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计划是为了更好地组织时间和资源,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做好计划需要充分了解自己的能力和资源,避免过度估计或低估。以下是一些计划制定的常见错误和失败案例,我们可以从中吸取教训,避免犯类似的错误。
医院审计工作计划篇一
医院内部审计工作总结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内部审计监督已经成为医院进行现代化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并且由“经济监督”向“经济控制”转变,通过对医院预算、内控制度、专项资金、固定资产投资、基建项目等重要经济业务的效益审计,促进医院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近年来,市三院内审工作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科学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思路,有效拓展审计领域,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以审计促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大好局面。
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医院,作为医院内审部门,最根本的一条是全面履行审计职责,提高审计监督能力,说到底就是在审计工作中要严要求、高标准,确保审计质量。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提高审计质量为也是审计服务构建和谐社医院、体现服务水平的根本要求”。
为了确保审计质量,市三院审计科多年来始终强化依法审计意识,牢固竖立依法审计、依法监督、在工作中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审计工作要求和审计程序,克服审计过程中的随意性,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行为规范、审计问题定性准确、审计结论客观公正。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审计思路,从医院的经济工作中心出发,重点着眼于对加强各类资金管理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事项的审计并取得了显著的效益。例如医院在煤炭采购上,开始由一家公司独家供货,无审计人员参与,造成质量不稳定、价格不透明,当由审计参与后,根据事前、事中、事后的审计跟踪,单这一项就为我院节约了数万元资金。印刷品方面,xx年前印刷品支出一直居高不下,且库存积压太多,有的能用几十年。通过审计参与,进行印刷品印制招标,从而大大降低了印刷品支出:xx年印刷品审减率57.1%(个别品种审减率达86.3%);xx年审减率25.1%;xx年审减率23.2%。
近年来审计科按照院领导“扎紧口袋”、“关口前移”的要求,使审计工作做到“三个提前”:一是位置提前,二是时间提前、三是工作提前,实行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的全过程审计,对需要审计的费用支出活动都提前介入,以确保医院资金的使用安全和使用效果。规范了物资采购程序和采购行为,参与了医院的材料设备采购、零星维修基建工程等招标比价或跟踪询价活动,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审计的项目、范围不断拓宽,在厉行节约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从xx年到目前参与招标比价工作44次,参与议价采购物品43批次,涉及60多个供应商,完成专项项目审计119项,接审各种物资采购、基建维修等总额183.77万元,在总务和财务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审减金额18.16万元,审减幅度为9.88%,最高审减率达43.33%,为医院节约了大量资金。
医院审计工作计划篇二
前的社会大环境(人力资源、筹资、项目准入、产业政策等)决定了民营企业在发展初期不能避免家族经营与企业目标的矛盾。民营企业发展一般都经历过“家族奋斗过程”。内部审计的工作思路、方法、定位在企业的发展、成长、成熟的不同阶段,必须强制适应企业需要。
内部审计不是企业的救世主,也不是民营企业发展必须设立的部门。因为内部审计不能直接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局限性,导致了企业家了解、引进内部审计机制、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作用必须要有一个认识过程。
在民营企业审计沟通是重要的,但不是必不可少的。沟通失败可能是由于审计对向的素质问题;也可能是利益问题;也可能是审计人员自身的问题;但最终是企业文化问题。沟通本身实际是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当“内部审计”意识还没有熔入到企业文化时,内部审计的效用就无法彰显。
内部审计文化不断得到国家的支持和民营企业家的认可;处于成长期、成熟期的民营企业普遍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的外部环境不断完善。
医院审计工作计划篇三
首先,在新形势下,民营医院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年收入大于300万元或拥有300张床位的医疗单位绝大部分没有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及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在医院管理意识中,没有将财务内部审计作为财务内部管理的一部分内容,忽视会计审计对医院的重要作用。即便有的医院设置了这一岗位也是没有独立行使对内部审计职能,对一些违章操作也是听之任之,使得医院的财务内部管理漏洞大,安全系数低。其次,财务内部审计人员的基本素质低,不能满足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公正性和客观性及专业技能的要求都存在较大的距离,严重影响医院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和工作效率。
民营医院要体现为社会服务,赢得大众的口碑,体现出民营医院的独特魅力,在医院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营造良好的医院环境,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提高民营医院的整体效益,做到有制可循,有章可依。
提高管理层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发挥审计职能作用。
民营医院常常认为是自己的单位,只要盈利维持就达到目的。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认为可有可无,造成整个医院的良好控制环境基础缺失,会计、审计人员的积极性也得不到提高。因此,强化管理层的内部审计工作的关注度,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积淀医院环境,制定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监督医院的经济行为,严格审批医院的各项开支,保护医院的资产不外流,各个部门的沟通信息形成良性循环。长期下来,民营医院的整体竞争力就会得到充分地壮大。
提高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
努力学习新的财务制度及审计的相关知识,对民营医院的实际工作情况予以了解熟悉,熟练掌握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尤其是对计算机的操作运用,充分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端正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的独立性态度,具备高度的责任意识,对内部审计的结果负责,公正、客观地评价医院的经济利益。
规范内部审计取证及审计流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取证是基础、也是关键的步骤。全面、真实的原始材料,是内部审计准确无误地定论出民营医院评价结果的保证。内部审计不但要参照会计账簿的内容,还要结合具体情况加以抽查考核,防止内部会计对事项的隐瞒或篡改,对经济业务的处理不规范或钻空子等问题,避免出现医院的内部审计工作取证过程不全面、不真实。
