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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请示报告篇一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强“两提升五过硬”为载体,以坚守“三条底线”为硬约束,立足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等荣誉称号,被评为泉州20xx年度“先进基层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
一、围绕五城同创总体部署,坚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把服务大局的各项要求和举措落到实处。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打击保护并重,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准逮捕强迫交易、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刑事案件20件26人,提起公诉40件59人。坚持引导服务并重,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调研和预防宣传活动,了解企业在防范职务犯罪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排查职务犯罪隐患,协助完善管理制度、廉政制度,促进民营企业廉洁、健康、平稳发展。坚持短期长效并重,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及名牌产品的司法保护,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损害商业信誉行为,依法批准逮捕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等刑事案件10件12人,提起公诉86件114人。
助力建设生态绿城。积极投入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活动,批准逮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刑事案件28件37人,提起公诉35件52人。完善提前介入、专人专办制度,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及时移送刑事立案22件。突出长效机制建设,成立生态资源检察科,结合案件查办,深入分析发案原因,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缺失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健全和完善我市生态文明保护机制。
助力建设新型城镇。主动融入中心工作,深入调查城镇征建过程中发现的虚报、侵吞土地补偿款等犯罪线索,从中立案查处贪污、受贿案2件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5万余元。主动强化监管协作,针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联同相关职能部门推进落实廉洁准入制度,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21件,涉及查询单位、个人1286家1329人,促进招投标工作规范化。主动关注保障来晋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支持提起诉讼10件,涉案金额100多万元,促进平等保护、共同发展。
二、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坚持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立足批捕起诉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378件3065人,提起公诉3759件4739人,推动提升社会“平安指数”。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等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刑事案件217件273人,提起公诉228件305人;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65名犯罪嫌疑人,上报泉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依法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批准逮捕盗窃、抢夺、诈骗等刑事案件988件1293人,提起公诉963件1210人。依法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犯罪,批准逮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非法行医等刑事案件12件13人,提起公诉19件20人,切实维护保障民生权益。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妥善运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文书说理等制度,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216人,不起诉决定102人。延伸检察职能触角,增设18个村(社区)巡回检察联系点,深入群众中发挥政策法规宣传、矛盾纠纷调解、党建工作指导等作用,推进检力下沉、工作重心下移。强化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落实“诉访分离”工作要求,构建信息共享、共同息诉等工作机制,妥善处置重大疑难信访事项,节约司法资源。
法院请示报告篇二
现在,我代表建瓯市人民法院向会汇报执行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会的依法监督下,在政府和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建瓯法院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不断加大执行案件工作力度。特别是2013年以来,法院顺应时代潮流,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构建“一中心五系统”,形成“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着力解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等问题,执行工作的方式和理念都产生了巨大变化。
一、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我院现有执行干警12人,占全院总人数的12%,考虑到执行工作的特殊性,2012年以来先后充实5名年轻干警进入执行队伍,使平均年龄由40岁下降到36岁,提高了执行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2012年至今,受理民事执行案件4335件,结案3865件,执结率,执行标的亿元,其中执行和解63件,占,自动履行1268件,占,强制措施结案的1058件,占,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1471件,占38%。累计查封、冻结、划拨1321件次,拘留59人次,以拒执罪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6件6人,各项审判指标居全市法院前列。
(一)加大执行力度,服务发展大局
始终自觉把执行工作融入辖区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之中,强化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三年来,陆续开展以“执行宣传月、执行规范化”等为主题的执行专项行动6次,多渠道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共执结案件649件,执结标的万元。二是加强民生案件执行。在执行工作中始终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理念,依法加大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共执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案件152件,为事故当事人追回赔偿款万元,为劳动者追回工资万元。三是稳妥执行涉及敏感性和群体性案件。妥善处置近期因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执行系列案件,对存在发展潜力的企业,灵活采取保全措施,放水养鱼;对严重资不抵债的不良企业,依法查封、拍卖资产,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妥善化解涉执信访案件。将党委、人大、上级法院批转、督办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三年来共办理上级法院、人大、xxx转来的涉执信访案件督办函47件。如,刘华钦申请执行的刑附民赔偿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刘忠华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本人长期服刑,使在车祸中造成二级伤残的申请人生活陷入困境。我院收到人大信访转办单后,高度重视,立即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林权等财产线索再次进行调查,仍未发现可执行财产,考虑到申请人实际情况,我院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帮助其渡过难关。五是强化司法救助。如前所述,不少申请人生活困窘,而执行又陷入僵局,我院从人文主义出发,累计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救助金万元。
(二)推进执行信息化,提升司法公信力
构建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一体化整体运作。2013年9月,执行指挥中心成立,并与全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对接,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同时指挥中心通过五大系统将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系统、协助执行单位连接起来,形成内部与外部联动,纵向与横向协同,终端与终端交互的执行工作体系。
法院请示报告篇三
