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豺狼的作文篇一
一只名叫白眉儿的雄豺,在一位名叫阿蛮星的主人家生活,他的父亲是猎狗,母亲是豺,一次偶然的机遇让它们生下了白眉儿。混血的白眉儿有一身雪亮的皮毛,有一手高超的捕猎技巧,还有一个矫健的身体,被誉为“犬中之王”。
狗和豺是天敌,这两者的混血注定着他的这一生不可能风平浪静,在被主人家的老黑狗使诈让自己被赶出家门后,投靠了死去的母亲的家族——埃蒂斯红豺群,好不容易加入了队伍,自己却被豺王夏索尔排在最末等,当了“苦豺”。
两年过去了,在这两年的时间里白眉儿在群的地位越来越高,甚至当上了豺王,在他的管理下,这个埃蒂斯红豺群进进有条,不愁吃不愁喝,照道理说,新豺王应当把原豺王咬个半死,以免后患,可是白眉儿没有这么做,反而好好善待夏索尔。
一天,夏索尔开始怀疑白眉儿是不是正宗的豺的血统,正好阿蛮星路过此地,他便把阿蛮星抓住带回了骷髅岩(豺们经常出没的地方)夜晚,白眉儿趁其他豺都睡了便把阿蛮星放走了,夏尔索把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放走阿蛮星时阿蛮星也认出了白眉儿,白眉儿把路堵死了,意识阿蛮星回去不准带猎人,要不埃蒂斯红豺群就完了,阿蛮星意识到便答应了。
可他不守信用,还是带了猎人,把什么都毁了,阿蛮星用枪打着白眉儿,猎狗蜂拥而上,撕扯着他还没冷却的身体......
这告诉了我们其实动物也有情有意,它门好心救了我们,而人类却反目成仇,到咬一口恩人,这完全的体会了一个动物的心声,表达了他们所不能表达的仇恨、冤屈,以及发自肺腑的感受!
豺狼的作文篇二
豺给人的印象永远是阴险狡诈。贪婪无比。但它们并不是这样的。
豺一般以群为单位,一个群有二三十只到四五十只的豺。它们一般会配合捕猎,非常团结。除了饥荒时期迫不得已,和众豺争王时的,它们是绝不对自相残杀的。
豺身形娇小,个子,形体和狐狸差不离。但豺跳高十分拿手,一只年龄四岁的大公豺可以蹿到六到十米高。它们基本毛色棕红,身上会有乌云状的黑斑,那一大块斑上还会有星星点点的白斑。远远望去,就像身上披着一块发霉,开始长菌的黑羊皮。
豺是肉食动物,它们喜食兔子、野猪、山羊等动物。有时,也吃一些甘蔗、玉米、鱼等来换口味。
豺一般在四———六月繁殖,当繁殖季节到来时,它们会以家庭为单位分散。当小豺可以吃大豺吐出的半消化的肉糜时,它们才会逐渐回豺群的领地,组成一个豺群。
豺都会居住在较大的山洞里,当众豺外出捕猎时,会由一只年老的母豺来看管淘气的小豺。
豺狼的作文篇三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片草原上生活着一位身材高大的狮子王。他神态严肃,饶有国王之威风;鬃毛飘逸,亦有王子之俊俏。
一天,狮子王抓住了一只豺,正准备拿豺裹腹。豺连忙求饶说:大王,您今天真英俊啊,心态一定很好吧,那就放了我吧!狮子可不会听他的,板着脸说:别拍马屁了,我英俊有什么用,先填饱肚子再说。说着便把豺按在地上。豺可吓坏了,顿时眼泪如断了线的珠子一般往下落,整个身体都匍匐在狮子王的脚下,双腿也不停地颤抖。过了好一会儿,才敢开口说话:大王,你就饶了我吧,从今天开始,我每个月送来两头鹿给您。狮子王的利爪按住豺,心里便盘算起来:每个月有两头鹿,好像不够我吃。便威吓道:两头鹿太少,每月五只!豺的脑子里一片空白,愣愣的答应下来。
从此,豺每月都定期抓五头鹿给狮子王,自己只能吃些小狐狸、小野兔。
每天早上它都静静的埋伏在草丛里,今天也是如此。它正流着口水,望着那只正在散步的兔子,等待着兔子靠近。说时迟那时快,兔子刚靠近草丛,豺便一跃而出,狠狠地扑在兔子身上。它张开血盆大口,用它尖利的牙齿不停地撕咬,不多会儿,可怜的兔子便咽了气。
时间飞逝,一年转眼就过去了。现在的草原上已经没有鹿,豺不知道该送什么给狮子王,便每天躲来躲去,不再到狮子王那去。
