学质量的全过程管理,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决定举行20xx学年第二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期终学业水平质量检测,现将学校检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级至六年级语文、数学,三年级至六年级英语、科学,以本册内容为主。
xx。
主考:xx(外出巡视)。
考务:xx(周二下午)。
xx(周三上午)。
6月26日试场及监考安排。
英语听力:xx。
1、各班主任做好以下工作。
(1)提早安排好学生考试座位,清理教室抽屉垃圾。
(2)在黑板上写明:考试时间、考生人数。
(3)教室的墙上、黑板上清理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4)要求学生注意卫生,考试结束带回自己的东西。
2、监考要求:
(1)提前15分钟到三楼办公室领试卷。(领卷后监考教师不得进入任教学生考场)。
(2)提前10分钟进考场,核实学生座位。
(3)听到第一遍铃声(提前5分钟)发试卷,并督促、检查学生写好班级、姓名,第二遍铃声学生开考。
(4)监考时不带任何书刊杂志进考场,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并注意随时巡视全考场。
(5)离考试结束10分钟时,提醒学生考试时间。
(6)收卷:请仔细核对人数,理整齐上交。
(7)考好后及时把试卷交办公室。
(8)任课老师不得进考场。
2、阅卷分工:
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
3、阅卷标准的制定:
(1)试卷答案由各任课老师提供。
(2)扣分标准根据试卷评分标准。
4、阅卷要求:
(1)统一标准,统一地点,流水作业,仔细认真,减少错误。
(2)阅卷结束后,各学科及时登记成绩,统一填写“期末教学检测成绩统计表”上交到学科阅卷组长,再由学科阅卷组长把所有试卷和成绩统计表统一上交到学科组长;每位教师填写“各科期末检测质量分析报告”电子稿于20xx年6月28(周四)前发送邮箱:xxxx。
(3)阅卷结束后,由教导处统一把试卷交给科任教师。
5、阅卷地点:xx育英学校。(小学部)。
6、区抽测学科相关阅卷教师6月28日到龙湾二小集中阅卷。
中考考务工作安排篇十一
网上报名12月28日-年1月16日。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2011年1月4日-1月18日。
报名点、考点审核考生报考资格2011年2月20日前。
考区审核考生报考资格2011年2月28日前。
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2011年3月6日-3月14日。
考区审核各考点考场安排2011年3月20日前。
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2011年4月28日-5月29日。
考点考办设置上报2011年4月5日前。
试卷交接2011年5月18日-5月20日。
考试实施2011年5月21、22、28、29日。
考区回收纸质答题卡2011年5月23日。
考点考试物品销毁情况上报2011年6月5日前。
考点上报数据修正信息2011年6月5日前。
考点进行违纪处理并上报2011年6月1日-6月10日。
网上成绩发布考后两个月内。
中考考务工作安排篇十二
全镇初中交换监考,学生单人单桌,第1――3考室七年级每考室35人,第4考室七年级8人,第5----7考室八年级每考室35人,第8考室八年级9人,横五纵七排列,进考室第一纵行为该室1-7号,其他类推,考号张贴在桌子左上角。将室内多余桌椅搬出教室,充分利用室内空间,拉开间距。6月24日下午5:00以前布置好考室并张贴好考号。
第一考室七(1)教室,七年级35人,胡兴,第二考室七(2)教室,七年级35人,莘义成,第三考室九(1)教室,七年级35人,胡兴,第四考室九(2)教室,七年级8人,莘义成,第五考室八(1)教室,八年级35人,王红梅,第六考室八(2)教室,八年级35人,刘兴敏,第七考室八(3)教室,八年级35人,张德第八考室九(3)教室,八年级9人,王栓,望各班严格按上述要求调整座位,张贴考号,涉及各年级的望各年级班主任做好配合,相应的教师应主动与班主任搞好协商。凡不按要求张贴考号者,追究责任人相应责任,(贴考号时桌斗背对考生),考务组将检查监控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扣相应常规教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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