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煤矿节能降耗管理办法篇一
煤矿人脸识别考勤应用方案
一、行业背景
长期以来,煤炭安全生产是我国安全生产的一大难题。造成事故多发,企业超能力生产,管理弱化,缺乏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小煤矿多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面对这种状况,煤炭安全生产必须走向现代化的管理,建立现代化的“数字矿山”利用目前的科学技术和管理,建立安全高效的管理机制。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采集和处理,实现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实现井下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和可视化,最大限度地保障煤矿工作人员的安全,为安全事故的'隐患和抢险工作提供有效的科学依据。
二、系统概述
生物识别技术是利用人体生物特征进行身份认证的一种技术。生物特征是唯一的(与他人不同),不易伪造和假冒,所以利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身份认定,安全、可靠、准确,同时,很容易配合电脑和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整合,实现自动化管理。
目前已有很多矿井已经应用了生物识别技术,例如指纹、虹膜、人像等,主要应用在矿井工人的井下工作考勤和安全监测。飞瑞斯科技专业从事人脸识别和智能视频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公司的“辨脸通”人脸识别系列产品,通过了国家公安部颁发的行业标准,满足高效、高速、高精确度的用户要求。目前己在多家煤矿事业单位进行测试使用,完全满足现场环境需求。
三、 系统组成
四、系统特色
1. 非接触性:使用者与相关联的识别设备有任何的接触,可远距离进行被动识别。
2. 高度准确性:不需要任何识别专家进行结果对比,面部不受表情、胡须、髪型变化和戴眼镜、帽子的影响。
3. 自动学习能力:系统自动更新用户资料,用户不用担心一段时间后个人面部特征变化。
4. 管理操作过程简单:面像采集过程只需所有员工到规定的登记端上登记,采集人脸模板,系统就可以自动生成授权用户。
6. 具有远程管理功能:远程控制中心只需通过网络与管理中心的计算机连接就可实现远程实时查询使用人员的考勤情况。
严格规范的员工考勤管理是现代企业单位提高管理效率的重要保证,目前,煤炭测试卡和独特的检测设备不全或未能消除不卡,背着一个坏卡入井现象;更严重的是,部分的工作人员,以增加出席的人数,多带卡,更换存储卡,导致不准确的统计井下人员数量,入井人员的身份信息有错误,而不是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入井煤矿目前的状态提出了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煤炭及考勤系统,采用先进的识别技术,短距离无线射频识别技术,控制技术,通过反复试验和论证,设计人员地雷出席测试卡和准确的快速自动检测装置,以彻底解决传统的打卡,刷卡考勤系统,代表更高的维护成本和使用弊端出席。
煤矿安全考勤管理系统是安装在矿工或矿山在rf模块帽出席,时间和考勤数据通过通讯接口到地面考勤系统管理服务器,结合煤矿安全监控人员出席煤矿企业加强的考勤和改善库存管理系统人员下井非常有利。凭借先进的技术,安全,可靠,灵活的配置,管理和维护简单,信息查询网络功能,拥有煤矿部分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有效的方法。经济上可行,值得推广。
煤矿节能降耗管理办法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材料管理、实现节支降成,保证在安全生产条件下最大限度的降低材料消耗,提高煤矿整体效益,员工利用休息时间从井下回收的材料可直接交材料管-理-员验收后,签字登记,月底汇总上报综合办,经矿领导审批后,可按矿规定标准给予奖励,特制定2017年。
一、回收材料要求
对回采工作面在推进过程中上、下两巷原锚网支护的锚杆、托盘、锚索、托盘、对报废的工字钢、废道轨、废钢管、废网子、废旧钢丝绳以及废弃的各种设备配件,进行回收。回收金属锚杆标准长度按1.8米一根,2根1米以上的算作一根,1米以内的视情况折算;树脂托板、锚杆、锚索锁具要求完整。
二、奖励标准
4.5元/个,锚索托板3元/个。
三、回收、交库程序及时间
综采工作面每个生产班由班长组织统一回收本班工作面回退出的锚杆、托板、锚索锁具等材料,列出清单由当班值班干部、连队队长签字认可;回收的材料集中放一个地方,每周周五上午由各连队将回收的锚杆等材料交给库房指定地方,由库房出具入库单。具体数量及折合价款以生产部、企管部计量验收为准。
四、回收材料奖励分配办法
由连队凭生产部出具的回收数量及折合价款和仓库出具的入库单到公司企管部领取相应奖励。
奖金奖给直接从工作面回收材料的人员,不得截留和挪用奖金,发放的奖金每月张榜公布一次,并报企管部一份。
以上废旧材料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煤矿节能降耗管理办法篇三
;煤矿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生产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做到有章可循,奖罚有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矿(井)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设立生产管理部(办),安全监察部,同时设立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井调度室),矿(井)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制度。
第三条 生产管理部(生产办)是全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在生产矿(井)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生产指挥权,按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及矿临时安排的工作组织安全生产。
第四条 全矿各单位都必须服从矿统一布置,认真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凡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影响生产者,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二章 生产保障
第六条 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应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基层服从部门,局部服从整体,辅助服务采掘”的工作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组织生产,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二)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影响安全生产的,对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次。
(三)对于各单位反映的问题,调度室不能协调解决的,由调度人员向分管领导及值班矿领导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次。
(四)紧急重大事故,由施工负责人及单位领导直接向分管领导和调度室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次。
第七条 生产会议及生产任务考核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各种生产会(采掘准)、现场会。生产会由采掘区队的行政主管参加,辅助单位由分管科区长参加。现场会参加人员由相关单位和会议召集人共同确定。参加人员务必准时参加会议,无故迟到、早退,由别人代替的,罚责任人30元/次,无故缺席罚单位主管领导50元/次。
(二)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备带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否则罚款20元。