狮子王觉得不对劲,气呼呼得去找豺问个清楚,豺再一次被狮子王抓住了,这次运气可没有那么好。狮子王按住它的脑袋,轻蔑地笑道:你杀了太多生命了,今天轮到你了,你还是考虑怎么办吧!豺低垂着头,毫无反抗之力,最终命丧狮子王口中。
豺狼的作文篇四
我近来迷上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他的动物小说总是那么有魔力,就似一块磁石,不知不觉中把你吸进书中去。
最近,我读了沈石溪的《红豺》一书。这本书籍,是关于豺的,关于生命的,关于母爱的。
在人类字典里,豺和狼总被组成一个词汇,豺狼豺狼,好像它们是两群狡猾凶残臭味相投的好朋友一般。但其实,它们是死敌。豺的体型介于狗和狼之间,许多习性与狼相似。然而,在动物界中,体型、习性等方面越是相似,它们就越是死对头。今天我咬你一口,明天我反整你一下……这就是豺与狼的关系,几乎是完完全全的冤家。不过一般情况下,豺见到狼都会望而生畏,因为豺的体型与扑咬能力都逊色于狼。
本书主角,母豺火烧云,她的幼豺丧命于狼腹,待那匹狼死去后,火烧云收养了敌人的遗孤——甜点心,本想养好再吃掉它,却日益与甜点心有愈来愈多的情感,最终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一片安宁的天……
火烧云最开始只是因为无人陪伴和想让甜点心做候补餐才收养死敌的遗孤,日子越来越长久,火烧云对甜点心的母爱也越来越浓。它也曾割舍过、狠心过,但没用,它胜不了心中那奔涌的母爱,复仇的熊熊火焰转眼化成万般柔情的疼爱。火烧云当然知道,这种行为逾越了豺族一向的规定,但它无法忽视甜点心的依恋亲昵。在无比的纠结中,在准备为实现自身价值时,火烧云才终于明白自己是一直爱着甜点心的。
跨越种族的爱,火烧云用生命谱写了万分难得的母爱之歌。有过后悔,有过难过。为狼崽受伤,为狼崽放弃精心挑选的伴侣,火烧云曾想过,这样做是不是太不值,但心头那万分强烈的特殊的情感征服了它。
读到这里,我为之一震。母爱,是这么强大啊!我们现在,难道不应该好好珍惜眼前道不明说不清而又浓烈的母爱吗?
豺狼的作文篇五
老豺王落晨无奈地走在辟静的幽谷小道上,远处传来豺群那尖锐地欢叫声——它们在欢呼着新的豺王的诞生。
而原来的豺王,也就是落晨它自己。是的,它被那只现任豺王打败,不过,它十分的幸运,并没有被那只豺咬死,而是负伤逃走了。
落晨十分的不甘心,想当年,它可是高高在上的豺王呀,那可是何等的威风,而现在,他是何等的落魄呀!可是它老了,一个豺在年轻的时候不管多么凶猛,也抵不过时间的流逝。是啊,落晨老了,比不过那些正在黄金年纪的豺了。
太阳高高的挂在天空上,此时正是下午。落晨感觉到了很强的饥饿感——是啊,它从早上到现在一口食物都没有吃。虽然它的捕猎能力大大下降,但是它的捕猎技巧和经验仍没有变。忽然,一阵微风缓缓飘过,落晨闻到了许多马鹿的气味,它微微一笑,寻着这阵气味飞快地奔去。
寻着这阵气味,落晨来到了一个小树林子里,透过树叶,它看到一群马鹿都在河岸边饮水,而且,这群马鹿暂时没有发现它。
落晨猛得冲出树林,马鹿群也立刻发现了它,惊慌失错地逃跑。最终,落晨抓住了一头小马鹿做为它的午餐。
落晨开始兴致勃勃地吃着小马鹿,突然,一阵气味随风飘来。这只老豺猛得站了起来,目光死死地盯着这阵奇怪的气味飘来的方向。
突然,一个草丛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三只野狗蹿了出来,围绕着落晨转圈,那几双贪婪的眼睛盯着那头吃了一些的小马鹿,也盯着落晨。
落晨厌烦地看了一眼这些丝毫不讲道理的强盗,但还是无奈地叫了几声,告诉野狗们这头小马鹿归它们了。本以为有了小马鹿的野狗会放它离开,没想野狗们并没有离去,还不怀好意的看着落晨,落晨一惊:还到它们还想把自己吃了?
