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偶像篇一
也许是因为懒,比起迷你小说,我更喜欢短词。除此之外,还有重要的第二点:——意外结局。
闭上眼睛,想象一个宁静的冬夜。在一个温暖的小屋里,两个老人正在谈论将要考大学的孩子。突然,一个强盗把他们绑起来,上楼寻找财物,却摔倒了。老人高兴地说:“是我们的孩子!他打倒了强盗!”到达的警察抓住了他,强盗发誓说有人没有开灯。然而,一个电话揭露了真相:他们的孩子早就死了,强盗们因为楼梯年久失修而倒下了。
看到这个你可能会很惊讶,但是仔细想一想,你发现文字里处处都是伏笔:一个老人怎么会有这么小的孩子?既然要复习,为什么这么黑?这个结局是合理的,但真的是天意。
一对年轻男女相撞导致失忆,恢复记忆的药生效时,他们互相爱慕。但是当他们恢复记忆的时候,却发现对方是他们疲惫的伙伴!他们又开始争吵追逐,在拐角处又相撞,失去记忆。
你觉得是时候让他们重新记住了吗?与之前的故事相比,这个故事更像童话,但也揭示了一个事实,你最喜欢的往往也是你最讨厌的。这是上一篇文章所没有的。
刚开始你只会看到事物的优点,但是熟悉之后你才会发现它们有那么多缺点!如果不能理性看待这些,就会导致不好的后果。
我爱hoshishinichi的作品,但更爱的是他的精神:小说不是“天书”,不如让它通俗易懂,生动有趣,送给读者品味。
当然,我的偶像远不止这个。无论是写温暖的童话汤;画纯故事的宫崎骏其人,或者是幻想与现实相结合的直子安芳,都是我的偶像。其实,能用眼睛发现,用手创造的人,才是我应该崇拜的偶像。
偶像篇二
崇拜之风在青少年中愈演愈烈,便有一些人指出,偶像脱胎于原始社会的图腾,崇拜偶像就是“返祖”,是历史的倒退,不可取。但我认为,崇拜偶像并不是不可取,只要有所选择,保持自己的个性特点,同样可以从崇拜的偶像身上汲取自己所需的力量。
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相类似。所以,我们也可崇拜偶像,从偶像中汲取力量。
崇拜偶像不能拜倒在他们脚下,要理智对待。杨丽娟疯狂追逐偶像刘德华,居然荒废学业13年。她的父亲倾家荡产筹措旅费,千方百计“帮助”女儿追逐偶像,但仍遭到母女埋怨,百般无赖下跳海自杀。像杨丽娟这样盲目追逐偶像,只会自取其辱。我们崇拜偶像,要学习偶像身上所具有的闪光点,学习他们的进取心,责任感,而不能拜倒在他们脚下,一味模仿他们的语言、穿着。
在崇拜偶像的同时,我们也有自己的个性。蔡国庆年少时便崇拜歌唱演员,希望长大了也在舞台上唱歌,偶然一次机遇,他听到李谷一演唱,很是佩服。原来歌也可以这么唱,像说话一样唱到人的心里去。于是,他立志成为像李谷一老师那样的人,立志把歌唱到每一个听众的心里去。蔡国庆虽钦佩李谷一,但他更注重发挥自己的个性,想着怎样唱出自己的风格。终于他成功了,成为第一位赴日本灌制音乐带的中国通俗歌手。所以,对偶像的钦佩并不是一种膜拜,崇拜他人的同时,别忘记了自己个性。
郑渊洁说过:“崇拜往往是朦胧的,距离恰好产生朦胧感。”崇拜偶像我并不反对,但在此基础上我们应有所选择,理智对待,保持自己的个性!
偶像篇三
正如xxx所说:“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曹操也算这英雄中的一个吧。
汉末三分,曹、刘、孙当权。当然,曹操并没有熬到他儿子曹珠丕登基的那一天,他一天也没做过皇帝,但他的一生却是一个传奇。
许昭给曹操评论得好:“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在当时的道德标准里,他就是一个奸雄,汉朝末年,群雄纷争……这些事实也不用多说,但我想说的是,汉末,天下诸侯又有哪几个没有自己的野心?曹操只不过做了他该做的,那就是“我要让人民安定”。
曹操有他自己的野心。那就是扫除群雄荡平中原,自己做皇帝。于是他将满腔豪情和一身抱负落实到行动中去,南征北战,东拼西杀,在野心的驱使下,他辉煌的一生更加辉煌,更加夺目。
曹操有他自己的策略。他挟天子以令诸侯,挟天子是一张盾牌,令诸侯更是一把利刃。不得不说,一个能将攻击与防御运用到完美无缺的人真的是一个天才,一个杰出的政治家,更是一个英雄;他结交东吴,以攻刘备。孙权上当了,杀了关二爷,刘备便和他干上了,刘备落得个火烧连营,只得白帝城托孤,孙权也因此唇亡齿寒,而曹操却依然占据天时、地利,为一扫中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喜欢的曹操,不是京剧脸谱中的白面奸贼。他是一个真真实实的曹操,是一个有野心、有志向,更有谋略的英雄。
偶像篇四
我的偶像不是明星,不是歌手,不是作家,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家。她是一个普通人,是我的妈妈。
妈妈对我有无微不至的照顾。在我生病的时候,她会一直在我的身边照顾我。记得有一次,我发烧了,想喝梨子汤。可是家里偏偏没有梨子汤,想要喝,还必需要到华府城隍庙附近的菜市场才有。妈妈她也给我买。临走的时候,妈妈留了一个手机在家,让我有什么事情给她打电话。我点了点头。