(三)会议安排的工作,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在下次会议时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否则罚责任人50元/次,罚责任单位100元/次·天。对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会议安排的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因此而影响整体工程进展的,由责任单位承担被影响单位的工资。
(四)应属本单位负责的工作,需其他单位帮助的,被帮助单位支付劳务费50元/工。
第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管理
材料设备供应管理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责任单位罚款50~500元/次,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100元/次。造成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一)未按生产接续,各种会议安排,按时供应材料设备的;
(三)凡使用单位领用的材料因质量不合格或数量不足的;
(四)常用物资和备品、备件未达到足够储备数量的;
(五)发料单位所发材料不符合使用单位要求,未及时发现的;
(七)材料、设备在运输途中丢失、损坏的;
(八)未经使用单位签字同意或未按照指定地点卸料的;
(十)车皮(叉车)内材料未卸尽就用于装矸或其他物料的;
(十二)未按规定装卸、存放、使用单体的;
(十四)各责任单位管辖范围内堆放的闲置材料设备未及时回收的。
第九条 调度指挥
矿设立总调度室,某井设立井调度室。矿调度室负责与集团公司调度室保持联络,井调度室必须及时与矿调度室保持联系。矿(井)调度室是矿(井)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各单位的生产协调指挥,上级领导的指令、指示的传达落实处理,基层各单位人员必须服从矿(井)调度室的调度指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50~500元∕次,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100元/次。
(三)调度人员不能做到礼貌用语,文明调度的;
(四)调度人员对井下现场调度不清,安排失误的;
(五)基层单位人员对调度指令拒不执行或推诿扯皮的;
(十二)酒后或不按规定程序反映问题,到调度室无理取闹,扰乱正常调度秩序的。
第十条 井下管理范围变更时,材料设备数量、质量标准化移交的规定
(一)采掘头面搬家,安装移交等井下管理范围变更时,由生产部(生产办)牵头,安监部、企管部、供管科参加,各移交接收单位办理包括所有在用材料设备数量、质量标准化状况等在内的一次性移交手续,并由移交接收单位在移交单上签字,移交单一式四份,由移交单位在移交当日送达下列单位:接收单位一份,供管科一份,生产部(生产办)一份,自留一份。否则,罚责任人50~100元,因此而造成损失的,按原值扣罚责任单位。
(二)在移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影响下道工序及采掘头面生产的,扣罚责任单位100~200元/条·项,并在两天内处理完毕;
影响下道工序及采掘头面生产或拒不处理的,按每条(项)问题200~500元扣除责任单位工资总额,移交其它单位处理,并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条·项,因此发生的材料费用计入责任单位。
(三)未用或剩余材料设备,除现场会确定留用外,一律由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回收上井。
第三章 采掘头面管理
第十一条 采掘头面职责范围:采煤面为工作面及其两道(三道);
掘进头为开窝位置向里至迎头,掘进重车行车路线和扒装溜子道以及只为掘进服务的皮带机道,具体范围由生产部(生产办)根据头面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 采掘头面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在用设备、电缆及其材料,五小设备、支护材料、轨道及其附件、皮带及其附件、各种管路及其附件、溜子及其附件、巷道文明生产等,在采掘头面开工及收作之前,由生产部(生产办)牵头,按本《规定》第十条之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正常生产过程中,随采煤面推进退用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采煤工区回收至指定地点(或仓库),交相关单位,并按本《规定》第十条办理交接手续。
(一)电机、开关、电缆、信号线及按钮,水泵、电缆盒、电缆勾、电绞,上井交机电工区。
(二)轨道及附件,包括道板(回收率50%),交运搬工区指定存放点。
(三)皮带胶带及其附件,交皮带工区指定存放地点或打上井交皮带工区检修。
(四)支护材料、单体支柱、铰接顶梁、钢丝绳、铁鞋,上井交供管科。
(五)塑料管,交联采工区指定存放点。
(六)铁管及其附件,包括防尘、压风、排水用铁管,交通风工区指定存放点。
(七)电话线上井交生产后勤服务中心电话维护组。
(八)溜子头尾、电机牙箱、根节及各种小件上井交机电工区,溜槽、刮板、链条上井交预备队。
(九)采煤面乳化泵站的挪移,由采煤工区承担。
第十四条 采煤面结束,除单体、铰接顶梁、铁鞋。原则上由采煤工区回收上井交供管科外,其余设备、设施办理一次性移交手续,由相关单位回收上井。
第十五条 采煤面初次放顶前,由生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生产部、安监部分管部长签字,报请矿领导进行现场会审同意后,方可进行初次放顶。若因存在问题较多,不具备初放条件,按每条问题(隐患)100元处罚责任单位。问题处理完后,经矿领导指定人员确认,方可进行初次放顶,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第十六条 采煤面遇到地质构造或出水等,需要突击建立排水点,水泵管路由采煤工区安装,使用塑料管路由采煤工区开票到联采工区领取,机电工区井上提供相应竹节、焊接瓦笼等,交采煤工区搭接吊挂管路,因此而影响生产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第十七条 掘进头(包括压风、排水、防尘管路所有管路实行钢管化,由通风工区提供钢管及搭接配件,因巷道拐弯等需用塑料管,由联采工区提供,但搭接长度不得大于20m,否则罚责任人50~500元。
第十八条 采掘头面职责范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50~100元/处·次。
(一)管线未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吊挂,管路漏水漏液漏风的;
(三)巷道漏顶、失修未及时处理的;
(五)回收的塑料管随便割断,造成每节小于50m的。
(六)所用仪表损坏不能正确示数的;
(九)设备、开关、电缆上易炭未清理,积尘未擦干净的。
第十九条 采掘头面或其它修护地点出现大块矸石煤块(0.4×0.4×0.4m3),金属材料、木料、水炭进入原煤生产系统,对责任者罚款50元/次·块。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次·块。质管中心、皮带工区负责监督实施,否则,对质管中心、皮带工区罚款100元/次,由此造成储煤小井卡楼、窜楼的,计入皮带工区月度事故率考核。
第二十条 采掘头面有出水征兆、瓦斯突出、顶板突然来压等异常情况,不汇报处理,继续进行正常采掘活动的,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次,对当班班长、跟班干部、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各罚款50~00元/次,造成后果的,按职务过错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正常生产条件下,交接班时必须将运煤系统运输设备上的载荷全部开空,否则,对责任人、当班班长、跟班干部各罚款50元/次。
第二十二条 新掘井巷工程的验收
(一)新掘井巷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前三天提出书面申请报生产部(生产办),由生产部(生产办)根据现场情况通知安监部、施工单位、接收单位、财资部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不得进入另一场所施工,并一次性罚款100~500元,同时,财资部门不得结算工资。
(二)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井巷工程,由生产部(生产办)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因此而造成拖延工期的,对施工单位按200~500元/天罚款,并对施工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天,直至合格为止。
