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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接送协议书篇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幼儿园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六)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七)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园的予以取缔。
六、要把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幼儿园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八、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1、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时时处处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体教职工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送车教师要每天加强对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学生乘车安全工作抓实、抓紧,为学校创设一个安全的教育环境。
2、明确责任,安全第一,校车跟车接送教师是乘车学生来回途中学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加强教育,规范行为。
1、跟车接送教师每周对学生进行一次乘车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护能力。
2、每次上下车跟随车接送教师要亲自点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车学生。
3、车子在行驶的过程中,跟车接送教师要面向学生,管理到位。
4、每天放晚学跟车接送教师应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下车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离车,而造成乘车学生无人管理。
三、责任追究。
1、强化安全意识。
(1)如因跟车接送教师未亲自点名而造成个别乘车学生步行返回,途中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理费用均由责任人一人承担。
(2)如因在校车行驶途中,跟车接送教师未尽到管理责职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理费用均由责任人一人承担。
(3)如因跟车接送教师未跟车或中途下车,学生无人管理,在车上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责任人一人承担,性质特别恶劣,将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2、对因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求其安全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为确保学校校车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特别定此责任书。
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跟车车老师各执一份。
校长:
责任人:
校车接送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提供8座东风小康面的车1辆,车号甘xxx,并有专职驾驶员,为确保甲方教师准时上、下班提供服务,并确保甲方教师安全。为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租车时间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01月15日止。
二、租车数量:甲方向乙方租车壹辆。
三、车辆行使路线:
四、车辆安全及驾驶员状况:
1、车窗、顶窗防风防雨密封性好。
2、车辆内必须保持整洁,座位保持清洁,空调运转正常,装遮阳窗帘。
3、车辆须参加交管部门强制保险及其客运车规定的险种。
4、驾驶员应具备c照及安全驾驶经历。
6、每月一次校车驾驶员安全学习和车辆安全自查。
五、租费:
按每人每趟次6.5元结算。
六、接送时间:
周一早晨7:30张掖至沙井镇东四村。
周五下午5:00沙井镇东四村至张掖。
七、结算方法:
每月结算一次。
八、违约责任:
1、若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甲方师生伤亡的一切损失,都由乙方负责赔偿,交通事故处理由乙方负责解决。
2、甲方如需要更改行使路线和停靠站,须提前通知乙方。如需变更开车时间,即开车日期,也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特殊情况另行协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行车中途车辆抛锚或交通事故若不能及时修理和处理,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由甲方负责进行车辆调配,确保教师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
4、车辆违约由甲方填好特殊情况记录表并由乙方签字确认。如情况属实而乙方拒签,则可认定乙方违约。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可通过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十、协议期满时,乙方如继续租车给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十一、本协议书租车期满后自动失效。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中心学校一份。
甲方:
乙方:
校车接送协议书篇三
1、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时时处处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体教职工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送车教师要每天加强对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学生乘车安全工作抓实、抓紧,为学校创设一个安全的教育环境。
2、明确责任,安全第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是教学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车接送教师是乘车学生来回途中学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1、接送教师每周对学生进行一次乘车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护能力。
2、接送教师要按“开发区中心校校车接送教师职责”的各项要求给予落实到位。
3、每次上下车接送教师要亲自点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车学生。
4、车子在行驶的过程中,接送教师要面向学生,管理到位。
5、每天放晚学送车教师应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下车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离车,而造成乘车学生无人管理。
1、强化安全意识。
(1)如因接送教师未亲自点名而造成个别乘车学生步行返回,途中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理费用均有责任人一人承担。
(2)如因在校车行驶途中,接送教师未面向学生,未尽到管理责职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理费用均有责任人一人承担。
(3)如因送车教师中途下车,学生无人管理,在车上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有责任人一人承担,性质特别恶劣,将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2、对因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求其安全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为确保学校校车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特别定此责任书。
校车接送协议书篇四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每学期付给乙方乘车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学生上学时,甲方应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候车,不得随意迟到。放学时提前在指定点接学生。要时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车纪律和行车安全。
三、乙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1.乙方应提供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提供培训合格的司乘人员。
2.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按规定时间接送学生。
3.乙方安排的司乘人员应负责被接学生在接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学生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各项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提供的.车辆应按国家法律规定或有关部门规定办理相应保险,并自负费用按时进行检修及年度审验。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有效期:20xx年2月——20xx年7月。
学生家长(签字):
甲方。
乙方(签字):
学生本人(签字):
20xx年2月。
校车接送协议书篇五