我代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和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按照市五届人大各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全市法院案件大幅增长,审判执行任务十分繁重,共受理各类案件985313件,办结968087件,比前五年(2005-2009年)分别上升和。其中2014年受理案件225400件,办结207700件,比2013年分别上升和。市中院五年共受理案件150997件,办结145952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和。其中2014年受理案件40060件,办结35015件,比2013年分别上升和,均创历史新高。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0455件,判处罪犯12735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1413人。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案件8104件,判处罪犯13616人,审结沙井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犯罪案等多起涉黑案件。严惩经济领域犯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结走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案件2799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109件。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725件,判处罪犯950人,同比分别上升和。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从宽情节的21871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9272件,严格实行裁前、裁后双公示和报备制度;从严控制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等罪犯减刑、假释,2014年办理上述减刑、假释23件,同比下降。
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89041件,诉讼标的金额2100余亿元,比前五年分别上升和116%。妥善处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审结人身损害、财产权属、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案件165714件。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对市场行为的规范、引导和调节作用,审结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纠纷案件73565件,票据、证券、股权、信用卡等纠纷案件51626件。优化我市国际化投资营商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7940件。加强公司清算与破产审判工作,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审结公司破产清算案件199件,清偿债权亿元,安置职工4173人。其中大鹏证券破产案为全国首宗证券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南方证券破产清算模式、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得到最高法院肯定推广。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970件,比前五年上升,占全省。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判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719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诉讼请求3948件,以协调撤诉方式结案3356件。办结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7781件,其中准予并强制执行5647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26件,决定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给予赔偿73件,赔偿金额1351万元。
努力提升审判质效。推进标准化办案工程和量刑规范化改革,制定87个覆盖主要案件类型的裁判指引,发布93个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促进裁判标准统一,避免同案不同判。加强审判质量监督,开展案件质量、庭审、裁判文书“三评查”,评查案件6752件、庭审2096场、裁判文书6752份。积极应对案件大幅增长态势,进一步加强审判效率管理,促进均衡结案。龙岗法院推行精细化管理,从严把握各审判节点的时限。建立审判质效评估分析制度,办案质效情况记入法官业绩档案。五年来,全市法院以不到全省十分之一的法官,办结全省法院近五分之一的案件,法官人均办案数量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倍,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案件质量、效率稳居全省和全国法院前列。
二、立足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立足全局谋划法院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社会管理创新和“三化一平台”改革主攻方向,主动提供司法服务,依法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推进一流法治城市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部署,及时制定贯彻意见,细化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确保有序推进。积极参与地方立法,为制定地方法规规章提供建议。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选派法官为党校学员授课35次,为各级行政机关举办法律讲座123场,提出司法建议795件。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推广罗湖法院试点经验,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选派597名法官挂点632个社区,指导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加强普法宣传工作,选派法官为深圳法律文化大讲堂举办讲座13场,与《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媒体合办普法栏目“法官说法”147期、“罪与罚”70期。配合市委积极协调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落户深圳,促进特区法治环境提升。
法院请示报告篇四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6年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xx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xxxxxx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等重要指示,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年收案651614件,同比上升;结案654666件,同比上升;未结案107691件,同比下降,五年来首次降低。其中,市高级法院收案13996件,同比上升,结案13364件,同比上升。
(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落实行政诉讼法规定,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年新收行政案件19403件,同比上升。审结行政案件19187件,同比上升。依法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判决撤销或者确认违法、无效,行政机关败诉的占结案数的。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市16个区都有政府负责人到市第四中级法院出庭应诉。完善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及时反映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75件。在行政审判中加大协调力度,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审撤诉1624件,同比增加,一批涉及城市副中心建设、新机场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的行政争议得到妥善处理,在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搬迁项目中,法官现场为2000余名群众解答法律问题,促进搬迁群众全部如期签约,从源头上防范了纠纷发生。
二、围绕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审判制度,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
(一)落实以法官员额制为重点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强化司法职业保障。2016年3月,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全市三级法院全面启动四项基础性改革。按照中央确定的法官比例限额,全市法院分两批遴选2636名法官进入员额,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4%,入额法官平均任职时间年,平均年龄岁,研究生以上学历占。严格考试考核程序,所有入额法官都经过包括法学专家、资深律师等组成的遴选委员会的专业评审,突出业务水平和审判业绩在入额中的决定性作用。对申请入额法官进行廉洁和任职回避审查,对两名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的法官取消入额资格,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市高级法院启动从下级法院遴选法官的工作,确保高级法院法官具备更丰富的审判经验、更高的专业素质。落实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和配套工资制度,完善了法官职业保障。推进法院人财物市级统一管理,自2017年1月起,各区法院人员编制和经费上划市级统一管理。