它看着这些强盗,绷紧肌肉,随时准备着与他们开战。野狗们互相看了一眼,同时扑了上去。落晨躲开了一只野狗的攻击,但是感觉腿部传来了剧痛,它回头一看,一只野狗正死死地咬着他的腿。猛然,另一支野狗也扑了上来,锋利的锐爪朝它的脸部打过来,落晨感觉世界有一半黑了下去。
在这些强盗的猛攻下,落晨已经遍体鳞伤了。落晨用它的独眼看着野狗们,突然下定了决心,叼起小马鹿就跑,野狗们在后面撕咬着它。
落晨来到了一个悬崖,后面是万丈深崖,它把小马鹿扔了下去。一只野狗气急败坏地向落晨冲了过来,落晨一躲,它就跌了下去,它凄凉地叫声令悬崖中的小鸟纷纷飞了起来。
剩下两只野狗愤怒地盯着落晨,一只野狗又扑了上来,落晨一闪,来到它身后,使用豺的绝技——掏肛门。顿时,那只野狗直接倒在了血泊中。
落晨看向最后一只野狗,来到了它身边,它们对峙着。落晨先动了,向野狗扑过去,野狗也毫不畏惧,在天空中,它们头撞头,落晨吃痛地退了几步。野狗猛地扑了上来,想将落晨推下悬崖,落晨被打飞了出去,一只爪子死死地抓着悬崖的一小部分。那只野狗走了上来,用利齿朝落晨的爪子啃过来。
落晨在心里赌了一把,拼命地用爪子摁着悬崖的一小部分。野狗走了上来,“咔嚓”一声。落晨一只爪子断了,但悬崖的那一小部分也断了,那野狗顿时脚底打滑,差点跌下去了。落晨冷笑一声,另一只爪子朝野狗的脖子挥去,野狗感觉脖子上一阵剧痛,与落晨一起跌了下去。
血,染红了悬崖。太阳最后的余光,照在落晨身上,血与光在悬崖之间,落晨那金灿灿而红艳艳的坟墓在日暮闪烁着辉光,绚丽无比。
豺狼的作文篇六
爱子之心,天下父母,有谁能没有呢?夕阳的余辉下,映射出一缕缕亲情的温暖,子女从幼儿时与父母嬉笑玩耍,到青春期的反抗叛逆,再到成年后遵守孝道,父母都看在眼里,埋在心里,如同太阳照着地球,太阳是位慈母,燃烧着自己,普照着万物生灵。
然而,爱总是会过度的。始皇赢政爱天下,严刑酷法,遭来山东豪俊亡秦族之灾;水想给鱼儿一个明澈透亮的环境,反而使鱼群游走。而世间的父母,总想把财富积累起来,留给子孙后代,但留财无异于留豺。
林则徐曾写过一副对联: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时,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时,则增其过。父母过度的溺爱孩子,只会酿成大祸,试图帮助蚕蛹里死命挣扎的蚕,会发现,破茧后却化不成蝶;试图将茁壮成长的谷物长高,会发现,须臾后已坏死衰亡,留下自己的财富,而使子女不懂得艰苦奋斗的重要性,只会产生连锁效应,如同森林里燃起的大火,从一株烧到一片,害死一代又一代。
僅痒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反复地教化孩子才应是父母给予孩子最宝贵的东西,至使子女不会小财而大遗,若是不教其人之根本,再多的财富也可以是弹指一灰间;若是从小教其做人之道,便可以贻养天年。
金钱会使聪慧的人也变愚钝,父母之财又何异于嗟来之食。不是由自己亲手挣来的便会肆意挥霍,莫非是要子女提前进入老年生活吗?为自己的目标、志向而奋斗着的子女们,得到了大笔财富,又有几个人能不因此懈怠的呢?
隋唐之前,科举是不存在的。达官贵人位世袭,至使其后代皆愚昧无知,一国皆由一些蠢人掌管,又何为一国呢?所以改朝换代,变化之快,不及周朝八百年之久,也不及唐宋繁荣昌盛。留财,真的有必要吗?
