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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担保风险分析报告篇一
(一)不良贷款余额情况
截止20xx年3月底,我行各项贷款余额万元,不良贷款余额万元,不良率,其中新发放贷款形成不良的21万元,占比为。
纵向来看,我行三月底不良贷款率较上年同期下降个百分点,但绝对额不降反升,增加2万元。考虑一年来清收57万元(207-150)因素,实际上我行不良贷款还在增长。致所以不良率下降,是由于贷款大幅增长稀释而形成的。因此说,我行目前贷款风险还在加大。
(二)欠息情况
截止3月底,我行2008年以来新发放贷款欠息率也迅速增加,达225笔,金额万元,占新发贷款。
(三)贷款向下迁徙情况
1-3月,我行新发贷款迁徙3761笔、金额12049万元,其中向下迁徙2105笔、金额6704万元;向上迁徙1657笔、金额5344万元;向下迁徙存量为216笔、金额630万元。其中关注贷款209笔,609万元,次级贷款7笔21万元。可以看出,1-3月份,我行贷款迁徙率很高,达43%。横向比较,我行新发贷款不良率、欠息率和迁徙率均居全市之首。
(四)到期贷款收回率
1季度我行到期贷款648笔,金额2770万元,收回634笔,金额2725万元,未收回14笔,45万元,综合收回度。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五)贷款集中度
截止20xx年3月底,我行最大5户贷款890万元,占我行实收资本的xx%。风险集中底很低。
(六)担保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3月底,我行种类贷款按担保形式分类为,信用贷款81万元,占经不到;保证贷款15068万元,占比82%;抵押贷款万元,占比约,62万元,占比不到。
从担保方式上看,我行贷款的风险敞口很大,达99%以上,风险控制难度较大。
=6、客户经营问题、市场问题或客户转借贷款等等。
1、开展法律、制度教育,强化从业人员的规范意识;
2、逐个解剖个案,分析形成不良的原因,增强从业人员防范能力;
3、强化从业人员的管户责、经营责任和自我约束意识;
5、实行“四包一挂”,增加包赔条款;
6、加大贷后力度,包括定期检查、帐户监管、客户回访、催收管理、押品管理、档案管理等,均应不折不扣的执行。
7、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姑息迁就。
8、加大对资产质量的考核力度,按每向下迁徙一笔贷款扣3-5分进行考核。
9、接受单证抵押、商品房抵押,以强化客户的自我约束力。
10、深入开展贷前调查,防止多人承贷一人使用。特别是公司+农户或合作社国+农户,更要放防控的重点。
11、对风险水平增加的机构,采取暂停贷款发放措施,并限期纠正。对不不良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启动问责机制。
12、提前谋划,预案清收。对即将到期贷款,务必提前1个月催收,对不能还款的,提前制度好应急预案,预案包括向担保人主张债权、向介绍人催收、向当地乡村施加压力、依法诉讼、先还款后循环等等。
按揭担保风险分析报告篇二
;摘要: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对我国经济金融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对房地产业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本文结合监管工作的实际,对海南辖内中小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抵押落实情况进行调研,重点剖析住房按揭贷款抵押率偏低的成因与风险,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中小银行;按揭贷款;落实率;风险分析;对策
当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海啸,对我国经济金融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使我国经济金融的进一步发展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特别是对过热的房地产市场无疑是当头棒喝。因此,笔者近期结合监管工作的实际,对海南辖内中小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抵押落实情况进行调研,重点剖析中小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抵押落实不到位的成因与风险,并提出一些建议,切实防范“假按揭”、“假权证”等问题,督促银行依法合规经营,增强风险意识,防范和化解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潜在风险,努力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切实提升监管执行力和提高监管有效性。
一、海南省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抵押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使居民收入的增长和消费能力的不断提高。为减少人民币贬值的风险,许多居民纷纷进入股市和房市,使我国的股市和房市价格飚升。海南辖内股份制银行为满足居民的消费,对零售业务的重视程度也不断提高,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又是各行优先发展的重点。按揭贷款是采取以所购买的房产进行抵押的方式发放贷款,贷款风险基本能被抵押物完全覆盖,风险相对较少,因此,各行当作优质资产来发展。但是由于在办理房产抵押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导致按揭贷款所涉及的房屋抵押担保落实比例普遍偏低,截至2008年12月31日,海南省辖内中小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需办理预抵押登记为13207笔,其中:(1)已办理期房预抵押登记12624笔,占总笔数95.59%。(2)未设期房预抵押582笔(其中以其全部贷款作为保证的有401笔),占总数4.41%。(3)已办妥他项权证的贷款有7844笔,整体抵押落实比例59.39%。(4)整体未办理产权证抵押5363笔,占总数40.61%。其中,贷款发放期限二年以内未办理产权证抵押3377笔,占总数25.57%;二年及以上未办理产权证抵押1986笔,占总数15.04%。综上所述,整体落实抵押担保的贷款占六成,未落实抵押担保的贷款占四成,如担保抵押物未能达到足值、有效的话,贷款可能有悬空的风险。因此,必须引起重视。
