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流工具,它连接着世界各地的人们。哲学如何引导我们认识自己,理解世界,提升自己的思维和见识?以下是一些精选的总结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承包土地使用权法篇一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村民大会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甲方决定将合同约定山林进行发包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位于______与______交界处南北______米,东西______米,合计面积______亩。以上共计面积______亩。
边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约定与政府核发的《林权证》不一致的,以《林权证》为准。
承包期限为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承包费用。
承包费标准以每亩每年______元标准计算,共计金额为______元整。
2、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交纳定金______万元,此定金为保证双方不得反悔违约之用途。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没收定金,若无违约则抵顶乙方应付承包费用。若甲方违约则甲方需双倍返还定金。
3、承包费支付。
承包费用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纳承包费用的30%。
(2)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纳承包费用的70%。
(3)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结清承包费用。
(4)如上述付款时间届满时,因甲方原因导致林权证未办理完毕,上述付款时间顺延至林权证办理完毕(以乙方收到林权证为准)之日。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及其他政府规定的手续,办理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无条件给予配合。
2、办理林权证的费用按照以下第(2)种方式承担:
(1)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承担。
(3)由甲方承担______%,乙方承担______%。
1、甲方对承包范围内原有的树木享有所有权,乙方不得随便采伐。
2、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在承包范围内的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对自行种植的树木享有所有权。
3、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护林房屋以便于管理。
4、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对林权进行处置,甲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干涉。
5、乙方对山林有承包管理和受益权,(子女亲属有继承权——如乙方为个人的话可以加上此句话,否则应去掉)。
6、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7、甲方承诺:对甲方已经承包给他方的山林,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承包给乙方。
1、甲方保证《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系村民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虚假《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而导致本协议无效的,甲方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万元。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
3、承包期内,甲方强迫或者阻碍乙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
4、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者调整乙方承包林地,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
1、合同期内,若因政府征用或其他合法事由需终止合同,则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及林苗补偿以及预期收益补偿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需退还剩余承包期间的承包费用。对于征用补偿标准由乙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甲方无权代理协商。
2、甲方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土地使用权法篇二
*方:
乙方:。
*号码: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明确*乙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双方当事人秉着诚实、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租赁土地的详细情况:
*方将承包经营的______市县镇______村____亩土地(详细情况如下表)的使用权租赁给乙方建立驾校及综合利用:
租赁土地所有权的详细情况。
二、租赁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年,农村承包土地出租合同范本。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租金标准。
乙方按每亩_1500___元支付租赁费用,一次*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资源:乙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发、利用。
五、相关税费缴纳。
(一)*及相关部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二)村社相关费用按村社每年规定的标准,乙方须按时缴纳,合同范本《农村承包土地出租合同范本》。
六、其他事项声明。
(一)在租赁期内,*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未经*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
承包土地使用权法篇三
为充分利用________乡冬闲田,发展经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甲方水田的冬季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种植泽泻,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的水田192亩的小春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用于种植泽泻。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及结算方式:按每亩100元,共计19200元,以现金一次付清。
四、甲方负责做好所涉及的农户工作,并造具花名册由各农户签字认可后交乙方存档。
五、甲方在大春收完水稻后不能把水放掉,小春季节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
六、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土地使用权法篇四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和中办发[__]16号、鲁办发[1998]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将亩的土地发包给乙方从事。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承包指标:每年应上交的国家税金、农产品定购任务及提留统筹费等,按照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发包的耕地和随耕地一并法宝的其它集体资产拥有所有权,对乙方承包经营活动有监督权,对乙方违背有关政策规定,私自流转土地或改变农地性质及用途、掠夺式经营、弃耕荒芜等行为有处理权。
(二)有权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及其它公益事业,组织农田基本建设、灌溉、农机、农艺等活动。有权督促乙方按时完成农产品订购任务,按期按规定收取国家税金、提留统筹费等。
(三)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和合法收益权,帮助乙方处理生产经营中的纠纷,在承包期内为乙方的生产经营创造条件,提供有关方面的服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在承包期内经甲方同意,可依法对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包、转让、入股、出租、兑换等。
(三)按规定交纳税金,完成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依法按照《农民承担费用与劳务合同》的要求,承担提留统筹费等合理费用及劳务。有权拒绝一切非法集资、摊派、罚款、收费等项目。
(四)不得擅自改变承包耕地农业用地用途,不得买卖、荒芜、取土建窑、建造永久性住房等。
(五)加强地面附属物的维护和管理,不得损坏。
(六)窑积极增加收入,培肥地力,保护土地资源。
(七)承包的耕地要服从于国家和集体用地规则。
第六条违约责任: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当事人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发包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损失的,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承包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土地承包合同。
1、不依法缴纳税费、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和承担规定劳务的;。
2、认为造成耕地减少、荒芜及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的;。
3、不服从国家、集体用地规划及未经批准破坏水利设施和附着物的。
第七条其他事宜:
(一)在承包期内,乙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变更使用权的,必须提前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并按规定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在承包期内甲方规定代表人变更后仍然有效。