(二)落实审判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制定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独任法官、审判长、合议庭成员的审判职责和权限,确保谁办案谁负责;为将法官从大量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全市法院公开招录了900余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针对可能增多的司法尺度不统一等问题,建立法官会议制度,将法官会议作为研讨专业疑难问题的咨询性平台,共研讨疑难案件4000余件,整理出裁判规则500余条。制定院庭长权责清单,明确院庭长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既不能越权,也不能失职,并明确院庭长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必须通过审判委员会或者法官会议提出,改变审判工作中逐级汇报、审批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制定院庭长办案规定,要求院庭长直接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并明确了办案数量的最低要求,全市法院院庭长全年办案138773件,占结案总数的。
法院请示报告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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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工作,保质保量、尽早尽快地完成上级法院制定的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现将增选人民陪审员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有关内容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其中的第21条指出,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逐步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实施两年内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倍增计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人民陪审员工作调度会,明确各地要于明年上半年之前完成“倍增计划”。为迎接明年初召开的全省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推进会,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基层法院原则上要在2013年12月底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同时提出审判任务重、地域面积广、辖区人口多、有条件的法院可按照本院法官人数两倍的比例增补。
二、区人民法院增选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意见
目前,区人民法院共有在职在岗法官90名,第二批选任的人民陪审员70名。根据上级法院要求,综合考虑受理案件数量及特点、辖区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等因素,以及满足中院从中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的需要,拟在现有基础上再增选人民陪审员70名,使人民陪审员队伍增加至140名,为在职在岗法官的1.56倍。
这一名额意见已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通过。按照相关规定,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这一名额进行确定。
三、区人民法院增选人民陪审员的条件与步骤
人民陪审员增选名额确定后,我院将会同区司法局,按相关步骤尽快推进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
(一)增选条件
3、未受过刑事处罚,未被开除过公职;
5、非其他法院选任的人民陪审员;
6、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在区范围内。
本次增选,上级法院强调,要重点选拔讲奉献、品德好、能力强、威信高的基层群众担任人民陪审员,比例不低于总数的三分之二;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负责人的比例,应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考虑到各项审判工作对专业性人才的需要,拟在增选名额分配比例上,将能够保证陪审时间的基层群众掌握在50名左右,将医疗、规划、建筑等专业性人才掌握在20名左右。
(二)增选程序
1、推荐或申请报名
通过在法院网站及微博公布、在审判庭公告栏张贴、向各街道及相关单位发放简章等形式,公开本次增选人民陪审员的数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量和条件。
区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组织等在征得其本人同意后,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并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符合人民陪审员增选条件的人员,也可领取《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自愿报名。
2、资格审查
向推荐或申请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发放《审查意见函》,对报名人员进行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为现实表现、是否符合选任条件、是否具有其他不适合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况。
必要时,由区人民法院和区司法局组织联合审查小组,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进行核实。
3、考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开卷笔试。笔试的重点为法律常识、政治理论常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等知识。
4、确定人选
根据增选名额和考试成绩,并结合工作需要,分类择优确定人民陪审员初步候选人,并将名单及相关材料送区司法局征求意见,最终按“一致同意”的原则确定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5、公示
人民陪审员人选确定后,将确定人选的基本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6、报送市中院审核
公示期满后,对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民陪审员人选报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
7、提请人大任命
对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同意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8、公告
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由区人民法院将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名单抄送区司法局,并报市中级人民法院逐级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告。
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决定将书面通知其本人及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
本次增选人民陪审员工作时间紧、数量多、要求高,为加强组织领导,建议成立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人民法院、区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根据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会期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法院请示报告篇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的要求,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司法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58782件,办结133804件,同比分别上升和。其中,市法院受理诉讼和执行案件13854件,办结12120件,同比分别上升和;受理并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1102件,同比减少。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履行民事审判职能。受理一审民事案件48416件,审结40259件,同比分别上升和。注重以调解方式化解涉民生纠纷,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为。审结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案件10638件,修复受损的人际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866件,促进家庭和睦。审结劳动争议案件7087件、医患纠纷案件296件,促进理性劳动关系和医患关系的建立。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5277件,规范建筑和房屋交易市场秩序。审结物业纠纷案件5887件,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
注重平等保护,审结买卖、物流、融资租赁、电子商务等合同纠纷案件7981件,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主体公平竞争,鼓励和规范新型交易模式发展。依法受理破产案件25件,注意维护破产企业职工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未引发不稳定事件;运用司法手段挽救符合产业政策且有重生希望的企业,涉案金额达亿元的首家退市央企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在五个月内快速重整成功,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民事案件。