3结束语。
随着新医改的推进,民营医院的财务管理也得到了不断的规范和法制约束,内部审计工作的涌入,对医院的财务管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培养审计人员的素质,系统化地将风险管理与内部治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最终实现民营医院发展的总体目标,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医院审计工作计划篇四
第一章内部卫生系统审计。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医院内部审计。
第二条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国有卫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xx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其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机构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应征求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和培训所必需的经费。
第三章业务指导与监督。
第十条卫生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部属(管)单位组织实施内部审计。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各类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机构进行审计和业务指导、监督。
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本系统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及工作规范;。
(四)组织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审计工作研究,交流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
规章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
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四)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九)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十)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八条本部门、本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七)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必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以及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或实施办法,并报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17日发布的《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卫生部令1997年第51号)同时废止。
【篇二】。
x年在院领导的支持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们审计科全体同志认真学习、领会xx大会议精神,一如既往地贯彻和落实《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医院工作为中心,结合内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我院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审的监督和服务职能,为医院领导及时提供决策依据。共开展各项审计10余项,为医院节约了资金。在深化医疗体制改革,促进廉政建设,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真正起到了经济卫士和参谋助手的作用。
一.基础建设。
x年是我院迅速发展的一年,医疗、科研、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为我们搞好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我们审计科认真贯彻落实卫生局、审计局等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在做好审计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坚持完善自我,提高认识的原则,努力完善审计制度,健全审计机构,调整人员结构。
1、规范了审计工作流程,按照x年审计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了对院内各经济项目的监管。
2、参与制定了医院物资采购、设备管理及相关规章制度若干项。规范了经济行为,使审计工作进一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在审计部门单独成立时,进一步明确了审计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使内审工作的内部监督职能进一步得到体现,可以更好的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4、调整人员的知识和年龄结构,新增专业审计人员1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加强了审计队伍建设。
二.学习及培训。
强化措施,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使我院每个内审人员都真正成为思想、业务过硬、技能娴熟、务实高效的工作高手。
1、参加审计厅、市审计局、市卫生局规财处召开的培训班,获取了大量审计工作信息及先进工作经验。
2、与南昌市第九医院、江西省精神病医院等审计人员相互交流,共同探讨审计工作新思路。
3、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学习,积极进行学术研究和探讨。
1、参与后勤维修审计。
随着医院业务不断的扩大,后勤管理部门所涵盖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这就要求我们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我们参与制定了一系列后勤管理的规章和措施,对零星维修每月审计一次,对基建维修的每个项目都进行审计,截止到6月底,共为医院节省开支1000余元。为推动医院的后勤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2、参与财务收支审计。
做好医院财务账面审计工作,为保证医院财务账面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我科室配合审计局对医院x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整改,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制度,为领导提供了决策依据,为医院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3、参与各项招投标工作审计。
4、参与物价审计。
为了加大医疗收费的监督,我科室每个月定期对出院病历、运行病历及药房处方批价的情况进行检查,截止到6月底,发现20多份出院病历,30多份运行病历存在“三单不符”的现象,并及时做出了整改。
5、参与专项支出审计。
科研工作是医院发展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我们集中力量加强对科研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使这些资金充分发挥作用和效益。半年来我们开展科研经费审签10项,促进了科研工作的发展。
四.
