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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热爱生命》有感500篇一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打动物的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野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读《热爱生命》有感500篇二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
既然钟情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一切。
都在意料之中。
追我所求,义无反顾。
这是汪国真诗作――《热爱生命》中的一句话,它将执着灌注于字里行间,从容不迫、娓娓道来。全诗从成功、爱情、奋斗、未来四个意象着手,细腻地描绘了对生命义无反顾的不悔追求。诗句风格清新淡雅、凝练朴实,润物无声地熨帖读者心灵,兼具教化意义。
当生命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将我们陷入岌岌可危的困境。与其被动畏惧退缩,不如主动地奋起搏斗,做生活的主宰者。在坎坷的生命里,曾经的我们是生活中的西西弗斯,也许抱怨不平,但当回首往事时,也许却如普希金般,将过去的一切视为亲切的怀念。我们义无反顾的追求,需要的是一个作为后盾的坚定信念――热爱生命。这信念是对生活的一种体会、一个态度:让生命璀璨如红日、刚劲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烛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标,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个人消磨时光,自暴自弃,那么他的人生也将跟着裹足不前,其活着的便是具躯壳。而怀揣信念,便就带上了希望,晕染了快乐。那么,活着,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争中灿烂,挫折中完整。
奋斗是源于对生命的热爱,对所有的瞬间与长久的珍视。热爱,不仅是这样至死方休的情感,还有对生命的充分利用和无悔奉献。我清楚地知道,人生路上不仅仅是纯净湛蓝的天空和静美幽香的风景,更多的是大浪淘沙、霜风雪雨和荆棘拦路。但“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会相信“只要愿意去做,人,无所不通”。纵然理论付诸实践总差一步距离,但我将不懈努力。不论爱情,不论事业,不论未来,不论奋斗历程,我将秉持坚定的信念、做好面对困难的准备、鼓起百折不挠的勇气,追我所求、义无反顾。那么,总算是不辜负生命,总算无愧于生命的价值。
读《热爱生命》有感500篇三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热爱生命》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时间仿佛就在这里停止。偶然间瞥见书架上的《热爱生命》一书,内心窃喜,正好是我最近在读的书。拿起,静静品读。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经历了在深山老林中被同伴抛弃、弹尽粮绝、一直盯着他的病狼等威胁,最后靠着顽强的求生欲终于获救的故事。读完此书,我感触颇深。
在生存面前,人性有时显得微不足道。一如书中的比尔,面对主人公的求助,并没有回头,始终没有回头。
但面对生命,人们有时却坚强得超出想象。绝境中的主人公,摒除怯意,拖着伤腿,艰难地向依稀的"出路"走去。
哪怕严重缺乏食物,哪怕环境恶劣得难以承受,哪怕遇到随时伺机吃掉自己的病狼……
是活下去的信念,是对生命的热爱,是对"小树枝国度"和迪斯河畔地窖的眷恋。
主人公裹了又裹伤腿,找寻一切可以裹腹的东西,与那条病狼斗智斗勇并吸取了它的血液,最后甚至像一条巨型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终于获得救助。
读书就要带着疑问一页一页寻找答案,就像带着相机记录一帧一帧真相,更好似这书中的主人公一步一步负重前行。
书中有几句话令人印象深刻。
"生命就是这样吗?白白流失,然后转瞬即逝。生,才会觉得苦。死,却没有任何痛。死亡就是睡眠,它意味着结束和安息。"
文中的淘金者很现实。他们来自文明世界,怀揣发财梦来到蛮荒之地。为了利益,他们相互利用、尔虞我诈,甚至为了利益,出卖同甘共苦的伙伴,兄弟情谊变得一文不值。
可就是这样的肉体和灵魂,在险恶的现实面前,主人公也还有正视严酷现实的勇气、战胜逆境的坚强意志以及成为强者超人的英维气概,并最终在同荒原、伤痛、饥寒、死亡的斗争中,赢得生存的权利,成为自然的强者。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
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选择了抗争。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见过很多的痛哭流涕、生离死别。但我相信,只要信念和希望不曾破灭,就该勇于面对失败、病痛。纵使躯体痛苦,只要有勇气面对孤独、面对厄运,不抛弃不放弃,终将全身而退。
人,要有顽强的精神力量。这样的力量会让我们勇敢地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读《热爱生命》有感500篇四
书中大多表现人与自然的较量,野性和人性的角逐,死之压力下的生存意志,自然因素中的挣扎,极限状态下的自我挑战,濒死状态下的不屈抗争。无论是荒原狼,淘金人,拳击手,水手还是作家,甚至那条名叫雪虎的被驯化的狼,都是美国文学中典型的硬汉形象,表现出惊人的惊人的生命力和特有的斗志,代表着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美国精神。
作品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这个人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独中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艰难的缓慢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捉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他只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是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后终于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部小说中,融入了作家早年的生活经历和困难遭遇,渗透着作家切身的生活体验和感受,读起来实不令震撼!