前不久网上一则新闻引起广泛关注,八旬老人患癌两年不住院,为女儿存下105万元,我不认为这种做法是正确的。子女的财富应该靠自己的双手打拼,而不是靠父母的遗留。如此下来,终有一天会有梁惠王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的抱怨。
所以说,留财无异于留豺。父母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则不应该是财富上,而是精神文化上。
豺狼的作文篇七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的精神粮食”。是的,阅读可以让我们增长知识、开阔眼界,让我们成长。所以,一本好书,更是可以指引我们前进,陶冶我们的性情,让我们更上一层楼。书,是一位无声的老师;好书,更是一位无声的好老师。我心中的好书就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
这本书中讲述作者沈石溪和向导强巴在草原上碰上了一群金背豺,它们的领头是一个脸上带有刀疤的母豺。强巴看到后一心想把它们置于死地,作者沈石溪后来才知道那匹领头豺脸上的刀疤是强巴以前和藏獒雪娇,在一场搏斗中,雪娇为了保护强巴却被那一群豺咬死了,因此强巴决定要报仇,强巴和沈石溪想尽办法把这群金背豺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人们都欢呼庆祝,整个村子都沸腾了,却不知道灾难悄悄地降临了。红毛雪兔疯狂繁殖,红毛雪兔啃了又啃,村民们想尽了办法,也无济于事。美丽的尕玛尔草原上出现了,大块大块的土地,农民的牛羊个个瘦骨嶙峋。向导强巴决定和沈石溪一起去把金背豺请回来维护草原的生态平衡。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草原是牛羊生存的基础,牛羊是牧民的食物来源,红毛雪兔的啃食破坏草原植被,而豺是红毛雪兔的天敌。保护豺就是保护草原,保护人类自己。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和动物和睦相处。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我们不能刻意地捕杀某种动物,因为每个动物都是对大自然和食物链有作用的。比如像《狼和鹿》的.故事一样,这些人们大量捕杀狼,鹿大量繁殖,结果植物都难逃厄运,大地露出的枯黄也在一天天扩大。最后灾难终于降临到鹿群头上。先是饥饿造成鹿的大量死亡,接着又是疾病流行,无数只鹿消失了踪影……人们特意要保护鹿,但成了破坏森林的“罪魁祸首”。人们特意下令捕杀的狼,却是森林的保护者!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我们要修复生态系统,建设绿色家园,用平等、自由、博爱、仁慈之心对待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人类道德的光芒不仅要照亮人类社会,还要照亮大自然和动物世界。我们要从小树立良好的生态道德。动物是有灵性的,我们应该善待它们,还它们一点生命的权利。
成功的道路是用书籍铺出来的。我觉得好书有一种力量,能够触动我的心灵,能够让我的灵魂震撼,能够让我深深地思考。
啊!与好书相遇乃幸事;有好书读则幸而有幸矣!
豺狼的作文篇八
大家知道四大恶兽吗?没错,那就是豺、狼、虎、豹。其中,豺位列四大恶兽之首。
豺是一种犬科动物,体型比狼略小,豺长着一身棕红色的皮毛,可以帮助它们御寒。豺的四肢又细又长,身体精瘦精瘦的,像几天没吃东西似的。同狼一样,豺也是一名速度快、耐力好、智商高的“猎人”。
豺智力发达,常常把食草兽玩得团团转。它们有时长途奔跑,把猎物累得口吐白沫,有时又追围堵截,围住猎物,而且,除了“美人计”,“三十六计”豺几乎都会用。
同时,豺性情凶猛顽强,富有与猎物周旋到底的精神。当遇到强敌时,豺还有一个绝招,这绝招似乎是老天对豺体态娇小的一种补偿:几只豺在猎物前面假装扑咬,吸引猎物的注意力,这时,一只经验丰富的大雄豺会趁猎物注意力分散时偷偷绕到猎物后面,一爪捅入猎物的肛门,掏出肠子。这样,不论你是脾气暴躁的野猪,还是彪悍的野牦牛,最终都会变成一堆任豺宰割的肉了。也正因为这一阴招,即使是老虎、豹子,都会尽量避免和豺发生冲突。
现代人都十分憎恶豺的“掏肠阴绝”,不过这一招却很实用,否则豺在森林中恐怕就成了其它食肉兽的美味、食草兽的“出气筒”了。因此,我们的祖先英明,根据豺的习性,造出了“豺”字。而“豺”的“豸”是兽的意思,也就是说,“豺”是指有才能的兽。由此可见,豺在我们祖先眼中地位不低!
豺因体型娇小,无法与熊、虎、豹、狼等大型食肉兽对抗,也极难对付大中型食草兽。为了成功生存,豺采用群居的生活方式。豺群中成员之间等级明显,有威风凛凛的豺王,有美丽的豺后,还有打猎的骨干——成年公豺和母豺,这些都是受豺尊敬的角色。当然,也有“敢死队”——“苦豺”。所谓“苦豺”,就是指在豺群遇到危险时挺身而出掩护它们逃跑的老豺,也只有豺群中才有这个特殊的角色,其它动物则没有。遇到危险,其他动物只顾各自逃命。而豺群遇到危险时,会团体作战,分工明确。好一个豺军陆战队!
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动物园中有一个有趣现象:喂豺时一星期只让豺吃饱六天,饿豺一天。当然,这可不是虐待豺。因为据研究报表明:野生豺的捕猎几率并非百分之百,一星期中至少有一天吃不上东西,豺对此早已习惯。每天让它吃饱,反而会让它们过早地死亡。
丰富的经验,聪明的头脑,超强的体力,顽强的性格造就了豺——这天生的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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