工作体会。
1.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搞好内审工作的关键。领导的重视程度越高,内审工作就越有依靠,发挥的作用也就越大。我们在认真做好工作的同时,注重同上级领导的交流,不定期汇报工作情况,争取领导的信任,取得了领导对内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2.健全的审计机构,合理的人员结构及知识结构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基础条件。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帮助下,审计机构不断得到完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合理的人员配置和人员结构便于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院审计工作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内审要树立服务意识。内审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审计工作必须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寓监督与服务之中。内部审计归根到底是一种内部管理行为,它的目标是为了加强内部管理,为管理者服务。结合学校实际,内审工作的监督、评价、控制职能都必须着眼于为学校经济发展服务,把服务意识融于整个审计过程中,在做好监督的同时为领导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医院审计工作计划篇五
x年在院领导的支持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们审计科全体同志认真学习、领会xx大会议精神,一如既往地贯彻和落实《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医院工作为中心,结合内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我院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审的监督和服务职能,为医院领导及时提供决策依据。共开展各项审计10余项,为医院节约了资金。在深化医疗体制改革,促进廉政建设,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真正起到了经济卫士和参谋助手的作用。
一.基础建设。
x年是我院迅速发展的一年,医疗、科研、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为我们搞好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我们审计科认真贯彻落实卫生局、审计局等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在做好审计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坚持完善自我,提高认识的原则,努力完善审计制度,健全审计机构,调整人员结构。
1、规范了审计工作流程,按照x年审计。
进一步加强了对院内各经济项目的监管。
2、参与制定了医院物资采购、设备管理及相关。
规章制度。
若干项。规范了经济行为,使审计工作进一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在审计部门单独成立时,进一步明确了审计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使内审工作的内部监督职能进一步得到体现,可以更好的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4、调整人员的知识和年龄结构,新增专业审计人员1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加强了审计队伍建设。
二.学习及培训。
强化措施,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使我院每个内审人员都真正成为思想、业务过硬、技能娴熟、务实高效的工作高手。
1、参加审计厅、市审计局、市卫生局规财处召开的培训班,获取了大量审计工作信息及先进工作经验。
2、与南昌市第九医院、江西省精神病医院等审计人员相互交流,共同探讨审计工作新思路。
3、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学习,积极进行学术研究和探讨。
1、参与后勤维修审计。
随着医院业务不断的扩大,后勤管理部门所涵盖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这就要求我们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我们参与制定了一系列后勤管理的规章和措施,对零星维修每月审计一次,对基建维修的每个项目都进行审计,截止到6月底,共为医院节省开支1000余元。为推动医院的后勤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2、参与财务收支审计。
做好医院财务账面审计工作,为保证医院财务账面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我科室配合审计局对医院x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整改,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制度,为领导提供了决策依据,为医院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3、参与各项招投标工作审计。
4、参与物价审计。
为了加大医疗收费的监督,我科室每个月定期对出院病历、运行病历及药房处方批价的情况进行检查,截止到6月底,发现20多份出院病历,30多份运行病历存在“三单不符”的现象,并及时做出了整改。
5、参与专项支出审计。
科研工作是医院发展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我们集中力量加强对科研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使这些资金充分发挥作用和效益。半年来我们开展科研经费审签10项,促进了科研工作的发展。
四.
