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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咨询处铁路工程管理办法篇一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1、范围:
(1)土、石方工程(2)打桩工程
(3)土建工程
(4)装饰装璜工程
(5)水、电安装工程
(6)维修工程
(7)附属零星工程
2、技术要求: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1)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
(2)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和钢筋下料表);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四、合同实施期限:
甲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资料,/fanwen/1578/乙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咨询业务。如因资料不齐或甲方其他原因影响的时间则顺延。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元包干)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_____________,结算时多退少补。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且赔偿金额不少于咨询服务费的______%(不少于10%,不高于60%)。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提起诉讼(仲裁)。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备案。
委托方法人代表(公章)
(甲方)(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邮编:
帐号:开户银行:
地址:
受托方法人代表:(公章)
(甲方)(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编:
帐号:
开户银行: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铁路咨询处铁路工程管理办法篇二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开发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及说明
1、一审:对委托方委托的、未经其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进行审核。
2、二审:对委托方委托的、且经其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进行审核。
3、送审额:①、委托方委托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的总价值。
②、委托方委托的、已经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的总价值。
4、核定额:经受托方完成编制或审核完成,并经委托方确认合格的标底、预(结)算的总值。
5、审减额:上述的送审额与核定额之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项目一(二)审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包括编制标底、抽取钢筋、审核预(结)算等相关事宜。
第二条 成果要求
1、提交成果的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负责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章及其签名。
2、成果的详细程度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应详实、细致、完整。甲方将在乙方咨询服务时,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向乙方提交具体要求。
3、提交成果的时限:在甲方考虑任务量大小、项目具体特征等因素下,酌情确定乙方提交成果的期限,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有关期限要求,甲方在“服务通知单”内提出。
4、成果的质量要求:预算误差率在 3 %内,钢筋误差率在 3 %内,一审结算误差率在3%内,二审结算误差在1%以内。前述误差率均为乙方提交的成果与甲方确认、验收后的成果之间差值和乙方提交的成果数值的比率。
第三条 成果验收
甲方将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全面确认、验收。对于验收中甲乙双方的分歧,双方将以北京市造价处的咨询结果进行确定。
第四条 质量控制
1、乙方在接受、完成甲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
2、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的质量控制体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乙方须充分、及时整改。
第五条 计价与支付
1、计价
按成果类别计价,乙方咨询的服务费计价原则见下表:
2、支付
原则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次咨询服务通知单涉及的咨询服务之全部服务费。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依据甲方项目进展的需要,向乙方委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2、提供乙方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不含标准图集、定额、各种手册等通用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3、协调乙方获取现场资料。在乙方要求下,经甲方确认确属必要的情况下,组织乙方人员考察项目工地现场,并可负责召集、组织监理单位、甲方工程部有关人员参加相关的审核协调会议。
4、负责协调咨询工作中与预(结)算报审单位的沟通。
5、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6、除非另有说明,甲方享有服务、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保证确有完成相应咨询服务任务的资质、人员、办工条件、办公设备等到必备条件,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应提交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并作为合同附件。
2、接受甲方的委托、要求,接受工作任务并按甲方的要求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任务。
3、按约定时间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并对服务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如项目实际需要或甲方认为确属必要时,乙方应参加有关现场会议、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核量。
5、乙方在咨询工作中应遵守以下约定:
(1)未经甲方允许,不能与施工方单独沟通。如工作需要,必须在甲方监控下进行沟通。
(2)遵守甲方发出的工作指令,及时安排有关工作。
(3)工作成果的格式、详细程度等要求应符合甲方要求。
(4)工作过程中遵守造价人员职业道德,保持廉洁自律,不能损害甲方利益。
第八条 延伸服务
1、法律咨询:在完成合同约定服务的同时,随时为甲方提供有关工程造价咨询内容的法律、法规咨询。
2、工程咨询: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可为甲方提供有关工程洽商管理、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索赔处理、工程结算等工作流程的咨询及建议。
3、咨询热线:为保证乙方的延伸服务得到充分的落实,甲方除与乙方项目人员进行咨询外,还可随时拨打咨询热线进行相关咨询。
4、工程总结:成果完成后向甲方提供专业工作总结。
5、人员保证:项目直接负责人为总工程师,同时各专业负责人均配备具有丰富经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并确保人员到位。