比飞鸟飞的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同时,陶冶情操,加强修养,使其成长道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其心灵的雨露。
读《热爱生命》有感500篇五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础、最不能缺乏的素养,也是自身最不能舍弃的支配权,也是自身最不能让渡的义务。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留有的更为灿烂的文章内容。它叙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回到的中途被盆友抛下了,他独自一人跋山涉水在辽阔的荒原上。冬季,严寒夹着小雪花向他扑面而来,]有一点食材,腿受过伤,靴子破了,脚在出血。他只有歪歪扭扭地趔趄在铺满沼泽地、丘陵地形、溪流的荒原上,十分艰辛地向前着。就在他的人体十分孱弱的情况下,他碰到了一匹狼。他发觉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背后,舔一舔他的血渍尾伴随着他。就是这样,2个濒临死亡的苍生托着垂危的驱壳在荒原上相互之间捕获另一方。为了活着回来、以便击败这匹令他反胃的病狼,最后在人与狼的作战人士得到了获胜,他咬去世了狼,喝过狼的血。最后他得救了,使生命释放出夺目的光辉。
这一悲痛的小故事超越了几十个秋春,营造了一个颇具坚强不屈自控能力的淘金者。读罢全篇,最让人令人难忘的,莫过原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艰险,不惧身亡的品牌形象了。在孤寂的北方地区慌野里,在寒冷和猛兽的威协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极端化疲惫和衰微,根据自身的行樱找寻着求生之路。即便他的躯体早已形如丧尸,他本质的生命却不肯去世而逼着他向前。
生命是啥?生命怎么会这般之顽强?我又一次地念完这篇小说集,缓缓的合奏疏,深陷了深深思索。
热爱生命,就需要有一定的信念。淘金者尽管被比尔抛下了,可他仍信赖比尔。他确信,比尔会在正前方附近等他,她们会汇合,随后一直往南走着。这类信念是一直支撑点着淘金者的精神寄托。或许是对生命自身的渴望,熊在淘金者高昂的生命的怒吼中褪去了,病狼在他恐怖的细心中倒地了。另一方面而言,我很敬佩淘金者在无奈的危急关头仍能保持为人处事的自尊。他不愿意取走抛下他的比尔的那袋黄金,也不肯吸吮比尔的骨骼。确实让人感佩!
还记得有那样一个精彩片段,患者一路爬着,病狼一路坡行着,2个苍生就是这样在荒原里托着垂危的驱壳,互相捕获着另一方的生命。读到这儿,我忽地想到爱因斯坦的《物种起源》中的优胜劣汰。大家并不是最强者,演变使大家失去爬树避开的工作能力。大家仅有挑选和恶虎猛兽一决高矮,才还有机会存活出来。
死是非常容易的。有时,死是幸福的,挣脱在痛苦中,死通常展现出美丽动人的引诱,容光焕发着摆脱的清香。为之是身心疲惫,是遍体鳞伤,是疲惫的o限和痛楚的端点。存亡只在一念之间!
那n,以便让生命越来越更有意义、有使用价值,是使我们热爱生命吧!使我们的生命释放出夺目的光明,使我们给自己有着顽强而漂亮的生命而引以为豪!