(三)因生产接续等原因不能再安排原施工单位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需由别的单位进行整改的,所发生的材料、工资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
(四)巷道不经验收,不得拆除任何物料设备,经移交现场会确定留下的材料设备,要办理移交手续,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100元。
(五)参加巷道验收的人员,要严格按工程质量标准化验收,并在验收移交单上签字,工资部门根据验收移交单给施工单位办理结算手续,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次,造成严重影响的,加倍处罚。
第二十三条 井巷维修制度
(一)生产部(生产办)负责每月下达巷道维修计划,并对巷道维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无特殊原因,完不成任务的,罚责任单位100~500元/项。
(二)生产部(生产办)负责巷道维修人员及巷道修护工区的主管领导,每月至少要对全井下主要运输大巷,主要进回风道及采区上下山检查一次,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否则,罚责任人50~100元/次。
(三)责任单位负责责任区域内的巷道维修,对巷道失修达到10m以上地点,由生产部(生产办)牵头,安监部、供管科、通风工区及施工单位领导现场会审,编制专门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巷道断面。施工完工后,由生产部(生产办)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对不符合措施或有关规定要求的巷修工程,要重新予以返工,否则,工资部门不得支付工资,并罚款100~500元。
第二十四条 生产部(生产办)、技术中心每旬至少对采掘头面收尺一次,同时向有关矿领导、部门单位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及时给定中腰线,发放开透窝、安全施工通知单。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第四章 生产准备管理
第二十五条 生产准备施工单位的责任范围
(一)预备队
1.负责工作面运煤系统所有溜子(包括转载机)运输安装试车和拆除回收,其中包括各部40t刮板运输机搭火,操作线、按钮安装,挡煤板安装,刮板运输机头尾打支杆压柱,以及负荷线、操作线、按钮、挡煤板的回收。
2.负责综采面安装拆除时切眼内扒、装、调支架用回绞搭火,稳固,信号铺设及其完工后的回收。
3.负责综采工作面支架的安装、拆除。
4.负责拆除综采工作面出口下料改大棚工作。
(二)机电工区
1.负责安装时地面提供给预备队40t刮板运输机头、尾、根节,电机牙箱及各种小件及安装单位使用的负荷线、操作线、按钮、信号线等。
2.负责40t刮板运输机信号系统的安装与拆除回收。
3.负责皮带、电绞、油泵、回绞、风机、各部40t刮板运输机的供电到开关及拆除期间的回收。
4.负责75kw以上刮板运输机、转载机、电机牙箱安装和搭火,以及拆除时的回收。
5.负责开关列车安装试运转,综采供电,高压管路铺设至工作面,及拆除时的回收。
6.负责综采工作面支架液压系统的整理达标,防尘系统的安装达标和拆除回收(包括转载机头)。
7.负责炮采、高档工作面泵站及其它临时泵站液压系统安装及回收。
8.负责煤机安装试车及拆除回收。
9.负责安装拆除时所有回绞的运送和回收,以及拉运支架路道上的回绞安装搭火。
10.负责安装拆除区域排水泵的安装。
11.负责液压支架井上解体装车、井下组装工作。
(三)通风工区
1.负责炮采切眼内防尘管路及甩头的安装和拆除回收。
2.负责除转载机头外各转载点防尘管路喷雾的安装拆除回收。
3.负责通风设施的建立、管理及局扇、风袋安装及回收。
4.负责两道防尘管路、防尘系统的铺设和拆除回收。
5.负责皮带机头25m防尘,灭火软管安装。
(四)运搬工区(运输工区)
1.负责工作面安装拆除期间所有的电绞、信号、安全设施的安装与拆除。
2.负责综采面安装拆除时液压支架及平板车运送工作。
3.负责炮采、高档工作面安装时所需单体、铰接顶梁、特殊支护材料装、运至切眼上头50m范围内。
(五)皮带工区(运输工区)
1.负责安装拆除期间皮带安装试车,信号安装及回收。
2.负责掘进区队使用皮带的一次性安装调试及拆除。
3.负责皮带安全设施的安装与拆除回收。
(六)联采工区
1.负责安装拆除期间的扶起吊棚,打支杆压柱。
2.负责综采面安装时切眼改大棚、刷角。
3.负责拆除安装时设备运送的辅助工作,如电绞峒室、回柱机稳固等。
4.负责拆除安装时排放水管路运送工作。
5.负责综采面安装拆除时切眼上头20t回绞稳固,开关列车打支杆等。
6.掘进巷道完工移交时,排水点水泵移交联采排水,以及工作面安装拆除期间的排水。
第二十六条 安装拆除期间的设备移交
(一)机电工区提供给安装单位安装用的溜头、电机牙箱(牙箱要加好润滑油)、根节、溜尾、尾轴及溜头上的各种小件必须在地面车间组装通电试运转。经机电工区、预备队、生产部三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交接单移交给预备队,再由预备队解体装车下井,不合格设备不得装车下井,否则罚责任单位100~500元/件,因此影响安装的,给予责任单位200~500元/天的处罚。
(二)电绞开关移交:自通电之日起,机电工区2天之内必须达到完好标准,第3天办理移交手续,对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给1天时间处理。在安装至处理时间内出现问题仍由机电工区处理,并按拖延时间给予200元/天处罚。
(三)皮带、刮板运输机开关,在安装试车期间出现问题,由机电工区处理,处罚办法与电绞开关移交办法同。
第二十七条 安装验收移交要求
(一)刮板运输机
1.刮板运输机安装达到平、直、稳,运行时平稳,不晃动,溜头、溜尾搭接时,高度不小于0.3m,前后交错不小于0.5m,不带回煤,切眼运输机与顺槽运输机搭接合理。
2.刮板运输机挡煤板使用铁挡板并安装齐全,搭茬合理,各部小件上齐。
3.减速箱使用合格的油脂,油量适当,各种保护罩齐全、完整。
4.刮板运输机电气设备达到完好标准,且炮采切眼运输机尾巴线、操作线必须达50m。
5.刮板运输机链条松紧适宜,卡兰、螺丝、刮板齐全。
6.刮板运输机运转时无跳齿、无刮卡、无飘链、无落链。
7.搭皮带机的刮板运输机头必须上挡板,使用铁马,横梁宽不超过电机牙箱。
(二)液压支架
1.支架安装要排成直线。
2.支架要垂直顶、底板,与顶板接触严密。
3.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
4.相邻支架间无明显错差(不能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
5.各液压管路联接合理、齐全。
6.支架前无浮煤、浮矸堆积。
7.支架锚固头与刮板运输机连接好,销子齐全。
(三)开关列车、煤机、油泵
1.开关列车中车与车之间必须钢性连接。
2.开关列车上综采供电设备有接地极。
3.从开关列车至切眼输送机头间的电缆、防尘管路、高压管路吊挂整齐。
4.煤机线、煤机用防尘管路用电缆卡子捆扎好放在输送机电缆槽内,输送机尾电机线也捆扎在电缆槽上。
5.架间喷雾按规定安装,截止阀齐全,管路不漏液,支架每架均要安装测压阀测压管路。
6.泵站电气设备达到完好标准,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润滑油脂合格,适当,保护罩齐全。
7.照明灯、通讯喇叭安装间隔符合要求,线路吊在支架前梁下,吊挂整齐,能正常使用。
8.煤机的各种保护盖板上齐全,内外喷雾正常,电气部分达完好标准。
(四)其它要求
1.所有设备、电缆、电绞、轨道的安装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
2.向采煤面顺槽供电、供水、供压风必须在采区上下山(集中运输道)与顺槽交叉的三角门处安设断路开关,截止瓦笼。
3.综采面皮带机道4寸防尘管铺设至切眼100m处,安水头及过滤器;
其它工作面溜子道、材料道铺设管路距切眼50m安装水针。
4.各种管路铺设遇有保险峒室,必须设有过道,不得影响保险峒使用。
5.皮带长度小于50米,综采、炮采、掘进用皮带宽度分别小于90、80、70cm,胶皮磨损严重大面积脱落,不得再次安装使用。
6.一次性安装,炮采切眼必须投入成套新40t刮板运输机,顺槽溜子也要经过检修后再进行安装;
综采切眼运输机及转载机也要经过检修,磨损变形严重的溜槽、中板不再使用;
各种刮板运输机链条磨损超过20%的不再使用。
7.一次性安装,综采面超前皮带全部使用新胶带。
8.安装完工整理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后,按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进行移交。
第五章 机电设备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机电工区是全矿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分管范围内机电设备的使用管理、质量标准化工作,以及全矿范围内其它单位机电设备的检查考核。