(四)在承包期内,发包方有权收回死亡绝户、外迁户的承包土地;有权按规定进行小调整。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由双方共同商定作出的补充规定,报镇合同管理机构备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和签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承包土地使用权法篇五
第十四条乙方在承包期届满之后欲继续承包上述土地的,必须在承包期届满之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重新签署承包协议,支付承包金。否则,超过承包期1天至1个月的,乙方向甲方给付原来约定的平均半年的承包金;超过承包期1个月至6个月的,乙方向甲方给付原来约定的平均1年的承包金。不给超期承包金,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的使用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四章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条乙方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标准为每年每亩元(大写:/亩),共亩年,承包金总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承包期内,如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土地承包金标准不变。
第十七条承包地周围的荒坡、蓄水坝塘等承包费另行议定。
第十八条承包金的支付形式为银行现金支付,支付方式为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付清前年的承包金。剩余的承包金,乙方须在自承包期开始年之内全部付清。承包年度以土地承包之日起往后12个月计算。
第十九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拒绝给付承包金。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即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拖欠或者拒绝给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土地使用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五章承包权。
第二十条甲方尊重乙方以种植、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所涉土地上一定的空间。第二十二条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乙方不得将承包土地设臵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乙方因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四条乙方不可以将所承包的土地作为出资,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否则视为违约,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五条承包期届满之前,甲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承包期届满之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章成果权。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同时,乙方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拖欠、偷逃或者拒付应交税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若乙方用承包地种植经济林木,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乙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二十八条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生产设备等财产,除了道路、水池、水窖、沟渠抽水站及抽水设施以外,乙方有权拆除。
第二十九条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到收获期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超过承包期限时间的承包金,按已经承包年度每天平均承包金计付。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七章权利义务。
第三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本承包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五)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八)如发生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
(九)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
(二)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承包期内的补偿;。
(三)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四)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五)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六)乙方有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的义务;。
(七)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八)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十)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三十三条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三十四条甲乙两方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三十五条甲乙两方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六条由于地震、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三十七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三十九条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全部土地承包金的%。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签署后,甲乙两方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四十二条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无论哪一方更换联系电话号码或住址,都应当即时告知对方,以便及时取得联系。
甲乙两方任何一方在三个月内无法取得联系、不知所踪,即视为违约。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索要违约金;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并索取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不得解释为限制协议内容。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上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签署后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四十六条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条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解决。仲裁机构为元谋县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四十九条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不意味着放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
第五十条本协议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五十一条本协议签字后即刻生效,双方完全履行完各自义务后自动失效。
第五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后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本协议共伍页,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附件:甲乙双方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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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使用权法篇六
*方(出租方):*号:。
住址:电话:。
乙方(承租方):*号:。
住址:电话:。
根据、、、、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方自愿将位于第村民小组的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出租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2029年8月30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贰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方公斤(大写:)稻谷,共计每年支付公斤(大写:)稻谷,按稻谷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方**元(大写:整),共计每年支付**元(大写:仟佰拾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采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于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当年度租金,且每年递增0%。
四、*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承包土地使用权法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_________________现西边;。