生命,人生道路,一个永恒不变的话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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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热爱生命》有感500篇六
很明显,人们害怕做了某些事却失败,担心自己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最后却无功。而这,归根结底,都是害怕付出没有回报、努力没有收获,纠结于付出的结果。然而,很多人就是在你思考这事的作用大与否时,别人已经加紧脚步出发了,而此时,就比别人慢了一拍。有时候,成功与否,就在一念之间。你越纠结于能够得到多少,对事情的付出就越吝啬和斤斤计较,以致于以为自已付出了很多,最后却一无所获。
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但实际却并不如此,有时候付出不一定有回报,但付出与回报一定正相关。没有扎实的根基,坚持不懈的努力,何来收获?既然选择某条路,做出了某个选择,就不要功利性地思考是否一定成功,就像正如那句话所说:“无法达到的目标才是我的目标。",“既然选择了诗和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对待梦想也是如此,不要去想未来是美好或是挫折,你只管付出,时间会给你最好的解答。一位作者曾说:“没有人会因为追求梦想而受伤,因为梦想散发光芒,当你执着于追求梦想,整个世界都会来帮助你,又谈何受伤?”尽管这掺有美好幻想,但执着的力量的确不可估量,足以让你忽略回报的大小,甚至投身于其中,谈何功利?心中只剩诗和远方,每一个脚步坚定而有力,这是梦想的力量。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读《热爱生命》有感500篇七
他是一位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这个几乎要与死神见面的人,却仗着求生的欲望,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过人的毅力把死亡踩在脚下,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是什么使他这么坚强?是什么使他战胜死亡?是求生的欲望使他行进,是对生命的热爱使他突破奇迹,是对人生的希望成就了他的方向!生命有时显得十分脆弱,不堪一击;但有时却那么伟大,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
生命是天地创造的奇迹,有的人生命重于泰山,有的人生命却轻于鸿毛。生命重于泰山,是因为这个人看重生命,热爱生命;生命轻于鸿毛,是缘于此人轻生,对生死不屑一顾,俗话说“将生死置之度外”,本是形容英雄或烈士的伟大无畏,百折不屈,顶天立地,如今放在另外的人手里,便是厌倦生命,甚至厌恶生命的代名词。不过千万要记住,热爱生命,不是害怕生命的逝去,竭力维护生命,“贪生怕死”,而是把握活在世上的每一秒,有一个追求,目标,这才是热爱生命的定义。
本书主人公在逆境中求生的精神值得尊敬,值得发扬。一个人能超越自己已是了不起的事,但能在伤痛、绝望、恐惧并存的情况下超越自己,该用什么样赞颂的字眼来形容了呢?此时他的名字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对生命的态度。让我们真诚地敬佩他,并记住他!
生命如此可贵,同时又是如此短暂,只有对自己一分一秒的负责,才能对得起自己的生命,对得起自己。
读《热爱生命》有感500篇八
一个星期天,爸爸从书店给我买回一本叫做《热爱行命》的书。我一下子被书中人物的坎坷经历吸引住了,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书中描写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的生命历程。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向东南方赶去。他没有食物充饥,就在途中挖野菜、抓小鱼来维持行命。天黑了,他倒在地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棕熊、野狼等野兽搏斗。最后,由于体力不支而不得不用四肢艰难爬行。就这样,他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活了下来。
读完这本书后,我对他产生了深深的敬佩之情。他是那么坚强执著,那么热爱生命。为了生活,他进行了拼死的抗争,没有倒下去。
想到这里,我想到了自己。有一次,我去玩攀岩,攀到一半的时候失去了爬到顶端的信心,总是担心自己会摔下来。我越想越害怕,手脚直哆嗦。爸爸站在峭壁前,一直大喊着:加油,别松劲!我终于鼓足勇气,坚持着爬到了顶端。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不气馁,坚持下去,最后就能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读《热爱生命》有感500篇九
冰心说:“我不敢说生命是什么,我只能说生命像什么”,她觉得生命是一江春水,经历过f岩险阻、平原细沙,勇敢快乐、苦痛而又美丽。
以前总喜欢故作成熟,总结一些很有道理却又自相矛盾的话。如果说生命的历程是一溪清水,无法预知何时止尽,只顾勇往直前。生命可能是筹码,时间是赌住。有些人挥霍了生命不住的寻求终点,却忘了从起点开始,哪儿都是终点。
生命可能是单行道上的列车,从起点站开始,没有人知道下一站会是哪里。你可以好奇沿途的风景,你可以选择中途下车,带着对陌生事物的憧憬,下车了,再上车,却再也不是原来的那列撤了。人永远是一群被内心的遗憾和憧憬所奴役的生物,夹在生命的单行道上,永远也回不去。
在中国古代,人们都认为生命可以轮回,只要喝下一碗“孟婆牌凉茶”便可以重新开始。如果真是这样生命便是兜圈子,遗憾复遗憾,憧憬复憧憬。呵,谁又知道呢。
生命本身就是矛盾的,你可以看到生命在自然灾害中的无能为力和脆弱,也可以看到乱石中小草所呈现的生命的顽强。
生命真是难以叙尽,关于对它的种种理解和感悟却真的是一江春水――滔滔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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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热爱生命》有感500篇十
《热爱生命》这本书是杰克。伦敦的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作品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这个人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艰难而缓慢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只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是下意识的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后终于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种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美国精神,是坚持的人,是不到最后不服输的人。就像《士兵突击》里钢七连连长所说的那六个字:不抛弃,不放弃一样,不抛弃声明,不放弃生命,和自然搏斗,只要有一线的希望,就要去拼一拼,这样才会赢!