第二十九条 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和电缆的使用管理实行包机制和挂牌制。各使用管理单位每月底必须将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包机责任人名单报矿调度室,便于机电事故追查处理,同时要在设备电缆使用现场张贴悬挂明显的包机责任牌板和标志牌,否则,罚责任单位主管领导50元/次·处。
第三十条 对于机电设备管理、检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罚款50~500元/次,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次。
(一)采煤面每天检修时间小于4小时的,未有检修记录的;
(二)掘进头每天检修时间小于2小时的,未有检修记录的;
(七)私自拆除挪用在用机电设备、电缆的;
(十)乳化液配比浓度低于规定标准的;
(十一)未使用电缆钩吊挂电缆,皮钩子吊挂信号、通讯、监测线或吊挂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的。
第三十一条 正常生产过程中,包括溜槽、立柱、煤机部件在内损坏更换的机电设备,由使用单位装车下井,并在5天内将损坏件回收上井。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件·天,罚单位主管领导50元/件。
第三十二条 因生产条件变化采煤面需补充的设备材料,由生产部(生产办)安排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安装到位。掘进头开窝等需安装溜子设备由相关单位提供合格设备,交掘进工区下井安装,工资科按定额计付工资。安装要求同生产准备,否则,因此影响生产,由责任单位支付生产单位工资,并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天。
第三十三条 有关生产、机电事故考核的规定
(一)机电工区、皮带工区月度机电事故率按全井总产量1.5小时/万吨计算;
采煤单位月度机电事故率按全区总产量10小时/万吨计算;
洗煤厂月度原煤系统机电事故时间5小时;
通风工区月度通防事故时间10小时;
运搬工区月度机电事故时间10小时。
(二)上述单位事故时间月度累计考核,按超2元/分钟罚款。
(三)正常生产过程中,因人为或设备故障造成停产(停止运行)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事故时间累计外,同时给责任人1元/分钟的处罚。
(四)未规定事故时间的单位,因人为原因影响其它单位生产的,给予责任人1元/分钟的处罚,并给予单位主管领导20~5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机电工区要根据机电设备及备品备件库存情况及时准确上报需求计划,供管科及机电工区设备组按照计划及时供应,否则,按本《规定》第七条处罚。
第三十五条 机电设备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管理、维护和处理事故的原则,必要时,由调度室统一安排有关单位协助使用单位处理。对不服从调度室安排的单位或个人,给予50~200元/次的处罚。
第三十六条 电气事故处罚原则:凡采掘单位分管范围内的漏电、接地故障,由采掘区队处理,高压故障由机电工区处理。较为复杂的事故,由单位提出,调度室安排机电工区协助处理,但事故单位支付机电工区人员工资,标准为50元/人·次。
第三十七条 对于生产中出现的一切生产事故,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由调度室值班主任会同当日矿有关部门值班人员进行追查分析,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在第二天早调度会进行通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第三十八条 对于调度室通知的事故追查,各单位要组织好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否则,对单位主管领导和缺席者罚款50元/天。
第六章 轨道运输管理
第三十九条 运搬工区是全矿轨道运输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全矿分管范围内轨道运输的轨道、电绞、安全设施的安装,日常管理,隐患处理和质量标准化工作。同时负责全矿轨道运输车辆(车皮、叉车、平板车)的维修与管理,对采掘头面的轨道运输进行指导。
第四十条 生产部(生产办)运输组、安监部机运组负责对全矿轨道运输进行检查监督,确保轨道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
第四十一条 采煤面上下顺槽(具体范围由生产部根据现场情况确定)的所有轨道运输的轨道、电绞、安全设施等由运搬工区一次性安装,整理达标后,由生产部(生产办)组织移交给采掘头面(掘进头开窝位置向里随着掘进进行由掘进单位安装),未办理移交手续的,不允许使用。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1000元,对责任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次。
第四十二条 掘进头掘进所需轨道由运搬工区提供,电绞、信号及其按钮等由机电工区提供,否则,影响生产的,按本《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运搬工区必须对回收后再投入使用的铁道进行重新调直、钻眼等,除作特殊用的短道外,长度小于4m、轨型15kg/m及以下的铁道不允许再投入使用,轨道端部必须加工平整,道夹板与螺栓眼合理配合。否则,给予运搬工区20元/根的处罚。
第四十四条 关于各单位下井材料设备装运的有关规定
(一)采煤面新面安装需要的单体、铰接顶梁、特殊支护材料,由采煤工区开票,交运搬工区装运至切眼上头50m内码放合格交采煤工区。
(二)掘进头钢带、锚杆、工字钢,正常生产采煤面的单体、铰接梁等,由采掘工区装运至使用现场。
(三)采掘头面使用的其它材料,由采掘工区开票,交运搬工区装车,在送票第二天16:00之前运至架线末端,办理包括车皮、叉车在内的交接手续,交采掘工区运至使用地点,并在24:00之前将车皮、叉车返至架线末端交运搬工区。采煤工区送票时间每周日、二、四,掘进工区每周一、三。
(四)联采工区用料,由联采工区装运至使用地点。
(五)通风工区密闭用料,由通风工区装车,交运搬工区运至架线末端,密闭设施在采掘分管范围内的,由采掘单位运至通风工区指定的有轨道处,每道设施给予采掘单位300元补助,其它范围内的由通风工区自己运送。
(六)运搬工区将装料车辆运送至架线末端后,接料单位必须在18:00之前安排人员接料运送。
(七)其它特殊情况下的下料,由生产部、调度室协调安排。
(八)不能按上述规定执行的,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50~100元/次,由此造成车辆积压、材料丢失的,按本《规定》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五条 副井正常交接班时间7:00~9:00,15:00~17:00,23:00~1:00。运搬工区必须保证上下层罐能同时上下人员,否则,罚运搬工区200元/次,工区主管领导50元/次。
第四十六条 乘罐、人行车人员随身携带长度超过1m的工具、物料必须装车上下,否则,罚责任人20元/件·次。
第四十七条 主要大巷有架空线段,禁止人力推车。所有物料设备车从副井口或架空线末端全部交由运搬工区电机车编组拉运。正常情况下,从副井上口架线末端运送时间不允许超过3小时,特殊情况下,由调度室协调,否则,罚责任单位或个人100~200元/次。
第四十八条 关于车皮、叉车、平板车的管理
(一)轨道运输车辆实行计划领用、凭票供应的原则,各用车单位必须提前8小时以上到运搬工区申请车辆使用票,注明车辆编号、用途、交接地点。用车单位必须在48小时交还运搬工区,并凭现场交接签字到运搬工区值班室销票,特殊情况下必须由用车单位书面申请报有关领导签字后可适当延长,否则,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20元/天·车。
(二)车辆供应按先远后近、先急后缓的原则执行,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车。
(三)运搬工区应保证施工单位的座底车数的供应(具体数量由生产部根据情况确定),并对各头面座底车数进行核查与考核。否则,对运搬工区罚款100~200元/次,对主管领导罚款50元/次。
(四)使用车辆单位的接车员应在指定地点接车,运搬调度站按计划分车,不得抢车。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次。运搬工区应加快车辆周转,保证每班在上半班供给使用单位的班计划量的一半以上,下半班在交接前2小时完成计划供应量,用车单位以重车换车皮,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次,对主管领导罚款50元/次。