妈妈出去给我买了梨子,回来就给我烧汤喝有那么一次,我上床睡觉了,谁知在我的枕头上有一只蜈蚣。我原本毫不知情,我翻了一个身后,正好打到了那条蜈蚣,蜈蚣上前就咬了我一口。我的手流血了,叫来了妈妈。妈妈在我身边陪了我一个晚上。我想睡觉,可是我的手很疼,睡不着觉。妈妈知道了,就一晚上没有睡觉,在旁边给我讲笑话,说故事,猜谜语,让我忘记手上的疼痛。
我的偶像就是我的妈妈。她对我关心、照顾,比那些明星、歌手、作家、有钱人家对我都好。
她,其貌不扬,默默无声,却在我的记忆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那是初春的一个早晨,我和妈妈去登山。在登上第一个山头的时候,我忽然发现不远处有几个人聚在一起,其中一个人正在比划着什么。我好奇地跑过去一看,原来是位哑巴叔叔正在用手语和别人交流。他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薄毛衫,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他的脸庞干净清爽,浑身散发着青年特有的气息,在人群中特别显眼。
我不由地走到了他的身旁。只见他在地上写了两个字“书法”,然后站起来摆出一副写字的姿势,最后又从兜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写着“招习字学生20人”。纸不大,但上面的字刚劲有力,非常漂亮,令围观者赞叹不已。看出了大家对练字的关注,他便兴致勃勃地在地上练起书法来。他先用手掌将地上的细沙抹平,然后在五个手指的巧妙配合下,写出了“龙年吉祥”四个字。字体饱满,章法严谨,一看就知道有很深的功底。这样的字竟出自一位失语者的手下,实在让人佩服,我不禁暗暗为这位叔叔叫起好来。
就在我快离开的时候,我看见他又在地上写了一句话:“仙游只有一个,我爱仙游县的人。”我的心一动,就好像那行刚劲有力的字没有写在地上,而是深深刻进了我的心里,他成为了我的偶像。
偶像篇五
我的偶像不是明星,而是一个平凡的人,他就是我的爸爸。
他22岁当了爸爸,把小人儿抱在怀里的那种感觉,一辈子也忘不了,小小的,软软的。他说,女儿睁开眼,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他,那双明亮的、黑黑的眼睛盯着他。当时,他内心中升起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既满足兴奋,又有一种责任。
爸爸的老家在偏远落后的小山村,为了给父母一个安稳的生活,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条件,他不远千里,到外省打工。起初的生活条件不好,房间是一大群人合租的,又脏又乱,吃的是煮烂的面条和青菜,稠糊糊的,但只要一想到女儿就强吞下去。每当坚持不下去了,他就想想女儿,忍忍便过去了。他时常梦见离家时女儿追着车喊“爸爸”的样子,醒来时,枕头都是湿的。
一次,他带女儿上街,女儿吵着要吃香蕉,身无分文的他怎么也哄不走女儿。他也气,想给她两巴掌,但手抬起来,又不忍心了。他只能把卡里唯一的50元取出来,给女儿买了香蕉,看着女儿满足的样子,他既生气又恨自己,气女儿的不懂事,恨自己的无能。
爸爸的肩膀不宽,却能让女儿稳稳地坐在上面;他的身躯不伟岸,却能为女儿遮挡所有的风雨。我的偶像,是一个很平凡的人,他瘦小,他普通,但我在他身上,看到了什么叫责任,什么叫担当,什么叫父爱。
他,就是我的爸爸。
偶像篇六
你,从此再也挪不开了,从此你成了我的偶像。
“桃叶儿尖上尖,柳叶儿就遮满了天。”一首北京小曲《探清水河》火遍南北,让那好看的皮囊挂上了有实力的名号。
七岁学艺,十三岁上台表演,小小年纪便被称之为“老艺术家”,这中间经历了多少艰辛呀,日夜不停地训练,只是想给观众呈现一个更好的舞台。小学四年级就辍学加入了德云社,与班主郭德纲先生一起生活。当时的德云社可谓是一穷二白,他跟着郭德纲先生一起。为了省钱,他们蹲在马路边,吃着那已经凉透的包子,可是他并没有退缩,而是选择迎难而上,这精神让我的目光从此挪不开了。
他站在台上熠熠生辉,不少姑娘喜欢上他,他在台上讲着相声,唱着小曲,打着快板,弹着三弦。向台下的观众传播着中国的传统艺术——相声,姑娘们也因此喜欢上了相声,喜欢上了快板。因为他——张云雷,将不少的姑娘从喝酒享乐的酒吧带回了那充满艺术气息的茶楼当中。
后来呀,他带着108块钢板站在台上,给他喜欢的姑娘们唱那首《探清水河》,讲那个传统的相声,打那个响亮清脆的快板。“你说相声不主流,你说荧光棒只属于演唱会,你说传统与流行必然对峙,但是我告诉你利于传统,开创流行,一腔孤勇,无畏风雨,这就是我的相声。”他对着所有人说,对着那些德云女孩说。
大幕已闭,醒木已响,快板已完,三弦定音。你站在台上向我们传播,我们在台下向他人传播。暖阳照向了你对着你微笑,你也看着暖阳对着他微笑。谢谢你,我的偶像,是你让我爱上了相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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