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773件,审结1368件。其中,审结专利纠纷、技术合同案件273件,促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审结著作权纠纷案件551件,鼓楼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审结商标权纠纷案件488件,通过司法判决认定“中信”、“阿里斯顿”等6件商标为驰名商标,支持和引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审结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18件,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在全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借助南京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全市7个城区的知识产权案件,统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标准。制定《关于在审判工作中正确实施〈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条例〉的工作意见》,通过加强金融科技人才司法保护、保障创新成果转化收益权利、建立紫金特别社区巡回法庭等,推进“中国人才和创业创新名城”建设。
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50件,审结1095件,同比分别增长79%和。其中,审结因征收拆迁引发的征收补偿、 、信息公开等三类行政纠纷493件,占结案总数的。支持依法行政,维护行xxx威,全市法院以维持、驳回诉讼请求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胜诉627件,占结案总数的。加强和规范行政诉讼协调工作,一审行政案件中,经法院依法释明或因行政机关主动改变不当行政行为,原告自愿撤诉结案363件,撤诉率为。依法强化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在审结案件中以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败诉92件,占结案总数的。
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发挥审级监督功能,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让当事人当庭陈述、辩论,依法纠正一审偏差,统一裁判标准。审结二审案件9268件,改判发回重审基层法院一审案件1055件,占一审判决案件总数的。加大审判监督力度,畅通当事人申请再审渠道,坚持诉访分离和化访为诉相结合,对当事人信访、申请再审和申诉,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复查。受理申诉复查案件968件,决定再审176件,其中再审纠正不当生效裁判105件,占同期诉讼案件结案数的。
法院请示报告篇七
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在以xxx同志为核心的xxx坚强领导下,在全国xxx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xxx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4794件,审结31883件,同比分别上升和,制定司法解释22件,加强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800万件,审结、执结万件,结案标的额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和。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坚持把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对全国法院35万名干警进行全员轮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xxx同志为核心的xxx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宪法,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贯彻xxxxxx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确保xxx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各级法院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万件,判处罪犯万人。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严惩煽动颠覆国家xxx、煽动xxx、间谍等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打击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的意见,依法惩治宣扬恐怖主义、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xxx安全、制度安全。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xxx决策,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xxx等发布通告、制定意见,严惩各类涉黑涉恶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489件万人,依法审理穆嘉案、曾宪波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涉黑涉恶案件。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依法严惩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市霸”,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维护社会安宁。
严惩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依法审理__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彰显xxx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坚强决心。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万件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省部级以上干部的18人,厅局级339人,县处级1185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判处罪犯2466人。与国家监委等联合发布公告,敦促职务犯罪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配合做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依法适用没收违法所得程序,裁定没收“红通33号”黄艳兰等违法所得,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审结相关案件万件,判处罪犯万人。严惩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相关案件万件。会同xxx等部门出台意见,严惩妨害安全驾驶犯罪,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xxx犯罪案件10万件。严惩暴力伤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出台意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严厉打击“套路贷”诈骗,严惩通过“虚增债务”“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092件。加大对涉疫苗犯罪惩治力度。
法院请示报告篇八
现在,我代表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法院工作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八届人大会议决议,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以执法办案为首要任务,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
依法受理各类案件40584件(含旧存1040件),审结39031件,综合结案率。二审发改率,为全省最低。结案标的额为亿元,同比上升个百分点。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877件,做出有罪判决4213人,结案率。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正确把握宽严的范围和幅度,使刑事案件的量刑更加规范。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刑423人,占10%。判处拘役、管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及单处罚金刑2376人,占。宣告无罪2人。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依法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25771件,结案率,解决诉讼标的额近11亿元。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支持监督依法行政。审结行政一审案件182件,结案率100%。办理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案件530件,执结标的额185万余元。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司法权威。审结各类再审案件854件(其中减刑、假释案件693件)。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执结各类案件6822件,执结率,同比上升个百分点;执结标的额亿元,同比上升个百分点。加强立案信访工作,保障合法诉求。日常接待当事人上访xx人次,院长接待日接访690人次。办结市人大、政协等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38件,办结率100%。开展了“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对12月31日前尚未息诉罢访的186起信访积案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已办结160件,办结率86%。已办结的信访积案中,息诉率达到81%。