6、对接保证: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出现需协调和解决的问题及甲方有特殊要求时,由乙方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直接与甲方见面和沟通并加以处理,保证为甲方提供最佳的服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质量要求完成咨询服务工作,提交成果误差超出合同约定误差率,每超出1个百分点(结算二审每超过),应向甲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在咨询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更换主要业务、技术负责人的,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当次总服务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向合同其他方支付相当于服务费累计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终止合同。
4、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行为已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条件,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在10天内乙方工作仍无实质性改进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乙方上述违约致使甲方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终止。
合同解除后,不妨碍甲方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二年。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铁路咨询处铁路工程管理办法篇三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xxx大酒店工程委托乙方xx公司,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范围:
(1)土建二次结构工程
(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3)室外装饰装修工程
(4)水、暖、电、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工程
(5)维修工程
(6)附属工程 (园林绿化、市政、景观等)
2、技术要求: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负责施工单位对甲方的结算工作,不负责与纪检委的结算工作。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7、不得收取各施工单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礼金。
乙方负责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
1、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 2 ‰(不含税)计取咨询服务费,乙方负责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 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顺延,增加2万元/月(不含税)的咨询服务费。
2、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3万元的咨询服务费,余款于__年__月__日前结清。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受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合同签订地点:
铁路咨询处铁路工程管理办法篇四
乙方:
1.词语解释
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本条件指铁路工程的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
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符合工程承包资质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驻工地代表人。
乙方项目经理: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驻工地项目承包责任人。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进行的监理。
总监理工程师: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本工程项目监理总负责人。
设计单位:xxx指定的或者甲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格的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
工程质量监督站:xxx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或其授权的下属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协议条款约定的具体的永久工程。
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工期天数应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内的总日历天数。
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工程项目施工场地。
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并加盖有效印鉴或签字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通知、任命书、委托书、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变更设计:自设计单位交付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期间对原设计的变更。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协议条款;
合同条件;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的纪要、协议;
招标承包工程中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先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照解决争议的方式加以解决。
3.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和使用标准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xxx颁发的标准、规范。xxx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以使用国家和建工行业标准、规范。
4.双方一般责任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甲方代表的通知由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同意并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日期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口头通知,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通知应予执行。乙方认为甲方代表通知不合理,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通知或继续执行原通知的决定,以书面形式再通知乙方。
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图纸及资料,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可向甲方代表提出迟误的后果。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乙方项目经理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乙方项目经理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5.对《协议条款》中有关条款的其他合同条件为:
第1条工程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系指xxx批复的技术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建设项目名称。工程名称系指乙方承担的建设项目中的某段或一项工程的名称。
工程地点系指工程所在县(含)以上行政区域。
承包范围系指承包地段的起止里程、规模或专业分类项目。
承包方式系指双方约定的,甲方对乙方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概算总包及单价承包等。
第5条设计文件
在开工前甲方若不能将设计图纸全部提供,应在合同补充协议中写明分期分批,按站前、站后或专业分别列出可提供的设计图纸,以满足乙方施工要求。