南至:_________________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_________________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_________________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年月日起至二o五年月日终止。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承包土地使用权法篇八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双方根据《^v^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五里河乡(镇)村组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20xx年,即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三、出租价款。
出租土地的租金为每年x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1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
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每年6月。
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租金的方式,实物为:__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20xx年8月30日前将出租土地10亩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7.乙方不得改变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出租期限内将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每亩。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杞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五里河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项,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土地使用权法篇九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总 则
甲方愿意将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自愿承包经营上述土地经营开发。 甲乙双方均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承诺业已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各自家人或共有权人。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均应及时履行协议的各自义务,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等原因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位于 荒山开荒地。
第二条 土地面积为 亩,其中不含荒坡、沟、路、渠、地埂、内外平台、坝塘等附属设施。土地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四至草图定界,并于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
第三条 甲方承诺拥有该土地排他的使用权,拥有 证书,编号为 ,使用期限为 (见附件 )。如他方主张该土地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
第四条 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他方经营,未于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不再将发包土地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臵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条 乙方有权在承包土地上进行蔬菜、水果等普通农业生产经营,但不得用于种植速生桉树、飞机草、养殖牛蛙等有碍生态环境等非常规农业生产经营;不得在承包地范围内种植法律禁止种植的植物。否则视为违约,法律责任自负,且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七条 乙方有权在承包地范围内修建水池、沟渠、道路,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承包期结束后不得毁坏、拆除,所有权无偿归甲方。
第八条 乙方可以在上述承包土地范围内建造临时建筑物,但必须书面如实告知甲方建筑的规模、地点等基本情况,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建设。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否则视为违约,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三章 土地的交付及承包期限
第十条 甲方自收到协议全部承包金之日起,一周内向乙方交付上述土地。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时间交付土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积的书面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
第十二条 承包起算期以双方签署本协议日期为准。承包期以此计算为 年(大写: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亩承包 年。 第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第十四条 乙方在承包期届满之后欲继续承包上述土地的,必须在承包期届满之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重新签署承包协议,支付承包金。否则,超过承包期1天至1个月的,乙方向甲方给付原来约定的平均半年的承包金;超过承包期1个月至6个月的,乙方向甲方给付原来约定的平均1年的承包金。不给超期承包金,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的使用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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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条 乙方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标准为每年每亩 元(大写: /亩),共 亩 年,承包金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承包期内,如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土地承包金标准不变。
第十七条 承包地周围的荒坡、蓄水坝塘等承包费另行议定。
第十八条 承包金的支付形式为银行现金支付,支付方式为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付清前 年的承包金。剩余的承包金,乙方须在自承包期开始 年之内全部付清。
承包年度以土地承包之日起往后12个月计算。
第十九条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拒绝给付承包金。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即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拖欠或者拒绝给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土地使用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五章 承包权
第二十条 甲方尊重乙方以种植、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所涉土地上一定的空间。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不得将承包土地设臵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乙方因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不可以将所承包的土地作为出资,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否则视为违约,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章 成果权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同时,乙方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拖欠、偷逃或者拒付应交税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若乙方用承包地种植经济林木,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乙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生产设备等财产,除了道路、水池、水窖、沟渠抽水站及抽水设施以外,乙方有权拆除。
第二十九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到收获期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超过承包期限时间的承包金,按已经承包年度每天平均承包金计付。
第三十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本承包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五)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八)如发生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
(九)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
(二)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承包期内的补偿;
(三)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四)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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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六)乙方有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的义务;
(七)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八)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内。