工作体会。
1.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搞好内审工作的关键。领导的重视程度越高,内审工作就越有依靠,发挥的作用也就越大。我们在认真做好工作的同时,注重同上级领导的交流,不定期汇报工作情况,争取领导的信任,取得了领导对内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2.健全的审计机构,合理的人员结构及知识结构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基础条件。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帮助下,审计机构不断得到完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合理的人员配置和人员结构便于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院审计工作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内审要树立服务意识。内审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审计工作必须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寓监督与服务之中。内部审计归根到底是一种内部管理行为,它的目标是为了加强内部管理,为管理者服务。结合学校实际,内审工作的监督、评价、控制职能都必须着眼于为学校经济发展服务,把服务意识融于整个审计过程中,在做好监督的同时为领导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医院内部审计作为医院的经济监督部门,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医院都与内部审计工作息息相关,深入地把握审计工作的基本思路,认真履行好自已的职能,积极为促进医院和谐发展服务是关健。我室20x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提高审计质量,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1、全面履行审计职责,提高审计监督能力。在工作中要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审计工作要求和审计程序,克服审计过程中的随意性。
2、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审计思路。医院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大,经营业务的日趋复杂,使得内审对象及内审面逐步扩展。因此,医院内审工作要从医院的经济工作中心出发,重点着眼于对加强各类资金管理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事项。
3、改进审计计划管理,使审计年度计划要和我院的经济工作计划在时间上错位半年,使审计计划能确实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4、提高审计人员素质。不断更新审计人员整体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做好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只有审计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了,审计质量才能得到保证。
二、更新审计理念,提高审计工作层次。
内部审计对所审查的活动向院领导提供分析、评价、建议和咨询,帮助他们更有效地管理医院。内部审计查出问题的过程,是解决问题的过程。审计工作不能停留在揭露问题上,要站在医院发展的前沿,立足于纵观全局的基点上,扣紧为医院经济决策、经济管理服务、促进医院经济健康,树立起服务第一理念,采取参与式的审计策略。尽可能地对被审计的科室面临的困难和对策提供咨询意见:主动请求被审计科室对自己的工作方式、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提出建议;为医院加强管理、完善决策机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更好地为医院的和谐发挥重要作用。
三、以成本管理审计为重点,强化审计经济监督。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被推向市场,医院的生存不再取决于上级主管部门的意志,而是取决于市场对医院的接纳程度,取决于医院能否为患者提供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市场决定着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医院要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向广大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必然会消耗一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因此医院的经营过程也就是资源耗费的过程,同时也是成本的形成过程。医院之所以必须注意成本是因为每增加一元的成本不仅会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而且会减少医院的收益,影响医院的长期发展;成本问题解决不好,医院的效益就没有保障,竞争力也会变得低下。因此,内部审计要把医疗服务成本作为基本审计,及时发现成本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大问题,找到损失浪费的主要表现、症结所在,做好综合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和建议,促进医院有效节约与合璎利用资源,降低成本,从而提高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四、运用计算机审计,提高审计效率。
随着医院管理信息化程度的逐渐提高,我院计算机信息系统要联网,使医院内部审计从传统的、以纸质账簿为载体的财务审计转向以业务、管理、绩效审计为主。通过借助计算机审计技术,能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资料,缩短审计时间,节约审计成本,从而提高审计效率。
我们科室要把握时代的脉搏,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自身,立足内部,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就一定能够为促进医院的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条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国有卫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xx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其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机构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应征求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和培训所必需的经费。
第三章业务指导与监督。
第十条卫生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部属(管)单位组织实施内部审计。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各类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机构进行审计和业务指导、监督。
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本系统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及工作规范;。
(四)组织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审计工作研究,交流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
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第五章内部审计机构权限。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四)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九)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十)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八条本部门、本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七)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必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以及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或实施办法,并报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17日发布的《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卫生部令1997年第51号)同时废止。
医院审计工作计划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医院内部审计。
第二条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国有卫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17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其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机构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应征求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和培训所必需的经费。