(五)运搬工区车管员每日15:00将矿车当日井上、井下分布情况的日报表分类,送生产矿长、掘进副总、生产部部长、生产部掘进组,并逐日考核。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六)使用车皮的单位矸石炭未装满(低于车沿下300mm)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元/车。矿车三环链一处不挂的,对责任人罚款10元/车。
(七)掘进、修护、清理用空重车,一律在架线末端进行交接,否则,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20元/车。
(八)运搬工区对车底厚度大于0.2m车皮要及时清挖,否则,罚款20元/车。
(九)新购、检修的车辆必须经过验收,不合格的车辆禁止投入使用。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辆,罚责任单位主管领导50元/辆。
(十)运搬工区对轨道运输车辆按规定检修、编号,否则,对运搬工区罚款20元/车。
(十一)井下闲置车辆,运搬工区必须落实到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回收上井,否则,罚运搬工区车管员20元/车。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5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对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100元。
(二)稳设电绞和铺设轨道不合格的(包括花道);
(三)运输安全设施未正常安装到位的(包括地滚、霸经轮);
(四)图牌板不全,设备不完好未及时修理的,或强行使用的;
(五)供应材料设备不达标,加工花道不合格的;
(六)有轨道斜巷,流水冲刷轨道的;
(十)下发轨道运输通知单未及时解决的;
(十一)未经允许将运输途中的材料设备擅自卸车的;
(十三)在电绞峒室、保险峒内随意堆放材料设备,影响正常使用的。
第七章皮带运输管理
第五十条 皮带工区是全矿皮带运输管理的主控单位,负责分管范围内皮带运输的管理和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对其它单位的皮带运输管理和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同时,接受生产部运输组,安监部机运组的业务指导,考核检查。
第五十一条 皮带工区负责全矿所有皮带的一次性安装拆除工作。采煤面顺槽皮带,掘进用皮带,由皮带工区安装整理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后,由生产部牵头移交给采掘头面管理,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五十二条 正常生产过程中,掘进头需增加的皮带及部件,由皮带工区提供,掘进工区装运至掘进头使用,损坏需更换的皮带及部件,除电机由机电工区提供外,其余均由皮带工区提供。否则,由此造成丢失,影响生产的,按本《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皮带运输机滚筒、托辊,必须转动灵活,否则,滚筒不转,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200元/个;
托辊不转,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20元/个。
第五十四条 皮带运输要保持良好的文明卫生状况,出现跑偏洒炭,必须及时调整和清理,否则,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50元/处,因此而造成撕坏皮带的,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100~500元/次,罚责任单位主管领导100元/次。
第五十五条 应尽量保持皮带的长度,任何人不得人为割断皮带,否则罚责任人200元/次,责任单位主管领导50元/次。
第五十六条 用皮带运输材料设备造成皮带撕坏,影响生产的,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100~500元/次,罚责任单位主管领导100元/次。
第八章其它
第五十条 井下文明生产责任区划分:
(一)采煤单位为工作面两道(三道)的责任范围内;
(二)掘进单位为掘进头重车行车路或及料场范围内;
(六)联采工区为井下没有责任单位的所有巷道;
(七)其它单位、部室由生产管理部根据矿井采掘生产活动进行明确划分。
文明生产环境考核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巷道设计部门在进行巷道设计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上级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运输安全间距,车场长度,保险峒室,安全设施,电绞安设等要求,在设计中明确规定;
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施工。否则,罚责任人50~200元/次,责任单位主管50元/次。
第五十九条 井下ф1.2m及以上绞车的日常使用运转检修划归机电工区管理;
55kv及以下电绞的安装(包括打地锚、支杆、上安全设施),划归运搬工区(采掘头面职责范围内除外);
专门供皮带使用的小绞车由皮带工区负责日常管理,并按有关规定考核。
第六十条 副井口管理:井口台、围栏、安全门、信号室、摇台、推车机、泵站管路及文明卫生由运搬工区管理,其余由机电工区管理。
第六十一条 井下巷道修护,除采掘头面职责范围以外的,由联采工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考核。
第六十二条 井下压风主干管路的安设回收(包括管子装运)与日常管理,由机电工区负责;
掘进头压风管路由掘进工区安设与管理;
其它临时性用风地点,由联采工区运送塑料管理至交接位置,机电工区提供管路连接件,交用风单位安设与管理。否则,由此造成漏风,质量标准化不达标,影响生产,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处,责任单位100~500元/次。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某某煤矿原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第六十五条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某某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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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属各科室、区队:
一、一般工种人员:
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每年进行一次资格证书的审核培训。
2、每年开工之初,一般工种人员必须进行职业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3、煤矿必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岗位教育工作。 (1)全矿职业再教育每年一次,要求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每次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2)教师构成:由各分管的矿长和各业务科室骨干负责授课,各授课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岗位负责。
(3)培训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煤矿安全知识,企业规章制度等方面教材。
4、新工人必须进行不少于72个学时的岗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由老工人带领三个月,待完全掌握操作技能后方可单独上岗作业。
二、特珠工种人员:
1、所有特珠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基地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2、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员工,应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水平,能够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3、由各科室长负责对本单位特珠工种岗位人员进行编制、统计。每年1月5日前,将本单位特珠岗位人员的培训、复训计划报培训科。
4、培训科负责编制矿井培训计划,并积极与各三级培训基地联系,及时安排所需人员的培训和复训工作。