读《热爱生命》有感500篇十一
当泪滴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上时,激荡起的是一阵阵来自与心谷的震撼。书里的淘金者面对困难时的勇气彻底征服了我的心灵,在生与死的屏幕上播放了一场场意念与意念的拼搏,生命与生命的撕杀。摄人心魄的旋律激昂地诉说了生命的原则,生命的起点。
我明白了:在生命的扉页上我们不能做懦夫!
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也需要这种力量来激励我们的学业、事业。
在电视中,我们能够看到成龙的潇洒动作,但谁知道在这辉煌的背后又隐藏着多少辛酸与苦涩?在成龙刚刚步入影视界时,只试演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而这也是他跋涉一千多家公司所得来的报偿。可正因为这个小角色,让成龙一步步迈向成功。
这就是生命的强悍,你赋予它很少,他却带给你很多;这就是生命的不屈,你嫁予它一份坚强,它回还给你更多希望;这就是生命的力量,你赐予它的光芒,而最后它将把你自己照亮。
不仅是成龙,霍金的顽强也同样令人感怀。尽管他快与死神会面,但是只要留存一丝信念,他都会去奋斗。然而最后他能够用坚强书写一篇篇属于自己的华章。完美仅存于想象之中,我们注定在尘土中呼吸,世界本就有着罪恶和劣迹,努力、坚强才是唯一途径。很多人在试着诠释“奇迹”的意思,“奇迹”其实换一个代表词就是“生命”。它能够繁衍信心供你活下去,它也能燃烧希望,给你足够的动力。它更能飞翔梦想,放飞属于自己的美丽。
生命不是为死亡奠定基础。我们要学会为生命生存!
读《热爱生命》有感500篇十二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未20世纪初的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写的是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的历程。这位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一个人风餐露宿,孤苦伶仃地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不畏艰难地行走。他身边没有任何食物,靠挖野菜、抓小鱼来维持生命。寒冷的夜晚他就倒在地上或岩石上睡觉。一路上还与大棕熊、野狼群进行斗争。他凭着对生活的渴望,顽强地活了下来。淘金者的举动让我惊叹不已,也让我对人的生命有更深刻的感悟和启示。
淘金者被伙伴遗弃在荒原上,没有因凶残的野兽、饥饿及疾病的折磨而气馁,而是心怀着期望,看着远方海上那些似海市蜃楼的大船,坚信自己一定能到达彼岸。此时我想到一句话:“这个世界没有谁能使你倒下。如果你的信念还在,生活就还能够继续,就算为了可能的绽放,也不能放弃希望。有时候人生就像跑步一样,放弃比选择更难”。就如书中的'淘金者在生命垂危时爬行,后面紧紧地跟随着奄奄一息的饿狼,他们都在垂死挣扎着,共同走在一条你死我活的生存竞争路上,他们都知道不能放弃。放弃就面临着死亡,只要不放弃定能战胜一切危险。
书中写道:淘金者赶路已经没有一点力气,他把剩下的金子全部扔掉了。当年的淘金者淘到金子很辛苦,但是在生命面前,他别无选择。他明白,其他身外之物没有什么意义,生命才是最可贵的。试想一下他不这样做的话,也许早就死了。这说明金子有价,生命无价。奧斯托洛夫斯基说过:“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仅有一次是属于人类的。”现实中有许多人为了挣钱,不珍惜自己的生命的事情比比皆是。只要有了生命才能创造财富,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是浮云。爱惜生命就是要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生命对每个人都很重要,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地珍惜时间,创造自己的生命价值。《热爱生命》中的淘金者忍受着饥饿,在荒无人烟的沙漠里没日没夜地朝前走,哪里摔倒就随时在哪里休息。最后已经无法行走的情况下还不停地爬行,膝盖、脚掌都磨烂了,血淋淋的肉露出来了,在他爬过的苔藓地、岩石上,留下一条血迹斑斑的路。他知道只有抓紧时间才能获得生机。鲁迅说过:“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而我们大多数人对于生命的想法就是过一天少一天,很少有人想怎么抓紧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和有效的利用时间。俗话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好多事情就这么一天一天的在推迟,最后是一事无成,浪费了时间也消耗了生命,自己也在一天天变老的路上。与淘金者相比心里很羞愧。我生活在幸福的家庭里,还时不时地抱怨生活不公平。从现在开始我应该珍惜每一分每一秒,这也是对生命的最好的报答,是对亲人的最好回报。