第十条卫生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部属(管)单位组织实施内部审计。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各类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机构进行审计和业务指导、监督。
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本系统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及工作规范;。
(四)组织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审计工作研究,交流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
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四)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九)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十)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八条本部门、本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七)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必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第二十一条对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以及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或实施办法,并报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17日发布的《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卫生部令1997年第51号)同时废止。
医院审计工作计划篇七
20xx年的审计工作,坚持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我县经济建设的中心,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不断改进审计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审计的监督服务作用。以促进发展为宗旨,开拓审计业务工作新局面。
20xx年我县审计工作总体目标是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规范财经秩序,推动深化改革,加强宏观调控,维护公平正义,监督权力运行,强化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二是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三是加大审计决定的执行和整改力度;
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
根据××市审计局关于转发《××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征集20xx年度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建议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xx年我县审计项目计划为17项,其中:财政预算执行审计4项(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1项、税收征管收支情况审计1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2项);专项资金审计6项(扶贫、中央扩大内需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民政救灾救济资金及安全饮水项目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2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4项;财政财务收支1项。各项目审计的重点和要求如下:
(一)做好财政收支审计。
1、审计财政部门具体组织20xx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围绕规范预算管理和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审查财政部门预算收入的完成情况和预算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在关注一般预算、基金预算的基础上,对政府负债及各种专项资金基金组成的政府性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查财政编制和执行预算是否规范,批复预算、专项补助和上下级结算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及时、随意性大、透明度不高等问题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是否合理,政策依据是否充分加大支出结构分析,重点对预算超收、支出、分配的合理性进行审计以促进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情况的审计,分析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建议。
2、审计税收征收管理情况。
以规范税收征收管理为目标,重点检查揭露人为调节税收收入,超越权限、违反国家统一规定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超越规定的提退范围、用办理退库的方式调节收入等严重违规行为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和检查,加强对退税资金后续使用的跟踪问效检查税收发票的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税务部门代开的发票审查税务部门代收、代征各项基金的情况。
3、审计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以促进依法规范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财政收支真实性为基础,以资金、资产为主线,以抓大、求深、提高、创新为基本要求,把审查预算政策执行和预算管理情况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重点揭示政策执行不到位,预算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促进各部门建立具有“严格的预算、合理的收支、规范的操作、严密的监督_为特征的财政管理体系,提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促进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二)加大财政专项资金跟踪审计力度。
重点对扩大内需、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专项资金、基金的收支、拨付、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项目资金拨付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查剖析,一查有无滞留二查有无挤占挪用三查有无随意变更项目,是否确保专款专用等。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完整。
(三)拓宽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范围。
积极探索审计机关审计引进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等多种审计实施操作模式。着力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覆盖面,把工作重点放在关系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建设项目上,同时注重审计的深度,积极开展投资效益评价,注意总结资源整合方面的成功经验。
(四)做实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决定,根据县委组织部委托,结合预算执行审计、财政决算审计和固定资产投资竣工决算审计进行。按照_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_的工作方针,贯彻落实_做优经济责任审计_的要求,不断深化审计内容,进一步规范审计评价,提高审计质量水平,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五)围绕县委、政府和市局的中心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医院审计工作计划篇八
x年在院领导的支持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们审计科全体同志认真学习、领会xx大会议精神,一如既往地贯彻和落实《审计法》、《_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医院工作为中心,结合内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我院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审的监督和服务职能,为医院领导及时提供决策依据。共开展各项审计10余项,为医院节约了资金。在深化医疗体制改革,促进廉政建设,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真正起到了经济卫士和参谋助手的作用。
一.基础建设。