2.家长入园要衣冠整洁,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
3.家庭应选固定的3个以内家庭成员接送幼儿。如果家长临时有事,委托其它亲戚或朋友接幼儿,必须事先与班级教师电话联系,并请代接人员携带接送卡方可接幼儿。
4.教师应及时清点幼儿人数,对接送幼儿人员情况及交待事宜牢记在心,必要时做好书面记录,中途接回幼儿要在交接班记录本上注明。
5.家长和教师均要经常教育幼儿不跟陌生人走,不擅自离开幼儿园。
1.校车司机与接送人员要牢记幼儿姓名、站名、班级。
2.家庭成员出示接送卡接幼儿,如特殊情况委托他人接送,必须同时出示接送卡和身份证。
3.乘校车幼儿接送点无人接或家长未带接送卡时,要随车带回幼儿园,交由长托班管理,直至家长来园接回。不得委托别人家长或其他人代接。
校车接送协议书篇六
1、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实际,指导分管人员指定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年度目标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每月分析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学期末及年终将安全各种情况向全园教职工汇报。
2、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涉及全园各部门,要做到经常教育,警钟常鸣,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加强幼儿一日生活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始终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3、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完善: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各部门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建立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制度;食物、药品等采购、使用、保管、管理制度;幼儿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预警方案,坚持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并对执行情况不定期检查、督导。
4、注重食品卫生安全,避免事故隐患:幼儿园应为幼儿创设食品卫生安全的生活环境,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日活动中避免开水、一餐两点的烫伤。
5、加强幼儿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与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增强幼儿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掌握食品卫生安全常规,从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严格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凡幼儿园购买的食品、食物一定要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关,与供货单位签定双方合同。杜绝“三无”食品进园。食品供货单位必须做到三证齐全(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经营许可证)。
2、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3、幼儿园食堂应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并保持室内外环境的整洁。有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昆虫和起孳生条件的措施。
4、餐具、炊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使用后洗净、保洁。
5、储存食品的'熟事间必须安全、无毒、保洁,使用前要消毒,防止食品的污染。食品仓库储存的食物必须在保质期内供应给各班。
6、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7、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对人体安全无害。
8、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必须洗手,穿着整洁的工作衣帽,分发食品必须使用专用的工具。
9、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等,以备检查。留样食品一般保存24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校车接送协议书篇七
为了进一步做好幼儿乘坐校车的管理工作,明确学校和家庭在这一方面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促进家校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特制定本协议如下:
1、学校和家庭都有责任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的教育,引导幼儿遵守相关规则。
2、学校校车在每一站均有教师负责。乘车幼儿在指定站点上下车,必须由父母(或监护人)接送,否则后果自负;幼儿早间上车之前和下午放学回家下车以后的安全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3、未经相关负责教师的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乘坐校车的时间和地点。
4、如有特殊情况幼儿不能准时乘坐校车,请家长朋友及时与站点负责教师联系,以免影响校车运行。
5、如遇道路施工、交通限制等情况,需要改变线路或站点时,学校将提前告知幼儿家长,家长应配合。
6、接送时间:本协议学年期间每天早晨接、下午送。接送期限:20xx年月日至年月放假日,协议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不得进行单方面变动或提前退乘。
7、接送费用:每个月收费一次,每月按26天计算(法定节假日除外不计费);学期最后一个月收费截止到放假日。幼儿生病、有事等未能乘车,学校不予退费。
8、为保障校车的正常运行,请家长一定督促孩子准时准点乘坐校车。
如果误点由家长自行送幼儿到校,其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家长自理。
9、乘坐校车的幼儿到校后实行封闭式管理,幼儿中午一律在学校食堂就餐。
10、乘车幼儿统一办理校园一卡通,凭卡乘车、就餐、借阅。
监护人注:因孩子是未成年人不具有前述此类协议的行为能力,所以只能由孩子家长签署协议,同时应列明其监护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校车接送协议书篇八
幼儿乘车每个环节的安全,需要幼儿园和家长密切配合,为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校车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1、我园为离园较远、不方便入园的幼儿提供校车接送,并承担行车间幼儿安全责任。需乘坐校车的幼儿,应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园方同意并交费后方能乘坐校车。
2、园方保证接送校车证照齐全,并定期检查维护车辆,以杜绝安全隐患。司机持证上岗,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
3、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安全。
4、校车配备1名随车人员,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为确保园车为幼儿专用车,除接送老师和司机以外的成人不能乘坐。
5、校车运行途中,随车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管理好车内幼儿,防止幼儿在车内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时,待车停稳后,方允许幼儿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校车根据各小区或本地方幼儿多少及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并按规定上报路线到主管部门备案,请家长在规定停靠点上下车,其余地点不予停车接送。
7、家长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提前接送自己的孩子,并签字予以确认。家长和接送人员在幼儿上、下车时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幼儿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上车时由家长牵领送到随车人员手中,下车时由随车人员牵领送到家长手中。
8、家长应确保与园方之间的联系畅通,家长电话号码如有更改,须及时通知接送车老师和幼儿本班老师。家长因事无法接送,或让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须提前电话通知校车,报上代接人的身份证、电话、姓名等详细资料以备核实身份,否则发生意外事故,园方不承担责任。
9、幼儿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幼儿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幼儿在车上吃东西。
10、教师及家长均有义务教育幼儿了解安全乘车常识,文明乘车、爱护车辆,如有意损坏,则由家长负责赔偿。
11、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遇突发特殊情况,请家长亲自接送幼儿入园、离园。
12、以上双方职责,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执行,出现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有效期一学期,每学期由家长校方重新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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