我的一位朋友,他自小身体单薄,患有难以治愈的隐性脊髓瘤,医生断言说他活不过少年。但是他没有因为这件事而沮丧,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坚持每天做运动和不懈的学习,竟然考上了大学,并且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这位朋友的作为就如《热爱生命》中所说:“一个人来到这世上不容易,无论如何不能对不起生命”。
小说的结尾写着淘金者三番五次不厌其烦地去问厨师、水手及船长,本人储备的食物够不够用。他们一再告诉他,让他相信食品充足。他这个举动是曾因为没有食物,在濒死的边缘挣扎而留下的后遗症。他知道要想活下去食物很重要。这也告诫我们好好珍惜自己拥有的食物和水。现在世界上很多人还处于饥饿状态,如果我们都经历了淘金者饥饿的遭难,那我们就会珍惜粮食。
愿每个人都能从《热爱生命》中得到启示,懂得珍惜每一粒米,杜绝浪费食物,共同营造一个没有浪费的社会风气。
生命脆弱,人生无常,天灾、人祸、意外事故、疾病、瘟疫等等每天都会发生。面对这些遭遇,我们应该带着感恩的心,珍惜生命的每一天,让自己每一天都充实,都活出别样的精彩,为我们的生命献上最好的礼物。
读《热爱生命》有感500篇十三
《热爱生命》这本小说,故事虽短,但是其中折射的法律真理却甚是宝贵。故事中犯下最大错误的莫过于邓宁了。他将原本和谐的合作关系打破,早早做出预谋(很明显他那一天早上是故意迟到的,既是为了准备杀人凶器,也是为了在大家最不设防的时候出手,从而一次性达到他的目的。),他犯了故意杀人罪,无论是从哪个维度出发,他被判处死刑都是应该的。
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就像习总书记说的一句话“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是的,人生不能重来,虽然邓宁在最后承认了自己所犯的错误,他想拿多一点钱回家,想让他的母亲安享晚年,所以他想出了这个时效性强但是卑劣无比的方法。其实通往罗马的路有无数条,他可以暂时不用回家那么快,留下来继续淘金,也可以就此结束淘金之旅,寻找另外的生财之道。但他偏偏选了一条最不人性的道路。
这不免让我想起以前看到的一个故事,是这样的,女孩的母亲去世了,在葬礼上她看到了一位让她一见钟情的男生,但她当时没有问他拿到联系方式。她日思夜想,甚至为此茶饭不思。后来她亲手杀死了她的妹妹,竟是为了能在妹妹的葬礼上再见那位男生一面。故事中的女生与邓宁在做法上有重合之处,都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采用了最不应该采用的手段。原因是什么?他们心底里并没有对法律、对生命的敬畏之情。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其实并不少。在这个浮躁的现代社会,大家都想用最快的方法赚取最大的利益。林达曾说:“刺破平静水面的锐利冰锋,它也许只露出一角。”《热爱生命》中暴露出来最大的社会问题就是人对于金钱的欲望。试想一下,假如人人都像故事中的邓宁一样为了满足自己对金钱的渴望不择手段,那这个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实在是难以想象。有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寻求办法去解决问题。
在国王或皇帝的眼里,法律就是强者的意志,即统治者的意志;在法官眼里,法律就是法院的判决书;在读者眼里,法律就是一本本法典……从法律的词源看,“法”代表公平、正义,“律”代表戒律、典籍,在汉语词典中,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普遍性行为规范。
人们用最规范、最严谨的文字来制订法律,恰恰说明了法律对于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国家甚至全球的重要性。守法是流动在我们血液中的生活习惯,如同每天要刷牙、洗脸一样。因此,守法是我们生活的一种需要。作为一个社会人,我们应该学习的是伊迪茨身上那种守法的传统,而不是像邓宁一样,目中无法,心灵像一座孤岛,漂离在外,终归只能自食其果,无法实现人生价值。
读《热爱生命》有感500篇十四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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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热爱生命》有感500篇十五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无视时间,闲置时间,那么成功会不知不觉地远离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时间,那么成功会离你越来越近。正如鲁迅所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让我们从今日、今时、今刻开始吧,让我们成为成功的时间支配着!