x年是我院迅速发展的一年,医疗、科研、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为我们搞好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我们审计科认真贯彻落实卫生局、审计局等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在做好审计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坚持完善自我,提高认识的原则,努力完善审计制度,健全审计机构,调整人员结构。
1、规范了审计工作流程,按照x年审计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了对院内各经济项目的监管。
2、参与制定了医院物资采购、设备管理及相关规章制度若干项。规范了经济行为,使审计工作进一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在审计部门单独成立时,进一步明确了审计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使内审工作的内部监督职能进一步得到体现,可以更好的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4、调整人员的知识和年龄结构,新增专业审计人员1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加强了审计队伍建设。
二.学习及培训。
强化措施,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使我院每个内审人员都真正成为思想、业务过硬、技能娴熟、务实高效的工作高手。
1、参加审计厅、市审计局、市卫生局规财处召开的培训班,获取了大量审计工作信息及先进工作经验。
2、与南昌市第九医院、江西省精神病医院等审计人员相互交流,共同探讨审计工作新思路。
3、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学习,积极进行学术研究和探讨。
1、参与后勤维修审计。
随着医院业务不断的扩大,后勤管理部门所涵盖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这就要求我们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我们参与制定了一系列后勤管理的规章和措施,对零星维修每月审计一次,对基建维修的每个项目都进行审计,截止到6月底,共为医院节省开支1000余元。为推动医院的后勤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2、参与财务收支审计。
做好医院财务账面审计工作,为保证医院财务账面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我科室配合审计局对医院x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整改,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制度,为领导提供了决策依据,为医院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3、参与各项招投标工作审计。
4、参与物价审计。
为了加大医疗收费的监督,我科室每个月定期对出院病历、运行病历及药房处方批价的情况进行检查,截止到6月底,发现20多份出院病历,30多份运行病历存在“三单不符”的现象,并及时做出了整改。
5、参与专项支出审计。
科研工作是医院发展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我们集中力量加强对科研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使这些资金充分发挥作用和效益。半年来我们开展科研经费审签10项,促进了科研工作的发展。
四.工作体会。
1.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搞好内审工作的关键。领导的重视程度越高,内审工作就越有依靠,发挥的作用也就越大。我们在认真做好工作的同时,注重同上级领导的交流,不定期汇报工作情况,争取领导的信任,取得了领导对内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2.健全的审计机构,合理的人员结构及知识结构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基础条件。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帮助下,审计机构不断得到完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合理的人员配置和人员结构便于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院审计工作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内审要树立服务意识。内审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审计工作必须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寓监督与服务之中。内部审计归根到底是一种内部管理行为,它的目标是为了加强内部管理,为管理者服务。结合学校实际,内审工作的监督、评价、控制职能都必须着眼于为学校经济发展服务,把服务意识融于整个审计过程中,在做好监督的同时为领导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医院审计工作计划篇九
20xx年全县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卫生中心工作,以创新的工作思路、科学的工作方法、务求实效的工作态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医院内部审计作用,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突出财务收支和项目资金审计,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全年计划对4个乡镇卫生院实施常规审计,对财务收支、项目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及票据、物价等就地开展绩效审计。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项目资金规范管理方面入手,检查工作中不规范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管理,增强领导干部的财经法规意识和经济责任意识。
二、运用审计成果,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
科学分析和梳理审计结果,有效发挥监督与服务职能,立足发展,着眼整改,充分运用好审计结果。加大审计后续跟踪力度,及时了解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中所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在整改过程中,注重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同时督促未被审计的单位对照其它被审计单位暴露出的问题,组织自查整改。
医院审计工作计划篇十
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底稿[摘要]文章阐述了当前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着没有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人员的素质与内审要求不一致、内审工作内容过于单一、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以及针对上述问题提出设置独立的内审机构、提高内审人员的素质、拓宽审计范围、完善制度建设等对策。
[关键词]医院内部审计问题对策。
我国自1983年开始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来,内部审计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成为企业健康成长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原xxx部长陈敏章3月1日签署了中华人同共和国xxx第51号令即《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规定中明确指出,二级乙等以上的医院应设置独立的与本单位财务机构相同级别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促进了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了医院的经济效益,维护了医院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也存着许多善待解决的问题。
1、存在的问题。
对内部审计工作认识不足,没有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内部审计机构是单位内部设置的履行独立检查职能的部门,其任务是检查和评价单位的各种活动。内部审计对其所检查的活动要提出分析、评价、建议、咨询,其基础是具有独立性。没有独立的内审机构,内审工作就很难开展。目前的状况了有些医院设置了内部审计部门,却没有配备相应的审计人员;而有些医院配备了审计人员,却没有相应的独立审计机构如有些单位将所内审机构置于监察室之下,根本谈不上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究其原因:首先是领导干部对内部审计职能和作用的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单位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立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设置的,没有具体工作目标,甚至于将内部审计等同于纪检监察,职能和作用认识的错位,使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成为一件不能实现的事情。
人员的素质与内审要求不一致。