5、培训科及相关科室长,要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通知及安排工作。
三、安全管理人员:
1、五职矿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国家培训基地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2、培训科负责根据有关单位的培训、复训计划,安排五职矿长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
四、转岗人员的培训:
各工种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转岗的由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报矿培训科进行转岗培训,培训合格者,颁发上岗证书,经劳资科备案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相关规定:
1、各项人员参加培训及复训时,要严格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培训,不得有任何损坏公司形象的行为。
2、公司将以培训单位出具的转工证明和考试成绩为依据,给付培训工资,培训(复训)考试不及格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公司不报销培训(复训)费,也不支付培训(复训)工资。
3、培训人员经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由培训科出具证明,方可报销培训(复训)费用及支付培训(复训)工资。
4、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资格证书,由培训科负责统一保管,培训科负责制作复印件。
5、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因无证上岗,造成的损失,谁安排,谁负责。
6、特种作业人员接到通知后不按时参加培训、复训学习,而造成其资格证书失效的,要按其当时培训(复训)费用进行罚款。
煤矿生产,质量为根,安全为本,这是有目共睹、有口皆碑的。在当前煤炭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中,如何抓好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主保安能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协调发展,这是需要亟待研究和探讨的一个课题。
那么,在当前新形势下,怎样抓好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呢?我认为应注意运用好 十 种方法。
一、 调查研究法
调查研究是搞好职工培训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定期深入区队、班组,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分单位、分工种、分岗位,掌握好不同类型的培训对象,才能有的放矢地搞好培训工作。调查的基本类型有两种,一种是普遍调查,另一种是典型调查。所谓普遍调查,就是把应培训复训的23个工种的职工分门别类的全部进行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人员准,切实把培训任务落实到单位、工种和个人,编制出培训人员明细登记册和培训计划月度进度表,做到了如指掌,操作性强。典型调查就是对在安全生产中具有代表性的个别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找出教训,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针对存在的问题强化培训,从而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二、 优质教案评选法
优质教案的编写评选是搞好职工培训的重要环节。我矿把优质教案的编写作为职工培训的首要任务,做到“五有”,即;有计划、有课题、有安排、有评比、有奖励。组织专兼职教师编写采掘机通运等不同类型的教案22篇,经过集体评审,专家阅批、试讲评判、综合认定,有12篇被评为优质教案,为搞好职工培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 理论灌输法
理论灌输是搞好职工培训最基本的方法。不论办培复训班,还是办脱产或半脱产班,都要系统地对培训对象讲述安全生产方针、煤矿法律法规、“一通三防”知识,讲授本工种的基本理论知识。通过培训,使之更进一步熟知本工种的作业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达到应知应会,促成提高之目的。
四、 电化教学法
我矿投资3000余元,从北京电教中心购买了五大专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每期办班,都有选择的安排观看电视录像的内容,活跃了学习气氛,使受训者学到了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提高了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
五、 双向评估法
搞职工培训与其它教育相比有他的特殊性,那就是管理难度大。有的职工就存有“成年累月井下干,培训应该歇歇肩”的思想。因而在培训中要想把他们的心收回,管理严起来,让他们安心坐下来,就必须采取措施,强化管理。在此,我矿本着“你无我有,你有我新,你新我优,你优我转”的原则,提出了教学管理“八突破”即:在制度落实上有突破;在跟踪调查上有突破;在课题选择上有突破;在研究成果上有突破;在教学形式上有突破;在实际效果上有突破。采取“穿针引线”的方法实行教学管理双向评估,即:培训学员或班委评估整个培训质量、评价授课教师,班主任评估综合办班效果,达到了相互评价,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相得益彰的目的。
六、 案例教学法
煤矿的工作特点是地下作业,脏苦累险,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是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五大自然灾害。长期与大自然作斗争,不可避免地会付出一定的代价和牺牲。因此,我们要想提高培训效果,就必须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结合事故案例授课,以此给人以震动,以警示,以启发,以教训,使其充分认识违章作业的危害性和给国家、企业、家庭带来的恶果。在培训中,我矿把1981年至1992年所发生的事故,分冒项、片帮、通风、提运、放炮、机电和其它七个类别编写成事故案例,并穿插到教学过程中去,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极大地提高了职工的自我保安意识,有力地促进了安矿安全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
七、 “评优选差”法
运用好激励机制是搞好职工培训的有效方法。我们针对绝大多数职工富有自尊心和荣誉感,争强好胜,求知求进的特点,每期培训班都按优秀学员和最差学员的条件,按一定的评选比例评选出最优和最差学员,最优学员让他们上广播、上电视、上橱窗;最差学员除给予曝光外留校继续培训,只发生活费,直到合格为止。这种办法,调动了培训职工争当优秀学员的积极性,促进了教学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提高,经教培部季度达标检查验收,培训质量季季达到行业级的标准。
八、 练兵比武法
培训的宗旨是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了两手抓,一手抓理论教学,一手抓实际操作,每期培训结业前,安排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如年前举办焊工培训班时,在抓好理论教学的同时,拟定比武规则、规定比武时间、确定比武内容,指定比武裁判,开展比武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受训学员练兵习武的积极性。对获得比武前三名的优秀学员除给予奖励外,利用多种渠道给予大张旗鼓的宣传,形成了一种争当技术能手光荣的舆-论氛围。
九、 跟踪调查法
实行跟踪调查,这是检验培训效果的有效形式。通过跟踪调查,既能看到抓培训的整体效能,又能发现培训中的不足之处。在实践中,我们每月都抽出一定的时间,到工区、到井下、到迎头、到采面,去检查培训职工是否按章作业,听取区队领导对培训情况的评价,根据跟踪调查的情况,写出调查报告,以指导教学实践,实现了职工培训全过程的到位、全方位的监督,全方面的检查考核。
十、 开展活动法
煤矿节能降耗管理办法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所有培训工作必须纳入安全绩效考核,并与个人工资挂钩。