读《热爱生命》有感500篇十六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途中越过一条河时不小心扭伤了脚腕,他的伙伴一比尔无情地抛弃了他,他独自在荒原上找寻出路。脚伤让他走路非常困难,更为可怕的是饥饿。在无奈中,他将自己淘来的沙全平均分成两份,将其中一份藏好,自己带着另外一份继续前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他在途中发现了一只受伤的松鸡,他忍着剧烈地脚痛拼命地去追赶那只松鸡,结果迷路了。此时的他消耗掉了太多的体力,因而他选择把剩下的沙分成了两份,然而这一次他把其中的一份直接撒在了地上。没过多久,他就把所有的`金沙全都扔掉了。就在他非常虚弱时,他遇到了一只病狼。他发现这只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物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最终战斗中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
读《热爱生命》有感500篇十七
《热爱生命》这篇短篇小说写了淘金者怎样与饥饿和痛苦展开斗争,最后并活下来的故事。文中的主人公去的地方是一片寸草不生的荒原,那里只有潮湿的青苔、灰色的溪流、凶恶的狼群和一些鱼。而他随身携带的只是一根__、一盒罐头、两条毛毯、一个鹿皮袋子和一些柴火。饿了,他每天只能吃沼泽地里的浆果,偶尔能幸运地能捉到几条鱼;渴了,就烧点水喝喝;困了,就披上薄薄的毛毯睡在冰冷的地上,深夜,他常常会被北风刮醒。这样他艰难地撑过了一天又一天。他的脚都已经皮开肉绽了,他的舌头都已经发黄了,可是他还坚持不断地前行,最终顽强地生活下去。正是因为对生命的渴望,使他有了顽强的生命力。
`这篇文章了我们:生命虽然是脆弱的,但是你只要热爱生命,相信再大的困难你也会克。
服,只要有一颗热爱生命的心,你一定会有顽强的生命力,就像汶川大地震中发生的很多可歌可泣的战胜生命的故事一样。
生命不就是这样吗?有的人觉得生命是空虚的、转瞬即逝的,活着只会感到痛苦,这种人就会觉得生活的漫长;有人认为金钱比生命更重要,这种人就会不惜一切,巧取豪夺;有人认为生命只是一个过程,从赤裸的婴儿变成垂暮的老人,这种人一辈子注定将碌碌无为。但是他们这么想,可就错了。生命是由自己掌握的,把握好了它,你就掌握了自己的命运。
只要珍惜并热爱生命,你就会拥有美好的生活!
读《热爱生命》有感500篇十八
前两天看了一篇文章,是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淘金人独自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荒野里,面临着种种生死考验,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人的伟大,生命的伟大。
人生本就是一条坎坷不平的路。路上有阳光鲜花和掌声,更有雷电荆棘和打击。微笑着穿过荆棘,才能看见深处的鲜花;坦然的面对雷电,才能沐浴温暖的阳光。当一个学生在万人竞争中脱颖而出时,你可曾知道,他忍耐坚持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又曾多少次挑灯夜战废寝忘食?当一位运动员在千人拼搏中夺得桂冠时,你可曾了解,他努力奋斗了多少个春夏秋冬又曾多少次在训练场上挥汗如雨风雨无阻?唯有经受住磨难打击,才能迎来掌声连连。人生,因为有痛,才快乐着。
读完这篇文章,我仿佛看到通往成功路上的坎坷重重。但是,还有什么可怕的呢?我深信,我将会在这些坎坷苦痛中品尝到前所未有的快乐。
如今的我已不再感到彷徨,我要尽情的绽放人生的辉煌。——尾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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