第三十三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三十四条 甲乙两方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三十五条 甲乙两方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六条 由于地震、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三十七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三十九条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全部土地承包金的 %。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签署后,甲乙两方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四十二条 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无论哪一方更换联系电话号码或住址,都应当即时告知对方,以便及时取得联系。
甲乙两方任何一方在三个月内无法取得联系、不知所踪,即视为违约。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索要违约金;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并索取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不得解释为限制协议内容。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上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行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条 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解决。仲裁机构为元谋县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四十九条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不意味着放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
第五十条 本协议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协议签字后即刻生效,双方完全履行完各自义务后自动失效。
第五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后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本协议共伍页,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附件:甲乙双方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与乙方协商,甲方将和硕县乃仁克乡乌勒泽特村的集体土地40亩红枣地承包给乙方种植,承包期限:2017年3月12日到2029提3月12日共15年,协议如下:
一、土地承包费每亩400元(肆佰元整),合计每年16000元整(壹万陆仟元整),2017年及2017年的承包费于该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给甲方。2017年之后的承包费改为每年4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一年承包费,甲方出具相应收条。
二、承包期间,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且承包费如数付给甲方。
三、不得用激素过量的促成长的药物,也不可用对枣树正常生长有害的药物,所用的药物及肥料需甲方许可后才能使用。
四、合同期间,如有乙方不能履行上述要求,对方可终止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整(拾万元整)。
五、合同期间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的种植困难,甲方应当将给予相应的帮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并受法律保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充分发挥土地利用率,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 ;东以 为界,南以 为界,西以 为界,北以 为界的荒山、荒地 亩;乙方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基础上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买卖、出租、转包、荒芜,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房,但可以建筑相关的生活、工作设施,承包期间甲方无权干涉乙方经营情况及品种。
二、承包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日止 。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一次性向甲方上交承包费 元整。
承包费均以现金上缴;甲方收款后开出收据。(乙方不与村民发生任何关系,如发生纠纷由甲方出面解决,乙方给予的承包费含各种补偿费用) 。
四、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因承包经营期间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除此以外的税费和摊派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自行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承担任何负担。
3、甲方负责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如遇有人对乙方的财产及人身进行危害时,甲方应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对不法人员进行处理。
4、乙方需使用或接用甲方的水、电设施,甲方应积极配合给以方便,保证水、电的使用畅通。但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5、甲方不得因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6、如遇国家建设依法征甲承包的土地,乙方必须月队但乙方有权依法拥鞠应的利偿。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无故单方终止合同,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同时还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如因土地权属发生纠纷,影响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或不能继续承包经营,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合同期满后乙方投资的财产与设施自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也可与甲方协商转给甲方。本合同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 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
乙 方:(签名)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使用权法篇十
发包方:(以下简称*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填**批准,将位于组面积约余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地承包出租给乙方管理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附图已经*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叁拾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至。
三、*方将以上土地出租给乙方用做养殖、种植、农产品深加工,不能改变用途。土地所有权必须归*方所有,在合同期内,乙方享有管理权和使用权。
四、承包租用金交付方式。
1、以上土地的承包租用金为每年每亩耕地为荒坡为元,承包所有土地租金每年共计**元。
2、在承包租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付款,乙方必。
须在每年月日前付清*方一年土地租用金。若逾期两个月无兑现租金,视为自动终止合同。
3、合同签定生效后,*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随意变更土地承包金。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应对土地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无偿提供给乙方现有的道路。
3、保障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方尽力保护乙方生产环境和日常生产关系的协调。
5、在。
承包土地使用权法篇十一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田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亩田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二田地转包[出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自*方交付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乙方仍有承租意愿则双方另行协商有关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四*方转包[出租]的田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结算方式现金结算,*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田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田地。
承包土地使用权法篇十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方自愿将位于,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年,自年至年。每年租金为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向*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元。
四、*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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