甲方对设计文件和图纸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要求的内容,保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7条“申请项目开工报告”按《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计建设〔1997〕352号)办理。
在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由于乙方某种失误或违约导致的,或乙方应对其负责的必要的暂停施工;
由于施工现场气候条件恶劣导致的必要停工;
为了本工程的合理施工或为了本工程及任何部分的安全所需的停工;
计划调整。
第12条工期延误原因及责任中:
不可抗力是指因突发战争、军事征地、动乱、罢工、空中飞行物体附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特大的风、雨、雪、洪水、泥石流、地震、雷击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是指依据《铁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规定》(铁建〔1996〕13号)划分的四个等级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第14条工程质量检查中:
质量保证体系:乙方为了实现合同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建立的质量管理组织结构、制度和措施等。
工程质量:在国家和xxx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不合格工程:既包括不符合设计标准要求、不符合国家或xxx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工程,也包括低于协议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15条隐蔽工程检查和签证中:
隐蔽工程系指一项工程主体结构中必不可少的,竣工后无法观察检查的,需被复、掩盖的分部、分项工程。
本条“甲方代表”系指甲方监察工程师或甲方派驻工地的技术负责人。
重点工程系指按(8)铁基字665号《关于试行〈铁路基本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重点工程,或甲方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的重点工程。
第17条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的工程项目可不使用本条款的规定。
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工程项目,以及铁路通信信号等专业材料设备,甲方须自行采购的,应使用本条款规定。
第21条验工计价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实际工程量报告,甲方代表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乙方。若不通知,甲方计量结果无效。
乙方应为甲方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甲方自行计量有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22条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的支付应按xxx和建设银行的规定,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研究,明确工程款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支付的方法等。
第23条竣工验收
依据国家计委计建设〔199〕1215号文《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和xxx(84)铁鉴字第18号《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24条竣工决算
国家组织验收的大中型项目,在工程正式验收后,竣工决算在6个月内完成并报xxx计划、财务、建设司,鉴定中心及使用单位。其他建设项目,在工程正式验收后,竣工决算应在3至6个月内完成,并报xxx财务司、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及使用单位。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铁路咨询处铁路工程管理办法篇五
1、坪岚线岚山站南北岔区复式交分道岔改造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2、坪岚线站区线路升级改造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3、坪岚线无缝线路应力放散及锁定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4、坪岚线区间曲线p60无缝线路升级改造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5、坪岚线岚山站南北岔区复式交分道岔改造工程补充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6、坪岚线汾水镇站东咽喉及岚山部分道岔升级改造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7、坪岚线站线更换轨枕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8、中石化青宁管线下穿坪岚铁路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9、岚山站机务段硬化绿化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10、岚山站天桥维修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11、岚山站2道综合维修完成竣工验收。
12、汾水镇站新建机械仓库施工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13、日钢厂内站东咽喉水淹病害整治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14、岚山工业建设项目电力管线下穿坪岚铁路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15、汾水镇站微机联锁改造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16、汾水站区6道p50新轨更换项目、坪岚线区间p60钢轨无缝线路改造项目、坪岚线道岔改造项目、大机捣固项目、坪岚线线路补充石碴项目、坪岚线岚山站微机联锁项目预计12月份完成竣工验收。
铁路咨询处铁路工程管理办法篇六
乙方:_________
工程名称: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
施工范围: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单价:堤坝_________元/立方米,挖土方_________元/立方米。
质量要求:按甲方要求及有关施工规范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符合
工程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进场施工至 年 月 日前完工,施工日期以甲方具体时间为准。除雨天不能施工外,乙方按要求的时间内竣工,验收。
在工程施工进和中,如有局部工程需要变更或增减时,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后,办理工程变更手续,否则不予处理。
乙方在施工时留意安全,做好劳动保护,出现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和临时设施及工人住宿工棚,甲方提供材料堆放仓库,乙方自负保安责任。
本工程在完工之日起,二年内免费保修如属人为破坏或自然灾难(如地震、台风等)所造成的破坏不属保修范围。
法律责任:
在施工进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而乙方因违反安全制度和操纵规程所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施工,保证按时完成任务,保质保量,如因乙方延误工时,出现质量题目,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办法付款给乙方,如因甲方延误付款,除对应付款项按银行贷款利息计息外,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期顺延。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违者按工程造价总额的10%赔偿给对方的违约金。
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治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列进备注栏内,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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