(二)以司法为民为最高追求,努力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
把服务大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贯彻落实市委会议精神,结合会议内容研究谋划法院工作要点,努力使审判工作与市委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制定了《关于为大庆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对全市法院服务大局工作进行了有力的指导和推动。开展了“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法官参与走访500余人次,走访企业80余家;向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出司法建议300余项,其中有210余项被相关单位采纳。对涉及我市重点项目、重大在建工程、特殊群体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为大庆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优良的司法保障。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和谐审判、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对有条件的民商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尽可能地使用调解、协调、和解的方式来处理,民商事一审案件调撤率达到85%,同比上升个百分点;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占,行政案件以协调方式结案的占,执行案件和解率达到。按照市委的要求和部署,不断完善“六调联动”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窗口和法律援助窗口建设,使近千件纠纷通过诉讼外渠道得到解决。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万元,指定辩护83人次,发放司法救助专项资金145万余元。
(三)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保障,努力提高法官素质和职业形象
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法官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三个至上”重要思想和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增强了对司法大局观、司法能动性和司法人民性的理解与认同,牢固树立了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理念。制定了多类别、多层次的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法官参加续职培训及各类专项培训共计11期421人次;以文书讲评、庭审观摩、岗位培训等方式培训法官900余人次,增强了教育培训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两级法院有10人完成了在职研究生的学历教育,有19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坚持“干净、干事”的用人原则,落实上下级法院法官双向挂职锻炼和专家型、复合型法官重点培养工作,并在市委的领导和市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公务员考试、公开选调法官、引进人才等方式招录工作人员80人,健全完善了选人用人的体制机制。加强纪律作风整顿,把纪律作风建设与治庸、治懒、治散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典型事例抓起,机关面貌焕然一新,队伍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推进法官廉政建设工程,设立了专职廉政监察员办公室,负责日常的质效监督考评工作;开展了“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对以来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等六类案件进行了严格评查,针对发现的实体和程序问题制定了切实的整改措施;加大了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处理违法违纪人员4人。
(四)以规范管理为主要抓手,努力提高管理层次和司法效能
深入开展“司法管理年”活动。在审判管理方面,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期限控制标准》、各类案件审理操作规程等16项制度,加强了审判流程管理;设定了一审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改判率等十余项评价指标,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法官业绩,加强了审判绩效管理;定期开展庭审考评和法律文书评查,建立起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加强了审判质量管理。在队伍管理方面,设计岗位规范121个,开展了岗位工作纪实,实现了对岗位履职情况的全面记录和综合考评;对工作绩效进行季考评季通报,年终按序列排名,考评结果与立功受奖、学习培训、晋职晋级紧密结合,产生了积极的激励约束效应。在政务管理方面,继续开展重点调研课题研究,围绕司法管理改革、适用法律情况和当前社情民意确定重点调研课题14个,充分发挥调查研究服务司法决策、服务科学发展的基础作用;全面提高宣传层次和水平,在省市新闻媒体开辟了“审判传真”等4个专栏,在各级新闻媒体发稿2027篇,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全省三项重点工作暨司法管理年活动推进大会”在大庆市召开,市法院规范化管理的经验得到了省法院的充分肯定。
(五)以接受监督为基本途径,努力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
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积极配合各级xxx会开展的专项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及当事人代表座谈会24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和跟踪参与执行案件46件。及时全部的办结省、市人大督办案件25件。受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59件,审结37件,其中改判、发回和调解21件。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参与度,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25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针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文件形式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3件,并针对反馈的各类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就两级法院存在的不规范环节和不透明程序进行整改,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全市法院共有16个集体、15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市法院民二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共青xxx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让胡路区法院邢海东同志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清积工作先进个人”。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向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两级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服务大局方面,把各项工作放在经济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思考的意识还需加强。二是在审判工作方面,上诉率较高以及隐性超审限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在人员素质方面,部分法官不适应审判工作新形势的要求,司法观念滞后,工作方法简单,不善于辨法析理、细致耐心地做群众工作,个别案件久审不结、久调不结、久执不结,人情案、关系案仍有发生。同时信访压力大、法官配置不合理、精英化法官数量严重不足仍然是制约法院自身发展和影响司法公信力的主要矛盾。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xx年工作意见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能动司法方面取得新突破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认真负责地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主动汇报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和突出问题,寻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办理党委、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按照人民法院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高度统一的要求,坚定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延伸审判职能,积极能动司法,努力做出对党负责、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
