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活动策划合作合同篇一
乙方: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以下简称“项目”)的策划推广,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等合作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协议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三、广告投放总额
本协议合作期间,本项目广告投放总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四、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
4、影视广告:创意、撰文、设计、制作、发布;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发布;
6、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7、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
8、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
9、媒介发布的监控、统计、评估。
五、广告运作规则
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
准》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b.甲方审定乙方提交的分项报价单,如无异议,则签字盖章认可,并签署正式的分项合同;c.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六、双方责任与权力
甲方的责任和权力: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3、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以及再次修改等方面因素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菲林及其他费用发生以后,若甲方还要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菲林及其他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有权对某些双方分歧较大之项目进行修改、调整。
5、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7、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制作、发布等广告、策划合作事宜,否则视为违约。
乙方的责任和权力: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业务。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与沟通。
5、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讫有关款项,乙方保留暂停策划、设计、制作、发布等相关工作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6、如因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款而导致撤版或罚款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双方确认的计划发布,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七、收费条例
1、收费范围与标准:
a.定金:为确保合同执行的规范化,乙方预先收取甲方定金叁万元,定金可在合作期结束时抵冲甲方应付款。若甲方在合作期中途单方面中止本协议的执行,此项定金转为甲方支付乙方的违约金。
b.策划费:甲方应在合作期内每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元;
c.设计、制作、发布等费用:见附件《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
e.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策划推广工作需要而发生长沙市区外操作费用,如交通费、食宿费、补助费等,乙方按照甲方部门经理级差旅标准和程序,提交实际费用单据,甲方予以据实报销。
2、结算方式与时间:
a.定金:本协议书签定后,甲方在个工作日内汇至乙方账户。
b.策划费:按月支付,每月日前汇至乙方账户,月策划费为元。
c.媒介发布费与代理佣金:任何由乙方与媒介进行结算的广告、杂志等发布工作,乙方不承担垫付的责任。甲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放计划及媒体预订情况,在实际发布日期前5日内将款项汇至乙方账户。
d.策划、创意、设计费:如双方不是月服务费制,而是单项付费制,甲方应在分项报价单得到正式认可并签定合同后3日内,将合同款的50%付至乙方账户;在正稿签字确认后3日内,将合同款的50%付至乙方的账户,最后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如双方是月服务费制,则乙方此项费用全免。
e.其他费用:乙方按期提供有关费用的结算单向甲方收取款项,如:差旅费、市场调研费、媒介监测费等,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3日内审核无误后付款,如有异议,应及时知会乙方。
八、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在所有权归甲方后,乙方仍有权未经甲方同意,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的竞赛评比活动。但乙方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目的与事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2.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及对乙方进行直接经济损失索赔。
3.各分项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及时纠正,如甲方不能在通知的时间内纠正,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协议和有关部门分项合同。
4.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力。
5.滞纳金:如甲方逾期7日仍未付款,则须自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决定工作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十、中止合作的条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各分项目合同各项规定的,对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予以及时纠正;如一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的执行。
十一、甲乙双方可在协商一致情形下,以附件形式补充其他条款。
十二、本协议与附件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之附件资料:《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委托人:委托人: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定日期:年月日
活动策划合作合同篇二
承办方:
一活动现场名称:
三活动现场布置时间:承办方于日日时前所有活动相关的物品以及工作人员全部到位,日时结束时,双方办完交接手续后,承办方开始撤出现场布置物品。
四策划活动金额、项目及物品名称(附清单,双方确认后签字生效,需要撤出的物品在清单上列明)
六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客户方于承办方布置完毕后及时验收,对其品种、数量、质量当场进行确认或提出异议;客户方不得以自身的变化、天气的变化、未如数使用租用物品或提前结束活动时间等为理由,而拒付或减付服务费。
七租用物品丢失或损坏后赔付方式:租用物品属正常使用磨损或损坏时,客户方无需赔偿,承办方也不承担因其损坏而造成的其它损失及费用;因丢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时,客户方需按本合同第四条表内赔偿单价或市场价格赔偿(三日内付清)。
八租用物品的摆放及使用要求:承办方应按照客户方的现场指挥将所有的物品摆放到位(摆放完毕后,承办方有权拒绝客户方要求将物品重新摆放或调换位置的要求)。并配合客户方完成整个仪式的圆满完成。户外所用物品中不能淋雨、水泡的物品,承办方有权采取防护措施以避免淋雨、水泡;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方承担。
九客户方应提供能够搭建物品的场地以及设备运行时的电源。承办方在施工中的安全问题由承办方自行负责。
(四)客户方擅自延长使用时间的,应加补超出时间的费用;
(五)客户方应协助承办方担负起租用物品的防火、防灾、防盗和正常使用等安全责任。
(六)如承办方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未能将摄像和摄影的资料交给客户方,承办方须赔付对方违约金为总服务费的20%作为赔偿。
十一如活动中需要临时增加项目或物品时,承办方可以根据当时情况拒绝执行。如果承办方同意执行,双方事先协商好价格,并列出清单双方确认签字,所产生的费用客户方应在活动结束当日付清。
十二活动现场联系方式:
(1)客户方活动现场负责人姓名;
(2)承办方活动现场负责人姓名
(如需开发票需另加6%的税收),具体数量按实际铺设面积计算,所产生费用须在活动结束后当日付清。
(1)没有丢失或损坏,承办方委托人验收后现场记录:
(2)若有丢失或损坏,客户方委托人查验后现场记录: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含传真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愿双方友好合作,共同遵守。
客户方(章):承办方(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月日签订时间:年日
活动策划合作合同篇三
乙方:
一、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在 举办 仪式活动。
二、本次活动时间为 年月 日( (am/pm)时分至 (am/pm)时 分。
三、乙方负责工作:现场布置、音响、演员、礼仪 等,具体项目详见本合同《附件清单》。
四、甲方负责工作:提供搭建设施所需水电、现场搭建时的场地协调、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等。
五、乙方保证于年 月 日前布置好表演区域、舞台及音响及其他设施。
六、合同价款:本次活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共计人民币元整(¥)。
1、活动开始前,任何一方需要对活动内容以及所需设施作临时变动时,须事先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变动。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对于活动内容以及活动所需设施做相应变动的,则双方应签订补充条款,就变更部分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前述设备和服务,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纠正,乙方应当场协调解决。
2、如乙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酌情扣减相应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相关的损失。
3、如甲方未按前述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款项,乙方有权停止活动执行及演出安合同履行地排,并且乙方有权按本合同总标的30%向甲方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4、合同签订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取消(或解除)本合同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5、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在乙方住所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双方争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xxxxx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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