第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xx煤矿全体员工。
第二章 管理体系与职责划分
3.负责组织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指导。
4.负责事故案例的宣讲,安全教育培训经验和亮点的推广。
(二)人力资源科职责。
2.参与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编制安全培训中长远规划。
3.负责参与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考核、指导。
(三)各管理科室、工区职责 1、负责本单位安全培训需求上报。
2、对本单位参培人员的工作作出妥善安排,确保安全培训参培率。
3、负责所有参培人员效果反馈。
第三章 安全资格取证培训管理
(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四章 安全培训管理
第十四条 安全培训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
(一)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安全培训规定的情况;
(二)安全培训制度、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
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五)安全培训档案管理情况;
(六)安全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情况;
(七)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和安全培训期间工资支付情况;
(八)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xx煤矿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筹备处所有新进大学毕业生。
第二章 培训管理
第六条 新员工见习期满必须达到所从事专业的初级岗位标准。
第三章 考评管理
第四章 激励措施
第十三条 专项培训费的使用。
(三)补考人员不再参加成绩排序奖励。
第五章 培训要求
第十五条 新员工在培训期间,应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筹备处形象。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筹备处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煤矿节能降耗管理办法篇六
各部门、区队,广大职工朋友们:
一、从自身做起,增强节俭意识。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有义务继承好、弘扬好。无论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要自觉培养和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养成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习惯。
二、从点滴做起,树立文明新风尚。“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让我们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等点滴小事做起;从公务接待做起,从文明餐桌做起,争做“光盘族”,拒绝“舌尖上的浪费”,让文明用餐、勤俭节约深入人心。
(1)节约用电,拒绝长明灯,做到人少灯少,人走灯灭,尽量使用节能灯;空调使用时要做到:无人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电脑不用时应关机。
(2)节约用水,珍惜水源,人走水断流,避免“水长流”现象,处理过的水要重复利用,漏水水管应及时报修。
(3)节约粮食,倡导“光盘行动”。就餐时吃多少打多少,杜绝剩饭剩菜的行为,珍惜每一粒粮食;外出聚餐时要适量而止,拒绝铺张浪费。
(4)爱护公司公共用品、设施。节约使用办公用品,打印纸尽量双面使用,提高纸张利用率;爱护公共设施,不违章操作机器、不故意损坏设备,要有主人翁意识,看到损坏公物的行为应及时劝告并制止。
三、从现在做起,争取立见成效。各部门、区队要严格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文明用餐有关规定,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浪费、不文明现象,用实际行动带动广大职工,树立勤俭、节约、文明的新风尚。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节约是一种美德、一种远见、一种境界、也是一种智慧,更是一种责任。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现象,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通过自身的参与和努力,让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在全公司蔚然成风,为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伊泰京粤酸刺沟煤矿
2015年8月10日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一、转变思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崇尚节俭,合理消费。增强节约意识,做到身体力行,自觉杜绝浪费行为。
二、大力宣传,为建设“节约型校园”献计献策。积极宣传节约典型事迹,弘扬节约风气。教职员工立足本职,从我做起;广大学生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人人争做节俭风尚的传播者、实践者、示范者,努力营造厉行节约的校园氛围。
三、落实行动、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
(一)节约用电
1.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办公室、实验室、教室等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做到晴天时不开灯,人少时少开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2. 工作或学习结束后请及时关掉相应电器的电源,如电脑主机、显示器、多媒体等;节约使用空调,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应注意关灯、关空调。
3.杜绝在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私自使用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二)节约用水
1. 珍惜水资源,自觉养成节水习惯,洗刷不用“长流水”,提倡使用容器洗手洗脸,洗涮拖把等不过量用水。
(三)节约办公用品
1. 办公用纸尽量双面使用,提高利用率;提倡网络办公,减少宣传用纸的数量。
2.办公室的复印纸等耗材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杜绝乱印乱发复习资料。
3.尽量少用一次性纸杯,提倡自带水杯。
(四)爱护公共财物
1.爱护学校公共财物,发现损坏的办公设备及教学用品要及时报修。
2.不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不在课桌及设备上乱刻乱写。
3.不随意移动课桌、教学设施等设备。
4.遇见损坏公共财物的行为加以劝阻,并想办法制止。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节俭是一门课程,需要我们每个人去学习;节俭是一种美德,值得我们每个人都要去传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贵在平时,重在坚持。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等小事做起,形成崇尚节俭、节约为荣的道德风尚。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邹城市鲍店煤矿学校
2015年9月15日
在第22个节能宣传周之际,神东煤炭集团柳塔煤矿发出倡议书,号召广大员工及家属积极行动,参与节能减排活动。