(二)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在促进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
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全面把握市委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部署,主动学习、认真贯彻、积极落实,使司法审判始终贴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对个案或类案的剖析和对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的研判,了解各种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政策风险,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企业提出对策建议。坚持司法为民,全面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切实做好风险告知、诉讼指导、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工作,注重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促进和谐稳定。
(三)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在案件质效方面取得新突破
在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审判流程管理、审理期限督办和通报制度,形成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新机制。落实全面、全程、全员调解的措施,尤其要加大立案和庭前调解力度,实现调解结案率和服判息诉率的稳步上升。推进“六调联动”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多元机制、多元方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和“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确保当事人诉讼权益高质高效地得到兑现。
(四)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
积极开展“信念理念观念”教育,使法官坚定政治信念,坚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司法核心价值观。开展以“激发工作热情,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工作落实”为主题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度和满意率。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注重运用“四看”标准,从履行职责、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对待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加强廉政建设,重点规范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加强对审判执行权的制约;贯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形成有效的自律、防范和惩戒机制,努力使两级法院风清气正、积极向上。
各位代表,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将进入新的发展战略机遇期,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全市两级法院将在市委领导下,虚心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加注重科学发展,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服务大局,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更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九十周年!
法院请示报告篇九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_年主要工作
_年,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按照市_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的要求,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司法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58782件,办结133804件,同比分别上升和。其中,市法院受理诉讼和执行案件13854件,办结12120件,同比分别上升和;受理并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1102件,同比减少。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履行民事审判职能。受理一审民事案件48416件,审结40259件,同比分别上升和。注重以调解方式化解涉民生纠纷,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为。审结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案件10638件,修复受损的人际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866件,促进家庭和睦。审结劳动争议案件7087件、医患纠纷案件296件,促进理性劳动关系和医患关系的建立。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5277件,规范建筑和房屋交易市场秩序。审结物业纠纷案件5887件,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
履行商事审判职能。受理一审商事案件44296件,审结35640件,同比分别上升和。注重规则治理,依法支持金融改革创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贷纠纷案件14039件。其中,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9385件,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继续严格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促进民间融资健康发展。注重平等保护,审结买卖、物流、融资租赁、电子商务等合同纠纷案件7981件,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主体公平竞争,鼓励和规范新型交易模式发展。依法受理破产案件25件,注意维护破产企业职工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未引发不稳定事件;运用司法手段挽救符合产业政策且有重生希望的企业,涉案金额达亿元的首家退市央企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在五个月内快速重整成功,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民事案件。
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773件,审结1368件。其中,审结专利纠纷、技术合同案件273件,促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审结著作权纠纷案件551件,鼓楼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审结商标权纠纷案件488件,通过司法判决认定“中信”、“阿里斯顿”等6件商标为驰名商标,支持和引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审结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18件,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在全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借助南京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全市7个城区的知识产权案件,统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标准。制定《关于在审判工作中正确实施〈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条例〉的工作意见》,通过加强金融科技人才司法保护、保障创新成果转化收益权利、建立紫金特别社区巡回法庭等,推进“中国人才和创业创新名城”建设。
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50件,审结1095件,同比分别增长79%和。其中,审结因征收拆迁引发的征收补偿、强制拆除、信息公开等三类行政纠纷493件,占结案总数的。支持依法行政,维护行xxx威,全市法院以维持、驳回诉讼请求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胜诉627件,占结案总数的。加强和规范行政诉讼协调工作,一审行政案件中,经法院依法释明或因行政机关主动改变不当行政行为,原告自愿撤诉结案363件,撤诉率为。依法强化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在审结案件中以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败诉92件,占结案总数的。
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发挥审级监督功能,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让当事人当庭陈述、辩论,依法纠正一审偏差,统一裁判标准。审结二审案件9268件,改判发回重审基层法院一审案件1055件,占一审判决案件总数的。加大审判监督力度,畅通当事人申请再审渠道,坚持诉访分离和化访为诉相结合,对当事人信访、申请再审和申诉,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复查。受理申诉复查案件968件,决定再审176件,其中再审纠正不当生效裁判105件,占同期诉讼案件结案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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