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抵押担保存在的潜在风险
1如房地产持续暴跌,则金融风险暴露将给银行业金融带来现实的损失。房地产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房地产开发商对银行的资金有着巨大的依赖性,约占70%以上,个人贷款更是占据房地产销售额的绝大部分。银行的个人按揭贷款抵押落实比例偏低。在当前金融海啸的冲击下,将给银行带来损失。
2房地产开发商阶段性连带担保潜在风险较大。由于住房按揭贷款银行无法及时办理产权抵押,现行操作上主要是期房预抵押登记并由房地产开发商提供阶段性履约担保,同时提供一定比例(约5%~10%)的保证金作为担保,待房产手续办理他项权益证书完毕后解除抵押。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房地产开发商对外担保的能力减弱,无法正常履行担保责任,造成银行贷款资金面临较大风险。
3抵押登记未落实潜在信用风险。根据法律规定,未办理预抵押登记备案,贷款人对抵押物不享有抵押权,若贷款违约,银行不能直接对抵押物进行处置,只能寻找借款人财产进行保全,风险相对大,一般通过留存保证金、开发商提供连带担保等方式降低风险。
4产权证抵押未落实潜在较大风险。即已办理了预抵押登记,但未办理正式产权证抵押登记,根据担保法及物权法,预抵押登记方式合法有效,如长期未转为正式产权证抵押,虽不影响银行抵押权的效力,但存在抵押房产在拍卖、变卖时,期房会严重影响购买意愿,购买人面临无法办理产权证等风险。导致银行清收无法顺利进行。同时也会严重影响借款人还款意愿。
5优先受偿权得不到保障,银行面临法律风险。如果抵押登记长期不落实,抵押物权属关系不明确的话,一旦按揭贷款房产涉及其他债权债务纠纷被查封,银行资金安全将受到直接损失风险,因此,银行应该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建筑工程款优于抵押权受偿的法律风险。
6产权抵押登记长期不落实,容易诱发虚假按揭的发生。房地产开发商利用市场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办理虚假按揭,或与房管局有关人员勾结,办理“一房多卖”,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而房屋产权抵押登记长期不落实,使银行无法及时有效地甄别和发现虚假按揭或“一房多卖”的问题,不利于银行有效地防范贷款风险。
三、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抵押担保未落实的成因分析
近几年来,海南的房地产热,房价持续上涨,房屋销售大增,地方政府房产管理机关软硬件建设跟不上形势要求,房产验收、产权登记机关效率较低。严重影响抵押办理速度。一是海南房产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不适应市场需求,导致项目工程验收、完税手续、产权分割等等各种环节时间过长,也是办理效率较低的重要原因。二是海南有大量停缓建工程,该类项目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须通过复杂的审批手续,因减免税手续未完成造成产权办理延迟。三是虽然部分项目楼盘符合预抵押相关规定,但在贷款审批流程完成时,项目已进入“期转现”阶段,项目预售许可证已被产权登记机关收回,因此不能办理预抵押,只能待期转现完成后进行正式抵押。四是由于房地产开发商主观上采取不积极配合的态度,导致办理抵押登记缓慢。是严重职能缺位不负责任的行为。主要表现:有的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楼盘项目较多,不急于为已入住的业主办理产权证;有的房地产开发商不代收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还有些房地产开发商违规建设,导致无法获得相关的产权证书。等等。五是借款人不配合(比例相对较小)。由于办理手续繁琐,加上要求购房者一次性缴齐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而部分购房者缴纳的意识不强,直接影响产权办理的速度;另一方面,部分外地购房者因种种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不愿意配合重新签署登记材料,导致抵押登记无法办理,六是银行主观的原因,主要是风险意识不强,认为已办理预登记就没有风险。就不主动、不积极办理抵押登记;另一方面。银行为抢占市场,违规提前发放贷款。为了自身利益,盲目抢占市场份额。对尚未达到放款条件的楼盘项目如商铺楼盘项目未验收就违规提前发放按揭贷款,这也是导致抵押落实率偏低的原因之一。七是集资建房楼盘项目建设单位为了限制职工自由转让房产,有意拖延办证时间;另一方面,项目建设单位未交纳相关税费、验收手续(产权手续较为复杂)等原因,造成长期无法落实产权及抵押登记。
四、防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抵押担保未落实风险的对策建议
当前在国际金融海啸的影响下。我国经济金融明显下行,因此,我们应按照中央的要求,审时度势,未雨绸缪,加强防范金融风险,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银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探索完善保障银行科学发展机制制度,为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因此,应切实抓好按揭贷款抵押担保的落实工作。