倡议书号召大家增强节能减排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节能环保理念,人人争做节能标兵、减排楷模;要培养节能习惯,从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做起,从细小之处节能减排;要树立资源循环综合利用的意识,使用节能产品,倡导绿色消费,自觉养成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良好习惯;要在朋友同事间宣传节能减排知识,相互督促,形成"节能减排光荣"的社会氛围。
煤矿节能降耗管理办法篇七
煤矿人脸识别考勤应用方案
一、行业背景
长期以来,煤炭安全生产是我国安全生产的一大难题。造成事故多发,企业超能力生产,管理弱化,缺乏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小煤矿多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面对这种状况,煤炭安全生产必须走向现代化的管理,建立现代化的“数字矿山”利用目前的科学技术和管理,建立安全高效的管理机制。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采集和处理,实现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实现井下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和可视化,最大限度地保障煤矿工作人员的安全,为安全事故的`隐患和抢险工作提供有效的科学依据。
二、系统概述
生物识别技术是利用人体生物特征进行身份认证的一种技术。生物特征是唯一的(与他人不同),不易伪造和假冒,所以利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身份认定,安全、可靠、准确,同时,很容易配合电脑和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整合,实现自动化管理。
目前已有很多矿井已经应用了生物识别技术,例如指纹、虹膜、人像等,主要应用在矿井工人的井下工作考勤和安全监测。飞瑞斯科技专业从事人脸识别和智能视频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公司的“辨脸通”人脸识别系列产品,通过了国家公安部颁发的行业标准,满足高效、高速、高精确度的用户要求。目前己在多家煤矿事业单位进行测试使用,完全满足现场环境需求。
三、 系统组成
四、系统特色
1. 非接触性:使用者与相关联的识别设备有任何的接触,可远距离进行被动识别。
2. 高度准确性:不需要任何识别专家进行结果对比,面部不受表情、胡须、髪型变化和戴眼镜、帽子的影响。
3. 自动学习能力:系统自动更新用户资料,用户不用担心一段时间后个人面部特征变化。
4. 管理操作过程简单:面像采集过程只需所有员工到规定的登记端上登记,采集人脸模板,系统就可以自动生成授权用户。
6. 具有远程管理功能:远程控制中心只需通过网络与管理中心的计算机连接就可实现远程实时查询使用人员的考勤情况。
近年来,瓦斯矿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如何加强安全,提高搜索和救援工作的效率,放置在一个国家主管部门和领导各级的脸。
随着日益增长的重要性已经加强煤矿安全监督和中型城镇的大部分小煤矿已配备了大量的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推广使用安全设备,大大提高了煤矿安全生产情况,但也有深受广大到煤矿井下人员管理困难。
rfid人员考勤监控系统采用被动识别卡,应用信息的自动识别技术,煤矿人员入井的实时考勤,跟踪和管理制度。
实时掌握井下人员考勤,工作区,巷道运动目标识别和跟踪的非接触式显示移动轨迹的细节,并绘制出地面人员的下落线的同时在主机上显示,远程数据中心传输到上层管理人员。
该系统能够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和效率之间的关系,提高员工的准确,实时,快速放电煤矿安全监控功能,可以有效的管理,以确保矿工,抢险救灾,安全,高效运行救护车。
煤矿节能降耗管理办法篇八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矿整体思路,进一步切实加强成本管理,夯实生产材料管理工作,最终实现降本增效,现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应回收的支护材料和指标
(一)应回收的支护材料包括:锚杆、梯子梁、锚杆托盘、锚索托盘、锚索防射器、单体液压柱、π型梁、金属支架、板梁、道木。
(二)应回收的支护材料指标:
1、工作面侧废旧锚杆、梯子梁回收率100%。
2、锚杆托盘回收率不低于90%(5.0×3.1m的巷道,回收顶和工作面侧,每推进1米回收20个)。
3、锚索托盘回收率不低于90%(5.0×3.1m的巷道,每推进1米回收3个)。
4、锚索防射器回收率100%(5.0×3.1m的巷道,每推进1米回收3.33个)。
5、单体液压柱回收率100%,与单体柱配套的部件三用阀、三用阀防射器、单体柱防倒链均是100%。
6、金属支架回收率100%。
7、道木100%,π型梁100%,板梁根据具体情况尽量回收。 对于顶、帮压力大等特殊情况不能回收的,综放队组要提出书面请示,经领导审核后,据实给予减免。
二、支护材料回收管理细则
(一)单体液压柱回收管理细则
1.单体液压柱由生产科全面负责管理发放,并建立专门台账。详细说明每根支柱编号、使用部门、入井时间、升井时间及维修、报废记录,以便及时了解使用及回收等情况。
2.单体液压柱由供应科负责采购,需求量购进计划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申请。
3.单体液压柱新柱由库管科负责出入库管理。并提供有关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生产技术科负责出库发放,否则不得入井使用。
4.机修厂负责单体液压柱的分类堆放和维修工作,建立可维修区、报废区,并分别挂牌管理。维修区内不同规格的单体柱要分开整齐堆放,并保证编号完好。报废区内的单体液压柱编号牌由生产科回收。
5.维修后暂不使用的单体液压柱及井下各使用地点暂时不使用的单体液压柱统一兑至南巷口或运输队指定地点堆放,不同规格要分开堆放。
6.使用队组如需使用单体液压柱必须提前向生产技术科提出申请,并填写单体液压柱使用申请表,说明数量、规格型号、用途,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生产技术科科长审核后,统一发放。
7.单体液压柱入井前必须由机修厂逐根进行压力试验,在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单体液压柱在井下储存3个月以上或使用超过8个月以上,必须进行检修,检修好的支柱必须再次进行压力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井下所有单体液压柱必须保证编号完好,上齐三用阀并封堵三用阀进液孔。
8.需要进行维修的单体液压柱回收至井上时,使用队组必须
提前通知生产技术科,并说明数量、编号及每根单体柱的维修情况,经生产技术科清点确认后进行登记,否则,缺少一根按相关规定对使用队组进行处罚。
(二)锚杆、梯子梁、锚杆托盘、锚索托盘、锚索防射器回收管理细则
1.综放队要把回收的锚杆、梯子梁、锚杆托盘、锚索托盘、锚索防射器在井下分类摆放并且进行统计,根据回收材料实际存放量,每半月或一个月移交一次。
2.锚杆托盘、锚索托盘和锚索防射器要按照完好的和需要维修的进行分类整理和清点,由综放队兑到井上或在井下现场把可以直接使用的锚杆托盘、锚索托盘和锚索防射器与综掘队组进行移交,交接双方及生产技术科同时在《大阳煤矿分公司物料回收申请表》上签字,一式五份,三方各留存一份,一份交调度室存档,一份交结算科,结算科根据市场价的一半对接收部门下个月材料费用进行核减。
3.对于变形的锚杆托盘、锚索托盘、锚索防射器以及废旧的锚杆和梯子梁,机修厂要对其中可利用的进行维修后再利用。对废锚杆、废梯子梁和确实不能利用的其他支护材料经过生产技术科确认后做废品处理。
4.回收的材料要分类存放,对可直接利用的由调度室根据各队组需求进行调配使用。
5.综放队组在移交支护材料时,首先填写由调度室提供的《大阳煤矿分公司物料回收申请表》,物料调度员签字后,通知生产技术科和接收部门,经三方同时清点确认后签字,方可作为统计依据,否则其数量将不予以计算。
6.洗煤厂在原煤运输过程中用除铁器回收到的支护材料,根据情况进行移交,月底给予适当奖励。
(三)金属支架回收管理细则
1.我矿地质条件复杂,巷道在掘进过程中受断层和陷落柱影响,顶板破碎、巷道下沉严重,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在掘进过程中对地质构造区域和顶板异常区域使用金属支架进行了加强支护。
2.综放队组在推进到金属支架支护区域时,要边推进边进行回收,现场分好坏进行管理,每半月或者一个月兑运一次,兑至井上后,通知生产技术科和机修厂,现场对回收情况进行清点,同时在《大阳煤矿分公司物料回收申请表》上签字,一式三份,三方各留存一份。机修厂对坏的金属支架进行修复后再利用,对于确实无法修复的,做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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