内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专业知识,即当前的内审人员不仅要懂审计、财务知识,更掌握经济学其它方面的知识如市场学、管理学以及工程技术等等。但目前,内审人员队伍存在着数量和质量的问题。从数量上来看,内审人员还不能适应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从结构是看,一方面,内审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显老龄化;另一方面,内审人员大部分是由长期担任财会工作的人员转任或兼任,这些人员具有丰富的财会知识及经验,但对审计工作还不胜任的,而且这支队伍也不稳定。对于审计人员自身来说,安于现状,不重视知识的更新和充实。这种情况,严重降低了内审工作的质量,也削弱了内审工作的力度。
内审工作内容过于单一,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制度不完善,导致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难以执行。
现行国家颁布的关于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制中,除xxx的《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外》,与社会审计和国家审计相比,国家没有对医院内部审计的具体准则和实施细则做出规定,这种法规的滞后性,导致医院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具体的审计工作时,显得无章可循,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没有法律的强制性,带有强烈的“人治”色彩,因此在执行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设的过程中,常常会遭遇到被执行部门的抵制,使审计意见和建议难以切实落到实处。
2、解决当前内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的方法。
内审机构独立。
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才能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评价、鉴证、管理等职能。我们不能固执得认为内部审计在单位中高于一切,这必然不利于建立科学的治理机制,不利于管理,但是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性应强调与其它职能部门相对独立,特别要求与是财务、纪检、xxx门分别设立[1].在行政录属关系上,要求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提高内审人员的素质。
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适应现代形势的需要,内审人员在数量上需要扩充,在素质上需要提高。从医院角度来讲,单位应该吸引技术、工程、投资等各类高素质人才充实内部审计队伍,提高内审人员的整体素质;同时要严格考核机制,对内审人员业绩进行评价,促使内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另一方面,内审人员必须注意更新知识,努力拓宽知识面,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掌握多种技能,通过自学、参加培训、继续教育等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拓宽审计范围,发挥审计作用。
“有为才有威”,现行医院内部审计不应仅局限于财务收支审计,审计作用仅局限于事后监督作用。随着单位对内部审计要求的不断提高,内审必须扩大自身的审计范围,内部审计要履行对医院经济工作的综合监督职能,逐步向效益管理延伸。如开展经济效益审计,找出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把住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具体环节。开展内部控制度审计,评价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帮助医院完善和健全内部控制度;开展基建工程审计,节约建设资金,促进医院加强基建管理;开展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提出合理化建议。内部审计工作可以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内审的职能作用,树立起内部审计的地位和威信。
完善制度建设,加大审计建议和意见执行力度。
医院审计工作计划篇十一
按照市、县卫生局的安排,我院及时成立了合作医疗办公室,由院长具体负责,办公室由五名同志组成,职能明确,职责落实。随着合作医疗业务的逐步扩大,我们将及时增加办公室工作人员,以保证合作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进行。建立健全了我院的合作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诊疗项目、服务设施项目、用药范围、收费标准三公开。对医护人员、有关的财务人员进行了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和宣传,使有关人员能够正确理解执行上级各项决议、文件、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能够随时积极配合合作医疗机构的检查。
医院将“合作医疗住院限价病种目录”印发至各临床科室,要求各位临床医师严格按照住院收治标准收治病人。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首诊医师负责制,各科室及各临床医师决不允许推诿危重病病人。加入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后,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决不会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收入住院,不得冒名住院或挂名住院。同时也决不能对参保人分解住院或对不应该出院的病人诱导、强制出院,根据病情需要,病人确需转诊时,应按照相关条件,填写转诊书,手续完备,严格控制转诊率。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努力确保出、入院诊断符合率在95以上,并控制因同一疾病二次住院在15天以上。
严格执行合作医疗的药品、诊疗项目以及服务设施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物价部门的物价政策,确保向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无假药、劣药;对于报销范围内的同类药品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选择疗效好、价格低的品种。门诊病人取药时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的原则给药。严格掌握各类特殊诊疗及药品使用的适应症和指征,决不诱导或强制病人接受特殊项目或使用自费药品。实际使用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应与记录相符,决不能将合作医疗支付范围外的项目变通记录为全额支付的项目。出院带药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并记录在病历中。为确保合作医疗费用的合理有效使用,避免不必要的特殊检查,努力使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阳性率达到一级甲等医院的标准要求。
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部门颁布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按标准收费,并按有关结算规定进行结算。决不超范围、变通、重复、分解收费。各类收费项目的记录应与实际相符,保存原始单据以备复查和检查。凡自费项目需单独收费,并做好特殊标记。及时准确填写各类医疗费用结算的合作医疗统计表,并及时将出院病人的费用结算清单进行公示。
对于符合统筹金支付范围内的特殊疾病病人,建立单独的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病历,由合作医疗办公室统一保管。规范使用双处方和记帐单,字迹清楚,易于辨认,以便复查和检查。
成为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后,我们将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务,确保让病人满意,同时力争将医疗纠纷和医疗投诉降到最低限度。为确保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我们绝不将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的人均住院日和人均床日费指标分解到各科室,不得缩短人均住院日,减少床日费用而克扣病人,导致医疗服务质量下降。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医疗护理基本操作规程和规范进行医疗活动,避免严重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建立健全合作医疗文书、资料管理制度,单独管理以便查找,保管期限在两年以上。医疗文书书写应按照^v^关于医疗文书书写的有关规定执行。要求真实、完整、有序、易于查找、核实。不得伪造、涂改医疗文书、不得拆散分装病历。医疗资料统一在病案室分别管理,以备查找、检查。
总之,为确保广大参保农民享受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我院将按照《济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暂行规定》和《梁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对内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圆满完成参保农民的医疗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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