1应坚持依法合规经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银行应严格按照人行和银监会的规定要求,提高房贷审查与发放标准。加大假首付、假身份、假证明的审查力度,防止开发商因资金压力办理假按揭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风险。
2加强银行内部制度建设,完善抵押担保操作流程。银行应设专人负责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期房转现房的抵押登记落实工作,落实责任制。同时,要加强对抵押物评估,避免抵押物高估而带来的信贷风险。
3银行要切实做好贷款“三查”工作。既要重视业务的发展,又要加强管理。贷前调查工作是个贷工作的重中之重,是防范“假按揭”的有效手段;而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是落实抵押登记、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在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时应该明确办理楼盘项目产权证的时间和期限,并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对因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产权证长期未办理完成的,应采取相关的处罚措施,责成其尽快整改。
4加强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能行使,保障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建议政府房产及土地管理部门应加强沟通协作联合办公,优化办证流程和抵押登记流程,迅速处理产权登记事宜,同时应考虑按照《物权法》有关规定,将房产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两证统一”,以保障抵押权利的完整有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对项目验收、完税的各环节进行限时办理,提高项目产权落实的效率。在一个流程中同时办理土地证与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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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银行和电子货币业务的不断发展有助于提高银行业和支付系统的效率,也有助于国内外零售业务的成本下降。但电子货币和一些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运用尚处于早期,考虑到电子银行和电子货币在将来的技术和市场发展中的不确定性,监管当局必须避免制定阻碍有益创新和实验的政策。同时,巴塞尔委员会认为,电子银行和电子货币业务为银行带来的收益与风险并存,因此风险与收益必须进行平衡。
随着电子银行和电子货币业务的不断发展,银行与其客户之间的跨境业务就会增加。此类业务关系会给银行和监管当局带来了各种不同的问题和风险。根据对风险的识别和分析,管理办法有3个主要步骤,即:评估风险,落实控制风险的措施和监控风险。在目前这个阶段,似乎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和法律风险,可能是大多数电子银行和电子货币业务中最重要的风险类别。
1、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主要是指由于系统中存在不利于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要求的重大缺陷而导致的损失的可能性。它可能来自于电子银行客户的疏忽大意,也可能来自电子银行安全系统和其产品设计缺陷与操作失误。
2、声誉风险。
3、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源自违反或违背相关法律、法令、条例或约定的习惯做法,或对一笔交易各方的法律义务和权利模糊不清。从事电子银行和电子货币业务的银行,可能面临来自客户信息披露和隐私保护方面的法律风险。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银行希望开展电子身份认证业务,例如通过使用数字证书。身份认证可能使一家银行面临法律风险。如果银行参加新的身份认证系统,但权利和义务在合同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那么银行就可能蒙受法律风险。
4、其它风险。
传统的银行风险,诸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也可以产生于电子银行和电子货币业务,但是它们的实际影响力对于银行和监管当局来说,可能与操作、声誉和法律风险大不相同。
技术创新的日新月异,可能改变银行在电子货币和电子银行中所面临的风险的性质和范围。监管人员希望银行制定一些管理办法,来对付目前存在的风险,同时对新出现的风险也有相应对策。风险管理办法应包括3个基本要素,即: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和监控风险,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银行和监管当局心中预期的目标。
1、安全政策和措施。
安全是系统、应用和内部控制的统一,其作用是保证数据和操作过程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安全的保障取决于银行制定和落实合适的安全政策和安全措施,也取决于银行与外部各方的交流是否安全顺畅。安全政策和措施,可以限制内部和外部的对电子银行和电子货币系统攻击的风险,也可以限制因安全违规而引发的声誉风险。
安全措施是硬件、软件工具和人员管理的统一,这样才能保证系统和操作的安全。这些措施包括很多,例如:密码技术、口令、防火墙、病毒控制和雇员遴选。密码技术是将文本数据转换成密码以防非授权的阅读。口令、口令串、个人身份识别数字、硬件标志和生物测量学都是用来控制进入和识别用户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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